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高考家长帮为朋友们分享的这就是我作文1300字(精彩7篇),希望能够给您的写作带来一定的帮助。
这就是我作文1300字 篇一
你知道的,我一直是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我总是自私的希望所有人都在我身边,他们陪我一起长大,陪我一起度过最美好又最寂寞的时光。他们围在我身边说话,围在我身边欢笑,那样,即使我是安静而沉默的,也会假装张扬以及快乐。这样下去,从局外人的角度来看,我一直快乐,一直微笑。纵然我常常在他们的谈话中走神发呆,也会觉得充实。就会连自己也真的以为自己不是寂寞的。所以,不要离开我,让我寂寞。
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单独一个人,这样我会很轻易的寂寞。我的寂寞也很简单,不过是看看天上的云朵,听着别人的喧嚣。可是,真的是很难过啊。会以为所有人都不要自己了,让自己就这样成长。我那么小心翼翼地珍惜着他们,我抓着那一点点的温暖不肯放手。所以,请给我很多很多的温暖,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不至于寂寞得哭出来。
你知道的,我不是很乖,脾气很坏,尽管我沉默的样子总是让人误以为我是个文静的乖小孩。可是我生气的时候真的会发火,任性的时候真的会很倔强。我确实不是一个好孩子哦,我会无理取闹,会耍小脾气。所以,答应我,原谅我的不好。
你知道的,我总是假装坚强,害怕太软弱了他们就会不屑于我,就会丢下我一个。我伪装成无所不能,什么都不怕,扮演《千与千寻》中的千寻,勇敢独立。我不敢大声哭,甚至很少在他们面前哭,我把不开心的、难过的全部压在心底,等它们腐烂。以至于,自己只能在夜里偷偷躲在被子里哭。所以,记得给我温暖的拥抱,轻轻拍我的背,说没事的没事的。
你知道的,我很喜欢糖,那么那么的喜欢。因为曾经有人写过一首诗,大意是:每天吃一颗糖,而后告诉自己每一天都是甜的。那么,每天吃很多很多的糖,是不是就会觉得日子很甜,甜到没有什么悲伤了呢。所以,给我一颗糖也足够甜一整天。
你知道的,我已经不喜欢秋天了,喜欢夏天。夏天里有很蓝的天空,很白的云朵,很鲜艳的花朵,很旺盛的野草,很炙热的阳光,仿佛人生都会因此变得充满希望。所以,在我绝望的时候,指给我夏天的一切美好。
你知道的,我信仰上帝,我相信上帝爱他的每一个孩子。我喜欢听别人朗诵《圣经》,心会变得澄澈干净,会虔诚得想要做上帝最疼爱的孩子。我知道上帝有很多个孩子,他疼爱每一个。所以,写信转告我,上帝很忙,但他一直爱我。
你知道的,我一害怕、一难过、一哭泣就会大口大口地喘气,就会不停地发抖,好像快要窒息一样。内心的空洞被不断放大,疼痛被不断加深。所以,当我这样痛苦的时候,握紧我的手给我安慰。
你知道的,我是个贪玩的孩子,我喜欢捉弄、恶作剧。假如没有快乐,我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独自创造,自我催眠,我以为幻想幸福就足以满足,没有遗憾。所以,把你的快乐送给我一点。
你知道的,我经常做恶梦,经常从梦里挣扎着醒来,害怕得泪流满面。在夜里打翻杯子里的水,洒掉苦得一吞下就忍不住要哭的药丸,终于,蹲下来,捂着脸安静的流下眼泪,没有声音。渐渐喜欢在阳光下睡觉,我以为只要天不黑,恶梦便不会来临。所以,在我沉睡的时候,帮我许一个心愿:好梦。
你知道的我,还不会做人,还不会为人处事,还是一个孩子,希望不要长大的孩子。你知道的我,还不是成人,还没有成年,还躲在青春背后做着鬼脸。你知道的我,还贪恋着别人的宠爱,还渴求着别人的温暖,还不懂得付出,一味拿取,自私着的小孩。你知道的我,还不够美好,还很差劲,还在赖着不肯长大,想要很多人陪着一起慢慢蜕变的孩子。
这就是我作文1500字 篇二
