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范文大全 >

普通话小诗歌【优秀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看到过许多经典的诗歌吧,诗歌具有精炼含蓄的特点,起着反映社会生活、表达思想感情的作用。那什么样的诗歌才是经典的呢?下面是高考家长帮为朋友们精心整编的普通话小诗歌【优秀6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一些启发。

普通话小诗歌 篇一

为营造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朗读能力,让学生在朗读过程中提高语文素质,我校特举行本次诗歌朗诵比赛。

二、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20xx年6月1日

2、活动地点:南明小学操场表演台

3、活动对象:1-6年级全体学生

三、比赛规则:

1.朗诵篇目为诗歌或散文诗。参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切合主题,适合小学生朗诵。

2.参赛选手原则上要求脱稿朗诵。

3.参赛选手必须用普通话朗诵,发音准确,感情充沛,声音富有表现力,达到一定朗诵效果。

4. 参赛人数不限。

四、比赛评分细则:

1、作品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

2.参赛者精神饱满,仪态大方、着装得体、动作适当,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

3.参赛者朗诵熟练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声音洪亮,正确把握诗歌节奏。

4.参赛者能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

5. 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乐曲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 。

五。具体评分标准:

比赛采取10分制,其中:

(2)节目形式(2分):形式灵活新颖,令人耳目一新。

(3)语言技巧(2分):普通话标准,发音准确,吐字清晰,声音洪亮,语言流畅,语速得当。

(4)形象仪表(2分):衣着得体,体态语适当,表演到位,台风大方。

(5)表达效果(2)感情充沛,感染力强,现场效果好。

六。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高年级组、低年级组各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

十、组织保障:

1、现场总指挥:

2、比赛主持安排负责人:

3、比赛策划:

4、音响设备负责人:

5、进退场秩序及现场秩序负责人:

6、照相:

7、会场布置:

普通话小诗歌 篇二

林毅夫:对于银行业,国家不能没有监管。银行如果发生危机,带来的可能就是系统性的危机。另外,银行贷出去的钱是广大储户的钱,而不是银行自己的钱,银行本身也是者,也有道德风险的危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对银行业是一定要监管的。比如2008年的国际金融经济危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80年代金融自由化以后,有关部门缺乏足够的监管,认为市场就能够解决金融监管的问题,但实际上后来发现,华尔街的金融家追求的是他自身的利益。

就我国的地区性中小银行监管而言,我觉得目前在监管方面可以改进准入机制。地区性中小银行发展之所以必须要有现有的商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我猜是这样的,因为我们在监管地区性中小银行方面经验不足,商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以后,可以兼负起监管的事。我想这对于银监会来讲是合理的,但是对于发展地区性中小银行来讲是不合理的。

商业银行之所以不愿意作为地区性中小银行的战略投资者,就是要承担更大的责任。作为股东,如果地区性中小银行赚钱了,商业银行只获利20%,但如果亏钱了,就要全部负责。如果从拓展地区性客户来讲,商业银行宁可自己设立支行,也不愿作为地区性中小银行的战略投资者。我觉得,地区性中小银行要发展得快一些,应该有合理的民间资本介入。

先进的不一定适合 传统的不一定淘汰

《中关村》:发达国家有很多金融改革的经验,您认为我们在金融改革的时候应该如何对待这些经验?

林毅夫:我们在推行金融改革的时候切记一点,不要认为发达国家的经验就是先进的,传统的就是落后的。因为发达国家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规模、风险特性、产业特性、技术特性等都跟发展中国家不一样。不管是哪一种制度安排,都应该先了解清楚实体经济的特性是什么,然后再讲现有制度的安排,或者新的创新能不能跟需求特性配合,不见得越先进的模式就越好。我最近提倡的新结构经济学,里面也谈到了一些金融安排,强调不同发展阶段,它的产业和资金规模都是不一样的,技术的成熟度跟产品的成熟特性是不一样的,所以金融安排也肯定是不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比如说地区性中小银行过去被认为是落后的、保守的,是应该淘汰的,但实际上,现阶段它确实又是最合适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安排。

(本文根据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林毅夫先生在2014年3月19日于北京大学朗润园举行的“服务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上的演讲及答记者问内容整理)

前些日子,临汾市诗词学会副会长许俊梁先生送给我一本他的新作《中华通韵》(上海文化出版社2012年出版,下称《通韵》)。这是“平水韵”790年后的今天,平水(临汾)人写的又一部韵书,我甚感惊喜。开卷展读,头脑里产生了一连串关于诗、韵的想法:诗文与音韵有什么关系?“平水韵”在诗词史上是什么地位?《中华通韵》好在哪里?诗词如何实现复兴之梦?等等。

