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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物故事优秀9篇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成语即是我国文化遗产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其中许多成语来源于历史典故。下面是高考家长网的小编为您带来的9篇历史人物故事,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历史人物故事 篇一

孟轲,又称孟子,字子舆,是战国时期的著名政治家、思想家。

公元前336年,孟子来到魏国,受到了魏国君臣的热烈欢迎。魏惠王向孟子问道:“老先生,您从那么远的地方来到这儿,想必是对我们魏国奉献利益的吧?”

孟子回答说:“国君何必把利益挂在嘴上,首要的任务应该是仁义。如果君王说怎样才能有利于我的国家,大夫说怎样才能有利于我的家族,下官与百姓说怎样才能有利于我自身,上下互相为了谋求利益而争斗,国家就危难了,这样也就没有仁德遗留给亲朋了,也就没有忠义去追随国君了。”

魏惠王听了不住点头,称赞说:“先生说得好极了!”

起初,孟轲曾拜子思为师,孟轲问子思治理百姓的办法哪一种应放在前边,子思说:“先给百姓以利益。”

孟子又问:“君子教育百姓只讲仁义二字,又何必再讲利益呢?”

子思说:“仁义本来也是为了利益,因为上边不仁下边就会不得其所,上边不义下边就会热衷于欺诈,这样才是大不利的。呀!因此《周易》上说‘利是义的总和’。《周易》还说‘利益用来安定民心,而后才能使人崇尚道德’,这都是在讲利益是个大前提。”

司马光评论说:子思和孟子的话是一致的。只有仁义的人才知道仁义是如何成为利益的,不讲仁义的人是不知道的,所以,孟子对魏惠王只讲仁义而不涉及利益的原因,是所讲的对象不同的原因。

哲理点拨:正确的领导思想带来的好处远比你想象的要多,增强个人修养,它的功效不逊于你投入的资金。其中加强领导修养最关键的,就是领导人能否从被领导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历史人物故事 篇二

春秋时期,有一次齐国攻打宋国,宋王便派人去侦察齐军到了什么地方。派出去的人回来说:“齐国的离我们已经很近了,我国的国民都惊恐不安。”

左右近臣都对宋王说:“这就是所谓的‘肉腐烂了自然就会招惹虫害’啊。现在凭着宋国的强大,齐军的弱小,是不可能到达这种地步的。”

宋王于是大怒,把派去的人屈杀了。接着又派人去察看齐军的情况,派去的人的报告同前面那个人的一样,宋王又大怒,把第二个人也屈杀了。

就这样,宋王一共派了三个人前去,三个人都被杀害了。接着,宋王又派了一个人前去查看。这次被派去的`人遇见了他的哥哥。他的哥哥问他:“国家已经非常危险了,你还要到哪里去?”

派去的人说:“是国君派我来察看齐军的情况的。原来齐军已离我们这么近了,国民已经如此恐惧。现在我担心的是先前察看齐军情况的人都因为报告齐军迫近而被国王处死了。如今我要是如实报告的话,也难逃一死。如果不如实报告,恐怕也是一死。我该怎么办呢?”

他的哥哥说:“如果报告实情,你又将先于死者死,先于亡者亡。”

派去的人听后,就回去向宋王报告说:“我根本就没看见齐军在哪里。国民很安定。”宋王非常高兴。左右近臣都说:“先前被杀的人的确该死。”

于是,宋王赏赐给这个人许多钱。

后来,齐军大兵压境,宋王抵敌不住,就自己跳到车中,慌忙逃命去了。而那个被派去的人则跑到了别的国家,过起了非常富裕的生活。

哲理点拨:作为一个领导,千万不能像宋王那样,一定要听取多方面的意见,这样才能了解事情的真相。如果单听一方面的话,不但自己糊涂,事情也会弄得很糟。

孟母择邻 篇三

孟子的母亲十分注重环境对人的思想品德的影响作用,孟子小时候,孟母为了能使他受到良好的教育,曾先后迁居三次。

据说,孟母起初带着年幼的孟轲,住在一所公墓附近。孟轲看见人家哭哭哀哀地埋葬死人,他也学着玩。孟母见了,说: '我的孩子住在这里不合适!"很快把家搬到了一个集,市的附近。在新家附近,孟轲看见商人们自吹自夸地卖东西赚钱,觉得很有趣,便又学着玩。孟母看在眼里,心里想道: '不行,孩子住在这里也不合适。"于是,她又寻找迁居的合适地方,很快将家搬到了靠近学堂的地方。在这里,孟轲不久就开始学习礼节,提出上学的请求了。孟母这才高兴地说:"这里才是适宜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便在这里住了下来。

