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搜集国内外相关行业政策,积极市场调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营销战略规划,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高经营效率,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立各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章 经营决策与计划
第六条 公司经营决策应遵循市场导向、科学决策、风险可控的原则,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 公司应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明确经营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八条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计划,确保公司整体目标的达成。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九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核算、报告和审计等环节,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 公司应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资金,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 公司应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第五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和离职等管理流程,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十三条 公司应注重员工培训和激励,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四条 公司应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和员工的监督,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应定期对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以评价工作绩效,激励优秀员工,促进公司整体发展。
第十七条 公司应接受外部审计和监管,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相互衔接,共同构成公司经营管理体系。
第二十条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通过本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公司将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将不断优化经营管理制度,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经营管理制度 2
一、农药实行专库专储,环境卫生要搞好,不准与食品等物品混放、不准露天存放,农药摆放要整齐,产品要分类单一摆放。
二、农药库房实行专人专管,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仓库保管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三、仓库保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药产品要经常清点、检查,对农药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农药产品变质或造成其它损失。
四、农药仓库要做好防火防盗的安全措施,仓库通风设施要保持良好,严防火灾、盗窃、中毒等事故发生。
五、配置明示标牌,对农药产品进行分类保管。
六、保管人员对库存产品做到心中有数,随时提醒断货产品,做到及时备货。
七、做好出入库登记记录,保证账物相符。
八、仓库出现短货,由保管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经营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第一条 计划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为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提供依据,制定业的长远规划,并通过近期计划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能力,签订各项经济合同,编制企业的年度、季度计划,使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企业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三)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企业的一切人力、物力、财务,不断改善企业的各项技术经指标,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
第二条 企业各级部门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各种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
第三条 企业的计划管理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全公司总部、车间、组三级进行管理。公司计经营发展部是全公司计划工作的管理部门,各个职能科室,都分别是各种专业计划的归口部门。
第四条 为保证全公司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加强综合计划机构,提高它在企业中应的'地位和作用。各级有计划部门和归口部门也必须根据计划工作的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划人员。
第五条 企业计划必须认真进行综合平?,坚持'积极平?,留有余地'的原则,不缺口,不'打理伏'。
第六条 企业的各项计划是市场经济计划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各级各部门都必须发动职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第七条 统计工作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应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禁止弄虚作假。
二、长远规划
第一条 长远规划是确定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通过年度计划的安排逐步实现,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一)企业产品的发展方向;
(二)企业生产的发展规模;
(三)企业技术发展水平,技术改造方向;
(四)企业技术经济指标将要达到的水平;
(五)企业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环保等生产条件的改造;
(六)职工教育培训及文化设施建设;
(七)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的改造和提高;
(八)能源及原材料的节约。
第二条 编制企业长远规划的主要依据:
(一)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市场需要;
(三)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
(四)国内外科学技术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
(五)技术改进、引进和改善管理、提高职工技术水平以后所能提供的潜力。
第三条 长远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分管计划工作的总经理主持。经营发展部负责汇总、综合平衡,提出总体方案和上报。各归口部门按规划要求负责搜集、整理资料提出专业规划(草案)。长远规划经上级主管机关及总经理批准后分年组织实施。
三、年度综合计划
第一条 年度综合计划是企业全体职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各个生产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二条 年度综合计划的制定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编制,由主管计划工作的总经理负责领导,各业务归口科室按'管什么业务,就编什么计划'的原则根据规定的计划表式,负责编制各专业计划(见附表1.2.1),经营发展部负责拟定编制计的总进度,组织综合平?于年前一个月上报下达工作。
第三条 年度综合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一)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及指导性计划;
(二)总经理提出的年度方针目标;
(三)产品订货合同和市场预测资料;
(四)长远发展规划;
(五)前期预计完成数字及本企业历史统计资料;
(六)经审定过的各种技术经济定额。
第四条 编制计划所需资料由各科室车间相互提供,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
第五条 专业计划的编制,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计划草案应认真听取公司领导和有关车间科室的意见,并按规定的时间报经营发展部。报送的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经科长和编制人签章后方才有效。
四、指标管理
第一条 年度综合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计划任务是通过一定的计划指标来表示的。计划指标就是企业在计划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为全面反映企业的技术经营活动,必须适当设置各种指标,建立健全企业的指标体系,完善和促进计划管理工作。
第二条 计划指标应按平均先进水平来确定,一般应高于上期实际达到的水平,并经过努力才能实现的。
第三条 计划指标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公司一级指标(总指标)由公司总部经营发展部负责汇总、平衡、上报和下达,各科室负责归口管理。车间级指标(分指标)以车间主任为首,组织有关职能人员负责管理。班组级指标以班组长为首组织工作人员管理。
第四条 为使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层层分解,坚持谁管什么指标,就分解什么指标。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和衔接,分解指标执行情况按规定路线进行反馈。
第五条 一级指标的设置,由经营发展部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内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指标归口部门商定。
第六条 必须在当年11月底正式下达次年的公司年度经营综合计划。
五、计划指标的调整
