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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交通管理办法(最新5篇)1-19-67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下面是细致的小编山仔为大伙儿收集的校园交通管理办法(最新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校园交通管理办法 篇一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委会工作要求,充分体现学校安全工作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学生成长、服务学校平安发展,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和谐校园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依法治安,综合治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创新管理

三、主要目标

以落实“一岗双责”为前提条件,以强化和落实校园主体责任为重点,不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 建立完善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以规范校园办学行为为保障,不断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四、安全工作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大安全监管责任

1.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机制。各校园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学校岗位设置实际,认真解读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制定符合本校、本单位的“一岗双责”实施方案,拟定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书,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学校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度落到实处,落实完善倒查机制,实现领导责任全覆盖。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根据不同时节校园安全管理重点,分析把握安全工作形势,提前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力量建设。

2.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教育系统项目建设面宽量大,在学校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按照《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督促,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不能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项目建设相关科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施工资料档案建设,务必做到施工资料与安全档案同步制定、同时实施。

3.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跟踪督办、警示通报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和行政问责制度;坚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公布事故调查进展和查处结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处罚力度,把学校主动防范事故与学校安全发展结合起来。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各校园要切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标准的通知》(府办发〔2010〕15号)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防范组织和制度,单独设立治安保卫机构,落实内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建设。

2.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监管。各校园要按照上级要求配备保安人员,安装校园安全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出入校园制度;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全员值班制和定点巡逻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在公安和相关部门到达之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校园、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三项专项治理”等活动,切实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学校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岗位,坚持安全第一,正确处理好学校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使之成为衡量本校园安全工作的基本标准。各校园负责人要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全面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技能和素养,以安全发展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加强安全培训。城镇、乡村学校要全面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技能培训,积极营造全区“城乡一体化”安全宣传氛围。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体系,继续抓好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职工安全培训,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提升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5. 全面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区教发〔〕166号)要求,2013年,教育系统共有18个校园组织开展了校园标准化建设工作,其余尚未申请进行安全标准化复核定级的校园,要切实组织好创建工作,对照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指标及考评标准,及时完善整改,为2014年校园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三)突出校园安全专项治理

1.深入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事故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教育,结合校园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季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游泳安全知识及过塘坝、过库坝、河边的注意事项教育,从5月下旬到10月中旬,集中抓好预防学生溺水死亡专项行动教育。现已秋期开学,将可能迎来最后几轮炙热天气,各校务必把国庆前后作为宣传防溺水事故的重点时段,以提高学生防溺水的意识,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2.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要认真按照《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区府办〔〕122号)文件要求开展综合整治,要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五项措施”,突出农村公共道路安全管理乡镇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涉校交通隐患治理,强化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意识,巩固和深化教育管理成果,全面落实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责任,深入推进校园交通安全“小手牵大手”活动,探索安全教育管理新方法,拓展安全教育管理视野,深化安全教育管理理念,切实提高师生关爱生命、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自觉纠正各种交通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涉校、涉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3.深入开展校园伤害专项整治。进一步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各学校要把“宽容待人、和谐共处”、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矛盾纠纷的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尤其是对升学年级的学生)作为师生安全教育的重点,强化课间巡视制度落实,落实课间安全管理,积极动员教师、学生参与课间巡视工作,严防学生之间校园伤害事件和学生自我伤害事件发生。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按照省《消防条例》实施标准化消防工程建设,大力提升学校消防工作水平,推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创新,提高学校火灾防控能力。以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为载体,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责任,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使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明显增强,学校消防工作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大对校园内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着力提高师生、教职员工扑灭初起之火及火场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5.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源头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和学生营养餐工作。一是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认识,养成良好的用餐行为和方式。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三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四是严格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加强验收监管,确保采购原辅材料质量。五是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宣传、教育、管理工和信息报送工作,保障营养餐的顺利实施。

(四)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校园要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贯彻整个教育教学时段始终,切实做到“到校一次、排查一次、发现一处、整改一次”“四个一”工作要求,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切实承担隐患排查治理与事故防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实施监控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重点排查教室、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室、学生活动器械、场地、厕所、围墙等安全状况。要特别注意观察房屋、厕所、围墙地基的变化,严防倒塌事故的发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维修,凡不能维修的要停止使用并及时拆除。要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检查各类建筑的电路设施和防雷设施,迅速排除漏电隐患,对老化的电线要立即组织维修、更换。

