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依据镇政府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教师的`合理建议,特制订如下考勤考绩奖惩制度:下面是高考家长帮为大家分享的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优秀6篇,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的写作带来一些的启发。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一
一、基本要求:
1.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实行坐班制,按各部门规定上下班。
2.教龄满五年及以上的教学人员实行适当弹性坐班制。
3.教职员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处室和年级组、教研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升旗仪式、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深入所在班集体的主题教育活动等等)。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包括各类活动),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病假除具有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的签条外,同时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由本人交负责考勤的各级负责人签署。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事后二天内应及时补办。
3.审批程序及权限:
类别
请表假时间
批准程序
教师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教研组负责人(不调课、代课)
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
教学处主任、德育处主任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职工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组室负责人
一天以内(含一天)
部门负责人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中层
干部
一天以内
校务办
一天以上
校长室
各级负责人在签署教职员工准假前,要与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在妥善安排好代课、代工、代职,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签署。
4.关于请假条的处理:
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组室考勤负责人每月汇总,与月考勤表一起上交人事。
一天以上的请假条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校人事、或校务办公室收存,同时由办公室发给准假通知单,由本人交组室考勤负责人收存,与月汇总表一起上交人事。
5.关于续假:
请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应以一定方式(如电话、书信、委托亲友代办等)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二天内补填请假条。
三、有关规定:
1.请假手续不完备(如未填写请假条或病假无正式证明或各级考核人未签署意见),均属没有准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紧急情况除外),按矿工处理。
2.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办理书面手续。未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人本人负责。
3.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员工由学校安排外出参加研修、培训、友好学校交流、支教援教共建活动等属公假。公假结束,要写简要的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汇报,经部门领导和校长审阅后,由办公室存档。
4.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统计程序:
各类会议、活动考勤统计由组室负责人、人事干部、校务办公室共同负责,每考核段结束时,由各组室考勤负责人填写汇总表,交人事、校务办公室,学校存档。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二
为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保证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国家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保护、劳动权益、计划生育等的相关规定,对我校教职工的考勤、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病事假
1、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证明,请假三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三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如遇急诊先电话请假,再补办手续。
2、因病半休人员不参加中午班、困难班的管理。
3、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月考勤奖病假1天扣10分,2天扣20分,三天及以上不发全勤奖。
4、事假需事先写请假条,如遇急事可先电话请假后补办手续。一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学校中层干部直接向校长请假。事假1天及以上没有月考勤奖。
5、事先不请假,又无不可抗拒因素,擅自不到岗半天时间者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各类考核奖。
二、婚丧产假等
1、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享受两周(含双休日),其他享受三天。不享受或享受不足的予以适当奖励,不请婚假的奖励1000分,享受不足每个工作日奖励50分。若延后请婚假,则必须事先向校领导书面提出申请,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再定。
2、丧假:凡直系亲属去世(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可享受三天(外地的可增加实际路程时间)。
3、产假:女教师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若有特殊情况,可上报校领导班子讨论。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月考核奖及中午班、困难班值班费根据实际时间及各考核制度予以相应扣除(需医院证明)。计划外一年之内连续两次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以下三种情况按全勤计算(事先向办公室主任和教导处请假):①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②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③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回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个工作日奖励50分。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按全勤计算。
5、遇上述应由学校安排其休假期内工作的请假教师,能自己解决困难、自行安排好教学工作的,学校将对其发放课时奖励(每节10分)。
6、以上各类请假期间正副班主任津贴以实际天数扣除,发放给代替教育工作的教职工。
三、零星假
1、教职工每月可以请不超过8小时的零星假,原则上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零星假时间的,向校长电话请假,征得同意后回校补填零星假登记表。请零星假的'老师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年级组长请假,组长不在的,可直接向校区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年级组长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没有登记擅自离校半天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考核奖。
2、每月超过8小时零星假部分作事假处理(4小时以内计半天,4小时以上计一天)。
3、迟到、早退每次扣20分(正常离校无签退扣5分),一月内发生三次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学期全勤奖发放见(六)中规定。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4、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再上报办公室主任,因私请假一次扣除30分,遇学校重要会议,一般不予批准。
四、公假
