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快回答编辑给家人们整理的五年级小学数学论文精选4篇,欢迎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五年级小学数学论文 篇一
摘 要:作者在写作中使用汉字小写数字或阿拉伯数字作为表述音乐作品结构和专业用语的数字、数词,并不存在“正确”与“错误”的问题,仅仅是写作习惯“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而已。但是,《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是作为国家标准颁布的,编辑从业人员必须遵照执行。有鉴于此,为了学术著作的顺利出版,编辑与作者在使用数字和数词的问题上通过沟通达成共识至关重要。
关键词:数字与数词;汉语小写数字;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规范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7721.2012.04.013
作者简介:吴 朋(1953~),男,人民音乐出版社副编审、总编室主任(北京 100010)。
收稿日期:2012-06-10
在音乐图书中,数字(含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数词不可或缺,如乐理类图书中音符时值的分数、节拍的序数、音程的度数,音乐史论类图书中的术语、专有名词,作曲技术理论著作中乐章、乐段、乐节、小节的序数等等,不胜枚举。在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自1996年6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简称《规定》)以前,书稿中数字、数词的用法是以“尊重作者的写作习惯”和“全书统一”为编辑加工的基本原则的。《规定》颁布以后,不仅作者不适应、不习惯,编辑从业人员对如何规范使用汉字小写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认识也不尽相同。平心而论,在写作中使用汉字小写数字或阿拉伯数字作为数字和数词,并不存在“正确”与“错误”的问题,仅仅是写作习惯“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而已。但是,目前不可回避的问题是,既然《规定》是作为国家标准颁布的,编辑从业人员必须遵照执行;而作者却很难因《规定》自某年某月某日实施而即刻就能改变长期以来养成的写作习惯。有鉴于此,编辑与作者在使用数字和数词的问题上通过沟通达成共识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否则,很有可能因为反复修改与内容质量毫不相关的数字和数词,影响学术著作按时出版和发行。
根据对《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的理解和多年从事音乐图书编辑工作的感悟,笔者以为在音乐图书中规范使用数字、数词时需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 汉语小写数字和数词的用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汉语小写数字和数词在报刊和书籍中已逐步显现出“被弃用”的趋势,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事件的日期前缀,如《规定》中明确“必须使用汉字”的一二·九运动、八一南昌起义、七七事变等等。但是,近年来,事件的日期前缀已渐渐为阿拉伯数字所取代,例如5·12汶川地震、7·23动车事故等写法频繁见诸报端,动摇了“必须使用汉字”的规定。实际上,无论是“七七事变”还是“5·12汶川地震”,都鲜明地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用词习惯和特点,而且为不同年龄段的读者所接受。因此,有理由认为,《规定》中“必须使用汉字”的规定,是指已经定型的词组不能随意改写,如“一二·九运动”不能改写为“12·9运动”,“七七事变”不能改写为“7·7事变”,等等。而近期发生的“事件”,只要不影响阅读、不引起歧义,应该可以“合理使用”阿拉伯数字。反之,由于专业特点和表述上的需要,“应该”(不是“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数词,亦可“合理使用”汉字小写数字。
同理,在音乐图书中使用汉字小写数字时,也应该遵照“必须使用”的原则并把握好“可以使用”的分寸。
1.“必须使用”的原则
凡涉及中国古代音乐史专有名词、中国乐曲名称、中国传统乐器名称、农历和少数民族历法及相关的词汇,即用阿拉伯数字“不能替代”的词汇,如五声音阶、七声音阶、十二律、京房六十律、三百六十律、十二宫调、六宫十一调、九宫十三调、燕乐二十八调、八十四调、《胡笳十八拍》、《十二木卡姆》、《弦索十三套》、《十六板》、六弦琴、七弦琴、十七簧笙、天宝十三年、丙寅年十月十五日、农历二十五西沟花儿会、(农历)三月三歌节、藏历六月初五朝山节等等,必须使用汉语小写数字。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引用古代文献时,切记不要将引文中的汉字小写数字改为阿拉伯数字,特别应该切记的是,“卷一”不能改写为“卷1”。见范例1:
《宋史》(卷一二六)载:“元等驳之曰:前圣制乐,取法非一,故有十三管之和,十九管之巢,三十六簧之竽,二十五弦之瑟,九弦、七弦之琴,十六枚之钟磬,各自取义。”[1]
西方音乐史和作曲理论论著中的有些专有名词,虽然是译名,但和路易十三、保罗二世一样,亦不能用阿拉伯数字取而代之,如五声音阶(调式)、七声音阶(调式)、十二平均律、十二音体系、三和弦、大小七和弦、那波里六和弦、四六和弦、三四和弦、十一和弦、十三和弦等等。见范例2:
……在弦乐队六音和弦的背景上由钢琴等乐器奏出一个五音动机,二者和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十一音音列……[2]
2.“合理使用”的范围
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出版社可以根据专业用语的特点和约定俗成的惯例“合理使用”汉字小写数字。在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音乐图书中,“合理使用”汉字小写数字构成的序数和数词有以下几类。
(1)五线谱的线、间名称,如第一线、第四间、上加三线、下加二线等等。见范例3:
所谓加线,是指在五线谱上方或下方添加的短横线,它们也有一定的名称。凡在五线谱上方的加线,自下而上分别称为上加一线、上加二线、上加三线等。其线间也应自下而上分别称为上加一间、上加二间、上加三间等……[3]
