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快回答整理了7篇幼 学 纪 事 教案教学设计,希望您在阅读之后,能够更好的写作幼学纪事。
幼学纪事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教体艺〔2008〕2号)的要求,2009年我省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施了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为化解学校在学生安全方面的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校方责任险体系,确保中小学、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幼儿园(含学前班)实施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责任保险工作的意义
幼儿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阶段。保证学龄前儿童健康、平安地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社会的稳定。学龄前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尚未形成,幼儿园儿童的伤害事件时有发生,幼儿园意外伤害风险不断增加,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做好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重大。园方责任保险的实施,有利于幼儿园实现风险转移,及时化解因幼儿意外伤害给幼儿园带来的风险隐患经济赔偿责任;有利于保障在园幼儿的权益,解除幼儿园和家长的后顾之忧,维护幼儿园正常的办学秩序;有利于各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幼儿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二、幼儿园责任保险工作内容
(一)投保范围
全省各市、县(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学前班)。
(二)保险责任
在幼儿园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由幼儿园组织的活动中,以及在幼儿园负有管理责任的园舍、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园注册幼儿人身伤害,依法应由幼儿园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具体情况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12号令)相关章节列举的学生伤害事故类型。
(三)保险期限
幼儿园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一般为一个学年度,期满续保。
(四)保费来源
由幼儿园统一购买。其中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在保育费中列支,民办幼儿园由举办者支出。
(五)保费标准和赔偿限额
保费按在册幼儿数计费,保险费标准为每个幼儿每年人民币5元。
赔偿限额:在园幼儿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视作一次事故,每名受伤害幼儿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万元,每所幼儿园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450万元,每所幼儿园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800万元。
(六)赔偿范围和依据
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意外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校方责任保险条款》确定。
(七)理赔程序
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建立省、市、县三级理赔渠道。陕西康全教育保险经纪公司为陕西省教育厅聘任的学校风险顾问机构。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幼儿园应立即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保护现场,并向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承保的保险公司和康全教育保险经纪公司报案。保险公司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会同康全保险经纪公司定责定损,出具理赔意见,最后根据协商、仲裁或诉讼的结果进行理赔。
(八)投保要求
投保范围内的幼儿园均以县(区)为单位,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投保。
三、实施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幼儿园责任保险工作纳入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责任险的管理范围,实施“统保统管”,要把维护幼儿园安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抓实。明确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的工作机制。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承担起实施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首要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上报各类表册及其相关资料,特别是抓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等,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广泛宣传,提高幼儿园、家长和社会对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的认可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幼儿园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园方责任保险的相关政策、有关知识和其社会管理职能和风险化解与转移的重要作用,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教育与责任保险相结合的良好氛围,加快幼儿园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服务体系的步伐。