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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小故事(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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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小故事 篇一

看抗日战争时的电影或电视剧,日军士兵不是戴着屁帘式的战斗帽,就是戴着钢盔。钢盔,日语叫做“铁帽”,是侵华日军普遍配备的一种防护头部的装备。

日军第一次装备钢盔,是在九一八事变时期,根据第一次世界大战到欧洲观战的武官的报告研制后装备日军的。

刚刚装备上钢盔的日军在1939年和苏军的诺门坎之战中吃了苏军的亏。在诺门坎之战中,日军发现大量戴着钢盔的士兵在作战中因头部中弹而死的比率反而是不戴钢盔的要高。按理说,有了钢盔的保护,死亡率应该比不戴的要低才是,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日军发现,日军士兵不是死于飞来的弹片,而是被苏军的子弹击中头部而亡的,难道苏联人用了带磁性的子弹,专打钢盔?这让日本人百思不得其解。

莫名其妙的'日军派出专家到前线考察,这才真相大白。

原来,日军当时使用的钢盔是模仿外国钢盔的制式,正中有一个很大的红色星星是日军的标志,而红色在所有光线中是最醒目的,于是,苏军老远就能发现日军的士兵,并且瞄着红星星开火,一打一个准。弄清真相后的日军于是改小了钢盔前面的红星。

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在战争中学会战争。任何一种新事物,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不断得以改进。

历史小故事 篇二

沙漠中的一对朋友

曾经有两个人在沙漠中行走,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在途中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吵了一架,其中一个人打了另个人一巴掌。那个人很伤心很伤心,于是他就在沙里写道:“今天我朋友打了我一巴掌”。写完后,他们继续行走。他们来到一块沼泽地里,那个人不小心睬到沼泽里面,另一个人不惜一切,拼了命地去救他……最后那个人得救了,他很高兴很高兴。于是拿了一块石头,在上面写道:“今天我朋友救了我一命”。朋友一头雾水,奇怪得问:“为什么我打了你一巴掌。你把它写在沙里,而我救了你一命你却把它刻在石头上呢?”那个人笑了笑回答道:“当别人对我有误会,或者有什么对我不好的事,就应该把它记在最容易遗忘、最容易消失不见的地方,由风负责把它抹掉。而当朋友有恩与我,或者对我很好的话,就应该把它记在最不容易消失的地方,尽管风吹雨打也忘不了。”

历史小故事 篇三

秦朝末年,在楚地有一个叫季布的人,性情耿直,为人侠义好助。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设法办到,受到大家的赞扬。 楚汉相争时,季布是项羽的部下,曾几次献策,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刘邦当了皇帝后,想起这事,就气恨不已,下令通缉季布。这时敬慕季布为人的人,都在暗中帮助他。不久,季布经过化装,到山东一家姓朱的`人家当佣工。朱家明知他是季布,仍收留了他。后来,朱家又到洛阳去找刘邦的老朋友夏侯婴说情。刘邦在夏侯婴的劝说下撤消了对季布的通缉令,还封季布做了郎中,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

有一个季布的同乡人曹邱生,专爱结交有权势的官员,借以炫耀和抬高自己,季布一向看不起他。听说季布又做了大官,他就马上去见季布。

季布听说曹邱生要来,就虎着脸,准备发落几句话,让他下不了台。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不管季布的脸色多么阴沉,话语多么难听,立即对着季布又是打躬,又是作揖,要与季布拉家常叙旧。并吹捧说:“我听到楚地到处流传着‘得黄金千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样的话,您怎么能够有这样的好名声传扬在梁、楚两地的呢?我们既是同乡,我又到处宣扬你的好名声,你为什么不愿见到我呢?”季布听了曹邱生的这番话,心里顿时高兴起来,留下他住几个月,作为贵客招待。临走,还送给他一笔厚礼。

后来,曹邱生又继续替季布到处宣扬,季布的名声也就越来越大了。

历史小故事 篇四

汉顺帝某年,苏章被任命为冀州刺史,他在审理积案的时候,发现收受贿赂的清河太守,正是他以前最要好的朋友。

一天晚上,苏章备下酒菜,请来那位老朋友。两人一边喝酒,一边畅叙旧情,十分欢乐。

这位清河太守的心里,原来是15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摸不透苏章对自己犯罪采取什么态度,这下好像石头落了地,他长嘘一口气,得意地说:“人家头上只有一顶青天,独独我头上有两顶青天啊!”

