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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5篇)10-3-11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这里是可爱的小编惊云为大伙儿整编的15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篇一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

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

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

较危险岗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培训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

7、要求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

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篇二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使安全培训管理更加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本制度。

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适用于广州市花都威的电子厂全体员工。

责任

行政部协助安全组执行本制度。

安全组及相关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

内容

三级安全教育:

根据国家于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故本公司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由安全组负责,采用公司自行编写的教材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公司生产特点、目前安全生产的形势、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知识、机械伤害的基本知识以及机械伤害、触电事故、高空跌落事故的初步基本的急救措施、典型工伤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教训。

第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

由所在部门负责,安全教育要有提纲,有教材。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状态和特点,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常用劳保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第三级(班组)安全教育

由所在班组负责。

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生产特点,操作方法,安全装置,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及教训,劳动纪律等。

作业流程

应试人员经过面试合格后,称新入厂员工。

凭人事行政部报到单,由安管部统一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并办理三级安全教育卡。

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到部门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合格后,由部门负责将三级安全教育卡交回安全组保管备案。

经常性安全教育

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或多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

每年教育累计时间:主管级以上(含正副主管)不少于八小时;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级作业员工不少于十二小时。

日常安全教育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或安全组提出计划,行政部统一安排,安全组负责授课,部门协助。

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应准备好专门的教材。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篇三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砌国家的安全方针和法令,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防止事故发生。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管理。

三、内容 入厂教育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公司级、车间(科)级、班组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第一级),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负责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重要意义,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及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安全知识,消防知识,本公司生产特点,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应急预案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及单位。安全的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

车间级教育(第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与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安全的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

班组级教育(第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与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安全的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

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第二级或第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内,方准上岗作业。

新工人由车间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和实操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及考核情况,应记载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

日常教育

各级主管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解决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中的问题。

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各级管理人员定期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每季不少于二次)。

安全部门负责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好记录,车间主任、安全员每月对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安全部门每季抽查并签字。

在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单位进行检修前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部门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安全的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

特殊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过公司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方能上岗从事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定期复审登记,保证其有效期。由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外来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对相关方外来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接待和使用部门负责。

教育内容:本公司及车间(部门)的生产特点、从事工作的性质、及有关安全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等。并在工作中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督促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外单位进入公司施工人员或运输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分别由承办部门负责进行入厂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施工前与对方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进场前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方能进入车间(部门)施工。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计划 每年由人事部门按照安全培训教育需求,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计划,经公司领

导审批后实施。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计如有改变,应填写变更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修改计划。

总经理、部门领导、车间主任,每年要参加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36 学时;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学习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本企业安全改进措施预案等;特殊工种培训按国家规定执行。授课方式:一是参加政府培训,二是公司专职人员讲授。

公司人资行政部负责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

章 安全培训的内容及要求 篇四

第九条三级安全培训

(一)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二)厂级培训由主管经理负责,安全科组织实施;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三)新工人进入单位后,综合管理科对其本人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证明、职工医院体检合格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一一核实,手续齐全后,方可安排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四)综合管理科对新工人发放“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责任单位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档,并填写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卡片于三级安全培训结束后一周归入新职工本人档案。无上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者,下一级不得进行本级安全培训。

(五)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只填写安全培训(教育)台帐,不建立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

第十条三级安全培训的内容分别为

(一)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1)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

(2)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单位概况、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状况、设备维护检修特点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5)单位危险区域、特殊作业活动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6)本单位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车间级安全培训

(1)生产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等。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安全培训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作业环境状况,所辖设备性能特点、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检修作业防护措施等。

(3)岗位工作之间衔接配合及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5)岗位事故应急处置技能。

(四)培训要求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新入厂职工安全培训的时间:厂级、车间级不少于8学时,班组级不少于56学时,合计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新入厂职工通过三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成绩为:厂级、车间级安全考试90分为合格,班组级安全考试100分为合格。

(3)职工跨厂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三级培训;职工厂内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二级(车间级、班组级)培训;具体实施办法和内容与新职工安全培训相同。

(4)职工休假满7个工作日不满一个月者,返岗时必须经过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职工休假一个月以上,返岗时必须经过车间级、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分别不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厂级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生产的单位,必须进行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一条班组在每天班前要对职工进行安全动态培训教育。培训内容:

(一)当天生产或检修任务的特点。

(二)作业条件危险因素与防范事故的办法。

(三)上一班曾经发生的违章行为其纠正和处理办法。

(四)提醒班内每个人当班应该注意的事情。

(五)提醒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六)提醒职工吸取企业内已发生伤亡事故的。教训及本班预防类似事故的对策。

(七)学习(抽考)安全生产规程、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班组于每周一组织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讨论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学习相关的安全杂志、周刊、材料等。

(二)总结上周班组安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安全日常工作。

(三)传达公司、部、车间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学习讨论伤亡事故的通报。

班组安全活动的内容要有记录,车间领导和安全人员应定期检查并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部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内容: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岗位安全规程、标准化作业、劳动纪律等有关规定。

(三)安全生产知识、伤亡事故案例、公司下发的相关学习资料等。

(四)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十四条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培训

(一)部相关科室,每年组织一次对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的安全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危险源管理、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处理事故的相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四)安全科、管理科应准确、详细记录安全培训、考核情况,并做好保管和存档工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依照国家规定和公司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厂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

厂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统一组织安排进行。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安全处组织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生产安全培训制度 篇五

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管理职责

公司经理应保证应培训人员所需的时间、资金和设施的投入。

安全科依据公司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及相关培训教材的选用和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考试)、发证、登记、归档等工作。

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依据安全部的培训计划,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协助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内容及要求

安全培训教育规划

职能部门、基层单位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需求,向安全部提出安全培训需求。

安全科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规划。

1)每年年底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中要有培训目标和对培训效果的要求。

2)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

3)按计划组织培训,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4)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检验培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5)按培训类别建立培训档案。

管理人员的培训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证书。

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等)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实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再培训应保持不低于12~20学时。

从业人员的培训

对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再培训,再培训学时应不低于12~20学时,不断提高素质及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处置技能,并经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位健康培训。

入职员工要接受公司、部门、单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32学时,并持证上岗。

转岗培训

对于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的从人员应重新接受车队的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岗位的作业特点,要害部位、危险状况;

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对策;

3)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5)事故案例等。

新技术、新设备的教育培训

公司应在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前,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2)应用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危险部位,有毒有害物的特性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新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进行作业。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培训主要内容

除专业、专项培训外,安全生产各类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内容。

培训的组织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科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科长或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员选用或编制培训教材。培训有关要求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并填写相关培训记录。

档案管理

公司应建立系列的安全培训档案和台账,实行专人负责;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改进,提升培训质量。

自我学习

公司鼓励员工自我学习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嘉奖。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度表 篇六

1、监视与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2、承包商管理制度

3、供应商管理制度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6、管理制度评审与修订制度

7、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8、工艺管理制度

9、开停车管理制度

10、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篇七

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各项目部组织,对员工及分包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分包单位和项目部组织。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

一。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参加有关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每年应参加由公司或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部门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且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30学时。

4.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5.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6.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15学时。

7.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8.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15学时、项目15学时、班组20学时。

外来施工队安全教育由联系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二。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1.公司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登高架设、厂内机动车驾驶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物质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上岗作业,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3.凡离岗90天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

4.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工人调换工种,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三。其它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样化。包括:

⑴.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

⑵.可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报告会、讲座、演讲、安全知识考试进行;

⑶.“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

⑷.班前班后安全会,生产过程中相互提醒;

⑸.建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室等。

XXXX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篇八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

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

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

较危险岗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培训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

7、要求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

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xx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0日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度 篇九

1、在主任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情况。

3、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5、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6、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7、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篇十

1、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企业级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

②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

④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④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⑥有关事故案例;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电工、电焊工、金属切割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 篇十一

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安全检查和文明生产等。具体内容和检查扣分标准详见附件《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达到85~~89分为良好,达到80~~84为及格,80分以下不及格。

检查考核办法

1、成立检查考核小组。检查考核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安全部主任担任,成员由综合管理部、动力公司及生产安全部相关负责人组成。

2、检查考核小组或生产安全部每月组织一次现场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3、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对各单位评分。

