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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誓70字誓词正式公布【精选14篇】3-14-38

如下是细致的小编Waner帮大伙儿整理的宪法宣誓70字誓词正式公布【精选14篇】。

宪法宣誓誓词心得体会 篇一

在生命的旅途中,每个人都会面临着无数的选择和抉择,这些选择和抉择决定着我们的未来和人生轨迹。作为一个公民,当我们入党、加入队伍或者担任公职时,我们都需要进行庄重的宣誓,以表达我们的决心和承诺。宣誓誓词正如同黑板上的庄严誓言,它时刻提醒着我们身为公民的责任与使命。

第二段:宣誓誓词的意义

宣誓誓词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一种表达自我承诺和信仰的方式。宣誓誓词时,我们向国家和人民发誓,表达自己愿意牢记为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并全心全意为国家、为人民、为人类的进步奋斗。同时,宣誓誓词的庄严也提醒着我们:在今后的事业道路上,我们必须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来诠释我们的誓言。

第三段:宣誓誓词的启示

面对宣誓誓词,我们应该怎样去理解和对待它呢?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自己承担的责任,时刻提醒自己:我们身为公民,必须恪守公共利益,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发展献言献策。其次,宣誓誓词也提醒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开始和结束,唯有对于公益事业的贡献才是永恒。再次,宣誓誓词也教给了我们:在追求个人志向的同时,我们也要为社会、为人民、为国家、为世界尽了我们所能。

第四段:宣誓誓词的神圣意义

宣誓誓词的神圣意义在于它是一种信仰和追求。我们宣誓的所有事情都应该追求绝对的真理,维护人民利益,为时代发展留下自己的足迹。同时,宣誓誓词的神圣也在于它使我们感受到国家、社会和人民的期待和要求,以及我们在这个时代的责任和担当。我们应该时刻铭记宣誓誓词并将其付诸实践。

第五段:总结

回顾这篇文章,我们可以发现,宣誓誓词是公民责任的庄严承诺,它代表了我们对国家和社会的爱和责任,更代表了我们对自己的信仰和追求。在今后的人生中,我们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乐于付出,努力为国家和人民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断前行!

宪法宣誓誓词心得体会 篇二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很荣幸能够在校园内参与宪法宣誓。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责任。在我完成宣誓的时刻,我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是一个中国公民,同时也明白了宪法对我们的国家、社会以及每个公民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它规定了国家基本制度、各级政府职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相信有不少人从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但是真正能够落实并知晓宪法的人却寥寥无几。在宣誓过程中,我们不仅仅是口头表达对宪法的认知和尊重,更重要的是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宪法,做到遵纪守法。

其次,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十分重要。在宣誓的时候,我们庄严地许诺要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基本要素。这些都是我们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宪法也赋予了我们许多权利,比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等。这些权利可以保障我们的基本利益,让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受到公正的对待。更重要的是,它们让我们有了更多的自主权,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进步和民主发展。

最后,宪法宣誓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表达自己对宪法的敬意和尊重,更是一种宣誓,一种承诺。我们承诺要以宪法为准绳行事,守住道德底线、法治底线,发扬公民精神,不断促进社会进步和人民福祉。这个承诺不仅仅是一种仪式,而是一个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我们不断地发扬爱国精神、法治精神、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才能真正体现出宣誓的价值和意义。

总之,在宣誓的过程中,我深刻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中国公民,同时也明白了宪法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我相信,只有不断地学习宪法,不断地践行宣誓的承诺,才能让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宪法对我们每个人的影响和价值意义。

宪法宣誓誓词心得体会 篇三

第一段:引言(150字)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运行。为了加强公民的宪法意识,我国自2016年起实施了宪法宣誓制度,要求公职人员在就职或晋升前进行宪法宣誓。最近,我参与了一次宪法宣誓仪式,这使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了宪法的重要性以及作为公民的责任感。

第二段:宪法宣誓的意义(250字)

参与宪法宣誓仪式是展示公民职责以及爱国情怀的一种方式。通过庄严而严肃的宣誓,我们向国家和人民表明了我们坚定的决心和忠诚的承诺。宪法宣誓也是一种教育行为,通过让公职人员宣誓,可以提高他们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使他们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而且宪法宣誓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的可能。

第三段:宣誓仪式的感受(300字)

在宣誓仪式上,我看到了参加仪式的同胞们崇高的情感和高尚的精神面貌。同时,我也深感宣誓是一种庄重而神圣的仪式,需要真诚和认真对待。在宣誓的过程中,我不仅在口头上念出了誓词,更是把它内化为我一生的信条。我深知宣誓是对我内心更高层次的责任感的激发和约束,我将始终与宪法同行,为宪法所规定的道路不辱使命。

第四段:宪法的价值和意义(300字)

