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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论文范例(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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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论文 篇一

关键词:金岳霖问题;哲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话语系统

中图分类号:B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4-0234-02

一、金岳霖问题: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的提出及其表述方式

金岳霖问题,是金岳霖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中提出来的问题:关于中国哲学史的写法,到底是中国哲学的史呢?还是在中国的哲学史。这一问题的提出,看似只是拷问中国哲学史的内容和体例,实际上暗含的是对中国哲学史以及中国哲学学科本身的关照。对这个问题的解析,就自然会得出系列疑问:中国有哲学吗?中国哲学这个学科在现代学科体系中是否合法?中国哲学史与西方哲学史在何种意义上可以同时存在,彼此关照?何种哲学史的写法才是普遍的、合法的写法?如果需要再继续追问的话,我们写出来的哲学史要干什么?要给谁看?谁来阅读和品评它?

对此问题的分析,使得我们不得不深入思考三个概念:哲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这三个概念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哲学”这一概念,来自近代日本对于西学“philosophy”的翻译,有了“philosophy”这样的学科之后,才有了中国哲学这样的称谓,即“Chinese philosophy”。那西方哲学难道是“western philosophy”吗?“philosophy”本来就包括从古希腊哲学以降的西方哲学,我们参照对“philosophy”理解去寻找中国传统中的哲学思想,然后将其梳理成中国哲学自己的实质系统,中国哲学在“philosophy”的体例下重写自身,也就是说用“philosophy”的形式系统来表述中国传统的实质系统。我们的中国传统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我们与“philosophy”相近或者相类似的东西往往都蕴涵在国学这个大的范畴下,如果我们说中国哲学研究中国的思维方式和思想习惯,那么中国哲学史又与中国思想史又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我们不关照由历史发展而来的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只是从概念本身予以考察的话,问题似乎很简单,哲学是一个上位概念,这个上位概念下有中国哲学、西方哲学,也就是说关于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构词方式和表述方式是一样的,都是“种加属差”,哲学“philosophy”是种,中国与西方是属差。于是我们可以自然地认为,关于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是一个伪问题,因为我们可以借此而认为中国哲学可以与西方哲学分庭抗礼,共同达到“世界哲学”的高度。如果问题有如此简单的话,胡适当年就不会只写了半部中国哲学史大纲,因为关于这三个概念的关系问题,不简单的是个逻辑问题,更是个历史问题。

二、金岳霖问题其实是金岳霖悖论

金岳霖问题本身暗含了一种西方哲学的形式系统与中国哲学实质系统之间的悖论。

首先,中国哲学的史和在中国的哲学史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东西。如果单就“philosophy”来看的话,中国是没有希腊那种“philosophy”传统的,固然我们可以以求同存异的方式来处理各自的历史,认为人类的思维演进的历史进程具有中契合性和一致性,人类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历史时段所面临的问题是共同的,只不过面对问题的人和界定与思维问题的注意力和方式不同,所以在那些共同的问题与对问题的共同思考之中,我们可以将其提取出来,视之为人类思维的普遍性问题与规律,然后命名为“philosophy”。但这样一来,我们其实是改变了概念自身的历史进程,而试图对历史做出新的诠释,这是面向未来的创造,却不是面向过去的阐释。回到这种我们民族所缺少的“philosophy”这个传统上来,也就是说我们要用一个自己本来没有的传统去重新打碎并再次组装自己固有的传统,对这一问题我们不光要追问其何以可能的问题(这是哲学经常使用的提问方式),还要追问其何以必要的问题。

其次,金岳霖问题的逻辑前提是西方话语的,这一话语必然导致悖论的产生。因为如果西方人写一部西方哲学史,这个问题是很容易解答的,你问作者,你写的是西方哲学的史,还是西方的哲学史?不言而喻这不是一个问题,因为西方哲学的史就是西方的哲学史,二者在形式系统与实质系统上是融合的,不存在上述的分歧。

最后,冯友兰与胡适的解答其实具有一致性。冯友兰自诩其哲学是“新理学”,是旧瓶装新酒,突出的是中国哲学的实质系统,是与理学一脉相承的。胡适的中国哲学大纲则以西方哲学的体例和关心的问题系统对中国哲学做出梳理,但却没有继续写下去?我的理解是因为按照这种逻辑要么写不下去,要么写下去之后就失去了中国哲学一贯的味道。之所以说冯胡二人对金岳霖问题的解答具有一致性,是在于说明,面对中国哲学这样一个作为整体的文化传统,只有以其实质系统为内核,才能达到其与历史融合的路径上来,否则,只能是写给外国人看的中国人自己看不懂也看不清的国产洋货。

三、悖论的根源及其解决的可能

鸦片战争以降,中国开始被拉入了现代化的洪流之中。从“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中体西用逻辑,到“德先生”、“赛先生”的民主科学的思想制度领域内的启蒙,以致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陈独秀的“马克思主义”,都是西方话语的滥觞。新文化运动剪断了旧有文化的脐带,对旧文化进行清算的同时,也打碎了传统文化及语言系统的整体性和个性。与此同时,批判传统文化,以外来文化重新界定和分析中国问题成为五四以来逐步形成的一个话语传统。似乎不用西方的理论和方法,乃至言说方式,我们中国的问题就说不清楚,我们中国的传统就无法适用。西学东渐所留下来最深刻的痕迹就是话语的痕迹。

这种话语的痕迹在树立西方思维方式和学科体系的同时,全面清理和驱逐着中国传统话语,以至我们引经据典最权威的最好的莫过于使用和称道康德黑格尔,而不是如传统的文人那样高呼“子曰”。当然,这里不是要批评西方话语本身,而是批评这种对西方话语的迷信。这种迷信体现在,我们似乎只有用西方的理论才能解释清楚中国的事情。同时又不无讽刺地表现在:其一,我们所建立的各种新兴的学科,却不得不面对一个难堪的事实,那就是,所有的西学都不得不面临本土化的难题。比如,法学更多的是一种西方法学在中国而无真正的中国法学,社会学更多的是在讲西方的理论和方法对中国社会的各种品评与分析而无真正的中国社会学。我们难道真的面对着一个如此创新的时代,以至我们的祖先与我们没有丝毫的关系,除了给我们留下那些无用的传统文化和留在我们身体内的血脉?诚然,这是一个现代性与民族性的关系问题。但这个问题现在表现出来的却是如此的逻辑。其二,既然有如此众多的学科和理论体系为我们的社会发展和生活幸福作出解释保驾护航,但每每我们用既有的西方理论模型所分析出来的结论却每每落一个“中国例外”的注脚,这又是为什么呢?学者们声称要用西方的理论去解释中国的现实,对于西方的理论却予以工具性的理解,西方的理论发生于其自身的现实之中,而我们又有多少人了解其中的历史社会背景,如果使用这种我们并不清楚其来龙去脉的理论和方法,谁又可以保证它对于中国的解释不是一种鸡同鸭讲的可笑对话呢?

我们看到,相对于中国文化,由于近代的落后,这种似乎被证伪的文化形态之于西方的关注者相比较西方文化之于中国的关注者来说,是一种凤毛麟角相对于趋之若鹜的不对称性。相对于中国文化,由于近代的批判,这种看似是老祖先遗留下来的老古董之于当下的中国人来说相比较西方文化之于当下的中国人来说,又是一种遗老遗少相对于时尚风潮的不对称性。近些年的国学热、传统文化热可能在表面上把一些中国文化的不合理方面都有所记忆,但在其内在逻辑上,这是一种返本和踏实。我们只有当对自己的文化有足够的理解和践行,才能找准时展的脉络,从文化的内在自觉走向民族的真正崛起。

就广义而论,金岳霖悖论是近代中国学科体系建立过程中的悖论,毕竟我们所建立的东西在名目上是从无到有的,但就实质而论,这种建立也必须在民族文化的内在发展逻辑中予以展开,这是解决现代化与民族化问题的必由之路。

就狭义而言,金岳霖悖论之于中国哲学的合法性是一个深层次的话语系统建构的问题。落到细节处,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除了与西方哲学基本概念的对接存在问题之外,比如中国哲学中的“道”、“气”、“理”、“器”等的概念的翻译,有很多学者建议进行音译,这固然是一种最保守的方法,但这是针对西方哲学增加词汇的做法,关键不在于单词的独立性,而在于语言系统的自洽性,换句话说,即便我们把“道”翻译做“logos”,也不能说明中国的道就同于西方的“logos”,凡是进入这个话语系统的人,所需要看到的我们对于整个道的说明和解读,问题则在于说明和解读,而不单单只是单词的问题。

对于哲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三者的关系需要再次重申,以本文的分析来看,“中国哲学”的构词方式不应当是偏正式的,因为从历史根源上讲,“哲学”就等于“西方哲学”,“中国哲学”是一个合成词,其独立表意,并不表示其是哲学即西方哲学的衍生物,它是中国的“哲学”,可以与西方哲学有相似的地方,也可以有它自己的独特性,从概念系统、思维习惯、表述方式、核心理念上都是一种异质的“哲学”形态。基于此,本文的建议是“中国哲学”,不应该再翻译做“Chinese philosophy”,而可以翻译做“Cphilosophy”,作为一新的词汇,以示与哲学的关系,不是上下位的概念关系,而是基于哲学而产生的独特学科。

参考文献:

[1]陈卫平:“金岳霖问题”与中国哲学史学科独立性的探求[J].学术月刊,2005,(11).

