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是对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下面是高考家长帮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优秀6篇,希望能够为小伙伴们的写作带来一些参考。
公司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促进单位内部管理,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完善财务监督机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规,特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1、财经审批:根据新修订《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切实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结合我局实际,全局上下财经审批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收支分线、单位负责人分别予以委托。对所有报销的原始凭证一律由财务部门首先审核,然后由主管行政的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否则,出纳一律杜绝报销。对重大会计事项的决策和开支都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财务部门的权责:负责财务预算和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具体制度并及时修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指挥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参与单位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财务人员的分工。出纳员负责掌握财经政策,搞好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编制收、付凭证并予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保管好相关财务印章(财务印章必须分开保管,会计或主管领导分别保管)。会计员具体负责编制转帐凭证,审核出纳员编制的收、付款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做好财务分析和其它会计事务。
二、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管理
1、现金管理:局属各单位库存现金必须实行限额管理,一般库存现金不超过三至五天的开支。收入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不得随意坐支,超过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2、银行存款管理。
(1)遵守银行各项结算规定,保证银行结算业务正常进行。
(2)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与银行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保证帐实相符。
(3)健全银行存款控制系统,对支票登记、领用、签发、核对、清查等,严格按照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严格规定各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
3、往来户结算登记制度。局属各单位必须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动情况,月底对各往来户款项的余额列出清单。
4、往来户结算定期核对与清理。各单位每月、季终对往来款项必须进行全面清理,对应收帐款按其帐龄长短逐项进行分析,必要时并及时函证核对,采取必要的催收措施,加快资金周转。
5、坏帐损失的确认、审批、财务处理。对于坏帐损失的确认条件按制度规定运行,严格审批程序,特别是逾期两个以上的应收帐款,对于坏帐的处理方法,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按3-5‰的比例并作出相应会计处理。
三、固定资产管理
办公室应做好局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定期与财务科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遗失、毁坏固定资产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作出处理。固定资产报废、调拨和变卖,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专项资金管理
1、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应由业务工程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申报、转报各类专项资金的请示、报告,由申报或转报单位、业务科室负责拟稿,报分管领导签发。上报市、区政府的专项资金请示、报告,报局长签发。
2、项目专项资金安排。
(1)项目专项资金下达后,按下达的实际金额和使用范围,由工程业务部门会同相关科室研究提出该专项的预算安排方案,包括支出细项、支出金额、执行单位。报分管项目的领导审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
(2)项目资金安排经审定后,由市财政拨付资金的,由财务科负责向市财政局报送方案;由局转拨或直接支付资金的,在项目执行前,分管项目的科室须向财务科衔接用款计划,并按项目进度填报项目资金拨款申请表,经分管项目的领导审查后,交财务科审核支出内容、金额与审批的方案一致,报主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后予以拨款。
(3)专项项目资金有管理办法的,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由分管该项目工作的领导牵头,分管项目的科室负责,财务、监察、审计配合,对项目专项资金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映,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单位整改。项目执行完毕后由执行单位负责对专项资金实施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报送局长和分管项目、财务的领导。
五、拨款与工程结算管理
1、财政拨款预算包干经费:根据市、区拨经费计划和拨款进度,由分管领导、业务科室按年度计划和逐月考核、验收的结果,对各单位进行拨款。
2、工程管理:(指计划内所有的工程)
(1)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工程项目,由局统一研究确定施工单位,并下发任务书。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提出工程预算和施工图纸报局审批。
(2)开工后,根据上级预拨进度款,结合施工单位实际进度,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度拨款。拨款前由施工单位填好进度表,由工程部门签字、财务部门签字、分管领导签字、主管领导签字,方可付款,手续不全者,出纳一律杜绝支付。
(3)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提交竣工资料,由局验收合格方能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并同时办理有关管理费,工程结余等上缴手续。
六、专用资金管理
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按一定标准和比例计提,然后专款专用,以收抵支,略有节余的原则。
1、职工福利基金:根据财政统一规定,按每月工资总额的2.5%计提。主要用于职工困难补助费、慰问病号等。慰问病号一次不超过200元,上级部门控制在300元以内,由单位领导带队,党群具体组织看望,不得多次看望,重复报销。
2、工会经费:按照上级要求,各单位的工会经费要设专帐,单独核算。计提比例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上交局40%,单位留用60%,由各级工会组织控制使用。
3、职工教育经费:
按工资总额的1.5%计提,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学习先进技术,继续教育,由各单位控制使用。
七、费用管理
经费开支必须遵守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支出”的原则,首先确保人员经费,优先安排好水、电、通讯和交通等各项开支,对专项经费实行专项专用。具体规定如下:
1、公务费:(包括:办公费、会议费、交通费)按局办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招待费、旅游费:按局纪委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3、差旅费:(因公出差:含住宿费、长途补助、交通补贴)按照东财[1996]40号文件规定执行。
4、一次性抚恤费:按武人[20xx]42号文件执行。
5、丧葬费:按武人[20xx]2号文件执行。
6、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武人[20xx]17号文件执行。
7、探亲路费:按鄂人[1994]50号文件执行。
8、独生子女费、书抄费:在9年义务教育期间按报销发票中书抄费的全额父母双方各报一半;计划内二胎,在9年义务教育期间按报销发票中书抄费全额的80%父母双方各报一半。
9、独生子女托幼费:独生子女托幼费按每月50元标准,凭发票父母双方各报一半;计划内二胎按每月50元标准的80%父母双方各报一半。
以上管理办法,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及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如该办法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法规政策为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部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部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一节总则
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只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四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更好的贯彻《会计法》,正确行使会计人员的职权,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合理合法的经济核算,通过增收节支的原则,加强财务计划管理,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三、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由指定股东直接领导,工作人员配置为主办会计、出纳(销售会计)。
四、财务部的职能是:
(一)向公司负责,向所有股东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三)负责制订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并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四)协同公司领导共同组织编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的实施;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填制凭证、等记账薄、对账和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六)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合理的、有计划的调整占用资金;
(七)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批手续,正确的计提折旧,会同行政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八)负责公司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正确分摊成本费用,制定适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指导各核算单位正确进行成本费用及内部经济核算工作,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
