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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的故事 (荟萃(精选7篇)

书法相对比起学习绘画,舞蹈等更为枯燥。但是书法有利于孩子思维形式的过渡,拓宽思维层面,以生动有趣的形式来激发习字的兴趣和冲动,促动学生刻苦求学,增强信心。高考家长网为您带来了7篇书法家的故事 (荟萃,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书法家的故事 篇一

第二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第三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第四条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二章专家库的建立

第五条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专家库应当依据学科专业组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

医学会可以根据本地区医疗工作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际,对本专家库学科专业组设立予以适当增减和调整。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成为专家库候选人: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

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三)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符合前款(一)、(三)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

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

负责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同级的医药卫生专业学会应当按照医学会要求,推荐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符合条件的个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也可以直接向组建专家库的医学会申请。

医学会对专家库成员候选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聘任,并发给中华医学会统一格式的聘书。

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

第八条专家库成员聘用期为4年。在聘用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专家库成员所在单位及时报告医学会,医学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二)变更受聘单位或被解聘的;

(三)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受刑事处罚的;

(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聘用期满需继续聘用的,由医学会重新审核、聘用。

第三章鉴定的提起

第九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十一条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第四章鉴定的受理

第十二条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8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

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

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第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

(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三)拒绝缴纳鉴定费的;

(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专家鉴定组的组成

第十七条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

专家鉴定组组成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学科专业的,其中主要学科专业的专家不得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十八条医学会应当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从专家库相关学科专业组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第十九条医学会主持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前,应当将专家库相关学科专业组中专家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告知双方当事人。

第二十条当事人要求专家库成员回避的,应当说明理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应当将回避的专家名单撤出,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记录在案:

(一)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第二十一条医学会对当事人准备抽取的专家进行随机编号,并主持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相同数量的专家编号,最后一个专家由医学会随机抽取。

双方当事人还应当按照上款规定的方法各自随机抽取一个专家作为候补。

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各自随机抽取一名法医参加鉴定组。

第二十二条随机抽取结束后,医学会当场向双方当事人公布所抽取的专家鉴定组成员和候补成员的编号并记录在案。

第二十三条现有专家库成员不能满足鉴定工作需要时,医学会应当向双方当事人说明,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医学会专家库中抽取相关学科专业组的专家参加专家鉴定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专家库成员不能满足鉴定工作需要时,可以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专家库中抽取相关学科专业组的专家参加专家鉴定组。

第二十四条从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无法到场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以函件的方式提出鉴定意见。

第二十五条专家鉴定组成员确定后,在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由医学会对封存的病历资料启封。

第二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妥善保管鉴定材料,保护患者的隐私,保守有关秘密。

第六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二十七条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第二十八条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和其他相关组织、个人进行调查取证,进行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2人。调查取证结束后,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应当在有关文书上签字。如调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九条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将鉴定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鉴定。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超过3人。

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的,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第三十条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书面通知专家鉴定组成员。专家鉴定组成员接到医学会通知后认为自己应当回避的,应当于接到通知时及时提出书面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因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于接到通知时及时书面告知医学会。

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成员因回避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医学会应当通知相关学科专业组候补成员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专家鉴定组成员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及时告知医学会不能参加鉴定或虽告知但医学会无法按规定组成专家鉴定组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延期进行。

第三十二条专家鉴定组组长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推选产生,也可以由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主要学科专家中具有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担任。

第三十三条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第三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

医学会应当及时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第三十七条医学会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工作人员,应如实记录鉴定会过程和专家的意见。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拒绝配合,无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终止本次鉴定,由医学会告知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共同委托鉴定的双方当事人,说明不能鉴定的原因。

第三十九条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重新组织鉴定。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如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重新抽取专家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重新鉴定。

如鉴定的程序不符合规定而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符合规定的,可以由原专家鉴定组进行重新鉴定。

第四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理时,应当以最后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作为处理依据。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无异议,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及时将收到的鉴定材料中的病历资料原件等退还当事人,并保留有关复印件。

当事人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及时将收到的鉴定材料移送负责组织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

第四十三条医学会应当将专家鉴定组成员签名的鉴定结论、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文稿和复印或者复制的有关病历资料等存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第四十四条在受理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至专家鉴定组作出鉴定结论前,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提出停止鉴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终止。

书法家的故事 篇二

祝允明诗书戏**

祝允明是明代书法家,天资聪颖,博览群书,性格豪爽,疾恶如仇。

有一位知府的儿子,不学无术,又自以为是。有一天,这位少爷写了一篇文理不通的文章,知府看了喜不自胜,到处炫耀自己儿子的“才华”。好多帮闲文人也帮忙吹嘘,有人提出必须要请祝允明来给文章题字。

请帖送到了祝允明家,祝允明也不推辞,看过文章,提笔写下了两行诗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知府看后,大喜,帮闲们也说好好好,真乃诗文合璧,交相辉映。