(2)音符的分数,如二分音符、十六分音符、三十二分音符以及三连音、六连音、十二连音等等。见范例4:
当音符时值的划分与偶数均分的基本划分不一致时,则称之为音乐时值的特殊划分。特殊划分用连音符来表示,常用的有三连音、五连音、七连音、九连音、十连音以及二连音和四连音等。[4]
(3)音程的度数,如三度、增四度、纯五度、小六度、十三度等等。见范例5:
纯音程(一、四、五、八度),大、小音程(二、三、六、七度)及统称为三全音的增四度和减五度叫做自然音程,共有14个。[5]
(4)节拍的序数,如第一拍、第三拍、第九拍、第十二拍等等。见范例6:
中段主要是调式色彩的对比,主题虽是新的,但和程式段主题性格类似,特别是每个乐节都落于第二拍,形成一种共同的“节奏风格”。[6]
(5)乐章序数、变奏的序数、主题和乐段的序数,如第三乐章、第四变奏、第二乐段(乐句)等等。见范例7:
……之后的第七变奏(258~276小节)是第二主题先在C大调,后在bE大调(第266小节)上的展开。从表现意义上讲,它紧接在上一变奏,即第三主题之后再次被强调,与第一乐章展开部的类似处理相呼应,而第六变奏具有高潮性效果此处具有抒情性,在音响上能起到调节作用,并为下一变奏作铺垫。[7]
(6)曲式与作品分析常用词汇,如三句乐段、二段曲式、三段曲式、三部曲式、第二展开部等等。见范例8:
三段曲式可以说是带再现的二段曲式的扩展。当带再现的二段式的“中间部”(即第二段的上句)发展为相当于一个乐段的规模,而再现句在结构上也相当于一个乐段时,就成了三段曲式(简称“三段式”)。[8]
另外,在章、节、目体例的图书中,章、节、目三级标题应统一使用汉字小写数字排序。即第一章、第十一章,第四节、第九节,六、七等级别的标题,均应使用汉字小写数字。
二、阿拉伯数字的用法
笔者以为,鼓励使用阿拉伯数字是颁布《规定》的初衷,即“要求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按照《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分、秒属于“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范畴;物理量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非物理量“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目前,见诸报端的新闻标题中,“尽可能地使用阿拉伯数字”的例子比比皆是,如《中国男子拳击再添3张奥运门票》[9]、《停售封存13种药用空心胶囊产品》[10]、《南昌出台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市直单位处级领导两人配1辆车》[11]等等。在音乐图书中,除前述“必须使用”和“可以合理使用”汉字小写数字的范例所及以外,均应“尽量”使用阿拉伯数字。
1.谱例序数“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由于作曲技术理论类图书谱例较多,使用阿拉伯数字排序已成惯例。全书谱例统一排序时,采用例1、例2……例26、例27……的形式;全书谱例分章排序时,第一章为例1-1、例1-2……,第二章为例2-1、例2-2……,第三章为例3-1、例3-2……,余类推。
2.小节数和小节序数“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有些编辑认为,《规定》许可“10”以下的数词和序数使用汉字小写,因此,在同时涉及“10”以下和“10”以上的数字时,可以混用阿拉伯数字和汉字小写。这种理解显然不够全面。《规定》的定义是:“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但要照顾到上、下文,求得局部体例上的统一。”引文中的“如果”和“但要”应该是《规定》的关键所在。音乐图书,特别是论及曲式问题的书稿、文稿,表述小节时以“10”以上的数词和序数较多见。另外,在分析音乐作品的图式中,大多数作者都习惯用阿拉伯数字标示小节和小节数,如1~8小节、9~16小节等等。因此,本着“照顾到上、下文,求得局部体例上的统一”的原则和分析音乐作品时表述上的特点,“10”以下的“1小节”、“2小节”和“第1小节”、“第2小节”都“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见范例9:
为独唱和乐队而作《大地之歌》……第一乐章也有这种特点,它使用了双呈示部(1~89,90~202)、双主题的主部(1~15,16~33)、双主题的副部(53~74,75~89)、分成两个大部分的展开部(203~266,267~325)以及两个基本调性(a小调和ba小调)。从比例关系上看,乐章全长405小节,两个呈示部的长度为202小节……[12]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在表示小节的范围时,不能使用一字线(—)或两字线(——),而“必须使用”波纹式连接号(~),例如:第1小节~第16小、17~32小节等等。
三、罗马数字的用法
在图书中(包括音乐图书),为了与正文的页码有所区别,目录的页码往往使用大写罗马数字排序。当然,目录也可以用不同于正文页码字体或其他体系的数字排序。
在音乐图书中,使用罗马数字表述调式音级时,可见“大写”和“大小写”两种“体系”,且情况比较复杂。
采用“大写体系”的乐理类图书,仅用大写罗马数字表述调式音级,例如:“……因此把自然大调的第Ⅲ、Ⅳ、Ⅶ级降低变化半音可以求得同名自然小调。反过来把自然小调的第Ⅲ、Ⅳ、Ⅵ级升高变化半音也可以求得同名自然大调。”[13]〔美〕柏西·该丘斯《音乐的构成》(缪天瑞译),[14]〔苏〕赫伐斯琴科《音乐基本理论习题》(汪启璋译)[15],李重光《音乐理论基础》[16]、《基本乐理简明教程》[17],晏成佺、童忠良《基本乐理教程》[18]等著作中,亦仅用大写罗马数字Ⅰ、Ⅱ、Ⅲ、Ⅳ、Ⅴ、Ⅵ、Ⅶ表述调式音级。
在采用“大写体系”并使用“音级标记法”的和声类图书中,同样仅用大写罗马数字表述和弦,例如:“Ⅰ在大调中是大三和弦,在小调中是小三和弦。Ⅱ在大调中是小三和弦,在小调中是减三和弦。Ⅲ在大调中是小三和弦,在小调中是增三和弦。Ⅳ在大调中大三和弦,在小调中是小三和弦。Ⅴ在大调及小调中都是大三和弦。Ⅵ在大调中是小三和弦,在小调中是大三和弦。Ⅶ在大调及小调中都是减三和弦。”[19]采用这一体系的还有〔美〕柏西·该丘斯《和声学》(缪天瑞译)[20],〔德〕保罗·兴德米特《传统和声学简明教程》(罗忠荣译)[21],〔俄〕里姆斯基-科萨科夫《和声学实用教程》(张洪岛译)[22],〔苏〕奥·斯克列波科娃、斯·斯克列勃科夫《实用和声学教程》(孙静云译)[23],吴式铠《和声学教程》[24],童忠良《近现代和声的功能网》[25],〔匈〕凯斯特莱尔·略林茨《键盘和声学教程》(张瑞、邹国昌、徐振华译)[26],谢功成、马国华、童忠良、赵德义《和声学基础教程》(下册)[27],谢功成、马国华、童忠良、赵德义《和声应用教程》[28]等等专著。
