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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申请书(最新7篇)5-13-38

拨款指政府或上级拨给款项,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拨付工程款的申请书,方便大家学习。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下面是人美心善的小编午夜为家人们分享的7篇工程款支付申请的相关范文。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 篇一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最新7篇)5-13-38

贷款服务协议书范文1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一事,达成一致意见,订立以下协议:

1、服务内容: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事项。

2、服务费用:

在乙方提供服务之前,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 ,大写 。乙方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服务内容,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并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尽保密义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只作为办理贷款时使用,不作他用。

4、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贷款所需材料并保证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因材料不实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2)乙方提供服务完毕后,此协议自动终止,此后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乙方无关。甲方应保证按时按数额还款,因甲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须如数支付乙方服务费。

5、违约责任:甲方若违反上述第4条(1)规定,除上述服务费不退还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其他约定事项: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书范文2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向其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处理甲方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2、乙方就受托范围内的申请贷款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二条 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 ;字号名称(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姓名(或名称) ;组织形式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及方式 。

第三条 申请贷款金额

甲方委托乙方本次申请贷款金额为 万元(大写: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贷款所需的所有证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若甲方不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申请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3.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相关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承

4.乙方应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及甲方的委托,积极为甲方办理贷款申请事宜。

5.贷款银行根据自身的标准及规则决定是否贷款给甲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超出贷款银行的标准及规则,实现甲方的借款诉求。

6.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贷款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告知其真实情况。

7.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由乙方全权负责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申请资料、情况说明书,并负责相关的协调工作。

第五条 委托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后,则:

①甲方向乙方预付 元(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办理贷款所产生的担保保函、综合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代办服务费、合同工本费、资料费、交通费等)。

②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 %,作为服务费。

2、甲方以 方式支付乙方上述委托费用。

3、贷款银行需要客户交纳的与贷款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4、若担保贷款未成功,乙方无条件退还甲方所缴纳费用。

第六条 委托费用的付款时间

1.在签订本协议后至银行通知同意贷款给甲方前,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 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则甲方在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凡是因甲方自身条件原因(如征信问题、负载比过高、担保物不足等)银行不同意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不相互赔偿任何费用。

2、若非银行不同意原因甲方终止贷款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 付 元(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已产生的相关费用补偿。

3、若甲方未向乙方支付综合服务费、服务费,则甲方按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及代表人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书范文3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向其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处理甲方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2、乙方就受托范围内的申请贷款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二条 申请贷款金额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贷款所需的所有证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若甲方不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申请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3.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相关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据此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4.乙方应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及甲方的委托,积极为甲方办理贷款申请事宜。

5.贷款银行根据自身的标准及规则决定是否贷款给甲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超出贷款银行的标准及规则,实现甲方的借款诉求。

6.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贷款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告知其真实情况。

7.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由乙方全权负责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申请资料、情况说明书,并负责相关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委托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后,则:

①甲方向乙方预付 元(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办理贷款所产生的综合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代办服务费、合同工本费、资料费、交通费等)。

②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 %,作为服务费。

2、甲方以 方式支付乙方上述委托费用。

3、贷款银行需要客户交纳的与贷款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4、若贷款不成功,由乙方退还甲方所交预付款。

第五条 委托费用的付款时间

1.在签订本协议后至银行通知同意贷款给甲方前,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 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则甲方在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当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综合服务费、服务费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凡是因甲方自身条件原因(如征信问题、负载比过高、担保物不足等)银行不同意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不相互赔偿任何费用。

2、若非银行不同意原因甲方终止贷款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 付 元(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已产生的相关费用补偿。

3、若甲方未向乙方支付综合服务费、服务费,则甲方按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确认。

第九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及代表人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文 篇二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费用的管理也随之越来越科学,越严密。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建设费用发生多少的最直接确认者,对工程费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其工作不认真或不负责以及立场不公正等将直接影响到工程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而工程的计量与支付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费用控制的两个重要方面。

一、 工程计量

计量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计量方式与方法,确认其工作量或工程量。计量是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的重要的基本的手段之一。

