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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优秀8篇1-10-54

村规民约历来都被看作是研究和观察中国乡土社会的重要样本。村规民约作为农村村民自治的产物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村民会议集中代表农民的意志和利益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定集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体现农民当家作主实现自我管理这也无可厚非。下面是勤劳的编辑帮大伙儿分享的村规民约优秀8篇,仅供参考。

村级村规民约 篇一

为加强小海资村村容村貌规范管理,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建设的意识,促进和谐安定发展,创建美好人居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经全体村民讨论一致同意,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按要求参加和完成各项公益事业。

二、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虐待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不得遗弃婴儿,不准歧视残疾人,要对老人尽赡养义务,要关心教育好子女,使其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倡导勤劳致富,反对好吃懒做和等靠要。

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禁止参加^v^功等^v^活动,严禁赌博,杜绝偷盗行为。对外来人员、可疑人员和不良倾向要留心注意和观察,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村民小组长。

五、爱护环境,保护生态。严禁毁林开荒,私挖滥采,积极植树造林,不提倡栽种桉树和黑荆树,大家要相互监督,如有发现及时报告村民小组长、村委会和相关部门。

六、讲文明、讲卫生、讲礼貌、讲道德,严禁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力,不准酗酒闹事,加强邻里团结,争当模范村民。

七、保持村容村貌清洁卫生,按时清理各家的垃圾,不能把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或随意往箐沟里倾倒,严禁在村组公路、村间道路、公共场所堆放粪草、生产资料、建筑等物资。

为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定于农历每月二十九上午八点,集中统一清扫卫生,根据实际情况由投放垃圾比较频繁的农户轮流按月清理村内垃圾池,凡不参加统一清扫和不按规定地点堆放垃圾1次,罚单独清理垃圾池一次。

八、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一旦发生火情,任何一个村民都有义务及时向村民小组长、村委会和相关部门报告,在安全前提下,自行组织义务扑救和自救。

九、提倡节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要求婚事双方宴请最多不超过20桌、人数200人以内,丧事宴请规模也要规范控制。提倡婚丧喜庆事宜宴请只办1次,喜事待客最多不超过十二道菜,白事不超过十道菜。

十、村组账务由村民小组长负责,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账务每半年向村民公开一次并进行公示,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十一、违反本规定者处罚200元至500元。所产生的一却罚款收入由群众会商定用于本村公益事业。

十二、本村规民约自通之日起执行。

注:(该村规民约由村户长会议讨论商定通过,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小海资村民小组)。

最新村规民约制度 篇二

为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创造和谐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原则,经本村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特作如下约定: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三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第五条 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生产、^、爆竹,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拣拾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后,要及时上交公安机关或村治保会。

第六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安装噪声大的机械设备。

第七条 不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挖沟开渠、堆积粪土、摆摊设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交通秩序。

第八条 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第九条 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第十条 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不准在村附近

或田边路旁乱挖、乱倒,严禁损坏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蘌严禁牛羊啃青

第十一条

严格用水、用电管理,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用水

第十二条 认眛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或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缌应向村治?会汇报,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二、村风民俗

第十三条 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搓俗,反对封建?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四条 喜事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 第十五 条不听、不看、不传淫秽和反动的书刊、音像。 第十六条 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

第十七杁 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不随地倒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及时清理,柴草、粪土按指定地点堆放。

第+八条 服从村镇建房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搬迁拆证不提过分要求;拆旧翻新,须经村委会批准,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动工。

三、邻里关系

第十九条 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二十条 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在生产过程中,自觉服从村委会安排,不争水、争电、争农具,不随意更换、移动地界标志;发扬风格,小事不斤斤计较。

第二十一条 依法使用宅基地,老宅基地要尊重历史状况,新宅基地按村、乡规划执行,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第二十二条 村民饲兛的动物、家畜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

饲养人或管理人负经济赔偿责任(由受害人自身过错或第三人过错导致的除外);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按有关监护制度规定承担经济赔偾责任。

