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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500字优秀4篇

鲁迅的《呐喊》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各种层次的社会矛盾,高考家长帮小编精心为朋友们整理了呐喊读后感500字优秀4篇,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写作带来一些的启发。

《呐喊》读后感500字 篇一

长夜难明国运危,

勇士荷戟独徘徊。

苍生只怜茴香豆,

半碗温酒易沉醉。

好药人血蘸馒头,

总难医却癞阿桂。

麻木顽疾入膏肓,

寂寥光阴都颓废。

剩得闰土有钢叉,

不识月夜刺鬼魅。

先生呐喊醒国民,

不信梦魇唤不回。

《孤独者》中的魏连役,反叛了那个社会,接受了新的思想观念,因而被人们视为异类,一个“吃洋教”的“新党”。他原先有一个爱他的祖母,虽然他认为自己已“不配活下去”,但为了不让祖母“痛心”,他只能委曲的活着。祖母的死使他得以从爱与被爱中解脱了出来,对于这最后的诀别,他仪式般的作了最后一次“惨伤里夹着愤怒和悲哀”的狼一般的长嚎之后,他感到了轻松,因为他已经不再需要为这个世界和他自己承诺什么。所以,为了“活几天”,他变卖了一切可以卖的东西之后,便把灵魂出卖给魔鬼,为了80元的月薪而做了军阀师长的顾问。正如他说的:“我已经躬行我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拒斥我先前所崇仰,所主张的一切了,我已经真的失败,——然而我胜利了。”他最后是以自己的堕落和良心的背叛为自杀手段,来毁灭这个包括他自己在内的黑暗世界的。

方玄绰不敢正视现实,吕纬甫和魏连役梦醒后无路可走,产生出沉落的情绪和精神的变态。他们曾经和黑暗战斗,而又终于被黑暗吞噬了。对于这一代,鲁迅既溶合了自己曾有过的切身体验去加以表现,又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对他们的倒退进行了批判,暗示他们如果不改弦易辙是没有出路的。

呐喊读后感500字 篇二

在《呐喊》里,我一开始就上了书瘾,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感觉当时就爆发出来了,这个题目也许是作者以及人心中最深的呼唤。《呐喊》是继《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他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也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孔乙己,药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它是鲁迅小说的精髓,他包含着好几篇小说,每一篇小说都从不同的角度反应了当时封建社会的残酷。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生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麻木不仁,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指标不治本。所以鲁迅先生弃医从文,从吃投身于文学生物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了八个字形容当时中国人的麻木不朽,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孔乙己是那个家贫又好吃懒做的人,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层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的生活以偷为主,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家的书,腿给打折了,最后默默地离开了人世。故乡中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那个西瓜地里带着圆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后欢喜而又凄凉,从以前的好哥们变成了现在的主仆关系,从以前的活泼,勇敢,可爱变成了现在愚钝麻木。从而体现出闰土被封建社会的摧残和压迫的打击下的情形。

鲁迅先生用幽默又带着一些讽刺的语气,愤怒而又带着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着指责批评的手法,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鲁迅的《呐喊》极大的激起中国人民的意志。

《呐喊》读后感500字 篇三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呐喊》读后感400字 篇四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和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不仅如此,在《故乡》中为我们呈现出的那个机智勇敢的小闰土,曾是该作者鲁迅先生多么要好的朋友!长大以后,还不是分出了地位阶级,闰土还不是生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这不正表现出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的压迫的情形吗?

而那个以偷为职业孔乙己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最后死去,这篇《孔乙己》不是象我们展示了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们看到了一个虽然没有钱,但是渴望学习,甚至不惜去偷的人的死,难道不觉得悲哀吗?

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旧社会的封建迷信思想和堕落。同时也让我越发的敬佩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