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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优秀7篇)3-7-17

以下是细致的小编演员帮大伙儿分享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优秀7篇),欢迎借鉴。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篇一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针,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均衡、协调发展,推进教育公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提高学前教育保教水平,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在农村每8000居民、城镇社区每4000-5000居民建设一所标准化幼儿园的要求科学规划布局全县幼儿园。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加大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逐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到__年,每个乡镇(街道)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举办适量的责任区、大村、联村幼儿园,有条件的村小开办幼儿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数占全县幼儿园总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县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全县建成1所以上省级示范性幼儿园、4所以上市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全县学前一年教育率达到98%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

1.__年度目标:完成8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新建桐木漯、荒塘、棉花坪等3所少数民族乡中心幼儿园;新建仁和镇李家铺责任区、水市镇梅岗责任区、湾井镇下灌责任区、九疑山乡鲁观责任区、鲤溪镇柏万城责任区等5所责任区幼儿园。

2.2015年度目标:完成11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新建舜陵街道公办幼儿园1所;新建冷水镇、保安镇、天堂镇等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新建中和镇新开责任区、禾亭镇琵琶责任区、太平镇岭头源责任区、冷水镇上宜责任区、湾井镇湾井责任区、保安镇中心铺责任区等6所责任区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1所村级公办幼儿园。农村2所公办幼儿园创建成市示范性幼儿园。

3.__年度目标:完成9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在桐山、文庙街道各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新建九疑山乡中心幼儿园1所;新建冷水镇东城责任区、云潭责任区,太平镇下坠责任区,九疑山乡麦地责任区等4所责任区幼儿园;新建、改扩建2所村级公办幼儿园。县机关幼儿园创建成省示范性幼儿园,农村2所公办幼儿园创建成市示范性幼儿园。

1.坚持以财政性投入为主。县财政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根据需要每年安排20万元财政性资金作为幼儿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教育费附加和其他地方教育费附加中用于学前教育的比例应不低于10%。财政部门要在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中专项列支学前教育经费,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要逐年提高,到__年达到6%以上。确定公办幼儿园每期按生均200元的公用经费或参照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性拨款标准拨付。县财政要把公办幼儿园购买幼教玩具资金列入预算,保证幼儿游戏够用。

2.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凡投入100万以上新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县政府按5-10%予以税费减免。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适当补贴。出

台并完善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实施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鼓励民办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3.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公办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

1.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政府职责。落实县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公办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通报公办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县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公办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把发展公办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以县为主、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的公办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将公办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县政府落实教育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篇二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重道远,全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战略机遇和有利条件,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抓、负总责,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的领导合力。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根据各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要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要求,健全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制度,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持计生工作队伍稳定,人员调整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区办公室。区教育区将加强与各学校的联系,随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落实奖扶政策,积极创建计生“三结合”示范基地,促进联系乡镇计生工作

教育局继续抓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积极创建计生“三结合”示范基地。重点推进“三结合”基地教育事业发展,提高“三结合”基地人口受教育水平。在“三结合”基地落实一个以上帮扶项目,对基地内计划生育户落实“优先、优待、优惠”政策,确保被帮扶户今年经济收入比上年增加20%以上。要积极主动与联系乡镇(村)联系,根据联系乡镇(村)各个阶段的工作需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促进联系乡镇(村)计生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三、广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要深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广大职工和师生全面了解我国的人口形势,正确理解认识国家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要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内容,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教育,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教育系统干部职工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在干部职工中大力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人口计生干部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要达95%以上。继续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文明婚育新风尚。

积极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中老年期“五期教育”。“五期教育”内容要从国情国策教育拓展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关注人口健康和人口安全的教育;从计划生育政策教育拓展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和科学、文明、进步婚育观的教育;从避孕节育方法教育,拓展到优生优育、生育健康、预防性病、爱滋病等科学知识教育。

各初中阶段学校要对学生开展青春期知识教育,高中学校要开设性健康知识讲座或课程,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纳入相关课程教学内容。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安排适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需要的教育内容。通过课堂教学、开办讲座、出黑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人口国情国策、生理知识、生殖健康、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进行防治性病、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