后来,孟子果然未负慈母心,成了有名的学者和思想家。

历史人物故事 篇四

湖州民间流传的毛笔故事,核心内容是:蒙恬到过湖州,就在这里发展了毛笔。这里,我们先来说清楚两件事:一是秦代的“笔”,一是历史上关于蒙恬的记载。“笔”字,是秦代开始用下来的。在未有完善的毛笔之前,春秋、战国时代,中国的文字已经成熟,需要书写。(在这之前,文字先是刻下来。刻在龟甲、牛骨上,这时期叫甲骨文。)当时未有纸,文字书写在帛、竹简、木简上。书写需要有工具,这是时代的需求。战国的多个强国,都各自在试着制作良好的书写工具。历年考古出土文物上的纹饰,明显是用书写工具绘划的。也出土过早期的书写工具,一九五四年湖南长沙左家公山古墓中,发现过用兔毛包黈在竹杆外的书写工具,是楚国的毛笔。当时各国发展书写工具的情况,还反映在文字发展的情况上,各国的书写工具叫法不一样。在《说文解字》中,“聿”字条下,说明,聿是指书写工具,“所以书也。”原来楚国的书写工具叫做“聿”,吴国叫做“不律”,燕国叫做“弗”,到秦的时候,聿字加上竹头,才叫做“笔”。(“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弗,……秦谓之笔”。)这里很明白说出,当时各国都有了书写工具,而秦国的“笔”,成为了主流,流传下来。秦国发展的毛笔,与蒙恬有关。《史记》上有蒙恬的传,记蒙恬的征战以及修筑长城,没有提到蒙恬造笔。但重要的野史《古今注》(晋代崔豹撰)中,叙述笔的发展,说古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秦蒙恬始以兔毫竹管为笔。虽然所记不详,但这是古书上关于是谁始创毛笔的唯一记载。也一直没有人提出另外的说法。现在在湖州善琏镇那里有了这样生动的传说,有蒙公祠,有历史悠久的制笔传统,那么,参照起来,蒙恬制笔的故事,就具体起来了。毛笔,最好是用中山兔毫制。东汉的学者、书法家蔡邕,在他的《笔论》中说,书法,下笔之前,要先酝酿情怀,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可见中山兔毫在汉时已是很出名的。中山是什么地方?广东人说到中山,自然先想到中山县,孙中山的故乡。但中山兔毫说的不是这个中山。战国时,有中山国,在河北省中部。说蒙恬以中山兔毫制笔,很容易想到中山国,因为蒙恬在北方征战的`时间很长。但蒙恬在忙于打仗的时候,应该不是用心于制笔的时候。另一个中山,是韩愈在《毛颖传》中提到的中山,韩愈把毛笔人格化,说他是中山人。这里说的中山,在安徽、江苏之间,又名独山,产兔毫出名。这里离湖州不远,蒙恬是很有条件发现这里的中山兔毫很好用的。那么,蒙恬有可能来过善琏镇吗?《史记。蒙恬列传》上说,蒙恬祖父蒙骜,先为齐将,后为秦将。蒙恬在秦始皇时,先做过“典狱文学”,做狱官,典管文字方面的事。秦始皇二十三年时,蒙恬的父亲蒙武与王翦攻楚,虏楚王。蒙恬可能就在这时候到南方来。后来,他就忙着在北方逐戎狄、筑长城了。

历史人物故事 篇五

父亲威廉和母亲芬妮,都有着贵族血统。在英国,他们拥有两处家园:茵幽别墅和恩珀蕾花园。每年夏天,烈日炎炎,他们全家像候鸟一样,马不停蹄地到“茵幽别墅”避暑;而在一年的其余时间,他们住在恩珀蕾花园里。到了春秋季节,全家人就到附近的伦敦探亲访友,忙得不亦乐乎。小弗洛伦斯的童年,是在天堂般的环境中度过。

