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发扬成绩,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下面是高考家长帮为朋友们分享的职业健康制度优秀10篇,希望能够给朋友们的写作带来一定的启发。
职业健康制度 篇一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企业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安监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监部门取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安监部门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安监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篇二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篇三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职业健康学习心得 篇四
20__年,我公司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在销售公司及天津大区公司的具体指导下,按照销售公司职业健康相关规定及昌平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职安科《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采取统一安排、分类指导、集中培训等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健全监管机构,及时有效将职业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深化宣传,提高职业危害意识。
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实际情况,结合前两年职业健康工作内容,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安全标准化工作同时进行。同时组织职业卫生的培训及学习,学习了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力地促进了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增强了全民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二、落实任务,严格执行政府部门要求。
1、我公司于上半年委托中国海洋石油总医院疾控中心对油库及加油站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结果合格。油库及加油站能够及时安排员工进行入职、在职、离职体检。我公司截至目前未发现职业病及疑似病例。
2、结合我公司HSE体系及安全标准化,我们对公司现有职业卫生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补充完善。共计职业病危害防冶责任制度、职业病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12个制度。
3、对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梳理完善,并结合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购置了吸油毡、全身型防护服、防毒面具等针对职业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
4、20__年7月9日,我公司参加天津公司职业健康培训,完成油库及加油站上线工作,为顺利开展申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工作,油库及加油站基本上建立健全了档案和台账。
20__年,职业健康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小的成绩,但在职业病危害防治、认识、制度执行等方面仍然面临诸多问题,主要是监管人员和企业对职业病的危害认识不足、业务不熟、职业病控制管理难度大等。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逐一教育培训措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努力加油员工健康安全,为公司管理工作做出新贡献。
职业健康管理心得体会 篇五
焦作市润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工业甲醛、甲醇、乌洛托品等产品的化工企业,位于河南省博爱县磨头镇西南村,占地面积45亩,公司现有员工170余人,接触职业危害35人,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甲醛、甲醇、氨气、粉尘和噪声。
这一个多月以来以来,我公司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中心,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努力防范职业性中毒事故发生;为预防职业病公司还采取了相关措施,针对粉尘定期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装有冷却搅拢和空气过滤器,在生产区和罐区安装了12个气体报警仪,并全面排查无异常,使职工的职业健康得到保障。
现对前一阶段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公司建立了以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各分管副总抓共管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形成了领导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实行系统化管理。公司内部成立督导小组,对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督查。6、7、8三个月夏季高温,切实督导行政一块做好工人防暑降温工作、做好外来施工人员防暑、安全和检修安全工作。进一步细化职业病防治管理层次,使职责落实到人,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明确了工作范围、内容,落实了责任,为加强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班前会、宣传栏、培训学习、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就职业病防治、预防、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员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
二是加强了对各级管理人员、各类操作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每位新员工上岗之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培训才能上岗,各部门每月至少做两次培训。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病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了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档案,并对以往的法律法规档案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指导性文件,在原有基础上补充完善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通字75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通知》豫安监管办71号等内容以及《各岗位生产操作规程》。通过一系列红头文件,对全公司通告了加强职业健康防护、规范职业卫生管理等工作的详细规定。
2、对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健康调查,并对乌洛托品车间2楼离心工做噪声防护。夏季高温期间,提高了一线员工的降温补助,并以工资本形式落实到位。
3、公司加强对工作前防护用品佩戴、配备检查工作,并高标准配备个体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有需即发?的规定,仓库接到车间批准的出库单便立即办理发放手续。加大职业病监督力度,狠抓职业病防控,对公司基层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个人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纳入本单位考核。检查主要包括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和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通过检查,各区队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能够及时督促员工正确配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加强职业病防治投入,高温、半密闭工作场所、存在轻微气味的区域等,通过增设冰水制备装置、绿化带大面积栽种以辅助监测等措施减轻职业危害的发生,使员工生活在健康、清新的环境中。
5、按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档案,详细记录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做到随到随查、有需要可对比,为公司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数据。对于不适合原工作岗位的员工进行合理调岗、劝退处理。
6、实施分步走战略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公司与所有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逐步完善社会保障系统。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基层员工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自我防护意识淡薄。
二是部分标准性文件缺失,如《河南省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难以找到。
三是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
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地分析、研究和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尽快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企业宣传等多种形式,注重提高劳动者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宣传教育。
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投入,引进先进的职业健康防护技术的设施,不断提升矿井职业健康危害防治水平。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尽管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努力为我公司职工创造良好的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