第一条 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企业计划一级上级主管机关及公司领导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归口部门和执行单位均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因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在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完成计划积极性的前提下,调整计划指标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一)一级计划指标的调整,由执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送归口科室签署意见后,经计划管理科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属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还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审批,在未批准前仍按原计划执行。
(二)调整年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季度申请,调整季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整月度计划指标应提前十天申请。
(三)调整某一项计划指标,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他有关计划指标时,应一并上报,呈请审批,以保证计划的平?、协调。
(四)调整计划指标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考核。
六、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第一条 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二条 检查
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第三条 计划的考核必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考核的计划数,一律以上一级部门批准或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
附表:年度综合计划编制分工及完成时间表
序号计划名称编制部门完成时间备注
1生产计划
2新产品计划
3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4销售计划
5物资供应计划
6劳动工资计划
7成本计划
8财务计划
9产品质量计划
10设备大修理计划
11房屋建筑大修理计划
12基建技改计划
13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
14辅助生产计划
15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经营管理制度 4
一、总则:为了提高本公司经营运作,加强产品市场的开发及维护,公司决定确立经济职责制,采用重管重制政策,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各种业务管理公司营销策略,采取设立经销点的经销制,同时为加强经销网络的维护,致力开发贴合条件的经销商及包干制业务,应定期走访各经销点,每月对所有经销商的业绩审评,对销售业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并随时做好所有客户的销前、后服务工作。
二、岗位职责:2、1销售副总:
a、负责总公司各项销售政策的实施及各项制度的执行。b、组织并参与市场调查和预测,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客户要求。c、会同销售部经理制定和完善销售承包职责制,制定年销售计划,各时期营销策略。d、对营销网络的维护建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至公司总经理。e、负责资金回笼工作,主持解决所有经济合同的纠纷事务。f、会同分公司总经理,技术部主管制订订货排产计划。
2、2销售部: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c、负责编制“销售合同”,“工矿合同”“订货排产状况汇总表”。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并对其经营负责。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2、3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c、负责编制《销售合同》,《工矿合同》、《订货排产状况汇总表》;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并对其经营负责;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2、4助销员岗位职责:a、负责客户的往来接待工作及产品的初步介绍;b、负责公司所有销售客户的往来跟踪、服务、联系;及售后服务等销售内务工作;c、负责销售部所有销售档案的整理、跟踪及管理;d、销售部经理外出时,全面负责销售部内部一切日常运做;e、负责所有销售合同的跟踪;f、负责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打扫工作。
2、5开单员岗位职责:a、负责开具产品《出货单》、《样板申领单》、《样板发放单》;b、负责销售台帐的登记,每月25日与财务对帐;c、每日负责填报《销售日报表》及《销售月报表》,及销售电脑的操作管理工作;d、并于每年12月28日会同成品仓库管员前往公司专卖店进行年终盘仓;e、填报《质量日报表》;f、负责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打扫工作;
三、销售服务:销售部应持续8小时日常上班时间有人接听电话,公司各有关部门人员应礼貌礼貌待客,具体要求如下:
3、1、接听电话:
凡有客户来电首先应答:“您好,公司”然后应耐心解答客户问题,产品价格应以公司统一规定报价。如为外地经销商,应记住对方联系电话、地址,需要时请销售经理接听并做电话记录。讲完后应说:“谢谢!欢迎您随时到本公司来,再见!”等礼貌用语。
3、4、对于与公司往来密切的大宗经销客户注意不可怠慢,但不可使在场的其他客户有差别待遇感。
3、5、对于所有初次往来客户,无论大小,在初次见面后均应了解并记录对方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其外貌特征应尽快熟记,以便客人二次来公司后,有亲切感及重视感。
3、6、如客人询问与交易无直接关系的问题,应礼貌回避,不应明显表露出不悦或直接敷衍了事。且不可在自己不了解状况时,告诉客人错误答案。
3、7、如遇工作秩序关系,使客人被怠慢或耽误客人时间,应向客人做出礼貌解释,并向客人表示歉意,请客人原谅,不可与客人发生争执及面有不悦冷落客人。
3、8、当客人离开时,应主动与之“再见,欢迎下次再来”等礼貌用语。
3、9、如客人委托保管任何物品,应乐意理解,并妥善处理,如发现客人遗留或忘记物品时,收好并通知该客户。
3、10销售部所有人员应尽量满足客户所提一切合理要求,不合理的应婉言拒绝。
3、11、凡公司销售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人员不得与客户串通勾结,一经查处,公司将依情节做严肃处理。
四、客户服务细则:
4、1、客户意见调查及处理:所有客户的经销状况、储运、财务、仓库均应做实际了解,如客户对公司销售营运提出任何意见,销售部均应记录备档,并及时解决处理,如有重大事件,应及时反馈至分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处,以便及时处理。
4、2、客户投诉:a、客户质量投诉:公司销售部凡接到客户对产品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时,不论情节大小均应由销售副总或销售经理亲自安排处理,对客户投诉资料的相关票据、品名、规格、数量、等级、色号、购买日期等予以登记备档,并务必通知有关部门立即查明原因。对客户的投诉理由进行确定,必要时销售副总或经理应协同相关部门主管一同前往客户处进行详细了解、调查并迅速做出相应的处理结果。同时对所处理结果进行追踪服务并做记录备份留档。b。客户对非质量的投诉:客户对销售人员或有关部门人员的销售服务提出意见或进行投诉时应向销售副总或经理报告,并据情节大小、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上报及处理推荐。销售部或办公室对此做出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客户。
五、对客户投诉的有关处理办法:
5、1所有质量投诉无论大小、轻重,销售经理均应及时填写《客户投诉质量处理表》,并送至各相关部门,据实际状况对表内相关资料进行如实填报,并做出相关处理。处理结束后,将此表复印后送办公室留档,销售部保留原件备档。
5、2所有服务投诉,由销售经理填入《客户投诉服务处理表》,投诉职责人的有关部门应对投诉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复印件报办公室一份留档,原件由销售部备档。
5、3对客户投诉的有关资料的处罚规定:a、凡属于服务质量引起投诉的,经查实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严重予以罚款20—1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b、凡属于质量问题引起投诉的,对相关职责人及部门除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根据《考核方案》予以处罚,如情节十分严重,所造成后果恶劣,并没有悔改表现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六、要货发货要求:
6、1各区域经销商需货时,由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直接开单发货。如为大宗订货需求,而公司无库存时,销售部应根据客户实际状况要求直接反馈至生产部,以便据情排产。
6、2如经销商为需货量较大且所需品种为公司目前尚未生产之花色品种,销售部应向客户索取所需品种样板后送至技术部进行试制,技术部务必在最短时间内安排并完成试制,销售部交付至客户。
6、3如经销商定板后,销售部与办公室、生产部及技术部门协商并由销售部拟订《订货排产计划表》交付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认,通知生产部门确认并制定《生产排产计划表》并按排生产。
6、4当客户或经销商要求留货,务必预留订金。留货时效为3日,并不得跨月留货(注:每月25日为财务结帐日)。如遇特殊状况客户无法预留订金时,由销售部出具经济担保经销售副总同意后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认,方可批准留货。如遇客户确需超期留货,需由销售部提出并出具担保,报销售副总及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确认,方可。任何人不得擅自留货,如经发现公司将对有关职责人予以50-1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并扣发一个月薪资。6、5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对客户予以报价所有销售价格均按公司制订价格并由销售部人员报出,如遇擅自报价或开单员开价与规定不符,所造损矢及后果由部门主管及相关职责人直接负责,公司将根据情节予以处罚。6、6销售部应于每月25日前对所有各点经销商进行盘仓,并做好盘仓记录进行备档并报至办公室。6、7所有要货、开单、发货、均按销售操做规程予以执行。
七、货款管理办法:
7、1经销商每次进货销售部均应将进货额登记在《客户管理跟踪表》内,并保留相应票据,有效保存原始票据。
7、2所有产品均按先款后货方式执行,对大宗经销商可先预留货款,而后根据所留货款进行分期分批提货,财务部做转帐处理。
7、3往来密切与公司常年合作,并具有相当实力及良好信誉的客户,为便于销售及财务的操作运行,销售部可允许客户在签定书面保证后,保证所有转帐支票或电传汇票均无虚假或空头的状况下,在确保公司利益的基础上,销售部可在收到客户转帐支票或其它电汇单据传真件后,通知财务,财务以此传真件为准予以先提货。
7、4对于一些往来密切的大宗客户,提货时因特殊原因无法完全支付提货款,允许销售部以本部门当月销售提成做为经济担保,经济担保由销售部申请,总经理批准签认,财务确认备档。直至客户将所欠货款完全支付此担保结束。
注:销售部出具的经济担保金额不得超出当月销售提成,否则总经理不予审批,财务不予确认。
八、样板发放管理办法:
8、1所有样板销售部应根据本部门样板存储状况开具《样板申领单》,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交成品仓统一领出;
(《样板申领单》一式三联,一联交办公室,一联交成品仓,一联销售部存根)
8、2所有样板,销售部在样板发放前均务必做好样板标识,以便发放。所有样板发放由销售部开出《样板发放单》,报财务部由财务确认后,准予发放。