可是,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她的兴奋点,却往往不在小伙伴们身上。她爱骑小马,爱和身边的小猫、小狗、小鸟们聊天,玩耍。她乐于照看它们。有一次,一只小山雀死了,她用手帕把小鸟包起来,把它埋在花园内的松树下,还竖起了一块小墓碑,上面写了墓志铭——

可怜的小山雀/你为何死去/你头上的皇冠/是那样美丽//但是现在/你却躺在那里/对我不理不睬/不闻不问

从小时候起,她就独来独往,不像一般的孩子那样顽皮。她倔强而执拗,多愁善感,似乎过于早熟。她在满目繁华中孤独地成长。

恩珀蕾花园一片繁荣,花园外面却是满目凋敝。1842年的英国,经济异常萧条,饥民充斥了各个角落。弗洛伦斯在她的笔记中写道:不管什么时候,我的心中,总放不下那些苦难的人群……

1843年7月,正是炎热的季节,南丁格尔一家再度到茵幽别墅消夏避暑时,她不顾家人的反对,去帮助周围的穷人。她不怕肮脏和吃苦,把自己的时间,越来越多地消磨在病人的茅屋中。因为不少病人缺衣少食,她常常硬要母亲给她一些药品、食物、床单、被褥、衣服等等。她把这些东西用于赈济穷人,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到了应当返回恩珀蕾花园时,弗洛伦斯不愿半途而废,她想留在当地。但是母亲认为,出身贵族的女儿理应在别的事情上有所作为,浪费时间护理那些穷人,简直荒唐无比。父亲和姐姐也都站在母亲一边,弗洛伦斯孤立无助。

在当时英国人的观念中,与各式各样的病人打交道,是非常肮脏而危险的。人们对于“医院”、“护理”这样的字眼一向避而不谈,因为都是一些很可怕、很丢脸的事情。由于医疗水平落后,加上国力衰微,战争频繁,在1844年以后的英国,医院几乎就是不幸、堕落、邋遢、混乱的代名词。由于缺少必要的管理,它有时简直就像疯人院。在弗洛伦斯看来,最让人难以接受的事,还不是上述可怕的医疗条件,而是医院中“护士”的不佳的名声,和她们那低下的素质。

1845年8月,弗洛伦斯同父亲一道,到曼彻斯特去探望生病的祖母。因为祖母病情加重,卧床不起,而且缺少照料,她便留在身边护理。很快,祖母的身体大有起色。接着老保姆盖尔太太又病倒了。弗洛伦斯又赶回家里,精心护理病入膏肓的盖尔太太。直到老人临终,弗洛伦斯一直守候床边,没有离开半步。

这年秋天,恩珀蕾花园附近农村中瘟疫流行,和当地的牧师一道,弗洛伦斯积极地投入了护理病人的工作。她在一次次地证明着自己,她的人生信念更加坚定了。在那时,人们都以为护理工作很简单,根本用不着培训。以前连弗洛伦斯自己也曾认为,只要富有耐心和同情心,就能帮助病人解除病痛,这就是护理工作的全部。一天,她亲眼看到一个女人,在她面前痛苦地死去——这位病人服错了药。“她必然是死不瞑目,是那些护理者‘毒死’了她!”这一想法让她大受刺激。她从此知道,护理是一门重要的学问。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她别无选择,必须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离恩珀蕾花园几英里处,有一个诊疗所,主治医师富勒先生很有些名气,据说毕业于牛津大学,而且是南丁格尔家的老朋友。于是,弗洛伦斯打算说服父母,给她一段时间,准许她去这个诊疗所学习。恰逢富勒夫妇应约到恩珀蕾花园做客,她就当着父母的面提出拜富勒为师。

不料,一场风暴就此爆发了。父亲拂袖而去;母亲则气得发疯,说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怪念头;连姐姐也歇斯底里大声嚷嚷,说妹妹一定是“中了邪”——这不单有失贵族身份,还会把病菌带入家门,害死了全家。