采用“大小写体系”标记音级的乐理类图书,在国内以缪天瑞先生在《基本乐理教程》中的描述影响最大:
在主音、下属音和属音上构成的三和弦,分别叫做“主和弦”、“下属和弦”和“属和弦”。这三个三和弦,其根音距三音都是大三度音程;各和弦在性质上都叫做“大三和弦”,以大写罗马数字为记。在大音阶的第二、三、六各音上构成的三和弦,其根音距三音都是小三度音程,其根音距五音都是纯五度音程;各和弦在性质上都叫做“小三和弦”,以小写罗马数字为记。
……
和弦的标记法,也可以对大、小、增、减各和弦一律用大写罗马数字,而在其下方加记“大、小”等字样。[29]
在该书的第二次修订版中,作者删去了“和弦的标记法,也可以对大、小、增、减各和弦一律用大写罗马数字,而在其下方加记‘大、小’等字样”这句可以变通使用两种“体系”的表述,[30]从而明确了“大小写体系”标记法的“唯一性”。〔美〕腓·约·罗曼在《和声分析》(顾连理译)[31]一书中则更加明确地指出:“大写字母表示大调,小写字母表示小调……在大调中,各音阶音上的的三和弦的标记如下:Ⅰ、ⅱ、ⅲ、Ⅳ、Ⅴ、ⅵ、ⅶ。在小调中:ⅰ、ⅱ、Ⅲ、ⅳ、Ⅴ、Ⅵ、ⅶ。”采用“大小写体系”和声类图书还有谢功成、马国华、童忠良、赵德义《和声学基础教程》(上册)[32],王瑞年《基础和声学》[33],〔美〕斯蒂凡·库斯特卡、多萝茜·佩恩《调性和声及20世纪音乐概述》(杜晓十译)等等专著。
根据约略的比较可以发现,采用“大写体系”的论著多用于音乐院校和艺术院校使用的教材,而采用“大小写体系”的图书则多用于师范院校使用的教材;采用“大写体系”的论著多用于和声形态比较复杂的论著,而采用“大小写体系”的图书则多用于和声形态比较简单的论著,谢功成、马国华、童忠良、赵德义《和声学基础教程》上册、下册分别采用“大小写体系”和“大写体系”即可以为佐证。在采用何种标记法“体系”的问题上,出版社以尊重作者的见解和写作习惯为编辑加工的基本原则。但是,笔者以为,标记法应该以简洁明了为取舍标准。相比之下,“大小写体系”既不简洁,也不明了,例如〔美〕腓·约·罗曼在《和声分析》(顾连理译)一书中“小调中:ⅰ、ⅱ、Ⅲ、ⅳ、Ⅴ、Ⅵ、ⅶ”的表述和标记因不全面而不准确。按照所采用的的体系,腓·约·罗曼在书中的标记仅指和声小调,如果是自然小调,应标记为ⅰ、ⅱ、Ⅲ、ⅳ、ⅴ、Ⅵ、Ⅶ;如果是旋律小调,上行应标记为ⅰ、ⅱ、Ⅲ、Ⅳ、Ⅴ、ⅵ、ⅶ,下行应标记为ⅰ、Ⅶ、Ⅵ、ⅴ、ⅳ、Ⅲ、ⅱ。此外,加上大调中和声大调的标记,“大小写体系”的标记法显得过于复杂了。既然音乐是听觉艺术,和声教学亦是培养听觉感受的课程,那么,用“大写体系”标记和弦及其性质已经足矣。为此,笔者建议在和声类著作中最好统一使用“大写体系”。当然,仅仅是建议。
四、“混用”汉文数字与阿拉伯数字的例子
在中文图书中,并非“绝对”不能“混用”汉文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例如不同级别标题的序数。我们假设“一”为一级标题,二级标题至七级标题依次写为:一)、(一)1、1)、(1)、①。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其一,加单引号的标题级别大于加双引号的标题级别,但很少使用。在大多数情况下,除了章、节两级标题外,再用“一、(一)、1、(1)、①”五级标题已经足够用了。其二,在中文图书中,一般不提倡用罗马数字和英文字母区分标题的级别。
另外需要提及的是,现在有些作者在区分标题级别时喜欢采用西文的体例,即一至三级标题依次为1、1.1和1.1.1,需要增加标题的级别时,可以继续增加脚点和脚点后面的序数。这种区分标题级别的写法用于论文尚可。但是,中文图书的体例(不含竖排右翻图书)自以来“进化”至今,既有“传统”的支撑,又有“风格”的延续。倘若在中文图书,特别是大量引用古代文献的理论著作中以1.1.1、1.1.2、1.1.3……的样式为三级标题序数的话,相信大多数读者都不适应,甚至会引起阅读障碍。如是,笔者以为中文图书体例的“进化”,还是循序渐进为好。
注释:
[参 考 文 献]
[1]田可文。中国艺术史·音乐卷·宋辽金夏音乐史[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6:686.
[2]彭志敏。音乐分析基础教程[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273.
[3]晏成佺、童忠良。基本乐理教程[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32.
[4]同[3],8.
[5]同[3],41.
[6]谢功成。曲式学基础教程[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122.
[7]同[2],62.
[8]同[6],106.
[9]中国男子拳击再添3张奥运门票[N].人民日报,2012—04—14(6).
[10]停售封存13种药用空心胶囊产品[N].人民日报,2012—04—17(9).
[11]南昌出台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市直单位处级领导两人配1辆车[N].人民日报,2012—04—17(11).
[12]同[2],174.
[13]〔苏〕斯波索宾,汪启璋译。音乐理论基础[M].北京:音乐出版社,1956:120.
[14]〔美〕柏西·该丘斯著,缪天瑞译。音乐的构成[M].北京:音乐出版社,1964:26.
[15]〔苏〕赫伐斯琴著,科汪启璋译。音乐基本理论习题[M].北京:音乐出版社,1956:133.
[16]李重光。音乐理论基础[M].北京:音乐出版社,1962:75.
[17]李重光。基本乐理简明教程》〔[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0:108.
[18]同[3],111.
[19]〔美〕瓦尔特·辟斯顿,丰陈宝译,沈敦行校。和声学[M].北京:音乐出版社,1956:12.
[20]〔美〕柏西·该丘斯,缪天瑞译。和声学[M].北京:音乐出版社,1955:13.
[21]〔德〕保罗·兴德米特,罗忠荣译。传统和声学简明教程[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4.
[22]〔俄〕里姆斯基-科萨科夫,张洪岛译。和声学实用教程[M].北京:音乐出版社,1955:16.
[23]〔苏〕奥·斯克列波科娃,斯·斯克列勃科夫,孙静云译。实用和声学教程[M].北京:音乐出版社,1955:28.
[24]吴式铠。和声学教程[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19.
[25]童忠良。近现代和声的功能网[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60.
