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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来为题的作文400字(优秀6篇)8-6-66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这里是敬业的小编沧海红颜帮助大家找到的6篇原来的相关文档,欢迎阅读。

关于原来的作文 篇一

以原来为题的作文400字(优秀6篇)8-6-66

我拉着妈妈的手,闹着去少年宫玩,因为这件事情已经延迟了3个星期了,可不能再让妈妈骗了。

妈妈又有事情,我失望地跟着妈妈踏上了旅程。

妈妈来到了厂里,忙里忙外的,不知道在搞什么。我非常的无聊,走来走去,看见一群小孩子,脸上脏兮兮的,还看见了一个6岁的小孩背着一个孩子,我想,怎么一个6岁的小孩就要背小孩,带小孩。有没有太累了啊!妈妈要带4个,而且个个不听话,妈妈累吗?

我大意地想了一下,然后又往前走,看者工人正在用尽全力地拉着车,而且每次来回都有一张菜票,上面大大小小写着两字,我认为,后边一个字是元字,开头一个字是大写的一还是五,我不知道,所以,好奇心强的我转眼间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妈妈的旁边,问妈妈:“妈妈,他们工人来回一趟,会发那张票是1块还是5块啊!”妈妈笑者对我说:“那有那么多,真是的,5角钱一趟来回,我顿时目瞪口呆,万万没有想到这么累来回一趟只有5角钱。”就当我思绪万分的时候,妈妈打断我的想法,说:“你要好好学习,不然的话,就像他们一样,没有知识,做苦力钱也赚得少。”妈妈一讲完,我就又想我的想法,他们买一瓶啤酒就要3趟来回,而我呢!我顿时觉得自己很……我终于知道妈妈为什么叫我好好学习叫我长大当干部,做办公室。

“间就是生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这是鲁迅说的名言,你现在知道还不晚,加把劲吧!”

这句话时常在我的儿边荡漾。

原来的作文 篇二

小时候的我,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小鸟愿意为我唱歌,星星愿意为我闪烁。门前的小花小草小西瓜虫,无论多么的渺小,都会引起我的注意。

我很喜欢动物,无论是小猫小狗还是小乌龟,我都很喜欢。

爸爸在我8岁生日时,送给我一只可爱的小猫,是一种很名贵的品种——英国短毛。它全身灰白相间的毛,只有肚皮是雪白的,黄色的大眼睛,脖子上系着一个银铃铛,走起路来叮当响。

猫的性情古怪,但我却羡慕猫即使一无所有,也可以趾高气扬的态度。我喜欢猫的骄傲。

我的这只猫也同样如此,或许因为它是猫中贵族,它比别的猫更加不可一世,走路高昂着脑袋,尾巴高高翘起,背部的`线条是那么的优美。或许也是跟我不熟,总是离我远远的,蹲在远处眯起眼睛端详着我。可是爸爸却给这只贵族猫起了一个很傻的名字——大熊。

也就是因为这么一个傻里傻气的名字,大熊就好像本性毕露了,它比野猫还顽皮,在家里没人时,差点翻了天!它来到书房,把书架上的书全部剥下来落在地上,我回家看到这一地的狼藉时,它还恬不知耻地卖起了萌。

原来之前的那些贵族气质都是他装出来的“假文静”。所以,大熊在我家,撕纸、摔碗、咬手机数据线……无恶不作,终于,妈妈受不了它了,于是大熊就搬家到了爸爸开的店里,准确说是爸爸的办公室。

大熊在爸爸的办公室一样快活,吃的是最好的猫粮,用的是最贵的猫砂,睡的是最好的垫子,依然过着贵族生活。我也没有因为它的搬家而伤心,大熊依然是我的,我每天放学都可以见到它。

其实大熊也有很多优点,每当我来看它时,它就会第一时间跑到我的脚边蹭着我,每当我坐下,它会跳上来,撒个娇,卖个萌,嘴里发出舒服的咕噜咕噜的声音。我尤其喜欢它的眼睛,像一对晶莹剔透的黄宝石。它向我飞奔过来时,脖子上银铃铛的叮当响声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

世界在我眼中依然那么美好,那么可爱。

可是有一天,一切都变了。

我放学时兴奋地推开了爸爸办公室的门,等待那灰色的身影朝我扑过来。

可是,并没有可爱的身影,只有地上碗里吃了一半的猫粮和大熊最爱玩的毛线球。

可大熊在哪?