宪法是一部约束政府和公民的基本法律,具有不可撼动的地位和价值。宪法确立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障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正,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基石。宪法也体现了国家的权威和威信,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依据。在宪法的引领下,国家可以有效地实施法治,保护公民的各项权益,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

第五段:对宪法宣誓的体会和展望(200字)

通过宪法宣誓,我更加意识到作为一个公民和公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我将以宪法为依据,遵守法律,尊重权威,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为,为国家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同时,我也希望每个公民都能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和理解,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履行好自己的法律义务,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稳定、公正文明的社会。

总结(100字)

宣誓是对宪法权威和价值的肯定,是展示公民责任和爱国情怀的一种方式。通过参与宪法宣誓仪式,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宪法的重要性,并将它内化为我们一生的信条。宪法保障了公民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依据。我们应该时刻牢记宪法,遵守法律,履行责任,共同建设一个法治、文明、和谐的社会。

宪法宣誓誓词心得体会 篇四

宣誓词是一种庄重而正式的场合,常常在国家重大仪式、文化活动和政治会议等场合被使用。宣誓词通过特定的语言表达出对国家、对理想和对信仰的坚定承诺。它不仅仅是一种仪式行为,更是一种个人和集体的凝聚力的体现。在参与并宣读宣誓词的过程中,我领悟到了其中蕴含的深刻意义和内在力量。

第二段:宣誓词的自我教育作用

每一次宣读宣誓词,都是一次对自己的肯定和自我教育的过程。在宣读的过程中,不仅仅是通过语言的表达,更是对内心真实情感的流露。宣誓词所表达的理念和信仰,以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承诺,都时刻提醒着我应当保持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不忘初衷,始终有责任心和使命感。每一次宣读的过程,都是一次对自我的检视和激励,时刻提醒我不断努力,追求更高水平的自我。

第三段:宣誓词的团结力量

宣誓词通常在集体中进行,每个人共同宣读,彰显了团结的力量。团结是一种伟大的力量,可以打破所有的障碍和分歧。在宣读宣誓词的过程中,我们不分背景、性别、年龄和地位,共同面对和承担责任。这种团结力量使得集体中每个人都感受到彼此的关注、支持和安慰。宣读宣誓词的团体更像是一个紧密团结的家庭,共同向着共同的目标努力。

第四段:宣誓词的激励作用

宣誓词的内容通常包括对国家和人民的期许和诺言,对理想的坚守和追求。这些内容常常是鼓舞人心和激励人心的。在宣读宣誓词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是在表达承诺,更是在给自己树立榜样和规范。宣誓词通过正能量的语言和情感,激励我勇往直前,不断拓展自己的思维和能力,追求更高的目标和价值。

第五段:宣誓词的珍贵意义

宣誓词不仅仅是一个形式,更是一种对历史的回顾和对未来的展望。它是对曾经的誓言的延续,也是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期待。每一次宣读宣誓词,都是尊重过去和铸造未来的展现。它让我更加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担当,通过宣誓词的坚守和实践,更好地为社会和国家做贡献。

总结:

宣誓词是一种庄重而正式的仪式,通过宣读宣誓词,我不仅仅是在对自己做出承诺和教育,更是在强化团结力量,激励自己和他人,传承历史和铸造未来。宣誓词的重要性和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它是一种力量的来源,一种坚定信念的表达。宣誓词的心得体会使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更加坚定了前进的步伐。通过宣读宣誓词,我不断进步,不断追求更高的境界和目标。

宪法宣誓仪式 篇五

华盛顿首开庆典先例,自当永载史册。安德罗·杰克逊在白宫举行庆典招待会时连出意外,直至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威廉·亨利·哈里逊在自己大喜的日子里不幸受寒病倒,一个月后溘然长逝。吉米·卡特开创新风,亲率大典的游行队伍,浩浩荡荡,徒步走至白宫。

林肯、罗斯福和青尼迪则得益于各自的雄辩口才。他们的就职演说为人们长时间地传诵。

除去这些,也还有些有关就职庆典的轶事趣闻值得一提。

最长的和最短的就职演说

上面提到的那位哈里逊总统的就职演说最长,洋洋8.5万字,用时近2小时,然而效果却最糟糕。那一天,寒风凛冽,哈里逊因在露天呆的时间太长而受寒,后来感冒转为肺炎,在总统宝座上还没坐热就去世了。

最短的要数华盛顿的第2次就职演说,仅寥寥135字。罗斯福1945年的第4次就职演说也只用了6分钟。

传统的室外宣誓仪式

第1次在室外举行宣誓仪式是1817年。那次,参众两院为争室内仪式的座位争执不下,詹姆斯·门罗只能在老议会大厦外面宣誓就任总统。以后,除非因气候因素的影响,就职宣誓仪式均在室外举行。

