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12篇最新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欢迎借鉴。
法律的作文 篇一
我有两个法律“顾问”,一个是家人订阅的《广东公安报》,一个是学校订阅的《法制画报》。一有空,我就请教“顾问”,我最喜欢学校里的“顾问”,它教会我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顾问”是我的好朋友,好老师。
在我读四年级第一学期的时候,我就爱上了《法制画报》,那精彩的案例写得浅显易懂,卡通式的插图生动有趣,这位“不见面的法律老师”时常教我许多法律知识,每次发到手,我都看过全面,而且我总喜欢把案例向爸爸问个不停,问到爸爸哑口无言。那时我家还没有订《广东公安报》,爸爸是个农民,只知道会给瓜果、蔬菜施肥的事,法律知识一点也不认识。有一次,我向他提出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子女犯了错,父亲打子女有罪吗?”他理直气壮地顶了我:“当然无罪!我生的,谁敢管我!”我明知道这是错的,但由于自己那时对法律知识不太懂,不知道我们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敢和爸爸争辩。
学校发了一本《法制教育乡土教材》,每周品德课我都认真听老师讲日常事例,从中悟法,从中悟理,从学校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宣传活动中,我更加明白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意义,它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我爸爸平时有空就喜欢赌博,妈妈无事做时也常常在旁边观看,剩下无人理睬的我时时在想:“再这样下去,我们这个家迟早会……”我不敢再想下去,因为从“顾问”里我看到了许多有关赌博而导致家离子散的例子。还好,爸妈是疼爱我的,于是,每天晚上我都借作业不会做的理由要他们帮我,陪我,还问有关《法制画报》里的许多问题,同爸爸一起争议,就这样,爸爸渐渐忘了赌博的时间,喜欢和我“争吵”起来,我趁热打铁,说:“爸爸,我们来一个协定,家里订一份法制报,你来看,我看我的报,看谁最懂法?”击掌之后,我家订了一份《广东公安报》,爸爸也常常着了迷,可能是那些发人深省案例,又可能是那可怕的结局把爸爸吸引了……
后来,爸爸和我争议那些“拆子女的信件合法吗?”“歧视、虐待未成年人对吗?”等家庭保护的问题和有关社会保护,学校保护等法律知识问题,多数都是我不太明白,因为有些法律词语如“监护人”、“制裁”等我不太理解。常常这样,妈妈就笑着说“不如你们父女俩开一间法律顾问公司。”
一天天的争议,一天天的学习,我觉得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多得这位“不见面的法律老师”规范了我做人的行为,它使我将来在社会上不会违法,而且还会用法律维护自己。不但这样,我还要用我的法律知识帮助我的同学,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法律作文700字 篇二
在英国,一位19岁的少女史密斯在吃午餐时将一根薯条喂给了一只鸽子,在喂完鸽子后,却因乱扔垃圾而被要求缴纳25英镑的罚款,在拒绝缴纳之后,她居然收到了一张法律的传票。这种喂鸽子的爱心行为,我有话要说。
起初,当我看完这篇报道后,有点为小女孩打抱不平,就像那小女孩说的,喂薯条给鸽子只是一个善举,并且鸽子也吃完了,哪里又有留下垃圾呢?可当我思考了一阵之后,我认为我的想法是错误的,是不可取的!并且对工作人员惩罚的行为表示赞同。
首先,我们要清楚一点,在当地,乱扔垃圾是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当然,喂鸽子的确符合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这一点,但是如果工作人员对小女孩的行为置之不理,这会对周围的市民带来什么影响?有可能小孩子见到了,就会经常用零食去喂鸽子,这会给当地环境造成多大污染!无规矩就不成方圆,既然制定了法律,就要以法律为底线,一旦越过了它,就一定要受罚,就好比一个火炉,用手去触碰了,一定会被烧伤,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有法制的社会。只有对这小女孩的喂食行为作出处罚,人们才能意识到法律并不是摆设,不给人们又以身试法的念头,可能会有人认为,罚小女孩的款,是不人道的行为,是一点人情也不讲的行为!但是,就是因为这种严格,英国的街道才格外的干净!另外,就当鸽子吃完薯条了,地面没留下垃圾,可你能保证鸽子能吃完随后前来投食的人们的食物吗?又能保证这些食物对鸽子来说是没有伤害的吗?我相信这些鸽子都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饲养它们的,不会饿肚子,鸽子只是用来人们欣赏,给这个城市带来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所以我们最好就是远观而不近玩,不触碰法律,以此来保护鸽子!