在沧海中,我是一粒沙。我,隐藏在茫茫人海中。我既没有柔美的身段,也没有亮丽的双眸,但我有进取的心,有似水的梦怀,有崇高的理想,我坚信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不愿随波逐流。在《未选择的路》中弗罗斯特曾写过:“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只融于大众的我便成为了实实在在的平凡人。我不愿去走别人庸俗的老路,去过跟别人同样庸俗的生活。在偷觑他人的同时,也否定了自己。我,不愿随波逐流。在《未选择的路》中弗罗斯特曾写过:“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只融于大众的我便成为了实实在在的平凡人。我不愿去走别人庸俗的老路,去过跟别人同样庸俗的生活。在偷觑他人的同时,也否定了自己。我,幽默宽容。我向来不喜欢看别人满面怒容的样子,我认为他人的笑才是天下最美的风景。所以每天,我都会变成一颗开心果,尽可能地给他们带去欢乐。“比大地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宽阔的是人的心灵。”宽容使狭隘的胸怀容纳百川,所以对待别人的过失,我都付笑谈中。我,要做自己。齐白石老先生曾说过;“学我者生,似我者死。”走不出前人的框架,自然也就不会有自己的天地。当流行泡沫小说时,我感觉那时在浪费时间,当流行网络游戏时,我感觉那是在虚度青春。
要做自己,看清真实的我,拿出十二分的信心,告诉自己:“我就是我,凭什么跟他一样?!”抛掉那些人为的浮华雕饰,亮出自己的王牌,追求自己的个性,做我自己,最好!我,积极进取。小小的我是一粒沙,但不甘于落后,一生庸碌无为。我愿做生命的酋长,做一粒不朽的珍珠泪。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渴望朝向艺术之塔,文化之巅,事业之厦,庆功之缘,不负这繁花似锦的时代,留一行扎实稳健的足迹,把美和爱洒向人间……这就是我,风华正茂的我,意气风发的我。这就是我,幽默宽容的我,不甘落后的我。这就是我孩童时候的我,天真活泼,性格刚烈,是家中的掌上明珠,名副其实的“娇小姐”。现在的我变了,变得更争强好胜,自尊心和虚荣心更强了。虽然我还保留那种独特的性格,但往日的欢声笑语变成了一片宁静。不过注意了,不是不会再开怀大笑了而是要变成“淑女”了。童年的我,活蹦乱跳,哪儿热闹到哪儿,为此,没少让父母伤脑筋,无忧无虑,整日迷恋于吃,喝,玩,乐,忘不了曾和爸爸为抢一个频道而争得不可开交,面红耳赤,要不是妈妈解围“两伊”战争又开始了;忘不了在电脑面前玩游戏,“废寝忘食”《高考家长帮·www.shubaoc.com》而被妈妈批评了一顿,更忘不了和昔日的朋友玩耍的脚步。现在的我,180度大转弯,在那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街道上重温那昔日的温馨,一切都让人留恋忘返,贴在记事薄上,翻开崭新的一页,在那人烟稀少,令人瞩目的书店,那充满诱惑力的音像店。出现了我,如饥似渴地遨游书海,吸收精因,静听那美妙的旋律,放松自己的神经。
此时,把全部的魅力释放出来,投入在自己的爱好中。这就是我,一束耀眼的郁金香,一盆争奇斗艳的米兰。成长的脚步往往留不住美好的时光,弹指一挥间,绚丽多彩的童年过去了,13岁的到来,犹如一切突如其来的“厄运”同时又敲醒了我那沉睡的心灵,我再也不是不懂事,调皮,爱搞恶作剧的我了,家长也开始警惕了,开始攒钱,密切关注着孩子的言谈举止,戒条多了,什么不给看电视,不给玩游戏,不准看谈情说爱的小说啦等等,就连课外书,家长也翻一遍,怕不健康的内容玷污了你的心灵,但还是随心所欲,现在的我有了?远大而崇高的理想,把这里当作起点向上,再向上,考上重点高中,名牌大学,毕业后,作一名优秀的主持人,这一连串的幻想,虽然遥远,深不可测,但却有一颗赤红的在翻腾,跳跃。昨天的我,今天的我,明天的我,构成了一幅活灵活现,纯真的自画像。
这就是我作文1300字 篇三