富勒夫妇感到很难堪。为了安抚南丁格尔夫妇,他们也只好向弗洛伦斯“泼冷水”,劝她放弃自己的想法。

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她咬紧牙关,没有屈服。她开始偷偷钻研起医院报告和政府编印的蓝皮书。她还私下给国外的专家(比如普鲁士大使本森夫妇)写信,向他们请教各种问题。并且,还时不时地索求有关巴黎和柏林两市医院情况的调查报告。

每天早晨,她至少要学习一个多小时。当早饭铃声响起,她会迅速收拾书本,若无其事地下楼用餐,看上去规规矩矩,也尽量不提及内心的想法。母亲要她负责储藏室、餐具室和藏衣室的整理工作,她丝毫不敢怠慢。她希望母亲回心转意。她给朋友克拉克小姐写信说:“我不得不做很多家务。那些衣被、玻璃杯、瓷器,已埋到我的下巴了。它们简直是乏味透顶。我也不禁要问自己:‘这就是生活吗?难道一个有理智的人,一个愿意有所作为的人,每天想要做的,就是这些吗?’”

她也收到了爱情的橄榄枝。在一次宴会上,她结识了年轻的慈善家理查德(将少年犯与成年犯分离,以接受更合理更人性的管教,就是出自他的提议)。理查德对她一见钟情,两人一起谈诗作画,愉快交往。在弗洛伦斯寂寞无助的时候,理查德的数不清的信笺,给过她很大的精神安慰,她也曾把理查德称为“我所崇拜的人。”但是,在他求婚时,她考虑良久,却拒绝了他。她给理查德写信说:我注定是个漂泊者。为了我的使命,我宁可不要婚姻,不要社交,不要金钱。

弗洛伦斯曾在一封信中流露出追求独身生活的态度,同时谈到自己对婚姻的看法:“普遍的偏见是,归根结底,一个人必须结婚,这是必然的归宿。不过,我最终觉得,婚姻并不是唯一的。一个人完全可以从她的事业中,使自己感到充实和满足,找到更大的乐趣。”此后,她拒绝了所有的求婚者。不过南丁格尔在晚年公开迂曲的表白了自己的性取向,她在自己的日记里写到与英国和普鲁士女性同床的兴奋之情,她还在不少私人书信中赞许自己与女性之间的爱情,欧美专家经过了多年的考究与核实确定了南丁格尔的确有同性恋的倾向,南丁格尔也展示出了自己冲破成规这勇敢的一面。

经弗洛伦斯的请求,本森爵士给她寄来了一本书:《凯撒沃兹的基督教慈善妇女年鉴》。书里介绍了凯撒沃兹在护理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有关情况。

她仔细阅读之后,不由得喜出望外。作为慈善医疗机构,凯撒沃兹正是她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地方。在那里,各方面的条件相对完备,她可以得到适当的训练,同时,那里的宗教气氛、清规戒律,是一张“挡箭牌”,可以保证护士的名声不受舆论指责。

但她不敢贸然向父母提出直接去凯撒沃兹,只是利用病后疗养的机会,先来到法兰克福,当时那里的护理事业也走在各国前列。在一家诊疗所,她学到了不少有用的东西。两周以后,她离开时,觉得自己有资格做一名合格的护理员了。

当父母、姐姐知道她对护理“贼性不改”,还在私自学医时,个个气得发抖。他们联合起来惩罚她,令她“闭门思过”,不许出家门一步。

她与家人冷战数年。时光如飞,在1851年6月8日这一天,弗洛伦斯在她的笔记中,以前所未有的坚定语气写道:“我必须清楚,依靠一味的死守和等待,机会就会白白地从身边溜走。从他们那里,我得到的,只是愈演愈烈的冲突。我显然是不会获得同情和支持的。我应该就这样坐以待毙吗?绝对不可以!我必须自行争取那些我赖以生存的一切。对于属于我的事业,我必须自己动手去做。我的人生的际遇,我的真正的幸福,要依靠我的努力,他们是决不会恩赐与我的。”这次,她的确是做到了“言必行,行必果”。首先,她以出去散心为借口,去了凯撒沃兹;在那里学了两个星期之后,为了获得更为系统的学习,决定再次去法兰克福。她平静地向家人宣布了她的决定,父亲尚平静,但母亲和姐姐惊慌不已,再度极力阻挠。这一次,弗洛伦斯丝毫没有退却。她们三人大吵了一通。父亲见劝阻无效,气愤之下,提着枪牵着爱犬走出家门。他走后,她们更吵得天昏地暗。母亲甚至想打她耳光,但被她灵巧地躲开了。