我在这一间不到15平米的房间找了又找,突然,我感觉到我踢到了一个什么东西,那东西发出了一阵叮当声。我低头望去,是一根断了的红绳,串着一个银铃铛,是我送给大熊的。银铃铛旁,还有一片断落的排气扇叶,抬头望去,是一个失去了一个叶片的排气扇,排气扇外,就是外面的世界。

突然想起大熊不爱剪指甲,爪子总是很尖锐。

大熊走了,还扯段了我送它的银铃铛。

我忘记了,猫除了骄傲,还有自私。

从那一天起,我对这个灰色的可爱的身影和那悦耳的铃铛声的记忆一点点破碎,然后我把它们和我的心一起,偷偷埋葬。

原来,它并不留恋。

原来的作文400字 篇三

在乡下老家,我有个八竿子打不到的亲戚,但因为祖辈有渊源,所以我俩从小就相当要好。他比我大三岁,我总是非常自豪的叫他哥,因为他是孩子王,也非常护着我,所以我也就“自诩为王”了。

他的命不好,从小就没妈。他爸是个又吃又喝又赌的败家子,我这个苦命的哥哥就没人管没人问了。

因为家穷,他从小就当起了家,与其说是当家,不如说是当自己的家。他那个爹从他小时就没回过家,他就被人抱这家吃一顿,抱那家睡一宿,所以,他从小养成了刚强,不服输的性子。我记得,他大了些,嘴馋,经常拉上我摸鱼,掏鸟蛋,满载而归后就和我一起烤了吃,那一段日子,是我最惬意的时候。

再后来,他不满干吃“百家饭”的生活,随人去外下海闯天下,因为从小一身胆,敢作敢为,在外几经波折,赚了赔,赔了赚。后不满于这种寒酸的。日子,好像加入了“组织”,入了道,成了真正的“大哥”。在春节回家时,他让我大吃了一惊:三九天只穿了一件单衣,头发像他一样桀骜不驯的根根竖起,脖子上挂条链子,手链、脚链、戒指、纹身都一一“装备”。一说话脏话连篇,十分不雅。我很不解:为什么一个人会变化如此快呢?是因为贫穷吗?还是展示富有?

哎,我真想见到原来的他。

原来的作文600字 篇四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这句话时时在我的童年回忆中环绕着。古时的文人墨客对西湖的美景都赞不绝口,我也被其深深地打动。在心中烙了西湖的模样,而自已在儿时也对浓装的西湖有几份钟情

在夏未时,自己也来到了西湖边上想要看看儿时钟情良久浓妆西湖的风采,但天公不作美。

接连几天的下雨冲淡了我对欣赏西湖美景的心情,感觉看不到自己向往已久的美景。但我还是打着小雨伞来到了西湖畔,看着雨中的西湖,风越来越大,湖面不再是波澜平静,而是波涛渐起,湖水拍打着岸边的石块,啪─啪,这不禁使我更扫兴了。

雨停了!我收起伞,背对着西湖,准备离去。好美啊─我的耳边突然传来游人的赞叹,我蓦然回首,不禁被眼前的景色所震惊了,原来,原来素抹的西湖如此才醉美!

