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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表最新3篇(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20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写作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表相关内容,快回答精心整理了3篇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表,欢迎查阅与参考。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表范文 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中长期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防保教工作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__〕4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__〕1号)、《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第255号令)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教师的专业标准》、博教体发《2013》90号文件转发的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关于印发<__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__区实验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师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定为依据,以爱岗敬业、关爱幼儿、育人教书为核心,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战略主题,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引导教师树立高尚职业理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善于创新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第二部分 基本原则

职业道德工作考核要充分体现幼儿园工作的特点,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有效激励为主的原则。师德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我园防保教工作的和谐发展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坚持育人为主、重在规范,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根本目的,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

2.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依法办事,充分尊重教师的民利,实行考核标准、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三公开,充分体现考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3. 坚持奖优罚劣、促进发展。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

第三部分 考核内容

职业道德工作考核应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合同为依据,以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提升工作实绩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幼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自觉践行师德规范,维护幼儿园荣誉和教师形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幼儿观、质量观。不得散布、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或向幼儿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不得参加或组织诱导幼儿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干扰、阻挠对违规办园行为的调查处理。

爱岗敬业。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精心制定防保教工作计划,精心开发课程资源,精心备课、上课,精心引导幼儿户外活动与一日生活常规,合理评价幼儿和防保教教育教学反思,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积极承担教育教学任务。不得对工作敷衍塞责,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防保教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幼儿面前接打电话;杜绝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

关爱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幼儿,不得单纯以幼儿外貌评价幼儿,加强对困难幼儿的活动引导,引导幼儿学会学习,增强学习信心。关心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幼儿合法权益。注重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危机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幼儿安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得违反规定占用幼儿户外活动时间。

教书育人。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市教育教学政策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育人与教育双重职责。将德育渗透于防保教工作中,努力培养幼儿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标准要求,以幼儿为根本,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手段,全面落实课程目标,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师、幼儿关系融洽。

不得违反规定授课、随意调整课程和课时、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保育、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分数

作为评价幼儿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诚实守信,谦虚谨慎,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与领导、同事、幼儿、家长建立平等、尊重、和谐、健康的人际关系。文明执教,品行端正,举止端庄,语言规范。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监督。不得从事任何有偿家教活动,不得在园外机构兼职兼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家长、幼儿财物或者通过擅自向幼儿推销或代购其他商品谋取私利,不得违反上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收取幼儿费用;不得指责、训斥幼儿家长。

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善于学习,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研究业务,认真研究国家课程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勇于创新,积极参加防保教科研活动,崇尚科学实践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部分 考核标准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师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敬业奉献;依法执教,清正廉洁;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工作责任心强,防保教工作能力强、提升快,工作业绩突出;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幼儿。师德考核评议满意率高。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能够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关爱幼儿,廉洁从教,自觉学习新知识、新理念,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防保教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成绩好,坚持教书育人,品行端正。师德考核评议满意率较高。

不合格:思想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差,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及责任事故,或有违纪现象,师德考核满意率低。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的汇总成绩名次居本单位同类人员下游的,不能定为优秀。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散布、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或向幼儿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参加或组织诱导幼儿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2.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幼儿,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

3.擅自向幼儿家长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而谋取私利,向幼儿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收受财物的;

4.不能科学协调课时和户外活动安排,超量占用户外活动时间,加重幼儿健康负担的;

5.在幼儿面前接打电话或不说普通话的;因失职、渎职造成幼儿安全事故的;

6.对工作敷衍塞责,在工作时间玩网游、炒股、从事与保教工作无关活动的;

7.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利用节假日、休息日有偿给幼儿补课、在园外机构兼职兼课等,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8.违反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收取幼儿任何费用的;

9.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防保教工作任务、干扰正常防保教工作秩序,损害幼儿利益的;

10.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1. 干扰、阻挠对违规办园行为调查处理的;

12. 指责、训斥幼儿家长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13.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五部分 考核办法和程序

考核办法

一、幼儿园分别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群众评议小组,领导小组由园班子成员组成;考核小组由在职教职工组成;其中教职会代表或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组成群众评议小组。负责本园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得分分值分别为50分、20分、10分。各小组根据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幼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给每位教职工合理的打分,确定具体分值。

二、加减分项:

(一)爱国守法占3.5分。

1、随意诋毁和违反国家政策者(-0.5分);

2、出现有损于幼儿园及同事声誉的言行(-0.5分);

3、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0.5分);

4、在同事、幼儿中散播落后消极思想和言论者(-0.5分);

5、无故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活动(-0.5分);

6、不讲普通话者(-0.5分);