[2]陈来。关于“中国哲学”的若干问题浅议[J].江汉论坛,2003,(7).

[3]王中江。“范式”、“深度视点”与中国哲学“研究典范”[J].江汉论坛,2003,(7).

西方哲学史论文 篇二

关键词:教学方法改革;西方哲学;通识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6-0268-03

一、研究背景与改革目标

2010年9月,在贵州大学教务处的安排指导下,贵州大学人文学院选择“西方哲学通论”作为教学方法改革试点的实验课程,我们为此花费数年时间开展了积极研究和努力探索。

贵州大学人文学院“西方哲学通论”课程的前身是为哲学系本科专业开设的“西方哲学史”课程。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贵州大学人文学院开始实施新的教学方案,其中相关措施有:取消原“西方哲学史”课程,而代之以“西方哲学通论”课程,同时新课程的适用对象从原哲学本科专业扩展至人文学院的中文、历史、新闻、哲学等各专业。

为落实和实现这一新的课程定位和课程任务,就必须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必须不折不扣地、真正做到哲学教学工作的深入浅出,以便让人文学院的哲学专业和非哲学专业的学生都能真正参与到哲学教学活动中来,从中受到真正的哲学教育,为各自的各专业知识的进一步学习打下良好基础。这当然就为相应的课程教材和课程教学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并且要对相关教改实践的经验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与研究,以期不仅推动这门课程的教学实践,更能辐射其他相关文科课程。而且,高校哲学课程的特殊性恰恰在于内容与方法的不可分离性:方法内在于内容中,内容又提升和巩固着方法,哲学内容(哲学问题)本就是对哲学方法的凝练和反思。所以,本课题虽然是教学方法改革研究,但却必须对授课教材做出改革和更新,否则就无法真正展开我们的教学方法改革。我们因而用三年左右时间编写和出版了体现本课题研究宗旨的新的哲学通论课教材并按照此教材施行了新一轮的教学实践,以观察教学方法改革的实际效果。

二、“西方哲学通论”教学方法改革的具体措施

考虑到“西方哲学通论”作为哲学课程的特殊性,我们具体的教改实践是按照以下几个环节来展开的。

(一)结合本课程所展开的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指导思想改革的关系研究

“西方哲学通论”的教学方法改革依据于本科阶段哲学教育教学指导思想的改革。“西方哲学通论”这门新课程的出现本身就是教学方法改革的一个产物,而其中所渗透的改革精神首先是高等学校教学指导思想的改革。之所以要将这门西方哲学课程从哲学专业提升至学院各专业必修的平台课,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首先,实现从专业教育到通识教育的转向。就文史哲各专业的具体情形而言,让这些专业的本科学生接受普遍的哲学教育有利于其本专业学识的深化和巩固,而且是大学人文素质教育的应有方案。

其次,设立“西方哲学通论”并不意味着削弱原有的哲学专业教育的职责和使命。在具体教学实践中,我们并不因为这门课的平台课程性质就降低这门课程的难度和深度,我们将为哲学专业学生以及有志于在哲学领域进一步深造的其他专业学生提供良好奠基并为进一步研究预留接口。

(二)结合本课程所展开的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内容改革的关系研究

设立“西方哲学通论”这门新课程来取代和提升原有课程设置,并且为了实现上述双重教学目标,我们就必然要进行教学内容的改革。就具体问题而言,我们改变了原有教学内容史论比例。“西方哲学通论”无疑仍是要以讲授西方哲学史为载体,当我们的教学内容将更加突出“论”的因素,也就是说,我们把西方哲学的主要问题、主要方法、主要历史脉络向学生“论述”清楚。这样的话,这门课程才避免成为一个纯粹史料、纯粹知识的堆砌物与拼凑物;也只有在史论结合的基础上把问题讲清楚,才能真正让各专业学生有所收获。

所有教育的真正困难之处不是把“什么”讲清楚,不是让学生记住“知识”,而是要让学生弄清“如何”,让学生看清研究对象究竟是“如何发生”的,这才是教育的真正目标与归宿。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正是此理,这样才能真正对学生的进一步学习有真正的推动作用。那么,我们的教改实践从自身而来具有这样两个特点。

1.我们改变了原有过度侧重知识和史料的哲学史教学。具体教改实践中我们突出了“论”的因素,更加侧重对哲学之“如何”的问题的论述和讲解。

2.我们并未完全丢掉知识的传授。否则这门课程的性质就将发生变化而不再适合本科教学。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史论结合,而且要侧重后者。

那么,我们的教学方法改革就必须先要做到教学内容的改革,由于目前国内的各种相关教材大都是侧重史料的哲学史传统教材,为了我们的具体教改实践的需要,我们用三年时间编写和出版了一部适合本课程需求的“西方哲学通论”教材。

(三)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主导性改革的关系研究

“教学主导性改革”又可细分为对“教师的主导地位”与“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关系研究问题。我们认为这二者之间存在一个“教学主导性的适宜转交”的问题,因此这两个问题被我们设置为一个问题来加以探讨。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切教学方法改革都最终是为了激发和持续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但我们究竟如何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呢?经过讨论,我们的对策是:在对教学内容进行深入改革的基础上,我们采取了一些必要措施来改革我们的教学方法,以期推动我们的教学改革实践。

传统的哲学教育方法是教师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以单纯的教师讲授为主要形式。我们已经逐渐认识到,这种教学模式尽管有可取之处,但其弊端也是不可忽视的。这种教学方法的最大弊端是难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我们看来,要真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根本地意味着要把主导权适当地转交给学生。因为只有有了主导权,或至少有了对主导权的经验或追求,一个人才能对学习有真正的和持久的兴趣。那么,具体到教学实践问题上,我们就有必要改变原有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让学生有积极的参与意识和主导意识。我们所采取的改革措施有如下几点。

1.按照学号秩序安排学生担当“五分钟的教师”,即每节课开始留出十分钟,让做好准备的学生充当五分钟的教师,在讲台上对全班学生讲解他所理解的某个哲学问题,然后有五分钟的时间供其他学生对该学生提问,最后教师对整个环节给予点评。这个方法我们实施了很长时间,学生反响良好,充分调动了学生思考哲学问题的积极性。

2.将全班按一定人数分成若干小组,每月展开一场哲学专题的探讨活动,每个小组提供对该专题的研讨报告,各自安排代表上台发言。小组之间相互点评、打分。

3.教师在讲授课程时要坚持两个原则:(1)教学主导权的转交只是适当地转交,教师必须掌握最终的决定权,否则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都会受到干扰,最终损害的是教学质量。(2)教学活动的重心要放在对学生领悟力的锻炼和提升上。只有坚持这两个原则并充分展开教学实践,我们才能有最坚实的把握来真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最终激发其兴趣和提升其哲学素养。

(四)教学方法改革与考试方法改革的关系研究

在“西方哲学通论”课程的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传统的考试方法――期末考试成绩决定最终成绩,的确有较大弊端。因为这容易使得学生在课程学习时过度注重对知识的记忆和储备,而忘却了哲学学习的根本要义。首先要去理解、领悟义理,绝非只是去记忆知识。我们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实践中当然可以反复向学生强调指出哲学学习的特点,但为了在形式上能予以体现和保障这种指导精神,对考试方法和考试形式进行改革的确是有积极意义的,因此我们说教学方法改革也需要考试方法的改革。

我们具体的措施如下。

1.增加平时成绩的考察和鉴定,将平时成绩按一定系数纳入最终成绩。平时成绩的考察形式主要有课程论文、课程发言、小组报告等。人数较少的班级适当提升平时成绩系数,创新实验班可以考虑将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系数提升至60%。