(九)定期编制年、季、月度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经济运行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预警和风险控制实施,预测公司经营发展方向;
(十)负责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及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据;熟练掌握、领会有关财政税收政策,合理筹划纳税,按时上交税款;
(十一)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十二)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十三)注重会计人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推动会计工作现代化管理进程;
(十四)认真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岗位职责
一、主办会计职责
(一)协助财务负责人完成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工作;
(二)负责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的审核,严格控制成本;
(三)负责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编号、装订和保管工作;
(四)负责各类明细分类账和总账的登记、核对好保管工作;
(五)协助、监督出纳现金盘点工作,确保现金帐实相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五
一、坚决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发的劳动保护规定,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建好台账,经常会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对新来的工人必须进行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四、配备好消防装置和消防器材,确保安全生产。
五、强化劳动纪律,加强责任制。上班人员必须坚持岗位责任制,严禁擅自离位,玩忽职守。
六、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必须有布置、有检查。
七、职工必须自觉执行安全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八、必须持证进行机械作业,坚守岗位,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执行好安全操作规程,配合班组搞好安全生产。
九、凡本公司人员必须做到无偷窃、无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坚持值好班,放好哨,做好保卫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六
第1条总则执行部门编号为适应公司的发展,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检验性,完善我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现根据国家《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财务部所有财会人员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2章第3条第4条会计核算基础规定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会计科目的运用及账户的设置按《会计管理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
因业务需要新增科目时,需报财务总监批准。
第5条记账采取借贷记账法,采用权责发生制,具体要求如下所述。
1、凡是收益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入账。
2、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处理。
3、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必须在同一时期入账。
4、凡是用于增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都应计为资本支出,不得计入费用作为收益支出。
5、凡是为了取得收益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都应作为收益支出,同时计入成本费用。
第6条第7条记账用的货币单位为本位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均用法定文字书写。
会计凭证主要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
1、自制原始凭证指进货验收单、领料单、出库单、旅差费报销单、费用开支证明单、调拨单、收款收据、借条等。
2、外来原始凭证指我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关系时,由对方开给本公司的凭证、发票、收据等。
第8条会计报表的编制应根据国家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和董事会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填报时间、份数来执行。
第3章第9条会计核算方法设置会计科目及账户。
根据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不同特点和经济管理的不同要求,选择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并按分类核算的要求,逐步开设相应的账户。
第10条复式记账。
复式记账就是对每一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关账户中进行记录的方法。
我公司统一使用借贷复式记账。
第11条填制和审核凭证。
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都必须由经办人或部门填制原始凭证,并签名盖章。
所有原始凭证都要经过财务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审核,并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第12条第13条设置与登记账簿。
根据填制和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在账簿上进行全面、连续、系统的记录。
成本费用经过统计计算后,要对应计入相应对象的全部费用进行归集、计算以确定各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第14条第15条财产清查。
通过实物盘点、往来款项的核对检查财产和资金的实有数额。
编制会计报表。
根据账簿记录的数据资料,采用一定的表格形式,概括、综合地反映各部门和公司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
第4章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会计核算组织程序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根据“记账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并登记“总分类账”。
根据原始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根据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账”。
月终,根据“总分类账”和各“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
1、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账凭证汇总,编制成计帐签证汇总表,然后再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2、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账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21条记账错误处理。
1、记账前若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或账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应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
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
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账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
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账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账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账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
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账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第5章第22条结账、对账结账是结算各种账簿记录。
结账工作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在结账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账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账业务,应编成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以调整账簿记录。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结算所有的账簿。
第23条对账是为了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账证核对,即将各种账簿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
账证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账过程中进行。
月终如果发现账证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账证相符。
2、账账核对,每月进行一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核对工作。
(1)将总分类账各账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
(2)将“现金(或银行存款)二级账”与出纳的“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
(3)财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账相核对。
3、账实核对,主要分两类。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
(2)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的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账款明细账的账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账目相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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