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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雅 辨析严复“信达雅”说与泰特勒翻译三原则【精选2篇】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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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信达雅” 篇一

关键词:翻译;信达雅;实践;标准

翻译标准是翻译活动必须遵循的准绳,也是衡量译文质量的尺度[1]。但翻译界对于翻译标准这一核心问题,历来无一致定论。自佛经翻译以来中国2000多年的翻译历程中产生了许多独到的翻译思想。历代翻译家们总结形成了多种翻译标准,在这诸多的翻译标准中,影响力最广泛、最深远的,要数严复的“信达雅”。

一、“信达雅”的内涵

“信”、“达”、“雅”早在三国支谦的《法句经序》中就已有所体现。但将“信达雅”明确作为翻译标准而提出,则始于严复[2]。他在译作《天演论》卷首的《译例言》开篇指出:“译事三难:信、达、雅”。对于这三字的内涵,历来存在各种说法。总体来说,对于“信”和“达”的见解基本可以达成一致,即“忠实于原文内容”、“文笔要流畅”,但对于“雅”的解释,则有不同意见。有的观点认为“雅”指的是“文辞优雅”;有的观点认为是“切合原作风格”;另有观点认为是“古雅”之意。那么严复当初提出的“信达雅”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原文中说道:“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

……至原文词理本深,难于共喻,则当前后引衬,以显其意。凡此经营,皆以为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3]

从上文可看出,严复所说的“信”即“将全文神理,融会于心”后“忠实于原文的意义”;“达”是指“下笔抒词,自善互备”,即“行文流畅”。至于争议颇大的“雅”,我们再来看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是怎么说的:

“《易》曰:‘修辞立诚。’子曰:‘辞达而已。’又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三者乃文章正轨,亦即为译事楷模。故信达而外,求其尔雅。此不仅期以行远已耳,实则精理微言,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则求达难。”[3]

从这段引文看,严复所说的“雅”主要强调“用汉以前字法句法”的“古雅”,而非后来许多人理解的“文采”、“优雅”。这么看来严复似乎有崇古的倾向,也招致许多人对“雅”的误解和抨击。

其实,“信达雅”只是严复在为其译作《天演论》所写的《译例言》中提出的个人见解,所以最初提出的“信达雅”主要针对当时的社会背景和具体著作。严复翻译的作品主要是外国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天演论》是此类译作的代表作之一。“信达雅”很大程度上是针对《天演论》这类“精理微言”的哲学社科作品翻译提出。这类著作的翻译,确实不大适合用过于“利俗”的文字。此外,还不能忽视当时的社会背景。当时的许多士大夫,上层知识分子及官僚仍心折于古雅文体。严复为招徕这些上层人士阅读自己的译作,以达到译书救国的目的,因此采用了古雅的字法句法,“期以行远”。

二、对“信达雅”的质疑

“信达雅”自其提出以来,一直受到众多中国翻译者的赞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于“信达雅”的理解和诠释已发生了变化。与此同时对“信达雅”提出质疑的也大有人在。对于这三个字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信”和“雅”上。

有人对“信”提出了质疑,认为“进入信息时代,译文由‘忠于原作者’向‘对读者负责’转变,‘信’的传统观念受到了严重的挑战”;且新的社会背景产生的新要求也使“信”面临挑战,如“翻译一份广告文稿或公关用的新闻稿,要达到宣传效果”,“翻译一本书,要销路客观”等[4]。

需强调的是,“信”是一种翻译的标准或原则。翻译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绝对性”就是目标文本域原文本之间的“对等性”。构成“翻译范畴”的一个必需因素是“目标文本”与“原文本”必须(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对等”[5]。所以无论是为了“宣传效果”的广告文稿翻译,还是为了“销路可观”的书籍翻译,只要是翻译就必须与原文本有“对等”,也就是说要“忠于原文本”,即使这种“忠实”只是在某种程度上的。这也就表明“信”仍然未过时,仍是指导翻译相关活动的重要原则。