(《样板发放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门卫,一联销售部存根。)
九、销售档案的管理:
9、1所有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及大宗客户均应建立其独立档案。
9、2所有相关提货凭证,均应有复印件备份。
9、3应定期或不定期与各经销点电话联络做售后服务跟踪并对资料记录备档。
十、销售部操作程序:
10、1为完善公司销售程序;整体操作运作规范,以实现公司统一管理。特制定本操作程序。
10、2所有销售订单、合同在签订时,应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级及客户对产品的其他要求。
10、3开单员在接到订单后,须掌握仓库的存货状况,并在开单前将存货的状况通知客户,并在取得客户的认可后方可开单。同时做好销售台帐记录。
10、4开单员在开具单据时作到准确及时、无误地开出提货清单,及时送到出纳员处,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方可送之成品仓库发货员处组织发货。
10、5遇库存产品不详时应由销售部开《装货通知单》,待装车完毕后,以装车实际数字由成品仓管理员签字并确认后,在开单员处开《出货单》交财务部审核确认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
10、6所有产品销售后,客户反馈任何质量问题,均由销售部首先口头通知至成品车间主任,同时将有关书面材料及时提交生产部,协同解决处理并填写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客户投诉反馈表》。
10、7遇重大质量事故,则因由销售副总会同相关部门主管亲往解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总经理处。
10、8所有大宗经销商销售部应接到对方现金或转帐支票、电汇单据之传真件后,由财务确认,销售部方可予以开单发货。
10、9调货产品操作规程:
10、9、1调往其他公司时,应由该公司销售部首先将每批产品填具《调货计划通知单》,及产品《质检报告》同时传真至需发公司销售部,并由销售部副总签认,销售部盖章后并回传后方可发货。
10、9、2销售部安排好调货产品的储运后,将《货运单》及其他相关票据传真至调入方,并由对方财务及销售签认回传。
10、9、3调入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对所调入产品进行清点并检查破损状况,并将数量、等级、破损数填具收货清单后传真至调货方,对方销售及财务签认后回传。
十一、销售部内务管理办法:
11、1引销员务必热情接待所有客户,作到耐心有礼,服务周到不得与客户争吵;
11、2所有运做程序务必严格依照销售部操作程序运行;
11、3不得擅自带给公司有关产品质检标准;
11、4所有《销售合同》的签定均务必根据第十二条款合同管理规定实施执行;
11、5未经公司财务许可不得私自欠款发货;
11、6对客户投诉务必做到百分之百的解决。
十二、销售合同管理:
12、1销售部在理解合同前应对每一份销售合同进行审核,旨在保证本企业产品能满足合同要求。
12、2所有销售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签字。
12、3销售合同务必加盖公司方为有效。
12、4销售合同务必统一由电脑管理,电脑打印。
12、5所有《销售合同》务必以公司统一蓝本,任何人及部门不得私自改动。如确需做出修改,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
12、6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总经理、销售副总、科研所主管、生产厂长作出合同评审填写《合同评审表》,并由全体评审人员签字,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总经理外出时由生产厂长代为执行。
12、7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以《工矿合同》为蓝本。如遇特殊状况确需做出改动,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批准,销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经营管理制度 5
一、考勤制度
1、出勤时间:
夏季出勤时间
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
冬季出勤时间
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
每月休息二天,休息时间可采用轮休的方式进行。
二、日常养护管理
(一)浇水
1、遵循浇水原则“不干不浇,浇则浇透”,保持树木的水份。
2、对新种的树木先浇定根水,定根水一定要浇透;种植后要保持其周围环境的湿润,特别是树干,根据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喷雾式洒水。安排人员定期抽查土壤水分,不够水的给予补水,但要控制好湿度。
(二)施肥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定期追施叶面肥,以促进其发根。
2、乔木、灌木每年冬季施基肥,春季施追肥各一次。
(三)松土透气
1、新种植的树木要勤松土,保持其透气,以利于其发根。
2、松土不宜太深,防止伤害树木的根部。
3、树木的根部不宜土太厚,否则不利于根的透气,阻止其发根。
(四)修剪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要修剪其徒长枝、没有必要的侧枝,有利于其正常生长。
2、常规的修剪要保持树木的整形美观,形态完美,提高其经济价值。
(五)病虫害防治
1、要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发现虫害及时处理。
2、对苗圃的植物每月打药一次,由点到面进行有效的防治。
三、仓库管理
(一)工具管理
苗场仓库做为公司的总仓库,对工具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有利于控制成本。仓管人员需对进出的机械设备及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对报废的工具进行以旧换新,并做好记录。
(二)苗木管理
1、苗木到苗场后苗圃人员应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验收小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
2、苗木出库时,应认真填写苗木出库单,并做好相应的包装,以提高苗木的成活率。
3、每月定期对苗木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培训
1、定期对员工进行园林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成本控制
1、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员工进行合理分工,奖勤罚懒制度。
2、加强仓库管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俭省,养成良好的习惯。
3、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苗木成活率。
以上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xxxx园林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制度 6
经营工作在建筑企业活动中起主导和率先的作用,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调动经营人员、概(预)算人员的积极性,完善经营体制,理顺经营工作的运行程序,提高企业社会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职责
(一)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编制送达投标书。
(二)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概、预算,施工主要机具、设备、材料数量、并提出产值计划。
(三)参预各项工程承包、发包订货及增补类的合同文书,并在合同批准生效后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配合有关部门增补洽商合同事宜。
(五)对经营文件、台帐单据及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
(六)竣工后,负责与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决算审核工作。
(七)在公司的领导下探索新的经营渠道、运行机制和发展新的经营理念,努力拓展建筑市场。
二、工程招、投标管理
(一)接到招投标文件后经营科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图。
(二)切实加强对招标工作的领导,根据概、预算人员提供数据,认真讨论、分析、提出报价方案,由公司领导组织进一步研究报价决策,使之最后定案。
(三)报价和误差率(定额、缺项、新工艺、新材料和设备价,招标文件未注明外)不得低于标底2%,不得高于标底。
(四)按招标文件的时间,准时送报招标单位。
(五)投标书字迹要工整(用仿宋体),填写内容齐全,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要有目录,封袋要规范,要盖齐缝章,并派专人送达在招标文书规定时间之前办理完毕。
(六)工程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经营科起草工程承包范围,合同条款应内容齐全,措辞严谨,合同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办理签订。
(七)合同签字生效后,在主管付总经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门及履行合同单位进行全面交底。
(八)工程承包在总经理的授权下,由经营科设专人对外签订,加盖总公司合同专用合同章,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项目部无权对外直接签定工程承包合同。
(九)有些小工程造价在50万以内,项目部可以直接洽谈签订工程合同,但必须由总公司审查批准后法人代表签字,加盖总公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合同。
三、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条件和内容:
1、工程名称和地点。
2、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3、开竣工日期。
4、工程质量、保修期和保修条件。
5、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和竣工验收办法。
6、工程造价。
7、设计文件及概、预算技术资料提供的日期。
8、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9、双方协作的事项。
10、奖惩条款。
11、其它。
(二)工程中特殊情况需要明确的问题,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以利双方共同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主要包括:
1、工程概算和中标通知书。
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到货的时间表。
3、甲方分包工程的质量要符合国家、地方规范和标准,时间应满足现场要求,建立应明确配合费用。
4、《建筑法》不允许甲方支解单项工程和提供材料。这是考虑甲、乙双方关系,但是要在合同附加协议中明确,凡支解分包的单项要服从整体的管理。
(四)签定承包合同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符合国家政策。
2、符合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3、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在开工前签定承包合同。
4、当事人双方,均应有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5、施工图和技术资料要齐全。
6、施工的准备条件基本具备。
