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
案件类案检索报告 1
工作中还会经常遇到的情形是,无论对于什么样的检索命题,检索人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相关案例、理论观点的顺序整理检索资料。实务中也有观点认为,对于所有的检索命题,检索人应一律按照“检索目的、检索工具、检索关键词、检索法规及其他文件、检索案例、检索分析、检索结论、检索用时、完成时间”的顺序排列。
对此,笔者认为,法律检索的目的在于解决我们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而内部呈现的目的是让团队成员快速、高效地掌握我们的研究成果。因此,检索人应该突出最能解决问题的信息,而把检索过程中的无效信息略去,将重要性较低的信息置后。比如,检索人应将最能解决问题的依据置前,而非一味地按照检索资料的效力位阶排序。又如,检索问题、检索结论及相关分析应置前,检索关键词、检索路径、完成时间等信息应置后。
信息检索报告 2
医学科技查新是一项通过医学科技文献检索和对比分析对科技项目的新颖程度做出评判的信息咨询活动和文献查证工作[3]。作为一项高层次情报服务工作,医学科技查新大大提高了医学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强化了社会的情报意识和技术创新意识[4],推动了我国医学科研工作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常见的医学科技查新大致可分为科研立项查新、成果鉴定查新及专利申报查新3大类[3]。
2医学科技查新中的相关问题
2.1医学科研立项查新中的相关问题对2008-2009年吉林大学医学图书馆受理的912项科研立项查新委托书进行人工统计,发现有近一半的委托书存在书写内容或形式不规范的现象,只有20%的委托书能够使查新人员对查新课题有一个清晰全面的理解和认识。此外,约有40%的委托人并非课题组成员,而是代替其导师、同事以及家属等向查新人员提交委托书,对委托课题了解甚少;20%的委托人不能够明确回答查新人员所提出的问题。这些都会给查新人员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上述统计数据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医学科研立项查新中的相关问题多由委托人所引起,因此笔者在此将重点从委托人的角度详细阐述相关问题。
2.1.1科研人员对立项查新的认识不足
长期以来,立项查新并未引起科研人员的重视,加之科研管理部门对立项查新要求不严,有些未经查新的课题同样可以申报立项,从而导致一些研究项目在课题鉴定验收时,才发现所研究的课题已是重复劳动。目前,绝大多数医学科研单位在进行成果鉴定或报奖时才进行查新,而忽视了科研立项查新的重要性,导致无法保证科研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2.1.2申报者个人素质与科研水平的差异
有的课题设计不严谨,如缺少对照组,缺乏可比性;有的技术路线不明确;有的统计方法使用不当,导致结论不可靠或出现偏差。从立题查新者的委托科研基金申请报告书也能够反映出申报者的个人素质,有的硕士或以上学位的申报者“标书”书写比较规范,对研究领域的动态掌握得比较全面;有的则条理不清;有的申报动机盲目,掌握文献过于陈旧,根本提不出创新点;有的则把创新部分与模仿部分混在一起,提问概念不清,故意遮掩实质等等[5]。
2.1.3委托人不能如实填写委托书
有的委托人立项心切,认为检索出来的相关文献越少越好,甚至希望检索结果为0。因此,为了得到诸如“未见报道”或“报道较少”这样的结果,就故意把查新点与查新要求写得很模糊,并使用一些生僻词代替常用词,甚至故意创造出新的检索词,达到迷惑查新人员的目的。此外,还有一些委托人在委托查新时存在戒备心理,主要原因是担心泄密,在填写查新要点时要么将查新要点罗列过多过全,要么含糊不清,使得本来就对委托课题相关专业不甚了解的查新人员在查新过程中,面临更大的困难,从而写出不客观的查新报告。
2.2医学科技成果查新中的相关问题
2.2.1武断作出查新结论
对2008-2009年吉林大学医学图书馆受理的466项成果申报查新报告书进行粗略分析,发现约有30%报告书中的查新结论带有明显的主观性词语。一般情况下,对于成果查新,我们要对网上资源进行大范围的搜索。有时会在网上查到一些与委托查新课题相类似的成果信息,但该信息并未标示出该产品或成果属于哪个单位或哪个人。针对这种情况,一些查新人员就会武断地做出“见有……相关报道”的结论,并直接否定委托人的科研成果,这显然是不客观、不合理的。此外,一些查新人员还会在查新结论中加入“首次研究出……”、“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等这样的主观性词语,这些做法均会影响查新结论的客观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2.2.2检索用数据库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问题
当前机检所用的主要工具———数据库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问题[6-7],因而导致查新所需文献出现了一段时间真空。有些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文献虽已发表,但数据库还没有录入,同样会影响查新结论的客观与公正。
2.2.3漏检问题
有的技术或研究虽已开展,但由于本人不够重视,故未发表文献或未在会议上进行交流。而检索工具虽已收集了国内外主要学术期刊所发表的文献,但由于所采集文献的范围有限,导致有的部门或地区办的刊物、会议论文未能收入,从而造成漏检。
2.3医学专利申报查新中的相关问题
由于医学专利申报查新是一项较新的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实例数量有限,因此仅从理论方面对其相关问题进行阐述。
2.3.1医学专利查新所需资源不足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医学专利查新文献支持系统,专利检索途径有限。由于所需文献资源不足,导致最后的查新报告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2.3.2缺乏统一的查新质量标准
到目前为止,尚无统一的查新质量标准,致使对医学专利查新质量的好坏无法作出全面、量化的评判,甚至出现同一专利查新项目在不同的查新站得出不同结论的情况。即使结论基本一致,也无法准确判断出查新论述和查新深度的区别。
3医学科技查新的对策
3.1针对医学科研立项查新中相关问题拟采取的对策
3.1.1加强查新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以讲座或培训班的形式在医学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中普及查新知识,增强其在科研立项过程中的查新意识,使他们理解国家设立查新点和开展查新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避免科研过程中的低水平重复,为专家评审提供情报学证据服务,而不是为科研人员评奖和申请基金课题设置障碍[8]。
3.1.2多与查新委托人沟通和交流,明确委托人的真正意图查新人员和委托人的充分合作、积极沟通是保证查新质量的关键[9]。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和学科分化程度的不断增强,即使是同一专业的查新人员,面对不断更新的专业知识,要找出其创新点也很困难。所以查新人员一方面要虚心向委托人请教,搞清楚项目的真正内涵;另一方面在交流中要针对一些委托人因保密需要而不愿意透露研究内容的情况,告知用户查新人员了解课题内容、技术关键及创新点的必要性,积极争取用户的理解和配合。另外,与用户进行交流不仅仅是在受理课题时,还必须贯穿于整个查新过程中,以免走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2针对医学科技成果查新中相关问题拟采取的对策
3.2.1客观公正地撰写查新结论
作为一名查新工作人员,应始终站在第三方的角度,遵守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能带有任何个人主观色彩。因此,对于网上一些没有明确标示的成果信息,查新人员不能够武断地做出诸如“见有……相关报道”的结论。因为查新人员无法确定这些成果的所有权者是不是该委托单位,所以在下结论前一定要在网上进行仔细、全面、更深层次地搜索,切实获取一些有价值的信息,以便为客观地做出查新结论提供帮助和参考。
3.2.2数据库检索与手工检索相结合
针对数据库时滞的问题,查新人员可以利用检索现刊的方法进行弥补,手检半年至一年内相关专业的核心刊物。当然,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尽量缩短检索用数据库的更新周期。
3.3针对医学专利申报查新中相关问题拟采取的对策
3.3.1努力完善医学专利查新文献支持系统
专利文献数据库具有内容集中、信息量大的优点,是医学专利查新非常宝贵的信息资源。因此,应加强专利文献数据库的建设,鼓励科技查新人员将检索到的相关专利文献存档,这样既可供他人参阅,又方便查新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可将网上专利信息作为查新资源的补充。
3.3.2建立和规范医学专利查新质量标准
首先,应进一步完善医学专利查新质量审核和评价的管理办法或准则,加大对专利查新工作质量的监督与控制,建立一个切实可行且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对不同查新站所提交的查新报告进行定性的评判;其次,各查新单位应明确各环节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程序步骤对各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查新标准。
4三类查新存在的共同问题及其对策
由于文献检索是医学科技查新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在整个查新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上述3类查新在文献检索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有的问题。
4.1检索工具选择不恰当
由于三类查新目的各不相同,因此查新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选择数据库。科研立项查新主要是为了了解某一科研项目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进展情况,因此应选择诸如CBM,PubMed,EMbase等国内外综合性医学文献数据库,并可适当延长检索年限,以保证检索结果的准确性。成果鉴定查新的目的是“鉴”定待查成果的“新旧”,因此除了要使用上述数据库之外,还应注意检索有关专利、研究报告、产品样本、会议资料、标本等方面的检索工具。而专利申报查新是为了判定专利的新颖性,以便确定专利能否得到顺利申报,所以在选择检索工具时应遵循以各国专利局网站以及国内外大型专利数据库为主、文献型数据库为辅的原则[10]。
4.2检索用词选择不准确、检索策略制定失误
检索词和检索策略不准确会直接影响文献的查全率和查准率,进而影响查新报告的质量,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在选用检索词时,除主题词外,查新人员可通过阅读与待检课题相关的综述查找其他的同义词、近义词、学名及俗名等。只有将检索词考虑得尽量全面,才能保证查全率及检索的准确性。由于检索策略的具体体现是检索式,它不仅控制检索过程,还关系到信息查询速度和工作效率,因此设计合理的检索表达式,不断调整检索式进行扩检、缩检就成为控制和提高检索质量的关键[11]。由于各检索用数据库的设计、检索途径的设置、标引语言的使用以及检索性能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因此在制定检索策略时,要视具体数据库而定,要有的放矢地进行查新检索[12]。如CBM,PubMed,OVID以及EMbase均采用规范化的主题词检索,效果优于自由词。在检出文献量少或无确切对应主题词的情况下,可将二者结合使用以满足查全的需要。而对于万方,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CHKD,CMCC等,使用关键词/自由词检索时应将同义词、近义词囊括齐全,以免漏检。此外,在对一些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课题进行检索时,应先扩大检索范围,增加检索词的组配面,然后再缩小检索范围,以免漏检文献[13]。
4.3检索途径单一
文献检索采用的途径以主题与分类途径为主,主题途径具有专指性,而分类途径具有系统性,两者有机结合可使检索更加全面与完善。因此,查新人员应遵循以主题加分类途径为主的原则。当然,医学科技查新还存在其他一些共有问题,如某些数据库主题标引深度不够、标引主题不清、副主题词错标与漏标[14],查新人员专业知识面不够全面、责任心不强[15]、业务素质不高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16]等,都需要每一个查新工作人员进行认真思考,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案件类案检索报告 3
案例检索作为法律人的一项基本技能,对于诉讼或非诉律师来说并不陌生。《意见》出台后,如何参照《意见》的要求精准检索类案、筛选类案,并以规范的类案检索报告的形式呈现检索结果,同时体现律师工作的价值,才是类案检索制度对律师的全新挑战。
那么,如何才能高效的检索类案并制作一份规范的类案检索报告呢?我们认为可参考如下步骤:
1. 拆解待决案件,明确类案的检索标准。
2. 选定类案检索平台,明确类案检索方法,进行类案检索。
除了《意见》列举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审判案例数据库外,律师工作中较为常用的检索平台还包括法信、北大法宝、威科先行、无讼等。一般选取前述一两个数据库进行检索即可,如检索出的案例较少或需要更大量类似案例,可选择其他数据库补充检索。
在最常用的关键词检索中,为提高检索效率,可首先以争议焦点涉及的关键词或关键语句作为检索依据,检索有类似争议焦点的案例。如果检索结果不多,可以根据检索结果的匹配度从高到低排序并逐一查阅,查找出与待决案件的基本事实、法律关系及适用的法律规则相似的类案;如果检索结果较多,则可以以待决案件的基本事实涉及到的关键词为检索依据在检索结果中做进一步检索,然后根据检索结果的匹配度从高到低排序并逐一查阅,查找出与待决案件的法律关系及适用的法律规则相似的类案,以此类推。
前述检索关键词的先后顺序并非固定不变,针对不同的待决案件,可变换对基本事实、法律关系、争议焦点及适用法律规则的检索先后顺序。此外,检索的关键词选取字段不宜过长、过多,应尽量简洁,并注意根据检索结果的数量、匹配度等相应调整或变换关键词。
3. 根据检索结果制作类案检索报告。
根据《意见》的要求,类案检索报告应包括检索主体、时间、平台、方法、结果,类案裁判要点以及待决案件争议焦点等内容。
4. 检索报告的呈现要点。
除了上述关于检索报告内容的基本要求外,在检索结果的呈现上,还应尽量做到以下两点:
(1)总结检索结果,并将整体结论放在具体检索结果之前。类案检索的目的是通过检索梳理与待决案件法律问题相关的已有裁判观点,并通过类案与待决案件之间的对比分析,解决待决案件如何裁判的问题。因此,对检索结果的总结,有利于法官对于同类案件的现有裁判观点形成一个整体的认识。如检索到大量类案的裁判观点有利于己方主张,整体结果的呈现也有助于法官形成具有倾向性的初步认识。
在呈现形式上,可以以文字或图表形式向法院呈现。文字形式可以全面展现并深入分析不同的类案中裁判的理由和观点;图表形式可以直观地呈现出类案与待决案件的异同,以及类案的裁判规则。两种形式亦可灵活运用,采用文字和图表结合的方式,各取所长,呈现更清晰、全面的检索结果。
案件类案检索报告 4
1. 明确了应当进行类案检索的案件范围:包括拟提交专业(主审)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者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的案件、院长、庭长根据审判监督管理权限要求进行类案检索的案件及其他需要进行类案检索的案件。我们理解,对于律师而言,只要代理案件的争议焦点所涉法律问题在实践中存在争议,即可提交类案检索报告,体现律师工作的积极价值。
2. 明确了类案检索的检索工具、方法及范围:类案检索应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审判案例数据库等,检索方法包括关键词检索、法条关联案件检索、案例关联检索,检索范围一般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参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及上一级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并且除指导性案例以外,优先检索近三年的案例或者案件。
3. 明确了类案检索报告的呈现内容要求:类案检索报告应包括检索主体、时间、平台、方法、结果,类案裁判要点以及待决案件争议焦点等内容,并对是否参照或者参考类案等结果运用情况予以分析说明。这是最高院对法官制作类案检索报告的规范要求,也应当成为代理人提交类案检索报告参照的文本模板。