要自觉接受计生部门的管理,积极参加计生部门举办的宣传活动和培训学习。要继续为职工订阅《中国人口报》、《家庭与生活报》等报刊,帮助职工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要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文化建设,通过黑板报、简报等载体,向职工广泛宣传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及时反映计划生育工作动态。

四、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全区教育系统要把发展教育,提高人口素质作为人口工作的重中之重,毫不懈怠地抓紧抓好。要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在广大教职工中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倡导科学婚检。加强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积极组织育龄妇女和孕产妇参加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观、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工作,促进住院分娩和母乳喂养,为贫困家庭孕产妇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要认真执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孕、产、哺乳期女职工权益。

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中高等教育。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对农村特困计划生育户优先安排教育培训。积极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在进行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时,要对计划生育独女户倾斜。切实维护女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广泛宣传生男生女一个样的人口观念,防止因歧视和贫困等原因造成女童失学。要积极参加、推动“春蕾计划”、“幸福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要鼓励大中学生积极参加“生育关怀行动”,志愿与“空巢家庭”亲情牵手,给独生子女夭亡和独生子女参军的“空巢”老人提供关心和服务。要继续开展对城区特困计生户家庭的“一帮一”帮扶活动,切实为帮扶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五、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

按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与服务范围,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的清理排查、登记造册,随时掌握流动人口孕情动态,严防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配合,围绕办证、租房、用工等环节,认真履行职责,对本单位流动人口实行有效管理。要对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进行认真清理,查验单位聘用人员和房屋租用人员等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行“谁聘用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凡流动人口发生计划外生育的,一律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在子女入托入学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户籍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

六、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工作

要健全结婚、怀孕、出生、流动人口、避孕、死亡、独生子女、育龄妇女信息等基础帐、表、卡、册,做到登记及时、数据详实、立卷规范、使用全面。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表册、数据。积极组织新婚期、孕产期夫妇参加计生部门举办的新婚期、孕产期保健培训,协助符合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按规定办理生育审批手续,对现孕妇女及新生人口及时登记并上报当地计生部门。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使用工作,杜绝计划外怀孕,促进生殖健康。组织育龄妇女进行避孕和健康检查。切实落实独生子女奖励、妇查、计生“三结合”及其他工作经费。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篇三

推动新时代宁安教育实现新发展新跨越

为落实《唐山市打造教育事业发展高地工作方案》的工作精神,宁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分别听取了主管教育工作副市长和教育局的专项工作汇报并实地走访调研后,将“围绕打造教育事业高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积极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分别写入了宁安市委六届四次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并制定出台《宁安市打造教育事业发展高地工作方案》。下面,就我市打造教育事业发展高地工作作以简要汇报。

一、坚持抓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办学硬件环境

1.实施公办园扩容工程。一是利用上级专项资金,计划投资333万元,对我市木厂口镇中心幼儿园、闫家店乡中心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实施改、扩建工程,建筑总面积1720平方米,计划2019年3月开工,年内完工。二是利用地方财政资金,计划投资320万元,对城区民和、苏新和民安3所社区幼儿园进行改造,打造学前教育集团,计划2019年6月开工,2019年底完工。

2.持续优化义务教育资源。一是加快中小学校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进度。⑴八实小新建项目,计划投资5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300万元),占地60亩,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2018年8月开工,计划2019年底完工。⑵夏官营小学翻建项目,计划投资12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5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4万元),占地20亩,建筑面积4906平方米,2018年8月开工,计划2019年底完工。⑶杨店子镇小扩建项目,利用地方财政资金,计划投资1400万元,新增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计划2019年内开工。⑷唐庄小学改扩建项目,利用上级专项资金,计划投资70万元,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计划2019年3月开工,2019年底完工。⑸毕新庄小学原址翻建项目,利用地方财政资金,计划投资300万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计划2019年内完工。⑹农村学校陈旧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利用上级专项资金,计划投资500万元,对树德学校、军屯小学、太平庄初级中学等10所学校、幼儿园陈旧校舍进行维修改造,计划2019年3月开工,2019年底完工。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⑴弘毅学校扩建项目,我市弘毅教育集团投资1.5亿元,新增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2019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⑵睿德学校新建项目,我市凯达工贸计划投资5亿元,占地115亩,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建设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计划2019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