四、婚姻家庭

第二十三条 全体村民要?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遵守家庭美德,建立团结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十四条 婚姻白由,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二十五条 自觉做到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鼓励和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干等,反对男尊女卑,反对家庭暴力,不准打骂配偶,夫妻双方和睦相处,共同承担生产、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二十七条 不准遗弃、虐待老年人。对?失劳动能力无固宊收入的老年人,其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保证老人每人每年360斤口粮,400元零花钱,2套衣服;生病就医,生活服务,由子女承担费用。

第二十八条 父母(含继父母、养父母,下同)承担未成年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遗弃、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

第二十九条 对合法的遗产,男女有平等的继承权。

五、文化教育

第三十条 村民应当按时参加村小组、村委会组织的各种文化学习及会议,村民小组应当对村民参加会议的情况记录考勤,每参加一次会议者,由组上发给每人一定的误工补贴,有条件的组可以当时支付。凡缺席一次的除不发补贴外,对该户提出批评教育,如三次无故不参加的,村调解委员会按违约调处。

第三十一条 每个家庭有义务保证其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凡十六岁以下少年儿童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辍学务农经商灼,村委会及小组有权配合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 鼓励村民为国家、社会培养有用人才,凡本村村民考取中等专业学校者,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可以根据当年财力给予适当奖励;毕业后户口可迁回本村。

六、土地山林

第三+三条 土地属国家、集体所有。村民所承包的责任田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作为非农业生产及建房使用,违者责令其复耕。如不执行者,申请土地执法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村民建房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村小组同意,交村委会上报乡土管所审批后方可按规划建盖。严禁少批多建和不批就建,如有违反,责令其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第三十五条 村民因发展种植业、养殖业而需租用集体土地的,须经村民小组同意,交村委会及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后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用途使用,不准将合同用地进行非法出租和转手倒卖,违者村小组有权报请村委会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六条 农户未经村民小组及村委会批准同意,不得私自乱开集体土地。已经开发开荒的,应无偿退还给村民小组。(如属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一)如属村民小组同意农户使用的土地,如遇国家建设征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村民小组需要征用的,村民应当服从集体,具体补偿办法如下:

1、按作物栽种时问周期,水稻每亩赔偿350元,小麦每亩、包谷、杂豆每亩赔偿350元,蔬菜每亩赔10元。

(二)未经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同意,私自开荒、开发使用土地内的果树、作物,如国家、集体征用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七条 树立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村民在家及野外用火,引发的火灾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情节西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其它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凡属村小组集体和农户栽种的山林、树木,未经村委会及林业部门批准,不得私自砍伐和损害,违者必须按规定补种成活树木,并缴纳每株5元至10元的育林金;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林业及有关部门查处。

七、执行规定

第三一十九条 本《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并由村民会议授权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因违反《村规民约》而发生的纠纷。

第四十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因违反《村规民约》出现的纠纷,按照平等自愿、依法调解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进行。

第四+一条 村民对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自觉履行。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村规民约》的,给予过错人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收取过错人10元至20元违约金;造成损失的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损失。

村民因违反《村规民约》而交纳的违约金由村委会收取,全部用于村内公益事业。

第四十三条本《村规民约》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于2005年6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涉及到的条款由村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村民会议另行讨论决定。

村级村规民约 篇三

为切实推进“美丽沙坪·清洁乡村”工作,改变我双六村委“脏、乱、差”的卫生环境,打造优美村庄,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村规民约如下:

1、美好家园大家建,美好家园大家享,全体村民都是搞好卫生、爱护环境的主体,人人都要积极参与,大力宣传搞好村庄环境卫生的重要意义,营造“家园清洁人人有责,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通过不懈努力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幸福美好。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丢乱扔乱倒垃圾,自觉清除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做到房前屋后庭院保持整洁卫生,无垃圾、杂物堆积。各家各户自觉分类处理自己的生活垃圾,能焚烧的焚烧(布质、纸质、木质等垃圾),能填埋的填埋(能腐解的动物尸体、蔬菜等垃圾),能回收的收回(金属、塑料、玻璃、纸质、布质等垃圾),减少垃圾的排放,力争做到垃圾不出户。