[26]〔匈〕凯斯特莱尔·略林茨,张瑞,邹国昌,徐振华译。键盘和声学教程[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1:5.
[27]谢功成,马国华,童忠良,赵德义。和声学基础教程(下册)[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2.
[28]谢功成,马国华,童忠良,赵德义。和声应用教程[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5.
[29]缪天瑞。基本乐理[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79:174~175.
[30]缪天瑞,林剑。基本乐理(第二次修订版)[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179.
[31]〔美〕腓·约·罗曼,顾连理译。和声分析[M].北京:音乐出版社,1955:1.
[32]谢功成,马国华,童忠良,赵德义。和声学基础教程(上册)[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3.
[33]王瑞年。基础和声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8:3.
Norm Use of Digital and Numeral
——Essays from the Editor of Music Book
WU Peng
五年级数学教学论文 篇二
关键词:小学数学;课堂讨论;高年级;讨论氛围
对于高年级小学生而言,参与课堂需要学生不断思考、交流、讨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真正从课堂中学有所获。为此,本文将对小学高年级数学教学中如何组织课堂讨论进行研究。
一、课堂讨论的意义
随着新课标的不断推进,很多小学数学教师越来越青睐运用课堂讨论法组织教学。课堂讨论法不仅能够集中学生的注意力,还可以启迪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有利于及时反馈数学教学信息,以便于教师调控教学进程。可见,课堂讨论在小学数学教学中作用巨大。
二、小学高年级数学教学中课堂讨论的现状
目前,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的过程中,一方面,学生的小组讨论大多存在缺乏良好的讨论氛围、对讨论问题不感兴趣、教学目标空洞、追求表面热闹、注重形式、讨论肤浅、缺乏讨论的积极性等弊端。尤其是当前小学高年级学生面临小升初考试,缺乏一个和谐、轻松的讨论氛围,使学生难以融入课堂讨论环节。另一方面,一些教师对于讨论的问题选取不细致,导致学生讨论盲目、散漫,丧失了学习积极性。此外,教师很少对学生的讨论结果进行科学、及时的评价,从而降低了学生的讨论热情。
三、小学高年级数学教学中组织课堂讨论的方法
1.营造和谐的讨论氛围
要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过程中有效开展讨论,首先,教师要精心预设具有一定思辨性的讨论主题,并营造与之相匹配的教学氛围,引导学生紧跟教师精心设计的探究主题展开热烈的、智者见智、仁者见仁的讨论活动,以此激活学生的数学思维。具体而言,教师要精心选择那些学生比较容易混淆的数学概念、答案不唯一的数学题目、解法多样的数学题等引导学生展开探究活动。其次,教师要尝试多元化教学手段,激活学生的数学思维,努力营造民主、平等的教学环境,引导学生学会质疑,从而为学生创设“愤”与“悱”的学习情境,以此激发学生的探究欲望。
以笔者执教班级为例,在讲授“梯形认识与面积计算”(人教版五年级)内容时,笔者如此营造教学氛围的:首先出示梯形、平行四边形、长方形、三角形等图片,而后质疑学生:“同学们,大家认识上述图形中的哪些图形?了解上述图形中哪些图形的相关知识?想了解不认识的图形的相关知识吗?”问题一提出,学生马上集中注意力,并主动看书和积极思考。10分钟后,笔者鼓励学生畅所欲言。有的学生问道:“横放梯形时,梯形的两个底是不是可以称之为右底与左底?”有的学生质疑道:“可不可以用割补法计算梯形面积?”也有学生说道:“计算梯形面积时,只要连一根对角线,把梯形切割成两个三角形,就可以运用三角形的面积公式计算梯形的面积了。”还有的学生说道:“刚才这位同学说的办法同样适用于计算平行四边形与矩形的面积。”在此基础上,笔者再引导学生重点探究问题:“梯形的面积怎样计算才会又准确又便捷?”至此,学生充分发挥了丰富的想象力与联想力,畅所欲言,有效地培养自己的创新思维。
2.精心设计问题引发讨论
在具体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应该学会并掌握科学备课,充分准备讨论话题,设计讨论环节,吸引学生参与,引发热烈的讨论。例如,在讲授人教版五年级上册数学第五单元《实际问题与方程》知识点之前,教师就抛出了一个问题“暑假时,老师与朋友相距1820千米。一次,老师想要到某地与朋友见面,老师所坐的汽车每小时行130千米,朋友所坐的汽车是每小时52千米,那么老师多久能与朋友会面?”学生很快计算出了答案。这个时候,教师提出一个问题:“还有没有别的计算方法?”学生由此开始热烈地讨论,并且提出了许多设想,为新课的学习奠定了基础。
3.以评价激发学生讨论热情
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过程中,我们必须及时肯定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以此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享受成功的喜悦与学习数学的乐趣。具体而言,在学生讨论之后,应该抓住学生讨论过程中的闪光点,积极鼓励表现良好的学生,对于表现不突出的学生则给出希望:“老师相信下次讨论你会像一匹黑马脱颖而出,老师期待那一刻!”这样一来,学生便会对以后的课堂讨论充满热情与期待。
总之,在小学数学教学过程中,指导学生开展探究活动,学生在预设教学目标的引导下,开展最优化的合作探讨活动。为此,教师应做好讨论引导工作,从而提高小学数学的教学效率。
参考文献:
[1]钟文芳。试析新课改实施中小组讨论的形式化问题[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2004(1).