1、 工程计量的规定

(1) 计量范围: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

(2) 主要计量依据: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等。

(3) 计量原则: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本文由收集整理计量,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2、工程计量的方式

(1) 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供的计量所需要的资料,并进行确认或修改。监理工程师范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记录,并将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

(2)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准备何时对工程进行何种计量。

(3)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增加计量次数的申请,应要求其提前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计量的时间。

3、工程计量的程序

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计量单位时,一般由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也可以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为计量所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其中包括《中间计量表》、《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工程质量检验表》及质量评定意见、《分项工程转序申请批复单》以及《中间交工证书》等,当资料符合要求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可以和承包人到现场共同计量,这样可以加快计量的过程,节约时间,减少争议,但如果双方存在分歧应以监量工程师计算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二、 工程费用支付

支付是监理工程师根据已确认的工程量(即已计量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及支付方法对工程费用进行计算并付款给承包人。支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施工活动的最后一道环节。

1、 分类:

工程费用支付分为前期支付、中期支付和最终支付。

2、 支付程序:

支付根据工程项目规模一般实行二级管理程序:即驻地监理办公室一级管理和总监办公室二级管理,各级监理部门审核无误后,由总监办公室编制《中期付款证书》,作为业主付款给承包人的凭据。在业主收到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支付证书后,业主财务部门协助签发付款授权书,通过经办银行支付工程价款给承包人。

(1) 前期支付程序:为保证施工单位正常开工,工程开工前业主预先付给施工单位的费用,包括动员预付款与保险。

a.动员预付款: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协议、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之后,应按照合同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的支付证

明。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对动员预付款按合同规定的方法予以扣回。

b.保险: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审验承包人的各项保险证明。并按照合同规定,签发相当清单中所列保险金额的支付证明。

(2) 中期支付程序:工程建设中业主按工程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付给施工单位的费用。

a. 中期支付申本文由收集整理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要求支付的申请后,必须从以下方面进行确认:

承包人申请中已详细列明其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项;

申请中所涉及的表格形式经过监理工程师认可。

b. 中期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审定:

申请的内容和格式应满足合同要求;

各项资料、证明文件手续齐全;

所有款项计算与汇总无误。

c. 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审核并修订承包人的支付申请之后,应向业主签发《中期支付证书》首先由驻地办审核,然后报总监办签证生效。副本抄送承包人(一式6份)。

监理工程师有权通过任何一期《中期支付证书》,对已支付工程发现的问题或已颁发的支付证书的错误进行纠正。

(3) 最终支付程序

a. 最终支付申请

监理工程师应受理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支付申请。

b. 最终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最终支付申请的审定。

申请有格式和内容,应满足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相应系列结算清单,必须齐全、完整、相互关系清晰;

相应的系列证明资料,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确认所有的计量与支付均没有遗漏、重复且计算准确,汇总无误;

发现又能够确认的费用,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其提供所需的进一步资料与证明。

c. 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提前支付工程款申请书示范 篇三

提前支付工程款申请书示范题要我们都知道,在工程方面,大多数都是工程完工之后或者在工程进度中付钱给承包方。这样是为了避免出现质量等问题,毕竟工程款一般都比较大额,这是出于保险起见,也是可以理解的。在双方都协商好之后,这样都是可以的。但是也有某些承包方,因为项目比较大,前期的投入很大,导致资金比较紧张,这时候我们也是可以提前协商好可以预付一部分工程款。接下来,律师工程款申请书示范。我们都知道,在工程方面,大多数都是工程完工之后或者在工程进度中付钱给承包方。这样是为了避免出现质量等问题,毕竟工程款一般都比较大额,这是出于保险起见,也是可以理解的。在双方都协商好之后,这样都是可以的。但是也有某些承包方,因为项目比较大,前期的投入很大,导致资金比较紧张,这时候我们也是可以提前协商好可以预付一部分工程款。接下来,将与大家一起分享提前支付工程款申请书示范。▲提前支付工程款申请书示范致:XX有限公司我单位承包的XX工程合同项目,目前已全面进入施工