3、保持村场环境整洁,定期清理村道等公共场所的杂草、污水等卫生死角,灭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消除其滋生场所,不占道种植农作物。不在村道两旁、公共场所长期堆放柴草、建筑材料以及其他杂物。实行定点堆放垃圾,不得在公路沿线、村道、河溪等公共场所倾倒、堆放垃圾。

4、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不得向垃圾池倒放,垃圾池要有人及时清理。垃圾池的清理采取村民轮次义务清理或专人有偿清理的形式。保洁员(垃圾清理人员)报酬由村民代表商议决定,其资金来自于集体经济收入或村民捐资等。

5、村卫生保洁员要认真履行清扫管理责任,村民要积极支持卫生保洁员的工作。村民有责任、有义务对村保洁员提出建议和批评,保洁员需认真听取建议及批评,并及时改善自身工作质量。同时,保洁员有责任、有义务对村民提出建议和批评,村民需认真听取,并自觉提高或改正自身的环境卫生保洁意识和作为。

6、大力实施改水改厕。彻底清除露天厕所,采用卫生旱厕、水冲厕。生活废水做到集中排放,逐步清除露天排水沟,不准向排水沟倒放垃圾,禁止向排水沟倾倒有毒的固体、液体。

7、强化禽畜粪便管理,禽畜应实行圈养,不乱搭乱建棚舍,不乱排禽畜粪便,不在公共场所晾晒或堆放禽畜粪便,不使用未经充分发酵腐熟的农家肥,贮粪池、化粪池和沼气池等要做好防护,并定期清掏。

8、自觉维护田园环境资源,选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自觉回收农药瓶,不乱扔农药瓶、肥料袋。

9、达成共识,互相监督,共同进步,掌握逐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村民要自觉加强环保知识、技术的学习,提高环保技能,村民之间要加强交流,对不良的生活习惯、不正确的垃圾处理方式要敢于提出批评。对别人的批评意见要虚心接受,并加以改正,不得持以怀恨心理。

10、本村规民约由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从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村民代表协商决定。

沙坪镇双六村委

最新村规民约 篇四

为了搞好我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人人学法、懂法、用法,根据《xxx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精神,经村民讨论、村委会批准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全体村民树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观念,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把本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村规民约(以下简称: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具有村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任何人不得以在外经商、务工为由拒绝执行。居住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规约。

第三条 违反规约,应承担相应责任。 承担责任的方式:一、批评教育;二、赔礼道歉;三、写出悔过书;四、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对违反本规约的行为人作出处理决定前,除予以口头批评教育的外,必须查明事实,收集证据,集体讨论。处理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村委成员不得公报私仇,借此打击报复平时对自己有意见的村民。

第五条 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执行本规约。

第六条 全体村民特别是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见义勇为,一旦发现违反规约的行为,要大胆制止。对单独难以处置的情形,要及时报告村领导,以防事态扩大。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大胆制止违反本规约行为者予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章 村民行为规范

第七条 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新农村建设事业。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积极参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 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工作,自觉执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和规定。

第九条 自觉保护耕地,严禁荒废耕地。村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必须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自留地、承包地挖塘、挖砂、取土等。

第十条 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新房建好后,应拆除旧房的,必须及时拆除并退出旧的宅基地。

第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鼓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育龄人员自觉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妇女自觉参加环孕检。严禁计划外生育。

第十二条 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村民,应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严禁不参加兵役登记、体检、故意做假体检不合格和拒绝应征入伍的行为。

第十三条 尊敬长辈,严禁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和其他赡养义务人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和其他应赡养的老年人必须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支出不得低于本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第十四条 爱护未成年人,重视未成年人的教育。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必须履行抚养义务,并保证他们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村组织鼓励家长培养子女上大学,对有子女上大学的家庭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 实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丈夫不得以妻子无现金收入、只生女孩等种种理由打骂和虐待妻子。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携带未成年子女再婚的权利。家庭生活中不得歧视女孩子。