在我认为,像这样乱投食的行为,在法律不允许的前提下,是应该接受处罚的,做一个示范,同时也是警惕的啥作用!爱心不能是违法的挡箭牌!
法律作文1600字 篇三
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一起,构成法律的三种基本要素,论法律规则。如果说原则是法律规范中的基础性规定,概念是法律规范中对所涉及的有关主体、客体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所作的法律内的解释的话,那么,规则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人们行为的直接指南部分。在法学史上,人们对法律要素持有并不相同的看法,例如分析法学的“命令模式”论(奥斯丁)或者“规则模式”(哈特)论;庞德的“律令—技术—理想模式”论;德沃金的“规则—原则—政策模式”论等等。在我国,自从张文显提出“原则—概念—规则”说以来,学界在相关教材中基本上都秉承了这一主张。这一观点,至少是符合大陆法系国家以法典为基础的法律体系之特征的。那么,如何理解法律规则?法律规则具有那些明显特点?
一、法律规则的概念
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尽管在法学界的一切探讨和学理建树,大体上都围绕着法律规则而展开,但究竟什么是法律规则,人们的看法并不尽同。这就再次证成了一个原理:越是基础性的概念,存在分歧的可能性越大,一切理论建树,皆自对基础概念的不同主张和严谨逻辑论证开始。那么,什么是法律规则?张文显的解释是:“……是指具体规定权利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李桂林则写道:“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郑成良则以为:“简要地说,法律规则就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我们认为,对法律规则可以由其主体、对象、方式、内容和功能诸方面进入分析。
所谓法律规则,是指立法者将具有共同规定性的社会或者自然事实,通过文字符号赋予其法律意义,并以之具体引导主体权利义务行为的一般性规定。在这里,我们首先遇到的是法律规则的生产主体-法律规则的国家性。我们知道,规则在物质世界中是普遍存在的,在人类社会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即使那些无规则可循的物质运动,科学家们仍然在寻求其规定性,如反物质的规定性。同样,即使那些怪异的社会行为,社会学者们也在寻求和研究其规定性的内容。但是,自发地存在的自然规则也罢、社会规则也罢,都不是纯粹法学意义上的法律规则(也许,在社会法学那里,自发产生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则也不失为法律规则-所谓民间自发产生的习惯法规则),法学论文《论法律规则》。因此,法律规则首先是自觉地存在的。
但是,自觉存在的社会规则甚多,举凡纪律规则、乡规民约、公司章程、合作协议等都是自觉地存在的社会规则,但是,它们并不是法律规则,相反,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里,它们必须受制于法律规则的规范。自然规则不存在自觉存在的问题,即使在“人化自然”的情形下,人们仍然是借助于自发存在的自然规则本身来改造自然的结果。但自然规则可以转化为人们的行为操守,从而成为人们“按照自然的规定性行动”的社会规则。例如,传染病是自然现象,但我们可以通过掌握其发病的规律,并将其制定在“传染病防治法”中,以作为人们在防止该病症方面的社会行为准则。但即使这样的规则,要成为法律规则,也必须经过有权主体(立法者)的加工,因为人们不能随意地成为他人的立法者,也不能相互成为立法者,否则,就不可能在人们的交往行为中形成整齐、划一的秩序。
可见,法律规则在国家法上只能出自立法者之手。那么,立法者是谁?在学理上,人们尽管可以把其设计为理性者、智慧者、哲学家等等,但在人类国家法的实践中,却只经历了三种立法主体,其一是以皇权为代表的皇帝个人立法,从而“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其二是以议会为代表的代议制立法主体,其特点是立法间接地表达民意要求。其三是新近得到重视的全民公决之立法主体,在此,所有具有政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公民都可以行使立法者的职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俄罗斯“叶利钦宪法”、白俄罗斯“卢卡申科宪法”、“爱尔兰堕胎法案”以及欧洲“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等等,都是相关国家或地区。
法律的作文 篇四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模糊的概念、无法分明的行为。如果说白色象征正义、黑色代表邪恶,那么介于白色与黑色之间的灰色又是什么呢?