(一)365将与大家一起分享提前支付阶段,由于前期资金投入过大,目前资金十分紧张,依照合同专用条款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第24款工程预付款:本合同生效、承包人项目部建设完成,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进场、施工组织设计得到审批、各类备案完成、开工后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暂估价、暂列金额除外,承

(承包人自行完成部分,14个工作日内,)10%的预付款保函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合同价款(承包人自行完成部分,暂列金额除外)的10%作为预付款。现已具备工程预付款支付条件,特申请第1次预付款,金额总计为(大写)元人民币。请领导审核。施工单位:XXXXXX 项目经理签字(盖章):XXX XXXX年XX月XX日▲提前支付工程款申请书示范致:XX建筑有限公司我单位承包的XX合同项目,依照合同约定,已具备工

----次预付款,金额总计

XX

(二)(小写)元人民币,大写程预付款支付条件,现申请第元(小写)人民币,大写为请领导审核。附:1、付款计算书

XX元(大写)人民币。2、施工合同(复印件)▲提前支付工程款申请书示范致:XX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承建贵司

XX项目,并已和贵司签订《

XX合同》,(三)根据该合同XX条款规定“XXXXXXXXX”,特此向贵司提出支付预付款申请。请贵司尽快付款,谢谢本合同总价为:大写:XXXX 小写:XXXX(元)。本次应支付预付款总额为合同总价的大写:XXXXX。小写:XXX(元)提前预支付一定的工程款时可以达到的,只是在这之前,我们应当先与对方协商好。不然,突然给合作方一份提前支付工程款申请书,然后,让别人马上预支付工程款,这样使不好的,也会影响双方合作的情谊。我们都应该提前商量好,这样,也给对方一点时间来准备支付。以上就是提前支付工程款申请书示范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XX%.!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 篇四

房屋过户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住址:

被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需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购房合同号: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过户至名下,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

【相关阅读】

【房产过户流程】

1、签订合同交付定金;

2、去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3、银行指定律师与申请人谈话,审核贷款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等);

4、银行指定阿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一起送交银行进行审核;

6、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金额,所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70%);

7、银行发放贷款承诺书之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8、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局办理过户,递交相关资料,大多数情况下最迟应该在办理产权过户当日由买方向产权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银行要求贷款申请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暂时冻结;

9、过户后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贷款部分的钱款转交原业主;

10、新产权人(贷款申请人)房产证下发后将产权证留存于银行或者是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将盖有抵押登记章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给新产权人。

由于各个地区以及各个银行的规定会有所差异,所以建议还是详细咨询贷款银行。

【房产过户提交的资料】

一、送件评估(12个工作日)

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5、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6、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申请减免税(21个工作日)

经房管机关评定房屋价格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产证复印件二份;

3、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二份;

4、评估表复印件二份;

5、原买卖发票(或合同)复印件二份;

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 篇五

关键词:工程;计量支付;程序;问题

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计量支付是一个中心环节,也是对该项目进行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合同主要采用的计量方式为承包人与监理工程师共同计量。作为施工方的工程计量人员必须掌握计量支付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熟练掌握计算机及相关软件的操作,熟悉合同文本,技术规范以及项目的基本情况,才可能做好计量支付工作。

在工程进场前期,施工单位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建立计量支付台账。

在建立公路建设项目计量支付台账之前,先要认真审核工程图纸数量,建立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同时,将复核情况上报业主单位批准之后,才能根据业主单位批准的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建立公路建设项目计量支付台账。

其次,施工企业要对该项工作进行详细周密的考虑。

要正确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尤其要注重分项工程的划分,毕竟,计量支付工作是以分项工程为基本单位的。

再次,严格按照工程计量总原则执行。

下面为《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技术规范中有关工程量清单计量总原则的十点要求:

(1)本规范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即国际单位及国际单位制导出的辅助单位进行计算。

(2)本规范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同时阅读。工程量清单中的支付项目和本规范的章节编号是一致的。

(3)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规范规定或监理工程师书面指示进行。

(4)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所有这些办法,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或认可。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

(5)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有承包人签字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和保存。