先画一个鹅蛋形的脑袋,再在上头画一对浓密细腻的眉毛,接着在下面画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粘上一副又长又卷的睫毛,再在前边儿支一副有着紫色腿儿、黑色方框的大眼镜,再在脑袋上加上一束乌黑发亮、显露着蓬勃朝气的的中长马尾,这幅画像就大功告成了!想知道她是谁吗?告诉你也无妨——这就是我。
如今,十一个年头过去了,我早已从那个只知哇哇啼哭的小不点儿,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变成了一个通晓父母、理解父母的女孩儿,不再胡闹,且懂得了孝顺他们……在这若隐若现的十一年中,我变化着,改掉了一个有一个缺点,发扬着优点,可就是有一点儿没变——还是那个脾气有些暴躁、不太温顺却动作麻利、释书如命的姑娘。
啊,终于下课了!步着铃声,我如同离弦的箭一般,飞快地走出了校门。沐浴着新鲜的空气,看着太阳逐渐落下,洗礼着夕阳的光辉,我的脚却也丝毫没闲着,健步如飞,一眨眼儿的功夫,便乘上了回家的公交车。窗外的景色一一映入我的眼帘,却又飞快的离我而去。我却巴不得他能再开快点儿,再快点儿——我可没忘,昨儿买的新书正安然的躺在书柜里,等着我去翻阅呢!终于,我到家了。一杯茶的功夫,我已洗好了手、换好了便装、理好了书包,正抱着书期待的准备将它拾起第一页呢。我充满神圣的将他翻开了,它犹如一块具有强大吸力的磁铁一般,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让我再也低于不了它的诱惑,一头扎进了知识的海洋里,无法自拔。我在书中尽情地遨游着、探索着……我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本书,一页页书也在我的手中飞快地掠过,那精神抖擞的样儿,似乎喝了十杯咖啡,顿时间精神焕发、神采奕奕、乐不可支。:“幺儿,回来了吗?真早呵!!”妈妈刚一踏进家门就这样一鼓作气的叫了我十几道,我却也无动于衷,任其花开花落——直到她走进书房,大喝一声,我才脱离了故事情节,回到现实之中。“喲,妈,您回来了呀!”我忙不迭的站起来,赔着笑脸说,“我咋地还不知道咧?”“瞧你那全神贯注的样儿,能听到么?”妈妈略有不满地说。接着便开始念念叨叨起来。过了一会儿,我实在受不了了,连忙将她推推搡搡的推了出去,重新坐在书桌前,再次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一刻钟过去了,难缠的妈妈再次走了进来:“作业做完了吗?就知道看书,都成书呆子了!”“早就知道你们这些大人会拿这些来当杀手锏,所以在学校就抓紧一分一秒、风卷残云地将它搞定啰!”我一边不耐烦的说,一边显示出了得意的神色,“好了,妈咪大人,得饶人处且饶人嘛!”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上刀山下火海终于将妈妈再度请了出去。不到半刻钟,又一位“大师”级别的大人物进来了:“哎呀,适可而止就行了,不然我要冒火了!这书又不能当饭吃……”果不其然,大师就是大师,又开始了他那令人闻风丧胆的念功。我沉稳作战,根本不吃他那套,继续聚精会神的看我的书。终于,他实在是忍无可忍了,用起了狮子吼这一大功,并一把拎住了我,向饭厅拽去。我竭力挣扎着:“书是精神食粮!再看一会儿嘛……”“精神食粮也得在吃饱了饭后再谈!”他毫不留情面的顶了一句,使我彻底没有了战斗力,只能作罢,乖乖跟着他去饭厅吃饭去了……
瞧!这就是我——一个做事风风火火、快刀斩乱麻的我,一个思书心切的我,一个不太有耐心的我,一个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我!我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不过我会努力改正我的缺点,将优点发扬光大,争取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这就是我,你们愿意和这样的我交朋友吗?