五年级小学数学论文范文 篇三
关键词: 清末教学组织形式 教学方法 改革
教学方法与社会的文化背景及教学内容有关。中国封建社会专制君权高度发达,思想文化钳制紧密,教学内容主要是从属于人文领域的圣贤典籍。因而教学方法的特征是重视机械记忆与复述和文字形态的学习,以便培养以帝王意志为律令、以儒学教诲为信条的忠臣或顺民。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输入和西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知识在中国的传播,改变了中国古典的教学内容,也动摇了与之相应的教学方法。
一、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
教学组织形式是社会对教育需要程度的产物。古代社会发展水平低下,对人才的需求量不像近代社会那么庞大,多实施个别指导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也单一化,以“师授学承”的注入式灌输为主,辅之以自学讨论。近代大工业革命兴起之后,对人才的需求量猛增,古代教育机构那种手工作坊式的小批量生产方式已不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同时,新的教学内容也要求与之相应的教学方法。清末新政废科举兴学堂,学生人数激增,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势在必然,西方的班级授课制成为一种历史选择。
1.班级授课制的普遍推广
班级授课制是一种常态的组织形式,它的要点是将学生按年龄和程度编成班级,每个班级都有固定的学生和课程,由术业各有专攻的教师按照固定的教学进度面对全班学生进行教学。
《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学科程度及编制章第二》第十五节:“堂内人数之多寡,以学级数之多寡为定。一初等小学堂之学级数,至多勿得过十级(初等小学堂每半年收新学生一次,五年毕业期内共应收新学生十次,入学既有久近,学业因有深浅。一堂中学生高下之等,必多参差不齐,则教法亦不同等级,故名为学级。同一学级者,讲授时同为一班,即学堂中学生分头班二班三班之说也)。”①
《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学科程度及编制章第二》第十四节:“学堂内人数之多寡,以学级数之多寡为定。一高等小学堂之学级数,至多勿得过八学级(高等小学堂每半年收新学生一次,四年毕业期内共应收新学生八次,入学既有久近,学业因有浅深。一堂中学生高下之等,必多参差不齐,则教法亦不同等级,故名为学级。同一学级者,讲授时同为一班,即学堂中学生分头班、二班、三班之说也)。”②
《奏定中学堂章程・学科程度章》第三节:“中学堂之学级,当以同学年编制之,其每一学堂之级数,之多不得过五级。”③第七节:“中学堂教员,本应各就所长认定一科目,分教若干班学生,惟各省学堂初办,断无许多之教员,应选有兼长之教员,使认教二、三科目。”④
班级授课制这种教学组织形式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也有利于发挥集体教育的力量,它能有效地培养较多数量的学生,提高教学效率,1901年以后开始在我国普遍推广,至今仍然是我国学校教学的主要组织形式。
2.单班(级)复式授课制
单班(级)复式授课制、二部授课制是班级授课制的变态形式,清末由日本传入我国。
清末,学校初兴,规模较小,不少学校只能采用“单级教授”(单级教授即单班学校one―class school)的教学。地处穷乡僻壤的学校,一些经费、师资缺乏而又学生过少的学校,往往就采取单班教学。中国当时的单级小学一般是学制为四年的初级小学,有点类似中国古代的私塾,但教学内容、学校性质和管理方式都截然不同,特别适用于近代教育刚刚起步的阶段。
《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学科程度及编制》第二十二节:“全堂儿童,其功夫深浅同等、教授同班、编为一学级之学堂,名为单级小学堂;其功夫深浅不同等、教授不同班、编为二学级以上之学堂,名为多级小学堂;其功夫深浅虽同等,教授虽可同班,而限于屋舍狭窄,只可将儿童分为二起教授,各占半日名为半日小学堂。”⑤在这种特殊的编制方式下,教学方式也不能不有些改变。1911年8月5日,学部奏拟订单级教授、二部教授办法折,单班教授即把几个年级的学生全部编在一个班里;二部教授则将全堂学生于一日之内,由一教员分为前后半日教授。其编制之方,则有单式二部及复式二部两种:单式二部得适用普通教授法,复式二部则须用单级教授法。
二、教学方法的改革
奏定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章程在各自的“学科程度及编制章程第二”中,列有专节论述教法。
第十一节:“凡教授儿童,须尽其循循善诱之法,不宜操切以伤其身体。尤须晓以知耻之义,夏楚只可示威,不可轻施,尤以不用为最善。”
第十二节:“凡教授之法,以讲解为最要。讲解明则领悟易。所诵经书,本应成诵,万一有记性过钝,实不能背诵者,宜于试验时,择紧要处另其讲解。常有记性甚劣而悟性尚可者,长大后或渐能领会,亦自有益。若强责背诵,必伤脑力,不可不慎。”⑥
奏定初级、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均把教育类科目列为公共必修课,专门设有教授法、各科教授法等课程。还要求师范学校的教师在讲授各门学科时,都要兼讲如何教授的次序法则,使师范生在获得知识的同时,掌握该门学科的教法。章程规定了师范学校学生必须有教授实事练习,即:“当使该师范学生于附属小学堂练习教育幼童之法则。……”⑦
清末最为流行的教育理论是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的形式阶段教育理论。这种方法注意到教学过程的不同阶段和有机联系,使教学过程与学生的心理活动过程相适应,重视教学和知识的系统性。中国传统教学方法无视儿童生理心理特征和教学系统性,因此二者有本质的不同。在急于寻求与新教育相适应而又简便易行的新式教学方法的清末,赫尔巴特学派的分段教授法受到了热烈的欢迎。1903年,大清新法令明文规定要采用阶段式教学法,主要指的是五段式教学法。1909年蒋维乔等编写的《各科教授法精义》,采用的就是五段教授法,对中国传统的教学方法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除了上述课堂教学的根本方法之外,清末引进的其他辅助教学方法还有不少,比较重要的有:实验法、实习法、直观法和参观法。这些方法的实行,改变了传统的文字学习方式,抽象的书面知识转化为某种直观的形式,便于学生理解和接受,也增加了学习的趣味性。
教学方法的改革是清末教育改革的内容之一,班级授课制这种教学组织形式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它能有效地培养较多数量的学生,提高教学效率,1901年以后开始在我国普遍推广,至今仍然是我国学校教学的主要组织形式。清末教育改革使中国教育步入现代化的轨道。
注释:
①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301.
②同上:315.
③同上:319.
④同上:325.
⑤同上:302.
⑥同上:301.
⑦同上:404.