(6)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保存。

(7)全部必需的摸班、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构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不得单独计量。

(8)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和支付。

(9)承包人应严格要求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水泥混凝土、高标号水泥砂浆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电子计量设备称重。因不符合计量规定引发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如本规范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细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被认为是其他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总之,在进场前期注意了以上三点后,对于一个公路工程项目的计量,我们就能够建立一个比较系统的管理体系。下面,我们就计量程序进探讨。根据工程建设合同相关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已经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细目进行计量。当工程需计量时,承包人必须提交有关计量的文件资料,按以下步骤进行:

(1)发出计量通知或提出计量申请。当工程达到规定计量的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或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计量申请。

(2)审查有关计量的文件资料。当承包人的已完工程需计量时,应准备好《开工申请批复单》、《检验申请批复单》及自检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表及中间交工证书等。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看是否具备计量的基本条件,若发现问题或资料不齐,会将有关资料退还给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

(3)填写中间计量表。承包人在拿到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中间交工证书后,即可做支付报表,进入工程费用支付阶段。

在费用支付阶段,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支付前的准备工作。工程费用支付的目标是组织和协调好业主和承包人之间的收支行为,使双方发生的每一笔工程费用都符合合同的规定,并做到公平合理。因此,在进入支付认证和付款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基础准备工作:a.工程质量合格和计量准确。对于单价合同,工程计量以质量合格为前提,计量是支付的基础,所以工程费用支付必须在质量监理和准确计量的基础上进行。b.明确技术规范和报价单对支付的规定。在技术规范中对每一章的每一节都有支付的规定,详细说明了各工程细目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对哪些内容不单独计量和支付,其价值摊入到哪一细目中,都具体作了规定。同时,还对每一工程细目中的支付项目进行了划分。

(2)支付的程序。根据FIDIC合同条件,工程费用支付的程序就是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付款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开出付款证书送交业主,业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承包人付款。

a.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根据FIDIC合同条件第60.1款规定:承包人在提出付款申请时应出具月报表,月报表应列明他在这个月应收取的金额。b.监理工程师审定和签发《中期支付证书》。依据FIDIC合同条件第60.2款;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付款申请月报表28d内,要认真审定承包人的月报表,若发现所列出的数量不正确或者任何一个工程细目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则调整承包人的月报表。c.业主付款。FIDIC合同通用条款中第60.10款规定,业主收到监理工程师提交的中期付款证书的28d内或最终支付证书的56d内应向承包人付款,否则将要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其费用按照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利率,从规定的付款截止日起至恢复日止,按复利计算利息。

在工程中期计量支付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中期计量支付是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的,计量和支付的工程数量必须控制在已批准的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台账数量范围内,任何超出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台账(合同)数量的部分,都必须有完备的变更设计申报与批准手续,在已建立的变更(新增)台账工程数量范围内予以计量和支付。

(2)任何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都不能予以计量和支付,直至其按照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修复并达到要求的质量条件,才予以计量支付,其修复费用不予以计量和支付,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

(3)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程序,逐月计量,逐级审核计量支付报表,计量支付报表和支付证书的审核签发,决不能省略或跳越任何一道程序。

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申请书 篇六

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申请书模版

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

芦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雅安市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由我公司承建,现已完成总工程量50%,本次计价183464.47元。

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304330.59x合同规定百分比(80%)-预付款50%(60000)=本月应付进度款(183464.47元)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现申请贵单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为谢!

特此申请!

附:

户名:四川荣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雅安分行

帐号:5100***14582

四川荣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申请书模版]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文 篇七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内部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业经总行第16次行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正式印发各行,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担保业务是适应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解决我行客户经济交往需要的一项授信活动,但是,必须看到,我行一旦出具保函,就可能承担代为付款或赔偿的经济责任,因此,它具有很大的风险性,稍有不慎即会招致经济损失或损坏我行信誉。要教育全行干部职工,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担保业务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以对国家资金安全和维护我行户好信誉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审慎地开办此项业务。