二、坚持抓普惠发展,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

1.积极认定,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目前,我市共有公办园147所,民办园168所,在园幼儿总数2932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6.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75%。2019年,我市根据《宁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和管理工作,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普惠性服务。目前,已完成申报和摸底工作。

2.多措并举,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幼儿比例。一是改扩建我市木厂口镇中心幼儿园、杨店子镇二幼等5所幼儿园,增加幼儿学位200个。二是接收民安、苏新、民和社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分园,实行集团化管理,增加幼儿学位1000个。三是认定普惠性民办园6所,惠及幼儿1200人。年内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幼儿比例达到80%以上。

三、坚持抓开放办学,进一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1.不断巩固签约项目。目前,我市已有7所学校成功对接京津名校签约合作,覆盖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以及职业教育等各学段。一是我市第二中学、第三高中、第五实验小学、第三初级中学、职教中心,先后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和平街一中、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一小、首师大附属育新学校、北京求实职业学校采取“校校合作”方式,建立了友好合作校。二是我市第六实验小学于2015年正式成为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成员校。2018年6月,成功组织开展了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大爱杯”教学比赛活动,国务院参事、国家督学、原北京二小校长李烈携各成员校领导专家200余人参加活动,对我市教育发展起到积极引领作用。三是我市第三实验小学加入“未来学校联盟”,成为第12所成员校,也是目前河北省内唯一加盟校。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篇四

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介绍,各地切实将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的核定工作,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多措并举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的保障。同时,各地积极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研究制定了加大财政投入的多种措施,加大了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力度,并普遍建立了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问责机制,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量。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幼儿园建设的同时,必须同步推进学前教育综合改革,把后续发展和相应的体制机制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切实解决办园体制、投人体制、管理体制、用人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配足配齐教职工,严把人口关;二要尽快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幼儿园投入使用后的正常运转以及持续发展问题。

在加强学前教育监管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快推动学前教育立法,研究制定幼儿园建设标准、教师专业标准和配备标准、收费标准、质量标准等;二是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加强对国家项目和各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效果的全面监测评估;三是要强化督导检查,每年对“国十条”提出的重大政策措施进行专项督查,定期督导报告;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幼儿园资质、安全、卫生保健、保教质量、收费、教师待遇及流动等多方面的动态监管,不断规范办园行为。

同时,还要统筹考虑师资队伍建设和内涵发展:加强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配备符合儿童年龄特点、数量充足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儿童读物和室内外设备设施,为儿童创设丰富的、有利于学习和探索的教育环境;建立健全教研制度,立足于幼儿园的教育实践开展园本教研活动,建立教研人员定期走访指导制度;探索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引导各类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中国教育报》2011年9月29日苏 令 禹跃昆/文)

陕西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新学年开学第一天,陕西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新政:全面免除学前一年教育保教费,建立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制度。陕西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今天在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会上表示,这一政策将覆盖全省幼儿园,惠及33.66万名幼儿。

杨希文将这项新政简单表述为对学前一年教育实行“一免一补”。“一免”指免除学前一年幼儿(学前班、幼儿园大班)保教费,即免除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一补”指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孤儿补助生活费,一年按250天计算,每生每天3元。同时,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保教费,

陕西省免除学前一年保教费的实施范围为全省所有公办(包括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村民自治组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教育补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中国教育报》2011年9月2日 柯昌万/文)

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今年建园891所

记者从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共同启动实施的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资金从去年的5亿元增加至今年的15亿元,规划建设幼儿园由去年的416所增至891所,试点范围扩大到中西部25个省份。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工程总体上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形式”的原则组织实施:建设层次上主要支持乡镇建设中心幼儿园,发挥其辐射指导作用;建设方式上以新建幼儿园为主,兼顾对现有幼儿园和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改扩建;建设标准上按照实用适用的原则,合理确定每个项目的办园规模和建设质量;运行模式上鼓励各地以试点促改革,积极探索公办幼儿园管办分离、委托管理的运行模式。同时。注重以项目建设推动规划、师资、收费和管理等各项政策的完善。