4. 强调了指导性案例的重要性: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除外;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
5. 明确了代理人提交案例法官的回应方式: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指导性案例作为诉辩理由的,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回应是否参照并说明理由;提交其他类案作为诉辩理由的,法院可以通过释明等方式予以回应。
检索报告 5
(一)题名(Title,Topic)
题名又称题目或标题。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
论文题目是一篇论文给出的涉及论文范围与水平的第一个重要信息,也是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不达意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可以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论文题目十分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有人描述其重要性,用了下面的一句话:“论文题目是文章的一半”。对论文题目的要求是:准确得体:简短精炼:外延和内涵恰如其分:醒目。
(三)摘要(Abstract)
论文一般应有摘要,有些为了国际交流,还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其他用是不阅读论文全文即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
②研究的主要内容,指明完成了哪些工作;
③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
④结论或结果的意义。
(四)关键词(Keywords)
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的叙词。
主题词是用来描述文献资料主题和、给出检索文献资料的一种新型的情报检索语言词汇,正是由于它的出现和发展,才使得情报检索计算机化(计算机检索)成为可能。主题词是指以概念的特性关系来区分事物,用自然语言来表达,并且具有组配功能,用以准确显示词与词之间的语义概念关系的动态性的词或词组。
技巧—:依据学术方向进行选题。论文写作的价值,关键在于能够解决特定行业的特定问题,特别是在学术方面的论文更是如此。因此,论文选择和提炼标题的技巧之一,就是依据学术价值进行选择提炼。
技巧四:从小从专进行选题。所谓从小从专,即是指软文撰稿者在进行选则和提炼标题时,要从专业出发,从小处入手进行突破,切记全而不专,大而空洞。
11.参考文献格式要规范,严谨,基本要求超过三十篇(工程硕士20)。
12.所有参考文献必须在论文中有引用的地方。
13.所有图形公式都要自己完成,拷贝、复制是不允许的。
14.尽量不要用我或者我们这样的字眼,也就是口语化的东西要杜绝。
15.图形都要有英文的title。
16.页眉需要有下面信息。
17.摘要和目录是专家评审的主要翻阅的地方,一定要让摘要和目录体现所做工作和创新点,所以摘要和目录的编写很重要,往往容易被忽视!
18.表格需要有编号并至于表格的上方,不同于图形的放置于下方。
19.论文的结构一般是
背景介绍
·研究现状
现有算法、技术、手段或方法的缺陷和不足
提出的新的算法、协议、方法、技术或手段
对自己提出的方法、技术或手段进行实践、分析和比较
结论和展望
20.论文撰写时,一定要注意书面语气,不要有口语化的成分,很多同学没有培养这方面的能力,写的内容过于口语化,应注意!
案件检索报告 6
本情形共有裁判文书9篇,12人。涉案金额从10万到770万元不等,除本罪外,同时涉及职务侵占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行贿罪等相对更重罪名。“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基本被其他重罪吸收,对本案参考价值不大,故不再详细分析。
四、检察机关不起诉
为了能够更为全面的表现辽宁省对本类案件认定处理的全貌,我们在上述详细检索统计的同时,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关键词,对同时期辽宁省范围内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检察文书进行了检索,共查询到不起诉决定书6篇,排除无效文书1篇,余下5篇,涉案5人。包括绝对不起诉2人,相对不起诉3人(包括涉案金额100万、69万元、20万元)。因数据较少,且5案仅为2个市、区的检察机关做出,数据的全面性值得商榷,可参考性不大。
五、分析意见
结合以上案例检索结果,我们认为辽宁省范围内对本罪名的司法处置表现出如下特点和规律:
1.案件数量较低,涉案金额较低,单位犯罪比例较高,涉及数罪并罚案件比例较高;
分析造成此状况的原因,可能包括:(1)本罪与所在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相关,且一般较难被发现;(2)裁判文书只有部分上网;(3)可能有相当数量案件检察机关进行了不起诉处理(遗憾的是,没有检索到不起诉的有效数据);(4)本罪多发生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多属单位行为;(5)本罪案发很多时候是因为被告人涉嫌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在对重罪的查处过程中被牵连出来。
2.免予刑事处罚的比例较高。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仅涉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项罪名的23案26人中,有4人被免予刑事处罚,比例高达;
3. 判处刑罚的,刑期普遍较低,量刑最高不超过3年有期刑期,且100%适用缓刑;
结合以上两项判决情况可见,本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处断明显宽缓,如此高的免予刑事处罚率和100%的缓刑适用率,非经统计,笔者亦未曾想到,在其他类型案件中可能不会存在。但应当说,这种司法处断与我国社会经济活动的实际状况是相符合的,也与本罪社会危害性一般较低、被告人一般不具有再犯危险性的特征相符合,体现了刑法宽严相济的政策要求。
4.罚金数额与涉案金额成正比关系,且自然人犯罪罚金低于单位犯罪罚金,一般在10万元左右;
5.量刑情节方面。常见为自首、从犯、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特殊坦白、积极缴纳罚金、无再犯危险性等;
6.审前羁押率较低,不超过20%。符合此类案件被告人普遍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及羁押必要性的特征。
六、建议
结合以上本罪司法处置中具有的特点与规律,建议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够参考既有案例,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减少对嫌疑人的审前羁押,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嫌疑人依法不起诉或提出适用缓刑等轻缓量刑建议。
声 明
案件类案检索报告 7
XX诉XX信托公司营业信托纠纷案件
[案号]
类案检索报告
检索日期:2020年X月X日
提交人:XX信托公司
提交日期:2020年X月X日
一、类案检索情况概述
(一)检索目的
结合XX诉XX信托公司营业信托纠纷一案(下称“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明确司法审判实践对伞形信托的效力、伞形信托中信托受托人的责任承担等问题的裁判观点,检索与本案基本事实和争议焦点具有高度相似性的案件,并对裁判观点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
(二)检索平台
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法律数据库(/Case/)、威科先行(/)。
(三)检索条件
1.检索关键词:分别以“伞形信托”、“结构化信托”、“证券结构化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通知》”等为关键词多次检索。
2.筛选条件:在以上述关键词检索得出的案例中,选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案例:(1)案由为“营业信托纠纷”(包括“信托纠纷”)、“合同纠纷”;(2)事实查明部分涉及伞形信托或结构化信托;(3)“本院认为”和争议焦点部分涉及伞形信托效力。
(四)检索结果及结论
共检索到与本案基本事实和争议焦点具有高度相似性的案例11个[3],分别涉及最高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其中,判决信托合同有效的有8案(分别为最高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裁判),判决合同无效的有2案(均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未明确否定信托合同效力的有1案(上海金融法院裁判)。
除北京地区法院以外,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多数法院认为,伞形信托的信托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效力性禁止性规定。证监会的意见是管理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不影响合同效力;伞形信托合法性问题宜由监管部门判断,信托监管部门银_未否定伞形信托的效力。具体情况可见下表:
二、类案裁判观点摘要
(一)认定信托合同有效
1. 郝某某、某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案号:(2017)最高法民申3856号,最高人民法院)
本院认为:“一、关于诉争信托计划效力如何认定的问题。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关于设立信托计划的相关要求,某公司为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符合设立资管计划的主体条件,诉争71号合同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依法向浙江省银监局事前报告审核,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对于信托计划书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_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与《_信托法》第十一条无效信托的条件。并且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信托公司结构化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结构化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对信托受益权进行分层配置,按照分层配置中的优先与劣后安排进行收益分配,使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的投资者通过投资不同层级的受益权来获取不同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本案中某公司设立的71号合同对信托计划投资限制与信托单元投资限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通过IT技术完成不同子信托单元的组合配置合法合规。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和《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通知》是要求清理、整顿相关的信托产品账户,并不是对信托计划本身效力是否违法作出认定。因此诉争信托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原审法院认定71号合同合法有效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二、关于某公司是否违法从事金融业务的问题。第一,某公司并不构成出借证券账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规定:证券投资信托设立后,信托公司应当亲自处理信托业务,自主决策,并亲自履行向证券交易经纪机构下达交易指令的义务,不得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结合双方在71号合同中的约定,本案诉争信托计划是采用母子信托模式,子信托通过母信托的账户进行投资交易,组成不同的资产组合进行独立交易,某公司针对一个集合信托开立一个证券账户,以信托资产配置证券资产,并无不当。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指令建议进行审查后再发出交易指令,始终对信托财产以及信托股票账户享有控制权,能够自主决定交易指令的发出以及执行风控措施。因此某公司并未出借账户,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并无不当……第三,诉争信托计划并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71号合同中关于信托利益的计算与分配、风险承担等规定可知,诉争信托合同只约束郝某某以及某公司双方,并不对外产生效力,并且2015年的股灾形成和扩大的影响因素众多,不能因为股灾的发生就认定由诉争的信托计划导致,并且进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审法院认定股灾发生并不能归咎于伞形信托,更得不出单个伞形信托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结论,并无不当……”
2. 陈某某与某信托有限公司营业信托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藏民终25号,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本院认为:“1.陈某某与某信托签订的《某信托有限公司XX伞形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效力性禁止性规定,属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2.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信托公司可以开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将集合信托计划或者单独管理的信托产品项下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场所公开交易的证券;3.虽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7月12日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要求清理、整顿违规从事证券业务的行为,但该《意见》并非法律和行政法规,仅是管理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综上,陈某某关于案涉合同无效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
