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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费标准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奖励资助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收费标准

系别专业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代收费中文系汉语言文学120001200预收教材费:500元校服费:70元体检费:58元共计:628元对外汉语13000新闻学12000外语系英语13000英语(商务英语)13000泰语14000越南语14000艺术设计系艺术设计16000音乐系音乐学16000舞蹈学16000播音与主持艺术16000体育系社会体育14000体育教育14000政法系法学12000经济系旅游管理12000旅游管理(酒店管理)13000工商管理12000市场营销12000财务管理13000经济学12000国际经济与贸易13000金融学12000理学系生物技术13000数学与应用数学13000应用化学130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30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13000电子信息工程13000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奖励资助

(一)三好学生奖学金

三好学生奖学金分为:三好学生特等奖学金、三好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

1、三好学生特等奖学金

(1)评定比例和奖励标准:不限比例,5000元/人、学年

(2)评定条件:评定对象仅限于大三年级学生,在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同学中评选:参评学年度被评为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已获得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含)以上奖励两次;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CET6成绩达到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参加TEM4达70分,艺术、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能力测试成绩达60分。

2、三好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

(1)评定比列和奖励标准:

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按具有评奖学生资格学生人数的1%评定,1500元/人、学年

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按具有评奖学生资格学生人数的5%评定,800元/人、学年

三好学生三等奖学金:按具有评奖学生资格学生人数的10%评定,500元/人、学年

(2)评定条件: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列本专业前20%;操行综合分达80分以上;英语考试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相应类别的英语教学要求;通过CCT1考试;考试考查无不及格课程。

(3)评定程序:以专业班级为单位对每位学生进行个人达标综合考评,得出每位学生的操行、课程学习、体育艺术、职业技能单项考评成绩以及达标综合考评成绩和排名,据此依照评定条件按照一、二、三等顺序进行评定。

(二)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分为品德优秀奖、学习优秀奖、体艺奉献奖、技能素质奖等四项。

1、评定比列和奖励标准:单项奖学金按具有评奖资格学生人数的12%评定,250元/人、学年。

2、评定条件:

(1)品德优秀奖: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操行综合分列本专业班级前20%,所居寝室获优秀寝室、最佳寝室、文明寝室等奖励。

(2)学习优秀奖: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课程学习综合分列本专业班级前20%,操行综合分达70分(含)以上,考试考查无不及格课程。

(3)体艺奉献奖: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体艺综合分列本专业班级前20%,操行综合分达70分(含)以上。

(4)技能素质奖: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职业技能综合分列本专业班级前20%,操行综合分达70分(含)以上。

(三)学习进取奖

为鼓励学生在专业学习上比、学、赶、超,对所在专业班级新学期各门课程平均成绩比上学期进步15%名,且无补考的同学进行奖励,100元/人、学期。学习进取奖每学期评比一次。

(四)学术科技创新奖

为鼓励学生学好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竞赛、科技发明等活动,对在学术科研成果、学术科技竞赛、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成绩的同学给予奖励(就高奖励、不得重复):

1、参加国家、省(部)、市(厅)、学校等各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获正式名次或等级奖以上者:

(1)国家级集体项目奖励30005000元,个人项目奖励20003000元;

(2)省(部)级集体项目奖励20003000元,个人项目奖励10002000元;

(3)市(厅)级集体项目奖励10002000元,个人项目奖励5001000元;

(4)学校集体项目奖励6001000元,个人项目奖励400600元;

2、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署名或独著、主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省、市级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出版成果者:

(1)在国家级出版社(A类)出版的学术专著、文学作品、翻译作品(字数为20万以上)和艺术、音乐作品专集等,每部(本)奖励1万元。

(2)在国家级出版社(B类)出版的学术专著、文学作品、翻译作品(字数为20万以上)和艺术、音乐作品专集等,每部(本)奖励5000元。

(3)在省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文学作品、翻译作品(字数为15万以上),和艺术、音乐作品专集等每部(本)奖励3000元。

(4)学术论文(文科类不少于3000字,论述类论文不少于5000字;理科类论文不少于2000字)、文学作品、翻译作品和艺术、音乐作品在国内权威学术刊物(即一级学术刊物,又称权威A类)全文发表的,每篇(部)奖励5000元;在国内核心期刊(又称权威B类)上全文发表的,每篇(部)奖励3000元;在省级公开发行的期刊、报刊上全文发表的,每篇(部)奖励1500元;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期刊、报刊上全文发表的,每篇(部)奖励500元。

(5)科学研究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新华文摘》论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要、《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摘要》摘录、《中国社会科学年鉴》(国家一级学科年鉴)全文转载的,每篇奖励5001000元。

3、受到国家、省(部)级组织的正式鉴定认可或取得国家专利局的发明专利项目,每个项目奖励3002000元。

4、书法、绘画、摄影、艺术和音乐作品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展览)获奖的,每幅(首)奖励5001500元,参加市级比赛(展览)获奖的,每幅(首)奖励200500元。

5、参加学院创新杯科技学术和创业计划竞赛活动,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或项目,分别奖励500、300、200元。

(五)英才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不断进取,科学规划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树立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目标,为取得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同学给予奖励:

1、考取全国重点高校的奖励5000元/人;

2、考取区内外普通高校的奖励3000元/人;

3、获得保送国外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奖励3000元/人;

4、获得保送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奖励2000元/人;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31日,当时是经广西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广西首批成立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根据教育部(教发[2003]8号)《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广西师范大学与中国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7日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共同举办漓江学院。2004年1月18日,国家教育部正式下文批准并确认漓江学院作为独立学院的办学资格,成为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首批独立学院。

学院现有在校生7500余人,设置外语系、中文系、政法系、理学系、体育系、经济系、艺术设计系、音乐系等8个系以及社会科学教研部,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7个学科开设有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商务英语、越南语、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体育教育、旅游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法学、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计算机网络方向)、电子信息工程、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电子商务、泰语、新闻学、金融学、社会体育等35个专业(方向)。

学院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2000万元,拥有教学用计算机1196台,语音实验室座位384个;图书馆馆藏书刊14.3万册;截止2008年9月,学院有教职工384人,此外还有在广西师范大学校本部、桂林市各高校及全国范围内聘请的高水平兼职专任教师3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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