2.改革期末试卷题目结构和内容,对试卷题目的难度和深度要有切实把握,既能满足检验学生知识性学习的一般要求,又能考察学生思辨性领悟的学习效果,即学生自主思考的能力。这一要求的实现既依赖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同时也必须能多少体现改革效果。那么,这就为我们的试卷设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认真总结每次平时讨论、期末考试的经验和教训,探寻哲学考试的最适宜的模式,最终为哲学教学活动提供有力支援。

三、教改成果与经验总结

通过推进本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我们使得绝大多数学生在哲学专业知识和哲学一般素养等方面都得到了提高。具体而言,进行通识教育,我们打通了文史哲各专业的原有专业限制,让学生能够了解进而掌握西方哲学史的基本问题,提升哲学素养,从哲学层面提升和巩固人文素质教育,同时也为哲学专业或有志于对哲学问题进一步深造研究的其他专业学生提供了基础和预留了接口。其次,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系统地了解并初步掌握西方哲学历史脉络及基本内容,引导学生学习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思维方法,锻炼和提高了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在哲学教育中做到了理论与实际的结合、通史与原著的结合、阅读与思考的结合。

总之,“西方哲学通论”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使我们看到并确定了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一个方向,此即:在授课对象的广度和教授内容的深度之间,通过努力和合理的规划,我们是可以达成一个合理的、有机的平衡的。这被我们视为本课题研究所取得的最大收获,因为这一经验必将有助于其他平台课(公共课)的教学方法改革。

基金项目:本文系贵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西方哲学通论”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贵大教改2010001号)的阶段性成果。

