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例教学法 篇一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宪政建设的深入发展,社会民众的宪法意识逐渐增强,许多广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如农民工权利的保护问题、受教育权的问题,等等,都被纳入宪法的视角进行讨论。而被称为“中国宪法诉讼第一案”的“齐玉苓案件”,更是引起了我国法学界的长期关注与讨论。“宪法的司法化”,这个被某些宪法学者质疑其学术严谨性的概念,一度成为全国媒体炒作的焦点。与此同时,宪法学界的同仁们也在积极引入案例分析、事例分析或者实例分析等教学方法,积极推进宪法的教学改革,使宪法学的教育一改往日“政治说教”的“枯燥平板”风格,吸引了广大学生的浓厚兴趣。本文拟对宪法事例的法理内涵进行初步分析,以探讨事例教学的内在原理,希望能够引起学界同仁的批评指正,促使这一新型教学方式更加规范化与科学化。
一、有关“宪法事例”及类似概念的诸种争http://议
在2006年6月,笔者有幸参加了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宪法学教学改革研讨会”,在会上聆听了韩大元教授等人对于宪法案例教学所发表的精辟见解。从与会各位宪法学同仁的观点来看,宪法教学中到底是是使用“案例”、“事例”,还是“判例”、“实例”或者“范例”,学者们之间似乎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在相关论述中,尤以韩大元教授与郑贤君教授的观点最富有典型性。韩大元教授认为:“宪法案例是指涉及到宪法问题并且对有关宪法问题存在分歧性认识的具体的宪法事实和宪法行为,宪法案件是涉及到宪法问题并存在分歧性认识的宪法事实和宪法行为提交宪法审判程序加以解决的具体事例。…而宪法事例是指涉及到宪法问题但是并不一定存在分歧性认识的宪法事实和宪法行为,也可根据宪法原理虚拟的一种事实状态。”而在郑贤君教授看来,在宪法学教育中,“实例’一词更能反映宪法学的教学需要和特质。‘判例’是法院做出的有关宪法案件的判决及其从中抽象出来的原则。在判例法国家和有些成文法国家,法院作出的判例起到补充成文宪法的作用,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审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判例。‘事例’是实践中发生的一些真实的事实,它们不是法院作出的,但其中蕴涵着宪法原理,可以在教学过程中以宪法原理为标准对这些事实进行分析、评判,并做出结论。‘范例’是教学过程中经常使用,但范例包括的范围很广,有些是真实的,有些则不是真实的,经常是为了说明一些原理而虚构出来的。‘实例’则是在对应宪法学原理的抽象性意义上而言的,用以概括宪法学教学中的有关实践内容的例子最为贴切。”她还认为,“实例”中的“实”与“名”相对应,包括判例和事例,实例教学的功能在于可以增进学生对宪法原理和宪法价值的认识能力和感受力。
笔者无意于质疑韩大元教授与郑贤君教授的相关观点。只是从本人有限的宪法教学经历而论,笔者更加倾向于使用“宪法事例”这一概念来指代这一种新型的宪法教学方式,原因在于:从法学教学方法来看,我们常说的“案例教学方法”,主要源自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是指从司法判例中寻求裁判规则与法律原理,它是英美法系大学法律教育中的主要教学方法。故而,从法学教育的实践来看,“宪法案例”与“宪法判例”两个概念并无太大的区别。至于“宪法实例”,其范围不仅包括“司法案例”即“司法实例”,而且还包括其他的宪法实例,因宪法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其实施不仅有赖于司法机关的保障,而且需要其他国家机关与全体公民积极履行宪法赋予的职权或者权利,共同捍卫宪法的至上权威。于是,其他机关履行宪法职能的行为、公民履行宪法权利、捍卫宪法权威的行为,都得以构成宪法上的“实例”。所以,宪法实倒的范围一般较“宪法案例”更为广泛。但是,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不仅“是对历史各阶段的生活经验进行了批判性的总结”,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作为规范政治和社会基本形态的基本法,“对于解决未来时代政治上与社会上的难题具有开具处方的意义”。宪法学教师在讲解宪法学原理的时候,不仅需要引证已经发生的宪法实例,而且有的时候需要“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文心雕龙·神思第二十六》),大胆预设可能发生的宪法事例。换言之,宪法规范的功能决不仅仅在于解决已经发生的各种争议,更在于“防患于未然”,防范未来社会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于是,虚构某种宪法实施状态或者对真实发生的宪法实例进行加工改造,以适应宪法教学的需要,就成为宪法教学中的一种必要措施。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笔者以为,“宪法事例”较“宪法实例”、“宪法案例”而言更加符合改进宪法教学的需要。
二、宪法事例的范围
虽然宪法事例教学方法已经在我国宪法教育中得到了普遍的应用,但是,我国学界对于我国是否存在真正的“宪法案例”等等问题,显然还存在着很多不同意见。笔者认为,撇开宪法理论上的诸多争议不论,就其法理内涵而言,宪法事例不仅包括宪法案例,而且可以包括存疑案例与涉宪事例。
第一,宪法事例包括宪法案例。宪法教学中涉及到外国宪法相关原理的介绍与讲解之时,宪法案例构成最重要的宪法事例。例如,在美国宪法史上,1801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涉及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起源以及此种制度模式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而1954年“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以及随后的1957年“小石城事件”涉及到种族歧视及宪法平等权问题,等等。这些案件都是可以直接应用于宪法教学中的重要案例。当然,外国的宪法案例散见于有关外国宪法的专著或译著之中,需要我国宪法学者长期关注与深入探讨,特别是对外国宪法学界对其本国的宪法案例有何种理论争议、持何种理论观点进行跟踪研究,方能览其全貌、得其精要。
第二,宪法事例包括存疑案例。我国是否存在真实意义上的宪法案例?我国宪法学界对此还存在不同观点。例如,郑贤君教授就认为:“特别是在实行司法审查的国家里,普通法院或者宪法法院以宪法规范作为依据审理案件构成法治国家法律实践和法律生活的一部分。这一实践活动提供了大量的实践例证,它既印证着宪法学理论,也是宪法学理论发展的活头源水,还为宪法学教学提供了大量可以引用的例证。由于我国缺乏违宪审查,这方面的例子自然匮乏几近于零。”而另一位宪法学者王禹先生则认为:“我国《宪法》序言规定,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当然包括了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其审判活动以宪法为其根本准
