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下面是可爱的小编给大伙儿分享的我是书包作文(优秀4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是书包作文 篇一
假如我有神乎其技的魔法,我会将自己变成令人赞叹不已的书包,为主人提供任何的服务。像是主人热了,我就会拿出十分凉爽的小电扇给主人吹;若是主人走路走到酸了我就会伸出帅气十足的翅膀载着主人去他想去的地方,所以我是他不可或缺的物品。
我这个书包功能可多的呢!像是有强盗要绑架主人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手铐,把他铐起来,再用力大无穷的翅膀带强盗去警察局,将他关起来;如果主人上课要迟到的时候,我就会用喷射气让主人跑得像赛车一样的快,这样才不会迟到,被以勤奋态度教导主人的老师训斥。
我的特点是很多的喔!我可以随意自如的变成任何形状的书包,像是超人气卡通的“哆啦A梦”里面的人物,好比说大雄、哆啦A梦、胖虎等等,我都可以随心所欲的变;如果我要变成现实世界的人物也可以,像主人、主人班上的同学、老师我都可以变出来呢!我拥有特异功能,全都是要让别人用闪闪发亮的眼光看着主人。
我是主人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如果没有我,主人可能上课会迟到;若是没有了我,主人有危险也不会有人去救他;如果没有了我,主人可能数学作业都不会写,所以我是主人无可取代的物品。
如果我真的变成了“书包”,我会认真仔细的为每一个人服务,不管变成任何东西都能发挥它一定的价值。
我是书包作文 篇二
我原本生活在离主人很远的里,那是一个明亮、宽敞的地方,有许多伙伴。
一天,我睁开朦胧的双眼,发现我正在一个纸盒里—有人把我买走了。我在期待与担心里,跋山涉水,终于来到了主人身边。
我是一只爱整洁,又有些爱美的公主书包。我有一个长方体模样的身体,我穿着一件玫红色,镶着绿边边的公主裙,裙子上印得精美的甜甜圈,冰激凌,可爱的小阿狸……我的构造很简单,共有两层,最大的一层里还有一个小夹层。主人放东西井井有条,我那颗悬着的心终于安稳了下来,当然也要感谢小夹层起的作用。第一层放了一些纸巾,红领巾等零碎的东西,最大一层也就是第二层,能放的东西可就多了:第一个夹层里放了常用的书本,本子,铅笔盒。第二个小夹层里放了一些当天写的作业和分类好的。当然,主人找东西时,我也不用受翻个底朝天的'痛苦了。主人也特别爱惜我,空闲时,主人总把我放在桌肚子里,从来不会把我扔在地上不管。要是我身上有灰尘,主人会细心地擦掉。要是下雨,主人还会将伞向后倾斜,避免我淋到雨。当然,我也给主人带来了一些好处,相比较小伙伴而言,我看起来更小巧,背起来也更轻便。另外我的两侧还有两个小口袋,还能给小主人装杯子和画笔呢!
我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书包,却了主人的成长。以前瘦瘦小小的我,现在也“胖”了不少,肚子里的东西也越来越多,我都渐渐感到吃力了。
我是书包作文 篇三
我是一只崭新的书包,从厂房里与我的同胞们一起乘坐火车来到了一座大城市里,被摆放在一间小商店的橱窗里。在这里每天都可以看见好多的人和来往的车辆,这对于从没见过世面的我来说真是有趣极了。
看着我的同伴一个一个被领走,我也迫不及待地想出去看看。终于有一天一个小男孩从商店把我带回了家,我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我的新主人小心地抚摸着我,用他的新书把我填得饱饱的。每天我都这样陪伴着小主人去上学,小主人也特别爱惜我,我感到快乐极了。可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逐渐感到有一些力不从心,我的外衣很脏了,骨架也断了一根,主人变的不喜欢我了。直到有一天,我被赶出了这个家,主人不要我了,我感到伤心极了,却又无可奈何,谁要我变得这样破旧了呢?我哭了,雨打水在我的脸上,这时我看见一个小姑娘撑着一把破旧的伞走了过来,把我拾了起来,带回了家,用布把我擦干净,小心地放好。
这时,我突然感觉到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温暖。
我是书包作文 篇四
从一年级到现在,我只有两个书包。一个是妈妈同学送的礼物,一个是刚开学时学校送的。虽然我很喜欢阿姨的“蓝猫”书包,但是因为学校规定书包要统一,所以我只能和其他人一样带着同样的“加菲猫”书包上学。
这个书包的底色是深蓝色,像是披着斗篷的超人。前面有两个袋子,底部是圆形和方形,蓝色背景是黄色,中间有一个圆形的加菲猫商标。商标是塑料的,外环是蓝色的,上面印着英文字母和小脚印。中间的加菲猫睁着大眼睛,中间的两只眼睛好像在盯着我,好像在说:“你要好好学习。”上口袋是平的,上面有一个蓝色的小封面,上面写着黄色的英文字母。盖子下面的包是红色的,上面印着蓝色的小脚印。
书包两侧还有两个小口袋,一个是放杯子的网兜,一个是放小杂物的布袋。书包后面有两条带子和一条皮带,可以减轻书包的重量。
打开书包的拉链,你会看到书包最重要的部分,就像一栋三层的别墅,底层有一本稍微放大的书,中间一层有一个笔记本,顶层有一个铅笔盒。“别墅”里的“住户”像一家人一样相亲相爱。
这个书包我带了两年,越来越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