3. 陈某某与被上诉人某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纠纷(案号:(2017)浙01民终1995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一)关于信托性质。银监会在银监通【2010】2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信托公司结构化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结构化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对信托受益权进行分层配置,按照分层配置中的优先与劣后安排进行收益分配,使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的投资者通过投资不同层级的受益权来获取不同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涉案信托产品则是采用了母子信托结构的结构化信托,同一个信托产品之间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子信托,每个子信托单元类似于单一结构化信托,是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的创新品种,通常称为伞形信托。(二)关于是否构成非法出借证券账户。《_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伞形信托中,子信托通过母信托的账户进行投资交易,相比单一账户模式,伞形信托下设的各子信托无需单独开户,不同组合中的资产独立交易、核算。但这并不足以构成非法出借证券账户。首先,信托的应有之义就是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对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伞形信托中,母信托计划作为一个信托集合,受托人根据信托集合的信托目的,针对一个集合信托计划开立一个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以信托资产配置证券资产,并无不当。其次,委托人有权发出指令建议,亦不构成借用证券账户的实质。一方面,信托法并不禁止委托人拥有发出指令建议的权利;另一方面,委托人有权发出指令建议并不影响信托账户受受托人控制的事实,受托人仍需对委托人的指令进行审核,亦可为委托人利益进行操作。……(四)关于是否构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伞形信托合同中对于收益的分配及风险的分担均有明确约定,且其效果只及于委托人及受托人,从单个合同来看,并不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就2015年股灾而言,其形成和扩大的影响性因素纷繁,场内外各种配资形式仅属其中之一。而且,配资主体多样,情形复杂,既有合法场内配资,又有正当场外借贷,股灾的发生并不能归咎于伞形信托,更不能得出单个伞形信托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结论。(五)涉案71号信托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涉案信托合同中对于信托的设立、信托目的、运行方式、杠杆率、警戒线、平仓线等均有明确约定,陈某某作为理性投资人,在签订合同时对相关约定均应知晓并理解,且其在信托设立后至股灾发生前,均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委托人权利及义务,故可推定,涉案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本院认为:“本案信托产品属于创新性金融产品,对于新型金融产品交易的合法性问题,宜由金融监管部门根据金融市场的现状、目的和任务、理性投资者的多寡及金融市场的培育程度等综合进行判断。现金融监管部门既没有认定本案信托产品属于违法,也没有对该信托产品的发行机构进行查处。针对陈某某的主张,原审法院从案涉信托产品性质、是否构成非法出借证券账户、是否属于非法融资融券、是否构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层面,阐述了陈某某的相应主张不能成立的理由,有相应依据。结合案涉信托合同对认购风险进行了特别提示,且对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包括投资指令的发出、预警线及止损线的设置、风险控制、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等均作出明确约定,而陈某某作为理性投资人,在签订案涉合同时,理应知晓相应风险,据此原审法院认定案涉信托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陈某某主张信托合同无效的理由,依据不足,并无不当。”
4. 陈某某与被上诉人某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纠纷(案号:(2017)浙01民终1996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同案例3)
5. 卢某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19)粤03民终808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6. 罗某、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鄂01民终1060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罗某与某公司签订的《信托合同》、《补充协议(三)》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本院认为:“证券投资型结构化信托实质是证券投资的配资和杠杆投资。证券市场受经济周期、国内外经济形势和重大事件、大众投资心理等多种因素影响,证券投资的收益波动大且变化无常,不仅取决于投资者本身的资金实力、投资知识、投资经验和技能,而且取决于市场的变化,特别是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投资损失,是投资者难以回避的,而结构化信托要求一般委托人作为收益和风险的最后承担者,万一遭遇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例如股市的系统性下跌,一般受益人就要承担系统性风险造成的损失。案涉XX信托计划属于证券投资型结构化信托,罗某属于劣后受益人。罗某具有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期望通过信托资金的投资能够取得较高收益,而且《信托合同》对信息披露方式、对投资子计划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投资标的风险,劣后受益人投资能力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本金损失风险,信托利益不确定风险、软件风险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说明和约定。2015年6月13日、2015年7月12日、2015年7月19日,证监会发布了一系列的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活动的通知或意见。2015年9月14日,某证券有限公司向某公司发送《告知函》明确告知某公司2015年9月23日前对案涉XX信托计划进行清查,妥善处置相关资产,清理账户。2015年9月16日某公司回函要求某证券有限公司不得擅自采取关闭数据端口及专线接入的措施。某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11日、9月17日、9月28日,向罗某发出《告知函》,函件内容包括提示政策变动风险及应对措施等情况,罗某于2015年10月26日向某公司提出提前注销子计划的申请,某公司予以同意,该期子计划进入特别清算期间。某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前后才知晓证监会将对案涉XX信托计划进行清查整顿,某证券有限公司将关闭数据端口及专线接入,某公司知晓该情况后立即以《告知函》告知罗某,已经尽到了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
7. 周某某、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鄂01民终4227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认为:“周某某与某公司签订的《信托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依约履行。”
8. 孙某某与某信托有限公司营业信托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藏0103民初1218号,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本院认为:“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和《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通知》,虽要求严格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对违法从事证券活动的行为证监会将予以查处,并要求清理、整顿相关的信托产品账户,但未明确将涉案信托项目列为违规项目,且上述意见和通知并非法律和行政法规,仅是管理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证监会依法对场外配资中证券违法违规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中也不包括被告及其涉案信托项目。”
(二)认定信托合同无效
9. 某信托有限公司等与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信托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19)京02民终13011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认为:“一、关于涉案信托合同的效力。……在上述交易模式中,一般受益人实际控制子账户、自主决定子账户项下信托资金的运作。而某信托仅按照负面清单对一般受益人作出的交易指令进行违规和违约审查,并非自主作出交易决策。同时,涉案信托计划的母子账户设置模式将导致其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只以母账户的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结算系统进行结算。这一账户设置模式最终导致,涉案信托计划项下不同的一般受益人将以同一账户进行证券交易,违反了《_证券法》关于账户实名制的规定。……证监会亦于2015年4月22日发布《证监会通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该文明确“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等活动,不得为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提供数据端口等服务或便利”。在此强监管背景下,索某与某信托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16日及2015年6月1日订立涉案信托合同,不仅交易形式的设计违反了《_证券法》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的规定,而且伞形信托有增加金融风险、破坏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损害证券市场不特定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况,一审法院认定涉案信托合同无效,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二、涉案信托合同无效的后果。《_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索某为成熟的投资者,某信托亦是专业的金融机构,双方均应知晓证券市场的监管政策,对证券投资市场具备充分的风险投资意识。关于信托资金发生的投资亏损,如前所述,索某实际控制信托资金账户、自主决定信托资金账户项下资金的运作,且索某与某信托在信托合同中对于信托计划的风险及收益已经进行安排,索某手抄条款亦表明其对于该风险安排的后果有确定的预期,故不应当再行调整,索某自行决策导致的损失应当由索某负担。关于信托管理费,因涉案信托合同无效,索某当然不应当支付相应报酬,已经支付的报酬某信托应当返还。故一审法院认定某信托返还信托管理费及利息,索某自担投资运作产生的损失,并无不当。”
10. 某信托有限公司等信托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19)京02民终10655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认为:“一、关于《信托合同》的效力:……在此强监管背景下,刘某某与某信托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订立《信托合同》。涉案伞形信托的金额不多,但是考虑到证监会作为金融监管部门在当时特殊的市场行情下明令禁止资金通过伞形信托进入证券市场;同时考虑到金融风险的高度传染性,伞形信托显著增加金融风险、破坏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亦有可能损害证券市场不特定投资者的利益。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当事人以伞形信托加杠杆的形式对外投资的行为违反社会公共秩序,以《_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和《_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为依据,认定《信托合同》无效,并无不妥,本院予以确认。二、《信托合同》无效的后果:《_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信托合同》所附的《一般级委托人简介》载明的刘某某的工作经历,可以明确刘某某系金融专业人士,而某信托公司亦是专业的金融机构,双方均应知晓证券市场的监管政策、对证券投资市场具备充分的风险投资意识。但是,本案双方却在证监会于2015年4月22日叫停伞形信托后又以伞形信托进行杠杆融资,故,双方均有过错。一审法院认为,某信托公司与刘某某对于信托计划的风险及收益已经进行安排,不应当再行调整,并无不妥。”
(三)未否定信托合同效力
11. 上海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魏某某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18)沪74民终120号,上海金融法院)
本院认为:“本案二审的主要争议焦点为涉案《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是否有效。……从合同内容来看,涉案《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明确约定“投资方向为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以委托资金作为劣后资金投资伞形信托,杠杆率为1:2,信托资金成本为年化,如不够12个月,罚息单月利息)”。结合该合同签订时即2015年上半年特定股票市场行情背景来看,该条款应为《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的核心条款,即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该合同的目的就是采用伞形信托加杠杆形式对外投资,通过高风险博取高收益。第三,2015年4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证监会通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该文明确“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等活动,不得为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提供数据端口等服务或便利”。该规定虽然并非行政法规,并不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无效情形,但其目的在于在2015年特定股市背景下,通过规制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的融资融券业务控制金融市场风险,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此种强监管背景下,双方当事人仍签订以伞形信托加杠杆形式的对外投资为目的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属于违反社会公共经济秩序的行为,根据《_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应属无效。此外,基于金融风险的高传导性,虽然本案涉及的投资项目金额并不高,但在当时特定股市条件下如果允许市场主体在明令禁止的情况下通过通道业务等模式规避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不仅破坏了稳健有序的证券市场秩序,而且会导致金融风险的急剧增加,可能损害证券市场不特定投资人的利益,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亦应无效。”