因公外出开会或学习,需及时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登记,2天及以内自行调课,并报教导处备案,2天以上的先自行调课2天,其余由教导处安排,若有特殊情况与教导处商量。
五、加班和调休
1、教职工参加学校节假日值班,发放相同时间的调休单,代课3节自愿不享受代课金的,可换半天调休单。前一个月的26日至后一个月的25日为一个周期,每月26日,由年级组长统计,报办公室主任处,月底前发放给教职工。前一个月如有遗漏没报的,在下一个月上报、补发。需要调休的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重要教育教学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一次不能超过一天,连续调休两天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区负责人。
2、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需要加班时,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每月25日,由办公室统计加班费(2小时以内作为奉献,2-5小时为半天,奖励30分,5小时以上为一天,奖励50分),没有加班登记单,不予承认。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
1.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必须书写请假条,申述理由及需假节数,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批准生效,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代为请假或补办请假手续。
2.教师(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2―3天由分管校长审批;4―10天本人申请,校长审批,10天以上者,由本人写出请假申请,县教育局分管局长审核批准。
3.干部请假:年级主任,处室干部必须到分管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兼课干部请假应到教务处备案)。副校长请假由校长批准。
4.教职工请假前,必须安排好本人所承担的课程,自习等工作任务,不得延误工作。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需续假的,按上述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旷课论处。
5.因公出差,开会,学习,进修,需事先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二、请假类别和期限
1.事假
(1)教职工有事可以请事假,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者,工资照发,但需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2)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每超一天扣除绩效工资的50元,扣完为止。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3)连续事假超过半个月,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良好。连续事假两个月,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2.病假
(1)请假一个月以内,必须凭相关医学证明进行审批。一个月以上,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并附相关病历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批。
(2)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者,返校时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育局逐级批准后方可正常上班。
(3)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得为优秀、良好。
(4)因病不能按时正常上班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5)因亲属(父母,配偶,孩子)看病,本人请假,按事假标准减半扣分。
(6)一般病症,不能上课(住院除外),每天扣款20元,每月600元,并按事假扣分。
3.产假
产假90天(含寒暑假,公休假日)。
4.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7天(含公休假日)。
5.丧假
教职工的父母(包括岳丈、公婆)、配偶死亡,可休假5―7天(含公休假日),需到外地料理丧事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续假,工资照发。
6.假期计算
病假、产假、婚假、丧假、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
三、考勤处理
1.办公,上课:学校规定办公时间,私自离开办公地点或课堂岗位,均按旷工(旷课)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所述理由经查与事实不符者;
(5)任课教师擅自停课者;或工作安排不到位者。
(6)学校安排的工作日无故不到者,或有工作不做者。
2.年级会,教研会,升旗,班主任会,教职工会,学校集体活动,因事请假者,按请会假处理。
3.旷工(旷课)处理
(1)旷工(旷课)期间不发工资、津贴,由学校财务部门如数扣除,专户管理,专款使用,用于学校聘请教师的课时费和工作奖励,对旷工(旷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聘或落聘。
(2)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者,由学校核定后报教育局,由教育局进行处理,并予以落聘。
教职工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工资10元,另行扣分处理;旷工,旷会,旷课,旷活动一次扣绩效工资40元,另行扣分处理。
4.考勤记分:20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未签到每次扣0.5分,事假每节扣0.3分(每天按6节计算),会假每次扣0.5分,旷工,旷会,旷课,旷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总分扣完为止。
5.办公时间:
领导:早0.5小时,上午3.5节,下午3.5节。
教师:上午3节,下午3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职工:上午3.5节,下午3.5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教师考勤制度 篇四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使学生一到校就有教师履行组织教育和管理职责,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苏家镇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按照作息时间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师提前30分钟到校、值周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班主任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科任教师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组织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和早读。下午集中放学,班级学生全部离校后教师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师清理完校园学生,师生全部离校后才可下班。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如上街买菜吃饭、打牌下棋、校外闲逛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向校长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经批准方可出校门。未经批准出校门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
1、作好登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据。
2、教师一到校签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签到册,做好当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一视同仁。
3、学校集会做到:不迟到、不开小会、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带孩子、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4、教师的红白喜事,安排在学生离校后,不影响教学,并在事前报学校批准假期。
5、学校办公室将对各年级教师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无假外出或弄虚作假者,将作为旷工处理,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6、每位教师要有工作超前意识,宁可早到10分钟,不可迟到1分钟。
7、出现缺勤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为重。
8、教师离校外出,自觉作好登记,如出现疏漏,查实后记入相关人员的考勤考核。