第二天,弗洛伦斯勇敢地离开了家。来到西道尔·弗利德纳牧师的收容所——这所机构拥有一所医院,一所育婴堂,一个孤儿院和一所培训女教师的学校。

弗洛伦斯住在孤儿院内的一个小房间里。她的工作地点,就是孤儿院和法兰克福女子医院。所有的工作她都学着干,一点儿也不肯落下,甚至连手术护理她也参加。这对她来说非常不易。毕竟,在当时,对于一个贵族女子来说,完全是“有失体统”的事。她明白这一点,但她不在乎。

在这段时间里,她往家里写了好几封信,介绍自己的情况,也渴望和家里人重归于好。在32岁生日时,她感谢家人的祝福,还特地给父亲维恩写了一封信。其中写道:

“尽管我的年龄的确不小了,不过我会更加坚持行使我的使命。事实上,我很高兴,因为我终于重获自由。我的不幸的青春期已经过去,我并不多么留恋。它永远不会再回来了,我为此而欣慰,因为这意味着,我将获得新生命。”

历史名人故事 篇六

囊萤映雪

东晋人车胤,年幼时好学不倦,勤奋刻苦。他白天帮大人干活,夜晚便捧书苦读。可是由于家境贫寒,常常没钱买油灯,书也读不成了。他为此十分苦恼。

一个夏夜的晚上,车胤坐在院子里默默回忆着读过的书上的内容,忽然发现院子里有许多萤火虫一闪一闪地在空中飞舞。他忽然心中一动,要是把这些萤火虫聚集在一起,借它们的光不就可以读书吗?于是,他开始捉萤火虫,捉了十几只,把它们装在白纱布缝制的口袋里,挂在案头。从此,他每天借着萤光苦苦地读书。

悬梁刺股

汉朝的孙敬刻苦好学,每天一早就起来就读书,直至深夜。因为疲劳瞌睡,常会不知不觉打起盹来。他就把绳子的一头悬在屋梁上,一头系着头发。这样,一打盹,头皮就会被扯痛。后来,他终于成为儒学大师。

战国时的苏秦因为游说秦国失败,家里人不理他,就发愤自学。每当瞌睡时,就拿锥子刺自己的股(大腿),直至鲜血淋漓。后来他成为有名的学问家。

后人将两人的事迹合在一起,用悬梁刺股形容刻苦自学。

李白的故事

李白小时候很贪玩,经常逃学。一次,他从学堂跑出来,到河边玩,看到一位老婆婆正拿着一根铁棒在石头上磨来磨去,李白很惊讶,就问老婆婆磨铁棒做什么。老婆婆说:我在磨针。李白又问这么粗的铁棒何时能磨成针呢?老婆婆说:只要有恒心,铁棒一定能磨成针。李白听完很惭愧,从此刻苦学习,终于成为伟大的诗人。

映雪夜读

孙康,晋代京兆(今河南洛阳)人,官至御史大夫。

孙康幼时酷爱学习,常常感到时间不够用。他想夜以继日攻读,可家中贫穷,没钱购买灯油。一到天黑,便没有办法读书。特别到了冬天,长夜漫漫,他有时辗转很久,难以入睡。实在没有办法,只好白天多看书,晚上睡在床上默诵。

一天夜里,他一觉醒来,忽然发现从窗外透进几丝白光。开门一看,原来下了一场大雪。屋顶白了,地上白了,树上也白了。整个大地披上一层银装,闪闪发光,使他眼花缭乱。他站在院子里欣赏银装素裹的雪后美景,忽然心中一动:映着雪光,可否读书呢?他急急忙忙跑回到屋里,拿出书来对着雪地的反光一看,果然字迹清楚,比一盏昏黄的小油灯要亮堂得多呢!