(五)加强应急避险能力建设

校园交通管理办法 篇二

四川××地处成都平原腹地,人口382万。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1663所,在校学生62万,教职工3.5万。全市六分之一的人口是学生,二分之一的家庭有学生,五分之四的社会成员与学校、学生联系紧密。

近年来,四川××市把警校共育,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公安、教育部门紧密合作,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大力推行"警校共育",全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短短半年,全市校园内学生违法违纪行为明显减少,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案件较上年同期下降76.8%,未发生重大交通、火灾、治安事故,校园安全实现"8个100%"工作目标。

一、深化认识,加大校园安全投入

××市把深入贯彻公安部"八条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作为解决社会热点、维护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来落实,作为体现执政能力、治安环境的保障工程来加强,作为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民族未来的基础工程来推进,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一是各级政府实行"先办补议",对工作经费特事特办。全市各级政府和学校半年来先后投入资金1600余万元,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

二是统一印发"八条措施"明白卡,民警人手"一卡",明确工作任务;学校及周边单位、店铺"八条措施"宣传单户户"一份",扩大社会知晓面;开设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橱窗"校校"一窗"。

三是公安机关将贯彻"八条措施"作为重要事业全力抓,教育、文化等部门作为参与者协同抓,学校作为受益者积极抓,集中投入人力、财力、物力,上下联动,内外互动,齐抓共管。

二、创新机制,完善警校共育模式

一是庄重承诺"8个100%"。分解、细化、拓展"八条措施",响亮提出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8个100%"工作目标,即全市相关民警和学校师生及校园周边500米范围内群众对"八条措施"知晓率,校园内部安全保卫组织、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率,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的刑事治安案件专人专办率,城区内学校、幼儿园保安派驻率,大中专和中小学校法制辅导员(副校长)派驻率,对城区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立"红领巾通道"和警示牌落实到位率,城区学校上学、放学时间维护交通秩序"三见"率,对接送学生车辆的上线检测率和驾驶员培训教育率8项指标全部达到100%。

二是普遍设立警校共育办公室。认真总结2002年以来部分学校开展"警校共育"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警校共育"模式,实行"一校一警"或"一校多警",在全市设立警校共育办公室1205个,开展治安防范、法制教育、安全管理等工作。同时,聘请学校教师、学生担任监督员,对民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率先成立专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交警中队。2005年11月,××在全国率先成立专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交警中队,全面推行"四个一"工作法:即"一道",建好红领巾安全通道,在位于交通干道旁的中小学校门前设立红领巾安全通道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573处,规划车辆单行通道13条,施划人行横道线291处1.7万米,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132处,设置临时停车位874个。"一岗",用好民警助学岗,在上学、放学时段和复杂路段,落实"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三见"措施,组织交警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1.3万余人次。"一课",定期到学校上好交通安全课,组织开展校园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和有奖征文活动。"一车",管好接送学生交通车辆,坚持每学期对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免费检测和安全教育,坚决杜绝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城区和主要道路沿线学校均实现百天以上交通安全无事故。

四是积极探索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长效机制。首先,成立由公安、教育部门和直属院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制定开展"警校共育,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意见和三年规划,出台《校园治安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制度》等8项工作制度,将贯彻落实"八条措施"相关文件资料汇编成册,下发各地、各警种认真实施。其次,治安、巡警、交警、消防等警种和派出所与辖区学校逐一签订《贯彻落实"八条措施"责任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工作措施。第三,统一印制《法制安全教育记录簿》、《帮教记录簿》等6种簿册,将管辖区域示意图、责任民警及联系电话一并公布接受监督,做到制度上墙、簿册上案,使创建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第

四,把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统一纳入公安、教育、学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纳入目标考核。

三、管育结合,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校园交通管理办法 篇三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前期集中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切实保障乘车学生、幼儿(以下简称学生)的人身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年11月以来,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我市开展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整治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主要是:个别乡镇(街道)、村(居)及相关部门对辖区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缺乏有效监管,存在随意租赁车辆和聘用驾驶人现象;个别驾驶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意识淡漠;个别接送学生车辆未达到安全技术标准,甚至继续使用拼装车、改装车接送学生;个别县(市)区部门联动机制不落实,清理、整治和规范力度不够等。上述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着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甚至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有清醒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照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扎实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二、突出重点,深化校车安全集中整治