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建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三)完善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教体〔2009〕25号)精神和目前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方责任保险的实施情况,我省仍然由陕西康全教育保险经纪公司负责园方责任保险的相关服务工作,人保财险陕西省分公司为承保单位。康全保险经纪公司和人保财险各级公司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服务内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风险管控,切实抓好园方责任保险的宣传、培训及风险提示、风险防范、预防检查等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事故发生后的施救及理赔服务,减少理赔环节,提高理赔效率,使园方责任保险工作在保障幼儿园安全稳定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联系人:严公建
电话:029-87336051
幼学纪事 篇二
一、安全责任
(一)交通安全责任。
1.幼儿上下学路途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2.幼儿离园较远的由父母接送上学。
3.幼儿上学、放学 、返园、离园途中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坚决禁止幼儿上学乘坐摩托车、农用三轮车等其它机动车辆上学,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园外安全
在下列时间段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由幼儿、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节假日、周末时间;2.幼儿因病因事请假或无故逃学期间;3.幼儿请假未获批准而私自旷课离园期间;4.幼儿园每天除正常在园时间段以外的时间。
(三)园内安全
1.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的,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住家幼儿两饭期间不回家吃饭或提前到园发生的安全事故。(2)幼儿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而为之造成的安全事故。(3)幼儿或监护人知道幼儿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以书面形式告知幼儿园而造成的安全事故。(4)幼儿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幼儿园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5)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及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滞留幼儿园或者自行到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6)上课不听从老师的统一组织,私自活动或不按要求活动造成的安全事故。(7)幼儿违犯校纪校规打架斗殴造成的安全因素由双方幼儿及家长根据情形承担相应的责任。(8)幼儿上活动课因不按指导老师的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9 )幼儿园严禁幼儿携带小刀、棍棒、器械、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幼儿经教育不听因携带危险物品而造成的自伤或伤及他人的不安全事故。(10)幼儿园要求幼儿一律穿平底鞋,因穿高跟鞋或皮鞋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11)幼儿不得在电源、取暖炉周围玩火、烘烤东西。注意防火、防电。因幼儿不听幼儿园教育造成的一切用电、取暖等安全事故。(12)幼儿不得携带贵重物品上学,因携带贵重物品发生的丢失事件。(13)因幼儿违犯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造成的公共财物、师生财物损失或丢失的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幼儿园不负责任:
(1)地震、雷击、洪水、疫情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来自幼儿园外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3)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4)幼儿自杀、自伤的;(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四)饮食安全责任
幼儿园要求幼儿自带食物、水等食品,早餐、晚餐应回家用餐,所有幼儿不允许购买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用餐。幼儿因购买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饮料或喝生水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二、 事故处理
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班主任应及时告知监护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害幼儿。
