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知识大全 >

学校安全制度优秀5篇7-1-32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学校安全制度优秀5篇,欢迎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安全制度 篇一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每班每周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文教局;对事故的报告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区文教局批准、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等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既安全又可靠。

二、任课教师安全职责: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课堂教学过程中严禁体罚学生,若由此造成的伤害事故,由教师本人承担责任。

2、课堂教学应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教育。

3、课堂教学过程中,若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随即予以关心或送诊。

学校安全制度 篇二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7、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车每天应进库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2、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3、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学校安全制度 篇三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学校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三、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校医协助)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体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学校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学校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学校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区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区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报告对象

学校安全事故分为重大事故(Ⅰ类)、较重事故(Ⅱ类)、一般事故(Ⅲ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

在校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1)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学校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学校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中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的。

(4)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指学校建设工程中和教学用房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指学校的锅炉、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指在学校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失职,重伤1人以上;或者导致死亡1人以上。

(7)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校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食物中毒事故:指学校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中毒重伤1人以上。

(9)自然灾害事故:指学校或其学生遭受洪水、暴雨、雷击、台风、地震等侵害,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0)学校失盗,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或者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

(11)学生打架斗殴或打群架或带管制器具进校园,导致重伤一人以上或死亡的,或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12)学生发生踩踏事故,造成重伤一人以上或有死亡的。

(13)教职工行为不当,造成学生或教职工重伤一人以上或死亡的。

(14)学生私自一人从学校出走20小时内,联系不上;或2人以上同时私自从学校出走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5)其它导致重伤一人以上或死亡的或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安全事故。

(1)无论以什么方式造成学生或教职工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上严重程度的,以及伤害在重伤以下的为较重安全事故。

(2)有较重安全隐患。学生有严重的轻生言论或迹象、有较重的自残现象、有集体(3人及以上)私自出走的准备的、有计划和准备重害他人或集体群殴准备的等均视为较重安全隐患。

3.其它各种方式或行为造成了学生或教职工受到伤害或影响,但不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下轻微程度的为一般安全事故。

4.报告对象:现场人员或知情者或有关责任人,预料或发现有安全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一般安全事故应报告到相关基层干部(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和政教处处理;较重安全事故要报告到政教处、校安保办处理;重大安全事故要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处理。凡知情不报、或隐瞒、或拖延缓报、或私自处理导致事故扩大、或失控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预计或者发现重大事故(包括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即将发生,在现场的任何一名教师或者学生要立即报告学校的老师、班主任或者学校领导,直到校长得知。知情不报者将严肃处理。

2.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①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②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③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④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重大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将事故情况分别报区教育局和当地公安机关,并马上派人员到达现场,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随后向区教育局主管科室报送文字材料。

3.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有意破坏现场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学生(班级)、教师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同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必要时可通知公安、安监、卫生、保险等部门,给予支援和帮助。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学校安全制度 篇四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所带现金应在当日交清各项费用后将余款当即交予家长或让学校老师代为保管,学生个人身上不能存放大量现金。

4、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5、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6、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7、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8、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处室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上不要携带太多的现金。

3、学生不准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4、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易告诉他人。

(五)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快回答§www.kuaihuida.com 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六)班级安全委员职责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为能给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员选拔:

安全委员由各班班委推选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意识、能热心为大家服务的同学担任,经班主任老师和班委一致审议通过之后,各班安全委员可行使职责,遵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目标和任务:

1、安全委员要落实班级安全稳定工作,主要任务是:动员和组织本班学生共同维护校园及班级的安全稳定,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预防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网络安全等,维护学校稳定和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2、班级无发生政治、刑事、治安、破坏教学科研和伤亡事故,无火灾火险事故,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3、班级学生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重要事情及时报告。

四、职责和措施: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本班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提高为本班同学服务的安全意识。

2、调动本班级学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整体作用,配合学校做好本班的安全防范工作。重点督促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四关” (关门窗、关灯、关微机、关空调)和用电设备断电工作工作。

3、关注教室安全。班级出操时,离开教室上课(体育课、实验课等)时,午餐时,社团活动时……,若教室无人,各班安全委员必须关好门、窗和灯。

4、提醒同学不要去校外的小摊贩处买不干净的食物,不吃生食以及过期食品,注意饮食安全。

5、协助学校做好本班级同学的安全宣传,通过班会、知识竞赛、黑板报等形式,定期对同学们进行生命健康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使本班同学树立安全防范第一的意识。定期巡视本班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个人,进行制止、批评教育,不能处理的安全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或值班老师老师汇报,并及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报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做到嘴勤、手勤、腿勤。

6、督导本班同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路、文明骑车,学会安全和科学使用各种家用电器等。

7、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协助班主任维护好本班同学的乘车秩序,做到有纪律有秩序地乘车,防止发生意外。

8、督导本班同学不在教学场所和人群集中的地方追逐嬉闹,上下楼时不要奔跑,防止发生意外。

9、协助班主任做好防止各种侵权和伤害行为的言行,如金融诈骗、敲诈钱财、语言和肢体骚扰,做到不进营业性网吧、酒吧等成人娱乐场所,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等的宣传教育。

10、督导本班同学做到科学、文明上网,遵守网络道德,学会保护好自己的私人信息等合法权益。

11、上体育课时,熟悉教学器材正确使用方法,帮助同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2、在做学科实验时,安全委员必须督促同学们在老师允许下进行正确规范的操作,不能让同学们自己随意操作。