(一)强化拉网式排查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立即组织公安、教育、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进一步对接送学生车辆开展拉网式排查,认真检查已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重点检查以下方面:接送学生车辆摸底排查建档情况、车辆集中检查情况、驾驶人教育情况、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非法车辆举报情况和符合条件车辆备案、驾驶人管理情况等。对排查出来的新问题,要切实落实好督办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强道路巡查整治。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对无证驾驶校车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驾驶非法改装接送学生车辆,一律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对驾驶超员接送学生车辆,一律安排转运,严禁罚款放行;对没有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和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从严查处;对已办理相关手续的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校车经营单位和学校的管理责任。

(三)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校车安全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当前冬季气候特点,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引发的校车安全事故。要教育驾驶人员明确雪、雾、冰冻恶劣天气安全驾驶要求,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操作技术,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构建校车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并根据本地教育资源的分布情况,积极探索校车运营管理新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依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建立校车管理台账。公安交警部门要完善校园、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强化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依法严肃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安监、财政、交通运输、物价、工商、税务、金融、法制等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各自职责,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要健全完善校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纳入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条件年审内容,对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责任的,以及校车有超载、改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宣传,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校园交通管理办法 篇四

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通过严格履行职能,加大联动力度,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校园周边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快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幸福和谐的学习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治安环境整治

1.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定期分析校园周边治安形势,深入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出租屋入户排查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管控,实行重点人员分类分级动态管控制度,建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各种治安隐患。逐步扩大校园周边区域视频监控范围,在周边治安问题突出的校园内试点成立“校园警务室”,建立网格化巡防机制、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上下学期间流动巡防机制,进一步提高街面见警率和治安事件处置率,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师、涉生”违法犯罪行为。(此项工作由公安分局牵头,区教育局、区综治办及相关街道配合)

2.加快校园内部安全监控网络建设,力争2015年,全面完成校园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此项工作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分局、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道配合)

3.加大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深入开展下访活动,坚持早排查、早介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及早妥善化解有关社会矛盾。(此项工作由区维稳办、区局牵头,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道配合)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1.加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分析、隐患排查,强化上、放学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管理,在复杂路段的上下学时段建立交警值勤制度,协调市交警支队进一步规划完善学校及周边区域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在靠近学校的主干道设立醒目的交通警示标志,采取设置减速带、设置醒目交通警示标志等办法研究解决南北两山区域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切实保障师生出行交通安全。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停车场的有关规定,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特别是双排停车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东岗、、雁滩、河北4个交警大队牵头,区教育局及相关街道配合)

2.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强化驾驶人员、随车照管人员培训,不定期突击上路、上门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及运行情况,从严处理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校车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在今年底前实现校车实时运行监控系统全覆盖。(此项工作由东岗、、雁滩、河北4个交警大队牵头,区教育局、相关街道配合)

3.加强接送学生机动车管理,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建立安全日常巡查制和动态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严厉打击“黑校车”、“黑出租”特别是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行为,遏制涉校重大车辆事故的发生。加强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以及不符合标准、安全无保障的车辆。(此项工作由东岗、、雁滩、河北4个交警大队牵头,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及相关街道配合)

(三)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1.强化校园及周边区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清查力度,建立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校园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学校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落实管理责任。(此项工作由消防大队牵头,区教育局、相关街道配合)

2.加强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全面调查摸底校园周边区域违法建设情况,依法拆除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确保师生、车辆通行安全。(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公安分局、相关街道配合)

4.加强校园及周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清查整治,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确保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烟花爆竹零售、储放点,不得设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放点(包括氧气、乙炔气、酒精、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加强学校周边民用液化气销售、储放点安全检查,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台帐,规范管理自用化学试剂。(此项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及相关街道配合)

5.加强校园周边防汛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隐患排除力度,建立应急抢险工作机制。(此项工作由国土分局牵头,区农水局、区教育局、相关街道配合)

(四)加强食品安全整治

1.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模式,将小饭桌、小餐饮、小食品店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备案监管制度,加大校园周边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食品及销售假冒伪劣、霉烂变质食品查处取缔力度,进行严管重罚。(此项工作由区药监局牵头,区工商局、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及相关街道配合)