(五)承包合同工期确定,确定合同工期要根据工期定额和业主及总包单位,总工期的要求并确定奖惩条款,抢工期的工程要提出抢工费。
(六)延长合同工期的原则:
1、凡属甲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图、技术资料、材料、设备或其它原因,如结构变更、增加面积造成工程拖延,可补办工期顺延手续。
2、发生不可抗拒力,而造成工期顺延的,可办理延长手续。
(七)在承包合同的实施期间,应按职责分工,将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使合同的履行率不断提高。
(八)承包合同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总公司留合同正本一份,由经营科存档,并转财务科、工程科、项目部各一份副本(或复印件),便于掌握执行。
四、分包合同管理
(一)施工队伍的选择应选管理水平较高,技术力量较强,资质合格证件齐全的队伍,并有两支以上队伍参与竞标,自己家施工,也同样选择两个以上项目经理部进行竞标,优胜劣汰。
(二)人工费应由经营科根据定额人工费及市场价格测定,增加管理费用及经总经理批准一次性包死。
(三)合同内容:
1、质量要求。
2、安全文明施工的现场要求。
3、工期要求。
4、结构装修水电不是同一支队伍,施工应注明施工范围,界线、配合条件。
5、材料节约,周转材料使用另行签订合同(由计材科施工前办理),内部、外施同样要求先办手续后施工。
6、临设要明确,采取一次包死,或执行定额人工费的办法。
7、违约责任,奖惩条款。
8、争议的处理。
五、概、预算编制管理
(一)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
1、工程技术科、提供的会审施工图纸(含详图和图集)一次性洽商或初审变更。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现行的建筑安装概、预算定额和材料预算的价格以及有关收费定额,并参考市场价格。
(二)建筑安装工程的概、预算及施工图预算的内容和形式:
1、预算封面:一般均应填写建设单位、单位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单位造价、编制人、编制日期。
2、编制说明:简述编制依据、编制过程、工程的主要材料做法、檐高等,说明本概、预算包含的范围(外线工程要注明起止桩号,要有附图),材料调补价的截止日期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3、工程概预算书。
4、工程费用总表。
5、经济分析总表。
6、材料大分析及汇总表。
7、暂估价的设备明细表。
8、需订合同的设备明细表。
9、单位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预算书。
(三)概、预算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要求。
1、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是编制工程预算的原始数据,严格按照定额中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条理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即将废除定额制,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逐步过渡到与国际贯例接轨。
2、预算表格要格式化,专表专用,预算书的子目内容应填写齐全、正确、清洁、字迹清晰,单价套用事理价位,小计、合计准确无误,预算员要学习微机应用,而且熟练,否则不能胜任预算员岗位。
3、按预算定额计算书,分部工程的材料用量及汇总表,预算书项目,凡定额范围已经包括的内容,不允许单独列项,既要防止少算、漏算又要防止巧列名目,高估冒算,预算的误差率应控制在3%以内。
(四)编制概、预算及施工预算的时间要求(以接到被批准的施工图时间为准),按下列时间提预算(按日历天数计算)指全包工程。
序号工程类别建筑面积M2编制时间(天)备注
1一般单层建筑1、要自抽钢筋
2一般多层住宅2、要有工程分析
3一般多层住宅3、要有经济分析
4一般多层住宅
5一般高层住宅
6公共建筑
7公共建筑
(五)变更洽商办理及申报
1、为了正确使用反映工程造价,合理及时汇报企业收入,如有增减必须先办洽商,有变更洽商必须增减预算,不签洽商增减预算不予施工的原则。
2、实行投标包干的工程,既做包干以外的洽商增减帐,以及与甲方结算又要做包干范围内的洽商增减帐,以便内部换算。
3、变更洽商的记录要完整,力求详尽,数量、规格尺寸和改变理由,明确经济责任,必要有附图,包括由洽商变更引起相关的其他损失和处理方法,包括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如高压线防护埋地电缆、靠近道路或民房保护),所发生的费用洽商。
4、洽商变更要经甲方签认后,统一编号,应在三日内上报公司经营科,方便及时编制增减预算和工料增减数量,编制要求与施工图预算项目。
5、经营科收到变更洽商后,三日内编制完或预算增减和材料增减分析,并及时将材料增减分析转计材科,以便及时为施工提供材料保证。
(六)暂估价的办理及申报
1、凡属于新技术、新材料以及材料预算价格的缺项,编制预算的可按暂估价(或甲方指定价)列入预算,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调整竣工结算,不得以暂估作为结算价。
2、凡属于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价格必须以书面形式取得甲方签认方可购入,并申报经营科调整预算。
(七)材料科应提供洽商资料。
1、北京市基本建设材料价格中列入参考价格实际购入价。
2、设计使用的新材料和预算本内缺项的材料市场价格。
3、甲方指定厂家加工生产的材料、设备半成品等价格高于预算价格的价差洽商。
4、当地材料或设备短缺,需从外地条采购的材料或设备价差洽商。
六、竣工结算
(一)竣工结算是落实企业收入,决定工程成本的最终阶段,各项目部应向经营科及时提供竣工结算依据。
(二)竣工结算应具备条件:
1、工程项目已取得“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2、概算书、变更洽商,增减预算已经编完,并达到建设单位签认。
3、分包工程结算特殊材料,加工定货以及调整钢筋定额含量等已经落实定案。
4、概算中的暂估价、暂定价项目已按实际发生价格调整,其他应收的费用(如:加工费、技术措施费、现场狭小增加费等)已经落实并签认。
5、竣工调价文件应齐全,方法明确。
(三)单位工程结算书应包括土建、水电等全部内容,结算书封面、造价明细表、土建预算及增减帐,水电预算及增减帐,变更洽商原始记录等应由经营科归档存查。
(四)竣工结算的时间应可参考预算时间减半完成。
七、计划统计及台帐管理
(一)经营科根据下达项目部指令性形象进度向项目部下达完成产值计划。
(二)审核每25号项目部上报实际产值完成情况,并汇总全公司实际完成产值情况,按定额其它直接费和取费做出分析后,按单位工程每月30号前转财务科核算,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按分包的劳动合同内容,审核每月25号各项目部的人工费结算,人工费结算的手续齐全,并由质量科、安全科签字,报经营科核准方可结算,审核无误由主管领导签字,报总经理批准,转财务科核发劳务费。
(四)为加强统计管理,设立以下台帐:
1、投标工程台帐。
2、概预编制及洽商增减台帐。
3、材料预算台帐。
4、工程合同台帐。
5、劳务(分包)合同台帐。
6、劳务预算、结算台帐。
7、收发登记台帐。
八、奖罚细则
(一)经营部门员工直接投标,竣工决算追索台帐,工作中努力进取,成果显著,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有功人员300—1000元。
(二)利用合法的经营渠道,为公司开拓市场,赢得活源,公司按工程造价奖励有功人员,按工程造价‰给予奖励。
(三)向领导提出经营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取得显著效益,奖励建议人员100—500元奖金。
(四)利用预算技巧捕捉战机,通过其他部门的配合取得预算外的合理收入,通过主管领导核准提取一定的奖金,其比例可控制在增收额的5%,最高不得超过10%。
(五)认真做好业内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员工,由公司年末予以一次性奖励。
(六)由于工作失职,在工程招投标、竣工决算、合同签订中,给公司带来声誉和经济损失,处予责任人100—300元罚款。
(七)在合同编制、签定、履行中能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维护企业的利益,视其程度,由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
(八)对出工不出力,不能及时、准确完成领导交与的任务,处罚责任人100元罚金,并降职使用。
经营管理制度 7
一、总则
1、为适应市场的需要,全面推广企业经营理念,正确坚持企业经营方向,规范管理行为,落实管理制度,实现经营目标,取得预期的经营成果,特制定我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2、通过本管理体系的设计与实施,达到建立内部科学、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价体系,逐步培育公司团队及全体员工的全局观念和企业价值观念,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以达到经营目标。通过绩效管理的实施,促使各个成员单位、各位员工从不同角度将自身业绩与公司短期利益、中期利益、长期利益相关联,分享公司发展的收益。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
为了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指标,经研究建议,对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及工作职责确定如下:
(一)、设立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马海荣。
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务,协调内外关系。协助总经理负责新项目开发的考察、调研、论证和洽谈等工作。
(二)、设立房地产项目部
经理:马海荣(兼)。
成员:王玉海、田桂胜、马龙海。
职责:负责房地产开发工作。
(三)、设立公司综合办公室
主任:董振友;
成员:蔡云霞、王悦。
职责:1、负责公司内部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
2、负责公司文件的起草、保管,上传下达和接待工作。
3、负责人力资源工作。
4、协助有关科室办理各种手续。
(四)、设立生产部
副经理:屈凤江(牵头)。
成员:一选(老选厂)厂长谷仕勇。二选(新选厂)厂长。
矿山:金厂峪(含桑家峪)采区区长由屈凤江兼任,庙岭头东沟(含河北庄)采区区长由陈廷祥担任。
李文:任全矿山专职安全员。
职责:负责协调、指挥、调度选厂、矿山生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五)、设立经营部
副经理:赵海明(牵头)。
成员:谷显发、吴广计、王立中。
职责:1、负责目标监控考核工作。
2、负责物资供应采购工作。
3、负责统计、核算、风险评估工作。
4、负责项目手续的跑办工作。
5、负责公司各项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各项工程合同(协议)的起草和土地、树木的征(租)用和补偿工作。
7、与生产部共同对已完成工程的验收工作。
(六)、设立督察室(含监察)
主任:董振友(兼)。
成员:吴晓汉、郭振好。
职责:1、督导、检查矿山、选厂安全生产和各项制度的落实。
2、督导、检查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3、对各种合同(协议)、工程项目的审查、核实、监督验收。
4、负责公司企事业周边环境的协调、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监察员工纪律和违纪情况的调查以及对员工过错、失误的登记分类。
(七)、设立财务部
经理:吴玉新。
成员:宫艳娜、孙文娟、梁玲玲。
职责:1、负责公司的财务收支、报表、(各种财务报表、税务报表、营业报表)、核算。
2、负责选厂、矿山和公司人员工资的发放。
3、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购买。
4、负责把好公司的财务关,保证公司的财务状况处于良性循环状态
三、公司各部门业务流程
1、矿山—生产部—经营部—总经理—财务部—经营部—生产部—矿山;
2、选厂—生产部—经营部—总经理—财务部—经营部—生产部—选厂;
3、逸景项目—房地产项目部—经营部—总经理—财务部—经营部—房地产项目部—逸景项目;