西方哲学史论文 篇三

西方文化中历来有所谓“哲学”一门,此门学问源远流长。比照西方的哲学叙述和讨论,20世纪以来,不少学者都曾讨论到“中国有没有哲学”或“什么是中国哲学”。其实,关于中国有没有哲学,本来,即使在19世纪以前的欧洲也不成其为问题,至少在1687年,巴黎已经出版了《孔子与中国哲学》。莱布尼茨颇受此书影响,他自己后来写了《论中国人的自然神学》(又名《关于中国哲学的信》,1716年)。对于莱布尼茨,中国不仅有哲学,而且他自己颇为之所吸引。黑格尔固然贬低中国哲学,但在其《哲学史讲演录》中仍列有“中国哲学”一节。康德似少谈到中国哲学,但这位被尼采称为“柯尼斯堡的伟大中国人”,在其《纯粹理性批判》中仍强调:“以道德哲学高于理性所有一切其他职务,故古人之所谓哲学家,常特指道德家而言;即在今日,吾人由某种比拟,称以理性自制之人为哲学家,固不问其知识之如何浅狭也。”①在康德的哲学家定义下,历史上的儒学大师当然是哲学家。黑格尔之后,伴随近代西方的强盛兴起,西方文化中心论主导了学者的心灵,一般学者认为,中国形上学传统不强,认识论与逻辑不发达,即使中国有哲学,也偏于政治与伦理。其实,这不仅忽视了中国哲学中的道家传统和佛教传统,而且更反映了近代西方哲学问题意识影响下的局限。近代西方哲学从“认识论的转向”发展到“语言的转向”,出现了消解西方传统形上学的努力,乃至海德格尔以来西方哲学关于“哲学的终结”的断言,彻底改变了现代哲学的问题视界。另一方面,分析哲学对古典哲学的傲慢也越来越失去意义,在当代美国,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越来越成为哲学的关切焦点。不仅如此,美国和欧洲近年来坚持“中国哲学”研究和“比较哲学”研究的学者也日益增多,并取得了一些对欧美哲学界有影响的研究成果。这些都为我们提供了重新认识中国哲学的不同于20世纪前期的新背景。二当冯友兰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撰写《中国哲学史》的时候,在他看来,我们有两种选择:一是坚持以西方所谓哲学为标准,较严格地取中国义理学中可与之对应相当者,以此为“中国哲学”,研究之,撰写《中国哲学史》。一是以中国义理之学本身的体系为完整对象,研究之,而撰写《中国义理学史》。甚或进而以中国义理学为标准,写成西洋义理之学史。冯友兰自然选择前者,因为20世纪的中国学术就是一个与世界,或者说西方“接轨”的世纪。他对第二种选择之不宜,解释说:“就原则上言,此本无不可之处。不过就事实言,则近代学问起于西洋,科学其尤著者。若指中国西洋历史上各种学问之某部分而谓为义理之学,则其在近代学问中之地位,与其与各种近代学问之关系,未易知也。若指为哲学,则无此困难。此所以近来只有中国哲学史之作,而无西洋义理之学史之作也。以此之故,吾人以下即竟用中国哲学及中国哲学家之名词。所谓中国哲学者,即中国之某种学问或某种学问之某部分之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也。所谓中国哲学家者,即中国某种学者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家名之者也。”②可见,这里所说的作中国哲学史的问题关联着作为学科的中国哲学的定位与合法性。所以,冯友兰的这个说法表明,是否写“中国哲学史”,涉及是否设立“中国哲学”这一学科,涉及到是否设立“哲学”学科,涉及到是否整个引进近代西方学术体系和学科体系。不仅仅是“中国哲学史”如何写作的问题。如果我们肯定源于近代西方的现代大学建制,肯定大学建制中“哲学”一科的必要性,则必然要肯定从“哲学”的方向对于中国古代思想的研究与教学。如何处理中国固有的义理之学体系中与西洋所谓哲学不甚相当者呢?冯友兰说:“中国哲学家又以特别重视人事之故,对于宇宙论之研究亦甚简略,故上列哲学中之各部分,西洋哲学于每部皆有极发达之学说,而中国哲学则未能每部皆然也。不过中国哲学家注重内圣之道,故所讲修养之方法,即所谓为学之方,极为详尽。此虽或未可以哲学名之,然在此方面中国实甚有贡献也。”③冯友兰一方面承认“此虽或未可以哲学名之”,而另一方面,在他的《中国哲学史》中则对此有不少叙述。就是说,某些中国传统的义理之学的内容虽不见于西洋哲学的讨论,但仍可以作为中国哲学史的内容加以叙述。可见,由于中国古代义理之学与西方所谓哲学范围并不相同,故完全以西方所谓哲学之范围而切割古代义理之学中之一部或大部而谓之中国哲学,则古代义理之学的固有体系之完整性可能遭到破坏,且其体系中必有部分不能列入所谓中国哲学。这样一来,在事实上,我们在冯友兰给出的两个选择外,还可以有第三个选择,那就是,我们可以把中国义理之学即作为“中国哲学”,而不必按照西洋所谓哲学严格限定之。可以说,自冯友兰以后,中国哲学史的研究者都是以此种方法研究中国哲学史,即一方面在理论上认定以西方哲学的内容为标准,另一方面在实际上以中国义理之学为范围。20世纪的学者并没有表现出强烈的愿望去在理论上充分解决这个问题。三30年代后期,张岱年在其《中国哲学大纲》的序论中,也是一开始先讨论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定义。在他的讨论中有几点值得注意:第一,西方哲学中没有统一的哲学定义,他说:“西洋哲学家所立的哲学界说甚多,几乎一家一说。其实都只是一家哲学之界说,而不是一般哲学之界说。总各家哲学观之,可以说哲学是研讨宇宙人生之究极原理及认识此种原理的方法之学问。”④虽然哲学家们的“哲学”理解往往各立一说,但哲学教育家需要一种综合的“哲学”定义,张先生的这个说法是把哲学归结为有关宇宙、人生、认识方法的学问。第二,中国古代没有与哲学意义相同的总括性名称,他说:“中国古来并无与今所谓哲学意义完全相同的名称。”他同时指出,先秦所谓“学”、汉人所谓“诸子之学”与今所谓哲学大致相当;魏晋时所称玄学,意谓约略相当于今之哲学;宋代以后所谓道学、理学、义理之学,其内容与今所谓哲学甚相近。但是,玄学、道学是各有其界域的,各是某一派哲学或某一类型哲学的名称,“与今所谓哲学之为一般的名称,并非相同。而总括玄学与道学的一般名称,在以前实在没有。”⑤这符合中国古代学术史的实际情形。第三,在东西文化的视野中,“哲学”应当是一个类称。张岱年提出:“中国先秦的诸子之学、魏晋的玄学、宋明清的道学或义理之学,合起来是不是可以现在所谓哲学称之呢?中国以前的那些关于宇宙人生的思想理论,是不是可以叫做哲学?关于此点要看我们对于哲学一词的看法如何。如所谓哲学专指西方哲学,或认西洋哲学是哲学的唯一范型,与西洋哲学的态度方法有所不同者,即是另外一种学问而非哲学,则因中国思想在根本态度上实与西洋的不同,而中国的学问当然不得叫做哲学了。”他自己并不赞成这种看法,他提出一个很为重要的思想:“我们可以将哲学看作一个类称,而非专指西洋哲学。可以说,有一类学问,其一特例是西洋哲学,这一类学问之总名是哲学。如此,凡与西洋哲学有相似点而可归为此类者,都可叫做哲学。以此意义看哲学,则中国旧日关于宇宙人生的那些思想理论,便非不可名为哲学。中国哲学与西洋哲学在根本态度上未必同,然而在问题及对象上及其在诸学术中的位置上,则与西洋哲学颇为相当。”⑥西方文化中历来有所谓“哲学”一门,此门学问源远流长。比照西方的哲学叙述和讨论,20世纪以来,不少学者都曾讨论到“中国有没有哲学”或“什么是中国哲学”。其实,关于中国有没有哲学,本来,即使在19世纪以前的欧洲也不成其为问题,至少在1687年,巴黎已经出版了《孔子与中国哲学》。莱布尼茨颇受此书影响,他自己后来写了《论中国人的自然神学》(又名《关于中国哲学的信》,1716年)。对于莱布尼茨,中国不仅有哲学,而且他自己颇为之所吸引。黑格尔固然贬低中国哲学,但在其《哲学史讲演录》中仍列有“中国哲学”一节。康德似少谈到中国哲学,但这位被尼采称为“柯尼斯堡的伟大中国人”,在其《纯粹理性批判》中仍强调:“以道德哲学高于理性所有一切其他职务,故古人之所谓哲学家,常特指道德家而言;即在今日,吾人由某种比拟,称以理性自制之人为哲学家,固不问其知识之如何浅狭也。”①在康德的哲学家定义下,历史上的儒学大师当然是哲学家。黑格尔之后,伴随近代西方的强盛兴起,西方文化中心论主导了学者的心灵,一般学者认为,中国形上学传统不强,认识论与逻辑不发达,即使中国有哲学,也偏于政治与伦理。其实,这不仅忽视了中国哲学中的道家传统和佛教传统,而且更反映了近代西方哲学问题意识影响下的局限。近代西方哲学从“认识论的转向”发展到“语言的转向”,出现了消解西方传统形上学的努力,乃至海德格尔以来西方哲学关于“哲学的终结”的断言,彻底改变了现代哲学的问题视界。另一方面,分析哲学对古典哲学的傲慢也越来越失去意义,在当代美国,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越来越成为哲学的关切焦点。不仅如此,美国和欧洲近年来坚持“中国哲学”研究和“比较哲学”研究的学者也日益增多,并取得了一些对欧美哲学界有影响的研究成果。这些都为我们提供了重新认识中国哲学的不同于20世纪前期的新背景。二当冯友兰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撰写《中国哲学史》的时候,在他看来,我们有两种选择:一是坚持以西方所谓哲学为标准,较严格地取中国义理学中可与之对应相当者,以此为“中国哲学”,研究之,撰写《中国哲学史》。一是以中国义理之学本身的体系为完整对象,研究之,而撰写《中国义理学史》。甚或进而以中国义理学为标准,写成西洋义理之学史。冯友兰自然选择前者,因为20世纪的中国学术就是一个与世界,或者说西方“接轨”的世纪。他对第二种选择之不宜,解释说:“就原则上言,此本无不可之处。不过就事实言,则近代学问起于西洋,科学其尤著者。若指中国西洋历史上各种学问之某部分而谓为义理之学,则其在近代学问中之地位,与其与各种近代学问之关系,未易知也。若指为哲学,则无此困难。此所以近来只有中国哲学史之作,而无西洋义理之学史之作也。以此之故,吾人以下即竟用中国哲学及中国哲学家之名词。所谓中国哲学者,即中国之某种学问或某种学问之某部分之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也。所谓中国哲学家者,即中国某种学者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家名之者也。”②可见,这里所说的作中国哲学史的问题关联着作为学科的中国哲学的定位与合法性。所以,冯友兰的这个说法表明,是否写“中国哲学史”,涉及是否设立“中国哲学”这一学科,涉及到是否设立“哲学”学科,涉及到是否整个引进近代西方学术体系和学科体系。不仅仅是“中国哲学史”如何写作的问题。如果我们肯定源于近代西方的现代大学建制,肯定大学建制中“哲学”一科的必要性,则必然要肯定从“哲学”的方向对于中国古代思想的研究与教学。如何处理中国固有的义理之学体系中与西洋所谓哲学不甚相当者呢?冯友兰说:“中国哲学家又以特别重视人事之故,对于宇宙论之研究亦甚简略,故上列哲学中之各部分,西洋哲学于每部皆有极发达之学说,而中国哲学则未能每部皆然也。不过中国哲学家注重内圣之道,故所讲修养之方法,即所谓为学之方,极为详尽。