2.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与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或事故责任双方监护人可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也可书面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调解。
3.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由当事人依法直接提起诉讼。同时幼儿园保留诉讼权。
三、事故赔偿
1.幼儿对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
2.幼儿园鼓励、提倡幼儿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幼儿园为幼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强行保险。
3.幼儿发生安全事故,经幼儿园调解生效后,各责任人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
4.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幼儿的合法权益的,幼儿园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
5.违犯幼儿园纪律,对造成幼儿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幼儿,除承担经济赔偿外,幼儿园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
1.依照《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XX年第12号令),幼儿园对未成年幼儿不承担监护职责。本责任书中所称“监护人”,系指幼儿家长或家长委托监护幼儿的其他亲属。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幼儿园、班主任、监护人各存一份。
有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班级:班幼儿(签名)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并盖章)
班主任(签名):
幼学纪事范文 篇三
【关键词】幼儿;教育;纪律问题;心罚;兴奋灶
在幼儿园,常常可以听到都是这样“善意”的提醒:“你怎么还说呀?”、“好好吃,别说话”……吃饭不说话,有利于加快进食速度。教师可以及时将用过的餐具给食堂送去,教师也可以及时地让幼儿做好午睡的准备,不耽误教师的换班。由此,基于各方面的考虑幼儿园的这一项保育制度受到了普遍的认可。
一、幼儿进餐时说教带来的影响
幼儿的身体发育迅速,却又十分稚嫩,尤其是神经系统发育不健全。进食中,教师往往不厌其烦地提醒幼儿:“别说话,好好吃”、“快点吃”、“不要把饭粒撒在桌上”、“保持桌面的干净”、“注意细嚼慢咽”等等,使原本愉快的进食顿时严肃起来。而且,幼儿必须运用较低的记忆能力记住相当数量的规矩,这势必造成兴奋灶的抑制与弱化,消化腺分泌减少,食欲下降。从生理解剖特点来看,当人的情绪低落时,消化腺受到抑制,就没有食欲。教师对吃得慢的幼儿的催促,以及对规则不时地提醒,使幼儿的神经处于紧张状态,影响了食欲,甚至会引起幼儿情绪上的反感、恐惧、紧张,造成食欲不振、厌食、畏食。这是在幼儿进餐时说教所带来的生理方面的影响。
在幼儿进餐时说教还会给他们的心理造成不好的影响,损伤了儿童的自尊、打击了他们的自信、更有可能使他们产生心理障碍。影响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幼儿进餐时说教会使幼儿的行为出现明显的双重性。在教师管理下能较好地要求去做,如碰巧其他老师同该老师说话,幼儿往往有说不完的话,表现出异常兴奋。如果老师不在或是管理松懈时,他们还常伴有攻击性或发泄行为的产生。
(二)幼儿进餐时说教会影响幼儿同伴交际能力的提高。在幼儿园生活的8个小时中,由教师控制的时间占去了绝大部分,幼儿很少有自己的时间和空间。在共同进餐活动中,小朋友们被要求“自己管好自己,自己吃好自己的饭”,幼儿之间极少能够交流,其中“听话”、守本分的幼儿常常能得到老师的表扬,成为全班幼儿学习的榜样。这不仅强化了“乖”孩子的行为,而且使其他幼儿为了取悦老师纷纷模仿。不说话加快吃饭的速度,自我封闭式的进食环境,使幼儿特别是缺少伙伴的幼儿,再次失去了形成良好同伴关系的机会。
(三)幼儿进餐时说教不利于融洽的师生关系的形成。4至6岁是幼儿进入了第一反抗期,既自我意识形成的关键期,幼儿有十分强烈的主体意识,有了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想说话,想用语言来表达意愿是其重要的表现。教师屡次强令禁止,给幼儿心理造成相当大的精神负担,产生厌恶甚至逆反心理,并在其他活动中发泄出来,幼儿变得不愿意接受教师的意见或是公然违抗。幼儿的可塑性很强。从古至今,人们都十分重视从小培养幼儿良好的习惯。幼儿园里,为了幼儿的健康成长,从小班开始就十分注意幼儿行为习惯的养成,吃饭不说话,保持安静就是其中之一。在进食期间,幼儿只有一件事可做--专心吃饭。而这种习惯是否因此形成?在观察中,我们发现小班的孩子说话不多,而大班的孩子往往在吃饭时悄悄说话。生活中也不例外,尽管许多人受过幼儿教育,但人们往往喜欢在吃饭的时候交谈,甚至一些重要的事往往是在饭桌上决定的。边吃边聊是社会的普遍现象,即使是幼儿园老师在进餐时也经常在一块交谈。为什么幼儿就不能说话呢?
二、创设良好的幼儿进餐条件
在进食活动中毫无纪律的约束也是不利的。幼儿园生活是一种群体生活,为保证群体生活有序进行,就必须对不同个体进行约束。维护其他幼儿享受自由的纪律是必要的。但纪律有内部纪律与外部纪律之分。在幼儿园教育中,常常是对外部纪律强调有余,特别是对纪律的权威性强调有余,而对内部纪律重视不足。外部纪律只是一种表面的、暂时的、脆弱的、不可持久发挥作用的。只有被幼儿主动、自觉、自愿接受的纪律,才会在需要纪律时发挥作用。然而,我们也看到幼儿的心理尚不成熟,自律源于外部纪律的内化。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就在于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外部纪律,并将之转化为幼儿的自律,从而帮助幼儿通过自律使自己充分享有个性发展的自由。由此,教师必须明白何时何事需要维持纪律。如果每个幼儿都能在四五十分钟内吃完饭,而且吃得很快乐,并形成类似于工作餐的氛围,相信比硬性“快吃饭,少说话”的纪律对幼儿的发展更有利。那么,我们应为幼儿进餐做些什么呢?