第十六条 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第十七条 不参加xxx功、呼喊派等xxx和非法宗教组织的活动。不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财骗物。不得捏造虚假的事实欺骗群众,引发恐慌;不得诽谤他人、污辱他人人格。

第十八条 不随意在公路、村道上晾晒农作物和其他物品。不私设障碍影响交通。不损毁、移动公共指示标志、有线电视广播线路等公共设施。不损毁村机耕路、排灌水渠、水库闸门、村道路灯、花木草坪、办公物品、村务公开栏、自来水主管、文化体育卫生设施和其他集体设施、集体财物。

第十九条 不盗伐国家、集体、他人的林木和损毁政府明令保护的珍稀树木。砍伐承包经营的山林,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审批的数量范围伐木,及时补种树苗。各家各户要积极植树造林,绿化环境。

第二十条 死禽、死畜要挖坑深埋,作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要集中到村公共垃圾池。发现多数家禽家畜得病,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以防发生大面积的疫情。猪圈、牛栏、厕所要勤清理,以免臭气、脏水污染环境。要注意饮食卫生,以防病从口入。禁止在集体和农户房屋外墙乱贴乱涂广告,应当保持整洁。

第二十二条 相邻之间应当团结友善,以礼相待,碰到困难要互相帮助,不损害对方利益,不偷不损毁他人的财物。要管好自己的家禽家畜,防止自家家禽家畜损毁他人的农作物和伤害他人。家庭成员之间、村民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委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要破除封建迷信,反对婚嫁、丧葬铺张浪费,提倡勤俭持家、节约办事。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殡葬法规,倡导生态殡葬,严禁乱葬乱埋。

第二十五条 村民对村干部执行公务有意见的,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向其上级领导反映,不得污辱、诽谤、围攻和殴打执行公务的村干部。

第三章 对违反规约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凡违犯本规约的,除触犯有关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规约第三条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七条 对损坏村集体财物、设施的行为人,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则在村公开栏上公示违反本规约的行为(或通过村广播向全村通报),并以村经济合作社(或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凡有家庭成员违反本规约的,该家庭当年不能参加市、乡镇、村级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同时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优惠待遇。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约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印发至本村各户和住本村的外来人员,报镇政府备案。

注:

各行政村可根据本村村情,对上述村规民约条款进行增减和修改,可把本村一些好的传统、做法用规约固定下来。但不同地区的行政村在制定村规民约时有不同的要求,有部分条款是必须具备的。如:

*毗邻边界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1、村委会要及时与毗邻村委会相互通报村规民约,并及时告知本村村民要遵守毗邻村的村规民约。

2、村民发生跨界纠纷时,村委会要及时与毗邻村委会进行联合调处。

*山区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1、保护森林资源和水资源,不乱开乱采,不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方面的条款。

2、村民因使用山地、管理山林发生纠纷后的处理规定等。

3、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尤其在森林防火期,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方面的规定。

*地处工业园区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1、如何协调村民与园区企业之间关系方面的规定。

2、如何规范本村村民与外来务工人员之间的关系方面的规定

*涉及“两线整治”工作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应该专门单列一章体现“两线整治”的有关规定。下面是“两线整治”的主要内容(“三化一整治”,即洁化、绿化、美化和整治秩序)。

(一)洁化

1、清理垃圾。集中清理沿线村庄的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

2、清除杂物。集中清除沿线村庄的杂草丛、渣土堆等;

3、全面拆除沿线两侧简易厕所、露天粪坑;

4、在沿线两侧统一配置垃圾池(箱);

5、有专(兼)职保洁人员定期清扫沿线村庄卫生和清理垃圾池(箱)

(二)美化

1、立面整治。对沿线两侧建筑物进行整修粉刷;

2、庭院整理。对沿线村庄农户的庭院进行整理,对门前乱堆乱放进行治理。

(三)绿化

1、行道树绿化。对沿线行道树绿化不完善地段进行绿化补种;