就职日期

乔治·布什是在1月20日这一天宣誓就职的第9位总统。这是自罗斯福第2任期延续下来的做法。以前,宣誓就职日期为3月4日。1933年通过的宪法第20条修正案决定改为1月20日,以缩短即将离任的“跛鸭”总统的任期。

庆典游行

从国会大厦经由宾夕法尼亚大街至白宫的游行传统是逐渐形成的。华盛顿第1次宣誓就职后,由他曾经指挥的部队护卫、参议员和众议员陪同从联邦大厦走到总统府。

1801年,托马斯·杰斐逊从住处走到临时国会大厦参加就职仪式,有军队也有百姓陪同。4年后,他骑马经宾夕法尼亚大街到国会大厦,为后来者确定了游行路线。

但第1次真正意义上的游行是1829年。那次,人群跟随杰克逊一直走到白宫。到1849年,泰勒就任总统,游行人数多达3.2万人,1个小时才过完。林肯的第1次庆典游行开始有彩车加入。其中一辆彩车上装载了34位美貌少女,分别代表当时的34个州。行至总统府,总统一一与她们贴面相谢。

庆典舞会

1789年5月7日,华盛顿就任总统1周后在纽约举行庆典舞会。总统本人、副总统亚当斯和议员出席了舞会。总统夫人因故未能参加。但史学家认为此次舞会是非正式的。第1次真正意义上的庆典舞会应是1809年。舞星是詹姆斯·麦迪生总统夫妇。那次舞会共售票400张,每张票价4美元。

1837年,马丁·茨布伦举行了两次庆典舞会,但他只出席了票价昂贵的那一场。威廉·亨利·哈里逊将舞会增至4场,并且置感冒于度外,出席了全部4场舞会。

1857年,詹姆斯·布夏南恢复一次舞会。但为了能容纳6000人,他不得不花费了1.5万美元,在法律广场特建舞厅。

最冷的一次舞会是1873年。当时室外气候摄氏零下15度。舞者只能身着厚装,香槟酒也被冻成了冰块。

宪法宣誓仪式 篇六

宪法宣誓制度,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重要体现,对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有着重要的意义。

宪法是党和全国人民集体意志的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依法治国必须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必须依宪执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宪法宣誓正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最好体现,正如材料所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向宪法宣誓不仅是一个庄严的仪式,也是彰显宪法权威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更有利于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

综上,宪法宣誓对维护宪法的根本地位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照宪法,在宪法的基础上执行国家法律。宪法宣誓制度体现了被任命者对法律的敬畏、尊重和认同,强化对自身的约束,增加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建立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就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牢牢把握依宪治国这个根本。依法治国的推进才能更加深入更加全面。

宪法宣誓仪式 篇七

关键词:政治宣示 政治文明 民主政治

中共十六大报告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政治文明的当务之急是“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此,必须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通过制度设计、创新来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权利。这些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必然要求。

制度建设不仅要扬其所长,更要补其所短、补其所缺。笔者认为,尽快建立政治宣誓制度,将有益于政治文明的建设,并能刷新政治人物及中国政府的公众形象。

一、中外宣誓制度的历史回顾

宣誓仪式或制度在世界文明古国早已存在。我国《尚书》记载了先秦时期战前举行誓师的活动,如《泰誓》、《牧誓》、《甘誓》、《秦誓》等。中国历代帝皇登基时也要举行宣誓仪式,祭拜天地、诏告天下。在流传至今的古代法典中,几乎都有宣誓的规定。如《摩奴法典》第八卷第109条规定:“在没有证人的案件中,法官不能彻底了解真理在诉讼两造中哪一造时,可利用宣誓取得认识。”在文明古国中,对宣誓最为重视的要数罗马帝国,法律还将宣誓分为任意宣誓、强制宣誓和请求宣誓。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誓言’在罗马人中有很大的力量,所以没有比‘立誓’更能使他们遵守法律了。他们为着遵守誓言常是不畏一切困难的。”

但是,古代社会的宣誓要么带有宗教或神秘色彩,要么局限于法律诉讼过程中。近代随着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广泛传播,宪政、****观念的逐步得到确立,在西方民主国家逐步形成了政治领袖向公众宣誓效忠宪法和忠于国家的制度,使宣誓制度成为现代民主制度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忠于宪法的宣誓制度自然与宪法相伴而生。1215年英国诞生的最早的成文宪法《大宪章》,通常被称为现代宪法的雏形。英王约翰以宣誓的方式表示遵守《大宪章》的规定,这可视为宣誓忠于宪法这一制度的渊源。近代宪法则直接因袭了这一制度。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

总统在就职前应作如下宣誓或郑重声明:我谨庄严宣誓,我一定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的职务,竭尽全力,恪守和扞卫合众国宪法。

第6条规定:

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议会议员以及合众国和各州一切行政和司法官员均应宣誓或郑重声明拥护本宪法;但不得以宗教信仰作为担任合众国任何官职或公职的必要资格。