参考文献:
[1]庞卓恒。什么是现代化。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论坛[C].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五年级小学数学论文 篇四
一、由传统教学向近代教学转变:“单级教授法”的传播
清朝末年,随着新式学堂的建立,江苏开始出现一些富有现代气息的小学堂,但是清末的办学宗旨限制了小学堂的课程结构和教材内容,对学生“教之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敬长、尊师、忠君、爱国之道”的“四书五经”成为了主要教材。对于算数和格致一类的课程,则多借鉴日本和欧美的教材内容。民国以后,小学设置的课程主要是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史地等,开始采用有系统的教科书。教材多由民间或者出版社编纂,经教育部审核,不违背共和精神即可发行,学校自行采用,因而良莠不齐,难有统一的标准。不过这一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对教学发展产生了促进作用。
中国传统教学自出现之日起,组织方式就以个别教学为主。“癸卯学制”的施行,促进了中国近代学校教育的发展,各地新式学堂纷纷出现。而西方的教学方法传入中国最早、影响较大的应该算是赫尔巴特的“五段教学法”。但到1908年以前,五段教学法仍旧停留在模仿和移植阶段,对中国的教学并未产生深刻的影响。为了改变这种状况,1909年,江苏教育总会委托俞子夷与杨保恒、周维城、胡宝书一起,到日本考察“单级教授法”(“复式教学法”的一种),“单级只是编制方式,教法实质仍不外日本通行的那一套所谓赫尔巴特五段法……所以,我们一年半的努力,实在只是继续推广。”①回国初期,江苏教育总会在上海举办单级教授练习所,宣传单级教学法。
辛亥革命以后,俞子夷从上海转战苏州,并在江苏第一师范学校及其附属小学继续进行教学方法的研究和试验。江苏一师附小成为民国初年研究教学方法、实验和推广“五段教学法”的“大本营”。俞子夷对于江苏一师附小当时的盛况在《现代我国小学教学法演变一斑》中进行了描述:1912年附小教师除去兼课老师共有十二三人,数年内陆续迁升,空缺由师范毕业生接替,从此连绵不绝,“就这样,十一所师范附小中,五所一脉相承,几占了一半”。当时江苏省行政当局规划师范区,“以附小为基础,召开教法商榷会,研讨国文读法及算术等科教法……来者均系各县优良教师,讨论热烈”。会场设在附小,持续了三到五天,与会者还参观了附小并同教师进行了个别性谈话。此后来附小的参观团应接不暇,学校教师不得不轮班接待。由于来往增加,附小还与浙江、安徽组成了三省联合会,每年暑假联合会都举行讲习会,“参加者常三四百人以上”。在这一形势下,各师范学校陆续成立,毕业生人才辈出,女师也开始建立,“其中佼佼者如无锡、常州、南通等县女师均热心参加联合会,研究、改进教法”。在这一传播过程中,“五段教学法”也渐渐发生了变化,江苏教育界的探索和改造是“五段教学法”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原因。当时俞子夷等人并没有停留在模仿层面,而是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尝试改变。“江苏推行的‘单级教授’法(复式教学)的特点,是‘动静搭配、教学交替’,‘困难之处’由教师讲授,称‘直接教授’;‘平易之处’让学生自学、练习,称‘间接教授’”。②“我们一年余的演示、讨论,集中在建立一套‘教顺’(上课的顺序)”,“国文教学中五段简化为四段。算数多省去整理,故只三段”。正是在这些学者的不断努力下,“五段教学法”在江苏省乃至全国能够迅速推广并在教学实践中经久不衰,以至于成为我国教学中的重要元素。“以五段法为基础的教学过程,尽管后来吸收了些新花样,但其基调始终保持不变。经过不断增补,已与当初从日本引进来的面貌不同,成为我国独特的传统”。③
作为中国第一次引进试验推行的教学模式,“五段教学法”对于普及小学教育、尽快建立近代小学教学体系起了积极的作用。“五段教学法”是中国教学体系学习西方的一种尝试,这一教学方式在以俞子夷等人为代表的江苏学者手中更好地适应了中国,对于江苏地区乃至全国的教育发展特别是现代化的进程具有积极意义,这也为以后我国教育界中引进“道尔顿制”“设计教学法”“实用主义教育学”积累了经验。他们的努力和尝试为后来西方教育理论能够“中国化”和实现“中国化”打下了基础。“五段教学法”的传播和广泛使用对中国教育界多年以来的教育习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它很好地解决了从个别教学向集体教学转变后,如何向学生传授知识的问题,为江苏教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符合了当时江苏地区教育发展的需要。这可以说是整个中国教育界教学方法改变的开始,是中国教学法向近代化转变的重要阶段。
二、教学关注核心转向学生:“自学辅导法”的应用
随着“五段教学法”的传播与改造,在满足当时教育需求的同时也显示出了它本身固有的缺陷,如过于强调整齐划一,忽视了学生的个人需要;如教师给一部分学生上课时,另外一部分学生会放任自流等。1913年俞子夷与郭秉文、陈荣组成考察团赴欧美考察教育,广泛了解了当时美国教育界对于传统教育的改进情况,并在江苏一师讲授马克马里著作的《怎样自学与怎样教自学》。1913年,自学自习的方法开始在我国单级复式教学中运用。1914年俞子夷发表《教授法上之动机(自学辅导法之基础)》一文,1915年,江苏省立第一师范附小已经开始在国文读法教学中采取“自学辅导主义”。所谓“自学辅导主义”,“实即辅导其自学自习”的意思。具体而言,主要包括“指定作业、指导学生自学的方法、检查、总结”。中国学者在“自学辅导法”的基本要义下又创造出了算术上的“自学辅导法程序”、语文界探索合乎汉语文规则的教学程序。如《教育杂志》1916年10月版第十期杨祥的《算术科之自学辅导法》、天民的《国文教材之处理法》等。
这种方法的目的主要是发展儿童的积极性与自主性,教师不能包揽一切,如果学生在自学时遇到难点,教师要加以必要的辅导,以减少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使学生学会自己学习。“自学辅导法”与以前的教学方法相比最大的特点是给了学生更大的自主性,但是它并没有否定教师的作用,教师还是处在教学的中心位置,教师作为规划者对于教学的安排和指导负主要责任,只是在学习方面改变了以往的注入式,不再只把学生看做接受的个体。当时的学者周予同也认为自民国初年以来中国的教学方法一直没有改变,是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民国初年,小学教学法并没有什么进展;到了民国三四年以后,自学辅导主义输入,才由教师的教授转到儿童的学习。”④
“自学辅导法”虽然给了学生较大的自主性,但是它也并没有否认教师的主导作用,依然是以教材、课堂和教师三中心模式为主,只是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比以前有了更大的自主性。同时它也没有走入儿童中心的范畴,教材的组织和知识的掌握还比较系统。虽然它也有自己的缺点,但是它在教育史上的地位是值得肯定的,这标志着江苏和全国地区首次将教育的目光转向学生,不再是只管注入、眼中无人,仅局限在教师、教材和设备上,而是将目光转向教育的主体,开始关注到学生。
三、西方理论移植后的教育实验:“设计教学法”和“道尔顿制”在江苏的实验
