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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优秀7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下面是美丽的小编给大家整编的读书笔记(优秀7篇),欢迎参考。

读书笔记作文 篇一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出来,当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不共戴天的仇人。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笔记作文 篇二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出来,当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不共戴天的仇人。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笔记 篇三

今天,我读了绘本《大脚丫跳芭蕾》,书中讲了一位叫贝琳达的小姑娘,特别喜欢跳芭蕾,而且她跳得也非常好,姿态优雅,脚步轻巧灵活,可是她的脚长得太大了,评审委员们说:“回去吧,你那一双脚,永远跳不好!”贝琳达很难过地放弃了跳舞。她去了费莱迪餐厅工作,在那里工作很认真,不过她还是忘不了跳舞,终于大都会芭蕾舞团的指挥发现了贝琳达的跳舞才能,并邀请她去大都会剧院表演,她的表演赢得了观众的热烈掌声。贝琳达终于登上了舞台,她快乐极了!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知道了即使自身条件再不好,但是只要不放弃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都会成功的。妈妈以前给我讲过一个叫邓亚萍的阿姨,她小时候开始打乒乓球时,身高仅能够着乒乓球台,但是她刻苦训练,克服了自身条件的不足,最后终于登上了世界冠军的宝座。

贝琳达和邓亚萍阿姨的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我也要学习她们那种为了自己的目标而不懈地努力,最后我也会成功的!

读书笔记 篇四

当我读完了《谁来当家》我受益匪浅。他告诉我了一个人爱不爱家,爱不爱国,用不着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关键是看平时是否有信誉,是否有怜悯同情宽容之心。

从前有个白胡子的老汉,他有三个儿子。这天,他把三个儿子叫了过来说:“我老了,打算从你们当中选一个人当家。你们出去做一件有美德的事,谁最有美德,谁就当家。”

三个儿子各自出门,过了十天,他们回来了。

大儿子说:“我路过河边,看见一个妇女洗菜时不小心掉到了河里,我下水去把他救了上来。她已怀孕了,我救了两条人命呢。”老人听了点点头。

二儿子说:“我路过了一个村庄,村庄失火了,我帮助村民救火,救了好多条人命了。”老人微微一下笑。

三儿子扑通跪了下来,说:“对不起父亲,我做了一件蠢事,前几天我路过大山,看见以前经常欺负我们家的吴举人,醉倒在悬崖边,一翻身就要摔下去。我本来不想管他,但是又一想国家征战,正需要这样的武士,就把他喊醒了。他才没死。”老汉听了三儿子的话哈哈大笑,就让三儿子当家。

大儿子和二儿子很不服气,老人笑着说:“救命救两个人,救了一家人,但都比不上国家强盛要紧。你们的弟弟抛弃个人恩怨,先为国,又为家,这就是的美德。”

是啊,救一个人,就一个家,都比不上拯救一个国家,因为这个国家有我们千千万万的同胞。为了自己的国家,个人恩怨根本算不了什么,国家的强盛,安全,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最重要的。其实我们只要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在学校里遵纪守法,做个好学生……只要是对大家有利,就是对国家有利。

读书笔记 篇五

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 》,讲述一个被害妄想症想着所有人都要吃它的故事。故事虽然写的夸张,狂人日记里描述了各种各样的妄想,狗看他讥讽的眼神,为他看病的医生特意假扮的刽子手。他的哥哥竟然也想吃它。官方评论说反映了对封建礼教的批判,可是我却读到了对现实的讽刺。我们每个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总是感觉别人想吃我们,然后因为害怕被人吃所以尽力地去爬到能吃人的阶级里面。往大了说,人类可不就是这样卑劣的生物么?想吃人却要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即便这帽子是强加上去的。即便是认识到自己这一点的人,也不得不迫于无奈去加入到吃人的队伍中去。正如狂人所谓病好之后又去哪里候补了,那可不就是去继续吃别人么?

虽然是很早以前的文章,但是放到现在来说却完全适用。这么多年,虽然物质生活大大变好,人民却依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敢怒不敢言,稍微发表点言论会被禁,被当成精神病,人人带着虚伪的面具而活。人人都渴望性却非说是淫乱之物。人人都想自由却鄙视不安稳。自己没有实现的东西就非要唾弃它,进而成为普世价值观,毒害着一代又一代。狂人所受的冷落,被误解应该每个人都可以找到共鸣吧。但是在小说中却是一个狂人。我们也像他一样在日记中鄙视他人,鄙视那些歧视他误解他的人,自以为自己看到了真相,转眼间清醒之后又扮演着吃人的人去欺负其他人,甚至还把自己错误的价值观传授给无知的孩子。

过了这么久,社会依然没变。经典之所以是经典,就是因为他的'主题经得起时间的推敲。

一个孔乙己大约的确是死了,现代千千万万个孔乙己又诞生。鲁迅所描写的艺术形象是高度提炼并经过艺术加工出来的,它的人物具有代表性,人人都能在其中找到共鸣,夸张手法更能让人认识到自己的荒谬,自以为活的很好,殊不知在别人眼中或许就是一个笑话。在时代面前,人人都是悲剧。

有时候觉得我们每个人在上帝(或许不能叫上帝,就是比我们更高维度的世界的编剧)面前,就只是剧本里的角色而已,他看我们每个人就像我们看电视剧中的人物一样。无论怎么努力命运都是一早注定了的。就像我写个小说也要在一早选定是悲剧还是喜剧。如果一早就是配角,那即便你有多么好,也改变不了你是配角的事实。

所以人活着就只是活着就好了。正是我们每个形形色色的人构成了人间悲喜剧,多么悲哀的事实!

读书笔记的 篇六

作为早年狂热张迷,多年不读张爱玲,似乎该有个解释,却又实在无法解释得清。是那些年读太多伤了胃?是时过境迁不再那么喜欢?扪心自问都不是。

当年读遍张爱玲的所有小说、散文,主要传记,后来连她钟爱的《海上花》也买来读了——在我的阅读史上,此外只有《红楼梦》得到过我同等待遇,不对,曹雪芹的诗作我就没读多少。年少轻狂,还曾在笔记本上写下“不读《红楼梦》与张爱玲者不与之谈文学。”其实我后来跟很多人谈过文学,其中有的人是不读张爱玲的。可见世事多变。

世事确实多变,谁知道会出来个宋以朗,他手里居然有张爱玲的遗作。

《异乡记》,总忍不住当去想象张爱玲一个人辛辛苦苦到处去找胡兰成的样子,大概找着找着一颗心就一点点凉下去,那么聪明的一个女人,着了爱情的魔咒,也是不容易挣得脱的。

文笔还是记忆中的风格,只是由于内容的原因,读来有些凄凉之感,不似从前,是那种繁华底子上透出的凄凉,而是一眼看出来的'凄凉啊。

张爱玲的文字有魔性,读了是不容易忘记的。

又及:想起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文章是真的好,不怪张爱玲爱他。不怕男人是混蛋,就怕混蛋有文化啊。

读书笔记作文 篇七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