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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观后感【精选8篇】

在看完一部作品以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观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观后感吗?下面是高考家长网小编帮大家整编的法眼观后感【精选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生法制节目观后感 篇一

看完福州电视台《 法眼》 电视节目,我很受教育。

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也可能因为一念之差而将自己美好的未来毁于一旦。

在法眼栏目中,那些青少年正是因为没能在关键时刻把握好自己,才让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节目中,有一段,对我震撼很大。在生活中,许多人就是因为赶那一秒钟,而丢失了性命

。遵守交规,注意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哪怕是上学迟到,也不能闯红灯或者超速行驶。有一件事故

,就是因为司机想在红灯之前过去,超速行驶,骑电动车的男生是因为赶时间,就闯了红灯。司机开得太

快,没办法刹住车,就把人拦到了30米以外,男生当场死亡。据说,死亡的男孩才19岁,是想去赶生

日会,而抢了那一秒种。所以,在行走路上,我们要按照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

20__年7月在新疆塞里木湖畔,大夏天里天山上还积着白雪呢。

还有一些少年,因为追求时尚,好面子,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一位叫小洋的男孩,喜欢在同学面

前逞能,就天天请客,到酒吧里玩,后来钱用完了,因为好面子,就去逞威风,抢劫。被判了两年劳动教

养,他现在劳教所悔过自新,重新做人,教训非常深刻。

最后,我向大家说一下身边的诱惑。在我们乌山小学周边有很多小摊卖烧烤、油炸食品,学生们一放学就去买。有的说,是因为饿了,想填点肚子。其实,这些油炸食品是有毒的。还有的学生接受朋友的邀请,去酒吧、网吧。乱消费,不慎误入歧途,毁了自己的一生。比如一个叫冰冰的女孩,因为接受了朋友的邀请到酒吧玩,喝了很多酒,遇到了不认识的人,还吵了架,打了那个人,把他打死了,最后冰冰受到了法制的制裁。有的人去河塘游泳、嘻戏,并且没有大人的陪伴,独自和朋友一起去游泳,极有可能意外死亡。所以,我们每个人要抵制身边的诱惑,要不然会毁了自己的一生。

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好自己的现在,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努力学习,为自己创造美好的人生。

20__年7月到新疆土鲁番维吾尔族家中做客,维族少女也很温柔漂亮哦!

20__年7月在新疆火焰山,当天当地的气温超过摄氏45度,热啊。————

昨天是十二月四号——法制宣传日,晚上我看了中央一台播出的《法制的力量》的晚会。

节目中讲述了农民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通过法律他们要回了属于自己的辛苦钱。

吻你、晚会上最令我感动的是——救助那些被拐卖儿童的叔叔、阿姨们,他们在网上开通了“宝贝回家,寻子网”。为那些丢失孩子的人们提供援助,他们把有限的力量投入到无限的工作中,演绎这不抛弃不放弃的传奇。

晚会上还讲述了很多令人感动的人物和事迹,我就不一一讲述了。

通过观看这期关于法律的节目,我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力量。我们每一个人从小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我要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不贪图享乐,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法律是正义的,我们要与法律做朋友,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今天我们收看了法制教育节目,有小品,有快板,都是有关法律的节目,我看了受益匪浅,第一个节目是小快板,第二个节目是《我们都守法》的小品,第三个节目是《法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主要内容是一个中学生在歌舞厅唱歌赚钱,她赚够了学费,想回去念书时,老板不让他回去,老板就把那个中学生关在屋子里,不给她吃饭,过了两三天,老板递给她一杯水,如果她再唱一次歌,就放她出去。那个中学生不愿意,不经意间喝了那杯水晕了过去。过几天老师找到了那间歌舞厅,找到了那个学生,封了那家歌舞厅。

一个人如果犯罪在监狱里呆上两三年,这种经历会在他往后漫漫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个污点,更会在他心里造成一个阴影,他会看到受害人家属憎恨的目光,看到别人憎恨的目光,亲人疏远你,朋友疏远你,即使你有了觉悟,有了改过自新的决心,也不可能找回你曾经拥有的,曾经你学法守法,如今你知法犯法,曾以你有远大的抱负,如今一切已经成了泡影。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的中小学生,既要学法,更要守法,不能知法犯法,不能以身试法,法律是我们永远不能逾越的底线,不能认为未成年人犯法不用判刑,你将会在别人眼中看到你真正的自己。