三、为了保证担保业务的健康发展,各行必须严格按照《办法》和《规程》的规定办事,不得随意变通,严禁违章操作。各行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熟悉操作程序。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规程》所规定的职责分工,恪尽职守,加强协作。遇有不明确的问题,应请示总行,统一解答。

四、各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对已出具的保函进行严肃认真的清理,凡是不符合本《办法》、《规程》要求的保函,应主动找委托和受益单位协商,取得理解和支持,换开新保函。

五、本行出具的保函一律按照统一格式。保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按照《办法》所附格式,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分发有关行使用。

以上各点,请即进行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件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加强建设银行担保业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银行国内人民币担保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业务,是指委托人与本行约定,当委托人对其债权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债务时,由本行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代为偿付债务或赔偿的业务。

第四条  凡在本行开立帐户的全民所有制建设单位,技术改造企业、施工企业、生产企业,在经济交往中需要我行充任第三方保证人时,可依照本办法向本行申请担保。

非本行客户,但自愿委托并能一次向本行存足保证金的,亦可向本行申请担保。

第五条  本行不受理下列担保事项:

一、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担保;

二、个人经济行为的担保;

三、各种从事贸易活动的商业性公司的担保;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担保;

五、属于未经批准并依法注册的经济组织的担保;

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的担保;

七、企业注册资本的担保;

八、为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

第六条  担保业务是本行对客户的一种授信活动,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及合法经济权益的基础上,坚持平等互利、安全可靠、讲究效益、恪守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强行要求本行提供担保。

第二章  担  保  种  类

第七条  本行办理下列担保业务:

一、付款担保,包括预收款退款担保、分期付款担保、引进国外设备信用证结算担保;

二、履约担保,包括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工程承包担保、工程维修担保;

三、债务担保,包括借款担保、租凭担保。

第八条  在第七条所列种类之外开办其他担保业务,必须经建设银行总行批准。

第三章  担保的申请

第九条  向本行申请担保的委托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确属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并经批减成立或依照法律经过注册登记的建设单位或企业;

二、申请担保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管理规定;

三、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令、政策、计划的合同、协议;

四、具有履行合同、协议的能力和良好的信用程度;

五、能够提供约定的保证金或反担保。

第十条  委托人向本行申请担保时,应当向当地受托银行提交《担保申请书》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四章  担保的受理和保证金

第十一条  受托银行接到委托人提送的《担保申请书》后,应即对委托人的资信、债务以及担保内容和经营风险进行认真评估审查,并按照规定程序核批。

第十二条  受托银行在审查同意委托人申请后,可与委托人草签《担保协议书》,订明担保内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责任、保证金交纳以及违约处理等经济权责。草签的《担保协议书》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经过建设银行有权机关批准后,才能正式确立委托受理关系。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按本行的规定和数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存款只能用于保函项下的支付,并一律按企业活期存款计息。有关保证金交存额度,时间等具体事宜,应在《担保协议书》中订明。

第五章  出具保函

第十四条  《担保协议书》经批准生效并具备下列条件后,受托银行方可签具保函:

一、必须具备建设银行有权机关批准的《担保协议书》;

二、委托人已按《担保协议书》的约定交足保证金;无法交足保证金的,委托人必须提供经受托银行审查认可的《不可撤销的反担保函》或由委托人提供财产抵押。《财产抵押协议书》应办理公证;

三、委托人已按照本办法规定交纳保费。

第十五条  受托银行按照建设银行总行规定的保函格式填写并加盖受托银行公章后,保函方具有法律效力。保函所列担保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或担保期已满,保函即自行失效。

第十六条  本行出具的保函分为有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和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采用何种保函由委托人与其债权人议定,并由委托人与受托银行在协议中订明。保函不得转让,不得贴现,不得用于抵押。

第六章  保函的执行

第十七条  保函一经签发,不得修改变更。如委托人与受益人因经济合同变更等原因,必须改变保函内容时,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经受托银行审查同意后,注销原保函,换开新保函。

第十八条  当出现保函项下合同的标的、数量、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修改而未经受托银行同意;或因担保事项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取消;或因不可抗力致使保函项下合同无法履行等法定因素时,受托银行有权依法终止《担保协议书》和保函的效力。