不久,这事被唐伯虎明白了,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旁边的一个朋友不解,唐伯虎解释说:“两个黄鹂鸣翠柳,是说那位少爷的文章写得不知所云;一行白鹭上青天,是说那位少爷的文章离题万里。”

祝允明与唐伯虎是好朋友,有一年,二人一同到杭州游览。这事被杭州太守明白了,太守想请祝允明在一幅古画上题字,但与祝不熟,于是便请自己熟识的唐伯虎来疏通此事。

这太守为人吝啬贪财,祝允明想借此机会教训教训他,于是提出要三百两银子做润资。太守只给了一百两。祝便打定了一百两的主意来回敬。

这幅画叫做《柳堤送别图》,画面上曲曲折折的河堤,四面皆是柳树,小船待发,河岸上一女子正与人依依惜别。祝允明沉吟片刻,便在画的上方写了如下几句:“东边一棵大柳树,西边一棵大柳树,南边一棵大柳树,北边一棵大柳树。”写毕,便派人将画还给了太守。

太守一看就急了,这叫什么玩艺儿,急忙派人把唐伯虎找来。唐伯虎一看,也觉得祝兄闹得过分了,答应与祝允明交涉此事。yingbishufa.

祝允明见到唐伯虎以后竟然笑了,理直气壮地说:“我的题诗照例是三百两银子,他只给了一百两,我能给他写这么多,就很对的住他了。如果他照三百两银子给,我就把诗补齐,包他满意。”

唐伯虎只好把这意思转告给太守,太守虽然心疼银子,但事已至此,也只好屈就答应;否则,画毁了,就更亏了。

祝允明按约来到太守家,坦坦荡荡收下银子,便开始挥笔续诗,不一会儿,续诗写完了,众人观看,只见画面上写道:“东边一棵大柳树,西边一棵大柳树,南边一棵大柳树,北边一棵大柳树。任凭你南北东西,千丝万缕,总系不得郎舟住。这边啼鹧鸪,那边唤杜宇,一声声行不得也,哥哥!一声声不如归去!”

几句续诗,便把全诗激活,把原本开头几句*淡的诗句也变得有了好处。全诗成了一首带有元曲情调的婉约缠绵的离愁别绪的佳作,人情人景,别有一番滋味,令人拍案叫绝。

书法家的故事 篇三

结束了一轮的大循环之后,今年,我又回到了一年级教学。面对新的学生、新的起点,我打算这样教语文:

一、 让每一个孩子写好汉字

有一次,和上届一位学生家长聊天,他跟我骄傲地说起孩子上初中后的一段经历:“有一天,女儿一放学就打电话给我,让我猜老师是怎么评价她的试卷的。还没等我说话,女儿就兴奋地说起来:‘老师对全班同学说,把赵诗濡的试卷请上讲台!让你们看看什么叫认真,什么叫工整,什么叫漂亮!’张老师,真的太感谢你了!感谢你在小学时期对他们的严格要求和扎实训练……”这件事让我很有感触,看来写好字,其意义真的远远大于写字本身啊!

我偶然看到了教育部2013年2月7日颁发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纲要》明确提出了“识字写字,是学生系统接受文化教育的开端,是终身学习的基础。中小学书法教育要让每一个学生达到规范书写汉字的基本要求。”这是基础教育的理性回归!中国人写好中国字,天经地义。今后教语文,我打算在写字、书法教学上狠下工夫。从起始年级开始,就要特别关注学生的书写姿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让学生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常用的偏旁部首和基本的笔顺规则,教会学生学会观察汉字在习字格(田字格)中的间架结构,把握汉字的笔画,书写时力求规范、端正、整洁,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让每一个学生工工整整写字,踏踏实实做人。

二、 用故事点亮童年语文

故事,是母语启蒙的金钥匙!用故事点亮语文,或许是语文教育的黄金通道。让学生听故事,读故事,编故事,讲故事,写故事,不就是语文教学的基本内容么?充满故事的语文教育,学生还会不喜欢么?一个会读故事、讲故事、写故事,富有故事的学生,语文还能学不好么?

对,从故事开始,让语文教育生动起来、敞亮起来!

于是,一有时间,我就拿起一本书朗读故事,还配合着故事情节展现夸张的表情。教室里,几十双眼睛都紧盯着我,随着故事情节或哈哈大笑,或神情紧张……教室里,没有了吵闹声,没有窃窃私语声,没有吱吱呀呀摇凳子的声音,真的是安静极了。他们最最希望的奖励,就是听老师讲故事了,他们最最期待的就是听一整节课的故事,那是我和同学们共同的美好时光。

一学期下来,同学们享受着故事带来的乐趣,故事也浸润着每一个学生。渐渐地,不少学生经常冒出一些让人惊喜的话来,朗读也很有情感。

接下来,我要坚持讲故事给学生听;还要让学生自己学习读故事书;还要组织讲故事、编故事、写故事等语文活动。对,我打算就这么干下去!