转贴于 http://
则,由此可以推断出法院应当有权援引宪法作出判决。”王禹先生还收集了三十多个在法律文书中援引了宪法的案例。其实,郑贤君教授与王禹先生的不同观点也体现了我国宪法学者在“宪法案例”概念上的重大分歧: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体制之下,人民法院是否具有违宪审查权抑或是否可能具有违宪审查权?宪法到底是纯粹的公法还是兼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我国是否存在实质意义上的“宪法案例”?从对“齐玉苓案件”的相关观点来看,我国宪法学界乃至整个法学界就存在许多不同观点。笔者以为,我国宪法学界所存在的这些理论争议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之特殊国情所致。由于宪法文本对相关问题规定不明,而拥有宪法解释权与违宪审查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相关争议亦从未明确表明其认识与态度,这是理论分歧长期存在而且不能得到解决的现实原因。换言之,在有权机关作出权威解释之前,这种理论争议是无法消除的。但是,这并不妨碍宪法教师在宪法教学中援引这些案例,并根据自身的理论观点进行讲解与评述。存疑案例的大量存在,或许是我国当前宪法事例教学中的一个典型特点;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体现并考量着我国宪法教师的理论素养与人文襟怀。
第三,宪法事例包括涉宪事例。如前文所云,宪法事例的范围虽然并不仅仅局限于宪法的司法实例或者司法判例,但是,从理论界与实务界所关注的重点来看,宪法事例主要是与一个国家的违宪审查制度紧密相关。或者说,最为典型的宪法事例,仍然是在各国违宪审查实践中所发生的重大案件。所以,在不同的违宪审查制度模式之下,其典型的宪法事例之范围也必然有所不同。例如,在法国的宪法委员会体制之下,宪法事例显然包括了有关总统选举、议员选举以及全民公决等行为之合宪性争议的事件;而在德国的宪法法院体制模式之下,只有对有关法律之合宪性争议的事件才属于典型的宪法事例;反之,在美国普通法院为主体的违宪审查制度模式之下,一切公权力机关涉及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案件(包括行政案件)均得属于宪法案件。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尚在形成之中,学者们对于人民法院能否直接适用宪法规范审理案件还存在着诸多争议,所以到底哪些属于典型的宪法事例尚处于存疑状态。笔者以为,宪法教学中运用宪法事例的目的在于生动、明白地阐述相关宪法原理,而不一定在于阐释或者建构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模式。故而,所有涉及宪法条款的案件,均可以成为宪法教学中的宪法事例,例如周伟教授所的“蒋韬诉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案”、“张家祥等人诉峨眉山市峨眉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案”,等等。虽然这些案件都属于行政诉讼案件,但是都涉及到了有关宪法平等权问题,所以均可在宪法教学中,特别是在有关宪法平等权原理的讲解中加以应用。
三、宪法事例教学的方法与步骤
韩大元教授认为,宪法个案的具体分析步骤包括如下因素:阅读个案,把握论据,寻求条文,确定焦点,综合判断,最后是检验、发展宪法学原理。而郑贤君教授则认为,在宪法学教学过程中,应有针对性地结合相关的宪法概念和原理引用宪法实例进行讲解,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概括、提炼。这方面应分以下步骤:选择合适的实例,介绍实例事实,结合宪法概念、原理、规范对事实进行涵摄,得出结论或者发现宪法问题。这些方法无疑都是极富启发意义的。笔者认为,宪法事例教学一般应该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第一,寻找宪法事例 虽然韩大元教授认为可以将宪法案例作为课程的核心,围绕案例进行讨论分析,但是从宪法教学实践的一般情形而言,宪法事例的运用主要是为了说明宪法原理或者探讨宪法制度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故而,在宪法教学中,通常是为了配合某些章节教学的需要,先去寻找与这些章节之宪法原理相对应的宪法事例。
第二,寻找宪法规范依据并进行规范分析我国台湾著名学者王泽鉴先生曾经介绍了所谓之“请求权基础”的分析方法。“请求权”是指要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而“请求权基础”(anspruehsgrundlage),是指得支持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的法律规范,易言之,即谁得向谁,依何种法律规范主张何种权利。他认为这种方法能够“有助于培养法律人应具备的归纳、演绎以及来回穿梭于抽象规定与具体案例问的思考能力”。其实,寻求“请求权基础”的过程,也就是一个“找法”及进行法律解释的过程,它体现了法律学者尊重实在法规范的思维品格,不失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思维训练方法。遗憾的是,由于我国宪法学在学科品格上先天不足,而现行的违宪审查机制与宪法司法适用实践又面临诸多问题,我国宪法学者在分析宪法事例的时候往往是长于原理阐述,短于规范分析。更有甚者,甚至无视现行宪法条款的基本文义,恣意拔高或者贬低我国宪法相关制度的宪政价值。如此讲解,当然无法收到宪法事例教学的良好效果,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正确的宪法思维。
第三,对于宪法事例进行评价在我国的宪法诉讼机制建立健全之前,权威宪法解释的缺失必然是宪法学者在寻求宪法事例之规范依据时无法回避的困境。故而,在宪法事例分析的过程中,宪法教师还需要依据我国宪法制度中所蕴含的价值准则,甚至借助于外国宪法案例及其所蕴含的通行的宪法规则、宪法原理对宪法事例进行评价,以培养学生正确的宪法价值观念。
范例教学法 篇二
数学例题例题功能例题教学一、数学课例题功能解析中的问题
数学教学离不开例题教学。例题作为数学教学的重要内容,它蕴含的功能不可忽视。然而目前关于例题教学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1.快餐。课堂容量过大,不讲究细嚼慢咽,大口大口吞食“例题”。教师急于知识的灌输,仅以学生“知道”为目的,对例题的答案过分追求,忽视过程,寄希望于重复的机械操练。因此学生在“知道”后又被迫于大量做题,凭借自己有限的解题经验进行简单重复的解题实践,超量训练让学生也学会了“快餐式”学习,恶性循环,致使学生学习负担很重且学习效率低。
2.割裂。忽视数学内容、方法的联系性。教师在进行例题教学设计时,只顾眼前,有意或无意地割裂了数学知识,致使学生头脑中的数学知识或方法失去生命力,体系紊乱。
3.包办。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在例题教学时,教师以自己的经验替代学生的经验,将自己对例题的认识强加与学生,在过程中,以例题分析时替代学生理解、概括,使例题教学无效。