7、不服从幼儿园临时安排的工作(-0.5分);

(二)爱岗敬业4.5分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诸如接听或拨打手机者、打牌、下棋、玩网络游戏等)(-0.5分)。

2、不遵守幼儿园考勤制度,值周、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国有财产损失,情节较轻的(-1分);

3、不按要求提前备课,无教案进入课堂上课者(-0.5分);

4、工作敷衍,活动组织不力、纪律混乱者,不遵守教学工作规程,活动组织中出现工作失误者(-0.5分);

5、活动疏于管理而造成幼儿伤害情节较轻的(-1分);

6、擅自调课、擅离岗位处理个人事务者(-0.5分);

7、不按规定参加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活动者(-0.5分);

(三)关爱幼儿3分:

1、有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中伤等语言暴力行为者(-1分);

2、有体罚、变相体罚幼儿者(-1分);

3、有随意将幼儿赶出活动室者(-1分)。

(四)育人教书3分。

1、压制幼儿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幼儿参加兴趣活动者(-1分);

2、不注重幼儿习惯的养成,对幼儿错误放任自流者(-1分);

3、活动过多或过少,加重幼儿身体负担者(-1分);

(五)为人师表占4.5分:

1、指责、埋怨、训斥家长,向幼儿家长索取财物者(-0.5分);

2、抄袭、剽窃他人论文或教育教学成果造成恶劣影响者(-0.5分);

3、在幼儿面前做出有损于教师形象的行为(-0.5分);

4、参加社会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者(-0.5分);

5、衣着不整,浓妆艳抹,穿背心、短裤、超短裙、拖鞋进活动室者(-0.5分);

6、无视规定在幼儿园任何场所闹事者(-0.5分);

7、猜疑诋毁他人者(-0.5分);

8、传谣信谣、随意发牢骚、说怪话、讽刺谩骂他人者(-0.5分)。

9、不能够团结同事,吵架

、打架者(-0.5分)。 (六)终身学习1.5分

1、不按规定参加上级部门和幼儿园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考试者(-0.5分);

2、党员不按照要求参加党小组学习活动、没有学习笔记者(-0.5分)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不按要求书写政治学习

者(-0.5分)。

以上各项累计扣满所占分为止。

(七)有以下突出表现的,一次奖励5分:

1、舍己救人、见义勇为;

2、主动救助贫困幼儿金额一次在500元以上;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产生广泛深远影响的。

三、否决项

1、出现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及事故的轻重酌情扣5—10分。严重者不予考核聘任。

2、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出现幼儿退园情况,根据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酌情扣1—5分。影响恶劣的不予考核聘任。

考核形式

师德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合进行。采取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过程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力求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师德情况,并作出考核结论。

考核的基本程序:

1.自评。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__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附件2)。其中,个人总结、《__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须涵盖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内容。

2. 民主评议。即互评,幼儿园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和群众评议小组分别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评议,评议结果分别占规定分值。

3.服务对象评议。组织幼儿、家长代表等服务对象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评议内容要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各有侧重,客观公正,力求真实反映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重点考核教师的爱岗敬业、关爱幼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的情况。

4. 将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由师德考核工作小组作出综合鉴定,并对被考核人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 幼儿园行政主要负责人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

6. 将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 将考核结果写入《__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书面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单位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单位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

2.师德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评选表彰条件中对师德有要求的,须严格按照师德考核结果推荐申报,其中,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的,必须在评选年度内连续两年及以上师德考核优秀;推荐申报市级综合表彰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为优秀;评聘教师职务、认定教师资格,同等条件下,当年师德考核优秀者优先。

3.要大力弘扬宣传师德考核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通过多种形式展示优秀师德师风,优先提供学习培训和休养机会,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工作氛围。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表范文 篇二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中小学校教职工考核及调整工作的领导,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考核及调整工作小组,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60%,教师代表须经学校教代会通过。考核及调整工作小组成员应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高政策和教育教学水平,在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二、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考核要实事求是,以各种量化指标为依据。

2.公正性原则。考核要一视同仁,坚持同一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3.准确性原则。考核工作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根据每位教师的具体情况,做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的评价,考核工作不走过场。

三、考核对象

1.考核对象:全市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副科级以上校长只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

2.调整对象:全市中小学校考核不合格教职员工。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学校规定工作任务的实绩。教学人员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10分)、工作量(20分)、业务能力(20分)、教学工作(20分)、教学业绩(20分)、出勤(10分)六部分,考核总分100分。

1.职业道德10分

各学校要按照乐教发号《关于印发中小学师德师风考评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行考核。