无诗不韵 无韵不诗

韵是诗词的基本要素之一。合辙押韵是诗词歌赋有韵之文的基本特征。它的作用是为了形成语音上的回环美,是增进语言艺术效果的一种手段。

诗必有韵,无韵不成诗,诚如《中华通韵》所言:“韵乃诗之门槛”。远在“诗”“歌”“韵”“律”概念尚未建立的时候,民间就有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等数不清的多个时期多种方言的悦耳说唱。后来人们把其中造成悦耳的句尾称作“韵”,说出来的称作“诗”,唱出来的称作“歌”,奏乐及唱歌时伴奏要遵循的规矩称作“律”,从而最初建立了以上四个概念。把民间的诗、歌搜集删选出305首并各冠以《击壤歌》等不同名称,最后文字化到同一本书里,就诞生了《诗》(在汉代被列为儒家经典,遂改名《诗经》)。由此可见,诗与韵“相生相伴,共名共实”(《中华通韵》语),所说不谬!人们看到的天空火球是太阳,感到的火球温暖是阳光。诗与韵的关系,恰如太阳与阳光的关系,两不分离。“无韵之诗”的说法,正如“无光之日”一样不妥!于是,最新几版《现代汉语词典》把“诗”定位成了“有节奏、韵律”的一种“文学体裁”。

《中华通韵》序言说,自近体诗勃兴以来,“诗非诗,以音韵格律判;好不好,以意境神采胜”,我很赞成这一观点。其意是说,近体诗的技术门槛是音韵格律,否则不称其为近体诗;近体诗的艺术水平在意境神采,低则不能称其为好近体诗。如果撤掉格律门槛,保留音韵门槛,也就成了对一般概念上的诗的技术要求――规矩。匠人以规矩画圆方,诗人以韵做诗,二者本同一理。

“诗言志”出自《尚书・尧典》,是说人的情感倾向等在心为志,诗能表达心中之志。诗人做诗言志时,案头或心头的韵书便是诗人的工具书。因此说,韵是诗人的言志之器。在中国文学史上,如果说诗居文之首,那么我们可以说,韵成诗之功。

“平水韵”出非同凡响

有韵即有韵书。古人写律诗是严格按韵书押韵的。汉语韵书起源于汉末,相传最早的韵书是魏代李登的《声类》,尔后历朝历代均有著述。这是因为“韵书追语音而生”(《中华通韵》语)。

历史到了南宋,金人于公元1127年入主中原,之后百年间,中原诗人和科举用韵一直沿用北宋时期的旧韵――《大宋重修广韵》(206韵)或者其修订版本《集韵》、《礼部韵略》。这些都是非常照顾中原尤其金都汴梁地区语音的韵书,对金大都以北地方语音的兼容度很低。一方面因为基础语音上的先天偏颇,一方面因为百年来的语音渐变的累积(称作历史音变),上述旧韵与当时语音的隔阂日渐加深,这就使得平水人王文郁的《平水新刊韵略》(简称“平水韵”)应运而生。他利用图书馆员的职业之便,参阅了几代旧韵书,如《切韵》(193韵)、《唐韵》(195韵)、《大宋重修广韵》等,汲取了修韵的方法营养;又深入研究和总结了唐人,尤其是河南籍诗人杜甫的用韵规律,这意味着仍选中原语音为基础语音;还研究了当时北方尤其北京籍诗人刘瞻等的用韵规律,这意味着增大了对金大都方言的兼容度;还把南方如绍兴诗人陆游传到北方金地的诗词进行了研究,这意味着或多或少兼顾到了南方方言。可以说,任何旧韵书都不如“平水韵”兼顾的语音如此广泛。于是,此书面世不久便被定为官韵,成为金代后期乃至元、明、清多代科考的法定标准韵书。直到普通话推广的早期,“平水韵”依然坚挺。可见,“平水韵”为文明诗国的繁荣建立了巨大的历史功勋。

诚然,从《隋切韵》、《唐韵》、《宋广韵》到《平水韵》的“纵向发展”,到了“平水韵”这一代的确出现了按照韵文种类“横向分家”的现象。戏曲界首先逃离“平水韵”而分家,由周德清在元泰定元年修成《中原音韵》,这是因为北曲艺人要凭唱曲过活,一旦声韵失谐,生计必然受损,所以不得不分家。之后清代的词界逃离,从而修成《词林正韵》(其实基于“平水韵”的通押规则),民国时期的京剧界逃离从而修成《十三辙》。情况大同小异,根子皆在变化了的语音。