1915年新文化运动的开展促进了中国教育界新思想、新教育的发展。1919年的以后,“教育救国论”更盛极一时。江苏地区的教育家和爱国知识分子从教育救国的立场出发,已经不满足于前期从日本输入的方法,开始引进西方的各种教育思想,在批判传统教育的同时,着手进行改良中国的教育尝试。伴随着杜威来华讲学,教育界对于美国教育的学习达到了高潮;接着而来的推士、麦柯尔等人则使中国的教育界再一次迸发出了热情。这些人的“中国行”中都不可或缺地将南京作为重要一站,受其影响,江苏地区的各种教育教学实验也先后开展起来。
1.“设计教学法”的实验。
“当时以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为理论基础的‘自学辅导法’‘设计教学法’对中小学有一定影响。但上述两种教学方法在江苏省实验的学校较少,主要是作为学术问题探讨。”⑤俞子夷从美国参观回来之后首先是在苏州的江苏省立一师附小的一二年级进行了一些局部的改革尝试,即被当时的参观者称为“联络教材”的小变革。它是把一种科目作为中心,其他科目都联络上去,围绕中心联络教材。1918年南高师附小依据杜威“从做中学”的教育理论,将全校的6个年级分为了3个组成部分:一二年级是低级部,三四年级是中级部,五六年级是高级部。中低级部采用大单元设计的方法,学生在单元活动中获得有关的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高级部采用分科设计法,依据儿童对于各科掌握的情况,分为四组,进行教学活动,学生的成绩提高后可以随时换组,以此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一新的教法吸引了当时很大部分的人前来学习。“参观南高附小的,络绎不绝,做南高附小参观笔记的,不知有多少,在中国小学教育界的出版物上,到处都有他们的教育概况。”⑥1920年,江苏师范附小联合会做出决定,号召各地小学试行“设计教学法”,“设计教学法”在江苏的传播开始加速。俞子夷在苏州二女师暑期讲习会上讲“设计教学法”,听者200余人,此外还有江苏一师附小沈百英的试验,南京四师及一女师附小也先后进行试验并有书面报告发表。“省内其他各师范附小,或多或少,均在试行。淮阴第六师有一毕业生把这一套推行到一所乡小……南高附小参观人络绎不绝。杭州女师附小教师分批轮流,住在校内,做长期参观。”⑦当时还通过各种教育刊物进行宣传,如南高师附小出版的两种刊物,一为半月刊《教师之友》,多是小品经验谈,另外一种为季刊《初等教育》,三省附小联合会的年报也大事宣传“设计教学法”。一师附小的情况由薛天汉写成了《设计教学法》,四师附小的报告由张久如的《设计协动教学材料纲要》发表。很多学校虽然没有直接采用这些教学方法或者没有将这些教学方法实验坚持下去,他们还是或多或少受到了一些影响。沈百英在江苏一师附小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试验,他的感受是,“试验了多时,大家觉得很有趣味大可施行。于是十年春季和十年秋季所招的新一年级,都用设计教学法;其余各级,虽不能彻底地改用这种方法,也差不多可改必改了”。⑧沈百英在文中将整个实验的过程从招考的预备、设备的预备、教学实施上的计划到实验后的实况进行了记述,在文中最后对于研究会研究的结果进行了详述,将试验中得到的经验及缺点进行了分析,为其他学校的试行提供了参考。在如火如荼的推行过程中,各个学校并没有完全按照克伯屈的要求来进行试验(非完全意义上的“设计教学法”),比如:南高师附小采用的“分系设计法”,将学科性质相近或相同的几门学科进行混合,还对科目进行了改组;江苏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则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了分系尝试,各个学校都根据自己的实际,因校而异因人而异进行分系试验;还有一些学校采用按照某一门学科为范围组织的设计,被称作“分科设计法”或者“单科设计法”,这其中就有江苏二女师附小的教学实验。⑨
1927年国民政府建立后,“对于设计教学法在理论上仍在研究,在实践上还有少数学校在继续试验,如东南大学附小、江苏省立第三师范学校附小、江苏省立上海中学实验小学、江苏吴江盛泽小学等”。⑩沈百英在《设计教学讲演集》中将“设计教学法”的种类大致分为四种(混合、分系、分科、共定),“其实细细考察起来,何止四种。即就混合设计而言,有团体的混合设计,个别的混合设计,分团的混合设计,能力别的混合设计四种。其他几种都可以视编制分配的不同,而演成数十种不同的方式”。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当时江苏教育界对于西方教学方法改造的力度。
在实验过程中,“设计教学法”的不足和缺点也逐渐暴露出来。俞子夷曾有反思:通过几年实验,“学生成绩比一般高些。但我们花的力气着实不小。倘若用传统方式,注重研究儿童心理及教材、教法等,收效亦可如此,或且过之。是以严格言,成绩比一般高,不是从设计法得来,反而是改得‘不彻底’的结果”。
2.“道尔顿制”在江苏地区的传播。
从当时江苏教育界的研究情况来看,各个学校大规模试行“道尔顿制”的并不多,仅是进行局部的小规模的试验。从俞子夷个人的经验来看,“小学方面,就我所知,南京一女师附小最认真、道地,其他各校行者不甚多,且均属局部的小试,不如低级设计法热闹。南高、东大附小,行来颇不彻底。” 江苏的东南大学附属中学和省立第六中学初中部曾试行过“道尔顿制”,江苏省立第五师范附属小学、江苏松江实验小学也曾尝试过。这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东南大学附中的教育实验。
1922年教育家廖世承在东南大学附中试行“道尔顿制”,力图适应学生个人学习能力,并充分发挥其个性。整个实验过程设计比较严密,廖世承在与麦柯尔进行实验设计交流后,还请到舒新城进行研究指导。实验严格按照教育科学实验的要求“做一种比较的实验。将智力和学力相等的学生,分为两组。一用道尔顿制,一不用道尔顿制。比较两组成绩的高下”。 试验的过程及结果以《东大附中道尔顿制实验报告》为题进行了公布,选取了初一、初二两个年级进行实验,并最后做出问卷了解学生和教师的主观感受,想要最大程度地了解“道尔顿制”于当时中国国情的切合程度,最终统计分析的结果是比较班的成绩部分反倒比实验班的要好。最后有总结指出:“道尔顿制”的特色在“自由与合作”,但是我国当时的条件特别是经济条件还不具备实行这种制度的基础,而班级教学虽然有缺点,但也有它的特色。“道尔顿制”虽然给予了学生自由,但是造成的学生之间的差异也不低于班级授课制,并且还没有补救的方法。教师的时间和精力反不如“班级制”经济,文中引用南京四师附小教师的话和舒新城本人的感受,认为限制“道尔顿制”最大的困难就是经济问题,教师人数不敷使用,比以前班级教学还要辛苦。最后他认为“采用任何方法,当先问教育的目的是什么,何种方法能达到我的目的?不应当问,怎样可以推行这种方法?本末倒置,乖误立见。要是认定方法总是好的,那便不必要有实验教育了”。 针对当时一些学者只是追求时髦,以致心太热,不能理性思考,一味地否定或者盲目崇拜国外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批评。
江苏省立第五师范附小也进行了“道尔顿制”试验,他们将最终的成果分为理论和实践两个部分,发表的题目分别为《小学校道尔顿制实施法》和《苏五师小道尔顿制实施报告》,他们对试验中“道尔顿制”的优缺点进行了分析,并根据自己学校的应对方法,提出了一些弥补意见,这也是“道尔顿制”在小学中实施的一个例证。