这就是我作文1200字 篇四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而且很自信。但是以前的我可不是这样的,以前的我非常自卑、自闭,而且非常不自信,从来不敢和他人说话。直到那一天,那件事改变了我,也让我铭记于心。
那一天,我像往常一样来到学校,放下书包,独自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书。我没有朋友,所以我从来都是独来独往,也不和其他人说话,想交朋友,却不敢也不知如何开口。独来独往惯了,所以我对想要朋友的想法也就渐渐淡了。有时候看着班里同学在成群聊天、在打闹,我就有点难过,心想:真好,有朋友聊天、打闹,不像我这么孤独寂寞……我底下头继续看书,虽然班里很吵,但我特地带了耳机、手机来听歌。(学校允许带手机)
突然,光线被遮住了,抬头一看,原来是班长呀!知道是班长后,我低头继续看书,因为我已经习惯了,心想:班长又来找我的同桌玩了,她们感情真好!就算吵架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和好了。什么时候我也会有这样一个朋友呀!不过那是不可能的吧!正想这些事,就听见有人敲我的桌子,说了一句话,因为我戴着耳机,所以没听到说了些什么。我摘下耳机,发现和我说话的那个人正是班长,便问她有什么事。她说:“这位同学,这周六是我的生日,有一个生日聚会,你能来参加吗?”本想拒绝她,就看见她那萌萌的、大大的眼睛在看着我,我就不知道为什么答应了。(我对萌萌的东西没有抵抗力)
很快星期六就到了,但是我却不知道要送班长什么生日礼物才好,因为我是第一次参加别人的生日聚会。突然,我想起上次我回家的时候看见班长望着唯品会(鞋店)里的一双鞋子,因为我没有和别人打招呼的习惯,所以我看了一眼班长正在看的鞋子就走啦。而班长也没有注意到我,好像是因为看鞋子太入迷啦!(班长家里严,不允许买与学习无关的东西。)我想起这件事来,我觉得我可以送一双唯品会的鞋啊!于是我马上赶到唯品会,以往常对班长的了解给她买了一双鞋子,(因为班长和同桌时常说话,我在旁边也听到了一点,自然也就了解一点班长。)然后赶往班长家里参加生日聚会。
到了班长家门口,我开始按门铃,发现门没锁,就打开门走了进去,发现里面很黑,没有开灯。心想: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里会这么黑?突然,灯亮了起来,班里的几个同学推着一个生日蛋糕出现在我的面前,对我大声的说:“生日快乐!”我被吓到了,接着我又疑惑了,心想:今天不是班长的生日吗?怎么对我说生日快乐呀!正当我疑惑的时候,班长走过来对我说:“其实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们想给你一个惊喜,所以欺骗了你,对不起啊!”而我在听了前两句话后,两只眼睛里蓄满了泪水。我说:“谢谢你们!”在这之后,我和班里的同学成为了朋友,和班长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在这之后,我问过班长是怎么知道我的生日是在什么时候的,她告诉我三个字:同学录。哦~,想起来了,上次班里的一个同学让我填同学录,当时一高兴我就填了,原来是那次呀!我把我孤独的原因告诉了班长,班长和我说:“你要勇敢一点,不要紧张,这样你的朋友渐渐就多了!”我回想一下,好像每次有人和我说话的时候,我都太紧张了,每次都把话题说的聊不下去。
在这之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了,我自己也越来越自信了,不再那么胆小,不敢和别人说话了!这件事真的让我刻骨铭心呀!