三、 51个孩子51本书

学语文,归根结底在“读书”。“读书”是语文学习的原点,也是归宿点!

上一轮循环,我在引导学生读书方面做了一些尝试,颇有些收获。我渐渐觉得,小学语文教学应该紧紧围绕“读书”这个核心展开。

执教新的一年级已经一个学期了。本学期我开始着手做一件事:教完汉语拼音以后,我就想,汉语拼音是识字读书的拐杖,得充分利用!读带拼音的读物,既巩固汉语拼音,又帮助认字,一举两得!于是,我主动和家长们沟通了我的想法――搞“图书漂流”。给每个孩子买一本书,每个学生先自己阅读,读完之后在书上签名。然后和其他同学交换,每读完一本都要签上自己的名字。我想,一年下来,每个学生只花一本书的钱,却读了51本书。等全部读完,每个孩子都拥有全班同学的签名,那该多有意思啊!

第一批51本书在家长的全力配合下,图书在班级里漂流起来啦!每天一早,就有学生提醒我,他的书读完了,要我安排时间给他们交换书。每天午餐结束后,是他们最快乐的事情――赶紧换书、读书。家长也说,孩子每天都会主动看书,有的书没有拼音,就让爸爸妈妈念,常常一家人围坐一起,共同阅读,其乐融融!

让每个学生写好汉字,让每个学生沐浴着故事成长,让每个学生多读书,爱读书,读好书,成为读书人。――我的语文教学思想竟然可以如此清晰!我不禁得意并兴奋起来!

书法家的故事 篇四

关键词:现场鉴定书,检验报告,鉴定结论,检验结论

《现场鉴定书》和《检验报告》是两种性质、作为、制作规范、内容和要求等均不相同的法律文书。我国实行种子质量检验制度时间较长,种子质量检验规程、种子质量判定标准和种子质量检验报告书的制作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处理种子纠纷时,人们对判定种子质量的法律文书即《检验报告》已习以为常。我国采用田间现场鉴定方式确定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事故原因和损失程度的鉴定制度实行较晚,且时间短;除农业部的《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外,尚无其他具体规章制度可供遵循。造成人们对种子鉴定与种子检验不分、《现场鉴定书》与《检验报告》不分。例如,重庆市种子管理站的《关于统一使用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规范格式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了《DB45/T 135—2004广西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技术规程》、北京市种子管理站的7项表格中的《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报告》,就有将《现场鉴定书》与《检验报告》相混淆之嫌。为了帮助组织田间现场鉴定的种子管理机构和实施田间现场鉴定的专家鉴定组正确制作《现场鉴定书》,现就有关问题谈点个人意见。

1 《现场鉴定书》不应称为《检验报告》。

1.1《现场鉴定书》和《检验报告》接收人的社会地位不同。

依据《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质检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和各地、各部门下达的农产品(含农业投入品、农业生产环境和转基因生物)质量监督检验、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质量普查及产品质量认证和市场准入、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纠纷的调查、鉴定和评价等检验工作,承担委托、仲裁等检验工作只是质检机构的任务之一。对政府下达的指令性检验任务,质检机构不仅应全部“受理”而且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验报告》是质田间现场鉴定是种子管理机构为解决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者损失程度存在分歧的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接受种子质量纠纷处理机构、种子质量纠纷当事人的申请,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组织农业专家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其不是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种子管理机构对符合《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现场鉴定申请,不予受理。得出鉴定结论后制作的现场鉴定书,种子管理机构应当交付申请人,而不是向其“报告”。

1.2现场鉴定法律文书的法定名称是《现场鉴定书》。

田间现场鉴定是为处理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而进行的技术鉴定活动,属于司法鉴定活动。司法鉴定活动制作的法律文书的名称应当反映鉴定活动的性质和作用;法律文书名称必须符合法律规范。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种子管理机构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这种专门性问题,组织农业专家组成专家鉴定组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得出鉴定结论后出具的法律文书的法定名称是《现场鉴定书》。《现场鉴定书》是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出具的法律文书的法定名称。依据《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基本条件》,质检机构对种子的质量进行检验得出检验结论后出具的法律文书的法定名称是《检验报告》。依据《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说明(司发通[2002]56号),司法鉴定人根据所委托审查的书面资料,通过分析、比较而出具的法律文书的法定名称是《审查意见书》;司法鉴定人对委托咨询或者难以形成鉴定结论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法律文书的法定名称是《分析意见书》。在实践中,专家鉴定组以《鉴定意见》、《鉴定报告》、《检验报告》、《专家意见》等文书名称代替《现场鉴定书》的做法,都是不合法的。转贴于