13、协助班主任、学校老师完成临时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处理突发事件工作。

14、一旦遇到突发事件的有关应急措施,如交通事故、财产丢失、人身伤害以及不法行为的侵害等,及时上报班主任、值班老师和安全管理办公室。

15、每周召开本班安全工作会议,汇总分析本班本周的安全情况,消除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收集有关资料,向班主任报告安全情况。

16、按时参加学校安全委员会议,汇报本班安全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整改建议,积极向学校献计献策。

(七)课间操错时上下楼制度

因我校学生人数较多,课间操时间下楼集合容易出现拥挤,为保证学生上下楼安全,经学校研究,课间操时间实行错时下楼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五楼初四学生在下第二节课后,不做眼保健操,立即下楼到操场集合跑操。

一楼、二楼班级学生在眼保健操结束,听到语音提示(请一楼、二楼班级学生开始集合)后,立即下楼集合。

三楼、四楼班级学生在听到语音提示(请三楼、四楼班级学生开始集合)后,立即下楼集合。

班主任需强调的事项:

1、听到语音提示后,学生动作要迅速,立即下楼,利用两次语音提示间隔的时间,全部下楼完毕,防止与楼上学生下楼发生冲突,出现拥挤。

2、教育学生课间操时间严格按照错时下楼集合,不准提前下楼,教育学生上下楼不要拥挤。

3、教育学生不要在走廊集合整队,直接到课间操集合地点整队。

4、课间操结束后,初一、初二班级学生要待初三、初四学生上楼后方可带回上楼。

5、凡升旗、课间操、大型集会时,已上楼的学生需待全校学生上楼工作完毕后,方可出班活动,防止学生有上、有下发生拥挤现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八)安全护送学生制度

我校地处城区世纪路,由于在校学生人数多,门口道路机动车辆多、车速快,学生放学时正是上下班的高峰期,对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危险。为了广大学生的安全,加强学校规范管理,严格组织学生安全离校,特制定教师安全护送学生制度。 一、领导、教师值班:

1、值班人员放学时须提前10分钟到学校大门组织学生放学,值班老师在校门口组织各班学生按所乘车辆站队并带领学生过马路。

2、凡骑自行车或步行的学生一律走人行道。向北方向行走的学生,出校门后走靠右的人行道,到世纪路与新村路路口时,需过路口的再过路口;

向南方向行走的学生,出校门后左转走靠左的人行道,到世纪路与太平路路口时,需过路口的再过路口。以上两个路口有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

二、门卫工作人员在校门外维护路队秩序,督促家长按指定位置站好接学生,确保良好秩序。

三、放学时间:各班准时按照统一时间放学。不拖延时间。所有班级教室内、办公室不许留学生。

四、检查落实:值班领导、教师、学生会要检查各班放学情况,作为班级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九)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规的优良习惯和作风,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请假条只允许一人一张,由德育处统一印制为准。一式两份,班主任留一份,学生一份。

二、事假:学生因事请假,须有家长证明或班主任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问清事由。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酌情批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由班主任报年级组长批准;

七天以上班主任签注意见,年级组长签字,报德育处批准。

三、病假:学生因病请假,须有家长或医院证明,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四、公假:学生因公请假,应有德育处批准。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五、学生在校中途请假,如生病须学生填写《学生请假单》,经校医及班主任签字,班主任与家长联系,确保家长来接学生;

如学生请事假,班主任需联系家长到校填写《请假单》,当面请假并签字。

六、学生在校外电话请假,班主任须做好电话回访工作,确认电话请假的是否是学生的监护人,并做好电话回访记录,防止学生让人代替家长请假,出现逃学、旷课等违纪事情。

七、各班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请准假老师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

八、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请假条才能放行,并把学生请假单收缴并保存。

九、实行课堂学生点名制,由班主任及每节课上课老师负责,如果发现学生不在,要及时联系家长,问清事由,并把相关情况告之家长。

十、没有特殊情况、又不按上述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由班主任查明情况,报德育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安全制度 篇五

电脑教室安全制度

一、不得随意移动,拆卸电教设备。

二、严禁触摸带电插座。

三、严禁非法删除或随意移动系统文件,确保系统安全。

四、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计算机。

五、未经允许,严禁非法使用未经查毒的软盘和光盘,防止系统受病毒侵害。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安全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时时有安全意识,确保安全。

二、实验完毕,及时洗涤器皿,把器材,药品归放原处,按规定处理好废液、废物,做好清洁卫生,并切断电源和电路。

三、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

四、学生应准时进实验室,按编组就位。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任何器材、药品。

五、熟知教学仪器等性能,及时处理好一些突发事件。

仪器室安全制度

一、增强安全意识,加强防范措施。

二、针对各类药品的性质、特点,并根据不同的性质、危险特性分类隔离存放和保管。

三、设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

四、针对仪器的。不同结构、性能、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震、防爆、防蛀、防腐等安全工作。

图书室安全制度

一、安全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时时有安全意识。

二、不玩火、不吸烟、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物入图书室

三、认真做好图书室安全防护工作。

四、按手续办好图书出借、归还,防止破损、遗失。

五、在潮湿的天气,适时放干燥剂,防止图书受潮、腐烂、蛀虫。

体育室安全制度

一、体育器材要上架摆放,合理分类。

二、搬出室外使用时,应注意安全,搬入室内时应摆放在原来的位置。

三、体育室门窗要牢固,并注意上锁。

四、学期初应进行财产清点,期末进行清查,有破损的要及时替换。

食堂安全制度

一、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二、注意防火安全。

三、注意防腐、防潮。

四、注意食堂财产安全,防止财产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