如何发挥例题教学的最大效能,已成为当今促进数学课堂教学改革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笔者对数学例题教学试图寻求一种操作可行、有效的例题教育功能解析和教学方法。
二、例题的功能解析概念界定
例题的功能具有“学术”和“教育”双重性。就“学术形态”的数学本身而言,它具有本体的数学功能,就“教育形态”的数学教学而言,它具有介质的教育功能,是帮助学生认识数学,帮助学生体验数学的过程和帮助学生提升学习数学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介质。学生通过例题学习,学会举一反三,联系或深化知识,推广方法,感悟数学思想,积累数学化的经验。例题功能的解析就是具体分析例题及其教学在相应教学内容中的知识、方法、经验,情感上对教学目标达成所起到的作用。通过相对准确的“例题的功能解析”,利于指导例题教学,提高教学效益。
三、例题的功能解析及教学的实践
例题教学从例题的功能解析开始。下面以浙教版教材七年级上册《6.8余角和补角》节例1为例具体说明如何解析例题的功能、如何开展例题教学。
(一)研读教学内容,确定目标指向
首先,从教材看。本章内容是初中几何的开始,也是从图形简单认识到深入研究的一次飞跃,是后续知识的基础;本章从现实世界抽象出几何图形开始,再具体地呈现线段、直线、射线和角的概念、表示法和画法以及线段和差、角的和差、直线关系等,本节内容涉及余角和补角的概念和性质。就数学体系而言,(1)概念体系:角的概念是通过射线来建立的,余角、补角则在角的和差概念基础上生成,而角的和差涉及数与形的统一,后续教材中大量存在数形统一转化的方法来进行计算证明的内容。(2)公理化体系:本章是演绎表述的开始。
其次,分析本节课期望达到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上述对这节课的内容进行分析,可以认识到平面几何知识板块之间的相互联系,进一步可以明确:余角、补角的学习,需要让学生体会到数与形的统一,通过数形转化可以进行说理计算,得到让人信服的结果;同时要让学生体验到“怎样说明,才让人信服”。也就是后续的演绎证明。
再次,确定教学目标。根据课程标准中关于注重课程目标整体实现的要求,每节课的教学目标都可以具体化,有些隐性有些显性,有些则是长期教学过程中的一个点,但这些目标往往互相关联。因此在确定目标时重点应明确,忌本末倒置。可以综合课程标准,内容分析,以及学生情况最终确定教学目标。本章是初中阶段的几何起始内容,学生对几何概念学习和性质探索比较陌生,尤其是说理的分析和表述。因此确定重点目标是:(1)经历补角和余角概念的发生过程,认识余角补角;(2)经历余角补角性质的探索过程,理解并会应用性质;(3)体验说理的过程,积累说理表达的经验。感悟数形结合思想。
(二)明确例题功能,助力目标落实
七下教材第164页《6.8余角和补角》例1:
如图1,已知∠AOC=∠BOD=Rt∠指出图中还有哪些角相等,并说明理由。
根据所在例题章节内容,围绕教学目标,结合具体的例题内容从例题的应用示范、深化理解、解题分析示范、数学表达示范、数学精神体验等方面功能进行解析。
1.知识应用示范。教材编排时将这一例题在两条性质“同角或等角的余角相等”“同角或等角的补角相等”之后呈现。因此该例是对性质“同角或等角的余角相等”的及时应用。这里找到的角相等正是以“同角的余角相等”为依据的,通过在具体的问题中运用这一性质,使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更具体、更深刻,达到落实本节课关于性质的理解和应用目标的目的。
2.知识深化理解。该例还涉及本节课互余的概念,在新的情境中辨认互余,巩固对互余的认识。条件中没有直接给出互余的条件,而是以等价条件“∠AOC=∠BOD=Rt∠”间接告知,学生在审题时需要对条件进行加工,这个过程是对本节课目标“互余的认识”的深化。
3.解题分析示范。例题要求寻找相等的角,并且说明理由,对于初学者来说并不简单,这是几何计算和证明初级阶段,根据之前的分析可以知道,后面涉及了大量的问题需要学生有“如何分析一个问题”的经验。综合法和分析法是常用的分析方法,这里通过例题就可以给学生以“分析问题,形成思路”的过程性示范,以达到提升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发展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能力、积累数学活动经验等目的。
4.数学表达示范。在学习分析,形成思路后,为了方便交流,需要有让人看得明白并值得信赖的说理表达。这一例正是说理表达学习的开始,学生通过经历口头说理,书面表达,示范参考等过程,不断完善说理表达,为演绎证明打下基础。因此该例可助力于学会数学推理、清晰表达等目标的落实。
5.数学精神体验。说理需要步步有据,通过找到相等的角后,再说说理由,体现了数学的严谨性。学生经历了例题从分析到解决的过程,就能体会到数学的这一特点,长期的体验,最终能促使他们形成科学的态度。通过对例题学习的回顾反思,让学生体验反思的好处,示范“可以如何反思”,以落实关于“初步形成评价与反思意识”的课程目标。
例题的功能解析形成需要教师先宏观把握整体教学内容,确定教学的具体目标,再围绕教学目标从例题的应用示范、深化理解、解题分析示范、数学表达示范、数学精神体验等方面功能进行解析。
(三)实施例题教学,凸显例题功能
对例题功能的解析目的在于更好的实施例题教学。笔者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尝试,认为例题教学可以围绕波利亚《怎样解题》的四个步骤展开。下面以上述例题作具体说明。在两条性质之后呈现例题的题目:
如图1,已知∠AOC=∠BOD=Rt∠指出图中还有那些角相等,并说明理由。
1.理解题目:①学生审题,在图形中标注直角符号。②回溯(回到已有的知识方法或经验):问题是什么,对找相等的角,你有什么经验?条件是什么?由条件可以获得哪些结论?
数学学习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学生需要从他头脑中调取已有的知识方法,进行加工创造。因此在例题教学时,需要先唤醒那部分已有的知识方法或经验,即例题回溯。在这个例题回溯中,教师是跳出例题本身,引导学生回忆以往找相等角的经验(角平分线),以及从条件“∠AOC=∠BOD=Rt∠”获得的结论回忆直角、互余等知识,使该例在“深化互余概念认识”上的功能得以发挥。
2.拟定计划:①说说回溯中的问题,同时教师板书学生说的“找角相等的经验”“由条件得到的结论”。②你觉得你的经验能帮助你在这里找到相等的角吗?在由条件得到的结论中你对找相等的角有用吗?
这里将回溯环节获得的已有知识方法或经验进行删选加工,以缩小条件和结论的距离。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需要激活刚刚获得的性质“同角的余角相等”,这正是条件和结论的连接点。通过上述引导自然地用“同角的余角相等”来连接例题的条件和结论,本例题在“知识应用示范”和“解题分析示范”上的功能就得以发挥了。
3.执行计划:①你找到相等的角了吗?你能说明理由吗?说给同学听一听。②请学生口述,教师进行规范的解题板书。
该例作为几何说理的开始,通过学生自己说说,和同学说说,教师矫正并进行仔细规范的板书示范,不断完善学生的说理表达,发展数学表达能力,同时也体验到了数学的严谨性。这一过程充分发挥了该例题在“数学表达示范”上的功能。
4.回顾反思。回顾整个例题解决的过程,这里用到了哪些知识?是怎么分析的?你对你的结论确信吗?