2 《现场鉴定书》不是《检验报告》。

2.1现场鉴定是“会诊”而非“检验”。

专家鉴定组对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造成事故的原因或者损失程度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类似于医院为对疑难病人或危重病人得出正确的诊断而组织相关医学专家共同进行的“会诊”。质检机构为确定种子质量进行的种子质量检验、为确定土壤质地和肥力而进行的土肥化验、为确定环境质量而进行的调查和测定等检验、化验活动,都是为诊断种子质量事故而采用的辅助技术。这些检验、化验活动,是通过检验特定检验对象后,不加任何分析说明,直接地客观地反映检查、测试所见或实验结果。这些检验、化验活动得出检验结论后制作的《检验报告》,就像医生为给病人看病,对病人进行体检形成的《化验单》和《检验单》一样,是医生诊断疾病的参考材料,而不是诊断结论和处方。种子质量检验报告等检验或化验结果单(以下统称《检验报告》),只能为田间现场鉴定提供证据材料,而不能对事故原因和损失程度进行分析,更不能做出结论。只有专家鉴定组在综合分析各种《检验报告》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才可判断事故原因和损失程度,得出鉴定结论,制作《现场鉴定书》。检验结论与鉴定结论是因果关系,不是相互取代关系。记载检验结论的《检验报告》是制作记载鉴定结论的《现场鉴定书》的证据材料,《现场鉴定书》才是技术鉴定活动产生的法律文书。

2.2《现场鉴定书》应当“讲理”。

是否讲理是《检验报告》与《现场鉴定书》的重要区别。 关于种子检验与种子鉴定的区别,作者已在《种子检验和种子鉴定的区别》(载《中国种业》2007年增刊)予以论述。由于种子检验与种子鉴定有重大区别,作为种子检验和种子鉴定得出结论后制作的法律文书——《检验报告》和《现场鉴定书》,也有很大区别;主要表现在文体不同:《检验报告》属于说明文;《现场鉴定书》属于议论文。《检验报告》是记载监督检验测试机构通过检验特定检验对象(如种子、土壤、肥料等单一因素)后,不加任何分析说明,直接客观反映检查、测试所见或实验结果的法律文书。《检验报告》是对客观世界的感性认识;其只记载检验过程及其与判定标准比较的结果,不记载检验人员的主观认识,即不讲道理。在诉讼法上检验结论不是独立的证据,属于书证的内容。标志CMA、CAL的《检验报告》,国家授予其权威性,证据效力较强。法律没有规定检验员必须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现场鉴定书》是专家鉴定组对鉴定地块中种植作物的生长情况进行鉴定时,充分考虑作物生长期间的气候环境状况、当事人对种子处理及田间管理情况、该批种子室内鉴定结果、同批次种子在其他地块生长情况、同品种其他批次种子生长情况、同类作物其他品种种子生长情况、鉴定地块地力水平、影响作物生长等因素后,进行综合分析各种因素对事故的影响,排除非事故因素(论据),判断(论证)出造成事故的原因得出鉴定结论(论点)后制作的法律文书。鉴定结论是专家鉴定组对客观事物的理性认识,《现场鉴定书》既要有结论,又要就得出结论的分析、推理、论证的依据和过程予以说明,即要讲理。讲清道理是《现场鉴定书》的重点。在诉讼法上,鉴定结论是独立的证据,属于专家证言。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专家应当出庭作证。在实践中,《现场鉴定书》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是不讲道理或不会讲道理。这也是造成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要求专家出庭作证和专家在出庭作证时常遇尴尬的重要原因。

3 《现场鉴定书》和《检验报告》的格式不同。

依据《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基本条件》的规定,《检验报告》应当采用统一的表格式的格式。该表格只记载监督检验测试机构通过检验特定检验对象(如种子、土壤、肥料等单一因素)检查、测试所见或实验结果,不含有任何分析说明的论述内容,以保障《检验报告》的直接客观性。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和《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的规定,现场鉴定书应当采用论文式的格式。该文书既要记载专家鉴定组通过现场鉴定所观察到的现象(如农作物的性状表现、生长发育情况等),又要记载收集、了解到的栽培、气候、室内检验结果等证据材料,还必须依据农业科学理论对种子质量、栽培、气候等因素与事故的关系进行分析论证,对造成事故的原因和损失结果做出判断。分析论证时要做到有理有据、引经据典。《现场鉴定书》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等处理事故的鉴定书的一样,应当依据《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的规定,采用论文式的格式。

书法家的故事 篇五

课堂阅读教学只能教给孩子基本的阅读方法,而最重要的、能够影响孩子一生的学习的,则依赖于大量的课外阅读。但是令家长和老师忧心的是孩子对阅读不感兴趣,他们更热衷于电视、电脑游戏、动画片、漫画。针对这个问题。我认为当务之急莫过于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正如瑞士著名的教育家、心理学家皮亚杰曾指出:“所有的智力方面的工作都要依赖于兴趣。”