(一)创设宽松的就餐环境,有助于促进食欲。在膳食活动中,幼儿可自由选择座位,选择和自己的好朋友一起共进午餐,教师只在幼儿请求帮助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教师多给幼儿一些吃饭时间,不在就餐活动中处理有关纪律的问题,让幼儿保持一个轻松愉快的就餐心情,可以促进消化腺的分泌,增进食欲。同时体验集体生活的快乐,有利于幼儿积极适应社会。
(二)可以为幼儿创造一个自我服务的机会。在独生子女占绝大多数的今天,很多幼儿乃至青少年被过度地保护起来。实际上幼儿在3岁左右有了自立欲。他们愿意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常听见孩子说:“我自己来”。让幼儿在成人的帮助下学习如何进餐,如收放餐具,自取食物,互相鼓励不浪费粮食,不挑食等。要使幼儿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依赖成人的好习惯。教师往往重视“保”,给幼儿无微不至的照顾,忽视了“育”--教育幼儿独立、自信。过多的保护剥夺了幼儿积极主动探索的权利,导致了幼儿在自主感的发展上的失败。
(三)为幼儿创造一个与同伴融洽交往、师幼积极互动的场所。使幼儿在语言能力、知识经验、人际交往等方面有所发展。孩子喜欢孩子,幼儿有相同的思维方式,能够相互理解与沟通。小伙伴对孩子而言如同空气和水,在自由开放的时空中,幼儿可以逐步学会与人交往的技能技巧。这种技巧是在与成人交往中学不到的。撒娇、霸道在这里不受欢迎,幼儿必须习惯于使自己适应他人和环境的需要。教师是幼儿的大朋友,在积极的师往中可以引导幼儿建立起平等融洽的同伴关系及师幼关系。还可以了解当前幼儿的兴趣、特点和需要,这对于改进及进一步开展教学十分有利。
由此可见,创设一个宽松的就餐环境,多给一些就餐时间,边吃边聊,是一种本质上不同于当前幼儿园普遍实行的“过多强调纪律”的就餐活动,而这种不同源于不同的儿童观和教育观。
幼儿身心虽然尚处于稚嫩状态,但具有发展潜能。教师允许并积极鼓励幼儿提出合理的愿望和要求,主动参与自由自主的活动,从而促进幼儿主体性的发展。给幼儿自由说话的权利,体现了教育的开放性。在知识经济时代,教育必须做的是帮助儿童学会学习、学会生活。教育不应限于对幼儿提供成型的观念、知识技能,更应该为幼儿提供一个充满探索的机会,富于个性化的环境,引导幼儿根据自身特点去思考、尝试、发现、创造,让幼儿挖掘自身潜力,获得不断学习和积极适应社会生活的态度和能力,从而为一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幼儿的进餐活动反映出人们长期以来对幼儿教育中的“保育”和“纪律”的认识,教师往往重视“保”,给幼儿无微不至的照顾,忽视了“育”--教育幼儿独立、自信。过多的保护剥夺了幼儿积极主动探索的权利,导致幼儿在自主感发展上的失败。这正说明我们应该反思今后如何对待儿童的教育。
【参考文献】
[1]万钫。学前卫生学[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2]薛烨。小朋友们,吃饭不许说话[N].中国青年报,1999-9-13.
[3]张博。正确认识学前儿童的主体性[J].学前教育,1996(4).
[4]唐华。幼儿的进餐环境及其创设[J].学前教育,1995(5).
[5]姚念玖。孩子为什么不快乐[J].启蒙,1994(11).
幼学纪事 篇四
十岁以内的年龄别称大致有周 、垂髫、始龀、幼学等。
周就是周岁,袁枚的《祭妹文》里有此称代:“所怜者,吾自戊寅年读汝哭侄诗后,至今无男,两女牙牙,生汝死后,才周耳。”垂髫是三四岁至八九岁的儿童。古人不剃发,童子自然下垂的短发谓之“髫”。陶渊明《桃花源记》中“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垂髫”即为这个年龄段。始龀,又叫“童龀”,刚刚换牙之意,代七八岁,如《愚公移山》:“邻人京城氏之霜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幼学为十岁,语出《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郑玄注:“名曰幼,时始可学也。”后因称十岁为“幼学之年”。而于是之的《幼学纪事》,则是幼年求学意,不能与十岁划等号。
总角年龄跨度较大,八九岁至十三四岁。古时儿童头发分成左右两半,在头顶上各扎成一个结,形如两个羊角,故称“总角”。像《林黛玉进贾府》:“这院门也有四五个才总角的小厮,都垂手侍立。”这里的“总角”已能伺候人,起码十岁开外。