4、气象局项目—房地产项目部—经营部—总经理—财务部—经营部—房地产项目部—气象局项目;
5、水岸新城物业—房地产项目部—督查室—总经理—水岸新城物业;
6、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7、督查室—总经理—督查室
四、公司各部门绩效考核
(一)、考核依据:
1、公司制定的各部门分工、各项工作标准、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业务流程。
2、公司办公会、例会等经营管理会议的会议纪要提出的要求和决定。
(二)、考核内容:
1、基本职能考核
根据公司机关和经济实体各职能部室的职责分工、重点考核部室对项目、经济实体的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落实情况。采取平时记录,季度考核方式,执行单位督查及监察部门担任。
2、基础工作考核
根据公司《千分制考核办法》及其有关经营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针对项目实体的经营管理过程,进行基础管理工作检查考核。采取月考核方式。执行单位由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担任。
(三)、考核程序:
1、基础工作考核程序:
①机关各部室和经济实体各职能部门,以《千分制考核标准》为依据,每月对各经济实体上月基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编制考核表,并将考核结果于10日前上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
②每月14日前,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汇总后起草考核情况通报,由办公室于当月16日前发文公布。
③财务部于每月20日前,按考核情况《通报》的奖励和扣款明细,向各被奖励和扣款单位下发通知单,各单位、部门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及时将有关奖惩款项落实到责任人,通知本单位财务人员在次月发放工资时予以增发或扣发。
2、基本职能考核程序
①每季度第一个月,在公司领导的主持下,审计监察部根据考核依据对机关部室上季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②审计监察部由公司经理层的办公会进行考核。
③考核情况经公司行政例会讨论确定后,由办公室通过会议纪要形式予以公布。
④综合办公室依据会议纪要公布的考核结果,在进行年薪、责任工资兑现(预兑现)时,与相关人员的收入挂钩核算。
五、公司日常管理细则
(一)作息时间
夏季(五一后到国庆前)上午8:05准时上班,中午12:00到14:30休息,下午18.:00下班。
冬季(国庆后到五一前)上午8:30准时上班,中午12:00到14:00休息,下午18.:00下班。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严格请、休假制度,员工因任何事情请假都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执行监督、检查。
(二)电脑操作管理规定
1、电脑操作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2、严禁在上班时间用电脑玩游戏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
3、电脑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避免不当的操作、使用造成设备的损坏。
4、严禁泄露公司资料,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公司内部文档。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三)电话使用管理
1、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
2、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
3、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打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四)清洁卫生打扫制度
1、公司配备常规洁具,当每日进行清扫。由办公室人员负责。
2、对不进行清扫的,视其态度及清洁,给予批评或警告。
六、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下范围:公司及其下属综合办公室、房地产项目部、生产部、经营部、财务部、督查室以及所属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七、附件
附件一:工作流程运行记录台帐
附件二:督查室结论呈报表
经营管理制度 8
1、在经营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经营部的结算工作,综合协调各种关系,保证混凝土公司整体结算率和结算完好率。
2、随时了解和掌握在施工程和完工工程的结算进度(尤其是图纸结算工程),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3、及时了解混凝土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情况,重点理解合同中与混凝土结算相关的条款,按合同签订的时间顺序登记《合同结算台帐》,记录与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
4、当发现在施工过程中有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情况时,要及时和工地沟通,并告知和督促业务员及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5、负责对所有预算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预算员和业务员在工程结算中的工作进行分工和协调。
6、负责协助预算员、业务员解决结算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负责组织与施工单位洽谈最终结算事宜。
7、负责对所有图纸结算工程的结算进程和结算数据进行监控、审核和把关。
8、负责所有图纸结算工程的结算考核,并且对每个业务员全年的结算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9、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保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体系在本部门顺利运行。
10、配合公司经营部清欠工作,负责清欠所需原始资料的审核收集。
11、积极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经营管理制度 9
第一条为了提高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餐饮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餐饮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餐饮经营单位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餐饮经营单位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餐饮经营单位的散座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1、5米。
第十四条餐饮经营单位的散座区域容纳人数,按照使用面积计算,人均不得小于1、2平方米。
第十五条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当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餐饮经营单位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餐饮经营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 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十九条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变配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安全技术资料,并悬挂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证变配电室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条变配电室应配备高、低压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具,应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证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条餐饮经营单位营业区域内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接、拉临时用电线路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二十二条每个包间均应当设置中、英文安全逃生路线图,设有10个以上雅间(包间)的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每个房间内设置报警装置。
第二十三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每日营业结束后,对电源、火源、热源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对抽油烟机、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等设备的安全使用实行重点管理。中餐厨房的抽油烟机、集烟罩、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应当至少每60日清洗1次,清洗要有记录。餐饮经营单位可以委托专业清洗单位提供清洗服务,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二十五条操作间燃气灶具与液化石油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与液化石油气瓶之间的连接软管应控制在2米以内,软管应按规定更换。操作间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配备轻便式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第二十六条餐饮经营单位用餐场所内严禁使用5千克(不含)以上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第二十七条餐饮经营单位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使用和备用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或钢瓶总数超过30瓶的应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应靠建筑物外墙设置,不得设置电器开关及存放易燃物品、杂物,并有通风设施。气瓶间周围应划定禁火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八条餐饮经营单位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自动切断阀、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装置、燃气灶具及阀门等应每天进行检查。放置烤箱、燃气灶具等部位应配置灭火器材,燃气调压装置室、气瓶间等部位应配置可燃气体报警器。
第二十九条餐饮经营单位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区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其以下;