语音一统 旧韵渐衰

全国解放后,特别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推广普通话,史无前例的全国语音大统一的局面出现了。统一语音跟统一音韵,此二者本该是联动工程。然而,我国推广普通话几十年至今,既以诗国为傲,又无统一诗韵。旧的韵书无人问津,新的韵书不能服众,徒唤奈何!这境况,唐后仅此一回。诗人面对旧韵之衰和新韵之憾,莫衷一是,做诗时也就平添了一份纠结,很不利于诗词事业的发展,犹如残规画圆,画而不圆。这道理,人人都懂。设身处地想一想,几十年来有多少诗人的多少信心和才思因此而化为乌有?这猜问,让人心乱。于是,精品诗词歌赋创作疲软,精神正能量传播不畅,主流价值观形成乏力,就多了一种原因。这逻辑,前因小后果大。上述四“这”,使人生忧。

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相对于普通话,任何一本好的韵书的基础语音无论能覆盖、兼顾多大区域,而在本质上都是方言,“平水韵”也是这样。“平水韵”原本具有的广泛兼容性的优良品质,在普通话面前反而成了致命缺点。其次,从注音方法上讲,注音字母、汉语拼音方案较之反切注音是一次极大飞跃,必然使得流行了一千七八百年的反切注音法老韵书大受冷落(马志伟:《十三辙新韵书》商务印书馆2002年出版)。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解放,新诗歌取代旧诗体,作者在韵律方面可以不受约束,只是凭自己的韵感自由创作。

1957年元月,主席在与诗人臧克家谈诗时曾提议:“搞一本新诗韵――专为写新诗用的较宽的韵书。”这里的“较宽”,应是相对于“平水韵”(106韵)、“中原音韵”(19韵部)的较宽,应是符合当前新诗写作实际状况的较宽。遗憾的是,他老人家的遗愿至今仍未成为现实:“较宽”的韵书也“较多”,但能够像“平水韵”那样世所公认、奉为圭臬者迄未有矣!

破茧而生 或领

许俊梁先生的《中华通韵》着实叫我眼前一亮!

《通韵》以普通话为基础,共列出13个韵部;各韵部分阴阳上去4个声调;字表共收录汉字10520个,是迄今韵书收录最多者;各韵部的用韵举例则是对以往作品的按韵分类,起到枚举佐证作用;其中,《中华通韵的划韵原理及标准》一节,是其严谨理论成果的集中展现。

《通韵》的创新之处,每每可见。《通韵》在研究声韵史的基础上,首度系统地指明和揭示了自古至今韵书的发展台阶与规律;首创了韵书充分论证和广泛枚举这一严谨的著作方法及范例;首创了基于普通话的严密的划韵理论及标准,从而以空前简约的13个韵部面世(其中有4个全新韵部);首创了韵纽与注音合二为一的体例;首度提出一本好韵书应具备的条件;首度向各种韵文及对联创作提供普通话韵律支持等等。上述六“首”,堪当其新。

《通韵》首度提出了一本好韵书应具备四个要件。“韵书可称科学合理者,当具四有:一有通行的语音支持;二有和谐的效果表现;三有清晰的原理体系;四有可逆的划韵标准。”我翻阅过一些韵书,觉得它们均不同时具备这四个要件。《通韵》则不然,立言立行,独善其学,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韵书。

如上所述,目前我国诗词歌赋创作队伍的文学素养并不低,所缺者仅仅是统一的韵书。也就是说,韵文创作的艺术基础已经具备,技术阀门尚未打开。我认为,旧韵荣退,《通韵》荣登,应是诗词乃至韵文复兴的技术阀门。我工作、生活在尧都平水,十多年来以平水为傲、为亲,也试着用“平水韵”写了一些不成熟的诗词,平水情怀不言而喻。如果普通话尚未普及,我敢说“平水韵”仍会独步诗坛。然而,普通话时代呼唤新韵,平水韵及所有以方言为基础的旧韵,到了佩带着赫赫文化勋章光荣退出现实诗坛的时候了(在学坛,这些旧韵还能为语言学专家找回古音起到作用)。

为了诗国的韵文事业及国民教化大局,应当由普通话支持、效果和谐、原理清晰、标准可逆的《通韵》取而代之。这也巧合地或说戏剧化地实现了“平水人的平水韵”与“平水人的中华通韵”的历史接。

普通话小诗歌 篇三

这一切的起点是:从2010年开始,杨克担任“小学生诗歌节”的评委会主任,“忽悠”了于坚、王小妮、舒婷等一批著名诗人给小学生的诗歌习作评奖,还像交作业似的认真写点评。

有些人说这是“大材小用”,有些人认为他“不务正业”,甚至有批评家言辞犀利地指出他过度沉溺于诗歌的普及化与社会化之中,在诗学追求方面却越来越趋向于保守和平庸,过于放弃诗歌技艺上的难度。