其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对宣誓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使政治宣誓成为一种国际惯例。

近代中国致力于建立政治宣誓制度当首推孙中山。1912年1月1日孙中山的南京原两江总督衙门就任临时大总统时,在总统府内举行庄严简朴的就职典礼,徐绍桢担任司仪。典礼开始时,鸣礼炮21响。17省代表公推山西代表景耀月致颂词。孙中山庄严地宣读了总统誓词,启开民国政治宣誓之先河,誓词

倾覆满洲****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此国民之公意,文实遵之,以忠于国,为众服务。至****政府既倒,国内无变乱,民国卓立于世界,为列邦公认,斯时文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谨以此誓于国民。中华民国元年元旦。[1]

孙中山旋即发表了《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相当于施政纲领,主要内容是强调“五个统一”,即民族、领土、军政、内治和财政之统一)和《告全国同胞书》,宣告中华民国成立。1月3日,各省代表联合会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8日黎在武昌宣誓就职。

数千年来,王侯将相,或篡权夺位,或跪拜在皇帝脚下,哪有对国民宣誓!他们总是自以为“天子”,对天父发誓。孙中山第一次把人民置于主人、自己置于公仆的地位,向国民宣誓。此举不仅开民国政府官员就职必须宣誓之先河,也极大鼓舞了数千年来处子民地位的中国人站起来行使自己的公民权。

在孙中山时代,政治宣誓虽未能成为制度,但孙中山的示范作用已使得政治宣誓为国人所接受甚至推崇。1930年5月27日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宣誓条例》,从而使民国时期的宣誓制度走上了程序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宣誓条例》计11条,分别对文官、军官、自治职员(在训政时期县下的官员称为自治职员)、教职员参加宣誓的级别、誓词、仪式等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凡文官自委任职以上、军官自尉官以上、自治职员自乡长或镇长以上、教职员自小学教员以上,须宣誓后始得任职,如因特殊情形先行任事者,须于2个月内补行宣誓。1946年12月25日“制宪国大”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第48条对总统宣誓的誓词作了明确的规定。誓词

余谨以至诚,向全国人民宣誓,余必遵守宪法,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利,保卫国家,无负国民付托。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谨誓。

二、建立宣誓制度已成当务之急

因受前苏联宪法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4部宪法均无有关宣誓的规定,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宣誓、诉讼过程中的律师或证人宣誓等已逐步为国人所接受。

例如,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的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均对宣誓作了明确的规定。《香港基本法》第10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基本法》第101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委员、立法会议员、法官和检察官,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尽忠职守,廉洁奉公,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并依法宣誓。”

1997年和1999年,广为国人所关注的港澳特首的宣誓就职典礼,曾给国人以强烈的冲击,其在国人心理上的示范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1998年3月19日,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闭会后,朱****总理在答记者问时所讲的“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 和“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一往无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誓言,给全国人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今年3月18日,******总理在履新记者招待会上讲:“我深知人民的期待,我绝不辜负人民的期望。一定要以人民给我的信心、勇气和力量,忠实地履行宪法赋予我的职责,殚精竭虑,鞠躬尽瘁,不负重望。” 从言语上看更带有宣誓就职的意味。

其间,地方行政首长当选后,通常以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的致辞、记者见面会、或接受媒体的采访的方式来发表“施政演说”,其内容是感谢属地人民的信任,不辜负人大代表的重托,接受选民的监督,恪尽职守,埋头苦干,鞠躬尽瘁,以及本届政府任期内的目标或工作重点等。此种形式与内容其实已带有宣誓就职的意味。

在有些行业,宣誓或成为制度,或正在尝试。如一些地方法院已启用了律师或证人宣誓制度,或法官与检察官宣誓就职。如,2003年1月2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新法官检察官,履新者首次举行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严肃执法,秉公办案,惩治犯罪,维护稳定;清正廉明,恪尽职守,接受法律和人民的监督,为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一切。

2002年8月6日,国家人事部组织来自中央国家机关43个部门的500多名新录用公务员举行宣誓仪式,向祖国和人民庄严宣誓: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忠于政府,忠于人民;依法行政,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爱岗敬业,清正廉洁,诚实守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

青岛市在2001年教师节建立“教师宣誓制度”;次年9月29日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国家公务员面对国旗宣誓的制度。

凡此表明,宣誓活动亟待规范,并上升为制度。

三、建立宣誓制度的构想

在我国建立政治宣誓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将政治宣誓列入立法议程,使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已成当务之急。建立政治宣誓制度应将其视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容之一。

按照国际惯例,政治宣誓制度应以宪法的权威将其确认,或制定专门的宣誓规制,明确规定宣誓的主体、宣誓的程序、主持宣誓的机构、誓词等。

在国家一级,宣誓的人可以包括国家正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正副委员长、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正副主席,一府两院的正副首长。国家主席、副主席及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正副主席可向全国人民宣誓,一府两院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正副委员长可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宣誓。