2.工作量20分

(1)中小学中层领导每周课时数不少于学校平均课时数的50%,每少一个课时扣1分。

(2)其它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及专职教师工作量和评分标准由学校按照实际情况制定。

(3)满工作量满分15分。超工作量加5分为上限,以满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每超一个课时加1分。

3.业务能力20分

各校组织教师业务能力测试,根据测试成绩确定教师业务能力得分。

4.教学工作20分

(1)控辍保学10分

每班学生人数以上学期人数为准。没有学生流失得10分,流失一名学生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各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10分为止。

(2)教学常规10分

教学常规考核。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教学常规考核标准。

5.教学业绩20分

教学业绩基础分为10分,上浮10分为上限,下降5分为下限。

各学校要按照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教学成绩量化标准。

6.出勤10分

各校制定具体考勤办法,年度出勤满分10分。

后勤人员和教辅人员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10分)、工作量(20分)、工作能力(15分)、工作态度(15分)、工作业绩(30分)、出勤(10分)六部分,考核总分100分。由各校根据岗位职责制

定具体考核办法。

五、量化加分内容及分值设置

1.行政管理人员工作量加分。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正职4分,副职3分,兼任其他管理工作教师工作量加2分,不累计加分。

2.担任班主任加2分。

3.荣誉加4分为上限。所获得荣誉称号必须是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且与教育教学相关,所获荣誉不累计加分。部级荣誉4分,省级荣誉3分,地级荣誉2分,县级荣誉1分。

4.教育教学奖加3分为上限

(1)教育教学活动奖加3分为上限,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专业学术团体组织的。

(2)教育教学论文奖加3分为上限,教育教学论文必须是在教育行政部门的主办的或是在CN刊物发表的文章。

(3)课题奖加3分为上限,课题必须是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专业学术团体确定的实验课题且结题的。

以上奖项加分部级4分,省级3分,地市级2分,县级1分,不同类别的可累计加分,同类别就高不就低。

现场类竞赛教师指导奖参照获奖级别相应计算加分。

六、考核方式

每学年度考核一次,考核和量化内容加分只计算本学年度。

七、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应考核人数的15%。

八、考核结果使用

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聘任和提拔任用上可优先考虑。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市教育体育局将对其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只发600元生活费。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方能重新安排上岗。若仍不合格,则解除其劳动关系,其人事档案转往市人才交流中心。

九、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考核工作是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工作,以考核促进学校发展。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表范文 篇三

二、考评内容:

1、考核:月度考核和学期考核,具体详见《服饰艺术学院教师月度和学期考核标准》。

2、评议:学生评议、学院评议,学校教学督导评议,具体详见《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评议办法》。

三、考评时段:

1、月度考核为每月1日至月底。

2、学期考核为学期开始至学期结束。

3、学生评议为本学期开课之初至结束。

4、学院评议为学期开始至学期结束。

5、学校教学督导评议以督导室安排为准。

四、考评分值:

1、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月度考评分法80%(即每月考评分在学期末时汇总后除以4个月为平均分),学期考核占20%,月度考核平均分+学期考核分=本学期考核总分。

2、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议占50%,学院评议占30%,学校教学督导评议占20%。

五、考评程序:

1、成立学院教师考评小组: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组长,院办主任,教研室主任,学工办主任,教学干事为成员。主要负责月度考核和学期考核的日常检查、记录、汇总公示工作,以及学生评议和学院评议的组织、记录、汇总、公示工作。

2、具体考评办法:(1)每天检查一次各班级的上课情况(到课率、教室卫生、课堂纪律、教师状态,以及补习状况等)。(2)每月检查一次各教师的教学文案。(3)每月组织一次该教师授课的一个班级学生评议(每个班只评议一次)。(4)每月上旬公示上个月各教师月度考核情况。(5)每学期组织一次任课教师的听课(每名教师每学期安排听课一次)。(6)每学期组织一次学院对各教师的评议。(7)每学期检查一次各教师的学期情况(学生成绩、发表文章、教学业绩等)。(8)每学期配合督导室做好教师教学评议工作。

六、教师月度考核分将作为教师动态管理的具体依据,对当月考核未达到60分(满分为80分)的教师,考核小组负责人要找其本人谈话,其本人要以书面报告下步整改措施。如连续两个月考核均未达到60分的教师,学院主要负责人找其本人谈话,同时全院通报批评,抄报学校人力资源部,其本人要作出深刻检讨后酌情处理。

七、教师学期考评总分将作为教师评先和评价的具体依据,学期考评总分:(月度考核平均分+学期考核分+评议分)/2=考评总分,之后以教研室为单位依次排名,考评总分低于60分的将扣除绩效工资,并提请学校劝退或解聘。