(《中国教育报》2011年9月29日苏 令 禹跃昆/文)

陕西省宁陕县今秋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

陕西省部级贫困县宁陕县今年秋季实现了十五年免费教育。尽管县穷民不富,近年来,宁陕县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07年在全省首开先河实施农村寄宿学生“营养计划”。2009年实现“蛋奶工程”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全覆盖;2008年在安康市率先实现免费职业高中教育,2009年在全国贫困地区第一个推行高中免费教育,率先实现十二年免费教育目标。

宁陕县政府从2011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县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实施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对象为宁陕籍孩子。按照宁陕公办园收费标准,每名适龄儿童每月免学费90元。每年900元;农村学前班住宿孩子、农村幼儿园孩子补助生活费每天3元。这项政策将惠及2040名3至6岁的学前儿童,县财政每年将为此增加投入240万元。

宁陕县在县级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预算100万元专顶用于农村幼儿园建设;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闲置校舍,举办幼儿园;明确了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对中小学布局调整形成的富余教师进行学前教育培训,转岗到学前教育。目前,全县有公办幼儿园29所、民办幼儿园4所、小学教学点附设学前班14个。

“我们还将建设10所标准化幼儿园,基本形成县、镇、村三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3年内实现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0%、学前二年入园率达85%、学前三年入园率达76%的目标。”宁陕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俞昌勤说。

今年,该县高分通过陕西省的“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成为全省第二个荣获“双高双普”称号的县。据了解,实现高中三年免费教育后,宁陕的高中入学率增加40%,全县高中生入学率达到了96%。宁陕中学原校长石功赋说,从上世纪80年代宁陕没有本科生,到今年有近280名本科生,“尝到了教育强县的甜头”。

“实行十五年免费教育,绝不是我们心血来潮,也绝不是一句口号,这是我们

的迫切愿望,也是我们宁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地方穷并不代表就能减少对教育的投入,关键在有没有想办法。”县长邹成燕说。

(《中国教育报》2011年10月8日柯昌万/文)

扼杀童真的“兴趣班”

2011年7月,北京市教委发文叫停幼儿园兴趣特长班,禁止其变相“创收”。开学之际,记者随机走访、电话咨询20家不同性质的幼儿园,发现其中大多数照旧收钱、开班。为规避禁令,不少幼儿园取消“兴趣班”“特长班”名称,冠之以“活动班”“课后班”等名,不少幼儿园还将兴趣班融进日常教学活动,搞“园中班”,甚至外包给培训机构,变相收费。

幼儿园兴趣班。顾名思义,就是为了满足儿童兴趣需要,并借此促进儿童某方面智能、品质、情感态度、价值观念等健康发展的学习组织。通过“兴趣构建”来发展孩子们童真和好奇心。目前,幼儿园开设的林林总总的“兴趣班”“园中班”,并非是为了满足儿童的兴趣需求,而是成人强加给儿童的一种伪兴趣,家长的教育功利心态被打着教育者旗号的商家“绑架”,造就了教育产业暴富的神话,而家长们虽然心疼大把的金钱,却心甘情愿地成为“合谋者”,代价是孩子的兴趣被异化,过早被套进思维固化的笼子。

童真是孩子最宝贵的财富,社会公众,尤其是家长需要敬畏、珍爱童真,看重童年期对于儿童生命历程的意义。然而,现实中的教育却往往与儿童性背道而驰。孩子与山川水泽、花鸟鱼虫、云起云落等自然气象和对土地的亲近、生命的敬畏渐行渐远,取而代之的是在丛林法则指导下的众语喧哗,从而导致了孩子童年的过早消逝。

三毛曾说。“不要羡慕神童,只有没有童年的孩子才能进那道窄窄的门。”然而,曾经是商家广告语的“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却成为被家长奉为真理的教育理念。如今,起跑线不断前移,从考上好大学到重点高中,再到重点小学,如今前置到幼儿园,甚至几个月大孩子的早教。