中央部委首长和地方一府两院的首长的宣誓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加以规定,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统一的《宣誓法》。

誓词可根据宣誓的主体而定,但“恪守宪法,尽忠职守”,应是所有宣誓者宣誓的内容。国家主席、副主席的誓词应当特别强调代表、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容;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的誓词应当特别强调代表人民的内容;中央部委首长和地方领导人的誓词除了恪守宪法的内容外,可增加结合本职岗位的内容。

诚然,宣誓是一种形式或符号,就像法官穿法袍、敲法槌一样,但政治宣誓又不仅仅是一种符号,其意义至少有三点:

首先,宣誓制度有助于确立宪法至上的权威。领导人通过宣誓,做守宪、护宪的表率,同时也能唤起公民对宪法的崇敬和公民的主人翁意识,使宪政民主逐步落到实处。

其次,宣誓制度有利于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使“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进一步落到实处。在行政首长的任期内,宣誓者和选民都将对任职者的誓言与施政目标给予极大的关注,并在任期届满时要求宣誓者兑现承诺。

再次,宣誓制度可以对宣誓者产生积极的心理暗示。宣誓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借助他人暗示、自我暗示和社会监督,把外在的法律规范、职业要求内化为个体的需要,变“你必须怎么做”为“我一定怎么做”。正如参加人事部组织的宣誓仪式的一位宣誓人所言:“举手宣誓让我明白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使命。从现在开始,我就不再是一位学生,而是人民公仆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人民服务。”

注释:

[1] 《临时大总统誓词》,《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2年,。

《宣示条例》,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下册,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12-13页。其文官誓词“余敬宣示:余恪遵总理遗嘱,服从党义,奉行法令,忠心及努力于本职,余决不妄费一钱、妄用一人,并决不营私舞弊及授受贿赂。如违背誓言,愿受最严厉之处罚。此誓”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仪式,任命新法官检察官》,《文汇报》2003年1月23日。

宪法宣誓仪式 篇八

2月18日凌晨,在古巴接受癌症手术已两个月之久的查韦斯,乘坐救护飞机而非总统专机从古巴都哈瓦那回到委内瑞拉首府加拉加斯。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低调回国没有任何欢迎仪式和现场照片。由此,外界对于查韦斯病情严重的传言间接地得到证实。

据知情者透漏,古巴医生已排除了新的治疗手段,因为这些手段要么无法使查韦斯的健康状况得到任何明显改善,要么已根本行不通。目前,查韦斯无法以自然方式顺畅呼吸,因此必须借助呼吸导管。2月15日,委内瑞拉新闻和通信部长埃内斯托?比列加斯证实,查韦斯暂时“难以讲话”。

去年10月7日,58岁的查韦斯在激烈竞争中以高票赢得连任,但由于健康原因无法在预先规定的2012年1月10日举行就职仪式。之前,查韦斯已请求国会根据宪法第231条规定的“突发原因”的情况将宣誓就职仪式推迟。目前,委内瑞拉反对党主要领导人恩里克?卡普里莱斯说:“我不知道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在等什么?毫无疑问,委内瑞拉现在已经出现一场宪法争议。”而执政党则认定,推迟就职仪式符合宪法。

“宪法争议”已在两党之间展开。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基于委内瑞拉宪法和专家们的意见,认为会出现以下几种可能性:

如果国民议会认定查韦斯暂时缺席,可由另一人接任最多90天,议会可授权延长90天,即总计最多180天。宪法规定此人选是副总统,但查韦斯没有就职,法律意义上并没有真正的副总统。

如果查韦斯1月10日无法就职,宪法规定总统可在国民议会或者最高法院宣誓就职。宪法未规定就职必须在1月10日,或者必须在委内瑞拉。

如果国会宣布查韦斯永久无法履职,或者查韦斯在1月10日前病故。副总统马杜罗将完成剩下的几天任期,然后国民议会主席卡韦略接任,30天内举行新总统选举。

由于查韦斯病情仍不明朗,委内瑞拉已出现“权力真空”,围绕该由谁接替总统一职,国内已是“暗潮涌动”。此前,外界一直认为,执政党——“统一社会主义党”的副总统马杜罗应该是“铁定”的继任者。但从一名巴士司机,逐渐成长为工会领导人、议员、议会主席、外交部长、副总统的他,从政治智慧上不具备查韦斯的能力与强硬手腕,难以应对国内外复杂的局面,因此未能赢得舆论的支持。现在,执政党已将赞同的目光投向议长卡贝约,据《华尔街日报》的文章称,卡贝洛曾与查韦斯一起在陆军服役,在委内瑞拉军中有着强大的支持基础。