在那个细雨绵绵的清晨,我如往常一样,背上书包,踩着雨滴去上学。在我拐进泡桐树街那条巷子时,发现,这条原本拥挤、人来人往的热闹小巷一夜之间变得又宽阔又清静。带着种种好奇,我认真的看着巷子的每一个角落,走着走着,我顿时反应过来:原来那些平时经常堵在道路两边的小商小贩不见了!没有了吆喝声和满眼的瓜果蔬菜,怪不得那么清净呢。不过,为什么就没有了小商小贩呢?
正想着,不远处的喧嚣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很多人围在哪儿,准是在看热闹呢!出于好奇,我也往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里挤去,原来是城管正在与一个买枇杷的中年女人争吵。
只见三个城管把那女人的枇杷一筐一筐的往地上掀,枇杷随即洒落一地,不少的枇杷滚到城管的脚下,被不经意的城管踩得稀烂,那女人很心疼她的枇杷,不顾城管的管治,奋力挣扎着,愤怒中带着一丝哭腔,对城管破口大骂,城管在她的骂声中,忙着收缴女人的枇杷和买枇杷的家什,同时大声的指责那个女人,城管与女人,吵得不可开交!周围的人也跟着起哄,七嘴八舌的,女人估计是心疼她的枇杷,只好求情:你把枇杷还我吧,下次我再也不在这里买了。可城管却更理直气壮了,继续怒斥那女人。围观的群众有的骂城管、有的骂那个女人,听来听去,这女人已经不止一次在这里买枇杷了,而城管已经是第二次来轰走这女人了。
看见快到上课时间了,我匆忙挤出人群,向学校跑去。在学校里,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同学们,他们大多指责城管。因为在课本里,买枇杷的女人都是勤劳的劳动人民、都是被赞美的;管治人的城管这一类,都是和蔼可亲,帮劳动人民解决问题的。可是我觉得,双方都有错,双方也都没错,他们都有自己的难处。就像法律,也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在没搞清楚情来龙去脉之前,无法判断事件正误的时候,最好选择沉默!我想来想去,怎么就不能判定出谁对谁错呢?这或许是当今世界,法律的一个很大缺陷?
我想,这件事被触动的不止是我的心灵,更是社会的心灵。
法律的作文 篇五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眨眼间已经是公元2035年了,我的已经长大成人,成了一个企业的小老板。窗外上外的轮船来来往往,我极目远眺,看着从远远地看见一辆货轮驶向码头。"呜呜"的气笛声也伴随着它,人来了。商人把船停在岸边,向我们走来。一切都像往常一样,只是好像多了一点东西多了点什么呢?我半天也没想起来,只好摸了摸脑袋尴尬地笑。商人们大声喊:"验货吧!"我看了看货物。确定了情况,因为已经是交易多年了,所以很信任,便交了钱买下。
交易完之后,我转过身便进入工厂。准备包装好这批物品,并售卖。我我掀开表层,发现里面全是假冒伪劣产品时,我气得火冒三丈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那些罪犯远渡重洋,不仅更换了国籍,还取得了暂住证,并且摧毁了一切有关于他们的痕迹,自以为逃过一劫。可他们不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一会儿就放松懈怠了。就是很快被警方账户,同时公司要变得欣欣向荣了。看着那些假冒伪劣产品,我有感而发: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以谋取暴利,但这种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国的核心主义中严格的法律规定,这同时也是我们社会安定的基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的祖国富强了,更要守法,知法,懂法。就像我经历的那样祖国帮助了,我保护了我的人生财产与个人安全,我希望祖国能够更加繁荣富强,人们过上更加安定的生活,让我们期待着。祖国的富强更需要我们的努力,让我们付出汗水,让祖国雄于地球。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初级中学七(3)许典。指导老师:程耀。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900字 篇六
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20xx年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400字篇4
俗话说“家有家法,国有国法”可见法是多么重要。而一个国家也必须拥有自己的法律。
古代就有商鞅南门立木,来树立法律的威信。在战国时期,开始秦国十分弱小。商鞅就对秦王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秦王十分赞同商鞅的想法就让它执行。商鞅将旧法进行了修整,但又担心百姓不相信不信任他。于是就在南门里了一根木头,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去,就给谁十两黄金。”人们都不信,于是商鞅就把赏金提到了五十两,这是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刻给了他五十两黄金,这就是有名的南门立木。人们从此也相信商鞅,推崇新法,秦国也慢慢强盛起来。
而在如今的中国也有着很多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等。其中,还有保护我们儿童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而我们,祖国的外来。更要学会法律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人人都要学法、懂法、用法。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800字 篇七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来自八年一班的白金鑫。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白天,和煦的阳光普照大地,散发着幸福的气息;月夜,零星闪烁点缀着苍穹,带给人诗一般的梦境;穿过繁华的街道,商店前人们排队购物,诉说着井然和详和;人人都乐在其中,享受着法带给人们的安定和平安。法无时无刻不支配大地万物,成为这茫茫人海,芸芸众生心中的那一盏永恒不灭的明灯。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学生证,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14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