第十九条  保函有效期内,委托人和受益人要求终止保函时,应由双方共同通知受托银行。受托银行只能在接到委托人和受益人共同发出的终止保函的通知后才能终止保函。

第二十条  保函生效后,受托银行有权对委托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当发现委托人违反《担保协议书》规定或有欺诈等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受托银行权益时,应通知委托人采取纠正或补救措施。必要时,受托银行应通知反担保单位。

第二十一条  在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按照保函所列索偿条件,要求受托银行履行担保义务时,受托银行无需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从委托人的保证金帐户支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时,可按约定从委托人的其他存款帐户中代付款项。

委托人必须无条件承认受托银行按照《担保协议书》和保函规定的条件代为偿付的债务。

第二十二条  委托人保证金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受益人债务时,不足部分由受托银行垫付。并通知委托人在一个月内归还垫付资金。受托银行垫付的资金按国家规定的“其他贷款”利率计收利息。逾期不能归还时,按逾期贷款加收利息。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归还垫付资金时,受托银行应向反担保单位索偿债务。实行财产抵押的,受托银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七章  收  费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和受托银行签具的《担保协议书》生效后,应按下列标准向委托人收取费用:

一、担保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保函,按照保函额度的3‰收取费用;

二、担保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保函,根据风险程度,每年按照保函额度的2-4‰范围内计收费用,具体收费额度在《担保协议书》中订明。

三、每笔保函收费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计收。

第二十五条  已签订《担保协议书》,但因委托人原因而未发生出具保函活动的,受托银行收取承诺费100元。

第二十六条  换开保函的,除按调整后的保证额度调整收费外,受托银行应向委托人加收手续费100元。

第二十七条  短期保函在出具保函时一次交费;长期保函每年年初交纳;保费按年收取,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收费;承诺费在撤销《担保协议书》时一次收费;换开保函时一次交费。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受托银行应为委托人保守有关业务机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1992年1月1日起实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开办信用保证业务的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建设银行总行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可以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银行总行备案。

附件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内部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币担保业务的管理,减少担保业务的风险,维护建设银行的正当权益和良好信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担保是具有较好风险的授信业务,各级行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和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办理担保业务。

第三条  各级行办理担保业务,必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制定科学规范的操作程序,实行严密的审批和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凡因违反担保业务操作程序和擅自越权担保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建设银行信誉的,必须追究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四条  担保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及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坚持平等互利、安全可靠、讲究效益、恪守信用的原则。任何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强行要求本行担供担保。

第五条  担保业务应由县级支行以上机构(含县级支行)办理,县级支行以下的办事处、分理处和储蓄所一律不得办理任何形式的担保业务。如客户向县级支行以下办事处、分理处和储蓄所申请办理担保时,应介绍其到县级支行以上机构办理。

各级行的内部职能机构一律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出具保函。

第二章  担保的种类

第六条  根据建设银行目前的职能和业务状况,担保业务共分三类八种。办理超过规定种类的担保业务应报总行批准。

第七条  付款类担保包括预收款退款担保、分期付款担保、引进国外设备信用证结算担保。

1.预收款退款担保。担保银行接受施工企业的委托,向建设单位保证,如施工企业预收备料款或工程款后,没有将预收款用于工程建设或储备等合同规定的用途,担保银行将按照建设单位的退款要求将预收款项退还给建设单位。预收款退款担保金额应与预收款等值。

2.分期付款担保。担保银行接受购货方或付款方的委托,向供货方或收款方保证,当购货方或付款方不按期支付货款时,担保银行将按照供货方或收款方的付款要求分期代付货款。分期付款担保金额应与分期付款总额等值。

3.引进国外设备信用证结算担保。担保银行接受进口设备方的委托,向对外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保证,当开证银行向外商支付货款后,进口设备方不能及时向开证银行划付相应的人民币货款时,担保银行将按开证银行的付款要求代付进口设备款。此项担保的金额应与信用证外汇金额等值(按结算日外汇牌价)。