因学生年龄、学段、性格、心理特点等方面的差异,其阅读兴趣也各不相同,培养阅读兴趣的方法也各有不同。我执教二年级语文,根据低年级学生的思维特点,结合我校教研的子课题,本学年我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培养我班孩子的阅读兴趣。

一、引领孩子进入奇妙的阅读世界

“很少有孩子会主动喜欢上阅读,通常都必须有某个人引领他们进入书中奇妙的世界。”《给孩子读书的父亲》一书作者奥维尔・普瑞斯特科如是说。所以关键是要用书中那有趣味的故事吸引住孩子们的注意力。如何激发孩子的阅读欲望,这是我要做的事情。

第一,展示、朗读有趣的绘本故事吸引孩子的注意力。

绘本故事,即图画书,图像丰富,图文搭配紧密,富有文学性,故事性也强,很容易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如《蚯蚓的日记》,那是一本童趣十足的图画书。书中的蚯蚓在5月1日的日记中写到:“爷爷教过我们,礼貌非常重要。所以今天我对遇到的第一只蚂蚁说‘早安’,队伍里还有六百只蚂蚁。我在那站了一整天。”看完书,这样一条可爱、憨实的蚯蚓形象深深地印在人们的脑海里了。我决定用它抛砖引玉,于是在班上把这本书绘声绘色地朗读了一遍,把书中有趣的画面展示给他们看。所有的孩子异常认真地听着,从他们的表情中我知道他们喜欢上这本书了。果真在之后的调查中我了解到班上有十几个孩子缠着家长买了这本书。之后,我经常给他们朗读类似的绘本故事书,如《逃家小兔》、《要是你给老鼠吃饼干》、《小机灵鬼皮科的故事》等等,孩子们通过绘本故事喜欢上了阅读。

第二,巧妙设置阅读悬念激发孩子的阅读欲望。

悬念能产生期待、产生向往。设置阅读悬念就是让学生产生对读物的期待与向往,从而产生对读物的强烈阅读愿望和期盼。这种愿望、这种期盼正是学生阅读兴趣的生长点。于是我抓住孩子爱听故事的特点,经常讲故事给他们听,在故事情节发展的关键点上戛然而止,巧妙地设置了阅读的悬念,利用孩子们的好奇心让他们自己去读。

比如我给他们讲《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里的故事。这本书是日本著名作家黑柳彻子的作品。书中的小豆豆有许多勇敢无比的冒险举动,如豆豆喜欢跳沙堆,但这回她所看到的沙堆却是搅拌好的糊墙用的灰色泥浆,豆豆跳进去会怎么样呢?说到这我就不说了,孩子们听完我的半截故事都对这本书趋之若鹜,一下课就围了过来,向我借书,以后班上的孩子或买或借都把这本书看完了,还经常来跟我交流。那一段时间里,我常在班上表扬哪个哪个同学看完这本书。渐渐我看到大多数的小孩书包里都带着书,有《淘气包马小跳的系列故事》、《皮皮鲁的系列故事》、《小猪唏哩呼噜》等等,大部分的孩子确实开始喜欢上阅读了。

二、发动家长开展亲子共读活动

有一位名人说:“你或许拥有无限的财富,一箱箱的珠宝与一柜柜的黄金。但你永远不会比我富有――我有一位读书给我听的妈妈。”发动家长们开展亲子共读活动是我培养孩子们阅读兴趣重要一环。

首先,我在家长会上阐述亲子共读的重要性。我班上有几例成功的例子,如郑铭之家长给孩子诵读诗歌培养了铭之对诗歌的热爱,潘纬哲家长老早给孩子订《婴儿画报》、《小伙伴》等进行亲子阅读以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等等。无论是在家长会上还是平时的家校交流中,我都再三地强调孩子的阅读兴趣得从亲子共读做起。

其次,我还常跟家长交流亲子共读的方法。例如“提问阅读法”,家长看完了书产生疑问,向孩子请教;“角色扮演法”,当孩子先熟悉书中的内容,爸爸、妈妈和孩子可以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来阅读故事书;“想象阅读法”,当家长给孩子读了某些故事或内容后,让孩子发挥自己的想象力,说出故事中的人物将会如何发展,等等。此外,我还给家长们发了推荐阅读书目,让亲子共读有章可循。

三、设计各种形式的阅读活动,提供交流阅读体会的平台

阅读可以是个人的行为,但“独学无友”,阅读就会少了很多的乐趣,阅读若有了伙伴,就能与伙伴分享阅读中丰富多元的收获,再通过老师的组织和指导,就会让学生享受到更多的阅读乐趣;因而当孩子们喜欢上阅读的时候,及时地提供分享的舞台会使其阅读兴趣得以延伸。于是,我设计了相应的阅读活动,为孩子们提供一个交流分享的平台。

