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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例会制度范文(通用5篇)

公司例会制度范文 第1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_保守国家秘密法》、《_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单位的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在市委、市政府保密工作委员会和_的指导下,依照国家保密法规、省市保密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负责检查、督促我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 保密工作要贯彻_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确保安全,便利工作的方针,该保密的坚决保住,该公开的坚决公开,发挥保密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秘密等级

第四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单位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一)上级保密部门或上级其它部门下发的国家秘密载体;

(二)其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应该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 密级划分。根据秘密事项的重要程度、接触范围和失密后的危害大小,将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一)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二)机密级。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三)秘密级。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六条 上级机关及其它各单位的来文按文件所标密级管理。凡未列入保密

范围,又不宜公开的事项,应作为内部事项妥善管理。

第七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扩散:

(一)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不宜公开的有关机构设置,内部分工,干部选拔、配备、任免事项的材料;

(二)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内部文件、资料及印章;

(三)单位主要领导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及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章 保密领导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单位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指导我单位保密工作。第九条 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

(二)根据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我单位的保密规章制度;

(三)负责审定我单位的定密、调密范围和项目,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四)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

(五)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做好保密宣传和教育工作;

(六)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保密要害部位及涉密计算机系统,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七)监督和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并组织追查失、泄密事件;

(八)研究和改进保密工作,努力解决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

(九)向保密委员会和_汇报我单位保密工作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事项。

第十条 单位配备专(兼)职保密员,主要任务是:

(一)负责本单位涉密载体(包括各类文件、资料、光盘、U 盘、移动硬盘、涉密计算机等)的管理;

(二)负责本单位保密检查工作;

(三)向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保密工作情况。

第四章 各项保密规定

第十一条 全体干部职工应遵守的保密规定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事项;

(八)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和物品;

(九)不在普通电话、手机、传真、明码电报及普通邮件中传递或谈论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十二条 定密工作责任制

(一)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公文、会议记录、计算机存储介质等的定密、变更、解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查。审查工作必须定期进行, 将重点涉密部门的文件资料列为重点审查对象,发现有漏定或错定密级的必须及时加以提醒和纠正,情况较重、屡教不改的必须严肃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予以必要的处分。

(二)公文拟稿时要依法定密。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要根据“谁发文、谁定密”的原则,确定工作中产生的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并提出定密依据交由单位办公室审核。

(三)单位办公室必须确定专人对拟定的公文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在文稿审批单密级栏内拟定密级,如属国家秘密事项,则按所需保密等级定为“秘密”、“机密”或“绝密”, 并依据《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规定》确定保密期限;如系公开事项,则定“无密”;如属内部事项,则定“内部”,不得使之处于空白。区分的标准和依据是《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四)主要领导签发文稿的同时审批密级和保密期限,办公室人员在编号、文印时再次对密级和保密期限把关。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立即依据《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在封面(或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如“秘密★5 年”)。在此过程中,凡密级不合格者,皆退回拟稿人,并重新审核、签发。

(五)文件密级一经确立,其传递、核稿、签发、盖印、封发、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必须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并按照文件规定的级别、范围进行传递。

第十三条 载体和密品管理制度

(一)各类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的管理必须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

(二)查阅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查阅时原则上不能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 必须经原制发机关、_和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专人复制。复制后的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必须严格登记,标明复制单位、份数和日期。复制件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阅办后按规定立卷、归档或清退。

(三)传阅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须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阅读涉密文件要在办公室进行;外出递送涉密文件过程中,不准办理与递送文件无关的事,且必须两人同行,必要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借用涉密文件、资料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于借用当天退回。

(四)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不准用普通邮件邮寄,不准用没有加密设施的办公设备传输秘密文件。

(五)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必须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并经常检查保密情况;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退休时, 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全部移交,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六)各类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应当定期清查、清退。如有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 除制发机关规定清退时限的须按时清退外,其它的一般每季度向_清退一次。需销毁的废旧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须由单位办公室统一送到上级保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销毁,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四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制度

公司例会制度范文 第2篇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保证我镇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_保守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法)和《_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党委、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措施,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使所有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人员发现国家秘密被泄漏或可能泄漏时,应当及时制止,举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六条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建立党委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明确一名主任分工负责。配备专职保密员,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保密工作由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同时设兼职保密干事。各级保密组织的成员和各单位的保密员如有变动,要及时增补,使之健全。

第八条保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对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保密委和同级党委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规定。

(二)、制定修订学院的保密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督促、指导所属各单位的保密工作。

(三)、开展保密宣传和保密检查,及时总结和借鉴保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建议有关单位或部门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密、泄密事件者,根据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批评通报,直至报请惩处。

(四)、负责审定我镇的定密、调密范围和项目,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五)、负责指导、检查本单位的涉外、科技、机要、通信、宣传报道、会议、文书等方面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密

第九条国家秘密的确定

(一)、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另发、以下简称“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二)、镇党委、政府依照规定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知悉人员,同时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

(四)、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请示上级保密部门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的变化即时变更。

