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写作载体 >

《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精彩11篇)7-14-87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悟最新10篇!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本文是可爱的小编飞白帮家人们收集整理的11篇百年孤独读后感的相关文档,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百年孤独读后感1900字 篇一

《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精彩11篇)7-14-87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是的,这是一种宿命。我们可能都在本能地逃避,比如儿童的嬉戏、少年的`懵懂、青年的狂躁、中年的多彩以及老年的宿命,最后都无一例外的走向死亡。一路上所有的同伴、爱侣都是走向孤独中的调味,互相的需要,互相的逃避孤独的需要。

一圈又一圈,当那个家族中宿命的带猪尾巴的继承人终于出现的时候,这本书也该完结了,因为这个圈终于圆满了。“这本书是个奇迹!”我哀叹!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在抵制着一直翻到最后看结果的冲动,这样的书究竟要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曾经有一本儿童读物《xx》,时间可以被偷走,可以被储存,毛毛在想尽一起办法找回被带走的时间,让周围的人从回时间的怀抱,而不是在如无尽头的时间下行尸走肉,有了时间的流逝,才有了我们欣赏的友情、爱情和亲情。所以,那是一本儿童读物。而《百年孤独》,就如那些被偷走了时间的人类,在一圈又一圈中走向宿命,那些奇诡的创想、激情的爱恋,都只是过眼云烟,最后都如羊皮卷破译完后无可救赎的毁灭。

百年是一人的一生,也是所有人包括地球的一生,我们这个星球就只是茫茫宇宙中孤独的一颗,所有的寻找同类的手段只是我们打发时间的多种手段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我们希望找到同类,以摆脱这与生俱来的孤独,等到找到了,才会发现孤独也一直存在于所有的生物中。灵魂、天堂、轮回都是我们在摆脱孤独中臆想出来的词汇,心底里我们都在寻找永生,以求找到摆脱孤独的安息。而实际上,这永远也达不到,百年又百年,最后就全部毁灭吧,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无论是在高中或是大学,我常常一个人在路上,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骑着脚踏车去游玩,看着别人三五成群时,心中总会淡淡的一笑,又会有点淡淡的忧伤。当我看到那段话: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心里颇为感动,我似乎也习惯了这一份孤独。孤独不可怕,可怕是忘了回家的路。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二

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可以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可以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型与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治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动乱骚扰的和平时期。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这样。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牧畜,朴实勤劳,与世无争。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后来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文明,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三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爱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正因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

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那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样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好处。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正因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

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一样,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著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述了这种关联: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联生下了孩子……这都是正因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一样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杯具之路。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四

我在看《百年孤独》前也问了多少人,这本书怎么样。很多人跟我说,很好看,很好看,真的很好看。但他们的评价只有很好看三个字。我试图看过好几次,每次都看了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了。几年后某个朋友跟我提到说这本书很好时举例说,你看头一句: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是不是很赞?其实我很早就听说这句话很有名,但一直不晓得有名在哪儿。那个朋友解释说:这短短一句就包括了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马尔克斯开创了一种新的叙述方式,让小说回归到了叙述的本质,对后来的文学创作影响很大,许多人都效仿了这种叙述方式。那一刻,我忽然决定重新开始阅读这部伟大的作品。

百年孤独,何谓之孤独?

奥雷连诺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鱼。金鱼一共二十六条。他每天都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时,他又拿它们在坩埚里熔化,重新开始。

阿玛兰塔的晚年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缝,晚上拆,直到死。

乌苏娜瞎了之后发现:当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经心地来来去去时,乌苏娜就凭自己剩下的四种感官注意别人的活动,使得谁也不会突然撞着她;很快她就发现,而家里的每个人却没觉察到。他们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匆几乎说同样的话。

重复,几乎是每个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学、上班、回家、吃饭、睡觉……我们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过日子。如果你仔细回顾,会猛然发现你几个礼拜、几个月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毫无特色。

忘记了初心,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机械麻木的重复,这就是孤独。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对于年轻人,三年五年就是一生一世。但对于中年以后的人,三年五年不过是弹指间的事。

年轻人最大的毛病是什么,是浮躁。这种浮躁无处不在。年轻的时候谁都想热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过上几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可一旦安定了,冷寂了,日子开始重复了,又倍感无聊,甚至无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虚,坐吃等死。

有时候我会想,究竟是热烈澎湃的生活好,还是平淡安定的生活好?每个人对于生活道路的选择都不尽相同。但我想,无论是要热烈澎湃,还是要平淡安定,重要的是找到自己要走的路。沿着自己选择的路,一直坚持着走下去,走出自己的精彩和意义。