此外,总统一职的竞争还来自委内瑞拉执政党的反对派,他们是政治精英恩里克?卡普里莱斯和卡韦略。在2012年10月份举行的委内瑞拉总统选举中,卡普里莱斯被反对党联盟推上前台挑战查韦斯。尽管未能赢得大选,但41岁的卡普里莱斯以其草根做派和朝气外表让赢得了世界对他的“刮目相看”。

宪法宣誓誓词心得体会 篇九

宪法宣誓是在我国国家体制基本框架下,对新一届公职人员的要求之一。它是充分发挥宪法至高无上的地位,确保公职人员忠诚履职、依法履权的重要手段。作为公民,我深感宪法宣誓的意义重大,通过它,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全社会,都能更深刻地领悟到宪法的精神和价值。

第二段:来之不易的宪法精神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度的命脉和方向标。宪法宣誓所弘扬的宪法精神,是经过无数英烈的流血牺牲和智慧人民的凝聚心血得来的。宪法精神蕴含着尊重和保护人权、司法公正、行政公平、权责平衡等核心价值观,是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基石。通过宣誓,我深刻认识到了宪法精神的来之不易,更加珍视和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第三段:宪法宣誓的庄严仪式

宪法宣誓的仪式庄重而庄严,它在给予公职人员权力的同时,也要求其自觉履行责任。当我亲身经历宪法宣誓的时刻,心中充满着一种庄严肃穆的氛围。轻微的紧张交织着对神圣宣誓的敬畏和对自己责任的担当,激励了我更加努力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恪守职责、为人民服务。宪法宣誓仪式的庄严仪态提醒着我,无论在职业生涯的哪个阶段,我都要时刻铭记宪法的规范,尽心尽力为人民的利益服务。

第四段:激励与担当

宪法宣誓是一种精神激励,它号召着公职人员时刻维护宪法,效忠人民。通过宣誓,我更加明确了我的责任和使命,激发了我努力奉献、勇于担当的决心。作为一名公民,我深感宪法宣誓给予了我无限的力量与动力,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在挑战面前勇往直前。同时,宪法宣誓又提醒我时刻保持谦卑与警醒,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始终保持年轻时誓言的初心与热情。

第五段:法治社会的基石

宪法宣誓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它要求公职人员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始终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宪法宣誓的严肃性和庄重性,使公职人员深感法治带来的安定与公正。通过宪法宣誓,我深切感受到了法治给我的生活带来的信心与依靠。在法治保障下,我感受到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也深信只有宪法和法律为主导的社会才能实现繁荣与发展。

结尾:

宪法宣誓是一种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法制仪式,它让我明知我的职责与使命,同时也提醒我充分意识到自己扮演的角色会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不能松懈,不能忘记宣誓中的庄严,一定要时刻保持敬畏与紧张感。通过参与宪法宣誓,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责任与担当,明白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同时也更加珍视了宪法所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我相信,只有通过每一个人的努力,才能让宪法精神在我们的国家里得到最好的践行,让法治社会蓬勃发展。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宪法宣誓誓词心得体会 篇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宣誓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庄重仪式。通过在宪法宣誓中仔细思考,并与身边的人分享观察,我对宪法宣誓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宪法的理解

在宪法宣誓中,我意识到宪法是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契约。宪法以司法权威的形式确保了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保护,在这个契约中,公民享有公平、自由和尊严的权益。同时,宪法还规定了国家的治理结构和权力分配,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基础。只有将宪法奉为信条,秉持法治精神,才能保障公民的权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第三段:宪法宣誓与个人责任

在宪法宣誓中,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公民,我们有责任遵守宪法并履行公民义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同时兼备,社会才能良好运转。个人责任不仅表现在日常行为举止上,还要关注公共事务,积极行使选举权和监督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共同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

第四段:宪法宣誓与社会责任

宪法宣誓不仅仅是个人的职责,也体现出公民对整个社会的责任。每个人都有权享受宪法赋予的权益,但也必须尊重他人的权益和尊严。在宣誓仪式中,我感受到了公民应当远离恶意、歧视和偏见的意识,建设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通过尊崇宪法中所列的价值观,我认识到作为公民,我的行为和言论对社会和他人有着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因此有责任要以正面、包容和宽容的方式与他人相处。

第五段:宪法宣誓与民族责任

我相信,宪法宣誓所强调的不仅是一个人的责任,还有一个国家和民族共同的责任。作为公民,我们应当铭记历史,珍视和发扬民族文化,为国家繁荣稳定作出贡献。同时,我们还有责任传承优秀传统和民族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结论

通过宪法宣誓,我深刻领悟到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肩负着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为公民提供了公平、自由和尊严的基础,也规定了我们的权益和义务。通过认真履行个人和社会责任,我们能够共同建设一个公正、和谐、稳定的社会,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时刻铭记宪法宣誓的庄重承诺,用自己的行动践行宪法的理念和要求。