苏章正色说:“今晚我苏孺文请你喝酒,是聊尽私人旧谊,明天冀州刺史开堂审案,却是执行公理正法。”

第二天,苏章正式开堂,果然对这个清河太守按刑进行了论处。

哲理点拨:在友情与正义之间发生矛盾时,要以维持正义为第一原则。

历史小故事 篇五

志愿军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伤亡多少人?

为了夺取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中国人民志愿军广大指战员不怕牺牲,浴血奋战,前赴后继,许多英雄儿女的鲜血洒在了朝鲜的土地上。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壮烈牺牲和光荣负伤者共36万余人,其中有14万人长眠在异国他乡(在战斗中牺牲11.5万余人,事故伤亡和病故等非战斗伤亡2.5万余人),在战斗中负伤22.1万余人。在十几万名烈士当中,有军职干部3名,师职干部10余名,团职干部200多名。

历史小故事 篇六

1960年,我们许昌县的1500多人去青海省同德县支援边疆。当时,我担任同德县巴滩农场二站的生活管理员,是外出办事最多的一个。支边青年的生活、生产用品大部分由我采购和调运。因为出行的主要方式是骑马,时间长了,我和马产生了深厚的友情,从而也知道了很多关于马的故事。

相比骑自行车,这里出行骑马的好处太多了。上山坡的时候,人和马的夹角达到45度时,人就无法骑了。这个时候,人下来用手拉住马尾巴,就可以被它顺利地拉到山顶。过大河时马会浮水,人拉着马尾巴可以跟着它过河。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城镇稀少,没有村寨和树木,很容易迷路,特别是在大雪天或者阴雨天的晚上,伸手不见五指,但只要不用缰绳左右马,它一准会把你带回出发的地方。记得有一次,我到泽库县去买东西,回农场时天晚了,黑糊糊的看不见路。因为草地上根本就没有路,我只得把缰绳松开,信马由缰。马走得慢了,我用脚碰碰它的肚皮,它就走快些。走了好长时间,它突然站住不走了,我怎么用脚碰都不动。我以为是狼来了,几乎脱口惊呼。可还没等我叫出声,我的手就碰到了拴马桩。我这才意识到是到家了。也正是到那时,我才深深地理解了“老马识途”的含义。

有人说:“一马三分龙”,的确如此,马能通人性。我的一位同事曾经给我说过这样一件事。一次,他骑着马走在表面正常的草地上,突然,马陷进了沼泽地里。他赶紧叫马“卧倒”,马便果真往下一躺。他和另一位同事拽着马尾巴,它还配合得真得当,一下子就从沼泽地中出来了。还有一次,我骑着我的马过薄冰小河时,它先用前蹄在冰面上打,看冰面是否打得破,如果硬得打不破,便直走过去。我在马背上不禁连声称赞它:“你这家伙真能。”

关于马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发生在我们二站一位同志身上的事。他叫李留望,是我们站赶马车的。一次,他赶车去山上拉柴。装好柴下山时,因为装得太高,他没有地方坐,又不想走路,便坐在车辕上。下山必须用刹车,拉刹车的绳子就在他的脚下。但不幸的是,他用脚踩刹车绳时,不小心踩空了,一头栽在那匹马的肚子下。而此时,马的一只后蹄正好踏在他的脸上。当时他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可是那马真神了,只用3条腿,硬是把车刹住,并且一动不动。于是,李留望一只手抓着马的脚脖子,另一只手托起马蹄子,把脸移了出来。在我们返乡时,他仍没忘记救过它的那匹马。在我们临离开时,他走到那匹马的身边,亲切地摸了又摸,待了很久后,才忍着眼泪依依不舍地离开。

发言稿观后感 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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