这就是我作文1500字 篇五
在十年前,一个平平常常的小孩出生了,你可能会问:他是谁呢?好吧,其实他就是我。
长长的眉毛,大大的眼睛,一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鼻子和一双大耳朵,一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平淡和普通。虽然我这个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人,但也有特点,不过这个特点不是让我高兴,而是常常让我烦恼,没错,那就是我的皮肤黑。
这个烦恼在我小时候可惨坏我了,因为我的黑皮肤,几乎被所有的小朋友们都把握当成了是一个异类。在我上幼儿园和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除了我最要好的朋友杜明泽,没有一个小朋友愿意和我玩,所有小朋友都说我是从非洲来的怪物,直到三。四年级,和我交流和交朋友的才多起来。所以,在那段时间里,我是很孤独的,也是时常让我大哭的。
为什么我会这么黑呢?出于好奇,我去问了一下老爸,老爸说:你的黑是随了我的,记得你老爸小时候,可经常被同学们取外号叫黑蛋的哦!原来是这样啊,嘻嘻嘻
接下来我要介绍一下我喜欢读的书。其实看过我之前写的作文的人都知道,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沈石溪写的书,不过沈石溪写的书当中有一个极大的缺点,那就是开头的时候很惊险,刺激,到后来越看越没劲。于是我便开始关注起了其他的书来,比如《好朋友,我爱你》,细心的人会发现在书的第一页有一行小字,上面写的是:好朋友,就是见到她脆弱的时候,升起一种想守护她的纯真的心,他不知怎么守护她,最好的办法就是留在她身边吧。
紧接着,故事开始了某一天,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学霸毕宁昂和学渣张小厚转入了一个孤岛般的学校蓝粉墙小学,在这个学校里,他们很开心,后来,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他们成为了好朋友毕业考的那一天,他们不想毕业,于是便被他们的班主任游上上发现了,游上上给他们做了心理辅导,这时候他们才明白了一个道理长大是不可避免的,于是他们勇敢的迈进了毕业考的大门
还有许多值得读并喜欢的书,比如《男生日记》《女生日记》《青铜葵花》《山羊不吃天堂草》等。
我的爱好除了读书以外,还比较爱好画画,不知为什么,我从小就对画画特别有兴趣,只要一看到画板和彩笔,我就两眼放光,恨不得马上去大展身手,你别说画出来的还不错呢!
至于我最怕的季节,那就要数夏天了,你可能会问了:夏天多有趣啊!吹空调,放暑假,骑自行车,乘凉,睡午觉没错没错,你说的都没错,可是在夏天有一个小东西会觉醒,而且它还特别的烦人,如果没有它,我肯定会和夏天交朋友的,没错,它就是蚊子。
听科学家分析:蚊子喜欢爱喝酒和有体味的人的血,至于爱喝酒我想我不可能了吧,因为我还是个小孩子,体味呢?我觉得我完全有可能,一是汗脚,二是腋下汗也多,就这两点足够蚊子能牢牢的吸引过去了。
我有两个缺点,一是记性差,二是太马虎。第一记性差:举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吧,因为我比较胖,所以我每天都去跑步,爸爸为了支持我,还给我买了一套衣服和一双运动鞋,可是我每天跑步却总是忘了穿,每次跑步都是穿的凉鞋,因为这件事我被老爸活生生的骂了无数次,也挨了无数次的教训,可我不知为什么总是忘,真令人心烦;还有呢,我们洗澡的时候都要拉上浴帘,可是我总是拉完就忘了拉回去,每次都这样,不过爸爸无数次的教导了之后,我终于记住了。
第二太马虎:说起马虎,你可能也和我一样烦恼吧!因为马虎几乎是大部分小朋友都有的严重的病,举一个例子吧,在做试卷的时候,简单的题易出错,难题却不一会儿就被攻克了,这也是导致了我为什么这么聪明却总是考不了一百分的最主要的问题,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我最喜欢的动物那就要数老虎了。第一点很简单,因为我属虎,二是老虎实在是太让人喜爱了,看看那黄色的皮毛,黑色的斑纹,白色的胡子,敏捷的身体,强壮的身躯,看着是那么的霸气,那么令人赏心悦目。
在陌生人的眼里,我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在我的同学和朋友眼中,我是一个奇奇怪怪的男生,你愿意与他交朋友吗?