“信达雅”中“雅”历来最受争议。严复当初的“雅”很大程度上是权宜之计,时展到今天,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其实“信达雅”提出至今,其内在含义已经历了诸多的改造和演变。“雅”的内涵也早已不局限于“古雅”之意。针对当前的翻译背景,可将“雅”定义为“文采”。同时应当以辩证的观点来看待“雅”这一翻译原则。有人认为“雅”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倘若原文本身没有文采,而非要把它译得很“雅”,岂不是失“信”?其实,不同类型的作品,其“雅”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如科技类文献,其语言特点是朴实、简单、明了,这就是这类作品的“雅”之所在;而诸如诗歌、散文等文学类作品,其行文通常讲究修辞文理,这又是这类作品的“雅”。因此,翻译实践工作中所遵循的“雅”应当是与原作相适应的“雅”。另外有些作品因为内容需要,有些“不雅”的文句。针对这种文本的翻译,应保留原作的特色,照原样译,因为这种局部的“不雅”是为了塑造整体的“雅”。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这种“不雅”实则是一种“雅”。由此可见,“雅”是完全有存在的价值的。

三、“信达雅”的生命力

“信达雅”三字理论言简意赅、深刻全面,其指导性较强。因此该三字标准在其提出以来表现出深刻的影响力和蓬勃的生命力。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少人根据“信达雅”提出新的翻译标准,如林语堂的“忠实、通顺、美”,刘重德的“信达切”,傅雷的“神似说”,钱锺书的“化境说”,许渊冲的“信达优”等。这些新的翻译标准实则都在“信达雅”的涵盖范围之内。而相对于这些新提出的翻译标准,“‘信达雅’更为深刻、全面、简明,实践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更强,在实践中显示出了更大的影响力和更广的覆盖面”[6]。

不可否认,严复的“信达雅”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对其进行全盘否定和颠覆也是偏激和片面的。“信达雅”三字理论具有继往开来的意义。同时,作为一种准则,它又在翻译实践和翻译批评等诸多领域实实在在地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

时代在变,翻译标准也不可能永恒不变。因此,应当以一种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信达雅”。“信达雅”应随着时代的发展,处于不断修订、改造、丰富和完善的动态过程中,从而进一步指导翻译工作者的实践活动。

参考文献:

[1]林煌天。中国翻译词典[D].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167.

[2]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修订本)[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106.

[3]罗新璋,陈应年。翻译论集(修订本)[M].商务印书馆,2009,202.

[4]刘扬,王佳娣。“信达雅”―箴言化高层级的翻译标准[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2007,9,31(5):156-157.

[5]许钧,穆雷。翻译学概论[M].译林出版社,2009,4.

[6]刘云虹,许钧。理论的创新和实践的支点―翻译标准“信达雅”的实践再审视[J].中国翻译,2010,(5):13-18.

(通信作者:郭卫)

辨析严复“信达雅”说与泰特勒翻译三原则 篇二

关键词:严复;“信达雅”;泰特勒;三原则;差异

中图分类号:H05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9-0220-02

一、严复的“信达雅”和泰特勒的三原则

(一)严复的“信达雅”

众所周知,“信、达、雅”是1898年严复在其译作《天演论・译例言》中提出的“译事三难”。“信”由“修辞立诚”中的“诚”演化而来,它含义广泛,既包括对原文思想内容的信,也包括对原作风格神韵的信。“达”则指“辞达而已”中的“达”,即“达旨”,其前提是汉语表现要通顺。他说:“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矣。” 这显然是在说“达”比“信”更重要,严复是不是由此就不要“信”了呢?非也,请往下看:“……凡此经营,皆以为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即“达”的目的还是“信”。严复的“雅”则是用“汉以前的字法句法”目的是“为达易”,“实则刻意求显”,是为“达”服务并最终服务于“信”的,是追求“达”的手段,而不是并列于“信”和“达”的第三个标准。因为严复预设的读者是士大夫和只是分子阶层,故而他要“求其尔雅”以迎合其读者的口味,或如王佐良先生所言,此为其“招徕术”。他认为用“近世利俗”的文字来翻译“则求达难”。他是在用自己认为最恰当的表现手段来达到其求“信”,求“达”的目的。由此可见,自“信”至“达”至“雅”都是在追求“达旨”即“意义不倍于本文”。“为达,即所以产信也”,求雅,“实则刻意求显”,亦即为达。求“雅”为“达”,求“达”为“信”,最后的落脚点在“信”上,既一元论,同时又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既互为条件,又各自为独立的副标准。此可谓“信、达、雅”之真谛所在。

