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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起诉书 范文(优秀8篇)

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起诉书 篇一

原告xx为岳,男,XX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野蛮族,住XX省XX市XX路XX号。(若本案交通事故当事人已经死亡的,还要写“系本案交通事故受害人之XX”)

被告xx成河,女,XXXX年X月X日生(身份[www.shubaoc.com]证号码:XXXXXXXXX),追星族,住XX省XX市XX路XX号。(若是职务驾驶,应该以单位为被告。)

被告天涯何处无芳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住所住XX省XX市XX路XX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保险公司对原告因本案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经济损失人民币XXXX元现行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赔付原告;超出部分由被告xx成河承担50%的赔偿责任,并也由被告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直接赔付原告。

二、本案诉讼费由上列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月X日,原告驾驶XX号车,行驶至XX路时,与被告xx成河驾驶的。XX号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及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原告因伤业经XX医院住院治疗32天出院,出院后遵医嘱继续门诊治疗及休养。XXXX年X月X日经司法鉴定,原告之伤情被评定为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时限为150天;护理时限为60天;营养补偿时限为60天原告因本起交通事故致残,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故需相应的精神赔偿据此,原告先已经遭受以下经济损失:1、医疗费XX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XX元;3、营养费XX元;4、护理费XX元;5、误工费XX元;6、交通费XX元;7、施救费XX元;车损评估及修理费XX元;9、司法鉴定费XX元;10、伤残赔偿金XX元;11、精神抚慰金XX元,以上合计人民币XX元。X公交认定字第X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xx成河、原告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在本起事故发生期间XX号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基于以上事实,依据我国法律及有关司法实践,原告上述经济损失应由保险公司现行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赔付原告;超出部分由被告xx成河承担50%的赔偿责任,并也由被告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直接赔付原告。为维权益,一、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请,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为岳

XXXX年X月X日

房屋漏水起诉书 篇二

原告:方×,男,1952年2月20日生,汉族,现住××。电话:158---

原告:张×,女,1974年4月14日生,汉族,现住××。电话:158---

被告:王××,女,1972年2月2日生,汉族,现住××。电话:133---

被告:董××,男,1974年10月10日生,汉族,现住××。电话:137---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因漏水导致的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具体数额待进行损失鉴定后再行追加。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位于××市××区×路×号的房屋系原告方×所有,并于7月27日租给张×用于经营活动。二原告在9月19日发现屋顶渗水,经查明,系二被告造成。由于楼上渗漏的水流量较大,已导致屋顶墙皮大面积浸湿并有脱落现象,渗漏下来的水还造成张×经营设施损坏,致使其无法进行经营活动,二原告曾多次找二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二被告推脱。无奈,只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对房屋和经营设备的损失依法进行鉴定,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具体数额待鉴定后予以确定),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 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1月14日

欠款纠纷起诉书参考 篇三

民间借款纠纷起诉书

原告: ,男, 年 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被告: ,男, 年 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78470元;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1200元;

2.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委托律师的委托费用3000由被告承担;

3.本案所产生的一切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5月14日被告***共同向原告***借款10元整。双方约定被告应于206月14日下午银行下班前一个小时将借款还清给原告,超过银行下班时间另加100元交通费;上述借款为有息借款,利息自被告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每月按3%的标准计算。

双 方约定该项借款期限届满,被告未能及时归还原告的,视为被告违约,被告每逾期一日应赔偿原告200元。被告同时将其名下合法资产交给原告做债务清偿,并无 条件配合原告办理拍卖、变更、银行抵押等相关手续。同时原告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法院诉讼费、执行费、聘请律师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被告于年10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原告60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据此,原告请求两被告归还本金60000元,另加计利息18470元,违约金61200元,委托律师费3000元。各项共计人民币142670元。

根据双方《借款协议》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权利。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

1、本起诉书一式三份;

2、借款协议复印件一份;

3、收条复印件一份;