十到二十范围内的年龄称谓主要有豆蔻、志学、束发、及笄、二八、弱冠等。
豆蔻本是一种初夏开花的植物,初夏不是盛夏,比喻人还未成年,十三四岁至十五六岁,杜牧《赠别》诗用“豆蔻梢头二月初”形容少女的美丽,现今仍有“豆蔻年华”之说。志学,出自《论语・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老舍自传》中云:“志学之年,帝王不存,可谓无君。”束发是男子十五岁。到了十五岁,要把原先的总角解散,扎成一束;归有光《项脊轩志》里“余自束发读书轩中”即这个岁数。及笄是女子十五岁。笄,就是簪;女子十五岁许嫁时行笄礼,结发插簪,源于《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而笄。”二八十六,成语“二八佳人”即十六岁美女,语出苏轼《李钤辖座上题戴花》诗:“二八佳人细马驮,十千美女渭城歌。”弱冠指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弱,年少,因二十岁的人体骼尚未发育健全;古代男子二十岁举行冠礼――束发戴帽,以示成人,可娶妻室。宋濂《送东阳马生序》:“既加冠,益慕圣贤之道也。”左思《咏史》诗云:“弱冠弄柔翰,卓荦观群书。”王勃《滕王阁序》:“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
三十岁至一百岁之间的年龄全为整数代称。而立代三十岁,不惑代四十岁,知命代五十岁,耳顺及花甲代六十岁,古稀代七十岁,八十称耄,九十称耋或胡,一百岁叫期颐。其中好几个代称出自《论语》。
《论语•为政》:“子曰:‘……(吾)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大意是孔子说:“我三十岁确立自己的观点,四十岁不受外界言行的迷惑,五十岁懂得了天命,六十岁能顺从天命,七十岁心里怎么想就可以怎么做,不会超越规定的规范。”六十称花甲,古人用于干支纪年,错综搭配,六十年周而复始。七十称古稀,源自杜甫《曲江》诗句:“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至于耄耋,历来解释不一,有说“七十曰耄”,有说“七十曰耋”,有说“八十曰耋”,也有说“八十、九十曰耄”,最通行的是两字相连指八九十岁。九十岁又称胡,《左传•僖公二十二年》里有例,“虽及胡,获则取之。”胡,老之称;,寿之意。一百岁称期颐,因为百年为人生之极,故曰期;此时起居生活待人养护,故曰颐。见《礼记•曲礼》:“百年曰期颐。”
幼学纪事 篇五
关键词:陌生化
“陌生化”这一理论是由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克洛夫斯基在《作为手法的艺术》中最早提出来的。他认为“陌生化”是相对于习惯、传统而言的,它产生于变形与破环,产生于差异与独特。通俗来说,就是推陈出新,变习见为新知,化腐朽为神奇。所谓语言的陌生化现象,则是指作者在语言运用和表达过程中出现的一种违反一般的语法规律、违背正常的逻辑原则的非常规语言现象。即以各种方法和手段,使普通语言被强化、凝聚、扭曲、缩短、拉长、颠倒,这便是“陌生化”的语言。这种语言现象在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中都经常出现,且形式多种多样。当下就中学语文教材中出现的语言陌生化现象作简要的介绍。
1 语词运用的陌生化
文言文中的陌生化现象主要体现为词类的活用。在现代文里,这种活用也常常出现,不管是名词、动词、形容词还是数量词,都被非常规的运用着。
1.1 名词活用为动词或直接作状语
“长此以往,国将不国了。”(《“友邦惊诧”论》)这原是国民党政府通电全国的电文内容,第二个“国”字被动词化处理(前面有了一个副词“不”,使之变成了“成为一个国家”),使语义变得尖刻起来,语气也显出一种威逼之势。反动派妄图用“国将不国”来恶意中伤学生运动,不想被作者直接引出,反而使人们认清其狼子野心和卑鄙伎俩。
1.2 形容词活用为动词或名词
“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雨中登泰山》)中,形容词“小”动词化后成了“使之变小”(形容词不能带宾语,而“小”字后却有)。这里用对比和反衬手法赞美了泰山的雄伟高峻。
“…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的小来。”(《一件小事》)句中的“小”字由形容词变成名词的过程中,就包含了“我”这个进步知识分子的自惭、自责、自悔和自新等多种含义。