附件1:服饰艺术学院教师月度和学期考核标准(试行)

附件2: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评议办法

附件3:服饰艺术学院教师行为规范

附件二:

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教学评议办法

一、评议目的:

为规范教学要求,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业绩,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及教师教学的质量意识;为年终评选提供依据,特制定教师教学评议办法。

二、评议对象:评议对象为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三、评议办法与程序

评议分四级评议

(一)学生评教(占总评的50%)

1、通过《学生评教表》(附表一)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学态度两项进行评议,每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级。

2、“学生评教”由督导员听课后当场散发《学生评教表》(附表一),组织全班学生进行;每个学期,学院还组织学生在校园网上进行1--2次评教(附表二)。评教成绩取其平均分计入。

3、学生评教权重为60%。

(二)教研室评议(占总评的15%)

1、由教研室主任牵头,组成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3—5人组成;

2、在评议之前,评议小组要参照《教研室评议表》(附表三)的“评议项目”(分为六项,所标分数为权重分),逐项进行检查、统计。也可根据本教研室的特点和考评要求,增减附表二的评议项目,同时调整评议项目的权重;

3、教研室评议的权重为15%;

4、评议小组要做到公正、公平,并将评议结果如实填入表中;

5、“附表三”要在规定时间之前交教学督导室。

(三)院部评议(占总评的15%)

1、由院部领导、系部督导员以及教师代表组成评议小组;

2、可参照《院部教师评议表》(附表四),或根据本院部特点和考评要求,增减附表四的评议项目,同时调整评议项目的权重;

3、院部评议的权重为15%;

4、“附表四”要在规定时间之前交教学督导室。

(四)校教学督导评议(占总评的20%)

督导室评议项目分为三项:教学能力、教学纪律、教研成果(附表五)

1、“教学能力”成绩评定的依据:

(1)督导员听课的评价,占“教学能力”的80%。

督导员要按照《听课评分标准》(附表六)给授课人作出评价和评分。督导室将汇总,得出平均分;

(2)学生的评价,占“教学能力”的20%。

设定每位教师的基础分为16分,在“学生问卷”中或在座谈会上受到学生表扬的一次加2分,受到批评的减2分;

(3)“教学能力”权重为40%;

2、“教学纪律”成绩评定的依据

学院组织教学检查。以每日的教学检查情况通报为依据,本项设每位教师的基础分为86分。

凡在《通报》中获表彰的每次加2分,凡在《通报》中批评的一次的减2分,被教务处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的一次减10分,二级教学事故的一次减20分,一级教学事故的一次减30分;

“教学纪律”权重为20%;

3、“教研成果”成绩评定的依据

本项不设教师的基础分。获得“教研成果”的,按照附表七《教师教学科研成果评分暂行办法》计分。

“教研成果”权重为40%。

4、校教学督导评议权重为15%。

(五)由院督导室将上述四方面的评议加以汇总。按照权重的要求得出教师的最终成绩(见附表八)。

2008年9月

附表如下:

附表一:

学生评教表

教师:班级:年月日

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评价等级

职业道德、教学态度评价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较差

优秀

良好

合格

较差

附件三:

服饰艺术学院教师行为规范

一、道德规范:

1、要求进步,爱党、爱国、爱集体。

2、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3、讲真话、办实事、不推诿、求实效。

4、遵纪守法、遇事讲道理,不与学生发生正面冲突。

5、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服从分配、和谐谦让。

二、卫生规范:

1、办公室内卫生每天及时清扫,地面无垃圾、废弃物,墙面无乱贴乱挂,无蜘蛛网等。

2、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学生课本、作业等摆放整齐,桌面整洁。

3、在公共场所不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4、不采摘花草和践踏草地。

三、着装规范:

1、着装整洁、仪容端庄,上班时不得浓妆艳抹,或过分暴露,不穿拖鞋。

2、上班时佩戴教工胸牌。

四、语态规范:

1、不讲脏话粗话。

2、讲普通话,语声柔和。

3、态度和蔼可亲。

4、举止得体有度。

五、上课规范:

1、提前5分钟到教室,按时下课;不擅自停课、调课,私自请人代课。

2、上课时手机关机或调到静音状态,不准在教室内接打手机。

3、上课时不得坐着讲课,或中途离开教室。

4、严禁酒后讲课,严禁在教室内抽烟。

5、严禁利用教师之便,向学生索取或收受礼品、现金。

六、办公规范:

1、上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聚集闲聊。

2、临时离开,应告知同室负责人或同事外出时间及去向。

3、接待来访人员和学生要礼貌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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