(二)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

1790年,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亚历山大・弗雷泽・泰特勒在他的著作《论翻译的原则》中指出:“我想这样描述以下好的翻译:原作的长处应完全无损地移入另一种语言,使移入语所属国的本地人能够明白地领悟,鲜明地感受,如同使用原作语言的人所领悟,所感受一样。”(王宏印,2003:103)

泰特勒翻译三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在这个定义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而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泰特勒非常注重对原文的忠实。

泰特勒提出的三原则为:“(1)That the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 work;(2)That 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with that of the original;(3)That the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original composition.”“(1)译作应完全复写出原作的思想;(2)译作的风格和手法应和原作属于同一性质;(3)译作应具备原作所具有的通顺。”(谭载喜,2006:129)泰特勒指出,这三项原则是好的翻译所必备的条件,它们次序的排列是恰当的、自然的,是按重要顺序排列的,如果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要牺牲某一个原则就要注意到它们的次第和比较上的重要性,决不能颠倒主次,以牺牲思想内容的忠实来求得译文的优美和流畅。

二、两种理论的文化渊源

(一)严复翻译的文化渊源

国内有学者认为“信达雅”受到泰特勒三原则的影响。其实信、达、雅的思想早见与1700多年前中国佛经翻译家支谦的理论。据钱钟书先生考证,严复的“信、达、雅”三字,在三国时支谦写的《句法经序》中,皆已见到,问云:“仆初嫌其词不雅。维祗难曰:‘佛言依其义不用饰,取其法不以严,其传经者,令易晓勿失厥以,是则为善。’座中咸曰:老氏称‘美言不信,信言不美’;……‘今传梵义,实宜径达。’是以自偈受译人口,因顺本旨,不加文饰。”按“严”即“庄严”之“严”,与“饰”变文同义。可见,信、达、雅这三个字,早在1700多年前支谦的这段文字中逐字拈出。此后,“信达雅”仍零散地出现于其他翻译家的译论中。清朝时期,另一位被人忽略的翻译理论家马建中在1894年,即严复的“信达雅”发表的前五年,在《拟设翻译书院》提出了好的翻译必须具备的三个要求:(1)译者精通洋语洋文兼善华文,知道两种语言的相似处和差异;(2)译者应该全面了解原文的意思、精神和风格,并把这些在译文中准确地表达出来;(3)译文和原文应没有差异,即译文和原文是一样的。这些要求概况起来就是“信”,从内容意指到风格效果无所不信。与严复的原则相比,马建中对翻译的要求更为普遍,被认为是翻译的最高原则。由于马建中是位语法学家而非翻译学家,加之他没有任何翻译实践,因此,他的理论长久以来一直被人们忽视。

(二)泰特勒翻译原则的理论背景

对于翻译实践的方法和原则的概况早期较为典型的法国多莱所提出的成功翻译的四原则;随后是德国路德提出的翻译修补七规则;18世纪的巴托提出句法调整十二法;1680年,德莱顿提出:(1)翻译必须掌握原作特征;(2)译者译诗,不仅要掌握目的语和来源语,还必须懂得作诗的艺术;(3)翻译时要特别注意表面修饰成分,即词语;(4)译者必须绝对服从原作的意思;(5)翻译分为三类:逐字译、意译、拟译。