还有,这个男生叫做王思睿!
这就是我作文1300字 篇六
一个十二岁的花季女孩,扎着一个粗粗的马尾辫,弯弯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特别是一笑起来,脸颊就显现出一对深深的酒窝,绝对有亲和力!虽然也会调皮,也会倔强,但不失可爱!——这就是我。
我爱阅读!记得学龄前,我爱和妈妈一起亲子阅读,读故事,讲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事!认字以后注音绘本,和外公的报纸是我主要的阅读对象。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爱阅读。“博览群书”成了我最大的兴趣爱好!在图书馆的角落里,总会看见一个小女孩旁若无人地端坐在那儿,捧着书津津有味地读着书中的故事。她,一会儿满面笑容,好像被书中的什么内容给逗乐了;一会儿又紧锁着眉头,仿佛遇到了难题陷入深深地思考中,常常读得如痴如醉!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是大文学家高尔基先生说的。我很喜欢高尔基先生的作品,除了《海燕》意外,这句话是我最喜欢的名言,我觉得用它来形容我对书的喜爱,对阅读的投入和痴迷,非常非常的贴切!
一个晴朗的上午,正当我在家里着迷地看着书时。“雯雯,雯雯。”妈妈大声喊道:“哎……”我拖起长长的声音不太情愿的应了一声,我以为妈妈又要我给她去买什么,打断我看书了,曹文轩先生的《草房子》这本书太精彩了,我实在舍不得放下!这时听到妈妈说:“雯雯,我有点急事出去,饭菜我都做好了,等会儿你自己吃!办完事我就回来。”我一听如释重负,赶紧说了声“好!”说完便又埋下头,继续尽情在书海中遨游!
不知道过了多久,妈妈回来了,看见桌上的饭菜原封未动地放在那儿,就扯开嗓门:“你这丫头,你在做什么呢!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没吃饭?”我看得入迷,忽然听到妈妈的大嗓门,吓了一跳,慌忙跑了出来,茫然地看着妈妈,小声嘀咕:“妈!我吃了呀!碗我好像也洗了啊!”妈妈瞪了我一眼说:“你做白日梦了吧!吃了,还碗洗了,你自己看!”我看了看饭菜,又看了看手里的书,这才一拍脑袋恍然大悟。我居然忘了!我还没吃呀!我立马嬉皮笑脸,吐着舌头,故作呆萌状地说:“妈!我马上吃,您别生气哈!要不您先看看我这本书,特精彩!”你们不知道,我妈也爱看书,也是一看啥都忘的人!嘿嘿!我这招够绝吧!
记得还有一次,我去图书馆看书,看得太入迷了,结果忘了时间,错过了末班车,家人见我这么晚还未回来,就着急外出寻找,最后老妈在公交车站找到我,我还在那傻乎乎地边看书边等车,气得老妈脸都绿了!冲着我直嚷嚷:“你这孩子,真是个书呆子!”像这样的事情,在我身上时常发生,也因此常常挨批,但是我还是乐此不疲!书中的精彩内容太吸引我了,阅读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每次在我阅读的时候,总会与书中的人物一同欢乐,一同悲伤,被无数优秀人物所感动,也为无数人坚强的毅力所敬佩。从《草房子》里桑桑父亲为桑桑四处求医的决心,读到了父爱的伟大;在《窗边的小豆豆》里为小豆豆的成长经历所感动,从一个调皮的“坏孩子”在许多人的关爱与帮助下逐渐成为了一位著名的作家;从《呼兰河传》里读到了作者萧红童年的快乐……阅读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我爱阅读!