法眼观后感 篇二

最近我看了一期的《法眼》节目,十分的有感悟。

这期的《法眼》节目讲述了一个未满16周岁的男孩,因为他是以个单亲家庭,从小跟爷爷、奶奶在一齐生活。他不但学习成绩不好,还时常给老师和同学们惹来麻烦。成为了一个人人厌恶的学生。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1。偷窃2。群殴他人。曾几次被拘留,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还是吊儿郎当的,他奶奶没有太多的钱给他,他就到处偷,偷了别人的还偷了自家的,没的偷就到处抢。

所以,我们就应尊重长辈。要明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光匆匆走过,我们要努力读书,成为一个人人爱护的乖孩子。

在生活中,我也以前听说过这样的一件事:一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因为他爸爸犯了罪,就跟爷爷奶奶一齐生活。奶奶爷爷宠爱他,他就个性的放纵。偷钱到网吧中玩游戏,打电子游戏。成为了老师心目中的“头号通缉犯”,就这样学习不好,还经常跟别人打架,俗话说:“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他就以打架作为赚钱的好办法。还在背后说老师的坏话。每个人都说他已经无药可救了,可他自我却认为这是一种荣幸,能使老师们都这么的“怕”他……。

以上例子我们就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就要养成好习惯,不说脏话,不骂他人……给爸爸妈妈争一口气!

《法眼》观后感600字 篇三

今年暑假,我观看了《法眼》“致青春”节目。故事的主人公与我们一样,都是十二三岁的花季少年,遗憾的是,他们的青春之花过早地凋谢了。

看完节目,我发现不论是因交友不慎误入歧途的毒品少年,还是沉迷网络抢劫杀人的单亲少年,亦或是离家出走的花季少女,都是因为家庭爱的缺失。如果父母能多关怀和帮助,能多沟通和交流,结果会是这样吗?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恩爱,家庭和谐,孩子自然幸福快乐,他会去吸毒吗?会去抢劫吗?会出走吗?主人公小张因为父母离异,父亲觉得愧疚,对孩子物质方面有求必应,没有从情感上关怀、沟通,孩子变得冷漠、孤僻,对父亲的辛劳视而不见,后来迷上网络游戏,没钱花想到抢劫,一时冲动勒死了朋友,进了监狱。又一个主人公陈某,也是因为父母不合,偶然的机会吸食毒品,一发不可收拾……

因为缺少家庭的温暖,主人公小姚上网聊天交友被骗,“一失足成千古恨。”留守少年小宁长到十几岁没见过父母几次面,父母在他的心目中变得模糊,可有可无,因朋友一句不经意的话触动了心灵深处最敏感的神经,丧失理智,一时冲动,拿刀捅人,造成伤害罪。

“人之初,性本善。”一个纯净的孩子来到世上十几年就成了恶少,难道父母不应负主要责任吗?“养不教,父之过,”父母既然给了孩子生命,就要把孩子培养成人,用爱守护孩子的成长。

与他们相比,我是多么幸福。沐浴在阳光下,享受着家庭的温暖,父母的关爱,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爱,健康成长,让青春之花绽放光彩!

法眼观后感 篇四

看了五期的法治教育——《法眼》,我懂得了不少,其中印象最深的就属“青春的阴霾——出行礼为先。”

“红灯停,绿灯行。”这短短六个字,一定是每个家长等自己的孩子懂事时,在叫他们记住的。也许现在看我文章的人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在街上看见红灯就停止脚步,看见绿灯就可以通行。但不一定每一位都已经做到了这一点,有的人虽然按家长所愿,记住了这六个字,但却只把它当成了一句口号,没有做出行动来,俗话说得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自己不但说出口,还记住了这句话,为什么还要违背自己的诺言呢?还有的人竟然连这短短的六个字都不肯记住,你说可恶不可恶。

我许多次在新闻上看到,小孩子因不守红绿灯规则,被幢死了,那个小孩在闯之前还犹豫不决,那这生死可就是只掌握在那一念之间啊,而被撞之后,小孩家人泪流满面,肇事者还要坐牢,搞得两个家庭支离破碎,这难道不是害人害己之事吗?