附:类案裁判文书原文
1. 郝某某、某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 陈某某与某信托有限公司营业信托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 陈某某因与被上诉人某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4. 陈某某因与被上诉人某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5. 卢某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6. 罗某、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7. 周某某、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8. 孙某某与某信托有限公司营业信托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 某信托有限公司等与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信托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0.某信托有限公司等信托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1.上海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魏某某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的意见》第18、19条。
[2]例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规定》(试行),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建立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报告制度的规定(试行)》等。
[3]其中案例11为系列案件,涉及同一投资项目,共检索到10份生效裁判文书,除投资者(原告)不同外,其他内容基本相同,统计为1案。
[4]仅摘取了与本案基本事实和争议焦点具有相似性的部分争议焦点。
[5]本部分内容均摘自裁判文书中“本院认为”部分,具体内容可详见第二部分“法院裁判观点摘要”或后附裁判文书全文。
案件检索报告 8
1.检索关键词:分别以“伞形信托”、“结构化信托”、“证券结构化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通知》”等为关键词多次检索。
2.筛选条件:在以上述关键词检索得出的案例中,选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案例:(1)案由为“营业信托纠纷”(包括“信托纠纷”)、“合同纠纷”;(2)事实查明部分涉及伞形信托或结构化信托;(3)“本院认为”和争议焦点部分涉及伞形信托效力。
案件检索报告 9
本院认为:“1.陈某某与某信托签订的《某信托有限公司XX伞形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效力性禁止性规定,属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2.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信托公司可以开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将集合信托计划或者单独管理的信托产品项下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场所公开交易的证券;3.虽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7月12日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要求清理、整顿违规从事证券业务的行为,但该《意见》并非法律和行政法规,仅是管理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综上,陈某某关于案涉合同无效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
信息检索报告 10
一、实现医学影像档案的信息共享的作用
(一)提高查阅效率
传统的影像存储需要很大空间,对场地、温度、湿度、设备及档案管理人员均有较高要求,在进行影像资料查阅时,也耗费较多的人力和时间。此外,传统保管模式下的影像资料具有独占性,一张胶片被借走后,其他人就无法再借阅此胶片。影像信息共享后,可从根本上解决独占问题,在系统中的影像资源能被多人同时访问。电子检索功能使档案管理人员从繁重的查找工作中解放出来,大大提高了查阅效率。
(二)减轻患者看病成本
所有临床医护人员在熟练掌握影像系统的具体操作之后,各种影像及报告均可通过院内信息网络及时、迅速传输。工作流程监控和管理从患者登记、检查、报告编辑、报告审核到报告打印等均有时间记载,可反映影像链的每个环节所用的时间、参与人员等。报告及质量审核管理诊断报告除上级医生对报告审核把关外,科主任可调阅已发出的报告,指出报告和审核中出现的问题,使诊断质量得到持续性提高。如此,能使患者得到迅速、正确的诊断和治疗,有效加快急诊患者的流通和住院患者的床位周转率,减少平均住院日。患者看病成本降低、候诊时间缩短、满意程度提高,能真正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三)提供完善的统计功能,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医学影像档案信息共享系统还提供完善的统计功能,翔实的报表能使医院管理者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效率,管理者可据此了解不同时期、不同检查患者的分布情况,据此进行调配管理,科学决策。
二、信息技术拓展医学影像档案功能的途径
(一)使诊断与治疗更加密切
由于信息共享,影像科与介入病房、门诊之间的相互联系和沟通更加便捷,有利于全方位管理。例如:治疗前图像的直接调阅和多种影像学图像的综合显示、比较、分析,能避免术前误诊、漏诊,也便于介入治疗操作,有利于病灶的准确定位;影像学图像直接传入手术室,手术医生在工作站上进行虚拟手术预演,设计手术入路和方案,更好地为外科医生服务;影像学图像连接激光导航系统,直接指导外科医生术中操作等。医学影像档案的信息共享,从根本上对学科进行了全方位的资源整合,使整个学科在统一的轨道上运作,有利于学科管理。
(二)提高对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
为充分开发、利用好这一庞大的影像档案资源,医疗单位应利用已建成的局域网,开发医院影像资料信息化系统,不但实现医院内部影像资料各科室的共享,同时还应开发对外影像信息的交流和远程会诊。影像信息跨国传阅,实现了国内医院与国际级医院相互之间临床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提高对患者的诊治水平,提高对医疗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利用,同时医护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也得到跨越式提高。
(三)为患者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个人健康档案是患者管理和保存自己健康信息的手段,它提供了健康信息交换共享的理想方法,能为患者带来许多益处,并直接受患者自己控制。目前国内许多电子健康档案工程比较关注患者的文本信息,内容包括门诊处方、医疗检验等,一般以上传方式存储在数据中心。尽管医学影像是患者健康档案的重要部分,但目前几乎没有成功实现医学影像档案信息共享的相关案例。通过医学影像档案信息共享,可以建立患者个人健康档案和设置保护密码。通过个人健康档案的积累,可以动态观察健康数据,动态比较所有的资料和数据,有利于患者及时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疾病发展趋向、治疗效果等。
案件检索报告 11
本院认为:“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和《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通知》,虽要求严格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对违法从事证券活动的行为证监会将予以查处,并要求清理、整顿相关的信托产品账户,但未明确将涉案信托项目列为违规项目,且上述意见和通知并非法律和行政法规,仅是管理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证监会依法对场外配资中证券违法违规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中也不包括被告及其涉案信托项目。”
案件检索报告 12
本院认为:“本案二审的主要争议焦点为涉案《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是否有效。……从合同内容来看,涉案《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明确约定“投资方向为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以委托资金作为劣后资金投资伞形信托,杠杆率为1:2,信托资金成本为年化,如不够12个月,罚息单月利息)”。结合该合同签订时即2015年上半年特定股票市场行情背景来看,该条款应为《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的核心条款,即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该合同的目的就是采用伞形信托加杠杆形式对外投资,通过高风险博取高收益。第三,2015年4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证监会通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该文明确“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等活动,不得为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提供数据端口等服务或便利”。该规定虽然并非行政法规,并不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无效情形,但其目的在于在2015年特定股市背景下,通过规制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的融资融券业务控制金融市场风险,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此种强监管背景下,双方当事人仍签订以伞形信托加杠杆形式的对外投资为目的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属于违反社会公共经济秩序的行为,根据《_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应属无效。此外,基于金融风险的高传导性,虽然本案涉及的投资项目金额并不高,但在当时特定股市条件下如果允许市场主体在明令禁止的情况下通过通道业务等模式规避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不仅破坏了稳健有序的证券市场秩序,而且会导致金融风险的急剧增加,可能损害证券市场不特定投资人的利益,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亦应无效。”
案件检索报告 13
除了上述关于检索报告内容的基本要求外,在检索结果的呈现上,还应尽量做到以下两点:
(1)总结检索结果,并将整体结论放在具体检索结果之前。类案检索的目的是通过检索梳理与待决案件法律问题相关的已有裁判观点,并通过类案与待决案件之间的对比分析,解决待决案件如何裁判的问题。因此,对检索结果的总结,有利于法官对于同类案件的现有裁判观点形成一个整体的认识。如检索到大量类案的裁判观点有利于己方主张,整体结果的呈现也有助于法官形成具有倾向性的初步认识。
在呈现形式上,可以以文字或图表形式向法院呈现。文字形式可以全面展现并深入分析不同的类案中裁判的理由和观点;图表形式可以直观地呈现出类案与待决案件的异同,以及类案的裁判规则。两种形式亦可灵活运用,采用文字和图表结合的方式,各取所长,呈现更清晰、全面的检索结果。
如果是案例检索,很多律师认为是“确定案由”;如果是法条检索,那么就认为开头应该写清楚检索的整个背景,比如把案件情况梳理一遍。
这是不正确的,因为一份检索报告,最多解决一到两个法律问题。而一个案件的“案由”则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确定案由”是要把整个案件研究透,选择更有利的路径解决争议。所以,法律检索一开始就确定案由,本末倒置。
另外,载明检索背景也是不必要的,检索报告不能承载太多任务,只能解决一两个问题。交代背景只会让检索报告显得臃肿。
所以,检索报告应当着眼于解决似“绊脚石”的法律问题,给出有针对性且精确的办案参考。检索报告不是一个完整分析案件、得出代理思路或策略的工作文书。
比如,下文检索报告范本的制作背景为:某处高速公路建在居民区附近,居民如何维权,能不能获得拆迁安置。这时候案由是侵权纠纷,还是拆迁安置补偿,还是走行政诉讼,还是选择非司法救济途径?无法确定。因为兴建高速公路离居民区之间距离的限制的法律适用不明。所以我们办案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可以归结为“探知兴建高速公路应与居民区保持多远距离的限制性规定”。
可见,检索报告的开头第一部分,应直指目的,说清楚这份报告是要解决什么问题,就可以了。当然确定检索目的需要对案件事实的初步消化。
(1)检索人完成法律检索后向团队其他成员分享检索成果(下称“内部呈现”);
(2)针对案件中的极其重要且较具争议的问题,检索人向法院或客户提交的案例(法律)检索报告(下称“外部呈现”)。
内部呈现和外部呈现虽存有较大差异,但二者的呈现逻辑并无不同。检索成果中哪些内容需要呈现、哪些不需要呈现,哪些内容应呈现在先、哪些内容应呈现在后,都要看不同阶段法律检索的目的;哪些检索问题只需简单写明检索结论,哪些需要专门制作检索报告,则要看检索问题的特点。“法律检索的目的”以及“检索命题的特点”是结果呈现的基本点。
本文以下部分将从该基本点出发,分别介绍内部呈现和外部呈现的写作要点。
内部呈现是律师工作的一个内部环节。在团队协同办案场合,内部呈现几乎是每个法律检索的必经步骤。其呈现的关键在于,以最简洁、高效的形式展现检索人的检索成果,从而使团队的其他成员快速达到检索人对问题掌握的程度。具体而言,该种呈现有以下注意要点:
1. 明确了应当进行类案检索的案件范围:包括拟提交专业(主审)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者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的案件、院长、庭长根据审判监督管理权限要求进行类案检索的案件及其他需要进行类案检索的案件。我们理解,对于律师而言,只要代理案件的争议焦点所涉法律问题在实践中存在争议,即可提交类案检索报告,体现律师工作的积极价值。
2. 明确了类案检索的检索工具、方法及范围:类案检索应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审判案例数据库等,检索方法包括关键词检索、法条关联案件检索、案例关联检索,检索范围一般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参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及上一级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并且除指导性案例以外,优先检索近三年的案例或者案件。
3. 明确了类案检索报告的呈现内容要求:类案检索报告应包括检索主体、时间、平台、方法、结果,类案裁判要点以及待决案件争议焦点等内容,并对是否参照或者参考类案等结果运用情况予以分析说明。这是最高院对法官制作类案检索报告的规范要求,也应当成为代理人提交类案检索报告参照的文本模板。
4. 强调了指导性案例的重要性: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除外;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
5. 明确了代理人提交案例法官的回应方式: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指导性案例作为诉辩理由的,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回应是否参照并说明理由;提交其他类案作为诉辩理由的,法院可以通过释明等方式予以回应。
法官在案件的审理裁判过程中担任的是居中裁判的角色,我们把案例检索报告提交给承办法官的时候,承办法官为什么要采纳我们的这份案例检索报告?