解出例题不是教学的目的,例题作为现成的数学,教材中更给出了答案。因此在解完一个题之后及时的回顾反思是非常必要的。上述对例题“用到了哪些知识”是对所学知识的一次回顾;“是怎么分析的?”是通过对解题过程的回顾再一次学习“如何解题”,积累分析问题的经验;“你对你的结论确信吗?”又是对演绎的一次认识,对“怎么说理?”的更清晰的认识。提升反思意识是本学段教学的目标之一,该例题的教学在“数学精神体验”之“学习反思”上的功能就由上述环节体现,同时该回顾反思的过程还是例题“应用示范、深化理解、解题分析示范、数学表达示范、数学精神体验”等方面功能的升华。值得说明的是反思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反思表、交流形式、教师点拨等,同时反思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长期持续的指导,因此在例题教学的反思环节应该根据例题的功能结合不同的阶段循序渐进地进行。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例题是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数学教育的一线教师只有理解例题配置的目的,解析例题的功能才能有方向地进行例题教学。在例题教学中可以从“研读教学内容,确定目标指向”、“明确例题功能,助力目标落实”、“实施例题教学,凸显例题功能”三个步骤完成例题在“应用示范、深化理解、解题分析示范、数学表达示范、数学精神体验”等方面的功能解析,经历“理解题意、拟定计划、实施计划、回顾反思”等过程实施例题教学。例题的功能解析不仅可以帮助理解教材设置该例的目的,指导例题教学,也是例题改编或替换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弗赖登塔尔。作为教育任务的数学。上海教育出版社。
范例教学法 篇三
关键词:Photoshop 教学方法 示范-模仿-探讨
中图分类号:TP3;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03-0250-01
Photoshop是目前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专业经常开设的一门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利用软件处理和制作图形图像的能力,Photoshop是一种实践性、操作性要求非常高的过程与方法结合的知识类型,教学过程中让学生掌握基本操作,模仿课本做一些图例只是教学的初级目标,而更高层次的教学目标是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发挥学生主动性和想象性,让学生根据已学知识、技能创造性地设计出自己的作品,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思想。然而对该类软件的教学经常陷入注重于软件自身的概念和操作方法而对学生的软件应用能力重视不够,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应用能力不强。课程结束后学生往往感慨到,学完以后感觉自己已经握了软件的基本功能可做不出东西来。学习者总觉得把软件的基本操作和基本概念都学完了,但之后往往就停留在这水平很难再有大的提高,很难使用软件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如设计网页、设计广告等,笔者从事Photoshop教学多年,也曾遇到这种困境,因此在教学中做了种种尝试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及软件应用能力。
为了达到这种目的,笔者在数年的Photoshop教学中,对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比较和研究,最后以任务驱动法为基础结合教学实际进行修改,最终发现示范-模仿-研究教学法是目前中等职业学校Photoshop课程教学中能够有效达到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学生软件应用能力的教学方法。
示范-模仿-研究的教学方法是由任务驱动法为基础,它的指导思想是将教学目标分为一个个不同水平的实例进行组织和实施。
教学中根据软件的应用方向来设计教学目标,让学习者能够使用它设计完整的作品来解决现实中的一个实际问题且完成的作品要符合艺术设计规则,学习者要达到这一目标既要掌握与软件应用方向相关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要掌握一定的艺术设计规则,还要提高自身的实际应用能力。这是教学的最终目的,在实施过程中则要分阶段来进行。
首先根据教学目标,通过演示和练习一些简单的基础性的实例帮助学生掌握软件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然后通过演示和指导学生练习一些对基础的综合应用的实例,让学生的应用能力有所提高,学生通过模仿曾经见过练习过的方法就可以完成,既加深了他们对示范阶段学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的理解又通过模仿不断进行知识迁移从而在不同的情况运用什么方法手段有了自己的判断和把握。最后选用高于课堂或源自现实的完整实例让学生单独或分组去研究,找出完成的方法,通过这样的系列训练能够大大提高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
一种教学方法是否可行要考虑它在实际中能否被有效应用,而这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这种教学方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在此笔者将示范-模仿-研究教学方法在实际应用中的操作进行总结。
首先,教师示范基础实例的操作过程和操作方法,然后学生上机练习,在练习过程中教师给予及时的指导,让学生反思整个实例的操作过程,通过该实例的学习收获了哪些,在以后软件的使用过程中该注意些什么问题,这种操作背后的原理是什么,这样做避免走马观花式的学习,更深层次地挖掘了操作的原理,操作的用途使学习者从具体形象的学习上升到抽象的学习。
之后,教师给出给学生提供一批应用实例,这些应用实例类似于教师演示过的实例,学生挑选一个或者多个源文件,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自主思考把学过的知识和技能迁移到这些实例的解决过程中,模仿制作出类似的作品。然后教师对实例中包含的教学内容进行总结,再次强调实例的教学目的,在每次课结束时教师还要对本次课的所有内容做总结,给学生说明教学内容安排和逻辑主线。
最后,在作品模仿之后教师提出实际的问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分组或独立研究策划制作方案并进行设计创作,解决该问题研究表明通过应用实例的演示和练习,然后从模仿到创作,能够有效地提高他们的实际应用能力。
示范-模仿-研究教学是基于实例实施教学的,然而什么样的实例是合适的实例,实例的选择和设计应该怎么进行,依据什么原则?笔者认为准备教学中所用的实例应该从教学目标出发,确定合适实例的主要特征,然后根据要求在现有的资源、网络素材库、实例库教材等中选择看看是否存在合适的实例,如果有便可直接拿来使用,如果没有教师需要根据要求设计制作实例。实例的取材应是和现实生活有关的,是学习者所熟悉的,符合人们生活常识,比如讲解液化工具时把一个人像照片处理的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违背人的生活常识,这是不可取的,所选择和设计的实例不能违背起码的艺术设计规则。
实例要突出教学目标中包含的本质内容,非本质内容处于弱化地位,例如使用蒙版来合成两幅图片的实例,虽然很多次用到了画笔,但是这样的实例作为用来讲解画笔的实例是不合适的,因为这样的实例主要突出的是蒙版操作原理。
所选择的实例应该有很强的示范性作用,学习和掌握了它们将有助于学生举一反三,进行学习迁移和实际应用。
本教学方法建立在任务驱动法之上,因此在操作演示之前首先呈现实例效果,从而让学生对将要操作的实例有一个明确的心理期待,对该实例的学习目标有一个形象上的认识,同时唤醒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在实例效果展示以后,教师要声明该实例的操作将要涉及哪些软件命令的运用,其中要学习哪些新命令,通过该实例的学习学生应该掌握什么,掌握的程度如何,这些问题教师应该向学生说清楚,在上一个步骤中学生对实例的学习目标已经有一个大概形象的认识了,而在本步中学生对学习内容、学习目标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通过研究表明,使用示范-模仿-研究教学方法来完成Photoshop的教学是可行的,这种教学方法提高了学习者的学习兴趣,能够用来进行软件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提高了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但是这一教学试验历经时间短,参与学生人数有限,所以肯定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需要日后不断地验证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曹利敏。 在职业教育课程《PhotoShop图形图像处理》中基于项目教学模式的实践探索[D].上海师范大学,2013.
[2]佟玉洁。 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Photoshop》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3.