(二)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得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营业区域内任何一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25米;
(四)疏散通道长度超过20米无自然通风或者超过40米的,应当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五)安全出口不得设置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
第三十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主要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应急设备器材等内容。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一条餐饮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并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二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设置能够覆盖所有散座和包间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第三十三条餐饮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行政部门。单位负责人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三十四条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商务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发现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在本市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餐饮经营单位应当执行。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处罚;
(二)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五)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罚;
(六)未按要求使用液化石油气、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罚;
(七)变配电室未安排值班人员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八)设置在地下两层及其以下,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中对容纳人数要求的,由商务行政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畅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三)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应急广播系统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五)未按本规定的要求设置防烟、排烟等消防设施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六)违反地下安全出口规定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七)未定期清洗抽油烟机、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06年月日起施行。
经营管理制度 10
总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四川精典汽车快修美容连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下属各连锁店的经营管理行为,满足中心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置信基本法》和中心的规章管理制度,针对连锁店的组织活动、权利义务、经营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由四川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汽车美容、快修、装饰等业务。下属单位为各连锁店,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中心统一管理。
第三条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店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统一,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第四条中心的基本理念是:服务源自精典。
第一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中心是经四川置信资产管理公司授权的下属单位,代表四川置信资产管理公司行使权利。
第二条中心是各连锁店的控股股东,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中心统一管理。
第三条店长是所任职连锁店的管理者,行政上隶属于中心,接受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第四条连锁店应按照中心统一的组织章程规定事项,接受中心的统一经营管理。
第二章连锁店的权利义务
一、连锁店的权利
第一条连锁店经中心授权合约生效之日起,可以且必须以“四川置信资产精典汽车快修美容连锁”的商标营业。
第二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中心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共同活动的权利。
第三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中心统一的装修、改装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中心统一的管理方式经营。
第五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中心统一的经营计划的执行。
第六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购中心统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
第七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中心统一制定的操作流程。
第八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中心统一的考核办法。
第九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实行中心统一制定的薪酬标准。
第十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中心统一的培训。
第十一条连锁店享有中心提供的商业信息的权利。
二、连锁店的义务:
第一条连锁店应执行中心管理层作出的一切决议事项。
第二条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连锁店不得坐支收入,每日营业款必须上缴中心。
第三条连锁店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按照中心统一的形象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连锁店自理。如连锁店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连锁店应负完全责任。
经营管理制度 11
农资经营仓库管理制度
1、农资实行专库专储,入库分类整齐堆放,不与食品等物品储放,不露天存放。
2、库房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员随意入内,仓库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
3、仓库保管人员要有商度的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资要经常清点、检查,对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产品变质或造成其他损失。
4、仓储库房的消防,防盗和通风设施应保诗良好,严防火灾、失盗和中毒事故发生。
5、配置明示标牌,即:杀虫药、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节剂、杀鼠剂等字样,对农资进行分类保管。
6、做好出入库登记,保证帐物相符。
经营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为了维护专利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专利产品销售市场的管理,制止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和《*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专利产品的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专利产品是指在产品、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或者产品宣传材料上标明专利产品字样、专利号、专利申请号等专利标记的产品。
第三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市专利产品的经营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对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和业务指导。
各县区专利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专利产品的经营管理工作。
科技、经贸、质监、工商、*、广播电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专利主管部门做好专利产品的保护工作。
第四条凡经营专利产品的商业企业及个体经营户(以下统称经销者),应当建立审核、登记和管理制度。对生产厂家生产专利产品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验证《专利证书》原件及其缴纳当年年费的收据原件及其他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查。上柜销售专利产品时,应当明示专利产品有效证明文件。
第五条经销者对购销的专利产品难以辨认的,应当请求专利主管部门予以查证,并出具该专利法律状态的证明。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不得制作或发布涉嫌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等违法行为的广告。
合法经营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商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专利产品管理制度,设立负责专利保护工作的管理机构,选配专职或兼职从事专利产品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八条负责商业企业专利保护工作的相关人员,应熟悉专利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其基本知识和技能。其具体职责是:
(一)根据《专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拟定经销专利产品审查、登记、管理制度;
(二)建立本单位涉及有关专利产品经营管理档案,将所销售的专利产品登记造册,并按季上报当地专利主管部门备案;
(三)在各经销部、营业柜台建立专利产品销售监督员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监督管理网络;