我们在进行案例检索报告时应该注意两点:
第一点,案件的事实必须相似或者争议焦点一样。比如,针对未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提交的案例检索报告中的案例就应该是涉及到同样的事实。
第二点,提交的案例必须是具有权威性的案例。如果能找到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经典案例,则提交的案例检索报告被采纳的可能性就非常高。如果代理人或当事人提交合适的案例检索报告非常有用,也能给承办法官提供处理案件的思路。
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1)提交给法官的案例在3-5个左右的经典案例比较合适。绝对不要以数量压人;(2)在提交案例时应该注意审理法院的级别。比如省高院审理的案件,我们提交了县级法院和中院的案例就显然不合适了,承办法官采纳的可能性也是极低的。
【案例 ① 广东中油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中油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县岳皇加油站与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3)民申字第1455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本院认为,……高速公路建设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立项、勘察、规划、设计、审批、施工、拆迁、补偿等事项均应由各个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依法进行,并非完全由清连公路公司承担。清连公路公司在清连一级公路升级改造为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不存在因过错侵害中油公司、岳皇加油站财产权的事实。中油公司、岳皇加油站一直与政府相关部门就油站的补偿方案、选址迁建、产权明晰等问题进行商谈和处理。在此情况下,申请再审人又主张将本案案由确定为其与清连公路公司之间的相邻关系纠纷,并要求以此为基础归纳争议焦点和适用法律,判令清连公路公司赔偿其损失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 ② 辽宁英巍良种猪专业合作社与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相邻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3)民一终字第83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本院认为,辽宁省畜牧兽医局作为养殖业卫生防疫的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能够证明,案涉高速公路不会导致英巍合作社养殖场既有功能丧失且必须搬迁的后果。最后,2011年7月8日农业部农办医函(2011)20号、辽宁省畜牧兽医局于2011年8月8日出具的”大连英巍良种猪专业合作社养猪场发证情况报告”等证据说明,案涉养殖场可通过采用物理隔离墙、绿化隔离带等防护措施后,继续持证经营。高建局已在与案涉养猪场相邻的高速公路匝道安装了物理隔离屏障,已经履行了相邻关系的必要义务。
【案例 ③ 廖新平与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陈志雄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穗花法民三初字第1745号,审理法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经本院现场勘验,广清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与狮岭市场相隔一条宽约4、5米的道路,该道路是进出狮岭市场的通行道路,原告承租的商铺档口位于狮岭市场,原告为相邻关系的适格主体。
至于高速公路施工产生的泥尘、噪音等,属于在公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正常现象,在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遭受现实的相邻妨害的情况下,其要求被告将狮岭市场路段的高速公路恢复至扩建前的原状,一方面缺乏事实依据,另一方面也不符合公平合理原则。至于广清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是否是违章建筑或违法施工,应当由相关行政部门认定和处理,并非本案审查的范围。
【案例 ④ 蔡耀龄与广东江肇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肇四法民一初字第68号,审理法院: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本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委托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进行鉴定,该公司在2014年6月23日作出仲恒鉴字(2014)SW0487号《房屋损坏原因鉴定报告》,报告载明:“……根据现场检查,江肇高速张洞枢纽工程A匝道在该房屋北面上方通过,该房屋与匝道桥面垂直投影的距离为,该房屋与匝道桥墩的距离为。”
案号:(2011)高民终字第2483号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诉请:1、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一中民初字第17384号民事判决;2、老伴公司与窦琴芬于2009年6月5日签订的《北京老伴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加盟合同》为无效合同;3、窦琴芬应将涉案规格为D型床(铝合金腿)的温热理疗床返还给老伴公司,相关费用由老伴公司承担;4、驳回老伴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涉案合同属于特许经营合同,从其前序部分的内容来看,涉案合同的标的物应为医疗器械,涉案合同亦明确要求窦琴芬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因此,综合涉案合同的内容来看,其约定的首批供货产品即规格为D型床(铝合金腿)的温热理疗床应为医疗器械。老伴公司虽主张其具有生产医疗器械的资质,但其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该主张,尤其是未提供证据证明具有生产规格为D型床(铝合金腿)的温热理疗床已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在这种情况下,其生产并通过涉案合同销售规格为D型床(铝合金腿)的温热理疗床违反了上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强制性规定,涉案合同应为无效合同,老伴公司向窦琴芬追偿货款及违约金损失缺乏依据,其诉讼请求应予驳回。窦琴芬有关涉案合同应为无效合同的上诉主张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原审法院对涉案合同的效力认定有误,本院予以纠正。在本院认定涉案合同为无效合同后,涉案规格为D型床(铝合金腿)的温热理疗床应予返还或由老伴公司自行取回,相关费用应由老伴公司承担。
法院判决:1、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一中民初字第17384号民事判决;2、老伴公司与窦琴芬于2009年6月5日签订的《北京老伴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加盟合同》为无效合同;3、窦琴芬应将涉案规格为D型床(铝合金腿)的温热理疗床返还给老伴公司,相关费用由老伴公司承担。
检索结果:特许人涉案合同的标的物应为医疗器械,特许人无生产医疗器械的资质,涉案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涉案仪器返还给特许人。被特许人胜诉。
第五条公路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按照公路法执行。
公路穿越城镇规划区的,其穿越路段的选线定位等应当与当地城镇规划相协调,并征求当地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厂矿、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
应当与公路用地边界外缘保持以下间距: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不少于二百米,县道不少于一百米,乡道不少于五十米;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
第九条公路建设使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公路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实施由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各项补偿费用,不得截留或者挪作他用,并向被征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各项补偿费标准、总额等事项。
不收费公路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划拨。
在诉讼过程中,客户问的问题最多的是”我这个案子能不能赢?“,律师们在面临客户这个问题时是难以开口的,你说保证能赢,如果结果输了,客户会对你失去信赖感;如果你直接告诉客户不能赢,则你可能直接就会失去客户的委托。如果这个时候我们通过对类案进行数据分析,告诉客户案件的裁判倾向,帮助客户拟定诉讼策略,客户的内心会觉得更安心一些,因为客户不懂得很专业的问题,但是如果看到输赢概率,这对获取客户的信任很关键。
我们面向受众是客户时,我们的案例检索报告可以采取表格形式完成。比如在侵犯肖像权案件中,我们可以设置表格第一行分别罗列:序号、案号、审理法院、肖像权人、案情、赔偿数额等。让客户通过观看我们所做的案例检索报告更直观的预判自己案件的大概结果,让客户肯定我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案件类案检索报告 14
(1)检索人完成法律检索后向团队其他成员分享检索成果(下称“内部呈现”);
(2)针对案件中的极其重要且较具争议的问题,检索人向法院或客户提交的案例(法律)检索报告(下称“外部呈现”)。
内部呈现和外部呈现虽存有较大差异,但二者的呈现逻辑并无不同。检索成果中哪些内容需要呈现、哪些不需要呈现,哪些内容应呈现在先、哪些内容应呈现在后,都要看不同阶段法律检索的目的;哪些检索问题只需简单写明检索结论,哪些需要专门制作检索报告,则要看检索问题的特点。“法律检索的目的”以及“检索命题的特点”是结果呈现的基本点。
本文以下部分将从该基本点出发,分别介绍内部呈现和外部呈现的写作要点。
内部呈现是律师工作的一个内部环节。在团队协同办案场合,内部呈现几乎是每个法律检索的必经步骤。其呈现的关键在于,以最简洁、高效的形式展现检索人的检索成果,从而使团队的其他成员快速达到检索人对问题掌握的程度。具体而言,该种呈现有以下注意要点:
检索报告 15
专利评价报告范文:评价 专利 报告 范文 专利查询 专利报告怎么写专利的作用与意义篇一:专利评估报告(范本)[1]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书摘要*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泷泰芦荟生物研究所的委托,对史秀生先生的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进行价值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经过市场调查与分析,我们的评估结论意见如下: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5186万元以上内容摘自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请阅读评估报告书全文。机构负责人:赵 兵 项目负责人: 屈维明评 估 人: 赵雪峥审 核 人: 郑 彬*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一日评 估 报 告 书 目 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书摘要 。。。。。。。。。。。。。。。。。。。。。。。。。。。。。。。。。。。。。。。。。。。。。。。。。。。。。。。。。。。。。。。。。。。。。。。。。。。。。。。。。。。。。。。。。。。。。。。。。。。。。。。。。。。。。。。。。。。。。。。。。。。。。。。。1一、 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1二、 评估目的 。。。。。。。。。。。。。。。。。。。。。。。。。。。。。。。。。。。。。。。。。。。。。。。。。。。。。。。。。。。。。。。。。。。。。。。。。。。。。。。。。。。。。。。。。。。。。。。。。。。。。。。。。。。。。。。。。。。。。。。。。。。。。。。。。。。。。。。。。。。。。。。。。。。。。。。。。。2三、 评估对象 。。。。。。。。。。。。。。。。。。。。。。。。。。。。。。。。。。。。。。。。。。。。。。。。。。。。。。。。。。。。。。。。。。。。。。。。。。。。。。。。。。。。。。。。。。。。。。。。。。。。。。。。。。。。。。。。。。。。。。。。。。。。。。。。。。。。。。。。。。。。。。。。。。。。。。。。。。2四、 评估基准日。。。。。。。。。。。。。。。。。。。。。。。。。。。。。。。。。。。。。。。。。。。。。。。。。。。。。。。。。。。。。。。。。。。。。。。。。。。。。。。。。。。。。。。。。。。。。。。。。。。。。。。。。。。。。。。。。。。。。。。。。。。。。。。。。。。。。。。。。。。。。。。。。。。。。。7五、 评估原则 。。。。。。。。。。。。。。。。。。。。。。。。。。。。。。。。。。。。。。。。。。。。。。。。。。。。。。。。。。。。。。。。。。。。。。。。。。。。。。。。。。。。。。。。。。。。。。。。。。。。。。。。。。。。。。。。。。。。。。。。。。。。。。。。。。。。。。。。。。。。。。。。。。。。。。。。。。