教学范式 篇四
[关键词]支架式教学 高职法律课教学 教学设计 应用
[作者简介]吴国亮(1973- ),男,江西南昌人,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教育学;徐艳群(1974- ),女,江西新余人,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学。(江西 南昌 330013)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26-0111-02
一、支架式教学范式的基本理论
支架式教学思想源于著名心理学家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维果斯基认为,儿童的心理发展存在两个水平:第一个是实际发展水平,即儿童独立解决问题时显示的能力水平;第二个是潜在发展水平,即儿童在成人的指导、帮助或同伴合作条件下所能达到的解决问题的水平。在儿童智力活动中,对于所要解决的问题和原有能力之间可能存在差异。通过教学,儿童在教师帮助下可以消除这种差异,这个差异就是“最近发展区”。维果斯基指出,儿童的第一个发展水平与第二个发展水平之间的状态是由教学决定的,即教学可以创造最邻近发展区。由此,维果斯基引出了辅助学习的理念,认为人的高级心理技能,如对注意的调节以及符号思维等,最初往往受外在因素的调节、辅助,而后才逐渐内化为学习者的心理工具,即学生的自主、自律能力,是外部调节、辅助或者是他律逐步内化的结果。
认同这些观点的研究者认为,“最近发展区”存在于学习者的所有学习过程中,合适的教学应该遵循从外部辅导到学生内化的顺序。教师首先在学生的现有知识水平和学习目标之间建立一种帮助学生理解的支架,在这种支架的支持下,帮助学生掌握、建构和内化所学的知识技能,再逐步撤除支架,让学生独立完成对学习的自我调节。
建构主义者正是从维果斯基的思想出发提出支架式教学范式,借用建筑行业中使用的“脚手架(Scaffolding)”来形象地描述这种教学方式:学生被看做是一座建筑,学生的“学”是在不断地、积极地建构自身的过程;而教师的“教”则是一个必要的脚手架,支持学生不断建造新的能力,建构自己。教师所要搭建的概念框架应按照学生智力的“最近发展区”来建立,通过这种脚手架的支撑作用不停顿地把学生的智力从一个水平提升到另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真正做到使教学走在发展的前面。
当前国外流行的支架式教学,实际上融合了情境教学、合作学习等多种理论观点,以理论整合为特征,以实现学生的自主为旨归。典型的教学环节包括五个方面:(1)搭建支架——围绕当前学习主题,按“最近发展区”的要求建立概念框架。(2)进入情境——将学生引入一定的问题情境。(3)独立探索——让学生独立探索问题情境中所蕴涵的意义,抽取出问题的实质,并努力解决这一问题。探索内容包括确定与给定概念有关的各种属性,将各种属性按其重要性大小顺序排列。探索开始时先由教师启发引导,然后让学生分析;探索过程中教师要适时提示,帮助学生沿概念框架逐步攀升。(4)协作学习——进行小组协商、讨论。在共享集体思维成果的基础上,达到对当前所学概念比较全面、正确的理解,即最终完成对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5)效果评价——对学习效果的评价,包括学生自我评价和学习小组相互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自主学习能力,对小组协作学习所作的贡献,是否完成对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
二、支架式教学范式在高职法律课教学中的设计
(一)分析教学内容,明确教学目标,创设情境
1.分析教学内容。行政听证是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相对人意见的活动。行政听证制度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和现代行政程序的核心制度,是现代制度所追求的公正性与民主性的集中表现。
2.明确教学目标。教学活动必须围绕教学目标进行,整个课堂教学首先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并把教学目标有效地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按照建构主义教学理论,课堂教学要实现三维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就“行政听证制度”而言,教学目标具体内容有:(1)知识目标,包括学习掌握行政听证制度的含义、理念、功能的内容;掌握行政听证制度的基本要求;(2)能力目标,通过模拟分析案情,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让学生通过分组讨论,学会合作学习,树立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培养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
3.创设教学情境。新课程的实施,课程功能和目标的调整,使传统教学模式面临着变革。基于问题情境,以问题研究为平台的建构性教学成为课堂教学主流,教师的“创设教学情境能力”也随之成为重要的专业能力。教学情境是指在课堂教学中,根据教学的内容,为落实教学目标所设定的,作用于学生,引起积极学习情感反应的教学过程。本次情境设计是由学生模拟组织一场“黄山门票调整的价格听证会”。黄山风景区当前执行的是2009年5月1日起调整的价格,教师借助多媒体将黄山门票调价听证会的图片、文字资料展示给学生,由学生分组讨论,而后分析、总结,最终领悟听证制度的程序价值和基本环节。
(二)支架式教学方法的具体教学过程
1.搭建“脚手架”——概念分析。“脚手架”的搭建既是为了在教学中凸显与学生“现有水平”的联系,也是为了促进学生“现有水平”向“潜在发展水平”的转化。教师给学生讲授什么是行政听证,可以引用《圣经》里“耶和华因亚当和夏娃偷食了禁果而对亚当、夏娃以及蛇做出惩罚”的记载,这一古典传说既具有故事性又富有哲理,为学生搭建“审判听证”这一“脚手架”,吸引学生思考被称为“人类第一次审判或上帝举行的听证”所体现出来的听证最基本的内涵及程序价值,进而引导学生建构行政听证这一制度概念。
2.进入情境——设置悬念情境、将学生引入问题情境中。通过之前所展示的图片、文字资料,教师将学生引入2009年2月16日黄山门票价格上调听证会的现场情境,根据学生特点,将学生分为四个大组(每一组15人),每一大组又为分三个小组(5人一组),每一大组分别由每小组的学生代表黄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听证会代表。此时可向学生设问:(1)为什么一个风景区的门票上调价格要举行听证会呢?(2)听证会的各方分别代表的是谁的利益?