4、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若干;

5、其他证据若干;

拓展阅读:

一、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二、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对当事人而言,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证据。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三、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四、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日,裁定为五日。

五、申请再审和申诉

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申诉。申诉期限为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结束之日后两年。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或者申诉,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或者申诉书,并附原裁判文书,有新证据的,应当一并提交。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不影响已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六、申请执行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纠纷起诉书 篇四

原告:某某某

被告:某某某

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某某某

被告:某某某

诉讼请求:

1、要求四被告承担原告因交通事故的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共计人民币881973元,其中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

2、由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1月13日03时42分,被告某某某驾驶赣xxxxx号“乘龙”牌货车运载水泥管,由官渡区大板桥前往盘龙区石关村,原告某某某乘坐与副驾驶位置。被告某某某驾车延昆明市X003线由南向北行至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附近路段时,遇违章临时停放于路上的被告某某某驾驶的xxxx号货车,某某某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某某某临危发现避让不及,与某某某车相撞,原告某某某受重伤,腿部当场离断。事后查明,被告某某某驾驶xxxxx号“乘龙”牌货车超载,并且车辆超期未车检(车检有效期至20xx年6月)。本交通事故事后经过第六交警大队(昆公交认字[20xx]第00399号)认定为被告被告某某某承担主要责任, 被告某某某承担次要责任,原告某某某无责任。

原告某某某受伤后被120急救车送往五三三医院救治,而原告经济能力有限,致使无法得到最好救治,右腿截肢到大腿部,需要长期的护理,此处交通事故造成了原告及其家庭的巨大损失。后经云南正大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 五(伍)级伤残,并且丧失劳动能力、后期医疗费用为4000元、伤残器具费鉴定为0元(每3年换一次);经过本次事故,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原告某某某丧失了大部分劳动力,而家庭内有老父母需要其赡养,两子女需要抚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被告对本案原告应承担以下民事责任:

1、伤残赔偿金:23236元××60%=278832元

2、住院医疗费:157716.44元

3、护理费:120元×67天= 80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67天 = 6700 元;营养费:100元×67天= 6700元;此项共计:21440元

4、交通住宿费:3761元

5、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上一年度武汉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本项按被抚养人的住所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原告父母(母钱某某1938年6月3日出生,父沈某某1939年2月8日出生)生活费15750元/年×5×2÷2×0.6(2老人,75周岁以上)= 47250元;原告儿子沈某某(3月18日出生)生活费:15750元/年×5÷2 ×0.6 = 23625元;原告女儿沈某(xxxx年10月26日出生)生活费:15750元/年×3÷2×0.6 =14175元,本项合计:85050元(根据)

6、误工损失费:(82772元÷12月÷21.75工作日)×187天 =59304元。(按照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2772元计算,计算定残之日前一天)

7、精神损失费:20000元

8、司法鉴定费:2500元

9、残疾辅助器具费:20000元×12=240000元(现年43岁,计算至75周岁,每3年换一次)

10、残体火化费:370元

11、律师代理费:13000元

以上各项费用共计:881973元人民币。

依据昆公交认字[20xx]第00399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对于上述赔偿总额,作为车主某某某提供的车辆未检测合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与被告某某某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被告某某某应该按照交通责任认定书上认定的次要责任对原告进行赔偿。

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于上述的总赔偿额,被告大地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

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原告与四被告就相关费用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无奈,只得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望贵院能依法裁判,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具状人:付xx

20xx年 6 月8 日

房屋漏水起诉书 篇五

其房产出租,经XXX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处,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协调,被告许诺在XXX年X月会重修其房产。但自XXX年X月起至今,被告仍不维修,物业管理处多次协调无效。在这个过程中,原告和物业管理处都近百次联系被告,但是被告并无维修其房产之诚意,鉴于漏水日益严重,十分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特向贵院提出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和《民法通则》第五条、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四条,要求被告于XXXX年X月X日前,聘请有资质的防治漏水公司彻底排除对原告房产的漏水妨害,赔偿原告维修天花板产生的费用,在原告维修天花板期间,要求被告按每日100元的标准支付原告另外租住房屋的费用。