《百年孤独》中有一句话:“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无论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和迷茫都不要停下,唯有不忘初心,方能继续前进,最终找到自己人生的意义。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五

断断续续的读了很长时间才读完这本书,读了大半本的时候还在为阿玛兰妲的孤高和不可理喻感到愤慨,还在为双胞胎兄弟的放荡感到气愤的时候,在书的结尾却感到了无比的凄凉,从拉乌尔苏去世之后,小说也快走到了尽头,联系着他们几代人的纽带没有了,这也为最后的悲剧慢下了伏笔。

一个小镇从祖先开始的开拓,到最后整个家族只有那个猪尾巴小孩儿,尤其是最后只剩他一个人的时候,不光是他孤独的问题,而是他对整个家族的历史完全不了解,也无从知道,就是那种悲凉。带着这种悲凉整个小镇从地球上消失了,而再也没有人会了解这个小镇的历史,也无从考证。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家乡,我家是隶属于东北林区,以为林区的总部在那,我们林区的职工也都在厂部附近居住,那时候厂部一派欣欣向荣,院里的凉亭,两边的喷水池,厂部气派的大门,都是我们常去玩儿的地方,最主要的厂部的大部分设施都是由我爸爸带着他的那帮工程队完成的,还记得他在家里的时候做的凉亭上四角的龙头和蹲在亭子上面的神兽,以及做院墙的时候用水泥打的花架。

过年的时候每天都会去好几拨扭秧歌拜年的人,现在过年的时候已经没有这样的景象了,出了过年大部分时间都去城里打工了,镇里有点儿钱的都去城里买房子了,厂部也是野草横生,将水泥地面和砖地埋在里草丛里,喷水池也早就没有水了,在假山的旁边斜斜的横生出一株杨树来,凉亭也是好多年没有从新粉刷过,柱子上的漆大片大片的脱落,蹲在四角的身手和龙头已经露出了水泥的本色,丝毫没有色彩。墙根底下的野草疯长着。墙上的口号时隐时现,一派荒凉的景象。

《百年孤独》的读后感 篇六

“文学是为了嘲笑人们而做出来的最好的玩具。”这句话是最后那个和阿玛兰塔·乌苏拉爱的死去活来的奥雷良诺的朋友阿尔瓦罗说的。那么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这本书我可不可以看做他在嘲笑,而且不仅仅是拉美的历史。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了最后四章,其实早在读到老阿玛兰塔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不安了,虽说之后的家庭成员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了另一种形式的家业,可是那种浮躁虚华正是预示从波峰下滑直至衰落的最好嘲讽。这个时代就这样没落的开始了。

作者以平直的语言讲着看似与他无关的故事,语气里没有表情,可是之中有似夹杂着弱弱的同情。每个人孤独的方式都不同,却又是一脉相传。这个家里是由女人来支撑的,所以孤独就显得风情和动人了。

然而,他是这么嘲笑的。追求科学与外世界的被科学和超脱的精神折磨而死;环球漂泊见多识广的最终还是回到这里离奇而死;一心操守家业,默默打理内务的被煎熬而死;参与战争、起义和游行活动的因对斗争的恐惧而死;纯真的升仙,恶俗的堕地,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全部被意识卷走,剩下干扁腐化的躯壳。

最后得知墨尔基阿德斯为这个家族早就准备好密码羊皮书,我仿佛看到了长满绿斑的吉普赛老头闪着黑色浑浊的眼睛嗤嗤地笑,笑这个家族以看不到的程式缓缓地进行。每个布恩地亚家族成员和与其有关联的外人本都拥有特殊的力量,所有人的力量在明处互相烘托,却在暗处抵消。让孤独占了上风。

《百年孤独》读后感400字 篇七

我有许多好看的书,其中有《冒险小虎队》、《中华上下五千年》、《实用文摘》、《百科全书》等,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

《百科全书》先了500余幅精美的图片,内容丰富,构思精巧。它包括科技、军事、动植物、地球、宇宙、历史等方方面面。书中介绍的科学知识都是我所不知道的。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的时候,霎时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激起了我强烈的求知欲。我翻到《宇宙星际》一章中,木星-太阳系中称“老大”时我就被吸引了。木星是太阳系八大行星中最大的一个,它那圆圆的大肚子里能装下1300多个地球呢!质量是地球的318倍,历害吧!书里还有星座名称的起源,北斗七星的位置,水土流失的危害等等。这些课外知识让我知道世界原来是这么大,真是无奇不有,需要我们认真的去学习和不断探索才行的。

当我恋恋不舍的放下这本书时,心里想“我要多读书,学习更多的知识,探索书中的奥秘,只有这样才能掌握更多的知识,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八