“小小故事大王”是每周五下午语文课上的“固定曲目”。孩子们把所读到的有趣的故事讲给班上的同学听,让所有的孩子都有机会在这个舞台上得到交流。

每天的课前三分钟“美文赏读”,让学生们把优美的片段朗读给其他同学听,从朗读中体验到了语言文字的奇妙美感,从而使他们更加热爱阅读。

利用队会时间让孩子们谈谈“我最喜欢的人物(或角色)”引发阅读经验的分享。队会上的“童话故事汇演”,最受孩子们喜爱。小组合作一起读一个童话故事,然后分角色表演,孩子都积极参与。经过近一年的积累,我班的孩子们对童话故事真可谓“如数家珍”。

书法家的故事 篇六

一、启迪智慧,挖掘快乐

高尔基说过:"凡是我所有的好东西,都是归功于书。"读书,读好书,对孩子来说,是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份营养。孩子的天性是追求快乐,"让孩子快乐,让孩子玩"是读书指导的一个重要目标。喜欢听故事和讲故事是孩子的天性,我经常利用课前十分钟给孩子读童话、语言、故事,激发他们的读书兴趣,开掘学生快乐的源泉。除了读精心挑选的书外,我还利用低年级孩子喜欢被关注的特点,读学生带来的书,被选中书的孩子,很有荣誉感,孩子们都争先恐后将自己喜欢的书推荐给老师,听故事的同学也很羡慕拥有这本书的同学,听起故事来,特别专心,特别开心。而且每次讲故事我都在关键处,戛然而止,故意卖关子:预知后事,请听下回分解。学生的胃口被吊起来,一下课就迫不及待地去借书看,先看到的,就忍不住要在大家面前炫耀一番,把自己刚看到的故事讲给老师、同学们听,就这样,班级的读书氛围越来越浓郁。我在讲故事的同时,还给孩子们提了一些相关的问题,如:爷爷为"我"做了哪些事?在"我"的心目中,爷爷是个什么样的人?让孩子们有奖抢答,这样孩子们的倾听兴趣就更浓了,注意力也更集中了,注意力持续的时间更长了。在倾听的同时,思维得到了更大地发展,在他们本来并不流利地回答到滔滔不绝、迫不及待地表达,孩子们的口头表达能力也大大提高了。这是智慧的启迪,快乐地展示,更是思维地碰撞。与此同时,孩子们喜欢以讲故事来交流,一个个故事在他们稚嫩的口中显得更加趣味盎然。《爷爷一定有办法》、《没头脑和不高兴》、《一年级的小豆豆》、《三毛流浪记》《小布头奇遇记》《小猪唏哩呼噜》等书成了他们的精神粮食。

二、浸润书香,分享快乐

低年级学生年龄小,自制力差,好动,注意力容易分散,要使学生快速静下心去读书,而且长时间沉浸在阅读中,渲染一定的读书氛围,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最是书香能致远。张贴宣传语,感受书香。在班级创建"小小书吧",提供空间、共享书香。鼓励孩子把最喜欢的书奉献出来,充实班级读书角,互相借阅。大家都沐浴在书香里,浸润在文化中,读书对孩子来说就像洗脸、刷牙一样,成了最自然的事情,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同时,家庭读书氛围的熏陶也是必不可少的。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读书,做好好读书的榜样作用,我们说一对爱看书的家长,一定会带出爱看书的孩子。晚上睡前至少10分钟,进行亲子共读,如果家长的文化水平不是很高的话,建议用复读机放鞠萍姐姐、金龟子讲的故事,让孩子在美好的故事中进入甜蜜的梦乡,有的喜欢用DV,我是不大赞成,因为孩子的眼睛正在发育中,长期用眼,容易损伤眼睛,况且孩子的注意力都在画面上,空间想象力受到限制。孩子天性好动,允许孩子用铅笔在书上做做记号,在喜欢的地方画个笑脸、换面红旗,鼓励鼓励自己,如读不懂的地方打个问号,喜欢的地方画条横线,也可以用一个字、一个词提个简单的问题。在读书的过程中感受读书的快乐。

