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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条例【最新3篇】(校园安全工作条例最新版)

教育部正抓紧起草校园安全条例,目前尚未正式发布,这里的3篇校园安全条例是快回答小编为您分享的校园安全条例的相关范文,欢迎查看参考。

校园安全条例范文 篇一

全市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十二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合政〔2011〕185号)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立足“全域”,坚持安全发展,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全面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发展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迈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总体 www.jingyou.net 要求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综治办、市教育局负责市管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并负责考评认定。县(市、区)综治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并负责考评认定县级“平安校园”或推荐申报市级“平安校园”。设在县(市)市管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由市综治办、市教育局负责,县(市)综治办、教育主管部门协助。学校是平安校园建设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重预防”的总体要求,广泛动员,全面建设,动态管理,使广大学校树立平安理念,建设平安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目标是:自本意见实施起五年内,全市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和城区(含县城)小学、幼儿园95%以上达到平安校园标准,其他学校50%以上达到平安校园标准。设立不满一年的学校不列入考评认定范围。

三、建设标准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市消防条例》等规定,平安校园建设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一)基本设施

1.学校围墙、大门、校舍、厕所、场地、设施设备、器材用具、实验药品无安全隐患。

2.教学区、生活区(宿舍区)、运动区等功能区划分合理,有效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教学、生活区域。

3.重要部位物防、技防措施布点充足、功能完好。

(二)日常管理

4.安全管理领导分工明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落实到位。

5.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到位,自身无安全隐患,持械上岗。

6.防御性器械和相关实用性物品配备到位。

7.治安保卫人员值守巡查规范,对外来人员验证登记严格,值班记录保存完整。

8.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到位。

9.体育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和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到位。

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齐全、实用、有效。

11.学校及时、全面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

12.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全面,安全隐患整治积极、有效。

13.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报告主动、及时,处置积极、妥善。

(三)安全教育

14.日常安全教育频度合理、载体有效、内容适当。

15.师生员工基本掌握治安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等安全法律法规常识。

16.校内紧急疏散标志数量充足、布点合理。

17.全体学生逃生演练定期开展。

(四)交通安全

18.校园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通行安全提示标志。

19.校内车辆停放、行驶有序,不影响教学,不妨碍通行,不构成隐患。

20.动态开展行走、骑车、乘车交通安全教育。

21.校车和教职工班车使用符合规定、日常检查到位,驾驶人资格合格、日常管理严格,无行车事故。校车跟车照管人员配备到位、履职规范。

(五)消防安全

22.人员密集场所杜绝用电用火隐患。

23.校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全天候保持畅通。

24.校内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

25.校内消防警示标语充足、醒目。

26.动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六)公共卫生安全

27.专兼职医务人员或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到位。

28.卫生防疫(保健)及应急措施有效,常用普通器材药品常备、有效。

29.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

30.食堂饭菜留验方法正确、品种齐全。

31.食品购买渠道合法,坚持索证索票。

(七)预防溺水

32.在事故易发季节,全面、扎实开展预防溺水教育。

33.在学校周边水域,设置足够的警示标语、标牌。

34.积极与村(居)民委员会及住户联系,联合开展预防溺水教育。

(八)预防拥挤踩踏

35.在事故易发时段,安排足够人员值守、巡查、疏导。

36.在事故易发部位,张贴警示标语,楼梯设置提示靠右上下的标线或图案。

(九)校园周边环境

37.学校门前路段交通标志标线明显,大门附近无摊点和杂物。

38.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室。

39.校园周边无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现象。

40.学校与周边单位、政法部门建立安全共建机制,联系密切。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既是考评认定的标准,也是日常安全检查的标准。

四、考评认定

(一)主体和程序

平安校园建设的考评认定是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和安全管理状况的检查和认定环节。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定期联合开展考评认定,达到平安校园标准的,认定为“平安校园”并颁发牌匾;存在问题、达不到平安校园标准的,书面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标准和方式