这个城市的夏天漫长而闷热。随手翻开同学送的一本书——《心是孤独的猎手》。

无数次的打开,又无数次的放下,几乎没有办法连贯地读下去,只因为其中那些凶猛的孤独比闷热的天气更加令人无法呼吸。

这是一本像洞一样的小说,既清晰可见,又深不见底。五六个人物,若干种生活,若干个深深的隐藏着的自我,却都有着相同的孤独。同样做为一个写小说的人,想到她23岁就写出这样的小说,自己难免有些绝望,但是有些东西是文字意气以外的东西。我合上书,久久的凝视着封面上麦卡勒斯那双清洌而孤独的眼睛,一个身患残疾的又瘦又高的有着一张娃娃脸的女人,一个双性恋者,一个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的女人,她所有的故事,描写的都是四个字:永远孤独。

谁能画出孤独的样子?这是阅读麦卡勒斯之后,久久在我心里徘徊的一个问题。孤独原来总是有着不同种的颜色:梵高的孤独是流光四溢的灿烂星空,马尔克斯的孤独担负着的是一个民族,海明威的孤独总带着硬硬的壳。而麦卡勒斯的孤独却是木质的,仿佛我心中的孤独,它早已随着我的年华老去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它笔直的冲向天空,向着那虚无生长,什么也无法将它阻挡,直到有一天,我们和死亡相逢,它使你强大,但它和任何人无关。它深深的扎根在你的生命中,永远不会退场。

辛格飞快挥舞着的双手,闪闪发亮的眼睛,最终的沉默。而在他的阁楼里,醉鬼和医生却无止境的诉说着。那些话语和情绪那么的悲伤、沉重、热烈,却在说出的瞬间就完全消失,没有得到任何理解,也不具有任何意义。

是的,倾诉,整本书里的人都在发疯般的渴望着倾诉。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变的这样的孤独。我们的灵魂像一团火,生发出无数的想法和念头,却只能在黑暗中说给自己听,而在那种自我倾诉之后,却只有更深的孤独。从何时开始,我们变的如此的暴烈,我们的心像饥渴的猎手,四处捕猎着一双倾听的耳朵,我想也是从那时起,我们变的无比脆弱。可能只因为一点点的理解,一点点的倾听,就可以投靠一个完全不爱的人,甚至,爱上他。

辛格之所以被大家所爱着,正是由于他从来不向他们倾诉,永远扮演着倾听者的角色。唯一不爱他的人,就是他的倾听者安东尼,这几乎是一个悲伤的讽刺。更悲伤的讽刺在于辛格是个聋哑人。据我所知,能够读唇语的聋哑人所能读懂的只限于极慢的语速和夸张的口型。因此他们那些飞快热切的倾诉,其实辛格是完全不可能听懂的。但他们却认为,他在听,并且懂了。其实他们的倾听者,从来只有他们自己。

每个人作为一个个体,和喧嚣的外部环境之间都存在疏离。

我们无法真正体会到别人的痛,即使是一位很优秀的倾听者。毕竟,伤口在别人身上。所谓感同身受,我是不大相信的。只是身世相同者抱在一起互相哭泣诉说,究竟是还是只有自己在揭开自己的伤疤给自己看。

网络时代给了我们倾诉的契机,于是我们更加滔滔不绝的,翻来覆去的申明自己的主张,描述着自己的灵魂。有时,我们甚至挖空心思的去想个绝妙的标题,千回百转的用一些华丽的词句,来捕猎着读者的目光,渴望着人们的倾听。整个世界像一张喋喋不休的大嘴,无止境的倾诉着。而那些文字和话语,字里行间那些真挚的孤独和热情也许始终没有人能理解,甚至没有人愿意倾听。每个人,关注的,只是自己的孤独。

曾经读到过一个故事:一只受伤的小猴,伤心地把自己的伤疤给朋友们看,朋友们也都很关心它,关切的问它伤口是怎么来的,并告诉它怎样处理伤口,可是后来还是死掉了,死于伤口发炎感染溃烂全身。它不停地展示伤口不顾一切地诉说痛苦,赢得朋友们的关心,而不去抚平它。溃烂是迟早的,害死他的是他自己。

即使得到了别人的倾听,得到了别人的关注,那又能怎样呢?伤口终究在自己身上。怎样才能不孤独,怎样才能不受伤?或许,我们的孤独是和我们的存在一样与生俱来,这是宿命。这种感觉无论在谁身上总是能找到的。或许,我还是抱有幻想,最亲最爱的人,我们是在一起的。我们的心可以贴得很近,我们可以很快乐,可是孤独不会因为你爱或被爱,倾诉或者倾听减少,只是那些东西能让你有孤独减少的幻觉。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九

