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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作文600字(优秀8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漂亮的高考家长帮网小编为您带来的看书作文600字(优秀8篇),希望能够给朋友们的写作带来一定的帮助。

看书作文500字 篇一

记得有一位名人曾经这样说过:生活中没有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是呀,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没有了书,人们就会变得愚昧无知。

我从小就是一个书迷,家里适合小孩看的书我是本本必读,什么《十万个为什么》(少儿版)啦、《蓝猫淘气三千问》啦,我都是看了又看,爱不释手。我订了《作文世界》,家里已经有厚厚一摞,全给我看完了。我家还有一套白话版的四大名著,我都已经看了N遍了。学校里,我也订了很多书刊,看书读报使我的学习有了不少长进。上个学期,教室里设立了图书角,让我的课余生活更丰富了。去年暑假在家里,因为看书还发生过这样的小“事件”呢。

一天早晨,我醒过来以后,见爸爸妈妈还没有起床,便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中国古代童话鉴赏》坐在床上看。过了一会儿,妈妈走过来叫我起床。她见我在看书,便笑眯眯地对我说:“宝宝,今天起这么早啊,这么认真,已经在看书啦?先去刷牙、洗脸、吃早饭吧!”我看得入了迷,压根没听见。妈妈又重复了两遍,我也当耳旁风,直到妈妈发火了,一把抢过我的`书,我才不情愿地起床刷牙去,嘴里还念叨着:“拜拜,我亲爱的书!”搞得妈妈哭笑不得。

我爱看书,书能给我带来乐趣和知识。我们离不开书籍,让我们大家都来看更多的书吧

看书作文500字 篇二

端午节那天,我们放假,我利用早上的时间与同学朱碧薇到句容书城看了一上午的书。

那天,阳光灿烂,我和爸爸乘车到了句容。本来我和朱碧薇约好八点在书城见面的,我到了那里已经八点半了,朱碧薇已以那里等了我半个多小时了。我俩先来到了三楼,她悄悄对我说:“等你爸爸走了,我带你去小金桥市场逛逛,顺便买点东西。”我说:“这不好吧。”她还是坚持去,我就陪她到小市场,结果门没开,我们只好扫兴归到书城。

我们挑选了一会儿,我买了一本《1000个宇宙之谜》和《女生小小》。买完了书后,我们各找了一本看了起来。我找是是《非常老师》,她找的是《老和尚和小和尚和男人的秘密》。《非常老师》这本书里面介绍了各种各样的老师,有新潮的,有漂亮的,有幽默的,有温柔的,还有神秘的。我最喜欢新潮老师,因为他有个性,不轻易的找家长,对学生和蔼可亲,同学们犯错,总是一次又一次的提醒,从不生气。我爸爸也是老师,我从内心真诚的希望我老爸也成为这样的新潮老师。我更希望教我的老师对学生温柔而不过于严厉,就像我们的英语老师一样成为我们心中的“新潮”。接下来,我又看了很多的`书,直到十一点多钟,爸爸来接我。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多读书才能明白更多的道理,掌握更多的本领。今天我在书城度过了一个难忘而又美好的端午的早晨,我希望书籍永远陪伴着我。

看书作文500字 篇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过这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座右铭。

我从识字开始就喜欢看书。每当我有时间,我就翻那堆书。我看的书有很多种,比如理科系列,世界名著,童话故事……小书架上摆满了又薄又厚的书,就像春游一样,当我们的队伍拥挤的时候。刚吃了一本好书,什么都忘了。周围的一切仿佛都没了,世界仿佛只有我。有人打电话给我,我只是随口答应。当有人叫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会手里拿着一本书去做,结果可想而知。我看完书,大家都开玩笑说:“真是书呆子!”我笑吟吟地说:“我一天吃不了饭,一天睡不着觉,一天看书。”大家听了都会夸我:“你真的念:‘窗外的事你没听见,只念圣贤’,以后一定会有大作为的。”