从此孙康不再为没有灯油而发愁。整个冬天,他夜以继日地读书,不怕寒冷,也不感到疲倦,常常一直读到鸡叫。即使是北风呼号,滴水成冰,他也从来没中断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孙康砥砺求进,学有大成,终于成为一位很有名望的学者。

素龙圩的创建人黄世臣

素龙圩建于明朝崇祯十五年,距今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创建人为黄世臣。

黄世臣,字起白,号觉虚,素龙镇上池冈人。世臣家贫嗜学,少年时养鸭为生,在田里放鸭期间,经常手不释卷,边放鸭,边读书。由于勤奋好学,明万历三十五年,考进岁贡,并被委任为江南婺源县县丞。由于政绩显著,以后世臣又先后被提为云南易门县知县、寻摄昆阳州篆、云南通安州知州。

凿壁借光

匡衡,字稚圭,西汉东海(汉郡名,今江苏省邳县以东至海,连山东省滋阳县以东至海地区)人。他出身农家,祖父、父亲世代都是农民。传到匡衡,却喜欢读书。他年轻时家里贫穷,白天给人做雇工来维持生计,晚上才有时间读书。可是家里穷得连灯烛也点不起。邻家灯烛明峦,却又照不过来。匡衡就想出个法子,在贴着邻家的墙上凿穿一个孔洞,偷它一点光亮,让邻家的灯光照射过来。他就捧着书本,在洞前映着光来读书。

欧阳修 苦读的故事

先生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家境贫寒,没有钱供他读书。太夫人用芦苇秆在沙地上写画,教给他写字。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到他年龄大些了,家里没有书可读,便就近到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接着进行抄写。就这样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只是致力读书。从小写的诗、赋文字,下笔就有成人的水平,那样高了。

宋濂 苦读的故事

在中国元代时期有个叫宋濂的人,他酷爱读书,由於家中贫寒,只得借书博览,随著书越读越多,宋濂越觉得需要老师指点,於是他当掉衣服,千辛万苦来到城中,考上学馆,不料学官的脾气古怪,宋濂历经曲折,最后终於苦学成才。

范仲淹 苦读的故事

范仲淹二岁的时候死了父亲。母亲很穷,没有依靠。就改嫁到了常山的朱家。(范仲淹)长大以后,知道了自己的生世,含着眼泪告别母亲,离开去应天府的南都学舍读书。(他)白天、深夜都认真读书。五年中,竟然没有曾经脱去衣服上床睡觉。有时夜里感到昏昏欲睡,往往把水浇在脸上。(范仲淹)常常是白天苦读,什么也不吃,直到日头偏西才吃一点东西。就这样,他领悟了六经的主旨,后来又立下了造福天下的志向。他常常自己讲道: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历史人物故事 篇七

辛氏,字宪英,她的父亲辛毗是魏明帝曹丕的首席谋臣,丈夫羊耽是东汉著名“悬鱼太守”羊续的幼子,官至太常,儿子羊琇则深受晋武帝司马炎的信任与重用。

辛宪英是一个幸运的女人,而且她具有幸运的资本。原本她就家世出众,自幼过着优渥的生活,长大以后又嫁给了门当户对的羊耽,夫妻恩爱。难得的是,辛宪英还是一个智慧的女人,她的智慧在政治上表现得尤为强烈,因此还被称作魏晋时期的大才女,丝毫不输给蔡文姬。

预言曹丕

辛宪英善于鉴人知事,在政治上极富远见。想当年曹丕与曹植的太子之争是多么激烈啊,以至于曹丕被曹操立为太子的时候甚至高兴得忘记了礼仪,他激动的抱着辛宪英的父亲辛毗欢呼:“辛毗啊,你知道我现在有多开心吗?”辛毗属于曹丕党派,曹丕成功上位太子,他自然也是高兴的,但还没有高兴到曹丕这种地步。

辛宪英从父亲口中得知这件小事以后,当即就断言曹丕将来的帝国必定不会长久!后来曹丕逼迫汉献帝禅位,自己称帝建立了魏国,史称魏文帝,但是从公元220年到公元265年,魏国只存在了短短45年,印证了辛宪英的预言!