3.独立探索——引导学生沿概念框架逐步攀升。教师引导学生进入情境,开始探索。教师对上一过程中学生对问题的思考和答案予以肯定和表扬,并设置进一步的情境,将学生引入下一个问题的思考。情境:2009年黄山门票听证会有20名代表来自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团体、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其中消费者代表是按照听证程序公开征集、随机抽样产生的,所占比重极小。提问:(1)听证会代表应如何产生,应来自于哪些行业和区域?(2)假设听证会代表本身不具有代表性,是否能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为什么?(3)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为时要不要遵循听证程序?如何组织听证?这些问题是在借助学生已掌握的基本法律原则的基础上,向更深层次问题探索。通过这种方式,教师一步步撤去给学生的学习支撑,把任务逐步交给学生自己完成。
4.协作学习——小组讨论。在这一环节,代表不同方的学生分组展开积极讨论,思考自身所代表的利益方及可以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理由。有学生指出,听证会代表应本着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公民遴选产生,是代表消费者声音的,若仅由当地政府部门召集部分代表组成,显然难以代表普通民众的意愿。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应就门票上调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及理由进行充分的陈述。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则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质证,最终进行分析论证,平等地尊重双方的意见。每一大组的学生自主地组织按听证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过程。学生通过前一阶段的独立思考和这一过程的协作学习,将行政听证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行政听证参加人、主持人、听证的组织过程、听证的法律效力、程序价值等问题全部挖掘归纳出来,学习气氛十分活跃。
5.效果评价。效果评价是由学生各组展示自己成果,体会成功并相互评价的环节,对于增强学生自信心,促进一下阶段的学习具有重要意义。效果评价首先由学生自身对于行政听证的性质、适用范围、主体、实施程序等问题的认识进行评价,反思自己是否真正掌握了所要学习的内容;其次由同学相互评价,表扬在探索过程中的创导者,对于听证代表的遴选等问题,提出立法完善意见的学生进行肯定和认可;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评价,要求每个学生能认识到行政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相对人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予以记录等内容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三、支架式教学范式在高职法律课教学中的应用效果
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是为经济建设培养应用性的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高职教学模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技能的掌握和获得。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教师、学生、知识三要素的关系,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建构主义认为,学习者是以自己的方式建构知识的意义,学习的过程就是学生自主建构知识的过程。因此,高职院校法律课教学应该符合建构主义倡导的“以学定教”的教学理念,支架式教学范式正是这一理念的具体应用。
通过上述教学实例的分析可见,在支架式教学过程中,学生既是支架的搭建者,又是攀登者;教师既是脚手架,又是推手,实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发挥了教师的指导作用,挖掘了学生的潜能。支架式教学范式需要教师构建讲授知识内涵和外延的框架,学生借助独立思索、协作学习和讨论,合理进行师生之间的互动,使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最终完成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然而,支架式教学范式也存在一定局限性。学生由于个体素质的差异,“最近发展区”水平有着不同层次,教师如果不能准确适当地运用学生的“最近发展区”,有效地搭建不同层次的支架,将不利于学生沿支架向上攀登,影响创新思维的发展,限制学生的能力发挥。支架式教学范式对教师教学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教师对于这一教学模式理论上认识不足,加之不能与其他教学方法相互渗透、有效运用,则会使教学模式过于形式化,难以发挥其应有效果。
总之,将基于建构主义的教学范式——支架式教学与情境教学、合作学习等其他教学理论有机整合,在高职法律课传统的接受式教学中渗透学生自主建构知识,充分发挥学生学习潜能,做到使教学走在发展的前面,对于丰富高职法律课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法律课程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单冬。基于建构主义的一种教学范式——支架式教学实例[J].科教文汇(上旬刊),2009(8).
[2]孙建香。论支架式教学的理论研究[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26).
[3]郝兆兰。建构主义支架式教学在高职数学中的应用[J].职业,2009(29).
教学范式 篇五
一、问题的提出
化学用语既是中学生学习化学的重要工具,也是化学基础知识、基本教学技能的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化学用语的实效,既能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习主动性,又能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化学素养。但实际上,初中化学课堂的教学直到面临中考,也有部分学生不会写最基本的化学式和化学方程式。许多化学教师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地提高初中生的化学用语能力。比如让学生抄写化学式和化学方程式,然后进行默写,这种方法过于磨练学生的意志,并且极大地打击了初中生学习化学的兴趣与信心,并不是长久之计。
二、遵循范例教学三大原则
1.范例教学基本性原则
因为化学教学内容是化学科目的基本要素,所以要本着范例教学基本性原则进行。范例教学的内容应当是化学概念、化学原理和化学规律等,范例教学结构要与化学知识结构吻合,不可选取一些与初中化学无关、重点不突出的示范材料。例如,单质化学式一般用可元素符号表示,比如钾K、铜Cu、银Ag、碳C、硫S、磷P等;气体的单质化学式也可以用元素符号进行表示,比如氦、氖、氩等。分子由多个同类原子构成,该分子化学式右下角标明原子数量,如每个氮气分子由2个氮原子构成,所以氮气的化学式为N2,主要的双原子分子化学式有氧气O2、氮气N2、氢气H2、氟气F2、氯气Cl2、液态溴Br2和碘I2等。
2.范例教学基础性原则
因为化学教学内容必须从学生身心发展的角度出发,所以要本着范例教学基础性原则进行。范例教学着重于学生的智力发展、知识学习,示范内容必须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有实质性联系,充分开发学生的智力的化学能力。例如,空气成分中有78%氮气,21%氧气,0.94%稀有气体,0.03%二氧化碳,0.03%其它气体与杂质;会污染空气的物质有NO2、CO、SO2、H2S、NO等。另外,其它常见的氨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硫化氢、氯化氢的化学式分别为NH3、CO、CO2、CH4、SO2、SO3、NO、NO2、H2S、HCl.
3.范例教学范例性原则
因为化学教学内容要具有代表性,所以要本着范例教学基本性原则进行。范例教学是打开学生视野的一个教学方式,范例性的示范材料有助于拓展学生的知识性,帮助学生在学习中举一反三。例如离子化合物是由阳离子和阴离子构成的化合物,其区分方法是化合物化学式由金属元素与非金属元素组成。但是,铵根是金属阳离子,(NH4)2SO4也属于离子化合物。化合物之间的阳离子和阴离子靠离子键形成了离子化合物,然后阳离子所带的正电荷总数和阴离子所带的负电荷总数相等,所以整个化合物呈电中性。因为氯化钠是由带正电的钠离子(Na+)和带负电的氯离子(Cl-)构成的离子化合物,所以NaCl是离子化合物。从离子化合物的空间构造来说,比如一块NaCl晶体,它是由无数个Na+离子与Cl-离子构成的,其中Na+离子与Cl-离子的个数比恰好是1∶1,也就是最简整数比。所以,氯化钠的化学式是NaCl.
三、在初中化学用语教学中应用范例教学
范例教学必须达到举一反三、发人深省的教学效果,使学生掌握化学中的同一类知识和化学规律。
以《化学式的书写与读法》教学为例:
引入:请同学们仔细看一下投影,分辨投影里面,哪些展示的是氯气分子、氮气分子与氯化氢分子?谁知道它们的模型如何搭出,我们各组之间做一个竞赛。
提问:氯气、氯化氢、氮气用化学式如何表示,氮气是用N3表示吗?
提问:请你们仔细观察投影上的微观示意图,谁可以写出镁和氯化氢的化学式?
讲解:氯气Cl2、氮气N2、氯化氢HCl、镁Mg、硫酸铜CuSO4,其中Cl2、N2、HCl、Mg、CuSO4分别是氯气、氮气、氯化氢、镁、硫酸铜的化学式。请各位同学仔细观察Cl2、N2、HCl、Mg、CuSO4有什么特点?
提问:HCl代表着什么?
讲解:有的物质是由分子构成,化学式可以表示一种物质、物质的组成、一个分子、分子的结构,而HCl表示的就是氯化氢的组成和结构。
提问:Cu表示什么?Cu是元素符号,还是化学式?Ne表示的是什么?氖气由那些粒子构成?Ne是否属于元素符号?镁含有那些粒子?
讲解:有些物质是由原子构成的,化学式可以表示一种物质、物质的组成,也能表示出一种元素跟一个原子。金属与稀有气体都是由原子构成,所以Cu、Ne也是化学式。另外,氟气是由分子构成的物质,一个氟分子由两个氟原子构成,所以书写氟气的化学式时,其右下角要标上“2”,其实单质气体都是如此,包括氢气、氮气等。
提问:NaCl是氯化钠的化学式,你们能总结出化学式的含义吗?