这一时期的教育实验和教学方法改革,多数是在一些大城市经济发达地区进行的尝试,很多地区虽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实验,但也吸收了一些实验的精神和方法。受制于当时的教学条件和中国的实际情况以及这些方法本身的缺陷,这些教学方法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和大规模的推广。在当时江苏的偏远农村地区,由于学生人数限制和教师资源有限,“五段教学法”和“复式教学法”还是主流。也正是经历了这一时期教学实验的一些挫折,江苏地区的教育学者也开始对国外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造,根据这些方法创设出了一系列中国特色的子方法,继承了这些教学方法的核心精神。这些实验虽未能持续下去,但经过几次实验后,教学中注重学生的自主自动、自由合作精神被保留了下来,对于教师和学校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经过这一时期的实验和反思,学者们不再是把学习和移植国外的教学方法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教育界的学者对于这些外来的教学方法没能在本地的试验中取得成功的原因也开始进行了反思,开始有了自主意识,并尝试着创造和实验一些自己的教学方法,建立中国的教学方法体系,这都为江苏地区乃至全国教学发展的中国化奠定了基础,埋下了种子。
四、中国化教学方法的探索:生活教育理论
从学习日本到学习美国,从移植、模仿到改造、创造,教育界的学者们始终坚持寻找适合中国教育发展情况的教学方式。无论是从日本引进的“单级教学”还是学习美国的“自学辅导法”,包括在后来的“设计教学法”和“道尔顿制”的试验中,江苏地区的教育家都在尝试着进行改造和改进,寻找能够更好地为中国教育服务的教学方法,虽然他们的实验失败了或者没能达到原初的目标,但是或多或少都给江苏的教学带来了改变。学者们也开始尝试着创造出适合本地区、本国家的教学发展途径,他们中不乏失败者,但是也出现了成功者。
陶行知在南高师期间就主张将“教授法”改为“教学法”,这不仅仅是出于对中国当时教学现状的不满,也是对教学发展规律的认识。1927年陶行知在南京创办了晓庄师范,其办学宗旨是“根据中心学校方法,招收中等以上各级学校末年级生加以特殊训练,俾能实施乡村教育并改造乡村生活”。陶行知的“生活教育”包括“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教学做合一”是以生活教育理论为基础的教学法。针对当时教学的弊端和社会的需要,陶行知在改造杜威教育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这一教学方法。“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方法,在晓庄等乡村小学的试验成功,也说明了它适应于当时的中国教育环境,随着晓庄师范的示范性作用,这种方法也得到了一定的推广。“一时间,各地大中小学和师范学校校长、教师前往参观访问者络绎不绝。在南京参加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的全体代表也曾集体前往参观……晓庄师范的办学模式由此也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
同时,一些学校将陶行知的“教学做合一”方法和其他方法整合起来实行新的教学实验,比如省立扬州中学实验小学试行的“中心单元设计教学做法”改革就是将“设计教学法”和“教学做合一”组合起来进行的。
从清末民初的赫尔巴特“五段教学法”的引入,到“自学辅导法”的尝试使用,“设计教学法”“道尔顿制”的实验,再到“教学做合一”方法的推广,最终到由于抗日战争的爆发而出现教育教学发展缓慢以至于停滞,这大致代表了民国时期江苏地区教学发展过程的全貌。这一过程中教材的使用也由开始的改变传统教材和翻译国外课本,到逐渐由自己的学者、书局和一线教师编写的毫无系统的教材,最终由政府颁布教材系列并得到统一的使用。在教学方法方面,从刚开始对于国外教学的盲目崇拜,到出现了一些质疑和批判,最终能够进行理性的思考和创造,这从“设计教学法”和“道尔顿制”在全省的实验高潮到文纳特卡制传入后各地的冷淡态度就可以看出来。从上述可以看出,江苏地区的教学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民初的学习日本、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前后开始的模仿美国、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期开始的本土化教学理论创造。中国的学者们从向国外学习开始,但并未以学习国外的教学为旨归,而是在学习的过程中逐渐进行实验和反思,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改进和改造,使这种方法能够在本地的教学中取得更好的效果,最终尝试着提出了自己本土化的教学理论。■
【参考文献】
[1]俞子夷。现代我国小学教学法演变一斑:一个回忆简录[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7(4).
[2]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江苏省志・教育志:上册[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201.
[3]北京师联教育科学研究所。俞子夷小学教学思想与教育文论选读:第五辑(第10卷)[C].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学苑音像出版社,2006:231.
[4]周予同。中国现代教育史[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122.
[5]陈乃林,周新国。江苏教育史[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364.
[6]沈百英。参观南高附小杜威院维城院记略[J].教育杂志。1923(11).
[7]董远骞,施毓英。俞子夷教育论著选[C].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492.
[8]沈百英。江苏一师附小初年级设计教学的实施报告[J].教育杂志。1922(1).
[9]瞿葆奎,丁证霖。设计教学法在中国[J].教育研究与实验。1985(6).
[10]瞿葆奎,丁证霖。设计教学法在中国[J].教育研究与实验。1985(6).
[11]沈百英。设计教学演讲集[C]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50.
[12]董远骞,施毓英。俞子夷教育论著选[C].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490.
[13]董远骞,施毓英。俞子夷教育论著选[C].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487.
[14]廖世承。东大附中道尔顿制实验报告[M].上海:商务印书馆,1925:12.
[15]廖世承。东大附中道尔顿制实验报告[M].上海:商务印书馆,19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