幼儿时期本应是培养孩子发散思维能力、开发孩子潜能的时期,兴趣是任性而为产生的,可是当兴趣被套进各种课程的框架,成了将来获取某些东西的筹码,在“现在学不好、将来有可能输”的言语警告下,兴趣变成了工具,孩子原本可由兴趣获得的乐趣也越来越少。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沪委〔20*〕12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与《*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沪府发〔20*〕30号),积极推进本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做到确保公益、促进均衡、提升内涵、激发活力。结合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切实提高区农村学前教育水平;完善学前教育体系,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办园条件基本均衡、入园机会均等的学前教育。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为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看护人员提供有效的教育服务。

二、主要目标

结合区“*”教育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本区学前教育资源,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区幼儿园园舍建设,普遍改善本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保教人员,整体提升保教质量,全面完成《*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年-20*年)》的各项目标要求,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前教育需求。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

1、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区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宏观规划、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扶持较为困难的镇(街道)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区教育局、财政局、房地局、人事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合作、共同实施;各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区、新城区、海岸线等承担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筹措经费,提供场所设施,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服务。

2、成立“*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完善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定期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区、镇(街道)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落实区、镇两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做到专人负责,分工到位,定期检查,限期完成。

3、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778”城镇体系规划以及人口出生变化情况,因地制宜地制订和完善本计划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在优化布局结构、满足儿童就近入园、加强保教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等方面有具体措施。

(二)合理调整布局,多途径实施园舍建设

1、新建小区应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的意见》(沪府发〔20*〕2号)以及《城市居住地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居住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交付使用。幼儿园自规划起至竣工验收,均须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建成的住宅公建配套教育设施纳入教育资源的管理范畴,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

2、统筹调整教育资源,促进幼儿园园舍条件符合标准。通过改建扩建、校舍置换、拆并,以及缩小规模、减少班额等方式扩大生均面积。对于已挪作他用、布局又十分需要的托幼园舍,应限期收回。对原先小区尚未建设的园所,应尽快建设。

3、计划用三年时间,按照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的比例完成新建幼儿园15所,改扩建幼儿园4所,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至20*年本区幼儿园将达到42所,乡镇幼儿园规模在9到15个班之间。新建园舍应按照本市“*”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改、扩建的幼儿园,可参照“*”标准,不低于国家“88标准”。除部分镇新建园控制在18个班内,其余严格控制在15个班级以内。对现有园舍条件严重不达标、设施简陋、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幼儿园加以维修。

4、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使用的有效性、公益性。对布局调整中出现的暂时性闲置园所资源,应优先安排用作本区域3岁前儿童活动基地或学前儿童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幼儿园可积极探索小班化教育,研究教育资源的最佳配置与有效使用,为人口出生高峰的到来做好储备。

5、幼儿园设施设备按照《*市学前教育机构装备规范(试行)》(沪教委基〔20*〕68号)以及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配备,保证儿童日常生活和保育教育的需要。现代信息技术设备的配置应当满足教育教学以及家园与幼儿园沟通的需要,并得到有效应用。

(三)优化人员配置,切实提高幼儿园保教人员素质

1、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握幼儿园保教人员的需求动态,做好幼儿园保教人员的培养工作。通过区、镇(街道)协调联动,有计划地落实保教队伍的培养工作,做到先培训后上岗。通过增加师范高校委托培养、招聘高校应届生开展师资培训等方式,拓展幼儿园教师与保健教师的培养渠道与数量。加快对幼儿园保育员、营养员及从事3岁以下学前教育服务等人员的职业培训。

2、区、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应采取倾斜政策,稳定幼儿园保教人员。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对自愿到农村幼儿园任教的本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采取优惠措施,吸引外省市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到本区任教。重点稳定在农村任教的教师队伍(农村地区指:兴塔、松隐、新农、廊下、吕巷、干巷、漕泾、钱圩、朱行地区)。

3、完善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业发展和教师素质评价机制。加强非专业幼儿教师的专业化培训,重视幼儿园新教师上岗见习基地建设,加强新教师的上岗培训。完善幼儿园保教人员职后培训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教师的自主发展、自我提高。加快骨干园长与骨干教师的培养,并纳入到本区的“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中。积极探索以园为本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方式。继续加强城乡师资对流,通过园长、教师带教、对口科研课题指导、教研活动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我区幼儿园园长与教师管理和教学水平。