现在的'我们,过马路时,眼前根本没有安全二字,而只有速度,只在乎速度的快感,有的人不但红灯时跑着过马路,而且还在马路上嬉戏玩耍,这简直就是在拿自己的无价之宝——生命开玩笑。一次次在斑马线上的人命案,告诉我们把生命作赌住,必定是一件毋庸置疑的输局。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老师说的一句话:宁可等四十秒,也不抢一时。

法眼观后感 篇五

青春是稚嫩而迷茫的,我们需要正确的引导和辩知能力。道德是准绳,而法律是戒尺,为我们衡量是非善恶。

看了法眼栏目,生动的案例与深刻的教训发人深省。内容不再赘述,我们要探讨的是如何预防犯罪。

不良行为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如夜不归宿、旷课、酗酒、赌博、抽烟等。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

其次,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最后,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以上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眼观后感 篇六

十四岁到十八岁是一个美丽的青春时期,那时的女孩,如同一朵纯洁而又娇嫩的雪莲点点艳丽;那时的男儿,仿佛是一棵青绿而又茂盛的大树吐露出点点苍翠。如此花一般、树一样的年华,本应在朗朗读书声度过,却往往有人误入歧途,走向不法的道路,这背后竟藏匿着这样大的杀手——“性”与“黄”。

“性”与“黄”对于十四岁到十八岁的人来说,就像一颗美丽的禁果,散发着诱人的气息,这段时期的他们对禁果又好奇却又充满恐惧,当好奇心是在不下时,他们便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啃食,禁果的一时香甜让他们一发不可收拾。但是,终究一样,偷尝禁果的结果是苦涩的,而苦涩的背后,是承担的痛楚、罪恶的无尽深渊以及万条黑暗、狭窄的不法之路。就这样,一个拥有完美前途的人便飞灰烟灭了。

空口说白话,事实最实际!

十七岁的阿鹏因学习成绩不好,就放下考高中,9月他上了中专,阿鹏不但对新学习环境不适应、不喜欢,还时常勾结所谓的“江湖”朋友结伙打架,找女孩子玩。

月29日凌晨2点多钟,阿鹏等人在一阵飙车疯狂后,便对初次见面的网友——小红进行五人轮奸。之后,云某竟欲犹未尽,丧心病狂地又将小红实施强奸,这五人还比谁的时光长,谁的功夫好。事后,还开玩笑,要是小红怀孕了,他们几个不知哪个是孩子他爸。就这样,五名少年强奸小红达4个小时。

第二天下午,浑身是伤的小红在父母的陪同下到海口市公安局报案。随后,警方展开抓捕将阿鹏等5犯罪少年抓案,而阿鹏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了。

这个案子仅是沙尘中飘渺的一颗沙粒,对于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十四岁的郭小峰受黄色网站毒害,竟奸污邻家9岁的丹丹和7岁的花花,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十四岁的阿刚在强奸女友后,竟将女友供出,让朋友进行轮奸。

难道这些例子还不够多吗?那为什么还会有人因为早恋、因为色情而葬送前程呢?

也许许多家长认为是“黄”让孩子误入歧途,其实也有许多是因为家长没有及早对他们进行“性教育”才酿成大祸,因为许多家长认为“性”是恶心的,是不好意思的。其实不是,“性”是一个完美家庭繁衍后代的根基,但是它不是用来走向歧途!因此家长要及早教育,让孩子早认识。

千万不要让“性”与“黄”玷污那朵纯洁的雪莲!千万不要让“性”与“黄”砍伐那棵青绿的大树!