讲解:有些物质是由离子构成的,化学式可以表示一种物质、物质的组成、物质中离子的最简个数比,如氯化钠。
请同学们自主练习一下:①2H,②2H2,③H,④H2,⑤H+,有什么含义。
然后示范化学用语的读法与书写:
三氧化二铁Fe2O3,二氧化碳CO2,一般如果是由两种元素组成的化合物,从后往前读,读作:“某”化“某”,有数字的把数字带上去。
练习:现在请同学们写出下面4个化学式。
①二氧化碳 ②四氧化三铁 ③三氧化硫 ④一氧化氮
讲解:每一种纯净物都有固定的组成,其化学式是唯一的。所以化合物也有固定组成,其形成过程中,每种元素的原子构成的数目是固定的,化学上就用“化合价”表示原子相互化合的数目。
提问:已知的化学式如何命名,请读出CuSO4、MgCl2、SO2、CO、BaCO3等化合物的名称。
然后归纳教材中简单化合物的中文命名原则。
教学范式 篇六
老薛教学很特别,他不讲理论,也闭口不谈新闻要素啥的。谈那些干什么?不把那玩艺背得滚瓜烂熟,能进电视台?能吃上这门饭?给我上课那天,他顺手从桌上拿起一张报纸,指着一条新闻说,现在,我们改写这条新闻,把外国式的报道方式改成咱们西山式的。这一关一过。你就知道新闻该怎么写了。好,咱们一段一段来。
这是一条有关瑞士第三大城市卢塞恩市政广场上一只野鸭死亡的报道。
第一段原文是:
三月的一天,一只野鸭在卢塞恩广场花坛中孵化小鸭,引起了市长先生的好奇。于是,他去观看了一下。
老薛说,这有什么味,我们西山的新闻绝对不能这样写。老薛说着,刷刷几笔,为我改出了如下范文:
我县市政广场上一只野鸭在花坛中孵化,县长原中华率领政府主要成员,在环保、林业及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前往参观。在参观现场,原中隼县长对野鸭飞临市政广场给予高度评价,原县长说,人与野鸭共享市政广场,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具体体现。原县长最后指示有关部门,要为野鸭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让它早日孵出小鸭。为我县的生态旅游和经济增长做出贡献。
第二段原文是:
小鸭孵化出来了,但三天后却死了,那只野鸭也飞走了。卢塞恩市民纷纷寻找原因。民间鸟类保护组织认为,小野鸭的死是市长参观带来的恶果,他的参观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好奇,惊扰了小野鸭的安宁生活,使它因惊吓而死亡。鸟类保护组织又是游行示威,又是到市政府请愿。为了平息此事,卢塞恩市长在电上公开向民众道歉。
老薛改写为:
连日来,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打着动物保护旗号擅自上街游行。围堵县政府,他们的行为严重干扰了社会安定和正常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公安机关已对四名为首分子进行了拘留。
第三段原文是:
鸟类保护事情刚刚平息,环保组织开始发难。他们质疑。野鸭为什么要到广场孵化小鸭?很可能是附近湖水受到了污染。通过调查证实,湖水污染程度上升了万分之二。为此,市政府下拨资金进行治理,市长也因此引咎辞职。
老薛改写为:
针对目前社会上传言湖水水质下降一事,县政府高度重视,协调市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湖水水质进行取样分析,确认湖水比过去只上升了万分之二,完全符合饮用水标准,请市民不必听信谣言,放心饮用。
第四段原文是:
市长辞职后第20天,瑞士政府为了发展旅游业,就加入《申根协定》举行全民投票。由于野鸭事件,百分之九十五的卢塞恩市民投了反对票,他们担心,加入《申根协定》后,欧美游客会大量涌入卢塞恩,影响野鸭生存和水质。最终,《申根协定》未获通过。
老薛改写为:
《申根协定》的成功签订,使我县旅游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成为我县经济新的增长点。据预测,我县美丽的自然风光,每年将吸引约100万游客,旅游收入达到1亿人民币,届时,我县将成为全国旅游强县之一。
老薛把整条新闻改完,隔着桌子撂给我。说,小伙子,好好学吧,新闻就是这样弄出来的,我承认,这条新闻,经老薛这么一改,整个意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看原稿。就什么也不是了。
范例教学法 篇七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既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对于纯洁队伍、优化生态、打造过硬政法铁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作为一名年轻的法院干警,以下是我参与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一些学习心得体会:
一要强化学习教育,深化思想武装。“学习教育”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第一环节,要深入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法院的相关要求与精神,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端正学习态度,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队伍教育整顿学习的重要意义,避免被动学,注重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做到自主学、系统学,不断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忠诚纯洁可靠本色。
二要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严以律己。严格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五个过硬要求,将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发现不足、及时改正,始终坚持遵守党纪国法,用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行为,耐得住清苦、守得住小节、抵得住诱惑,牢固树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以律己,注重“八小时外”的自重、自警、自省、自律,自觉把自己置于阳光的监督下、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下。特别是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相关要求,遵守办公室工作规范,做好文件的保密工作,宣传舆论工作等。
范例教学法 篇八
作为初中教育阶段的一门重要课程,化学教学是拓宽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渠道,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合理开展化学教学活动,不断提高化学教学的质量,成为广大初中化学教师的教学任务。本文通过简要分析范例教学的含义和特点,指出范例教学在当前初中化学教学中的合理应用策略,以期能够提高初中化学教学的质量,提升学生的化学水平。
【关键词】
范例教学;初中化学;含义;特点;策略
化学教学是丰富学生知识,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提高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但是,在初中化学教学活动中,许多初中化学教师一味按照传统的教育理念,通过单一的教学模式,讲解和传授化学知识,忽视了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未能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化学学习习惯,导致学生的综合素质较低[1]。所以,在积极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合理组织化学教学活动,不断提高化学教学的质量,成为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
1.范例教学的含义和特点
1.1范例教学的含义
范例教学是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根据具体的内容和学生的学习能力,利用合适的范例,讲解教学内容,让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基础上,能够熟练运用理论知识,以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提高学生应用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1.2范例教学的特点
基本性是范例教学的一个突出特点,因为,在初中化学教学中教师需要根据基础知识、化学概念和相关的规律等教学内容,合理引入范例,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抽象的化学知识,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生的化学知识水平[2]。同时,范例教学具有基础性的特点,在运用范例时,初中化学教师必须深入了解学生的知识水平、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恰当运用范例,以活跃课堂气氛,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化学教学的有效性。另外,范例性是范例教学的重要特点,因为化学教材是化学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依据,在教学活动中,初中化学教师需要根据教材内容,科学筛选范例,帮助消火栓突破教学重难点,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以取得最佳化的教学效果。
2.范例教学在当前初中化学教学中的合理应用策略
2.1根据教材内容,合理选择范例
教学目标是教师组织课堂教学活动的最终目的,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初中化学教师需要深入研究教学内容,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合理选择范例,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以达到教学目标[3]。在开展教学活动之前,初中化学教师需要明确范例所包含的知识点,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围绕教学目标,合理讲解范例,促使学生能够深入地了解和掌握知识点,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例如,在学习《酸和碱》时,初中化学教师可以把钠放入水中,稍后在水中加入苯酚,然后提问学生“在水中加入钠时,水发生了什么现象?”?“加入苯酚后,为何水会变成粉色?”让学生根据观察,分析和思考这些问题,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化学教学的效率。