4、每年结束,汇总四个季度的评分情况,对全年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同时对各单位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进行考核。

5、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报公司,依据各单位《经营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兑现奖惩。

6、在检查考核中,对违规违章现象除按《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扣分外,要同时进行经济处罚。(www.kaoyantv.com)

安全生产违规违章现象经济处罚标准

1、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每次处罚50元。

2、特种作业人员不经培训无证上岗的,每次处罚100元。

3、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每次处罚100元。

4、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缺少或损坏的,每次处罚100元。

5、未经审批进行危险作业的,每次处罚200元。

6、乱拉乱扯临时电源线的,每次处罚100元。

7、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未经检测而使用的,每次处罚300元。

8、安全隐患没按规定要求整改的,每次处罚200元。

9、生产现场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每次处罚100元。

10、违章吸烟每次处罚200元,禁烟场所发现烟头每次处罚100元。

11、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章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篇十二

・ 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  二、本司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  三、本公司安保科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   四、各公司、部门经理是本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  五、事故处理分工:

・    1、安保科负责集团各公司、部门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

・    2、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    3、各公司、部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单位领导或指定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安保科调查;

・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

・    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15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

・    6、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    7、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   六、各公司、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10%--100%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2%至10%的处罚;

・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   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   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篇十三

(一)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倡导并开展各个层面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经验,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的检查、督察力度。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县(市、区)以上的各种培训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必要时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的直接培训。

(四)不断强化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位安全监管人员坚持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点、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检查方法以及探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方法等,并不定期对学习内容进行考试。

(五)不断加强对包村负责人和村(居)委干部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由包村负责人、村(居)委会主任、村安全监管小组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学习活动,培训率要达到100%。

(六)培训教育工作由乡镇(街道)安委办负责组织实施。对于不重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故意推诿,不积极配合、不派人员参训的部门或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

(一)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为安全生产联系人,按照“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一块网格为联系点,按时向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汇报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安全生产联系人每月至少对联系点高危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2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季度至少对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1次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

(三)安全生产联系人对联系点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督促联系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联系点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协调解决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指导联系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职业健康防护等。

(五)联系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村(居)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帮助联系点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和制定预防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挂牌制度 篇十四

第一步

班长填写挂牌工作单。

第二步

班长与设备检修责任人确定检修内容。

预计检修时间。

第三步

班长与设备检修责任人共同辨识风险(机械伤害、触电、粉尘伤害、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

班长与设备检修责任人共同确定挂牌的设备和位置,并通知电气负责人办理停电手续。

第四步

通知中控室停机。

释放能量。

第五步

班长和电工断电挂牌(断电由电工进行),挂牌内容为“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班长和电工确认挂牌的有效性,签字确认。

班长和电工将钥匙放入上锁站。

班长将设备现场开关置“0”位置。

班长在设备现场开关处挂牌,挂牌内容为“设备在检修,禁止按钮”。(该牌禁止任何人员摘除,只有检修完成后,锁站锁都已解除,在试车之前,由班长亲自摘除)

第六步

班长通知设备检修责任人及参与检修的人员到挂牌。

每个参加检修的人员都必须挂牌。

第七步

设备检修责任人为安全负责人。

检修工作开始。

第八步

工作结束,清理现场。

班长和设备检修责任人清点现场。

第九步

班长再次确认现场安全无误后,摘除设备现场开关处的挂牌,电工送电。

试车。

第十步:关闭挂牌工作程序。

第十一步:特殊情况

实施上锁挂牌的员工不在场,在部门主管的授权下,可以由其他员工为其解锁,并遵循以下原则:

a) 必须确定实施上锁挂牌的员工不在现场。

b) 必须尽量联系该员工并通知他解锁的情况。

c) 确保在该员工在返回现场之前知道他的锁被解除。

检修工作完成,班长由于其它原因不在现场,由班长以上的领导代行其职责。

第十二步:交接班

交接班时,接班的员工要阅读工作单并现场查看,核实上锁和挂牌的实施情况。接班班长检查完后,要在工作单上签字。

在交接班时,完成工作的那个班解除个人锁和牌同时通知下一班人员将自己的锁和牌安装上并签字。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篇十五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职责

㈠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