职业健康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生产部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四条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检举、报告。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各级行政主管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职业健康科代表公司安委会行使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各级职工代表组织有权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群众监督。
第六条职业健康科作为公司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测及公司安委会布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
第八条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必须指定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第三章作业管理
第九条必须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一)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艺。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xx)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三)对职业健康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经职业健康科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同时报安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设计审查。
(四)工程部门及施工单位要对职工安全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设备及物资供应部门要对所购进设施、设备、防护器材的质量负责;职业健康科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实行监督管理。
(五)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必须有项目主管部门、职业健康科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生产设备检修时,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生产。
第十条尘毒作业单位必须依据《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尘毒作业管理。
(一)尘毒作业现场操作尽量选择隔离化、遥控化、密封化等非直接接触作业方式。
(二)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尘毒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三)尘毒作业扬所控制章、操作室、人员休息室内,尘毒浓度不得超过国家限值标准。
(四)从事尘毒作业职工,要尽量缩短接触时间,要加强个体防护。非进入尘毒浓度超标场所作业不可时,必须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第四章作业环境管理
第十条尘毒、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实行分级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职业健康科必须按照《木制家具企业职业健康检测规程》等标准对公司尘毒、噪声、振动等有害作业环境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并督促整改,做好检测数据归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尘毒作业环境浓度合格率,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指标合格率,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运行效率等指标应作为安全环保管理考核指标。
第十三条尘毒、噪声、振动作业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职工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穿戴。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拆卸停用各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标识,因故必须拆卸、停用时须报经安环部门批准,并在生产设备检修完毕时及时恢复。
第五章健康管理
第二十二条市定点医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卫生部门有关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对我公司接触尘、毒噪声、振动等岗位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十三条实行就业前、在岗和特殊健康检查、职业病人离退后复查。检查结果必须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第二十四条职业健康体检岗位人员名单由职业健康科根据现场调查检测结果提出,报卫生部门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及时报送公司职业健康科。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公司职业健康科报告。职业健康科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确认为职业病的,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我公司实行接尘人员每年检查一次。接触噪声、振动人员每2年检查一次,各部门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各部门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第二十七条职业病的治疗由卫生部门负责实施。
第二十八条职业病体检、医疗及营养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规定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掌握发放标准。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培训等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二十九条根据有关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职业健康部门要按照《职业病统计报表》的格式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我公司职业病发生、发展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职业健康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6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职业健康管理心得体会 篇七
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和教师心理健康是目前教师教育和教师培训中的重要内容,作为本学期的自学书籍,从中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学科的知识,并教师职业生涯发展为背景,以教师心理健康理论为基础,探讨教师职业生涯发展与心理健康的关系。
教师工作是崇高的,他们担负的使命是为社会培养一代新人。但是,教师职业活动中存在着成就需要与成功可能性的冲突、责任感与自尊心的冲突。特别是社会的急剧变化,很容易使教师内心发生波动或倾斜,加剧其内心冲突。这些问题如不能很好的解决,就会影响教师的心理健康,也势必影响百年大计。所以,社会各界应充分重视教师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要性。
古往今来,人们给了教师各种各样的比喻,以形象的说明教师是什么。例如:“春蚕到死死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样美好的诗句来表达人们对教师职业的赞美,对教师职业的崇敬、爱戴与感激之情。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感觉到这样的赞美还缺少点什么,因为教师在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同时,也要得到能量的补充,自身也需要不断学习和不断提高与完善。教师也是人,也需要得到关注,这是一种现代的理念。
鉴于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考虑教师的形象问题,我们也需要进一步思考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到底扮演着一个什么角色,我们更需要对那些说明或比喻进行一番理性的思考。
教师一旦选择了教师这一职业,就意味着其职业生涯开始了。教师确立了职业生涯的目标就要通过有效的职业生涯计划和管理来实现。影响教师发展的因素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方面的,是社会、教育、个人因素的交互作用。
教师要让自己掌握职业生涯发展的主动权,使自己生命充满着欢欣与喜悦,就必须存有一颗积极的心,不断地追求新知,为自己也为家人营造一个丰富美满的人生,进而享受自我实现所带来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篇八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定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明确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
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7、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
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三)职业健康检查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
2、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保证资金,经论证后由负责人批准发布实施;
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职业健康制度 篇九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责
1、在企业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五、专(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六、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七、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WWW.SHUBAOC.COM★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篇十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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