宪法宣誓誓词心得体会 篇十一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

一是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弹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管理职权划分模糊,有时产生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问题。

二是人治现象还较严重。由于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以及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响,有的人个人意志、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比较重,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权力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仍存在着“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行为。加之部分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千方百计地拉关系、托熟人、找门路、找领导,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干部的长官意志、特权思想。

三是法治观念淡薄。一些机关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执法机关,一般的政府部门不是执法机关,无所谓依法行政问题,对自己要求不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盲目性、随意性,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等现象。

四是实用主义较为普遍。不少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实用主义的做法,对单位和个人有利的事情当仁不让,没有好处的事情拱手相让,以致出现互相推诿、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现象,严重地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

五是执法环境不宽松。由于社会关系网干扰较多,来自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纵横交错的关系网,无时无处不在严重地干扰着依法行政。致使许多本来并不复杂的事情,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也很明晰,但处理起来却很棘手,导致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

六是执法监督不够有力。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仍很不完善,监督制约乏力,存在监督真空、盲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还未真正达到全方位的监督。

上述问题有的属于国家管理体制的问题,有的属于行政执法运作机制的问题,有的属于个人素质的问题。归根到底,我认为主要是宪法和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对于国家体制、管理机制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问题,我们要有一种信念,即坚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现存的一些问题和难点一定会得到解决。而对我们每一位行政机关干部,一定要克服行政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务必从强化自身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入手,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严格按照宪法的要求履行职责,自觉以宪法为准绳,把自己的从政行为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自己的努力实践和具体的行为,为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做出积极贡献。

宪法宣誓仪式 篇十二

1940年6月,西弗吉尼亚州通过立法,要求各学校设立必要的爱国主义教育课程。根据这一立法,西弗吉尼亚教育委员会要求各公立学校将向国旗行注目礼并宣誓作为学校的常规活动,并要求老师和学生都参加。拒不参加者,将受校纪处分:没有遵守这种要求就被视为“不服从”,要受开除出校的处罚。而且依据州法,除非表示顺从,被开除者不能再度入校。与此同时,被开除者不去宣誓即会被认定为“非法缺席”,因而会被当作少年犯受到起诉,他们的父母及监护人也有可能受到起诉,如果他们被判有罪的话,将会被判处不超过50美元的罚款和30天以内的拘役。耶和华见证会的几个学生家长禁止他们的孩子参加这项活动,因为根据圣经,他们只拜上帝耶和华,而不能崇拜任何其他偶像。在他们看来,圣经乃上帝之法律,其效力远胜过任何短暂的人间政府所立之法。由于不参加向国旗行注目礼的活动,这些孩子被学校赶出校园。诉讼因此而起,并一路打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在这一案例中,耶和华见证会的家长认为向国旗敬礼的行为等同于宗教仪式当中的朝拜仪式,而他们自己内心信仰的宗教教义规定,只能朝拜上帝耶和华,所以州立法的规定与其宗教信仰是相冲突的。据此,他们认为西弗吉尼亚教育委员会强制学生向国旗敬礼的行为,侵犯了美国宪法修正案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有的法官认为,州立法的这项规定同时侵犯了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这一案例的焦点问题之一是,强制向国旗敬礼这一行为是侵犯了宗教信仰自由,还是侵犯言论自由,或者同时侵犯这两种权利。

二、强制向国旗敬礼是否侵犯宗教信仰自由

美国的开国者认为:宗教信仰自由是人的少数几项绝对权利之一。一个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政府都无权强迫个人接受任何教义或者检查任何教义。政府不得强制推行一种宗教信仰,也不得因人们有信仰或无信仰而剥夺他们的任何权利或特权。所以,美国宪法将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基本人权加以保护。其《权利法案》第1条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把这一保证写入宪法是为了剥夺国会乃至联邦政府干扰个人按照自己良心支配信仰、崇拜和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力。《宗教自由法案》, 宣布“任何人均不得被强迫参加任何宗教礼拜仪式、出入任何宗教场所或资助任何教士集团。”这些规定彰示了美国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理念。