1.3 动词活用为名词
“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登褒禅山记》)句中的“至”本是动词“到达”,此处应理解为“到达的人”,作名词讲。
此外,还有数量词的活用,如“六王毕,四海一”“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二句中的“一”,前者活用为动词“统一”,后者活用为形容词“一样的”,在句中均作谓语。
2 词句顺序的陌生化
按语法要求,单句的次序常常是先主语后谓语,先修饰成分后中心词;复句则先因后果,先条件后结论,先顺说后转折。如果把它们倒置过来,则形成了这种陌生化现象。教材中这种倒装的句式一般以文言文为多,但现代文中也不乏其例。以单句为例,常常表现为谓语前置、宾语前置、定语后置、状语前置或后者等。
如《荷花淀》中,水生嫂见夜半归来的丈夫笑得不寻常,就机警地问:“怎么了,你?”谓语前置,充分表现了水生嫂的机敏以及对水生的关切之情。《幼学纪事》中:“多么美呀,多么精巧呀,我们祖国的语言!”也是倒置了谓语(“美”“精巧”),强调了祖国语言的个性特点,并抒发了作者强烈的赞美之情。又如《春》:“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常规语序应该是“春天像花枝招展的小姑娘,笑着走着。”作者把定语后置了,起到了协调音节、强调春天迷人可爱的特征的作用。
词句的倒装,均可起到突出或强调倒置的那个成分或句子所表达的内容的效果。
3 语言习惯的陌生化
人们在日常交际中往往有着固定的语言习惯,但有时为了表达的需要,或为了渲染、烘托某种气氛、情绪,往往改变这种习惯的语言,使之陌生化。语言习惯的陌生化,主要体现在词语的精心配置上。
3.1 大词小用
《幼学纪事》里作者写自己小学三年级时,替拉洋车的老郝叔写了份“请会通知”,然后引经据典地把它说成是一篇“为人生的文学”,而且是“发表了的”。作者这里故意大词小用,夸大其词,既符合儿童心理,又表现了下层劳动人民生活的艰难辛酸,意味丰富而深长,还使行文显得幽默、意趣横生。
3.2 贬词褒用
“我用儿童的狡猾的眼光观察,她爱我们,并没有存心要打的意思。”(《我的老师》)“狡猾”在这里体现了儿童的机灵纯朴,它深刻地揭示了师生之间的深挚感情,已无丝毫的贬义了。
3.3 褒词贬用
“屠戮妇婴的伟绩,惩创学生的武功,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纪念刘和珍君》)“伟绩”“武功”显然是褒义词,却用来形容反动派对学生的残酷屠杀,深刻的表达了鲁迅先生对反动派无耻暴行的极端愤懑与揭露,讽刺效果十分突出。
3.4 化庄为谐
“(傻二哥)上街卖糖,要穿上一身专用的行头。”(《傻二哥》)“行头”原指演员演出时的专门穿戴,事实上,傻二哥在外出卖糖时只是在上身套上件干净点的白衣服以示卫生而已。由于作者新凤霞是评剧演员,傻二哥又爱唱上几句戏,所以就把这件衣服戏称为“行头”。
4 修辞手法的陌生化
这里所说的修辞手法的陌生化,主要是指作者运用一些不常见的但却又能收到意想不到的表达效果的修辞手法,如通感、移就、互文、仿词、拈连、顶针等。如:
“他留着浓黑的胡须,目光明亮,满头是倔强的一簇簇直竖起来的头发。”(《琐忆》)这里的“倔强”用的是“移就”修辞格。显然作者是借用头发的形象,来表现鲁迅倔强的性格和不屈的战斗精神。
又如“仿词”,鲁迅常常使用这种手法。“满心‘婆理’而满口‘公理’的绅士们…”(《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假使这也算一种‘信’,那也只能说中国人曾经有过‘他信力’…”以上两例中的“婆理”“他信力”是故意仿照现成的词语“公理”“自信力”生造出来的。前者改“公理”之“公”为“公母”之“公”,使词语变得不伦不类,又借“婆理”二字活画出这批绅士们不男不女的形象;后者则说明一些“中国人”原本没有自信过,却在叫嚷“失去了自信”,企图掩饰他们无力治国的真相,却被鲁迅先生一眼洞穿,揭露批判了当权者的无能腐败和御用文人的真面目。
除此之外,语言的陌生化现象还有表达方式的陌生化、书写形式的陌生化等,由于中学语文教材里体现的不够鲜明,这里就不一一赘叙了。
语言的陌生化现象由来已久,今后仍将会出现并呈现出旺盛的活力。陌生化使语言不仅新颖别致,且更准确精炼,生动而富有文采。同时,这种超常规的语言陌生化运用得当,能激发读者的参与意识,调动读者的思考力,启发读者的想象力,使之沉浸在“再创造”的审美享受中。
参考文献
[1] 孙际垠。 王培学。 例说散文语言的“陌生化”[J]. 写作。 2013(11) .