《法眼》观后感700字 篇七

鼠标在网页之间浏览着,随意地点击节目《少年的阴霾――无形杀》开始不以为然的观看。

许久,心海却泛起一丝波澜。这个节目先是针对女学生群殴的视频展开讲述,从而探讨校园网络安全与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预防。

这个“群殴”视频里很混乱,摇晃中隐约可以看见一群女生到处推少女小容,还不断有拳头出现在她面前,衣服和头发被扯来扯去,而她根本没有反抗的机会……

不过这仅仅是身体上受的伤害,然而这视频的流传在小容原本已伤痕累累的心又捅上几刀。

记者拨打了拍摄这视频的男孩家庭电话,他的家长解释说:只是觉得好玩拍一下,没有恶意。听到这个理由后,我愣住了。拍摄别人被殴打的视频,很好玩吗?要是他就是被打的那个人,他还会觉得很好玩吗?真是荒唐。

在这起事件后,我把目光转移到网络。就如主持人说的一样,“网络的‘无形杀’在我们无意中将自己或别人推向风口浪尖”我的一个表姐就被网络无形杀所缠住。她今年24岁了,是到了打工养活自己的时期。可是她却整天窝在家里,懒得出门打工赚钱。她在家里做什么呢?上网。你应该也猜到了吧,她正是沉迷于网络之中,不可自拔。她曾经听几次爸妈的劝说出门找工作,可不是找不着工作就是找到工作被辞退了。她至今还在领爸妈给的零花钱,就像还没长大的孩子。我也想到了:她的爸妈不可能一辈子养着她,她将来还是得靠自己生活。可是,以她现在的状态,也许正在被网络一点点地吞噬。

说到沉迷网络,尽管某些游戏已经有了防沉迷的措施,可还有不在少数的人迷恋于虚拟的世界中。我看过一条关于沉迷网络的新闻:一个高中男孩整天泡网吧,逃课逃学,爷爷一气之下把他带到乡下养鸡种田。男孩几次求情,都被回拒。不料男孩无法忍受没有电脑的痛苦,自杀了。爷爷面对镜头时,不断摇头,懊悔不已,豆大的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流下。

同学们,为了自己,不要去触碰不良的网页、视频,学会克制,为自己的前途打上“预防针”。

《法眼》观后感作文 篇八

《法眼》观后感作文精选

今年暑假我看了《法眼》系列节目之,《与阳光同行》,在收看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在《与阳光同行》系列节目里四个小故事中的一个故事,不仅让我影响深刻,而且还给了我许多震撼。

这个故事的的大致内容如下:小辉每天都用爸爸妈妈给的零花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却被一些社会上游手好闲的大哥哥看见了,于是便威胁小辉,叫小辉每天给钱并且不能告诉老师和爸妈。终于有一天被爸爸发现,开始小辉不敢讲真话,在一次又一次的'谎言被戳穿后,小辉最后讲了真话,小辉爸马上报警,警察抓住了几个威胁打击小辉的大哥哥。故事虽然圆满,但对我的启发深刻,主要告诉我们,以后遇到什么事情要及时告诉学校老师和爸妈,不要被人家利用,平常放完学不要在路边玩耍,及时回家,不要跟不认识的人讲话,遇到危险要大声呼叫或报警。

同学们,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们身边,你们会怎么做呢?有的同学说:“我可以抓住一切机会,撒腿就跑。”假如跑不掉呢,难道就乖乖的把钱献给他们?有的同学说:“我和他们拼了,就是不把钱奉上!”这样一来,可能自己的生命安全就受到威胁了。有的同学说:“告诉爸爸,让爸爸狠狠的揍他们一顿!”……那么哪种方法才是最可取的呢?我觉得最正确的方法是:当第一次被敲诈时,装作妥协,把钱给他们,记住他们的相貌、佩戴的校徽,然后告诉班主任或者爸爸妈妈甚至可以告诉警察叔叔,让他们来保护自己。

花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它应当是由美好回忆交织成的绚烂斑斓的色彩。然而,社会的复杂多变逐渐迷离部分少年的双眼,他们的花季也不再是明快多姿的彩色,随着心理的波动,渐变成了黯淡的色调……少年犯罪后更需要引导他们自己深刻地认识、反思自己的错误,并且不能对未来失去信心。犯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及时自新改过,从阴霾走向阳光。还有,千万不要忘记“法制”这两个字。

好人,坏人,总是在一念思量。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为自己,为家人,为社会负责。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