此虽或未可以哲学名之,然在此方面中国实甚有贡献也。”③冯友兰一方面承认“此虽或未可以哲学名之”,而另一方面,在他的《中国哲学史》中则对此有不少叙述。就是说,某些中国传统的义理之学的内容虽不见于西洋哲学的讨论,但仍可以作为中国哲学史的内容加以叙述。可见,由于中国古代义理之学与西方所谓哲学范围并不相同,故完全以西方所谓哲学之范围而切割古代义理之学中之一部或大部而谓之中国哲学,则古代义理之学的固有体系之完整性可能遭到破坏,且其体系中必有部分不能列入所谓中国哲学。这样一来,在事实上,我们在冯友兰给出的两个选择外,还可以有第三个选择,那就是,我们可以把中国义理之学即作为“中国哲学”,而不必按照西洋所谓哲学严格限定之。可以说,自冯友兰以后,中国哲学史的研究者都是以此种方法研究中国哲学史,即一方面在理论上认定以西方哲学的内容为标准,另一方面在实际上以中国义理之学为范围。20世纪的学者并没有表现出强烈的愿望去在理论上充分解决这个问题。三30年代后期,张岱年在其《中国哲学大纲》的序论中,也是一开始先讨论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定义。在他的讨论中有几点值得注意:第一,西方哲学中没有统一的哲学定义,他说:“西洋哲学家所立的哲学界说甚多,几乎一家一说。其实都只是一家哲学之界说,而不是一般哲学之界说。总各家哲学观之,可以说哲学是研讨宇宙人生之究极原理及认识此种原理的方法之学问。”④虽然哲学家们的“哲学”理解往往各立一说,但哲学教育家需要一种综合的“哲学”定义,张先生的这个说法是把哲学归结为有关宇宙、人生、认识方法的学问。第二,中国古代没有与哲学意义相同的总括性名称,他说:“中国古来并无与今所谓哲学意义完全相同的名称。”他同时指出,先秦所谓“学”、汉人所谓“诸子之学”与今所谓哲学大致相当;魏晋时所称玄学,意谓约略相当于今之哲学;宋代以后所谓道学、理学、义理之学,其内容与今所谓哲学甚相近。但是,玄学、道学是各有其界域的,各是某一派哲学或某一类型哲学的名称,“与今所谓哲学之为一般的名称,并非相同。而总括玄学与道学的一般名称,在以前实在没有。”⑤这符合中国古代学术史的实际情形。第三,在东西文化的视野中,“哲学”应当是一个类称。张岱年提出:“中国先秦的诸子之学、魏晋的玄学、宋明清的道学或义理之学,合起来是不是可以现在所谓哲学称之呢?中国以前的那些关于宇宙人生的思想理论,是不是可以叫做哲学?关于此点要看我们对于哲学一词的看法如何。如所谓哲学专指西方哲学,或认西洋哲学是哲学的唯一范型,与西洋哲学的态度方法有所不同者,即是另外一种学问而非哲学,则因中国思想在根本态度上实与西洋的不同,而中国的学问当然不得叫做哲学了。”他自己并不赞成这种看法,他提出一个很为重要的思想:“我们可以将哲学看作一个类称,而非专指西洋哲学。可以说,有一类学问,其一特例是西洋哲学,这一类学问之总名是哲学。如此,凡与西洋哲学有相似点而可归为此类者,都可叫做哲学。以此意义看哲学,则中国旧日关于宇宙人生的那些思想理论,便非不可名为哲学。中国哲学与西洋哲学在根本态度上未必同,然而在问题及对象上及其在诸学术中的位置上,则与西洋哲学颇为相当。”⑥本篇论文是由3COME文档频道的网友为您在网络上收集整理饼投稿至本站的,论文版权属原作者,请不要用于商业用途或者抄袭,仅供参考学习之用,否者后果自负,如果此文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张岱年最后说明,哲学又有一般的和特殊的之不同,历史哲学、政治哲学、艺术哲学都属特殊哲学,一般哲学则不包括特殊哲学,专指宇宙论、人生论、知识论。而他在《中国哲学大纲》中所用的“中国哲学”乃是指一般哲学,故不论及中国的各种特殊哲学。事实上,20世纪的中国哲学史家对于有关中国思想的“哲学史”研究的分界,无论在范围上还是内容上,都有明确的自觉,中国哲学史家从来没有企图以哲学史的研究代替整个的古代思想研究。四哲学一词是西方文化在近代大量引进后,日本学者西周由Philosophy翻译而来,而被国人所接受。“中国哲学”的概念亦因此而产生。但这一概念的建立过程是内在于、并被规定在整个近代中国文化的总进程的。中国近代文化的发展的总趋向是,在整个国家近代化的总方向及框架规定下,在学术教育上,以西方学术的分类为标准,而全盘承受之,通过建立哲学、文学、史学、法学、政治学等学科概念而形成中国近代化的学术体系,建立这些学科概念的作用,一是本原于西方学术的分途,可以有条理地了解西方学术的内容;二是便于引进西方教育体制,以这些学科概念为支住,建立近代中国大学教育的分科体系;三是与世界文化接轨,使中国现代文化依照这些学科概念的分工加以发展;四是以这些学科概念来分类整理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和学术体系。这是近展的大势。然而,就人文学科而言,西方近代以来的学术分类难免根据于西方的历史文化经验,如果以之为绝对的标准或普遍的模式,去规范非西方的文化经验时,就难免遇到削足适履的危险。与其他中国近代建立起来的学科概念相比,“中国哲学”似乎略显尴尬。正如以上诸先生所说,最重要的问题并不在于中国古代有无“哲学”一词,而在于中国古代学术体系的分类中,并没有一独立的系统与西洋所谓哲学完全相当。中国古代确有自己的义理之学,这种义理之学是中国古代哲人思考宇宙、社会、人生、人心的理论化体系,而其中所讨论的问题与西方哲学所讨论的问题并不相同,论述的方式亦不相同。象宋明理学中所反复讨论而且极为细致的“已发与未发”、“四端与七情”、“本体与功夫”、甚至“良知与致知”等,都是与西洋哲学不同的哲学问题。在这一点上,前辈学者对此似少注意,如冯友兰认为,哲学的内容确定了,其问题也就确定了,他始终认为,中西的哲学问题是一样的,只是深入和讲述的程度不同。张岱年也认为中国哲学与西洋哲学的态度不同,但哲学的问题及对象相当。其实,中国与西方,虽然都有对宇宙、社会、人生的理论化的思考体系,但用以构成各自体系的问题并不相同。就中国大陆而言,五十年代以后,在当时的学风影响之下,马克思主义关于哲学史有共同的基本问题的观念,对中国哲学研究者更造成了较大的困扰;八十年代以来此种影响虽已渐消失,但学术界并未就东西方哲学史是否有共同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以取得共识。而西方哲学界长期以来拒绝把中国哲学作为哲学,只是作为思想、宗教来研究,正是因为认定中国哲学中没有讨论西方哲学中的问题,或没有以西方的方式来讨论。以西方哲学的问题为“哲学”的问题,或把哲学只理解为论证之学,而判定非西方文化是否有哲学,实质上是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表现。五上述中国文化的情况。并不是没有解决的方法。正如张岱年所提示的,我们应当把哲学看成文化,换言之,我们应当立基于全部人类文化,把“哲学”看作一共相(并非本体意义的),一个“家族相似”的概念。是西方关于宇宙、人生的理论思考(西方哲学)、印度关于宇宙、人生的理论思考(印度哲学)、中国关于宇宙、人生的理论思考(中国哲学),是世界各民族对超越、自然、社会与人之理论思考之总名。在此意义上,西方哲学只是哲学的一个殊相、一个例子,从而西方哲学的问题和讨论方式并不是哲学所以为哲学的标准。因此,“哲学”一名不应当是西方传统的特殊意义上的东西,而应当是世界多元文化的一个富于包容性的普遍概念。因此中国的义理之学即是中国哲学,虽然其范围与西方哲学有所不同,其问题亦与西方哲学有所不同,这不仅不妨碍其为中国的哲学,恰恰体现了哲学是共相和殊相的统一。所以,非西方的哲学家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发展起一种广义的“哲学”观念,在世界范围内推广,解构在“哲学”这一概念理解上的西方中心立场,才能真正促进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发展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哲学智慧。如果未来的哲学理解,仍然受制于欧洲传统或更狭小的“英美分析”传统,而哲学的人文智慧和价值导向无法体现,那么二十一世纪人类的前途将不会比二十世纪更好。另一方面,这种态度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要学习西方哲学。西方哲学是人类智慧中理性分析和建构的精致代表,西方哲学的形态虽然是特殊,但其中不少问题的讨论是具有普遍性的。西方哲学哲学的论述虽然不是哲学所以为哲学的根本规定,但学习西方哲学可以为研究其他哲学提供具有普遍意义的重要方法。特别是西方近代以来的哲学,虽然它仍然内在于西方语言的限制,但伴随着人类的历史走向世界史,其中的讨论地方性局限渐渐减少,与科学与工业文明发展的普遍性之连结越来越多。六与前面所说的问题有关联的另一问题是,“儒学是不是宗教”也是中国学者多年讨论未决的论题。“儒学是不是宗教”本来是西方传教士初到中国来提出的问题,西方传教士当初所以判定儒家非宗教的理由,和中国今天某些学者坚持儒家是宗教的理由,其实是一致的,他们的“宗教”观念都是以基督宗教的历史形态为标准作为判断的基础。在中国,儒家和道教佛教的交往已有上千年,但从未提出过儒家是否为宗教这类问题,三家都彼此承认为“教”,只要有形上关怀、人格理想、价值体系、实践方法的体系而又为众多人所秉持的思想—实践体系,皆为“教”。儒家是否为宗教,主要的问题不在儒家作为历史文化的事实,儒家作为事实的争议不大。问题的症结是“宗教”的定义。从西方的经验来看,儒家既非哲学,也非宗教;因此坚持以西方的“宗教”定义和理解把儒家说成宗教,必然引起辩论。事实上,晚近世界宗教的研究,“宗教”的定义已渐趋宽泛,以容纳西方以外的多样经验。这表示宗教研究及其基本观念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摆脱了西方经验的局限,而注重宗教现象的多样性。在这个意义上,宗教研究比哲学研究要更为进步。事实上,从整个世界文化史来看,近代以来世界文化的发展,可以说就是以西方文化为普遍标准到日益吸收非西方世界经验而不断将原有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扩大的过程。虽然我们仍然用“宗教”这个概念,但今天的“宗教”概念已经大不同于限于西方基督宗教经验的意义。“宗教”是这样,“哲学”也应当是这样。有关这类问题的争论当然不会在短时期内结束,但随着世界交往的扩大和西方中心主义的逐渐解构,随着多元文化主义影响的日益深入,随着西方“哲学的终结”的哀悼引起的反思的深入,也随着非西方世界对自己根源性哲学研究的深入,终究会大大改变我们对这类问题的认识。本篇论文是由3COME文档频道的网友为您在网络上收集整理饼投稿至本站的,论文版权属原作者,请不要用于商业用途或者抄袭,仅供参考学习之用,否者后果自负,如果此文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西方哲学史论文 篇四