市级“平安校园”的考评认定执行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制定的考评认定标准及赋分细则。考评认定人员以实地考查为主,查看有关材料,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照考评认定标准赋分。申报学校得分在总分值90%以上的方可认定为市级“平安校园”。部分赋分项目与申报学校无关的,实行折算法计算得分。县级“平安校园”的考评认定标准及合格分值由县(市)、区(开发区)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自定。

(三)数量和进度

“平安校园”考评认定不设数量限制,但是要分年度安排达标计划,兼顾复评,做到有序发展,避免大起大落。设在县(市)的学校申报市级“平安校园”时,应当经过所在县(市)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推荐。

五、管理措施

(一)鉴于安全管理动态性强,对“平安校园”实行管理期制度,每个管理期为三年。管理期届满前,由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复评(复评标准、程序与初评相同),保持平安校园状态的,发文予以确认。2011年底前认定的各级“平安校园”,自本意见实施起三年内分批开展复评;逾期未复评并确认的,不再保留“平安校园”称号。

日常安全检查和复评中发现“平安校园”安全管理滑坡、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平安校园”称号并摘牌。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必要时得责成县(市)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取消县级“平安校园”称号。

(二)学校和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区域在最近两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平安校园”:

1.发生安全事故致人死亡、重伤或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不能完全排除校方责任的;

2.师生员工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

3.师生员工参加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发生其他安全稳定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任何时候发现已经认定的“平安校园”有上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平安校园”称号并摘牌。

(三)有关部门在学校示范性荣誉称号的推荐、评选和学校评奖评优的推荐、审批时,应当严格考查学校的安全管理状况。本意见实施后,“平安校园”称号作为学校新申报同级综合性荣誉(不含行业性、专题性、专项性荣誉)的前置条件。

校园安全条例范文 篇二

切实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为进一步明确全区幼儿园管理体制、管理权限、办园标准。严格办学标准,彻底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为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营造一个安全的教学、生活环境,区就进一步做好全区幼儿园、民办学校的清理整顿和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清当前幼儿园、民办学校办学和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幼儿园管理体制和权限不明确,办园不规范。《幼儿园管理条例》(年月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第号令)实施以来,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区幼儿园管理体制、管理权限等一直没有彻底解决,一些民办幼儿园办园随意性大,现有民办幼儿园中有相当部分不具备相应的办园标准,管理水平较低。二是部分幼儿园安全隐患严重。部分村级幼儿园,由于投入不足,幼儿教师素质不高,办园条件较差,有的在危房内办园,尤其是用车辆接送幼儿的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大。三是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普遍不高。有些民办学校达不到相应的设置标准,甚至根本不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举办者和学校负责人管理水平低,安全意识淡薄,无论是校舍、用电、用水、食品、食堂餐厅、交通等各方面都存在安全隐患,如不及时治理整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幼儿园和民办学校的治理整顿工作

二是扎实有效地开展清理整顿活动。按照“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的规定,各乡镇政府要立即组织乡镇安全办公室、教委、派出所、交警中队、卫生院、工商所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包括原来已经登记注册或审批的民办幼儿园,认真进行排查,不漏一处,不漏一人,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办园条件的,要予以重新登记注册,由乡镇政府行文公布,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凡整改后可消除隐患,达到办园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审查合格的,再行公布并上报备案;凡不符合办园条件,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取缔,绝不能姑息迁就,留有遗患。今后,各乡镇凡新增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依法取缔和因故停办的幼儿园,都要及时行文公布并及时上报备案。

校园安全条例范文 篇三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维护学校治安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全力推进学校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建立和规范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机制,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学校有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二、 工作目标:

通过“普及法律常识,树立安全意识”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和减少刑事治安案件,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使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达到自觉遵纪守法,实现以“以良好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 组织机构:

组 长:胡岳湘

副 组 长:干 俊

成 员:付肆荣 毛平南 熊珍祥 各班班主任

四、创建活动内容及步骤:

1、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

3、严格落实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巡查日志和记录详实、清楚;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校园安全文明建设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5、普及法律常识,树立安全意识,和各专业一起向学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校园公共安全常识教育等。

6、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制定相关的法律内容,聘请司法人士来校为学生做法制教育报告。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上面就是快回答给大家整理的3篇校园安全条例,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校园安全条例的相关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