4、完善人事编制,提高教师待遇。进一步完善幼儿教师招聘制度。根据各镇(街道)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人员编制和待遇,解决一部分具有大专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的村办园非编制人员进编。按照“三步走”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26个村办教学点的撤并和资源调整,妥善安置原有保教人员。区财政可采用按定编编制核拨人员经费的办法,帮助幼儿园解决教工缺编多、自负经费压力过大的困难。通过人事挂靠、人员经费下拨等方式,保证幼儿园保育人员得到相应待遇。对培训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的保健人员和保育人员减免培训费用。

(四)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1、积极推进幼儿园二期课程改革。确立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理念,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的实践研究,突出素质启蒙教育,注重儿童的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探索适合儿童特点的教育方法,开展各种有益儿童身心发展的活动,培养儿童形成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亲近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良好基本素质。

2、以点带面,区域推进学前教育改革。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创建市一级幼儿园和示范幼儿园。发挥示范性幼儿园与一级幼儿园在办学思想、教育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其成为本区课程改革、教育研究、师资培养的基地,发挥其对薄弱园所的指导作用和在区域学前教育中的辐射作用。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构建覆盖全区的学前教育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为学前教育工作者和家长提供信息化的学前教育服务平台。

3、加强与国内外学前教育的交流。搭设与国内外学前教育交流的平台,积极参与*学前教育国际论坛、学前教育年会、专题研讨会等活动,加强学前教育在政策、理论、实践等多方面交流沟通,开拓视野,促进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创新。

(五)改革办学体制和机制,发展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模式

1、实施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的幼儿园办学体制。在政府承担主要办学责任的基础上,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公益团体、基金会、事业法人等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需求。通过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投入资金,搞活机制,提高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引导,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不断提升民办幼儿园的整体办学层次。

2、深化幼儿园办学体制改革。在幼儿园中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幼托机构法人制度,实施园长负责制,逐步实现所有权与办学权的分离。积极探索社会监督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家长、社会对幼儿园办学的满意度。

(六)整合各方资源,普及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

1、建立和完善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体系。区教育、卫生、人口计生、妇联等相关部门要依托镇与街道,建立和完善面向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普及科学育儿指导的管理网络。建立和完善以社区为依托,以学前教育机构为中心,向家庭辐射的早期教养服务体系。加强区早教指导中心的建设和人员配置。开展灵活多样的科学育儿指导,满足0-3岁婴幼儿和家长多样化的早期教养服务需求。区财政、教育部门对开展公益性、普及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的幼儿园给予经费支持。

2、普及科学育儿的指导。积极宣传科学育儿的理念,努力探索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养规律,研究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的适宜环境、教养内容和教养方式,提高学前教育的科学性。加强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早期教育与康复的研究与实践。

(七)加大资金投入,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保障

1、加大对学前教育发展财政经费的投入力度。区、镇(街道)要加大投入力度,每年从财政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公办幼儿园建设资金由区镇财政拨款、公建配套等多渠道筹得。农村教育费附加70%收缴后,专款专用,三年内主要用于幼儿园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实施本计划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完善学前教育的收费政策。由区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分担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通过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以及依法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篇六

义乌市人民政府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金政教督〔xx〕15号)精神,我市对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本次督查的重点内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义乌市社会经济与学前教育发展基本概况义乌地处浙江中部,行政区域面积1105平方公里,现辖7个街道办事处、6个建制镇,及其下属行政村716个、居民委员会(撤村建居)61个和城镇社区(居委会)36个。

全市常住人口123万人,xx义乌地区生产总值726.1亿元,同比增长10.5%,人均98121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0.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50.5亿元,分别增长17.2%和18.0%。产业结构合理,xx,义乌三产比重优化为2.7∶42.8∶54.5,成为全省三产比重最高的城市。我市现有幼儿园328所,其中教育部门办幼儿园18所,其他公办幼儿园3所,省三级以上幼儿园148所,一级园9所,二级园23所,三级园116所。幼儿专任教师总数4107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数1250人,具有教师资格证2644人,持证教师比例为64.5%。

在园幼儿数69427人,学前三年入园率99.65%,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数2个。