鉴别钟会

除了通过观察曹丕的为人来预言曹丕的将来,辛宪英还鉴别过在魏国官居要职的钟会,断言钟会一定会叛乱。辛宪英观察过钟会这个人,钟会是魏国重要的策臣与谋士,也是消灭蜀国的谋划与实践者,在魏国的地位举足轻重,人人都敬畏他。但是钟会的为人处事恣意放肆,说白了就是不肯服从上级命令,这是为人臣子应该有的态度吗?所以她肯定的说出了钟会有异志,并认为钟会一定会叛乱。

当时辛宪英的侄儿羊祜,也就是后期的西晋最为出名的灭吴大将之一,他听了辛宪英的话以后,大为吃惊,他不是不相信姑妈的判断,而是嘱咐姑妈千万不要在外面说这种话。他是相信姑妈的,但别人不一定相信啊,如果猜错了的话,那就是朝廷重臣的大罪啊,现在的他们还不宜与朝廷把关系搞得过分僵。

后来,钟会征召辛宪英的儿子羊琇为参军,一起参加灭蜀之战。辛宪英已经预料钟会将叛乱,怎肯看着儿子入火坑,于是极力向司马昭请辞,结果遭到了司马昭的拒绝。最后她只能让儿子随机应变,但始终要做一名忠臣。钟会在灭蜀的时候果然叛乱,羊琇因极力劝阻钟会,回国后才没有受到惩罚。辛宪英的预言又一次得到印证!

辛宪英虽出身名门世家,但依然崇尚节俭,她的侄儿羊祜曾经赠送给她一床华丽名贵的锦被,辛宪英觉得这礼物太贵重了,舍不得拿出来用,最后想出来一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是把锦被翻过来盖。辛宪英于79岁去世,这个年龄在古代也算是高寿了!

我们知道,古代女子很少有能被史书记录下来的,辛宪英却因为她过人的。才智,其生平被记录在《晋书·卷九十六·列女传·羊耽妻辛氏传》中。辛宪英的外孙夏侯湛也为她写了一本传记《羊太常辛夫人传》。

和蔡文姬的才名不同,蔡文姬是文采出众,她的代表作《悲愤诗》和《胡笳十八拍》充分表现出了她的才华,而辛宪英则是一位女政治家,她的才智也充分表现在政治方面。辛宪英能准确的根据这个人的现在的状态,去判断他的将来,而且坚持良好的品质,不做为人不齿的事,也是高风亮节的一种。这种奇女子如何能不被后人牢牢铭记呢?

历史人物故事 篇八

司马迁在《史记·殷本纪》中说:“(纣王)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唯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盈钜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益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聚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在后人眼里,商纣王的这种“裸奔”癖好是无法容忍的,纣王也因此成了荡君王的代言人。

其实,纣王是让男女在沙丘苑囿里裸奔,未必就是荡。古代有“欢乐谷”的遗俗,为的是解决未婚男女的性问题。周代时,也依然组织男女于桑林里“奔”。《周礼》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在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节,周朝官方就会指定某些地方作为欢乐谷,令未结婚的男女聚到此处,结识性的伴侣,不必履行结婚手续就可同居。

原始人类是没有婚姻一说的,也就是无婚姻制度的产生。到了氏族社会,才开始采用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者女性集体的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的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到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固定夫妻关系,于是也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酒池肉林 篇九

三国时代有个人叫钟会,和他哥哥钟毓联手偷喝酒,但两兄弟却不知往里添水,以掩盖作案痕迹,父亲看到坛子里的酒不喝自消,起了疑心。

一天,他假装酣睡,看见两个儿子打开酒坛,故伎重演。

不过钟毓喝酒之前,对天长拜,而钟会饮而不拜。

于是他问两个儿子为何拜/为何不拜,钟毓说,喝酒是有礼数的事,所以我要拜。钟会说,偷酒喝是非礼之事,所以我不拜。

长大以后,钟会出息了,在魏国作了官,直至当上了镇西将军,成了司马昭的心腹。并且因为有小时候那段事,钟会得了一个雅号“不拜将军”。后来凡偷喝酒的人,都自称不拜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