[2] 林卫星。 张日明。 诗歌语言陌生化的审美意蕴[J]. 文学界(理论版). 2014(01) .
[3] 薛金金。 意象与诗歌语言的陌生化[J].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3(04) .
[4] 田文强。 语言陌生化与文学语言形式审美[J].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03) .
作者简介
幼学纪事 篇六
爱国主义是我国人民崇高的美德,是人们崇高思想和品德的源泉,是共产主义觉悟的起点,是人们开拓前进的强大动力,为了形成良好的爱国主义思想品德,必须从小就向幼儿进行爱祖国的教育,培养幼儿初步的爱国主义情感。
1、教育幼儿热爱自己的父母、老师、小伙伴,逐步扩大到爱各行各业的劳动人民。认识他们劳动的意义,知道他们是在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辛勤地工作,培养幼儿尊敬并热爱他们。热爱解放军,学习他们勇敢守纪律的优良品质。
2、培养幼儿从爱家庭、爱幼儿园,逐步扩大到爱家乡、爱祖国。引导幼儿认识家乡的名胜古迹,自然风景,建筑,了解家乡的建设和变化,培养幼儿热爱自己美好、富饶祖国的思想感情。
3、让幼儿知道我们的国家是中国,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的国家很大,人口很多。教幼儿认识国旗、国徽;能识别国歌的曲调,知道国歌的主要内容。
4、认识祖国的首都——北京。知道北京有******、******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毛主席纪念堂和人民大会堂。北京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办公所在地,是我国经济、文化和政治中心。
5、向幼儿介绍一些我国或本地区的革命历史和人物事迹,使幼儿初步懂得热爱英雄、学习英雄。
6、根据我国和当地民族传统习惯,有选择地认识一些节日,以增进儿对劳动者的尊敬,激发活泼愉快的情绪和爱祖国的情感。
7、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国际主义教育,教育幼儿爱不同的国家,不同种族的人民和小朋友。
二、幼儿爱集体教育
集体是由个人组成的,但不是个人的简单相加,是群体的一种表现形式。培养幼儿关心集体利益,为集体的进步和成就作出自己的贡献,并为集体取得成就而喜悦,幼儿爱集体教育有以下三方面:
1、培养幼儿喜欢并逐步习惯幼儿园的集体生活,进而热爱幼儿园的集体生活。与小朋友友好相处,感受共同生活的愉快与欢乐。不独占、不争抢玩具、图书等到物品。不打人、不骂人,能互相谦让,逐步学会自己解决与同伴的争执和纠纷。
2、培养幼儿关心别人,关心集体,愿意为集体做好事。让幼儿学会关心别人,对同伴富有同情心,当别人有困难时能去帮助解决,给予同情和安慰。并爱护比自己年幼的同伴,还会正确评价自己和别人的行为。
3、培养幼儿遵守集体活动的规则,养成守纪律的行为习惯。
三、对幼儿进行礼貌教育和守纪律教育
讲礼貌和守纪律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应体现出来的文明行为,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每一个公民提出的要求。我们必须从小对幼儿进行讲礼貌和守纪律的教育。
1、对老师、小朋友、家里人、客人有礼貌,知道有礼貌是好孩子。
2、会使用礼貌用语:请、您、早、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
3、别人说话时不随便打断,不乱插嘴。
4、不需成人更多的提醒,能较主动地遵守本班和幼儿园的各项规则。
幼学纪事范文 篇七
一、聘用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就近选聘”原则。
2、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管理的原则;
3、坚持按综合成绩、教师资格证、学历、教育教学经历、户籍等依次优先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25个村级幼教点282名学前教育辅导员(岗位表附后)。
三、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刑事处分,志愿服务本乡镇(村)农村学前教育。
2、年龄要求:
①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至45周岁(1998年1月29日以前和1971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②目前仍在我县公办小学、学前班(含幼儿园)代课的教师年龄为18周岁至50周岁(1998年1月29日以前和1966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能说普通话,民族聚居区的原则上能懂彝汉双语。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5、户籍要求:雷波县户籍,2016年1月29日前户籍已在雷波县或夫妻一方、父母一方户籍在雷波县的、雷波县生源地考生(相应学历,入校前户籍在雷波县)。
夫妻一方在雷波县的,还需出具结婚证;父母一方户籍在雷波县的,需出具父母一方的户口薄和单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乡镇人民政府或父母一方单位出具)。