2、闲置空地绿化。对沿线两侧闲置空地和各种建筑物拆除后闲置空地进行绿化。

3、村庄和农户庭院绿化。

(四)整治秩序

1、违章建筑整治。拆除沿线两侧的各类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乱圈乱围;

2、破败建筑整治。拆除沿线两侧的残墙断壁、废弃建筑,修缮、改造、拆迁破房、危房;

3、广告招牌整治。清除各类非法设置、低档次、破旧户外广告和标志,统一规划设计广告、店招;

4、废品收购点整治。搬迁沿线两侧所有废旧物资收购点;

5、占道经营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马路市场整治;

6、集镇沿线整治。

请相关村结合整治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条款在村规民约里。

村级村规民约 篇五

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一、道德风尚

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道德行为40则:

(一)社会公德

讲文明,树新风。懂礼貌,礼让谦。献爱心,乐助人。济贫困,救危难。爱集体,惜公物。讲卫生,护环境。重低碳,节能源。尚科学,除迷信。遵法纪,守规则。扬正气,道义担。

(二)职业道德

爱岗位,尽职守。好学习,勤钻研。讲诚信,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勇竞争,敢创新。善协作,求共赢。去私情,持公道。反腐败,尚清廉。人为本,优服务。任劳怨,乐奉献。

(三)家庭美德

敬长者,孝父母。爱子女,教有方。男与女,要平等。夫妻和,爱相牵。勤劳作,奔富裕。善持家,崇节俭。邻里睦,相照顾。亲友济,互帮添。

优生育,强素质。正家风,忠厚传。

(四)个人品德

爱祖国,爱家乡。尽责任,勇担当。当自立,尚进取。有理想,志高远。重情义,知感恩。主诚实,践诺言。知荣辱,明善恶。重慎独,严自律。衣得体,品貌端。惜生命,身心安。

二、移风易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倘,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v^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镇建设,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建房修屋余下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乱搭乱建,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对村内违法建筑实行动态监管,组建巡查队伍,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筑行为。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三、志愿者服务

积极参加各项志愿者服务工作,通过志愿者服务为他人、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奉献他人、提升自我。

四、未成年人教育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违法生育。

2、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封建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3、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与教育,利用四点半学校、文化艺术辅导等相关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个人理想引导以及特长技艺方面的培养。

五、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酒后架车,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六、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宅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类火灾隐患。

3、加强村级防火设施建设,村集体应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用电线路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七、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

2、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村民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反对家庭暴力。

村级村规民约 篇六

《和美龙津铭》

岗虽不高,腾涌为名;津虽不深,卧龙则灵。吾乡龙津,和美德馨。善义相沿,弦歌至今。有礼乐之仁,廉介之清,爱国之忠,富乡之义,乐善之风。五义共融,村邑日兴。际此盛时,相约为铭:

(一)明德爱家

为人之道,首重明德。崇仁好礼,守法维则。见善必行,闻过自责。律己应严,待人勿苛。修身务本,谨行勤课。良业执守,节俭勿奢。德业俱美,亲睦家和。常安思报,爱及乡国。劝善化行,共谱弦歌。

(二)孝义传承

百善孝先,五义居仁。事亲对友,孝义当遵。善事父母,友爱兄弟。夫妻互敬,子女相礼。淳朴是尚,忠厚传家。新风力倡,陋俗休夸。男女平等,婚姻美满。祭祀至诚,丧事从简。代代传承,永为世范。

(三)谦信互助

谦虚克己,诚信待人。同处一地,礼让三分。莫传是非,莫起纠纷。力戒偷盗,禁止邪淫。勿养禽畜,敦睦乡邻。维护秩序,爱护公物。轻利重义,本分致富。一家有难,八方同助。自愿互惠,共致富庶。

(四)和美共融

天地人和,水乡大美。五义共融,上善若水。和美龙津,善义成风。文明乡里,整洁村容。民主管理,和谐日新。富而思源,常怀感恩。与人为善,手有余馨。从我做起,爱我龙津。垂训今世,传之子孙。