(四)对本单位经营专利产品的行为进行审核,对涉及与专利相关的事务及违反专利产品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纠正;
(五)协助配合专利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专利产品工作;
(六)负责对本单位员工有关专利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
第九条商业企业经营销售专利产品的,在产品进货、上柜或公开销售前,应当由本单位专利产品管理人员审查核准;
在经营场所搁置、悬挂或张贴其经营销售专利产品广告、宣传单,应当由本单位专利产品管理人员审查核准;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媒发布或在公共场所张贴专利产品广告,须有专利主管部门依法出具的《专利广告证明》。否则,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或者发布该广告。
第十条商业企业专利产品管理工作人员在审核时,有权要求供货人(产品生产厂家或产品批发商)提供下列有关文件、资料,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一)产品所涉及专利的《专利证书》原件以及专利权人缴纳当年度专利年费收据原件,或者产品所涉及专利申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缴纳专利申请维持费收据原件;
(二)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专利证书)或者专利实施被许可人身份证明以及专利权转让承让人身份证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十一条经审核发现所进货的专利产品、拟上柜或公开销售的专利产品涉嫌有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等违法行为的情形时,经销者应停止进货、停止销售,并应及时告知当地专利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对专利产品保护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专利主管部门举报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违法行为,专利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予以查处。对举报有功人员,由专利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四条市知识产权局对在专利产品经营销售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商业企业予以表彰,可授予《经销专利产品信得过单位》称号。
第十五条专利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违法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或者干扰。
第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产品或者为其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由专利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已经被认定为《经销专利产品信得过单位》称号的,取消其资格。
第十七条阻碍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给予其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营管理制度 13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搜集国内外相关行业政策,积极市场调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营销战略规划,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3、制定公司年度销售目标,并组织编制年、季、月度销售计划,总体部署并监督销售计划的执行,适时合理地签订供货合同,确保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4、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及时完成回收款任务,加速公司资金周转,保证混凝土公司的良性运行。
5、从全局的高度优化混凝土公司的业务资源,积极调配混凝土各分公司之间的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各分公司的资源优势,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6、建立并完善所属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抓好业务人员的考核、考评与管理教育工作。
7、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的经营分析会议,编制各种经营统计报表,准确提供有关销售收入、费用控制、结算、回款、盈亏等反映公司经营现状的信息,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8、建立系统、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真听取客户的反馈意见,及时积极主动地给予解决,树立精品意识和优秀服务品牌意识。
9、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一支品德好、业务精、效率高的营销队伍,不断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
10、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经营管理制度 14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企业经营计划管理,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管理范围
那里的经营计划包括各经营部门的业务计划以及各管理部门的管理计划、人力资源计划、财务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类经营计划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
(1)每年年底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本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状况和预期目标,初步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
(2)拟订年度经营目标传达给各部门征求意见,并对各部门的意见进行汇总。
(3)透过汇总各部门的意见,编制《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
(4)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意见对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修改,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6条年度经营计划的资料
企业年度经营目标,预计分阶段目标;为实现企业业务目标,各业务部门的业务计划指标;编制规范(含表式、编制说明要求)和编制进度要求。
第7条、如遇特殊状况,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可于年中调整一次,调整计划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三章、年度经营计划的分解
第8条、每年年底由投资发展部组织各部门采用滚动编制、逐步细化的方式对整体经营计划进行分解,构成季度和月度的各部门分解计划。
第9条、按季度和月度分解年度经营计划
将年度经营计划分解成为季度、月度经营计划。
(1)负责整体计划的分解,并对各部门计划进行综合协调和平衡。
(2)各部门负责各自具体计划的分解、执行和修订。
第10条各部门负责将季度经营计划分解到每个月度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将分解到部门的季度经营计划分解到每个月,构成月度工作计划。
第11条审核批准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分解结果
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核各季度、各部门的分解计划和各
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经营计划的执行
第12条、经营计划的下达
(1)每年年底前由总经理办公会向各部门下达年度经营计划。
(2)每季度之初,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投资发展部下达下个季度经营计划和各部门工作计划。
(3)每月月初,由总经理批准,投资发展部下达下个月度经营计划和各部门工作计划。
第13条经营计划的执行
各部门根据企业经营计划及本部门工作计划,着眼全局开展工作,以保证本部门工作目标和企业整体经营目标、经营计划的实现。
第14条、调整经营计划
(1)确因客观因素影响需要调整年度经营计划的,务必由投资发展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透过后才能执行。
(2)确因客观因素影响需要调整季度经营计划的,务必由相关部门主管副总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3)确因客观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月度经营计划的,务必由相关部门经理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主管副总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第15条、调整计划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到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执行。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16条、负责跟踪、分析、报告企业经营计划的执行状况。
第17条、职能部门每月以书面形式报告一次企业经营计划任务的完成状况。特殊事项需要缩短报告周期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第18条、各级领导务必随时监督检查企业经营计划的执行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19条、检查企业经营计划的执行状况时,应当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第20条、企业每季度对各部门经营计划的执行状况考核一次。投资发展部组织考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做出考核结论。
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公司运营的高效、稳定和安全,特制定本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应严格执行,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行科学管理,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 经营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经营管理应遵循市场导向原则,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经营策略,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五条 公司经营管理应坚持效益优先原则,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公司经营管理应强化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第七条 公司经营管理应注重人才培养,提高员工素质,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第三章 经营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公司高层领导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监督经营管理活动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实施,确保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十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协调与高效。