截止2016年1月15日仍在我县公办小学、学前班(含幼儿园)代课的教师不受户籍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聘用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1、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设岗岗位,按照各自岗位报名人员相应的综合评分(报考者各项条件相应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聘用人选。具体综合评分条件及分值详见附件3。
2、若招聘岗位拟聘的最后一名人员的综合评分有并列的,按照下列条件依次聘用:①有教师资格证的(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优先);②学历高的优先(同一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优先);③现仍在我县公办小学、学前班(含幼儿园)的代课人员优先;④户籍 (优先顺序依次为本村、本乡、本区);⑤民族聚居区的在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⑥前五项都无法区分的采用面试,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3、若出现岗位无人报名的情况,则在愿意进行岗位调配的报名者中按上述评选办法进行评选,确定体检人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聘用采取现场报名。由各片区乡镇、教办、乡镇中心校共同组织实施。报名时间:2016年1月29日至31日17:00前。
报名地点:各片区教办。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教师资格证、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代课教师必须出具代课证明(由学校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雷波县聘用一村一幼幼教辅导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并对本人的综合评分合计进行签字确认。
五、劳务报酬待遇
幼教辅导员每人每月给予劳务报酬2000元,以上岗时起算。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HIV和尿检检测。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待定)
(三)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若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并依次递补。
八、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方能上岗。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州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未经岗前培训和培训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培训地点:雷波县教师进修校。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十、聘用
招聘人员属于非在编的学前教育辅导员。幼教点作为乡镇中心校(或中心幼儿园)的办学点,辅导员录用后,由乡镇中心校(或中心幼儿园)与被录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聘用期内若不能胜任工作,聘用单位可以解聘;聘用期内若发生违纪或违反师德师风事件一经查实的可随时解聘。
十一、管理
村级幼儿教学点日常业务工作由所在乡镇中心校(中心幼儿园)负责,县幼儿园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当地乡镇、村委会负责幼教点日常工作管理。
十二、纪律与监督
报名者须如实提供相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雷波县招聘一村一幼幼教辅导员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果自负。
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834-8820402
咨询电话:0834-882214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雷波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雷波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招聘第四期村级幼教点辅导员公告
点击下载>>>1-3全部下载。docx
1、雷波县聘用“一村一幼”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雷波县聘用一村一幼幼教辅导员登记表》
3、《雷波县聘用一村一幼幼教辅导员综合评分表》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上面的7篇幼 学 纪 事 教案教学设计是由快回答精心整理的幼学纪事范文范本,感谢您的阅读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