2.2合理运用范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学生是课堂的主体,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和学习情绪,会阻碍教学进度,降低教学效率,所以,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初中化学教师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化学水平、学习能力和学习情绪,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合理运用范例,不断增强学生的课堂参与意识,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化学教学的效果[4]。同时,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初中化学教师应该重视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积极鼓励学生提问、发表意见,以营造活跃、轻松的课堂氛围,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例如,在讲解“原子”时,初中化学教师可以结合案例,分析事物的构成,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原子是化学变化中最小的粒子”的化学概念,以强化学生的记忆,提高学生的化学知识水平。同时,在实验教学中,初中化学教师可以通过典型的范例,讲解化学反应原理,以增强化学教学的趣味性,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例如,在讲解《酸的性质》时,初中化学教师可以要求学生按照教材内容,利用稀硫酸、紫色石蕊和无色酚酞等实验药品,进行实验,来验证酸的性质,以加深学生的印象,提高化学教学的质量。
2.3根据范例内容,科学选择教学方法
在化学教学过程中,由于教学内容的不同,所使用的范例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初中化学教师需要充分考虑教学需求和学生的学习能力,根据具体的教学情况,科学选择范例和教学方法,积极创建良好的课堂教学环境,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5]。例如,在教学《差量法》时,初中化学教师可以提问学生:如果用氢气还原10g的氧化铜,在化学反应结束之后,得到8.5g的固体,那么反应中产生了多少单质铜?,然后让学生通过思考和讨论,来进行解答,以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
总结
总而言之,范例教学是帮助学生突破就学重难点,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的重要方法,所以,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初中化学教师需要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的接受能力,合理运用范例教学,努力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不断提高化学教学的质量,以提升学生的化学水平,促进学生化学学习能力的发展。
作者:牛建玲 单位:海原县第二中学
参考文献:
[1]王德凤。范例教学在当前初中化学教学中的应用探讨[J].中国校外教育,2015,13:124.
[2]夏灵敏。探究性教学在初中化学教学中的应用要点[J].西部素质教育,2016(22).
[3]刘蕾。范例教学用于当前初中化学教学的实践探究[J].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6(09).
教学范式 篇九
贵州财经大学在2012年以来确立了以着力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主基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针对长期以来教学范式上的弊端,根据财经类大学人才培养的特点,在深化高等教育变革的背景下,学校以从传统教学范式向建构型教学范式进行转变为核心的本科教学范式改革,提升本科教学水平,着力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性应用型人才,满足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1)改革理念。a.强化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目前,受传统教学范式和教学内容的影响,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不高,这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必须以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进行教学范式改革。b.确立新型梯度课程教学目标。在教学目标上转向“知识传递———融会贯通———拓展创造”三种共生且梯度渐进的目标。c.彰显三大教学范式观。第一,是教学学术观。教学是一种学术,教学范式改革的任务是培养学生主动探究、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教学民主观。教师与学生在平等的氛围中进行教学;第三,教学协同观,通过教与学的协同与相互启发,促使学习更富效率。
2)改革目标。以教学范式改革作为本科教学改革的工作重心,坚持现代主流教学范式的核心理念,推动教师、学生和管理者实现观念转变,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的目标,进行深入研究,形成既符合现代教学理念,又体现教学个性化的教学范式,使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3)改革内容。改革内容包括深化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教学目标、优化课程结构、拓展课程资源、整合教学内容、转变教学方式方法、建设完善课程网站、优化课堂教学时间分配方案、将课程实践多元化、改革课程评价方式和培育优秀的教学团队等。同时实现几个转向:教学重心由教师向学生转向、教学目标由单一向多维转向、教学重点由知识向能力提升转向、教学方式由凝固向动态转向、评价方式由结果转向过程等。
4)改革考核方式。考核方式改革方案也是本科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改革后的课程,考核内容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注重教学过程考核,减少学生死记硬背现象,将教学过程考核与期末考核有机结合,注重引导提升学生的素养和能力。考核由平时考核、能力考核和知识考核组成,且必须有口试这一环节,以强化学生的沟通表达能力。通过考核改革,使课程评价真正起到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知识能力水平和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的作用,并以此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变革。
5)保障措施。a.加强研究,以评促教。学校建立一套本科课程教学范式改革试点课程评审标准及评审方案。包括课程要件、课堂教学、特色与成效三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其中课程要件要求授课教师提交“件”,包括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学进度表、课程设计表、教学使用案例集、教材及参考书目录、考核方式改革方案。b.强化导向,完善体系。推进教学导向,积极探索适应教学范式改革的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核和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方式,进一步完善教学评教方法。c.加大投入,完善激励。学校利用中央财政资助政策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教学范式试点课程,完善软硬件配套设施。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教学范式改革,对于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教学效果突出的试点课程,学校给予相关教师在考核、评优、职称晋级以及岗位聘任优先。
二、关于教学范式改革推进中的思考
目前,虽然教学范式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教学范式改革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暴露出新的问题,需要进行反思。
(一)影响教师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因素通过对教师的调查访谈得知,有两个方面的因素影响教师参与教学范式改革的积极性。第一,认为学校制定的范式改革试点的实现目标要求过高且申报程序过于繁琐。学校制定的试点改革课程对试点课程的评审标准是高标准的,同时要求教师的申报准备材料比较多。每门试点改革课程都会接受三次审核,第一次审核主要是课程要件的审核;通过第一次审核的需进行全程录像;最后是专家组的审核和学生评教。这对教师参与的积极性造成了一定影响。第二,是试点课程改革的激励机制。尽管学校对试点课程范式改革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措施,即通过评审以后达到优秀的按正常课酬的3倍奖励,评审为合格的试点课程按照正常课酬的1.5倍奖励,但教师认为达到优秀的标准非常高,按照学校的标准能达到优秀的比例不高,因而这样的激励机制影响了教师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二)教学范式改革路径研究有待于加强首先,要创新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是教学范式改革的核心,在教学范式改革中应以教学方法创新为抓手来推进教学范式改革。其次,应该着力加强路径的实践研究,争取在教学实践中探索出多种范式供教师参考利用。最后,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教学风格,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身心发展水平,在实际教学中不可能固守一种教学范式,需要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以上9篇教学范式就是快回答小编为您分享的范例教学的范文模板,感谢您的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