[关键词]中国哲学中国哲学史内在批判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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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对中国哲学研究现状不满的加深,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也成了研究者持续关注的话题,甚至被某些刊物评为2003年10大热门学术话题。对研究现状的不满导致对其合法性问题的讨论,本身就说明了中国哲学学科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在于,与文学、史学等学科不同,中国人是在接触了西方文化后,才知道有“哲学”的。

在中国传统学术中,本没有“哲学”1词。汉语“哲学”1词是日本哲学家西周的发明,他在他的《百1新论》(1874)中首先用“哲学”来翻译philosophy1词,但同时特别声明:他用它来与东方的儒学相区别。直到1902年中国人才在《新民丛报》的1篇文章中第1次将“哲学”用于中国传统思想。用是用了,却并未解决1个真正的问题:中国传统思想中有可称为“哲学”的东西吗?

在有些西方人看来,答案是否定的。胡塞尔在他的维也纳演讲中就否认中国有哲学。伽达默尔也认为远东文化中那谜1样的沉思与智慧与西方哲学不是1回事。理由是哲学是希腊人创造的1种非常特殊的东西,有其特殊的形态、内容、概念和问题。中国人自己1开始也这么看。王国维是中国最早研究西方哲学的人之1,也是那个时代西方哲学造诣最深的中国人之1。他在《论哲学家与美术家之天职》1文中,根据自己对西方哲学的理解,检讨中国传统,发现在中国“凡哲学家无不欲兼为家”,故“我国无纯粹之哲学,其最完备者,唯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耳。至于周、秦、两宋间之形而上学,不过欲固道德哲学之根柢,其对形而上学非有固有之兴味也。”[1]虽然王国维在这里并未直接否定中国传统有哲学,但从整篇文章的上下文来细细玩味,不难发现他至少是在暗示中国并无严格意义(即西方意义上)的哲学。

然而,当时日渐高涨的文化民族主义思潮不会允许承认这种重要的文化阙失。“国粹”派健将刘师培在其“中国哲学起源考”中就不管372101,把中国的思想传统叫做“哲学”,认为中国古人的哲学与欧洲的哲学完全相似。秉着同样的思路,谢无量在1916年出版了第1部中国哲学史,在该书前言中他写道,虽然“哲学”1词是从西方来的,但“道”是普遍和统1的。他把等同于中国传统中的“方术”和“技”,而把“哲学”等同于中国传统的儒学。虽然他的写法完全是传统的:大段大段的引文,少量的疏解和评论;但他却按西方哲学的普遍做法把哲学分为形而上学、知识论和伦3部分。

随着胡适、冯友兰这些在西方学哲学的学者回国,情况略有改变。这些人1般都认为中国传统有哲学,但与西方哲学并不完全1样。但由于“哲学”概念本身是从西方来的,他们不能不用西方哲学的模式来发掘和整理中国哲学。

可是既然“哲学”观念来自西方,那么要知道什么是哲学就应该看看西方人是如何理解“哲学”的,但以上诸位中国哲学的先行者大都没有这么做,而都是根据西方哲学外在的内容划分来理解什么是哲学。这使得削中国思想之足来适西方哲学人为的分类板块之履成了中国哲学史写作的基本方式。尽管冯友兰已经看到中国传统思想中很少完全符合那些板块的东西,但人们还是坚持这么做。

由于以西方为普遍(这个心态直到今天还很流行)而急欲趋西方哲学这个“同”,造成了上述那种削足适履的中国哲学史写作方式。尽管很早就有人(张岱年)认识到:“求中国哲学系统,又最忌以西洋哲学的模式来套,而应常细心考察中国哲学之固有脉络。”[2]但1到具体操作就不自觉地会用西方哲学的范式和视点来套,其结果是在很大程度上中国哲学的概念变成了西方哲学的概念,中国哲学的问题变成了西方哲学的问题。例如,惠施的“小1”变成了“原子论”;阴阳5行当然就成了宇宙论;而《庄子·秋水》中“夫固将自化”1句的“自化”,居然“是《庄子》生物进化论的大旨”(胡适语)。这种削足适履的中国哲学史的写作方法还有1个根本问题,就是许多重要的思想家无法进入我们的哲学史中。中国传统思想向来文史哲不分,经史子集4部中都有所谓哲学。但是,在根据从西方引进的分类板块来写的中国哲学史中,太史公和司马温公恐怕不容易找到,屈子和东坡更是不会被考虑。倒是西方人写的哲学史要比我们开通,我们在那里可以轻易找到修昔底德、蒙田或拜伦。削足适履模式的结果是削去了很多我有人无的好东西。

除了按西方哲学外在的分类板块来写中国哲学史外,从上个世纪中期开始,中国哲学史的写作又出现1种新的模式,就是以1种实际上是产生于西方的思想原则为哲学史的解释原则和构造原则,认为哲学史无非就是这个原则的展开和证明。我们比较熟悉的首先是以唯心唯物两军对战作为哲学史的主要线索和解释原则。这种做法的弊病学术界已看得比较清楚,所以即使还有某种势也已是明日黄花了。

另1种流行的(主要在港台,但对大陆学界的颇大)中国哲学史的解释原则和构造原则是主体性。从1958年海外新儒家的4个代表人物发表题为《中国文化与世界——我们对中国学术研究及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前途之认识》的宣言,将所谓“心性之学”定为“中国文化之神髓之所在”起,港台的1些哲学史家就以“主体性”作为中国哲学史的基本解释原则和构造原则。这个做法也是相当成问题的。“主体性”(subjectivity)并不像那些先生所想象的那样,是1个哲学的普遍原则;而是1个非常西方的概念。并且,它在漫长的西方哲学史上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变化。港台学者所理解的主体性,基本上属于17、18世纪西方哲学的概念。主体性这个概念是从主体(subject)这个概念派生的。现代西文中Subject(主体)这个概念来自拉丁文subjectum,而它又是希腊词hypokeimenon的拉丁文翻译,意思是“支撑者”,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中,这个词指属性的承载者。这个意义上的主体的意思近于Substance(实体)。因此,在逻辑推理当中,它又是1切谓语的主语(支撑者)。到了近代,从这里引申出灵魂或精神是1切意识状态的承载者或支撑者的意思。根据这种用法,主体是指意识的统1性,与“我”或“自我”基本同义。主体性概念就是建立在这个起源于17世纪的主体语义上,换言之,它建立在主体的1种特殊的(近代西方哲学)语义上。康德是这种主体和主体性概念的最后完成者(上述港台哲学史家心目中的主体性基本是康德意义上,也就是近代西方主体性哲学意义上的主体性)。黑格尔和马克思尽管也使用主体和主体性的概念,但正是从他们开始,主体和主体性概念在西方哲学中开始了它们自己的去主体或结构过程。[3]1个世纪以来,主体性的衰落早已是现代西方哲学的标志性景观,论述主体性衰落或“主体性的黄昏”的著作汗牛充栋,不绝如缕。1个多世纪的西方哲学家对主体性概念的批判,使得主体性哲学内在隐含的问题暴露无遗,也使得17、18世纪西方哲学的主体性概念注定只是1个的概念,而不是,也不可能是哲学的普遍原则。

中国传统哲学的研究现状足以证明,以主体性概念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主要解释原则,遮蔽了中国传统哲学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缩小了中国哲学的问题域,限制了对哲学本身的开放性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曲解了中国传统思想,埋没了中国传统思想中真正独特和永恒的东西。

当然,几乎没有1个中国哲学史的写作者和谈论者会不强调或不承认中西哲学的根本不同。然而,这种承认的基本模式仍是近代那种比较简单机械的做法,就是先指出西方哲学的特点,然后中国哲学1定与之相反。如西方哲学重思辨,中国哲学重实践;西方哲学重知识,中国哲学重道德;西方哲学追求的是知识的真理,中国哲学追求的则是超知识的真理;西方哲学重,中国哲学重直觉;西方哲学求客观世界的真相,中国哲学求内圣外王;西方哲学的核心观念是自然,中国哲学的核心观念是生命;如此等等,不1而足。更有意思的是,那些竭力声称中西哲学根本不同的作者,无1例外地都使用西方哲学的地方性特殊概念作为普遍的哲学概念来解释中国哲学,如牟宗3用康德的“物自体和现象”的区分来解说儒道佛3家;同时又以此3家来“证成”康德的区分。殊不知康德的区分即使在西方哲学也很少有人接受了。而劳思光则认为,哲学要么归于主体性,要么归于客体性,却不知主体性和客体性是1个西方哲学历史产生的概念,即使用来解释西方哲学,也不是无往而不利的。

即使坚持中西哲学不同的人在写中国哲学史时仍会让中国哲学之足去适西方哲学特殊概念之履,1方面说明由于中国哲学(作为1个研究门类,而不是作为1种思想形态)的产生是由于西方哲学的启发,因而不可避免将长时期地处于它的影响之下;另1方面也暴露出我们的中国哲学史的作者对于哲学本身的理解还不通透,因而自觉不自觉地用西方哲学的外在形态去理解哲学,将某些西方哲学历史地产生的地方性特殊概念当作哲学的普遍概念,是这种做法的1个必然结果。

由于哲学就是哲学史,更由于现代中国人对中国传统哲学的研究是从写中国哲学史开始的,中国哲学史的撰述对于传统中国哲学的研究从1开始就有导向作用,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必然是与中国哲学史的叙述问题纠缠在1起的。今天中国哲学研究陷入的困境反映的其实是我们哲学史叙述的根本问题;反过来,我们现有的中国哲学史论述直接导致了今天中国哲学的困境。因此,中国哲学史必须重写,这是中国哲学研究走出困境,进入1个新的境界,建立自己合法性的关键1步。但如何重写?