第八条  履约类担保包括工程投标担保、工程承包担保、工程维修担保。

1.工程招标投标担保。担保银行接受工程投标方的委托,向工程招标方保证,如投标方中标后擅自修改报价、撤销投标书或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担保银行将按照招标方的索赔要求,在约定的金额内代付违约金。工程投标担保金额一般为报价的1-5%。

2.工程承包担保。担保银行接受工程承包方的委托,向工程发包方保证,如承包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担保银行将按照发包方的索赔要求,在约定的金额内代付违约金。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为工程承包合同价值的5-10%。

3.工程维修担保。担保银行接受施工企业的委托,向建设单位保证,如承包方在工程竣工后不按合同规定承担工程维修义务,担保银行将按照建设单位的索赔要求,在约定的金额内代付违约金。工程维修担保金额一般为工程价款的5-10%。

第九条  债务类担保包括借款担保和租赁担保。

1.借款担保。担保银行接受借款方的委托,向贷款单位保证,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担保银行将按照贷款单位的要求代付借款本息,借款担保金额应与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值。

2.租赁担保。担保银行接受承租方的委托,向出租方保证,如承租人不能按期支付租金,担保银行将按照出租方的要求代付租金。租赁担保金额应与分期支付租金的总和等值。

第三章  担保业务的计划管理

第十条  按照计划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受托行只能在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划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有关担保额度的计划编报、下达和统计分析程序,由总行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一条  各级行办理担保的总额应与其承受能力一致。在目前尚未逐级核定资本金的情况下,其担保总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分级核定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分行担保的总额度由总行根据需要和可能以及各行资金状况逐年核定;各地市中心支行担保的总额度可由各小、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分行自行确定。

债务类担保总额度由总行实行直接控制,在对各分行核定担保业务计划时单独列明。

第四章  担保的申请和审查

第十二条  向建设银行申请担保,必须提交《担保申请书》。《担保申请书》(格式附后)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申请人名称、企业性质、营业执照号码以及批准文号:

二、申请担保的事项和担保种类、金额;

三、申请人愿意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的表示:

四、申请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签章、签字。

第十三条  申请人向建设银行提交《担保申请书》后,建设银行按申请担保种类和行内业务分工,由投资、信贷、建经、财会等业务部门分别受理。

第十四条  各级行业务部门受理担保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办理。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优先受理在本行开户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承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国营施工企业的担保申请。

第十五条  各级行业务部门不得受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第五条所列的各种担保。原则上也不得受理停缓建项目、计划下建设项目、严重亏损的施工企业、工商企业的担保。也不得接受境外金副机构、企业、商社的人民币担保申请。各级银行不得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第十六条  各业务部门接受《担保申请书》后,应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文件资料。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筹建机构的批准文件、《投资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投资计划或招标文件、设备材料采购计划、财务计划、财务决算或资产负债表以及有关经济合同、协议等。

第十七条  受理担保的有关业务部门必须对申请人资信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在过去的经济交往中是否重合同、守信用;与经济组织之间是否长期相互拖欠工程款、材料设备款;是否长期拖欠银行投资贷款或大量占用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经同级资信评定委员会评定的信用等级如何;企业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状况如何等。

第十八条  各业务部门在审查《担保申请书》时,还应根据各类担保的特点和性质,着重审查如下内容:

1.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应着重审查投标方的施工能力、技术装备和财务状况、管理水平、资信等级,并认真审查工程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审查标底是否真实合法,投标方有无有意压价、欺骗招标方等行为。

2.工程承包担保应着重审查承包方的施工能力,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资信等级以及履行合同情况,并认真审查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审查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是否相等。有无胁迫、欺诈等行为,审查承包方是否能够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承包任务。

3.工程维修担保应着重审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检查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和优良,是否存在稳患和缺陷。审查施工企业是否采取工程维修的措施。

4.预收款退款担保应着重审查生产企业或施工企业预收款的用途、审查预收款项是否能够真正用于材料设备储备、设备制造或工程建设,有无挪用或长期占用拖欠不还的可能。

5.分期付款担保应着重审查付款方的付款能力、信用状况和负债状况,有无连环债或三角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