7六、 评估依据 。。。。。。。。。。。。。。。。。。。。。。。。。。。。。。。。。。。。。。。。。。。。。。。。。。。。。。。。。。。。。。。。。。。。。。。。。。。。。。。。。。。。。。。。。。。。。。。。。。。。。。。。。。。。。。。。。。。。。。。。。。。。。。。。。。。。。。。。。。。。。。。。。。。。。。。。。。7七、 评估方法 。。。。。。。。。。。。。。。。。。。。。。。。。。。。。。。。。。。。。。。。。。。。。。。。。。。。。。。。。。。。。。。。。。。。。。。。。。。。。。。。。。。。。。。。。。。。。。。。。。。。。。。。。。。。。。。。。。。。。。。。。。。。。。。。。。。。。。。。。。。。。。。。。。。。。。。。。。8八、 评估过程 。。。。。。。。。。。。。。。。。。。。。。。。。。。。。。。。。。。。。。。。。。。。。。。。。。。。。。。。。。。。。。。。。。。。。。。。。。。。。。。。。。。。。。。。。。。。。。。。。。。。。。。。。。。。。。。。。。。。。。。。。。。。。。。。。。。。。。。。。。。。。。。。。。。。。。。。。。8九、 评估说明 。。。。。。。。。。。。。。。。。。。。。。。。。。。。。。。。。。。。。。。。。。。。。。。。。。。。。。。。。。。。。。。。。。。。。。。。。。。。。。。。。。。。。。。。。。。。。。。。。。。。。。。。。。。。。。。。。。。。。。。。。。。。。。。。。。。。。。。。。。。。。。。。。。。。。。。。。。8(一)市场分析 。。。。。。。。。。。。。。。。。。。。。。。。。。。。。。。。。。。。。。。。。。。。。。。。。。。。。。。。。。。。。。。。。。。。。。。。。。。。。。。。。。。。。。。。。。。。。。。。。。。。。。。。。。。。。。。。。。。。。。。。。。。。。。。。。。。。。。。。。。。。。。。。。。。。。。8(二)芦荟酒的市场定位 。。。。。。。。。。。。。。。。。。。。。。。。。。。。。。。。。。。。。。。。。。。。。。。。。。。。。。。。。。。。。。。。。。。。。。。。。。。。。。。。。。。。。。。。。。。。。。。。。。。。。。。。。。。。。。。。。。。。。。。。。。。。。。。。。。11(三)荟酒市场需求分析 。。。。。。。。。。。。。。。。。。。。。。。。。。。。。。。。。。。。。。。。。。。。。。。。。。。。。。。。。。。。。。。。。。。。。。。。。。。。。。。。。。。。。。。。。。。。。。。。。。。。。。。。。。。。。。。。。。。。。。。。。。。。。。。。。。11(四)芦荟酒需求量的预测 。。。。。。。。。。。。。。。。。。。。。。。。。。。。。。。。。。。。。。。。。。。。。。。。。。。。。。。。。。。。。。。。。。。。。。。。。。。。。。。。。。。。。。。。。。。。。。。。。。。。。。。。。。。。。。。。。。。。。。。。。。。。。。13(五)生产企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14(六)评估参数选择 。。。。。。。。。。。。。。。。。。。。。。。。。。。。。。。。。。。。。。。。。。。。。。。。。。。。。。。。。。。。。。。。。。。。。。。。。。。。。。。。。。。。。。。。。。。。。。。。。。。。。。。。。。。。。。。。。。。。。。。。。。。。。。。。。。。。。。。。。。。16(七)评估计算 。。。。。。。。。。。。。。。。。。。。。。。。。。。。。。。。。。。。。。。。。。。。。。。。。。。。。。。。。。。。。。。。。。。。。。。。。。。。。。。。。。。。。。。。。。。。。。。。。。。。。。。。。。。。。。。。。。。。。。。。。。。。。。。。。。。。。。。。。。。。。。。。。。。。17十、 评估假设前提及限制条件 。。。。。。。。。。。。。。。。。。。。。。。。。。。。。。。。。。。。。。。。。。。。。。。。。。。。。。。。。。。。。。。。。。。。。。。。。。。。。。。。。。。。。。。。。。。。。。。。。。。。。。。。。。。。。。。。。。。。。。。。。18十一、 评估结论。。。。。。。。。。。。。。。。。。。。。。。。。。。。。。。。。。。。。。。。。。。。。。。。。。。。。。。。。。。。。。。。。。。。。。。。。。。。。。。。。。。。。。。。。。。。。。。。。。。。。。。。。。。。。。。。。。。。。。。。。。。。。。。。。。。。。。。。。。。。。。。。。。。。18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18十三、 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9十四、 评估报告法律效力。。。。。。。。。。。。。。。。。。。。。。。。。。。。。。。。。。。。。。。。。。。。。。。。。。。。。。。。。。。。。。。。。。。。。。。。。。。。。。。。。。。。。。。。。。。。。。。。。。。。。。。。。。。。。。。。。。。。。。。。。。。。。。。。。。19十五、 附 件。。。。。。。。。。。。。。。。。。。。。。。。。。。。。。。。。。。。。。。。。。。。。。。。。。。。。。。。。。。。。。。。。。。。。。。。。。。。。。。。。。。。。。。。。。。。。。。。。。。。。。。。。。。。。。。。。。。。。。。。。。。。。。。。。。。。。。。。。。。。。。。。。。。。20[一种芦荟白酒[发明专利评估报告书编号:同评报字[2007]第042号*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力和公司)受泷泰生物研究所的委托,对史秀生先生的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进行价值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经过市场调查与分析,提供评估报告如下:一、 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泷泰芦荟生物研究所企业名称:莱州市泷泰芦荟生物研究所通讯地址:莱州市南苑路836号注册2002年4月注册资金:9万9千元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私营独资企业资产占有方为专利发明人史秀生先生史秀生先生为高级工程师、*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亚太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发明人近15年来专心研究芦荟,在芦荟产品领域取得显著成效。2000年被湖南东方名人文化研究院兴国英才联谊会吸收为会员; 2001年被**新技术新产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聘为高级工程师;2001年被*管理科学院企业创新研究所聘为高级研究员;2001被*管理科学院聘为特约研究员(聘期为三年);2002被*科技与人才开发中心聘为特邀技术顾问;2003年被*管理科学院改聘为终身研究员;2005年被*亚太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聘为高级研究员;2006被*保健营养理事会吸纳为理事会会员。二、 评估目的评估史秀生先生的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作为专利融资或专利转让的价值参考。三、 评估对象本次委托评估对象为史秀生先生获得的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名称为[一种芦荟白酒";专利号zl 98110273。5,另一个是发明专利名称为[一种芦荟白酒";专利号zl 98116985。6。申请两次专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本可行*分析报告以前者即zl 98110273。5为主,后者为辅。专 利 号:zl 98110273。5专利申请日:1998年6月8日专 利权 人:史秀生,专 利 号:zl98116985。6专利申请日:1998年7月31日专 利权 人:史秀生本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专利剩余法律保护期为11年。(一)专利产品特点本发明专利主要原料为日本木立芦荟和美国库拉索芦荟,该产品对便秘、腹泻、痔疮、风湿、头晕、头痛、胃病、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神经痛、肿瘤、癌症、感冒、低血压、肩周炎、腰腿痛、寒症、哮喘等症状有一定的抑制及辅助治疗作用。同时具有延缓衰老、清血解毒、软化血管、防止动脉硬化、减肥、美容等功效。其特点是;1、不受年龄、体质限制,适合所有人饮用,无毒、无副作用,是绿*食品之高档酒品;2、解决了单纯为喝酒而喝酒的问题,使人们在喝酒的同时,可自然地、很好的起到保健作用3、坚固了白酒的基调、度数,口感好篇二: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范本)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100701 2010。2注意事项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二、国家知识xxx仅对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在2009年10月1日之后(含该日)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三、已注明本表第?栏备案号的,可以不提交第?栏中的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和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或其复印件。四、本表第?栏,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指定的收件人接收国家知识xxx发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五、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第?栏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如另外委托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的,附件清单中应当包括专利代理委托书。六、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每项请求只限一件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手续的应当缴纳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七、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请求可以由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作全程代理,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时另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另行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并在专利代理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事务。八、此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当事人不能就此专利权评价报告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九、费用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xxx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汇款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100701 2010。2篇三:专利分析报告模板专利分析报告模板一、检索策略的制定以及调整(一)拆分技术点,确定关键词、同义词、上下位词,利用and/or对关键字进行灵活组合,如:broil* or grill* or ((double or two) and grill*)。(二)通过对上确步定的关键词进行检索,找出相应ipc分类(可使用chart中top ipc来统计主要的ipc分类号)。(三)也可结合derwent分类(可使用chart中top manual code来统计主要的derwent手工代码)。- 1 -(四)进行检索利用所有关键和ipc、derwent手工代码进行检索。关键词检索范围可以用原文标题、摘要和权利要求,也可以用dwpi改写的42个国家的专利文摘,同时使用两个检索范围亦可。例子:(ctb=((tpms or ((tyre or tire) pressure monitoring system)) and (low frequency or lf) and (high frequency or hf) and sensor and (receiv* and (emit* or transmit*) and stor* and (identif* or match*))) or alld=((tpms or ((tyre or tire) pressure monitoring system)) and (low frequency or lf) and (high frequency or hf) and sensor and (receiv* and (emit* or transmit*) and stor* and (identif* or match*)))) and - 2 -(ic=(b60c0023* or g01l0017* or g08c0017*) or mc=(x22-e02b or s02-f04c1a));(五)调整检索策略1。 如检索结果为零:a) 考虑到有可能会有一种类似于该产品的技术,但是没有应用在该产品里面,或者该产品会有其余的表述方法;b) 找出无关技术的关键字。结合以上两点可删掉或增加部分关键词,再进行二次,三次或多次调整检索式。2(进一步的检索:a)其它类似于该产品的技术。b)*相关专利的检索(可利用filter功能)。c)*相关专利的检索(可利用filter功能)。二、搜索结果分析(一)用专利申请量按年排序,得出该行业技术生命周期。- 3 -(chart中patent publishing trends)(二)用专利量的多小找出行业中的主要竞争对手,同时通过统计单一公司专利被引*量来判断专利质量。(三)用ipc分类按时间排序看特定公司的技术侧重点,同时知道该公司最早专利以便跟其它公司作比较。- 4 -(四)专利分类号逐年变化分析及分阶段对比(提示:用于得到相关技术领域重点专利技术的发展趋势,表征重点技术发展趋势或技术热点变化)(五)专利区域分布分析- 5 -
案件类案检索报告 16
法官在案件的审理裁判过程中担任的是居中裁判的角色,我们把案例检索报告提交给承办法官的时候,承办法官为什么要采纳我们的这份案例检索报告?