2

首先必须对哲学的普遍性特征有真切的把握。中国哲学当然也可以与西方哲学有种种不同,但中西哲学既然都叫哲学,就不能只有异,没有同。如果那样的话,又何必都叫哲学?近年有论者提出中西哲学存在着“家族相似”,此言极是;但“似”在何处?这是不能不详究的,否则,中国哲学的合法性就真成了问题。重写中国哲学史也好,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也好,都得先解决这个问题:什么是哲学?

诚然,当今世界还无1个普遍哲学,除非我们将西方哲学作为普遍哲学,而只有各种地方性的哲学(包括西方哲学)。既然都叫哲学,总要有共同点。哲学的普遍特点或性质是什么?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可避免以上述我们批评过的方式去写中国哲学史。1个比较方便但也最无谓的做法就是辞源学分析的方法,从古希腊“哲学”1词的含义得出哲学是爱智(慧)之学。但这种定义实在是过于空洞,缺乏必要的规定性。人类都有智慧,人类也都爱智慧。人类追求智慧的精神活动也决不止哲学1种,为什么哲学是哲学?可见,哲学是爱智之学这种说法对于哲学的特征等于什么都没说。至于哲学就是本体论,或认识论,或形而上学之类的说法,都只是将西方哲学的某1形态理解为哲学的普遍特点,其误自不待言。

倒是劳思光以引导性来解释哲学是抓住了哲学的基本特点。他认为哲学基本上是要引导人类行为,以及人的生活。所以哲学语言原应有1种“引导功能”(orientationfunction)。引导性的哲学1般包括如下3个因素:(1)选定1个目的,将它作为智慧的正当目标;(2)对以上决定给予理据:(3)提出实践条规,表明这个目的如何达成。但他又认为,西方哲学到了近代之后已经由引导哲学转向认知哲学。因此,西方哲学或现代哲学的主流是认知哲学,而中国传统哲学才是引导性哲学。[4]其实即使就近现代西方哲学而言,引导性仍是哲学的根本性质,遑论古代西方哲学。

与其他的科学和人类精神活动相比,哲学是从总体上对生命意义的思索与追问。它的问题不涉及生命的某1具体部分,而是涉及1般生命,涉及我们日常生活中思想与行为的根本前提与背景。哲学的问题不像其他学科的问题那样是从学科内部产生的,而是从外部产生的。哲学总是产生于我们安身立命,为人处世的根基,即文化的根基发生了根本的问题与动摇时,产生于长期的文化传统崩溃时,“礼崩乐坏”是哲学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中西哲学的几个高峰期,都有这样的背景。哲学是对人生根本问题、人的自我理解问题的根本思考与回应。如果我们不把哲学讨论的认知问题与具体的科学认知混为1谈的话,那么就会发现,哲学的认知性是派生于它的引导性。苏格拉底的命题“德行即知识”实际已暗示了这1点。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说:“我理性的全部兴趣(不但是思辨兴趣,而且也包括实践兴趣)统1为如下3个问题:1.我能认识什么?2.我应该做什么?3.我可以希望什么?”[5]在《逻辑学》中他又补充了“人是什么?”这个问题。其中“我能认识什么”自然不能指着各门科学说:“各门科学认识的,就是我们能认识的。”相反,这个问题问的恰恰是1般认知的可能性问题,它不仅可知事物的范围或人认知的界限,而且还涉及认知的性质,即涉及每次认知的东西的确定性程度和可靠性,涉及真理和个别真理的内在关联。没有基本而全面的认知引导或导向(cognitiveorientation)做基础的话,以上这些都无从谈起。康德曾把哲学区分为学院概念(Schulbegriff)的哲学和世界概念(Weltbegriff)的哲学。前者是1个逻辑完美的知识系统,但必须导向世界概念的哲学。世界概念的哲学不是1种理论之知,而是1种实践之能。哲学的终极目的是在世界上行事的人。因此,康德认为哲学归根结底是道德-实践的;实践理性先于理论理性,是其基础也是这个道理。

与此相应,“我应该做什么”也决不是要人去参照有效的习俗、条文或道德观念,去弄清该做什么。因为那样的话仍然有这样的问题:遵照这些行为指南是否明智或有意义,或它们对我有根本的约束力。“我应该做什么”这个问题问的是那些行为规范根本的意义和约束力,尤其是它们约束力的根据:它来自哪里?立法者的权威、天道,还是遵守它们产生的个人或普遍的好处?这是任何哲学的核心问题,而不仅仅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引导性正体现在它对这个问题的提出和回答上。

“我可以希望什么?”问的其实是生命的意义问题。但“意义”在这里不是指“含义”,而是指目的,或我们生存的目标。这个问题也是中外哲人1直讨论的问题。但这个问题确如康德理解的那样,不是1个知识的问题,而是1个希望的问题。我们只能希望我们的生命是什么样的。这个问题也可以是1个宗教问题,但如果人们已经不能从或各种世界观中找到可信的答案的话,哲学就是惟1可以给予回答的地方。

至于“人是什么”的问题,其答案就包含在以上3个问题中,这3个问题其实就是关于所谓我们的身份(identity)问题,或自我理解问题。哲学就是要从根本上整体地思考这个问题。任何哲学,概莫能外。所以,引导性应该是哲学的普遍特征,即使这个特征也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哲学的另1个普遍特征就是它的启蒙功能,关于这1点似乎不需多说。孔子在中国被称为“万世师表”。“师”的职责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其中起码传道与解惑是可称为启蒙的。无论孔孟还是苏格拉底、柏拉图,都是人类的启蒙大师。

哲学既是思想的活动,又是思想的成果。哲学无论是引导还是启蒙,都离不开思考。在此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哲学是对人类最根本问题最根本的思考。哲学的1些基本问题表面上看极为艰深,实际上不过是对人类所面对的1些基本问题的高度提炼和抽象。哲学的问题既是1般的,又是历史的。说它是1般的,是说它思考的问题虽然不拘1格,且从不拒绝特殊,但它的表述形式和结论总是1般的。说它是历史的,是说在哲学思考的1般问题中总是浸透了时代和历史的内容。马克思称康德哲学是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就是这个意思。哲学与其时代的根本问题有着深切的关联,哲学史上那些划时代的人物,其言其行,最足证此。陈寅恪说“古人著书立说,皆有所为而发”亦指思想与时代问题的张力关系,故他要求治哲学史者应对哲学家所处之环境,所受之背景完全明了后,方可下笔。

3

哲学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哲学的共性,就是上述哲学的1般特性。而哲学的个性,如果不是把西方的哲学观念作为惟1的哲学观念的话,那么首先就是哲学的地方性。中国哲学史不能仅仅是哲学在中国的历史,而且也应该是中国的哲学史。这首先意味着它应该反映中国哲学特有的问题意识、思想传统和概念体系。中国哲学史不应该把求与西方哲学之同作为自己的惟1目标,而应将存中国哲学之异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真正的世界哲学做出我们不可替代的贡献。这就要求我们不必亦步亦趋地在中国哲学中寻找存在论或认识论之类的东西,而应该积极开发中国哲学特有的问题领域。1旦抛弃了西方哲学问题域对我们的束缚,中国哲学研究定将展现出1片崭新的天地。

1部好的哲学史,不能是哲学史资料的“断烂朝报”,而应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哲学史上的知其所以然,就是不但要知道哲学家思想的历史渊源,还要知道它与时代问题的互动关系。1部好的哲学史,不但要厘清哲学思想发展的内在理路,而且还要指明它们与时代问题的根本关系。这种指明当然不能是简单地说1通存在决定意识的道理,罗列1下所谓“时代背景”,而是要像黑格尔说的那样,将哲学看作是在思想中被把握的时代,从哲学中看出时代的问题。目前已有的中国哲学史,无论是在大陆还是在海外出版的,都还没有真正做到上述的知其所以然。仅此1点,中国哲学史也足有可重写者。

哲学从根本性质上就有实践哲学的倾向,1般而言,哲学总有实践哲学的性质;而中国哲学的实践哲学性质尤为突出和明显,佛教除外,儒道两家的实践哲学意味特重,以至于我们很难找到西方意义上的理论哲学家。伟大的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1生对中国哲学感兴趣,他也认为,如果说西方是在思辨科学方面略胜1筹的话,那么在实践哲学方面西方就相形见绌了。中国哲学的主要特征不是什么“心性之学”,而是实践哲学,“心性之学”只是实践哲学的1种表现而已(此意容日后另文展开)。就中国传统哲学基本特征而言,实践哲学远比心性之