三、循序渐进,巧选书目

作为一名老师,我们不仅要给孩子推荐好书,推荐适合他们年龄看的书,还要注意书目的选择要循序渐进。刚入学的孩子拼音还没学,识字能力有限,可以先从看无字的漫画书入手,如德国著名漫画家卜劳恩绘制的幽默连环漫画《父与子》,这本连环漫画形象生动、直观,内容幽默、有趣,书中父与子之间发生的种种故事和生活中有许多相似之处,是一本很好的阅读启蒙书。孩子学完拼音后,就可以选择图案丰富,色彩鲜明,并伴有少量拼音加文字的书,以减少阅读压力。看这类书,我们可以引导孩子先看画面,大致了解一下故事的内容。接下来,再和他一起读画面下所配的文字。每天和孩子读两至三个简短的故事,引导孩子主动与周围的人分享他所看的书,哪怕一个字、一个词、一句话。用自己的话把故事再讲一遍,并回答这个故事主要告诉我们什么。这样,既加深了他对故事的理解,同时,也教给了他读书的方法。类似的这种趣味性强的连环画多读几本,如《中外智慧故事精选》、《阿凡提故事精选》、《格林童话选》、《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等都是不错的选择。在读书的同时,还要有意识地教孩子识字。几十本书读下来,孩子的识字量逐渐增加到多个,常用字也基本上能认识。然后,有意识地引导孩子读纯文字的书。如《中外儿童故事精选》、《安徒生童话选》,渐渐地孩子读书就会读出了兴趣,我们还要在课堂中渗透课外阅读的指导。比如在教完《小鱼的梦》一课后,学生被这首形象生动、语言乐感强的儿童诗深深吸引了,我顺水推舟地问:你们还想了解金波爷爷的作品吗?然后把金波童话集《小树叶童话》、《金海螺小屋》、《苹果小人儿的奇遇》、《金波儿童诗选》、等课外书推荐给学生,让学生自己去阅读、了解。

干脆撇开家长、老师,独自捧起书来读。大家都知道,学习是需要滴水穿石的劲头的。而一旦孩子对读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感受到阅读是人生中的一大乐事,受益匪浅。读书就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将形影相随。

四、定时定量,积少成多

给学生定阅读量,天晚上睡前阅读20分钟,最好是在家长的陪同下。早晨出声朗读5—10分钟,引导家长在孩子常出现的地方放上书,(如沙发椅、床头、阳台等等,)这本书看完了,隔一段时间再拿出来,让孩子再看一看,每看一遍,孩子的收获都是不一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在读书热潮的熏陶下,我班涌现出了许多书香家庭,有许多家庭已经有一晚不读书就像少了点什么似的,睡不踏实。读书风气已在家庭中形成,极大地促进了孩子的读书兴趣。

五、多元评价,激励兴趣

每周利用班队课,对这周书看得多,收获多的孩子给予鼓励,每看完一本书,奖励一个苹果贴贴纸,每周午读静静专心看书的同学,奖励一面阅读小红旗,为了让孩子真正把书看进去,鼓励孩子将看到的书讲给父母、同学听,或将其中最感兴趣的部分背一背,还可以自制书签,将书中认识的字词摘录下来。开展争当阅读之星,我是读书小博士等活动,

书法家的故事 篇七

布衣学者 天生傲骨

邹圣脉(1692~1762年),字宜彦,号梧冈,清康熙三十年生于福建连城县(当时属汀州府)四堡雾阁一个世代从事雕版印刷书业的家庭。父邹仁声是当时汀州有名的乡绅,“通明好古,强记博览”,而且还是“镌经史、秦汉诸书,广而布之”的大藏书家,家有藏书万卷,并建有书屋一座,自名“梅园”。邹圣脉自幼“天授风雅,抒诸性灵”,“年甫六龄,其尊人即为授例南雍,以便专精举业”。在其父指导下,邹圣脉勤奋学习,几乎通读了家藏的经史古籍、唐宋诗词,这为他后来增补《幼学故事琼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封建社会,科举是许多文人的唯一出路。开始邹圣脉也祈望登科举仕,为国出力,但是,官场黑暗腐败,天生傲骨的邹圣脉并不喜欢庸俗的八股文,所以,尽管他生在乾隆盛世,文才又出类拔萃,却始终得不到考官的青睐,遂绝意科场,潜心治学,以耕读著书为业,最后成就了他的影响几代人的蒙学百科全书《幼学故事琼林》。

邹圣脉一生所著诗文甚多,有《寄傲山房诗文集》四册传世,可惜大部分散失,族谱中仅收集他近50首诗,十几篇散文。他的诗歌以写景为主,散文则以传记、序、祭文为主。邹圣脉的创作原则与众不同,主张“诗本性情,不事穿凿”,反对华而不实、牵强附会的形式主义文风。

古代熟读《幼学故事琼林》的人不少,直至20世纪90年代,翻印或影印《幼学故事琼林》的出版社也不少,但人们对邹圣脉的生平事迹大都不详或日“已不可考”。他晚年隐居闽西僻地山乡,极少与外界交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本人的知名度。

知识渊博 才华出众

邹圣脉不仅是一位知识渊博、阅历极深、能诗善文的布衣学者,而且也是一位书法造诣颇为深厚的书法家。其书法源自钟繇、王羲之,自成一家。其父所建“梅园”书屋,“梅园”二字便是由邹圣脉题写。当年每逢乡邻红白喜事,“索文求书者目不暇给”,可见他的书法深受人们的喜爱。