我们在进行案例检索报告时应该注意两点:
第一点,案件的事实必须相似或者争议焦点一样。比如,针对未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提交的案例检索报告中的案例就应该是涉及到同样的事实。
第二点,提交的案例必须是具有权威性的案例。如果能找到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经典案例,则提交的案例检索报告被采纳的可能性就非常高。如果代理人或当事人提交合适的案例检索报告非常有用,也能给承办法官提供处理案件的思路。
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1)提交给法官的案例在3-5个左右的经典案例比较合适。绝对不要以数量压人;(2)在提交案例时应该注意审理法院的级别。比如省高院审理的案件,我们提交了县级法院和中院的案例就显然不合适了,承办法官采纳的可能性也是极低的。
【案例 ① 广东中油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中油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县岳皇加油站与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3)民申字第1455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本院认为,……高速公路建设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立项、勘察、规划、设计、审批、施工、拆迁、补偿等事项均应由各个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依法进行,并非完全由清连公路公司承担。清连公路公司在清连一级公路升级改造为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不存在因过错侵害中油公司、岳皇加油站财产权的事实。中油公司、岳皇加油站一直与政府相关部门就油站的补偿方案、选址迁建、产权明晰等问题进行商谈和处理。在此情况下,申请再审人又主张将本案案由确定为其与清连公路公司之间的相邻关系纠纷,并要求以此为基础归纳争议焦点和适用法律,判令清连公路公司赔偿其损失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 ② 辽宁英巍良种猪专业合作社与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相邻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3)民一终字第83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本院认为,辽宁省畜牧兽医局作为养殖业卫生防疫的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能够证明,案涉高速公路不会导致英巍合作社养殖场既有功能丧失且必须搬迁的后果。最后,2011年7月8日农业部农办医函(2011)20号、辽宁省畜牧兽医局于2011年8月8日出具的”大连英巍良种猪专业合作社养猪场发证情况报告”等证据说明,案涉养殖场可通过采用物理隔离墙、绿化隔离带等防护措施后,继续持证经营。高建局已在与案涉养猪场相邻的高速公路匝道安装了物理隔离屏障,已经履行了相邻关系的必要义务。
【案例 ③ 廖新平与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陈志雄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穗花法民三初字第1745号,审理法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经本院现场勘验,广清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与狮岭市场相隔一条宽约4、5米的道路,该道路是进出狮岭市场的通行道路,原告承租的商铺档口位于狮岭市场,原告为相邻关系的适格主体。
至于高速公路施工产生的泥尘、噪音等,属于在公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正常现象,在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遭受现实的相邻妨害的情况下,其要求被告将狮岭市场路段的高速公路恢复至扩建前的原状,一方面缺乏事实依据,另一方面也不符合公平合理原则。至于广清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是否是违章建筑或违法施工,应当由相关行政部门认定和处理,并非本案审查的范围。
【案例 ④ 蔡耀龄与广东江肇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肇四法民一初字第68号,审理法院: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本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委托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进行鉴定,该公司在2014年6月23日作出仲恒鉴字(2014)SW0487号《房屋损坏原因鉴定报告》,报告载明:“……根据现场检查,江肇高速张洞枢纽工程A匝道在该房屋北面上方通过,该房屋与匝道桥面垂直投影的距离为,该房屋与匝道桥墩的距离为。”
案号:(2011)高民终字第2483号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诉请:1、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一中民初字第17384号民事判决;2、老伴公司与窦琴芬于2009年6月5日签订的《北京老伴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加盟合同》为无效合同;3、窦琴芬应将涉案规格为D型床(铝合金腿)的温热理疗床返还给老伴公司,相关费用由老伴公司承担;4、驳回老伴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涉案合同属于特许经营合同,从其前序部分的内容来看,涉案合同的标的物应为医疗器械,涉案合同亦明确要求窦琴芬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因此,综合涉案合同的内容来看,其约定的首批供货产品即规格为D型床(铝合金腿)的温热理疗床应为医疗器械。老伴公司虽主张其具有生产医疗器械的资质,但其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该主张,尤其是未提供证据证明具有生产规格为D型床(铝合金腿)的温热理疗床已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在这种情况下,其生产并通过涉案合同销售规格为D型床(铝合金腿)的温热理疗床违反了上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强制性规定,涉案合同应为无效合同,老伴公司向窦琴芬追偿货款及违约金损失缺乏依据,其诉讼请求应予驳回。窦琴芬有关涉案合同应为无效合同的上诉主张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原审法院对涉案合同的效力认定有误,本院予以纠正。在本院认定涉案合同为无效合同后,涉案规格为D型床(铝合金腿)的温热理疗床应予返还或由老伴公司自行取回,相关费用应由老伴公司承担。
法院判决:1、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一中民初字第17384号民事判决;2、老伴公司与窦琴芬于2009年6月5日签订的《北京老伴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加盟合同》为无效合同;3、窦琴芬应将涉案规格为D型床(铝合金腿)的温热理疗床返还给老伴公司,相关费用由老伴公司承担。
检索结果:特许人涉案合同的标的物应为医疗器械,特许人无生产医疗器械的资质,涉案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涉案仪器返还给特许人。被特许人胜诉。
第五条公路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按照公路法执行。
公路穿越城镇规划区的,其穿越路段的选线定位等应当与当地城镇规划相协调,并征求当地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厂矿、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
应当与公路用地边界外缘保持以下间距: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不少于二百米,县道不少于一百米,乡道不少于五十米;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
第九条公路建设使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公路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实施由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各项补偿费用,不得截留或者挪作他用,并向被征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各项补偿费标准、总额等事项。
不收费公路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划拨。
在诉讼过程中,客户问的问题最多的是”我这个案子能不能赢?“,律师们在面临客户这个问题时是难以开口的,你说保证能赢,如果结果输了,客户会对你失去信赖感;如果你直接告诉客户不能赢,则你可能直接就会失去客户的委托。如果这个时候我们通过对类案进行数据分析,告诉客户案件的裁判倾向,帮助客户拟定诉讼策略,客户的内心会觉得更安心一些,因为客户不懂得很专业的问题,但是如果看到输赢概率,这对获取客户的信任很关键。
我们面向受众是客户时,我们的案例检索报告可以采取表格形式完成。比如在侵犯肖像权案件中,我们可以设置表格第一行分别罗列:序号、案号、审理法院、肖像权人、案情、赔偿数额等。让客户通过观看我们所做的案例检索报告更直观的预判自己案件的大概结果,让客户肯定我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信息检索报告 17
关键词:纪检监察;软件系统;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TP3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99 (2012) 15-0000-02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普及,计算机已逐渐成为工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也不例外。在纪检监察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案件检查、效能监察等主要业务工作中,都可以充分借助计算机系统运算速度快、容量大、智能化程度高的特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性、整体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1 纪检模块
2 案件检查模块
案件检查工作是工作的下一“工序”,是纪检监察部门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始终处于关键位置。案件检查的工作内容是接到《来信(访)请示报告单》后,按照领导的批示,进行案件的初步核实工作,撰写案件初步核实报告,并填写《初步核实报告审批单》,移送审理,再报领导审批。如果举报失实或线索不清晰无法落实,建议案件了结处理;如果举报属实且需要对被举报人进行党政纪处分,建议立案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撰写案件调查报告,并填写《案件调查报告审批单》,移送审理,再报领导审批。每年企业也同样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机关、中省直企业纪工委等单位、部门定期报送案件检查工作情况,例如,案件办理的总数量、了结案件的数量、立案案件的数量、党政纪处分人数等等。在系统设计中,案件检查模块与纪检模块为同一流程的前后“工序”,案件初核报告表中的编号、被举报人相关信息以及举报类别等信息均可从纪检模块录入数据库中的数据读取,案件检查人员在完成初步核实工作后,可将初步核实报告作为附件添加到数据库中,并选择案件初核建议中的“了结”或“立案”选项,如果选择“了结”选项,此流程终止;如果选择“立案”选项,除了添加初步核实报告外,还可以添加其它相关书证的扫描件、电子版笔录以及相关物证照片等附件,经领导审批、完成调查后,可生成案件调查报告表,将处分类型、结果、涉案金额、责任追究人姓名、职级等相关信息添加到数据库中,形成较为完整的案件检查电子卷宗。这样,当遇到临时统计的需求时,同样可以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例如,上级机关需要统计近三年企业办理案件总数、立案案件数量、党政纪处分人数、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处级及以上领导人员数量、责任追究人数等信息时,按照以往的工作方式,需要查询3年的案件卷宗,并记录、计算,同样至少需要两个人工作两周时间,且出现纰漏的几率同样很大;而利用软件系统完成此项工作,同样用不了几分钟时间。而且,案件的电子卷宗,还可以作为“专家系统”来使用,当出现与以前办理过的相似的案件时,可以更加方便的借鉴以往案件的调查思路、谈话提纲、取证方式方法等内容,使案件的调查工作事半功倍,并永久地将一代代案件检查人员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传承下去,让每一位到案件检查工作岗位上“新兵”更快、更好地成长、成熟。
3 效能监察模块