第四章 经营管理流程与规范
第十二条 公司应制定详细的经营管理流程,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开发、销售推广、客户服务等环节,确保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四条 公司应加强项目管理,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责任,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六条 公司应加强对供应商和客户的管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供应链的可靠性和效率。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十八条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考核机构,对各部门和员工的经营管理绩效进行考核,激励优秀员工,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十九条 公司应加强对经营管理活动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
第二十条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相互衔接,共同构成公司经营管理体系。
第二十三条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16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公司运营的有序、高效和稳定,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二、经营管理原则
1. 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公司的合法经营。
2. 诚信经营原则:坚持诚信为本,以诚信赢得客户、合作伙伴和社会的信任。
3. 效益优先原则: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经营决策管理
1. 经营决策应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进行科学、民主、集中的决策。
2. 重大经营决策应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经公司领导层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 经营决策执行过程中,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和及时调整。
四、财务管理
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防范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五、人力资源管理
1. 制定科学的人力资源规划,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
2. 建立完善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六、市场营销管理
1. 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明确市场定位和目标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
2. 加强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提升公司形象和知名度。
3. 建立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加强客户服务和维护,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对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3. 对于因违反本规章制度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以公司最新发布为准。
2.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经营管理制度 17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做到产品可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加强和规范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资质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档备查,同时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第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有关档案文件,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第五条、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
第六条、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经营企业提供生产企业有关资质、产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以及产品销售单据等信息。必要时要审查并索取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
第八条、生产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货者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文件。
(二)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涉及进口的,应当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涉及检疫的,应当索取检疫合格证明。
(四)涉及商标、条形码印刷的,应当索取供货者印刷许可证和条形码印刷许可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供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生产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条、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经营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注册证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二条、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建立电子化档案,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从经营终端进行查询索证情况。各连锁经营企业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证索票。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购入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经营企业购入保健食品的,应当索取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
第十五条、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六条、销售台账按照每次销售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销售价格、销售日期、库存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生产企业和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详细记录购货者名称、住所以及联系方式等流向信息。
第十七条、应当如实记录质量不合格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保健食品的召回、退货、销毁等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经营管理制度 18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责任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班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保管的设备要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维护。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车钥匙要专人保管,下班要锁好车门,防止丢失。属个人责任的丢失,要视情况予以赔偿。
10、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11、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内容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况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而且要视情况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
14、要严格执行工期管理制度。从接车开始就要向客户交代完工交车时间。在作业过程中,从配件供应、维修、加工等各个方面保证工期,必要时组织加班加点,保证车辆按期交给车主。对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的,应提前通知车主并做好解释工作。
15、要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车间及车场的卫生要划片定点落实到班组,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洁,经常打扫,不准地上有油污、垃圾,废油要倒置在指定 的地方。
16、在修理过程中发生的追加项目,应首先申报,经厂部与车主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继续加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生了质量事故,如损坏丢失了零配件等情况,班组应首先报告,厂部经调查落实后,根据责任大小予以处罚。
17、全体员工要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法纪,严禁在厂内及宿舍内赌博。
18、以上各条除注明罚款比例外,其他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在5200元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予以辞退或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