四、请假制度:
1、教师要尽量在双休日、寒暑假和节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时间最好不要请假。
2、非请假不可的病事假,须完善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一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病假交县教育局审批)待批准以后,与班级教师作好衔接,移交有关手续,将请假条交到校长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出现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处理事情等)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可先向年级领导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事后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委,以便学校领导看望慰问和查实。
3、请长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执行)。
五、实行奖惩:
1、每学期(学年)出满勤的教师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2、出勤考核分作为教师30%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1)病假、事假、迟到、早退与旷工列入绩效考核;
(2)事假、迟到、早退和旷工在期末按实计算;
(3)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累计3天者,当年不能参加评优;
(4)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报县教育局除名,按自动离职处理。
3、缺勤教师,在年度考核、晋升职称、评优时,按相关规定扣分。
4、上班期间有急事需处理临时耽搁两小时者可不计缺勤,但须向学校领导请示批准,同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六、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计缺勤,享受出满勤奖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寒暑假可顺延。
3、丧假3至5天,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丧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丧假,不计缺勤。
4、结合实际,教师子女结婚,准许请假一天在家为子女操办婚姻,不计缺勤。
5、以上四项假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领导批准,交到学校办公室存档。
教师考核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树立我校教师的师德形象,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合乎规范地开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我校教师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班期间,因公因私外出者,应向学校有关领导说明情况,报以方位,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或续假。
二、上班期间不串岗、不闲聊、不干私活、不大声喧哗、不看与教学无关的书报,不网络聊天,认真备课和批改作业。
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穿戴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相互尊重,每周一准时参加每周的升旗仪式,并且按照学校安排站位。
四、严格执行三表(课程表、时间表、带班表),按时上下课、不拖堂、不随意调课,移动电话不得带进课堂,在授课中途不出课堂(因病除外)。
五、预备铃响,及时到达教室门口,目视学生;上课铃响后,师生互致问候。在教学活动中,态度和蔼,亲切大方、精神饱满,不坐着上课、不接打电话、不接待客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保持校内清洁卫生,不乱抛杂物,不随地吐痰,办公桌上的本簿要堆放整齐,学校开会时,通讯工具一律设为振动。
七、组织好每一节课的教学,保证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良好秩序,尤其是需要变换上课地点的课,教师要提前组织学生到位。
八、加强学生的卫生教育和管理,任课老师保证上课期间的教室卫生。
九、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根据各级文件精神,同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劳动纪律要求:
1、教职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
2、教职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教研组会议。
3、教职员工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或部门安排的工作。
4、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请假制度进行请假。
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1、部门主任直接管理并检查本部门教职员工的劳动纪律,每周上报一次综合考勤情况到校长办公室。
2、校长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四次。
三、对迟到、早退的处理:
迟到、早退,指不按时上班、上课、晚修、早读、不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级组、科组会议。
1、部门主任、年级组长劳动纪律检查中发现教职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达四次及以上的,当月的全勤奖不发放,同进,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一个学期内迟到、早退超过十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岗位津贴及年度考核奖金的50%。
2、校长办公室在劳动纪律检查中发现教职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达三次及以上的,当月全勤奖不发放,同时,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一个学期内迟到、早退超过六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岗位津贴及年度考核奖金的50%。
四、缺勤、缺岗的处理:
1、教师因病假误课,当周的全勤奖不发;因事假,除当周的全勤奖不发放外,无故旷课一节取消当月所有津贴,旷课两节的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旷课三节及以上的,级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2、教职员工因病假、事假未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给级组、科组会议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十天、事假累计超过五天、旷工一天者不发当月全勤奖。
3、教职工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级组、科组会议的,凡超过五次的,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及当年年度考核奖金,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4、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请假制度规范请假,校长办公室在劳动纪律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部门违规批假的,除按规定处理当事人之外,部门负责人做违纪处理。发现教职员工不按请假制度规范请假的,如通过部门请假后,请假条不交校长办公室存档的,按旷工处理。
五、关于请假:
1、请假时间、审批程序及权限。
请假时间
审批程序及权限
半天
主管主任
半天以上、三天以内
主管主任——>主管校长
三天以上,一个月之内
主管主任——>主管校长——>校长
一个月以上
主管主任——>主管校长——>校长——>隶属教育局领导
2、请假程序。
1、非教学人员请假审批程序为主管主任至校长。
2、请假人到办公室领取统一的校制的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3、逐级审批后,请假人须向审批人销假。
4、假期期满后,请假人须向审批人销假(请开门见山假的须持有医院证明)。不经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等,由请假人自行负责。
请假人假期间的相关待遇按请假制度执行。
凡参加各级各类教研、学术活动的教师,应首先按上列第一条提出申请,逐级审批后方可参加,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
六、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代课教师、临聘员工。
七、本规定从颁布时起执行,同时终止过去与本规定不相符合的有关文件规定。
八、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