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是国家近些年关注的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之一,效能监察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是助推企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效能监察工作就是向管理要效益,也就是常说的“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企业中的一个效能监察项目一般的工作周期不超过一年。年初,开展选题立项工作,需要撰写效能监察项目调研报告、立项报告、立项表以及实施方案等材料,经领导审批后确立项目;然后,按照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监督、检查以及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监察建议等具体工作;年底,需要统计效能监察项目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效果,并撰写项目结项报告和结项表,经财务等可以确认所取的效果的相关部门认定后,报领导审批结项。在系统设计中,需要在数据库中设立效能监察项目标题、类别、背景、监察依据、实施步骤、监察内容、监察方式方法、主要监察建议、取得效果等字段,并在前台设定增加、删除、修改等功能选项,使效能监察项目的相关信息可以存储到数据库中。此外,在效能监察实施步骤的页面上,还可以加入预警功能,即每个实施步骤的完成标志都可以添加时间节点限制,如果完成标志没有在设定的时间段内作为附件添加进入数据库,就会出现颜色变化的提示,利用这样的方式,助推效能监察项目的每个阶段都能够得到顺利的实施。同时,项目的立项报告、立项表、会议记录、检查记录、监察建议书、结项报告、结项表等相关资料,都可以作为附件存储到数据库中,这些资料可以形成较为完整的效能监察电子卷宗。同样可以实现“专家系统”的功能,在开展新的效能监察过程中,同样可以检索以往相似的效能监察项目案例,借鉴以往的监察方式方法、监察依据以及实施步骤等内容,从而提高效能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并让宝贵的工作经验得到积累和传承。上级机关、中省直企业纪工委等单位、部门也同样定期或不定期的要求企业上报效能监察工作的相关情况。例如,企业年度完成效能监察项目数量、提出效能监察建议数量、建立或完善企业相关制度数量以及节约成本、避免或挽回损失金额等数据信息,统计这些数据信息同样具有较大工作量且容易出现人为的计算错误,而利用软件系统统计也同样可以较大幅度的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且统计的时间段跨度越长,效果越明显。
4 廉政档案模块
廉政档案是企业领导人员人事档案的重要补充,它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以及加强对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都有着积极的作用。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的存档材料内容包括:领导人员的自然情况表、签订的《廉政声明》或《廉洁自律承诺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廉洁从业定期报告、任职前廉政谈话记录、诫勉谈话材料、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内容以及受到的奖惩情况等相关资料。其中,领导人员的自然情况表在出现纪检举报时可代替人事档案使用,以往均使用纸介质存储,查询起来相对繁琐,利用计算机系统存储,效率明显得到提高。在系统设计中,需要在数据库中设立员工编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工作经历、配偶及子女自然情况等字段,其中,“员工编码”为关键字,并在前台设定增加、删除、修改等功能选项,使领导人员的相关信息可以存储到数据库中,并实现检索、统计等功能;根据上级机关文件要求,企业每年度须组织各部门、生产厂、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纪委(党总支)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层级副职领导人员与正职领导人员签订《岗位任职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对容易,每年每个分纪委(党总支)与企业党委签订一次;组织签订《岗位任职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比较复杂,因为如果岗位交流、新任职领导人员较多,又存在不同级别领导人员任期不同等原因,很容易出现纰漏。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统计,既能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以保证工作质量。在系统设计中,在数据库中设立“任现职时间”字段,每年定期进行数据维护,并设定各层级领导人员的任期,例如,处级两年、部级三年等等,可实现任期预警功能,如当任期到期时,可采取弹出对话框、变色报警等提示,并可利用统计功能生成报表,一键可将需要签订《岗位任职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领导人员统计出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与廉洁从业定期报告是按照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要求报告的,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是指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出现本人婚姻变化及操办亲属的婚丧、喜庆事宜;因私出国(境);本人、配偶、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借房、参加集资建房和房屋装修的情况;本人、配偶、子女在国(境)外购置不动产;本人、配偶、子女购买、租借汽车;配偶、子女出国(境)留学、定居等多种需要报告的情况时,按制度要求审批、填报的纸件形式的表格。廉洁从业定期报告是指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年度内投资入股;本人、配偶、子女年度内国(境)外存款;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廉洁自律等项规章制度和中纪委的有关要求等多种需要报告的情况,按制度要求审批、填报的纸件形式的表格。上级机关、中省直企业纪工委等单位、部门每年定期统计年度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人数、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个数以及受理重大事项报告数量等数据信息,按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廉洁从业定期报告表格的形式在系统数据库中建立字段,利用检索、统计功能,就可以代替以往逐个查询纸件廉政档案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系统设计中,建立购车、购房、喜事、丧事、出国、投资、入股以及国(境)外存款等事宜的时间、具体内容等字段,领导人员“员工编码”、“姓名”、“职务”等信息数据库中已建立,可利用员工编码检索生成,并建立与新建字段的关联。这样,利用增加、修改、删除、检索以及统计等功能,就可以方便的统计需要的数据。例如,上级机关要求统计上一年度处级以上领导人员购车情况,就可以选择起始与截止时间、领导人员职级、购车等选项,统计出需要的数据信息。
5 内控制度模块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是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目标、提高经营效率的有力保证,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规避廉洁等多种风险、迎接挑战的重要保障。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往往包含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基建技改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制度、规定,这些制度、规定也是由企业的相关业务部门起草、评审并下发的,相对比较零散,难以形成合力,不利于制度体系的完善。此外,上级机关、中省直企业纪工委等单位、部门也不定期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情况,每次都必须协调各相关部门查找最新建立、修订的相关制度,并汇总成企业最新的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工作量较大,且效果不太理想。利用计算机系统将内部控制制度存储在数据库中管理,可方便的进行制度的检索、查询、汇总等工作,减少此方面工作的工作量,另外,也便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学习、交流,取长补短、查缺补漏,更好地发挥制度之间的合力,减少制约权力的真空,达到提高管理水平、规避风险的目的。在系统设计中,在数据库中建立制度编号、制度名称、主编单位、时间以及人等字段,制度的正文作为附件存储在数据库中,这样,就可以利用增加、修改、删除以及检索等功能对制度进行管理,改变以往用厚重的纸制内部控制制度汇编迎接检查的方式,同时也方便了检查人员对相关制度的检索和查阅。
以上模块可以利用网页技术(如JSP)实现网络信息化办公,通过用户权限的限定,使不同人员只能查看允许的内容、进行允许的操作,同时系统的数据库使用单独的服务器,由专人负责管理,以保证纪检、案件检查以及廉政档案等工作内容的安全保密。网页上可以设立党风廉政教育专栏,利用正反面典型事例、廉洁文化作品等信息,加强企业党员、领导人员党性修养以及反腐倡廉意识,营造企业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还可以设立学习园地专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企业在纪检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将大大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增强其战斗力,从而更好地为企业的又好又快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信息检索报告 18
实验目的:
1.了解利用网络进行资料检索的基本思路。
2.掌握利用网络进行资料检索的主要方法。
实验情况及实验结果:实验(1)检索期刊篇章多使用搜索引擎的“网页搜索”功能,检索报载资料主要使用“新闻搜索”并辅以网页搜索功能。通常而言,新闻搜索引擎(或搜索引擎的新闻检索)所指的“新闻”,绝非新闻学特指的狭义的“新闻”,而是报载资料(广告除外)的集合称谓。在检索实践中,凡查询报载资料,专业人员大都会首先使用新闻搜索引擎或搜索引擎的新闻搜索功能。
目前国内最为着名和常用的新闻搜索引擎是百度和中国搜索。
百度新闻搜索引擎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新闻搜索平台,每天80000--100000条新闻,新闻来源包括500多个综合和地方新闻网站、专业和行业网站、政府部门和组织网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媒体网站”。百度新闻每5分钟对互联网上的新闻进行自动更新,并根据内容为每篇新闻提供一个地区属性,据此可以检索全国34个省市自治区的即时地方新闻。
由中国搜索发起的中国搜索联盟是一个以搜索引擎应用为核心的开放型联合体,联盟的协议成员已发展到1000余家,几乎包括了所有的国家与省级报刊网站,以及有一定访问量的地方与行业报刊网站。中国搜索的“第三代智能搜索引擎”每十分钟更新一次新闻内容,是“是目前全球数据更新频率最高的中文搜索引擎”之一。
由于二者的搜索技术不同,其语法功能、对搜索词的要求亦有些许差异,搜索结果的页面要素也各有特色,而信息来源和更新频率不同则必然导致同一词语检索,二者搜索结果的不同,或此多彼少,或此有彼无、或彼此重复。因此,二者需配合使用,以尽可能避免漏检和重复,保证搜索结果的尽可能全面。
1.有针对性地选择搜索引擎
用不同的搜索引擎进行查询得到的结果常常有很大的差异,这是因为它们的设计目的和发展走向存在着许多的不同,比如:是专用于usenet的搜索引擎,而则是针对邮递列表、irc等的搜索引擎。
2.逐步细化法
按照搜索引擎的分类一层一层地点击下去,这对一些关键字不太确定的资料查询十分有效。yahoo把网上的各种资料归类整理,分得很细,有休闲与运动、娱乐、健康与医药、艺术与人文等很多类别,而且有每一大类的链接进入后分成很多小类,一层一层地进入链接,分类也就越来越细,离你的目标也就越来越近。由于都是链接形式,所以使用起来又方便又简单,不用我多说了吧。
3.根据要求选择查询方法
如果需要快速找到一些相关性比较大的信息,可以使用目录式搜索引擎的查找功能,如使用。如果想得到某一方面比较系统的资源信息,可以使用目录一级一级地进行查找。如果要找的信息比较冷门,应该用比较大的全文搜索引擎查找,如或nbsp;
4.注意细节
在internet上进行查询时如果能注意一些细节问题,常常能增加搜索结果的准确性,如许多搜索引擎都区分字母的大小写,因此,如果您正在搜索人名或地名等关键词,应该正确使用它们的大小写字母形式。
5.利用搜索引擎的特性进行查找
不同的搜索引擎有一些专用的特性,应用它们可以使查询事半功倍,比如:若想知道某个新闻组上最近一段时间发表的文章,可以在dejanews的查找框中输入"~g组名",例如"~gcomp.lang.java.programmer"。
6.使用多元搜索引擎
多元搜索引擎是一种只需输入一次关键词就可以对多个搜索引擎进行查询的搜索网站,如就可以同时对200多个搜索引擎进行查询。
7.利用选项界定查询
目前越来越多的搜索引擎开始提供更多的查询选项,利用这些选项人们可以轻松地构造比较复杂的搜索模式,进行更为精确的查询,并且能更好地控制查询结果的显示。
8.尽可能将搜索范围限制在特定的领域里
比如:在yahoo中文网站中,你要查找的是与电脑相关的知识,那么你没有必要让搜索引擎在休闲与运动、健康与医药、艺术与人文等其他分类中查找。你可以进入“电脑与因特网”这一类,选中“检索此目录下的网站”。
9.使用更特定的词汇
比如,不用“服装”,而用“西服”;不用“flower”而用“rose”。但要尽可能删去一些同义词或近义词。
10.指定关键词出现的字段
在关键词前加t:,搜索引擎将仅在网站名称中查询,即只显示在网站名称中包含关键字的网站。
在关键词前加u:,搜索引擎将仅在网址(url)中查询。
11.限制查询范围
范围限制的能力越强,则越能准确地找到需要的信息。搜索引擎提供的范围限制类型大体有分类范围、地域范围、时间范围、网站类型范围以及其他特殊范围。一些搜索引擎,提供了许多特殊范围的限定,如域名后缀(com、gov、org等)、文件类型(文本、图形、声音等)。这些范围限制、实现的方法各不相同:有些是通过在关键词前加特殊的字符,有些是通过下拉式菜单。
12.尽量少用空格
在输入汉字作关键词的时候,不要在汉字后追加不必要的空格,因为空格将被认作特殊操作符,其作用与and一样。比如,你输入了这样的关键词“电脑”,那么它不会被当作一个完整词“电脑”去查询,由于中间有空格,会被认为是需要查出所有同时包含“电”“脑”两个字的文档,这个范围就要比“电脑”作关键词的查询结果大多了,更重要的是它偏离了本来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