是的,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尔后,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律的作文 篇八
在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有交通法,销售法,人权法等等。作为青少年,都应该遵守法律,懂得法律。
在学校里,大多数同学都能遵守校规,但还是有一些不良少年作出危害自己,危害他人,危害社会的事情。现在就有一个事例:一位14岁的少年偷偷的溜进网吧,家人以为他失踪了,急得焦头烂额。结果在网吧门前发现了他,原来他把钱都花光了,被老板赶出来,没有地方去,又不敢回家,怕回家被大人骂,就在门口挨冻,饿肚子,已经两天没吃饭了。看,这就是违反校规的典型事例。
在商场里,大多数人都能遵守消费者权利法。但是还是有一部分商家欺骗消费者,结果还死不认帐。有这样一个事例:有一个人在商场里买了一台座机电话,结果忘记拿了。等回过来拿,商场却不承认,居然说已经给了。看,这样子的不良商家一定会遭到社会的谴责。当然,消费者自己也要细心点哦。
所以,我们都应该知法懂法,才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关于法律的作文 篇九
是什么原因使青少年踏入一个又一个黑深的陷阱,让青少年无法脱离犯罪的魔爪。这里就有两个真实的故事,值得我们思考。
在某中学内有一名高中学生小华,平时爸爸妈妈对他很严格,一分零花钱也不给他,并且每次考试都要求他考高分。他恨自己的父亲不给他零花钱,又抱怨父亲对他太严格。
于是,小华就开始了犯罪行为。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在学校里学生的居住区,小华悄悄偷了某位同学200元钱。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后大发雷霆,决定要狠狠惩罚他。可没想到,儿子被父亲逼的离家出走,开始大胆的到居民家去偷钱。最后,小华在一次偷窃中被警察抓住,被判有期徒刑3年。
其实,青少年犯罪有很多就是因为金钱的缘故。
某初中同学明明,平时在父亲的溺爱下花钱大手大脚。最近花钱如流水的。他迷恋上了网络,还经常请客带同学们去网吧。在他眼里,家里有钱。因此,当父母知道他迷恋上网,控制了他的经济来源后,他就受不了了,想出一个绑架自己的闹剧来吓父母,向父母开口索要金额十万元之多。
从这两位同学的犯罪过程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法律知识非常无知。确实,青少年为何犯罪呢?无非是为了金钱,为了报复,或为了其它利益。
著名诗人但丁说过:“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而法律是人类一切知识的结晶。”我想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那些和自己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我们青少年起着时时保护和监督的作用。
同学们,“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抵住一切诱惑,堂堂正正做人,安安心心过日子,相信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强大的。
法律作文700字 篇十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电视节目——《天网》,有许多感慨,也有许多憎恨。
从古到今,法律作为人们立身于社会,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自从夏王朝提出律法,到商鞅大兴变法,至今三百多部法律相继出台。法律一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它,我们的生活平平安安;因为它,我们的生活秩序更加稳定。
看过《水浒传》的人都知道,书中有一个能够飞檐走壁的人——鼓上蚤时迁。时迁凭着一身绝技,行侠仗义,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人们都喜欢这个人物。然而现实生活当中却有一伙这样的人,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便出来活动,攀窗入室大肆行窃,让老百姓深恶痛绝,破坏了社会稳定。
据报道:20xx年8月20日早上,住在茂名苏欣快客站后边的二楼张女士,起床后,惊奇地发现头天晚上放在茶几上的手机不见了,一查看,放在沙发上的皮包也不对劲,包里的零碎物品掉落在地上。打开包一看,300多元钱现金也不见了。再一检查,卫生间的纱窗被刮开,显然是小偷夜间来过了!一想到在她入睡时,小偷进了她的家,她却浑然不觉,不由地惊出一身冷汗。不多一会,得知楼上邻居家也被窃贼“光临”,损失3件衣服。同样在同年的8月21日早上5点多,家在海州石桥附近朐阳综合楼的三楼,一向早起的葛先生,发现放在床头的皮包到了客厅沙发上,包里的1200元钱和一部手机不见了,发现厨房的后纱窗被割开。到警察来时,葛先生知道对面的邻居家也被偷……类似上面的事例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发生。在这里我想对那些已犯罪的人或有犯罪念头的人说:只有将法律真正看作“法”的人,才不会犯法。如果将法律抛在脑后,冒着法律的制裁去犯罪,终究自食其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时的侥幸逃脱,并不代表你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现实中的一些违法犯罪的事例已经敲响了警钟!
