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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检举材料及范文(共3篇)

怎样写检举材料及范文 第1篇

控告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反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

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

教师利用powerpoint幻灯片出示几幅图片

教师设问:看到以上的图片,你有何感想?

你如果就在现场,或知晓某些侵害国家、人民或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时,你会怎么做?

学生活动:思考、谈感受,提出面对犯罪事实与犯罪嫌疑人时,自己可以报警、可以去检举等等。

(提请教师注意:在实际的教学中也许学生提出的方法不一定很有用,但只要是能够指出要同违犯犯罪做斗争就要鼓励学生。)

(教师引导)学生得出一个结论:控告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板书)

(在学生对“控告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有了一个很初步、很感性的认识的时候,进一步引导学生思考。)

教师提问:同学们在面对违法犯罪的时候,敢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学生活动:思考、质疑、讨论,提出自己的初步认识。比如:我们的社会道德提倡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或者说控告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的权利……等等。

在学生的'争论中,教师展示一条法规:

教师:我们有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勇气,同时,更要掌握有效方法,正确认识“控告检举、正当防卫”。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控告检举违法犯罪(板书)

教师:通过上面展示的法规,同学们刚才的认识是否有了一些变化呢?

学生:每个公民都有控告、检举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可请3―5个同学谈谈对此条法规的认识)

教师:我们同学现在又长了知识,同时又增添了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武器。你对这个“武器”真正了解了吗?掌握了吗?

请同学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一步学习:

思考题:A、控告检举的含义?

B、控告检举的方式?

C、控告检举的作用?

学生活动:思考上述问题(参考教材案例)

结合案例的分析,得出结论:

控告检举,是指公民为了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向执法机关控告犯罪事实、检举犯罪嫌疑人,并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控告检举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事实证明,公民积极控告检举违法犯罪,有利于执法机关迅速侦破案件,及时制裁违法犯罪分子。

教师: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方法之一是控告检举,从我们看到的统计数字就显示出来这是一个有效手段。但有时,仅仅是依靠控告检举的方式可能无法及时地保护国家、本人或他人的权利时,我们就要当机立断地采取另一个有效手段……

实施正当防卫同犯罪分子做斗争。(板书)

案例:

从对案情的分析中,梳理思维、归纳得出结论:

(1)什么是正当防卫?(板书)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对什么是正当防卫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后,教师进一步引导学生思考。)

教师提供一个案例的梗概:张三与王五是多年的邻居,但两个人经常应一些生活琐事而发生口角。每次张三都处于劣势,张三气不过,决心要好好教训一下王五。……

张三决定利用“正当防卫”来复仇

学生活动:结合上述的材料续编案情并分析。

(教师提示:经过了精心的策划张三找了个机会,将王五故意激怒。致使王五在极度气愤时先动手打了张三一下,于是张三用事先准备好的棒子猛击王五头部,王五头部受伤逃回家中……)

学生活动:分析案情,评判张三的行为。归纳得出:

(2)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板书)

(注:“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这几个字等四个条件全部分析得出后,再写上。)

①必须是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板书)

学生活动:在教师的引导下继续“改编工作”……,分析判断、得出结论:

②必须是非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板书)

③实施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板书)

④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板书)

教师活动:为了让学生对相关的知识能理解的更为准确,将易混淆的地方归纳整理、展示给学生。

(见扩展资料)

学生小结。

板书设计

二、控告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反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

怎样写检举材料及范文 第2篇

抗诉检举状

1、双方律师同系,仲裁失职,严重影响了申诉人案件的正确审理。(不按事实证据、策划算计)

2、申诉人、被申诉人、第三人及事故发生地点都属茅箭区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却违法审判该案,程序违法。(本案在之前审理,宪法修改可以异地受理案件在后)

3、**法院把申诉人的证据,骨外科多人护理,法官说是一人护理,六级鉴定结论,本是申诉人不服,法官说是公司不服;法院把申诉人出具的工资证明、护理证明、省结论说有职业病。这些具有法律依据的证明都不写在判决书上,欺下瞒上,庭上问话蹊跷,法院在判决书上用客观的事实和做作言语、极力的帮助公司,此举与国家的政策、法律精神背道而行。

4、**法院不应该接公司没有经过仲裁的案子,公司诉讼请求的是,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2、判令原告不应当与被告建立(或维持)劳动关系。公司告的是行政复议的案子,被告应该是劳动行政部门,法院最大的犯法错误就是不应该将公司行政复议的案子和申诉人的工伤案子合并审理,让受害人充当他们的被告。**法院是非不分、违法违纪、欺下瞒上、职务犯罪、对申诉人案件法律适用错误,使用地方预测规定,藐视法律的成在,枉判工伤,导致申诉人的案件一直判决错误和申诉人经受了不必要经受的一切损失。

5、原审对申诉人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认定事实不符,与法律不符,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等级后,停发原待遇。申诉人受伤前工作足不足月,申诉人的停工留薪期不应该有节假日,申诉人天天都在医院,原工资不是已查明了吗?按月支付,只是一个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

6、原审对申诉人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和伤残津贴计算标准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申诉人是没有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但是,国家所有法律、工伤保险条例、有哪条法律明文规定了,申诉人有约定工资而不考虑约定工资做标准,没有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就按社平均工资的标准来计算法律条文呢?断乎没有,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在然后,法院按劳动部门规定,每周有双休日确定了申诉人的月工资,为什么又不按确定的工资来计算呢?(申诉人是基层工人、建筑工地上是没有休息日的、只有加班赶活这一说)申诉人有约定工资,应享受的是工伤待遇,为什么不按约定工资计算呢?除非法院和公司能证明我的证据‘约定130元一天’是假的,(现今生活水平提高,行业工资上涨到2、300元一天,法院为什么不量事实而行)如果不能证明是假的,那么申诉人的约定工资就具备有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定无效后,按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即已查明,又怎能无效)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申报基数不实,而造成工伤职工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支付差额。公司就没有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能把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责任推到受害人身上,应该按已查明的事实为依据来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款,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权利依照本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7、法院对申诉人的后期手术判决不明,伤残津贴应该按国家新规定的法律调整。此案属欺压老百姓没有公义的冤案。恳请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法改判被枉判的工伤待遇。

检举人:王**

年 月 日

怎样写检举材料及范文 第3篇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xx县公交公司经理xx在公交车辆采购过程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特来信举报:

xx在车辆采购之前没有开班子会研究具体采购数量和车辆具体安排,私下里与厦门金旅客车厂业务员早就商量好了交易的价格,然后于20xx年11月份邀请政府采购办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厦门金龙旅行客车有限公司考察,考察回来后仍然没有开班子会研究,明知宇通客车报价与金龙相差不大(只多了1万多元,但工艺和质量明显比金旅客车好),有领导和同志提出是否各买10台以便进行对比,他却一意孤行把20台车全部与金旅客车厂签订了合同,还说是政府领导要求全部买金旅的车。

结果买回来的车与政府领导考察时的明显不同,车开回来没几天,车辆问题百出,如方向助力泵不正常、刹车管爆裂、门自动打开、离合器刹车性能差等等,驾驶员反响强烈,尤其是考察时厂方说是全承载的车身结果买回的却是大梁式的,种种迹象表明,xx存在明显的幕后操作,通过瞒天过海的方式,以领导集体考察作掩护,背后大肆拿取回扣,又给公司公司造成上百万损失,本来去年收购祁白线,xx里应外合,侵吞了国有资产几百万元,政府至今没作任何处理,这次又买回20台积压车(有专业维修员说该车用的底盘是过时积压的底盘),给公司雪上加霜,恳请领导详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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