湖面上腾起了水雾,烟雾缭绕,湖面上的游船若隐若现,远处的山峦也笼罩在烟雾中,淡素的西湖之美吸引着我,那份神秘感染着我。我轻轻合上双眼,张开双臂,微风从我的脸颊袭过,一缕缕西湖的柔风也在我的脸上留下一个个吻,再睁开双目,眼前的景色恍如仙境,自己好像在仙境中遨游,自己也沉醉其中难以自拔。

静静地欣赏着来自于西湖的素雅,自己已然站在了桥上,我轻轻抚摸着这石桥上雕镂的花纹,感受着它的底韵,眼前浮现着┄┄再次眺望西湖,又感觉是一幅水墨画,没有多余的色彩,只是用一种属于素抹西湖的墨黑色勾勒出一景一物。颜色虽略显单薄,但让人有更多想象的空间,这种美令人心旷神怡,令人陶醉┄┄

这也让我认识了一个素雅的西湖,令我沉醉,使我钟情的西湖披上一种神秘且淡雅的面纱。

不识西湖真面目,原来,雨后烟雾缭绕的西湖才是醉美。

关于原来的作文 篇五

我听到皮鞋踏在阶梯上发出的声音,钥匙因摇晃而碰撞得叮当作响的声音,钥匙插入门锁转动带动门轴的声音——是父亲回来了。

他转身,将门带上,脱下鞋,顺便将颜色较平常有些深的外套挂在衣架上,便急匆匆地迈向了厨房,手里拎着几个塑料袋。

我穿着睡衣,坐在客厅里,看看电视,缩成一团,时不时吸吸鼻涕,或是打个喷嚏——好冷。窗户外的天,没有一丝云朵。色彩,是忧郁的灰色。从屋里往外望,像是一张古旧的黑白相片,时光停格,厨房传来切菜的声音。

风,从未关紧的窗户缝隙中进来,还带来了外面冰凉的雨丝,它和雨,静悄悄地将我裹住,使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还附带一声响亮的“阿嚏”。客厅里已有丝丝萝卜的。清甜在空气中蔓延。

我走到衣架前,正奇怪这外套的颜色怎么与平时不一样。伸手一摸——冰的。似是有些明白了,看向厨房,父亲的脸,不知怎的,在我的眼里看来有些模糊不清了。

玻璃门开了,父亲从厨房里走出来,手中端着一个大碗,身上还穿着一条带蓝色小碎花的围裙。

我跑过去,将毯子罩在他身上,他一愣,将毯子扯下,反手便盖在我的头上:“傻闺女。”再一看,他的额头早已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而桌上,一碗颜色清澈的萝卜汤还在无言地袅袅地腾着热气。

原来的作文400字 篇六

在童话世界里,大家肯定都知道灰姑娘的故事吧,但是你们肯定不知道灰姑娘的真实故事,走,我带你们去看看。

从前,有一位很有钱但恶毒丑陋姑娘,她的`名字叫萝拉,她的爸爸长期在外面做生意,她和后妈以及后妈带来的两个姐姐一起生活。后妈和两个姐姐都很善良,对她特别的好。

有一天,王宫举行宴会,萝拉背着后妈和姐姐偷偷的参加宴会,可是王子没有看上萝拉,她非常的生气。于是,萝拉整容以后,再次参加宴会,王子对她一见钟情,没过多久,王子就跟她结婚了。可是王子发现萝拉结婚后越来越不对劲。女仆给她梳头,弄疼了她,她就打女仆两个巴掌;吃饭的时候,只要不合饭菜不合胃口就把厨师杀掉。王子实在受不了了,亲自到萝拉家去调查,发现她其实是一个又恶毒又丑陋的姑娘,而她的两个姐姐美丽善良。王子本想处死萝拉,大姐却说:“萝拉从小就没有妈妈,怪可怜的,请您不要杀掉她。”王子答应了。

后来,大姐跟王子结婚了,二姐跟王子的弟弟结婚了,而萝拉被惩罚在王宫里当女仆,因为专门负责打扫房间里的灰尘,所以大家都叫她叫灰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