有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民法通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原告向物业管理处申请调解,一直无法取得实质效果,被告无限期拖延,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满足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附:

1、起诉书副本一份。

2、物证 照片

[房屋漏水起诉书]

宅基地纠纷起诉书 篇六

原告:葛某某,男,汉族,xxxx年7月2日出生,住天津市某某区某某路某某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

被告:葛某某,女,汉族,xxxx年12月30日出生,住河北省某某市某某区某小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县**镇**村民组居民住宅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号)归原告所有;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在xxxx年时因无房向**镇**村民组申请宅基地一块,后于xxxx年12月1日签订《协议书》,约定将位于东至王**山墙、南至安乐路、西至李**山墙、北至小水沟,面积为0.4亩的土地以2400元转让给原告。原告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后于xxxx年底在该地块的南侧建房并在xxxx年8月12日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东集建**字第***号)。后原告因生活需要又在该地块北侧加建房屋,但此次因听从原告二姐夫的建议,原告于xxxx年9月24日以原告妹妹即被告的名义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东集建**字**号)。被告在原告办理完建设用地使用证后也多次出具保证书和证明书说明该地块和房屋为原告所有。

现因此块土地上房屋可能会被拆迁,而被告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的权利人为自己为由企图恶意将上述房屋占为己有,以此得到拆迁补偿。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在xxxx年9月24日向贵院起诉,后因被告向原告承诺对其在此之前起诉原告要求排除妨碍的起诉予以撤诉,遵守双方此前约定及事实。原告考虑双方感情、出于对被告的信任撤回了xxxx年9月的起诉。但在原告撤诉后被告反悔不愿撤诉,原告因此具状向贵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查清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x年7月27日

土地纠纷起诉书 篇七

原告:(贵州XXX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851-XXXXXXX)

法定代表人:(张三),职务:(董事长),电话:(13XXXXXXXXX)

被告:(李四),性别:(男),出生年月:(1949年10月),学历:(高中),职业:(公司职员),住址:(贵阳市XX路XX小区3楼501室),电话:(13XXXXXXXXX)。

请求事项:

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80000元整);

2、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3月5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网吧用电脑50台,单价2600元,合计130000元。

被告于收货之日付款50000元,余款自收货之日起半年内支付。

203月8日,原告依合同约定向被告提供了电脑及增值税发票,被告签收并足额付了首付款。

年9月10日,原告向被告索要余下款项,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推诿,至今不肯付余款。

原告认为,被告的违约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利。

)据此,原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诉状的“事实和理由”部分不宜写得太复杂,简单陈述事实和观点即可。

写得太煽情会遭法官厌恶;写得太清楚则有利于被告做准备。

此致

(南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起诉书 篇八

原告:梁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山东省XXXXXXXXXXXXX村民,现住该村XX号,身份证号:37052119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被告:郝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山东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37052119XXXXXXXX。电话:XXXXXXXXXX。

被告:陈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山东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37052119XXXXXXXXX。电话:XXXXXXXXX。

被告: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地址:xx市东营区北一路740号天顺隆大厦。负责人:杨庆华、总经理。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费等损失15000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8月7日8时30分许,被告郝XX驾驶鲁XXXXXX号江淮小型轿车,沿牛庄村至新安村路由北向南行驶至64号电线杆处,与沿牛庄村至新安村路由南向北行驶的张XX

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三轮车损坏,原告受伤。经垦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被告郝X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鲁XXXXXX号江淮小型轿车在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鲁XXXXXX号轿车的登记车主为被告陈XX,被告郝XX与被告陈XX是夫妻。各被告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起诉到贵院,望依法判决。

此致

垦利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xx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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