在本案中,笔者认为,耶和华见证会的教徒将向国旗敬礼这一行为等同于宗教朝拜,进而认为向国旗敬礼与他们的教义规范,只能拜耶和华相冲突。在此,首先需要厘清的问题是,向国旗敬礼的行为是否等同于宗教朝拜。如果只是看外在的行为表象,似乎两者及其相似,都是向自己内心所信仰的某一事物的尊崇与热爱的一种表达方式。但是两者却存在本质区别:宗教朝拜是宗教的礼仪规则,是对自己内心所信奉的现实世界之外的超自然神秘力量或实体的敬畏及崇拜,引申出的认知及仪式活动,所以宗教朝拜的本质是对超自然神秘力量的信仰。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作为本国的公民,对自己所属国家的国旗敬礼,是对祖国的尊重及热爱,是表达自己内心爱国情感的方式,而宗教信仰所信奉的是某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二者的内容不同。所以向国旗敬礼不能等同于宗教朝拜,向国旗敬礼也并不与拜耶和华相冲突。因此,笔者认为教育委员会根据州立法要求学校全体师生强制向国旗敬礼并没有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三、强制向国旗敬礼是否侵犯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指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近些年来,它通常被理解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自由,包括创作及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富有表现力的资讯。言论自由通常被认为是现代民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概念,被多数民主国家纳入宪法保护范围。美国也不例外,言论自由是其宪法保障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但这不代表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说任何想说的话,言论自由是一项受限制的自由。美国的言论自由在平时就不是绝对不受限制,而在战时尤受限制;言论自由是既是权利也是责任,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侵犯他人权利;言论自由的行使及保障须以宪治政府的存在为前提,依法行使,不是无法无天;政府虽然讲纯粹言论自由不受侵犯,但对涉及行动的违法言论仍采取干涉主义。

宪法宣誓誓词心得体会 篇十三

宪法宣誓是我们作为公民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之一,也是一种爱国情怀的表现。在宣誓时,我们向着国旗庄严宣誓,誓言将恪守宪法、遵守法律、履行公民责任、维护国家利益、自觉接受国家监督。而这一短暂的宣誓过程,却承载着我们做好一个公民该做的事情的庄重意义。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宣誓心得体会。

第二段:宪法宣誓的意义

从字面意义上看,宪法宣誓是向宪法庄严承诺的过程,也是个人对国家和社会负责的表现。宣誓仪式的举行,体现了国家对公民使命和责任的重视;同时,宣誓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也传达了社会纪律的重要性,彰显了公民遵纪守法的态度和担当。

此外,宪法宣誓还有加强社会凝聚力的重要意义。在宣誓过程中,我们站在同一起点,对国家、对自身做了如此具有义务感和责任感的表态,这实质上构建了一种共同的价值认同和文化基础,有助于加强国家文化自信和凝聚力。

第三段:宣誓对个人的意义

对我个人而言,宣誓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角色和使命。作为一个公民,我需要肩负起“法律人”的责任,时刻想着要遵纪守法,爱国爱家,不失责任感;同时,我也需要以自身的行为影响家人和身边的人,引领身边的人理解和尊重法律,并一起践行宪法的精神。

宣誓也让我更加深入地感受到自身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中国发展进程中,我们这一代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而宣誓给了我更多的信心和动力,让我更有信心、勇气和力量创造美好的未来。

第四段:宣誓呼唤我们的行动

宣誓并非仅仅是一个等待仪式或者形式上的应对。更加重要的是,宣誓对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是呼唤行动的。宣誓呼唤着我们将词语与实际行动相统一,充分践行宪法底线,推动社会和谐,促进国家繁荣;同时,让我们一起携手前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努力。

第五段:结语

在这次宪法宣誓中,我不仅肃然起敬,更深刻地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国家公民的责任。我们都应该始终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宣誓不仅是简单的仪式,更是一种精神的追求和承诺。我们应该不遗余力,为实现宪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而努力,共建法治社会,逐步推动国家的长远发展。

宪法宣誓誓词心得体会 篇十四

宪法是一部维护国家正常运行、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法律,而宪法誓词则是每位公民在入党、入队、入伍等重要场合中必须要宣誓的内容。每当我背诵这个誓言时,我深感自己所宣誓的不仅仅是对国家权威的遵从,更重要的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和对自身要求的衡量。下面,我将分享我对宪法誓词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宣誓内容的理解与认识。

宪法誓词中强调了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强调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内容。在我的理解中,宪法誓词的宗旨是赋予公民尊重宪法和法律权威,弘扬爱国主义和国家主义精神,树立人民至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观。

第三段:宣誓的重要意义。

宣誓是一个庄重的仪式,是表达公民认同与拥护国家构成的体面、法律体系和国家核心价值观念的神圣仪式。在我的认识中,宣誓是一种对自己、对国家、对社会的一种崇高承诺,是对自我价值和社会道德标准的自我要求。同时,宣誓也是一种担负责任、扛起社会责任的认知和行为。

第四段:如何践行宣誓。

宣誓不是一个简单的口头说辞,它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践行,在思想和行为方面做到合乎宪法和法律,承担起平凡又崇高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自我维护、服务他人、呼吁公正等方面入手,争取做到宪法誓词中所表达的那些为国家、为人民工作的突出方面。

第五段:结尾。

作为人民公民,在社会的各个阶层,我们都需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践行宪法誓词的要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宪法誓词所具有的意义与价值,理解它对我们个人和国家整体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总之,宪法也是我们的宪章,每一个公民也都是宪法的守护者,只有真正了解和尽到自己的责任,才能真正践行宣誓,代表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