2.加大校园周边经营食品的流动摊贩整治取缔力度,严格落实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严禁摆摊设点的有关规定。(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教育局、相关街道配合)

3.加强食堂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模式,严格食堂举办准入制度,强化索证索票、快速检测等监管措施,加大日常巡查、突击检查、联合执法力度,督促学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此项工作由区药监局牵头,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区教育局配合)

(五)加强经营环境整治

1.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清理整治,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全面清查治理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书店、报刊亭、电子音像店,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学习用品、不健康玩具经营行为,整治清理校园周边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下载、传播色情及低俗信息行为,取缔无证照摊点,取缔不良灯箱广告,杜绝各类盗版不良出版物的流通销售。(此项工作由区文化局牵头,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教育局、区城管执法局及相关街道配合)

2.加强校园门前及周边无序经营行为巡查整治,全面整治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5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及相关街道配合)

3.加大校园周边区域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商业噪声、生活噪声、娱乐噪声查处力度,为教学活动提供安静、祥和的外部环境。(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区文化局、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及相关街道配合)

(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举办各类普法教育活动,强化校园内部治安保卫,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活动,严防火灾、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传染病、拥挤踩踏、人身侵害等各类事故、事件发生。(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有关部门、有关街道配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建设

为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现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进行调整。组长由区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农水局、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药监局、国土分局、区综治办、区维稳办、东岗交警大队、交警大队、雁滩交警大队、河北交警大队和24个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的副局长担任。

(二)加强工作机制建设

校园交通管理办法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全区接送学生车辆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目前,全区学校安全形势基本保持稳定,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接送学生车辆不足、车况较差,驾证不符、超速、超员等违章行为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学校、幼儿园仍存在机动三轮车、微型面包以及未准入非法运营的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幼儿园安全管理措施薄弱,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较差,非法幼儿园在个别地方有反弹趋势。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的必须常抓不懈、建立机制、确保安全的要求上来,严格落实部门职能,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狠抓安全防范机制的建立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学校、幼儿园安全。

二、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和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从现在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摸清接送学生车辆总数、车况现状、驾驶员情况和管理现状。公安、交警、教育、交通部门要完善管理台帐,对车辆、驾驶员变化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二是上下学期间,交警部门要加强路上的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状况复杂路段和学校门口要加强警力值守,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科学确定行车路线,合理设置固定安全的停靠站点。

四是对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员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车辆要严格审核,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运营资质。对未办理接送学生车辆审批手续的非法运营车辆集中进行清理整顿,符合接送学生车辆准入条件的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纳入交警、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对不符合接送学生车辆准入条件的车辆依法取缔。

五是建立违规车辆举报制度,加强学校、家长、公安、交警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是对学校、家长、学生、车主、驾驶员、监管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组织开展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非法幼儿园的清理。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和托幼机构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通过限期整改、关停等多种方式对非法办园进行分类治理,由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名单,综治、公安部门协助当地政府依法取缔。

二是要继续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的标准和要求,确保“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安全保卫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落实接送幼儿车辆准入管理。未经准入的车辆不得从事接送幼儿运营,城区幼儿园严禁长距离从农村接送幼儿。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幼儿园接送学生车管理制度和台账。

三、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接送学生车辆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接送学生车辆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区综治办负责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查找、分析接送学生车辆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公安分局负责学生上下学期间的集中巡逻和执勤,尤其要加强易发案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要求“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区安监局负责将接送学生车辆和幼儿园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交警大队负责接送学生车运行途中的安全,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取缔非法运营车辆。区教育局负责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和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落实安全责任。区交通局负责客运公司车辆的监督和管理,未经批准,严禁其承担接送学生任务。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和取缔学校、幼儿园周边各种非法经营的商店、摊点等。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依法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前及其两侧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及时拆除校园周边各种违章建筑、清理乱停乱放车辆。

为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四项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综治、公安、交警、安监、教育、交通、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接送学生车辆和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并及时通报。

二是健全督导检查机制。由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公安、交警、安监、教育、交通、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合督导机制,每季度对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对检查情况尤其是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限期整改。综治、教育、公安、交警要固定专门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安全管理情况,督促学校、幼儿园切实加强安全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