村级村规民约 篇七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v^,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当年1月1日—6月30^v^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v^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二十条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

第二十四条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五条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二十八条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条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条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口粮款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条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第三十二条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

执行修订

第三十三条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时上报**镇政府备案。

最新村规民约制度 篇八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持村容环境卫生整洁、干净、舒适、创优生产生活环境,明确卫生责任,规范行为,形成良好风气,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特制定此制度。

1、每家每户实行房前屋后卫生“三包”(即包自家房前屋后的垃圾清扫、路障清除、水沟清理)确保无垃圾污染,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无阴沟污水,无污泥恶臭,无杂草荆棘,无乱堆乱放,不得从事有碍村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2、农民街住户生活垃圾、废物需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池,再由村委会安排专人统一清运;其他院落住户必须在自家附近挖掘垃圾池一个,将本户的垃圾倒置本池内,待池内垃圾倒满后进行烧毁或掩埋。

3、住户要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做到柴火、用具、秸秆、粪肥等杂物不乱堆乱放。一经发现,先教育,要求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赔款100元并强制清除。

4、不乱丢垃圾,自觉将垃圾丢人垃圾桶或垃圾池,在本村范围内(道路、沟渠、池塘、院落)不能见到塑料袋、瓶烂衣服、死鸡死鸭等污染物,一经查实每次赔款50元整,如有屡教不改,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取消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5、各住户管理好自家牲畜,做到家禽圈养卫生、不乱跑,如违犯不但要处理好因家禽污染环境的事宜外,还要每次赔款5元。

6、教育好子女不能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不能损害公物,违者照价赔偿。

7、清理自家墙体非公益性、有碍观瞻的广告、标语,违者必须强制清除。

8、凡本村住户在运输建筑材料等,如有掉落材料,碎渣等,必须由运输户及时清扫处理。建材摆放有序,不影响交通和不有碍观瞻。违者每次赔款100元。

9、凡属碍村内建筑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必须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方可施工,未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的一律不得乱建乱造,否则后果自负。

10、凡有本村内的商店门前,必须由商业户主负责清理处置所有垃圾,一经发现有垃圾存在,每次赔款50元。

11、凡外来销售商,必须遵守我村的一切垃圾清理处置方案,在买卖时,请双方一同将垃圾清理处置,否则各销售点赔款50元整。

12、对清理比较困难的河道、水渠、山塘、组道、207国道的杂草杂物由村委会出面清理,做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路边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田间道、土坎、水沟由农户自家清理,确保无杂草,无塑料袋,无玻璃等“有碍视觉”的垃圾。

13、国道两旁和各组道严禁堆放杂物,特别是建筑用料,对违者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村委会将派车强制清理,所需费用由其本人自负。

14、严禁占道经营,市场摊子门板及雨伞要位于道路水泥割线外,门板必须清收进屋,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晾晒粮食和堆放柴草、砖石瓦块等有碍观瞻和影响交通的'物品。临街不得私自设置栅栏等种植蔬菜和饲养家禽。对违反者经批评教育无效后,处以100元罚款。

15、支持207国道旁的公厕整改,配合危房、烂屋整顿。

16、沿街禁止乱贴广告,乱挂横幅,规范207国道沿线两侧企业、商店门牌、广告牌、安全标志牌等。

17、由村委牵头组织农户每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

18、每年至少检查卫生两次,年终评选一次文明卫生户和文明卫生组,当选的文明卫生户奖励100元,文明组奖励组长200元。

19、对村里卫生工作不配合在两次以上者,取消村里所有优惠待遇。

20、对处置不履行者,村委向上级申请有力措施,强制执行。

21、以上有关处置收入,全部交村统一管理,用于表彰奖励对村卫生工作有贡献的群众。

以上制度从xx年x月x日起执行,检举揭发者每次奖励人民币50元。希望全村各位村民自觉遵守,全村要形成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风气,群策群力,和谐发展,加快推进我村新农村建设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