法律在我心中,但愿法律也在你心中。
法律作文700字 篇十一
世界有世界的法律,国家有国家的法律。法律即是公平。好人无辜,坏人必须严惩。
但是25岁的金润秀却不这么想最近出现在首尔地区的连环杀人凶手金润秀被警察所制服。警察通过对罪犯的侧写来断定他是有着家暴前例和双重人格的罪犯。作案手法单一。更新奇的是他所杀的被害人都是以“七宗罪”定为标准:贪婪,淫秽,嫉妒,懒惰,暴怒,虚荣,饕餮。金润秀给自己制定了至高无上的法律属于他的法律。事实上,法律来自于他体内的另一个人格。
金润秀从小和父亲在养狗场生活。父亲频繁对他家暴。不让他做任何他喜欢的事情。因为母亲为了金钱和物质的出轨与不告而别所以让金润秀的父亲情绪和生活上都有很大的改变。因此金润秀的父亲走上不归路。他无法杀他最爱的儿子。只能用这种方式解气。
而金润秀因为此,也患上了人格分裂,他造出了他父亲的一个人格。就这样,这个副人格支配着他自己杀人,并且制定了这个属于他的法律。“这些人都得被处于死刑”这是金润秀的副人格所说。“我不想杀人,因为父亲也是被逼走投无路。”这是金润秀本人格所说。
特殊案件侦查组权侑珍认真的把金润秀的这些话记了下来,并不断的掩饰自己蠢蠢欲动的泪水。金润秀说这么多年,活在被副人格支配的生活下。他觉得他倒不如别活。副人格制造的那些“法律”太深入脑髓。使得自己已经颠倒不分黑白。
当然,他是这么说的。
他还说,自己是因为爱着父亲又恨着父亲的矛盾心理才人格分裂的吧。可权侑珍警官认为。最主要的是父亲的家暴所引起。一个小小的孩子,童年对他们来说很重要,若是童年抹上了黑,将对他们的未来身心健康有很大影响。
金润秀的“法律”毁灭了。随他而来的是真正的法律。他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却在送进去的当天趁看医院护人的疏忽之际,用水果刀结≮www.huabuqi.com≯束了自己的一生。
权侑珍当日晚上在自己的记事簿里写了这么一行字。上帝总是给每个人一部正义的“法律”,但有时候他也会偷懒。
法律的作文 篇十二
法律一直引领着我的成长,它教我从不懂到懂,从无知到有知。法律是一张强大的盾,一直保护着我们。
幼儿园的时候,虽然老师苦口婆心的教育我们不能闯红灯,绿灯才能行走。但我们都把老师的话当做耳边风。妈妈没空接我的时候,我会和小朋友一起过马路,但不管是红灯还是绿灯到处乱串。甚至还在马路中间玩耍,举行赛跑,吓得司机破口大骂。
我们却不以为然,依然我行我素,还会在汽车旁边捉迷藏呢!直到有一天一件意外事故的发生,我才意识到交通法律的重要性。那天,我的好伙伴玲玲没来,心生奇怪。后来老师告诉我,玲玲,昨天闯红灯被车撞了,我好害怕。害怕玲玲会因此而失去生命,害怕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会……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等一等”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现在,我不但能自己遵守交通规则,而且还会阻止身边闯红灯的人。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明白了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纪律。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们成长。
法律引领我成长,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才更加有条理。有了法律,我们才拥有合法权益。有了法律,我们的明天才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