学更有解释力。只有把握了哲学的1般特征和中国哲学的特殊特征——实践哲学[6],我们才能写出1部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哲学史,即真正具有中国哲学独特形态和内容的中国哲学史,而不为西方哲学的形态和问题所桎梏。

但是,这决不等于说,我们应该采取1种文化原教旨主义的态度,完全拒绝西方哲学的任何概念和影响。相反,正是为了真正理解和写出中国哲学的特质,我们必须更多地了解西方哲学。近代以来中国哲学史研究与写作之所以不让人满意,很大程度上在于从业者对西方哲学了解还不太够。诚如观堂先生当年所说:“且居今日之世,讲今日之学,未有西学不兴而中学能兴者,亦未有中学不兴而西学能兴者。”[7]“异日发明光大我国学术者,必在兼通世界学术之人,而不在1孔之陋儒固可决也。”[8]只有对西方哲学有透彻的了解,我们才能真正知道中国哲学特质何在,才不至于将西方哲学的某些特殊概念作为普遍的哲学概念来改造中国哲学,才能真正将中国哲学的传统发扬光大。

此外,近代以来发生的中西文化全面而深刻的交流接触,使得1个原教旨或本质主义的中国哲学只能是1种镜花水月式的东西。西方哲学的许多概念,早已融入我们的语言和思想,成为我们思想资源的1部分。我们也无法否认,我们的确是在西方哲学的影响下开始思考中国哲学的问题。这些都决定了西方哲学对我们的影响具有历史和现实的合理性;我们使用西方哲学的1些概念、范畴甚至视点来考察和表述我们的传统哲学,也有1定的合理性。

然而,即使这样,我们在使用源自西方的哲学语言时,仍然要谨慎。应该看到,哲学概念从来就不是纯粹的形式工具,可以无限制地到处使用。哲学是历史性很强的学问。哲学的基本概念都渗透着浓重的历史内容。因此,越是(1个地方哲学的)基本概念往往越不能普遍使用。像上述主体概念就是1个明显的例子。有人说,那我赋予某个西方哲学的概念以我自己的意义来使用可不可以?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概念之为概念具有语言使用的1般,我们不能用同1个概念来指不同的两件事。如果你的“主体”概念完全不是西方哲学主体概念的意思,为什么不新创1个概念或寻找1个本土概念,而非要造成混乱呢?

此外,承认在1定程度上西方哲学的影响和使用西方哲学部分资源的合理性,不等于放弃疏理出中国哲学发展的独特思路,勾勒出中国哲学特有的问题域,建构中国哲学自己的概念体系这个根本目标。这也就是陈寅恪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审查报告》中说的:“必须1方面吸收输入外来学说,1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9]只有这样,中国哲学才能为普遍哲学做出自己的贡献。而要达到这个根本目标,就必须保持对西方哲学概念、范畴和视点本身的反思与批判。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以我为主合理地使用西方哲学的1些资源,而又不为其所囿,造成让古人讲洋话的尴尬。

在写中国哲学史和研究中国传统哲学时“使古人讲洋话”除了上面已经提到过的种种原因外,还有1个重要的历史存在的原因,这就是我们的现代语言和现代生活方式受到西方现代文化和现代性的极大影响。由于西方文化是和现代性结合在1起影响我们的,而我们又忘了现代性本性具有历史性而以为它具有非历史、超时间的普遍性,因而经常忘了我们自己存在的历史性,就不免让古人说洋人的话,或说我们的话。[10]为避免“今日之谈中国哲学者,大抵即谈其今日自身之哲学者也。所著之中国哲学史者,即其今日自身之哲学史者也”,[11]还必须像陈寅恪先生说的那样,要有“了解之同情”。即要对古人的问题处境及其著书立说的出发点和目的,用意和对象,有真切的了解和理解,方可落笔。所谓“真切的了解和理解”,陈寅恪先生有1极好的论述:“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1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1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否则数千年前之陈言旧说,与今日之情势迥殊,何1不可以可笑可怪目之乎?”[12]

很显然,陈寅恪先生这里说的“了解之同情”不能简单理解为“移情”,即完全没有批判的想当然式的“设身处地”,因为“此种同情之态度,最易流于穿凿傅会之恶习。”[13]欲避免此1“恶习”,首先需要对史料的考证、整理、排比、解释,即对史料或原始资料的批判功夫。但仅有史料批判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内容和思想的批判。哲学史与其他史不1样的地方在于它不仅仅是史,只要求取过去的真相便算大功告成。哲学史本身就是哲学,很多哲学家都是通过对哲学史的研究、阐释和批判来表达自己的观点的,中国哲学史上如朱熹的《4书集注》,王夫之的《读4书大全说》,戴震的《孟子字义疏证》;西方哲学史上如托马斯·阿奎那对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评注,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录》,海德格尔的《尼采》等,都是这方面著名的例子。物理学可以不学物理学史,而学哲学1定不能不学哲学史,也就是因为这个道理。

没有思想批判的哲学史,决不是1部合格的哲学史。但这种思想批判决不是将后人的思想强加于前人,或以后人自己的标准来批判前人。即使是哲学史,也应该以历史本身来研究历史;但这决不等于说为历史而历史。研究哲学史是为了从中吸取智慧与养分,以为今天和未来的创造之资源和凭借。正因为如此,哲学史的批判应该是内在的批判而不是外在的批判,即以研究对象自己的逻辑理路和思想立场去批判他们,指出他们思想的内在缺陷,而不是以我们今天的思想立场去批判。只有这样的批判,哲学史才能真正成为我们哲学的1部分,而不是显示哲学史写作者比古人高明的工具。指责孔子不懂唯物辩证法或公孙龙子不符合现代逻辑,根本不是哲学意义上的批判,充其量是思想的无能和幼稚。它无论对于我们理解和掌握过去的思想还是自身哲学素养的提高,都毫无帮助。

哲学史的写作者决不是像自然科学实验室里的科学家那样,是1个中立的观察者。哲学史的作者本人就应该是1个哲学家。他对过去哲学家的叙述不能、也不可能是“客观的叙述”,而1定是释义学的解释和阐述,即从自己的问题出发,从哲学史中阐发出能够充实和激发他自己和同时代人应对面临的困境和问题,创造今天和未来的智慧。这种释义学的阐释当然不能是以今度古,更不能胡编乱造或想当然,而是通过阐释使古人的洞见变成今天的智慧,变成我们精神生命的1部分,就像我们祖先的生命活在我们今天的生命中1样。这种释义学的阐释与那种讲孟子的“主体性”、庄子的“进化论”或阳明的“先验哲学”的比附是完全不同的。这种阐释的目的不是以以往哲学家来“证成”自己,而是以他们来充实自己、激发自己和提高自己。哲学史的伟大阐释者1定是哲学的继往开来者,他们创造性地继承历史智慧的全部遗赠,将它们用来开创1个全新的时代。孔子和朱熹是这样,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和海德格尔也是这样。重写的中国哲学史也应该这样。它不但要让我们看到我们有1个值得骄傲的传统,也应该证明它还活在我们的今天的世界中,就像我们仍活在它的智慧中1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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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国维:“论家与美术家之天职”,《王国维文学美学论文集》,北岳文艺出版社,1987年,第35页。

[2]张岱年:《哲学大纲·自序》,中国出版社,1982年,第19页。

[3]参看张汝伦《自我的困境和时间释义学》,《思考与批判》,上海3联书店,1999年,第389-422页;《主体的颠覆:从黑格尔到马克》,《良知与》,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6-42页。

[4]参看石元康《引导性的哲学与认知性的哲学》,刘国英、张灿辉合编《无涯理境》,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66页。

[5]Kant,KritikderreinenVernunft,,B832f..

[6]这当然不是说所有中国传统哲学都是实践哲学,起码佛教哲学就不是;而是说实践哲学是中国传统哲学主流特征。

[7]徐洪兴编《求善·求美·求真——王国维文选》,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年,第112页。

[8]徐洪兴编《求善·求美·求真——王国维文选》,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年,第126页。

[9]陈寅恪:《金明馆丛稿2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页252。

[10]这也并非始于今日,早在上个世纪2、310年代那些热衷整理国故的人已经这么做了(见陈寅恪《金明馆丛稿2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48页)。

[11]陈寅恪:《金明馆丛稿2编》,页247。

[12]同上,第2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