三、两种理论的对比

(一)具体内容的差异

严复翻译标准的最大特点之一便是语义含混,对“信、达、雅”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如果严复的“信”包含了行文风格在内,那么一个“信”字就足以统摄泰氏的三原则,“达”和“雅”就没有了比照的对象。其次,“达”普遍理解为畅达,通顺。按严复本意,由于中英文之间句法差异太大,翻译过程中必须相应采取一些灵活变通手段,用通顺流畅的语言以使原文命意显赫。而“凡此经营,皆以为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罗新璋,1984:136)可见,“达”和泰氏第三条原则“译文应当完全跟创作一样流畅”非常接近。另外,“雅”按照严复的原意是指雅正、古雅,用严复自己的翻译实践来验证,就是为求达而使用“汉以前字法句法”,(罗新璋,1984:136)这是严复在特定历史时期为吸引特定的目标读者,以达到特定的翻译目的而采用的特殊手段。而无论泰氏所说的内容忠实,表达流畅,还是手法风格的一致都并无此意。后人所说的“雅”相当于“手法风格的一致”实际上已经偏离了严复本意。

(二)价值取向的差异

中国翻译理论传统的侧重点,历来在于立论的实用性。翻译思想的提出要能指导翻译实践,对实践有参考价值。严复的“信达雅”原本是用来描述翻译之难,并非作为翻译标准而提出来的。他是从自己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所关心的是实践而不是理论问题。而泰特勒的三原则是忠实的三个层次的详细界说,从内容忠实到风格手法一致再到语言表达自然流畅,步步深入、层次井然。反映出的逻辑形式清晰明了,与洗练含蓄、充满暗示的“信达雅”的重大不同。西方哲学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起,就开始强调哲学的在于它满足了人性自在的思辨兴趣,体现了人的自有本性,不在于征服自然的实用目的。即西方学术是本着“认知”的目的,为着严肃的“科学”追求而建立的。西方译论重细致分析,理性抽象及理论推演,语言表述上注重逻辑的条理性,层次性及内容上的清晰明确。

(三)思维方式的差异

中国人的悟性思维使得传统译论在表述上表现出模糊性与含蓄性,无法科学明晰地界定相关学术概念,从而使得理论概念不具有现代翻译理论所要求的严密的逻辑性。严复的“信达雅”说,三个字简练含蓄,留给我们无限演绎、解读和扩展的空间。要想理解“信达雅”,须靠我们对先辈思想融会贯通的联想与领悟。西方译论受传统哲学的影响,自始至终贯穿者强烈的主客体意识,如从多莱到泰特勒都强调译文应以原文为指归,突出原文的重要地位,字面上也交代得一清二楚。以“达”为例,严复的“达”和泰特勒的第三条原则“译作应具备原作所具有的通顺”意思大致相同,只是思维方式的差异表现得更为明显。在这最为接近的原则中,最能反应出悟性思维和理性思维的差异,以及对原文的尊重程度的不同。严复不具体阐释“信达雅”的具体含义,不是语义疏漏,而是受我国传统思想影响,心领神会,点到为止。

四、结论及启示

从以上简单分析可以看出,严复的“信达雅”和泰特勒三原则在具体内容、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都有差异。对这些差异如不加以分析,很容易认为这两者之间大体相符,这也是造成抄袭之说的重要原因。其次,它忽视了中西译论丰富的自有传统,人为割裂了中西译论各自内在的传承性、连续性。再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它是西方译论本位,过于崇拜西方译论思想的体现,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中西译论交流中的极度不平衡状态,是对西方译论盲目崇拜,对我们自有的译论缺乏信心的一种表现。对比严复和泰特勒翻译原则给我们的启示是:在研究中西翻译理论时,我们既要正确认识中国传统翻译理论的优势与局限性,不可忽视别国成就,亦不可妄自菲薄。我们应在弘扬传统译论精华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国外译论成果,促进中国翻译理论工作的进步。

参考文献:

[1]Lefevere, Andre. Translation/History/Cultrue: a sourcebook [C]. tran. And ed. Routledge. Inc, 1992.

[2]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修订本[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3]冯国华,吴群。论翻译的原则[J].中国翻译,2001,(6).

[4][英]杰里米・芒迪。翻译学导论:理论与实践[M].李德凤,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5]罗新璋。翻译论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6]马建中。拟设翻译书院议[C]//翻译论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7]谭载喜。翻译学[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

[8]谭载喜。西方翻译简史:增订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9]王宏印。中国传统译论经典诠释――从道安到傅雷[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

[10]严复。天演论・译例言[C]//《翻译通讯》编辑部。翻译研究论文集(1894―1948)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