书,是我的精神食粮和知识宝库,它打开了知识大门,让我从中吸取了无穷的智慧与力量。它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书,是我永远的朋友,它将陪伴我健康快乐的成长!
这就是我作文1200字 篇七
弗兰克缪拉曾说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本没有时间的,那只不过是人类想象出来的。”时间就是这么神奇的家伙,也就是这么一个“人类想象出来的东西”彻彻底底地改变了我。转眼十年过去了,我也不再是从前那个傻小妞了。
身为漫画编辑的我整天都是忙不完的活,整天就知道在公司和作家之间来回跑,我以厌倦了在这样的生活。我不想就这么折腾一辈子。
偷偷地把辞职信放在老板的桌子上,然后打理好行李,离开这个城市,这个灰头土脸的城市。走到哪里就是哪里,边走边打工,什么工作都可以,工资并不重要,我只是享受过程。
现在的一切都很好,我满足于现状。我可以用一个黄昏的时间坐在海边看夕阳滑落,然后夜晚独特的幽蓝色笼罩整个城市,乃至整个大地;我可以在最喧闹的夜晚,爬上这座城市里最高的楼房,在天台上喊出我的名字,然后回声渐渐消失时,只剩下街上车水马龙的近乎破碎的喧嚣;我可以当最干净的清晨道来时,走进树林,看着白雾一点一点地被阳光蒸发,然后消失不见,会觉得惋惜,因为我永远也不可以留住它,就像没有人可以留住我一样。
我用相机记录那些正在消逝的美好,但是从未记录下真实的美好;我用颜料涂洒出安静的色彩,但是最后只剩下模糊的一滩;我用文字保留那些即将被人遗忘的忧伤,但是为什么当自己再一次看到那些本应叫人伤心的文字时眼泪却已干涸?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这样自认为一无是处的自己
我有时会觉得自己是自私的,因为我认为我把全世界所有的美好都据为己有了,这样是不是就不会感觉到旅途中的疲惫?
我一直都是那个有着纠缠不清的头发的孩子,镜子中的自己还是儿时的狼狈,这是我唯一一点没没有长大的地方了。
角落里的那朵玫瑰,散发着属于它的独特而突兀的美,娇艳得刺眼。我也想把它据为己有,但是它的尖刺却划破我的手指,流出的鲜红液体就像那朵玫瑰花瓣的颜色一样刺眼,我只能静静地观察它的美。我就是这样的人,即使得不到也要努力记住这样突兀的美,说好听些叫执着,难听些就叫固执了。
人要知足,知足常乐。我真的太满足了,至少这样的我就不会有过多的失落,不过就算是有我也可以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然后将它一点点地忘却。永远不会知道什么叫做痛,因为我认为我是一个相对乐观的人。
这样波澜不惊的生活太舒服,让人有种受宠若惊的错觉。我不想交太多的朋友,因为我是知道的,他们终将成为我生命中的匆匆过客。不用担心会有人打搅,因为时间会将它们冲逝的。
当耳机里传出yui安静或狂暴的音符时,我会觉得自己真的是与这个叫吉冈唯的女孩太像了。即使永远是一个人也不会因此感到孤独,因为我们有自己的信仰,她的信仰是她的音乐和那把木吉他,而我的信仰则是在这安静的旅途中安静的享受每一个安静的点滴。
黑云压得很低,很快就要在地面砸得粉碎。我不想跑,我知道我躲不过,所以我愿意接受暴风雨狂暴而安静的洗礼。雨点像银针一样飞落,把我刺得遍体鳞伤。
终于放晴了,原本灰暗的天空被太阳分割成了无数块,阳光便从龟裂的空隙间刺伤了我的眼睛。每一晚的月亮与星辰都不同,同样的是都有那么一份安静。
夜风把空气中的尘埃吹进我不肯闭合的双眼,吹进我这一夜冗长的梦。
夜,静了,就如我的心一样,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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