在连城四堡,有关邹圣脉的传说很多,最有趣的就是广州“挥鞋题墨”故事。有一年,邹圣脉到广州卖书,见一座新落成的高楼门牌很奇特,只书“天楼”二字,中间空一格征求行家墨宝,但接连几天无敢问津者。邹圣脉闻知,一天夜里命仆人备好墨,一时找不到毛笔,他便信手脱下所穿的草鞋,饱蘸墨汁,在“天楼”的中间空格上补上了“一”字,笔力雄浑,与原匾书法浑然一体,轰动广州府。次日,知府派人寻找应征题字者,准备赏赐银两,而邹圣脉却已踏上了返乡之路。他一生怀才不遇,常有英雄失意的感叹。他在《五十自寿诗》中云:“五十无闻岂自诬,半生岁月叹空徂。学书学剑都无就,为马为羊总任呼。”从中可看出他当时凄凉的心境。

家喻户晓 誊满中华

明末清初,四堡曾经是中国有名的四大雕版印刷基地之一,所刊书籍种类繁多,举凡经史子集、诗词小说、日常应用、医药养生,甚至禁书如《金瓶梅》等,无所不包,其中仅启蒙教本就有几十种,有“垄断江南,行销全国”之说。许多读书人科场中失意后,大多都走上了“开设书肆,以售经文”的道路。腐朽的科举制度和耸人的文字狱扼杀了邹圣脉的才华,晚年的他对名利更是淡泊,潜心治学。其得意之作便是在明末程允升《幼学须知》基础上新增343联的《幼学故事琼林》。书中许多名联佳句都选编自古代经典,如《汉书》《晋书》《宋书》《论语》《孟子》《列子》《左传》《楚辞》《周礼》《史记》等。此书风行海内外几百年,影响很大,深受城乡百姓和儒林蒙童的喜爱。

《幼学故事琼林》在过去几百年中之所以家喻户晓,首先是因其内容广泛,涉及天文地理、人情世故、花鸟虫鱼,以及古往今来的历史故事、神话传说,可以说应有尽有。故有“读了《增广》会讲话,读了《幼学》走天下”之说。其次,书中不少警句、格言、典故富于哲理,启人深思,是教育儿童立身处事的准则。第三,在编排上采用两两相对的骈俪句式,文字简练,琅琅上口,融识字与求知于一体,是一部生活的小百科全书,也是古典文学宝库登堂入室的指路明灯。该书在四堡印刷发行后,风行全国,是一部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启蒙力作。据传,乾隆曾派人查寻他,终因书中只署“雾阁”而不明确指遂作罢。

邹圣脉为何要增补程允升的《幼学须知》及更名为《幼学故事琼林》,他在该书序言中作了交代:由于程本“碎金积玉,原属无多;摘艳熏香,应备未备”,故“爰采汇书,各增编末;经期可诵,一字一编……务归明晰,一阅了然……如蓝田之琬琰、玄圃之琳琅,能令见者宝之,各欲私为枕秘,因颜之曰‘琼林’”。

笔者曾收藏了一本《幼学故事琼林》石印残本第四卷。该书长26.5厘米,宽15.5厘米,共24页,封面下端有“鸿文书局发行”字样。每页页眉是中英文对照,并将英文读音用汉语的同音字来注读。随后一行是“中华考正新字典”的字及其注释,字体小如蚂蚁却清晰可辨。接下来的一行是各种普通的民间应用文格式。以上内容约占全页的五分之一,最后五分之四页才是正文“文事新增”的内容。此外,该书第一页的“文事新增”前有“西昌程允升先生原本、雾阁邹圣脉梧冈增补、清溪谢梅林砚庸、男邹可庭涉园参订、山阴石韫玉秉楠重校”等字样。据查参订者谢梅林是邹圣脉的挚友和姻亲,邹圣脉去世时,他曾撰写《哭梧冈姻太翁邹老先生仙逝》一文悼念。另一参订者邹可庭,名廷猷,字征鲲,号可庭,又号涉园,是邹圣脉的次子。

增补时间 乾隆最早

该书增补于何年?史学界一直没有断论,一般都只说是晚年。最近,笔者在福建连城县四堡雕版印刷展览馆见到了该书的乾隆版本,所采用的都是雾阁邹圣脉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的序言。一般来说,写序言之日也就是成书之时,由此可见《幼学故事琼林》最早的版本应刊行于乾隆二十五年,也就是邹圣脉逝世的前两年。

此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2月出版由谷玉点校的《幼学故事琼林》,在“点校说明”中说该书是邹圣脉“清嘉庆元年(1796)增补”,其说不可信。邹圣脉乾隆二十七年已逝世,哪里还会来增补《幼学故事琼林》呢?笔者不久前请教四堡雕版印刷史专家邹日升,给他看了谷玉点校的《幼学故事琼林》“邹序”,据他对“邹序”的文风研究后认为,该“邹序”不是邹圣脉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