二、义乌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xx8月我市下发了《义乌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xx)》。

一年多来,我市确立了“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内涵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强化政府责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高品质民办幼儿园,致力构建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的发展格局,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体系。xx4月,市政府在大陈镇召开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会,各镇街、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推动了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实施。

1.学前教育的教育经费投入义乌市委、市政府于xx下发了《义乌市委市政府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发〔xx〕2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列为重点工作,根据我市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划,会同财政部门提出骨干园建设项目和资金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财政经费用于国有幼儿园的建设”。xx义乌市人民政府又印发了《义乌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xx)》(义政发〔xx〕58号)和《义乌市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试行办法的通知》(义政办发〔xx〕104号),严格保障学前教育的教育经费。xx学前教育专项2123.9万元(含学前教育奖励123.9万元,三元公司建设资金xx万元),学前教育事业费3197.4万元,学前教育经费合计5321.3万元,全市教育总经费151667.8万元,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总经费的比例为3.51%。xx学前教育专项2413.55万元(含xx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407.62万元,困难学生资助5.93万元,三元公司建设资金xx万元),学前教育经费事业费2793.80万元(预算),学前教育经费合计5207.3万元(预算),全市教育总经费134632.7万元(预算),学前教育经费(预算)占教育总经费(预算)的比例为3.87%,比上年提高0.36个百分点。

2.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我市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到xx底,十三个镇街都建有一所硬件标准达省一级的国有中心幼儿园。市财政每年投资xx万元,各镇街落实土地,三元教育集团具体建设,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到目前为止,全市十三个镇街,已建成中心幼儿园6所:稠城中心幼儿园、江东中心幼儿园、稠江中心幼儿园、廿三里中心幼儿园、大陈中心中心幼儿园、赤岸中心幼儿园,达到三级以上幼儿园标准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数13所。

在建中心幼儿园3所:北苑中心幼儿园、佛堂中心幼儿园、苏溪中心幼儿园。年内开工的中心幼儿园2所:义亭中心幼儿园、城西中心幼儿园。已落实规划的2所:后宅中心幼儿园、上溪中心幼儿园。为到xx底,全面完成镇街国有中心幼儿园建设奠定了基础。国有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中心幼儿园的管理指导和示范辐射作用,积极组织送教下乡、结对帮扶、发展共同体等对口支援活动,通过开展幼儿园半日保教活动评比展示、研讨活动和主题教学活动展示,不断提高农村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3.城市配套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建设义乌市城市配套幼儿园已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学校布局建设规划。

在《若干意见》中规定新住宅小区开发配套幼儿园,由开发商建成后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由于土地招投标时未设前置条件等原因,到目前为止开发商建成的配套幼儿园尚无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而由开发商向社会招标落实承办人。最近,经教育局、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协商,市政府将于近日下发《义乌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使小区配套幼儿园的顺利建设和移交有了保障。老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统一由义乌市三元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国有全资公司)负责建设,建成后实行“园舍国有、园长公派、教师民聘、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国有民营模式运作,到目前为止,已建成8所国有民营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已有城市配套幼儿园22所,规划配套幼儿园35所。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篇七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十条”)给学前教育的发展定了基调,或者说是重申了多年以来被忽略的学前教育的定性问题。长期以来,学前教育成了教育的一块“短板”,在基础教育领域中,似乎也没有获得同等的“公民”待遇。这当然是非常不应该的事情,也是让我们学前教育工作者感到十分尴尬的一件事情。“国十条”提出把学前教育摆在国计民生的重要位置,突出强调了它的教育属性和社会公益属性,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这当然是很好的信号,这就是我们对2011年充满期待并对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充满信心的源头。

到年底的时候,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国十条”提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既要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的“量”的问题,也不能忽视“质”的问题。而要保证学前教育发展“质”的问题,教师队伍建设当然是重中之重,这是抓到了要害的问题。当然,在强调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严格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的同时,必须辅以相应的配套措施,尤其是对幼儿教师身份的明确和待遇的落实。让全体幼儿教师能够体面地工作,体面地生活,或许这就是学前教育事业健康、蓬勃发展的一个标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