因为我对阅读很着迷,所以我有时会开玩笑。有一次我妈给我钱吃麦当劳,我却坐车来书店,用吃麦当劳的钱买了几本书,看起来像是在书店几个小时。直到下午三点,走出书店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没钱吃饭。这是我的肚子在哭。我不得不乘公共汽车匆忙回家。从那以后,我妈叫我“书虫”,我爸给我起了个外号“书虫”,但我没在意,因为书让我知道了做人的道理,学到了很多知识,给我的生活增添了很多乐趣。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行万里路。”读书永远是我的最爱,书永远是我的导师。我爱看书。

看书作文500字 篇四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伟大的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而最近我也迷上了看书,那种如饥似渴的看书。

暑假里的一天,我路过书店,不知怎么的?似乎有股无形的`引力控制住了我的脚,把我这个平时不看书的人推进了书店。进入书店后我想:算了,反正已经进来了,看会书再走吧。抱着尝试的心态我随手拿了本《三国演义》看了起来,可谁知这一看我就看到了天黑,直到老板告诉我要关门了,我才念念不舍地放下了书。

回到家,我跟妈妈说了今天发生的事并央求她给我买本《三国演义》。经过我的苦苦哀求,妈妈终于同意给我买了本《三国演义》原著。

书一到家我就对它爱不释手,甚至连上厕所的时候都不忘了带着它。

记得有一次,我一边做作业一边心里念着“来将可留姓名?常山赵子龙!”做着做着我就没心思做了。拿起《三国》在沙发上看了起来。当我看到《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一章时,手里还做着挥刀的动作。这时妈妈端着菜过来说:“你怎么了,发神经啊!别看了,过来吃饭。"我答应了一声:“哦!"虽然我话这么说,但眼睛仍紧盯着书。过了一会儿,妈妈暴跳如雷地从我手上抢走了书吼道:“你别吃饭了!再看书,我就把书撕了!”于是我只好乖乖的去吃饭。

有句成语叫鬼迷心窍,而我是“书迷心窍”。

看书作文500字 篇五

小朋友们,你们有没有偷偷的看过书呢?就是爸爸妈妈不让我们看书,你却要偷偷的看书。

记得有一次,是在期末考试的前一晚上。我在看《冰心奖作家精品》的'这本书,那个时候已经是8:30了。我正津津有味的看着。妈妈走过来,看见我在看课外书,就连忙说:“这么晚了,你还没有睡啊!明天可是要考试了,你还有心思看刘外书?”于是,我就连忙睡觉了。我看了一看,妈妈还没有走。我就装睡着的样子,过了五分钟左右,妈妈看见我已经睡着,自己也去睡了。我过了一会儿,看看妈妈已经不来了,就要去拿书了,正在我拿书的那一刻,妈妈又走了过来,她问:“你在干什么?”我连忙说:“没……没……没干什么,我只是发现书快要掉下去了,所以想放一放好。”因为怕妈妈识破,所以,就连忙编出一个理由来。趁妈妈去睡觉的时候,我连忙拿出手电筒和课外书。我一只耳朵听门外的动静,一边看书。又不敢开灯,怕被爸爸妈妈发现,就拿起自己的饮料手电筒。

我看得入了迷,好像才看了一会会儿,就不知不觉到了10点多。我的上眼皮和下眼皮开始打架了。但是,课外书实在是太好看了,真想拿牙签把眼睛撑起来。但是上眼皮一下眼皮已经打了好长时间了。我就睡着了,就连手电筒也没有关,书还是打开的。早上妈妈叫我起来,我发现书已经“皱起了眉头”,手电筒也没电了,还不敢跟妈妈说。我就把手电筒扔了。不管了,今天可是要考试的。

看书作文500字 篇六

我爱看书,走路也看,上下楼梯也看,上厕所也看,甚至连上课也偷偷地看,所以,我和老师、妈妈展开了一场场别开生面的看书拉锯战。

第一战

快过来,帮我拿桶水。妈妈在喊。哦,知道了,等一下先。我一边看书一边应,要知道,我待的地方不是别处,正是厕所!而且不知不觉已经看了半个小时了!

怎么回事?你怎么上了半个小时的厕所?