家族中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吃掉。——题记

每个人都是孤寂的。无论是你正在酩酊大睡抑或是思考着难以回答的问题,还是与畅谈未来。一阵欢闹过去,终会面临孤独。这并不是一个让人逃避的词。

也许你会对它带着一份恐惧,一份害怕。但它还是来临了,迈着悄悄的步伐向你靠近。它并不是掠杀你笑颜的魔鬼,而是可以与你卧膝长谈的知心。它与时间是共同的人生倒数器,但并不可怕,反而使你的内心得以沉淀,当你去掉外表的浮华与暴躁,你会得到新的东西,开启一个新的世界,到了那时你就会一如初生的模样,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不再会有害怕束缚着你,你会尝试,会去探索,回去发现,他人与本我。

《百年孤独》中的每一个人,都代表着过去与将来,起源与发展,开端与结束都在孤独的各自中画地为牢如同野蛮人般的,没有爱的地域,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百年孤独》里的一个家族的兴荣好似一个微型社会一般,但七代人的生与活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刮走就好像一滴水融入了一般这百年家族也随时间的洪流逝去得了无音讯。阿玛兰妲她以自己独特理解的爱固守一生,安静、神秘、深沉。所以她的历时百年的孤独全是为了珍藏守护一份神秘之爱。她越是醉心于寿衣的缝制越是表明对那份爱的历久弥坚。美人蕾眉黛丝,她是只有自我任性而为清心寡欲不为世俗沾染的一个至美的绝对的孤独体。所以她的终结是那么的奇幻超绝。双胞胎恶作剧颠倒了名字,长大后性格体征行事作派大不相同,唯一相同的是各自孤独,当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扑在吉普赛人的羊皮卷上死去,另一边的奥雷里亚诺第二也同时终结了生命,人们惊异的发现两具尸体是如此的相像,当晚烂醉的埋葬工人糊里糊涂的埋错了各自的位置,一切还是回到了原本的样子,因为孤独的宿命如此精确无误…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在飓风中解读了羊皮卷所有秘密,那个时候他才明白,孤独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整个家族整个马孔多,孤独到脱离整个世界消失得干干净净,连记忆都没有。

以七代香火,百年历程,为时间轴,以马孔多小镇南美洲历史民间奇幻铺展空间,以吉普赛人羊皮卷预言为线索,去证明一个孤独的命题,没有爱情必定孤独,但是爱情总是那么的遥不可及,除了孤独你可能什么也抓不住。

在读《百年孤独》这本书时,内心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一切就好像放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内心平稳而安适。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知道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爱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不过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应该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这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么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接受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

浪漫是接受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美好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直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十

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朋友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的读后感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确实,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主干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十一

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作品,它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它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风风雨雨,同时也叙写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历史兴衰,字里行间你是否也看到了那美洲发展的沧桑?那百年的风雨变幻?克林顿曾赞马尔克斯是所有语言中最伟大的作家,正因为在这里他创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喧嚣纷乱的世界,我们都知道它是虚拟的宇宙,可却又那么生动可信,不禁惹人深思,是否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真的存在这么一个家园。

“有的人想睡觉,但不是因为困倦,而是出于对睡觉的怀念。”看到这句话,带我进入了沉思。或许我并没有真的读懂它,但却真真实实的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一个无人问津的话题,在这里却吸引了众人的眼球。人们都说,闭上眼睛,你就可以不再烦忧,在梦的世界里没有那么多的愁苦。那些年,我们都是在困倦中入睡,而如今,真的应该重新考虑一下它的意义究竟在何处。“她明知驿站的骡子每隔十五天来一次,但却天天要等候,她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搞错日期,提前送信来。但事情很不顺心,有一次,预定的日子到了,骡子却没有来。她绝望得发疯,半夜起来到院子里一把一把吞吃泥土,贪婪之状像不要命似的。她哭着,痛苦得发狂,她拼命嚼小蚯蚓和蜗牛壳,嚼得牙齿都快要碎了,然后一直呕吐到天明,发烧、虚脱,没有知觉。”这是一段不可或缺的看点,看到这里,打了个寒颤。仿佛看透了人性的悲哀和藏在人们内心深处枉为人知的秘密。那些们不忍直视的东西在这里全都表现的淋漓尽致,不必厌恶,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性。‘你在等什么呢?”乌苏拉叹了口气,“时间都过去了。”’我们都在成长的路途中被时间追赶着,偶尔停下脚步回头看看,那些曾经的美好都在一点点的散尽。如果说时间就是生命,那你是否珍惜了呢?无论多久,你都等不来逝去的青春。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孤独就烙印在我们的灵魂深处,你的态度决定它被印的时间。因此,知者无畏,勇敢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