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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申请3篇

为了让您对于教师资格证申请的写作了解的更为全面,下面快回答给大家分享了3篇教师资格证申请,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

教师资格证申请范文 篇一

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第四条教师资格分为: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教师资格条件

第六条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第四章教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实施。

第十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根据需要举行。

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

第五章教师资格认定

第十二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四条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 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七条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拟取得更高等级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资格的,应当通过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并依照本章规定,经认定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六章罚则

第十八条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资格证申请范文 篇二

一、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内重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名额);

3、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申请人毕业学校是“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可优先考虑;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或直博生。

二、招生专业

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可以接收直博生。

三、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外单位推荐免试生和直博生须准备以下推荐材料,其中推荐免试生申请人于9月底前将材料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处,直博生申请人于9月底前将材料直接寄送至研招办: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免试生资格证明;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免试生大学本科前三年(五年制院校应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成绩证明及该生所在专业(班)总人数及其名次;

4、所在学校对免试生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的评价;

5、推荐免试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外校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下载推荐免试生申请表,经所申请学院审批同意签字盖章后,交到我校研招办。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二)我校接到上述全部材料后,推荐免试生由学院审核材料并组织复试,对合格者发给免试生同意接收函,由免试生本人交回推荐学校办理有关手续。直博生由研招办统一组织。

(三)拟接收的申请者在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后须尽快将盖章后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称推免生登记表)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最迟不得晚于教育部规定的最后接收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申请者收到《推免生登记表》后,从推荐学校教务部门获取报考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院系所、专业、录取类别(非定向)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拟接收函确定的内容填写;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

四、录取

(一)录取通知书于入学当年6月中旬寄发;

(二)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单位代码:10010

电话:010-64450293 010-64433759 传真:010-64414694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化学工程学院 64434783 songcy@mail. 宋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4433854 muxy@mail. 牟老师

机电工程学院 64434735 wangqf@mail. 王老师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64413467 shangy@mail. 尚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64448681 zhyan@mail. 张老师

理学院 64437866 guohz@mail. 郭老师

教师资格证申请范文 篇三

根据《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培养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1年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采用硕博连读生与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硕博连读生招生办法

拟录取的2021年硕博连读生需在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21日下午4:00。操作方式: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登录右侧考生登录部分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也可直接点击链接:yz

硕博连读生免缴报名费,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学校博士生网报系统关闭后,通过系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本校生加盖学院公章),另附2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信、1份思想政治情况表(模板见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下载专区”),提交到行政楼220室(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以便存入个人档案。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21日下午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操作方式: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登录右侧考生登录部分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也可直接点击链接:yz

(二)报名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的)单证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2.符合经管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提供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且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考试类型

最低成绩

有效期

英语四级

460

2014年12月以后

注: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英语六级

425

GMAT

480,作文3分

TOEFL

72

雅思A

5.5

专业英语四级、八级

60

WSK(PETS5)

60,口语3分

注意:上表所列考试类型以外的成绩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英语能力的材料(如发表的英文学术论文等)仅作为参考材料,不能作为满足报名条件的成绩证明。

3.国家专项计划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凡符合以上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4.中荷专项

“中荷专项”为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瓦赫宁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简称。申请“中荷专项”的申请人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满足中荷专项的特殊要求。详见中荷项目办公室的《2021年中荷专项招生章程》。

(三)报名费缴纳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申请人应缴纳200元博士报名费。报名前申请人须仔细阅读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章程及“2021年经管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

(四)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博士生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一致。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版材料时,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可将同一项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上传。专家推荐信(含亲笔签名)、思想政治情况表(含签章)、身份证、学生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可以以图片格式上传,硕士论文可以以PDF等格式上传。各项上传的内容须清晰可见。

2.通过学院初审进入复核的申请人需给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成功提交博士报名电子版材料并通过学院初选、准予参加复核的申请人,需按学校招生章程和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经管学院220室(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审核,学院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系统关闭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

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

硕士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所有参加复核的学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专科毕业,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成绩

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

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专家推荐信格式模

板,由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推荐信内容建议A4纸打印,但签名必须是手签。

(6)往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

文摘要和目录等。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5000字),应包

括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技术路线与方案、预期学术成果等;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

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见报名条件基本要求2)。其

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补充材料。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所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可随时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相关说明

1.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生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4.2021年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六)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21年1-3月

经济管理学院组成报名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提出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其相关申请材料送至各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进行再次审核,通过者名单在学院主页公布。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由导师和学科组根据2021年招生名额,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人名单以及所有相关申请材料。若申请人所填报的三个志愿均未满足,在导师仍有初选推荐名额的情况下,学院将与申请人联系进行调剂;不愿调剂的,若所填报志愿均未满足,其申请程序将终止。根据导师与招生学科组提交名单产生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2.复核:2021年3-5月

通过学院初选、准予参加复核的申请人,需在复核时按要求提交所有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资格审查。

复核由经济管理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进行专业能力及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1)专业知识笔试:凡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笔试包括两部分:专业英语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其中专业知识考核的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所有考核科目均为百分制,各门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专业目录

考试科目

农业经济管理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食物经济与管理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金融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

产业经济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产业组织理论、发展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发展经济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产业组织理论)不提供参考书目。

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参考书目如下:

①《改造传统农业》,(美)西奥多·W.舒尔茨著,梁小民译,商务印书馆。

②《发展经济学:从贫困到富裕(第3版)》,[日] 速水佑次郎,[日] 神门善久著,李周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③《国际贸易(第十版》,保罗·R·克鲁格曼,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著,丁凯,黄剑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3-01)。

(2)综合能力面试:学院成立复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申请人个人陈述10-15分钟(含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与研修计划等,采用PPT形式);综合面试15-20分钟,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英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潜力等。评委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录取原则

l采取“双向选择”原则,加大导师对申请人的选拔力度;

l申请人的考核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两项成绩汇总而成,笔试各科目成绩及复核总成绩均不低于60分,方可具备被录取资格;

l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

l若某导师无生源或其申请人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从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的剩余生源中进行调剂;若无调剂生源,其招生指标由学院重新安排。

(2)确定拟录取名单与公示

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由学院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批:2021年6月

研究生院确认学院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七)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中的非在职生除外)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和“援疆师资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2.各类别录取及学费、奖助政策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在职人员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其中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不受此比例限制。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在提交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3.若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4.经济管理学院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工作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10-62738510。

5.本实施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过程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学院将根据最新政策予以调整。请申请人密切关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如下:yz。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上面这3篇教师资格证申请就是快回答为您整理的教师资格证申请范文模板,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