哦,我马上出来。我连忙将书塞进衣服里,走出厕所。提完了水,我接着看,妈妈一来,我立刻把书塞进抽屉,等妈妈走了,我又接着看。

耶!第一战我赢了!

第二战

上课!老师喊道。哦!这次的战场迁移到教室了!

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不过,我的'听觉还不错,老师写粉笔的声音一停,我立刻把书塞到抽屉里。但万有一失,我好几次的听觉都麻痹了(其实就是没注意听),结果被捉拿归案了。

唉,这一战我败北了!

第三战

都12点了,怎么还不睡?快点躺下来!虽然说今天是weekend周末,但是我太爱看书了,所以我立刻躺下。等妈妈走后,我就打开小电灯,从枕头下拿出一本书,全神贯注地看着。突然,我听见吱呀一声妈妈回来了!我赶紧用0.001秒的速度关掉小电灯,再以0。01秒的速度将它和书塞到枕头下,最后以0.1秒的速度躺下。

第三战我又赢了。

虽然我在这里只讲了三战,但是我会长期作战下去的!

看书作文500字 篇七

"星期天"这三个字对大多人来说它可是个幸福的字眼,而对于我来说它只能用"繁忙"来代替.

清早,往往星期天的这时候人们还睡的死死的呢!而一阵响彻天宇的声音差点让我的耳膜震破,不得不慢慢的从热烘烘的被窝里起来,不时的打个盹,老妈的千缠万贯终于把我从床上硬拉了起来,哎!

看到一大叠作业就心烦,难得脱离老妈的火眼金睛,我不由的一阵快活,又想起昨天买的漫画一直吸引着我,害我来年做作业的心思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顾不得了,马上执行.我津津有味的看起漫画,偶尔不小心笑出了声,我赶紧捂住自己的嘴巴,可千万不能被神探老妈发现,正当我看到兴头上时,只听见咚咚咚的敲们声,我力马将书塞进了抽屉里,故意拿了本作业开始装模作样起来,我超高的演技总算躲过这一劫,真是有惊无险.眼看四周无人,我又小心翼翼的拿出漫画翻阅起来.也许是看的太入神了,对周围的动态没有一丝察觉,只感觉有一只手落在我的。肩膀上,我的心不惊一颤,手不知不觉轻微的发抖,心都跳到嗓子眼了."嘿,小子在看漫画呢!"这个声音似乎和熟悉,这不是我亲爱的姐姐吗?又是虚惊一场,紧张的心情一下子松弛了下来,姐姐的神不知鬼不觉,差点没把我吓出魂来.不过是该做作业了,没准有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突如其来,赶紧放下手中的书,开始埋头做起了作业,我繁忙的旅程就要开始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篇八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直到现在,对其情节我依然印象深刻。

这是一部描写手法极为细腻的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黑奴汤姆被贩卖后的坎坷遭遇,以及另一个女奴爱丽莎和丈夫逃亡的艰险经历。我喜欢圣克莱尔和伊娃的仁慈善良,讨厌烈格雷的凶残暴虐。书中每人都活灵活现,有着与众不同的性格和精彩纷呈的经历。

书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非汤姆莫属。他被主人向炒股票一样炒来炒去,还不是为了使主人得到即无生命又无诗意的金钱。面对黑心奴隶主烈格雷的一次次打骂,他竟没有一丝怨言,当卡西要进行逃亡作文时,他却宁愿呆在“鬼地方”,对待主人忠心耿耿。有时,我会觉得汤姆固执,还有点蠢,那可能是我没有站在他的角度,还不理解他。在吃不饱、穿不暖的“鬼地方”,汤姆照样把自己一周的的口粮磨成面后,在筋疲力尽的情况下仍然去帮助别人磨面。

汤姆的遭遇令人同情,他面对困难的勇气和善良的心值得尊敬、学习。读小说想自己,我认为在平时的生活中,不论遇到什么样的挫折和困难,都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心中都应该充满希望。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是艰辛的,奋斗是曲折的,奋斗是长期的,我们一定要满怀信心,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