第十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延长或缩短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也可以由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一条定密工作的承办、审核、批准密级的确定由涉及秘密的相关业务部室制定人员具体承办,部室负责人审核,保密办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保密办公室应建立台帐制度,及时纪录各处室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有关情况。

第四章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依据《_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_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第十五条所有秘密载体,均属国家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据为私有。工作需要,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妥善保管。涉密人员工作变动或退休时,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属于绝密事项的秘密载体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限定直接需要部门的有关人员或专人使用。

第十七条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第十九条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保密办负责人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镇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第二十条复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复制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

(二)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三)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第二十一条因工作确需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应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二条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禁止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禁止将绝密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确因工作需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第二十三条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

第二十四条销毁秘密载体,应登记造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履行清点、登记手续后,送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场所集中监销。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第五章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涉密人员必须符合保密工作基本要求,上岗前由办公室对其进行保密法制和保密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涉密人员在岗期间,要对其政治态度、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定期考察,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要及时调离。

第六章涉密会议保密规定

第二十七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应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明确规定出席、列席范围,并认真执行签到制度。会议主持人在会前要向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与会者要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各种工作会议,凡讨论、决定的问题属需要保密的,在未传达或正式发文和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第二十九条会议印发的密级文件,会议期间应指定专人管理,文件应注明密级、统一编号,并予以登记。会议结束前,要把应收回的文件全部收回,妥善处理;准许带回的文件,要附文件目录单,并要求与会者将带回的文件和目录登记、保管。

第三十条会议传达涉密内容,应规定传达的内定、范围、时间,与会者不得违反。

第三十一条有涉密内容的会议,与会者要记在保密手册或专用的记录本上,会后要严格保管,需要收回的按会议要求办理。

第七章失泄密报告制度

第三十二条如发生、发现泄密事件,镇保密委员会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机关。

第八章保密教育检查制度

第三十三条镇保密委员会对职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教育教职工自觉学习,遵守保密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保密观念和保密法制观念。

第九章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第三十四条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保密工作的领导。

第三十五条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问题,年终向上一级保密组织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十六条镇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保密办负责人对镇保密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部署,负责监督检查机关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七条保密工作实行“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主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干部对所分管各业务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把保密工作纳入业务工作管理之中,在研究和部署业务工作时,要对与之相关的保密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要管到哪里。

第三十八条领导干部要对发展保密技术负起领导责任。要制定规划,加大投入,积极促进保密工作现代化。

第三十九条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职工保密纪律教育,对失泄密案件要严查处,绝不能徇情袒护,姑息养奸。

第四十条领导干部要支持保密部门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保密法规、制度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

第十章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公司例会制度范文 第3篇

为了对公司各部门月工作进展状况做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计划做以部署,同时提高团队整体工作效率、力争把公司业务运作推向条理化、计划性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 会议时间、与会人员

1)每月月初的第一个星期日早晨九点整,为公司月例会日。

2)原则上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特殊人员(驻项目或因业务出差人员)除外,但各部门应至少派一名代表参加。

3)因故不能按时到达会议现场者,需于会议前30分钟告知行政人事部或相关领导。

二、 会议内容与要求

1)参会人员须认真准备各自当月已完成工作,未完成、需要公司协助待解决等工作事项汇总,总结;要求条理化清晰、语言简练易懂。

2)所有参会人员需携带个人记事本,记录笔等记录工具于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到达现场。

3)与会人员应认真做好各自会议纪要,并全面落实会议决议。 三、会议组织形式与实施

为了达到会议应有的效果,会议采取轮流汇报、共同协商、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的'组织,实施形式。

1)各部门代表逐一汇报工作,有工作障碍现场提出,大家共同协商,并制定出可行方案。

2)最后由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对下一步工作做以部署,具体流程如下:

三、 会议奖惩

1)对于积极按时参加月例会,工作善于总结汇报的员工,公司决定将其列为企业年度优秀员工候选人名单。

2)无故缺席或在与会约定时间未到达会议现场的员工,第一次公司将给予其警告,第二次处以50元经济处罚。

为了将我们这个大家庭建立成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优秀团队,希望大家严格遵守以上会议规定。

公司例会制度范文 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密工作,根据《_保守国家秘密法》、《_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__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x发〔xx〕x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学校保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保密委员会,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学校保密工作,组织审定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审查审批学校保密工作重要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保密工作等。

第五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接收、保管、传阅、使用、归档、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文件、资料(含复印涉密文件)的领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事项范围

第七条保密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发给学校的秘密文件、电传、资料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八条学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项应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中央领导人来校视察及来访的高级别外宾未公开的活动安排;

(二)中央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校讲话、报告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和其它规定不准扩散的重要内容;

(三)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的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有关组织、人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五)涉及学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项;

(六)涉及国防科研项目的秘密事项;

(七)处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项;

(八)全国各类考试和学校考试试题(卷)及标准答案要点;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项目。

第四章定密工作

第九条定密工作是指学校依法对工作中所产生或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和变更接触范围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十条凡学校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或派生的各种属于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图片资料、音像等,或属于国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载体的事项,均应纳入定密范围。

第十一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根据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报学校保密委审批,确定涉密事项的保密等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

第五章涉密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中,经常接触、知悉和掌握国家秘密事项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其掌握国家秘密重要程度划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员。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组织人事部门应会同保密部门依据相关保密规定对拟进入涉密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审查,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管理和检查。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和规定,不泄露、不传播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障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的安全。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时应提前做好调整安排,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六章文件、资料保密

第十六条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是指记录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以下简称涉密文件)。内部件是指不属于国家秘密,但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和文件。

第十七条学校党政涉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归档、销毁等工作,由学校保密办直接管理。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传递、移交等工作。内部件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擅自公开。

第十八条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传递、承办、借阅、复制、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九条向校外传递涉密文件应通过机要传递。确因工作急需随身携带机密、秘密级文件、资料或密品时,须经保密委主任批准,方可办理登记手续;携带绝密级文件、资料时必须两人以上;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出入公共场所和办理私事。

第二十条承办涉密文件必须及时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时,个人承办的涉密文件必须及时清退。涉密文件阅读需要在机要文件阅文室进行,阅文时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密级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复印,复印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

第二十二条保密办负责全校密件以及内部件的销毁工作。由保密办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销毁,更不得当作废品出售。涉密文件的销毁由保密办直接送成都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统一销毁。

第二十三条通过非公开渠道或特殊手段获得的涉密文件,其密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按提供该密件的部门的要求确定,或由最初使用该密件的部门、单位确定。

第七章涉外活动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项涉外活动,应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对尚未批准对外开放的部位或项目确需对外开放时,应报保密办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开放。

第二十五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涉及到国家秘密事项时,有关业务部门应会同保密办事先拟订安全保密方案,规定保密纪律。保密办应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参加外事活动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时,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保密办备案,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七条涉密人员因公出境,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密办等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提醒教育;涉密人员因私出境,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公司例会制度范文 第5篇

一、目的

1、实现有效管理,促进公司上下的沟通与合作。

2、提高公司各部门执行工作目标的效率,追踪各部门工作进度。

3、集思广益,提出改进性及开展性的工作方案。

4、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方法、工作进度、人员及设备的调配。

二、会议分类

1、总经理办公会

2、管理例会

3、公司全体会

4、部门工作会

三、会议时间

1、总经理办公会开会时间为每月末5日内。

2、公司全体会议开会时间为每月初5日内。

3、管理例会开会时间为每大礼拜的周五下午或周一上午。

4、部门工作会开会时间为每大礼拜的周五下午或周一上午。

四、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

A:总经理办公会

1、会议组织:行政办公室。

2、会议主持人:公司总经理,总经理若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时,则由副总经理或指定公司高级干部代行职权。

3、会议参加人: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

4、列席人员:视事实需要,可让其他有关人员出席。

5、会议内容:

※听取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工作的汇报,对完成有困难的工作集体协商,并寻找解决办法。

※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改进,对工作中的失误找出原因并及时改正、总结。

※探讨公司经营活动的最佳方案,并对各阶段经营业绩及时总结,以达到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对上期工作总结,并部署下期工作任务。

6、会议记录人:行政部秘书。

B:部门主管管理例会:

1、会议主持人:各部门经理轮流主持。

2、会议参加人:各部门经理。

3、列席人员:视事实需要,所邀请其他人员。

4、会议内容:

※协调各部门工作进度,使各项经营活动按照预期目标有序进行。

※对涉及部门较多,对公司整体有较大影响的问题集体探讨。集思广益,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达成共识时,上报总经理办公会请总经理裁决。

※追踪并改进日常管理工作。

5、会议记录人:行政部秘书

C:公司全体会

1、会议主持人:公司总经理或者总经理指定人员。

2、会议参加人:公司全体人员。

3、列席人员:视事实需要,所邀请公司外部人员。

4、会议内容:

※公司营运状况,日常工作进度以及将要采取的重大决策向全体员工宣布,促使上下信息的.沟通。

※公布有关员工奖励或惩处措施,以求公开、公正、合理。

5、会议记录人:行政部秘书。

D:部门工作会

1、会议主持人:部门经理或部门经理指定人员。

2、会议参加人:部门所有人员。

3、列席人员:视事实需要,所邀请其他部门人员。

4、会议内容:

※协调部门内部工作开展,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所属工作有进展难度时,提出帮助请求,并集体讨论解决。

※明确部门工作在公司整体经营活动中的进展状况,及时总结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制定下期工作计划。

5、会议记录人:各部门秘书。

五、会议记录

1、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应在一天内整理完毕,送交会议主持人核阅,核阅后应复印分发各出席人一份,传阅各出席人,并要求阅者签字为据。该份记录最后传回会议主持人,作为下一次会议的重要资料。

2、管理例会会议记录整理完毕后,分发至各出席人一份。

3、公司全体会会议记录由行政部秘书整理完毕,先请总经理签字确认,然后分发至各部门,以备查询。

4、部门工作会议各与会人员均应记录会议要点,与本身工作相关内容应详记,以便对日后工作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