对于这种质疑,杨克在一次和诗人骆英的对话中回答:“在我的写作立场里,文学的标杆不仅仅是现代主义,而是几千年的人类文学。从更长时间的文学谱系出发,我认为诗人和作家应该对自我之外的世界发言,应该并不仅仅追求在文本上突破,也要探索怎么传递人的普遍情感,让读者口口相传——我的写作的理念就是这样,到现在也一样。”

灯光是橡皮擦,把黑暗擦掉

孔子有一则训子名言:“不学诗,无以言。”两千多年过去了,如今自然不会有家长再执着于孩子是否一定要“学诗以言”了,但作为一个诗歌普及的呼吁者,杨克提出,让孩子学诗既不是为了成为诗人,甚至也不是为了“言”,最重要的是一颗诗心。

“诗心”听起来很玄,但往往最玄的东西也是最简单的,如同比起大人,孩子才是离诗最近的人。“我看过一个孩子写的一句话,‘灯光是橡皮擦,把黑暗擦掉’,成年人很难想到‘橡皮擦’这个概念,但在小学生的眼中却是天天见到的物品,因此产生的联想是有创造力的。”杨克说,在担任“小学生诗歌节”评委会主任的三年时间里,他看到过无数被毁掉的想象力和真情实感:眼睛一定是心灵的窗户,老师一定是园丁,红领巾一定是烈士的鲜血染成……“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许多高年级学生虽然掌握的词汇量比较丰富,但写出来的诗却不如低年级的学生。为什么比喻同一事物很多人会撞车呢?那是我们的思维也模式化了,以为唯有那样形容才是最恰当最高明的。”

童年天然的语感与未被污染的想象力,是孩子们与生俱来的天赋,而大人们要做的,就是不要将这些美丽的汉语囚禁在牢笼里。小学生诗歌节期间,为了让更多语文老师了解思维的模式化是多么可怕,写诗并不是“你全家都是文艺青年”的小圈子游戏,杨克到广东各地给语文老师们做讲座,聊现代诗歌该如何鉴赏,聊如何让孩子们通过诗歌去与这个世界对话、与自己的内心对话。“通过写诗,我们对于世界的感觉会更加清晰,对人生的感知也会生动起来,这是一种境界,是人文教育的基础需求。黄磊曾说,在演《人间四月天》的徐志摩之前,他自认为感情方面是比较粗糙的,但出演之后,他用一颗诗心去感触树叶的飘落,对万物产生了美好的感觉,这就是诗的作用。参加我们比赛的孩子们以后也许有人成为了诗人,有些并不想做诗人,重要的是通过诗来加深对宇宙和自然的感知,让生活变得更加生动多彩。”

杨克认为,无论对于成年人还是孩子,无论对于专业的诗人还是普通人,“我手写我心”始终都是最值得珍视的品质。抛弃一些浮夸的辞藻包裹,用最真诚的语言触摸内心,这是一个诗人必修的课业,也是需要向社会大众普及的道理。

在诗人的圈子里流传着这样一则笑话:“30年前,诗人堪比摇滚明星,那时候,诗歌是受人尊敬的艺术,随便在大街上丢一块石子,就可以砸到一个诗人,20年后即使下一场大雨,也不知能不能淋到一个诗人。”不可避免地,诗歌的黄金年代永远停留在了上世纪80年代。然而,随着杨克等诗人参与到诗歌社会化普及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家长们相信即使孩子长大后不会成为诗人,也能拥有充满诗意的生活。

每个人都是“玻璃人”

在成为诗歌的社会普及者之前,谈到杨克,最醒目的标签当属“民间诗人”。虽然民间与知识分子之间的对垒古已有之,但对于拥有广东省作协副主席头衔的杨克来说,如何在官方的身份下保持民间立场的写作?对此,杨克的回答是“做个普通人”:“我任何时候的写作,希望没有这么高深,没有这么有思想,没有这么深刻,而只是以普通人的视角来写。就像我去贵州的时候,看到那些蜡染很喜欢,但我不会像某些诗人那样,把这种传统技艺美化到很高的程度,把现代性生活写得很恐怖,因为我们知道贵州人很想变成深圳这样。”

杨克特别强调“精神立场”的民间,他连续主编了15年的《中国新诗年鉴》不仅关注那些业已成名的诗人,更多地将目光投射到了年轻的、底层的诗人身上,打工诗人郑小琼、网络诗人木桦等人都被这本年鉴隆重推荐过,而这种开放性正是1999年引爆中国近20年来最激烈诗歌辩论“盘峰论剑”的起点:打破传统的精英话语权:“民间不是一个诗人的身份,民间的指向不是特定的几个人或一群人,民间是敞开的,吸纳的,永远吵吵嚷嚷,民间天然的复杂性和含混性,是诗歌最具活力所在……民间是诗人的精神立场和写作的出发点,是诗歌的在场。”

在他的概念里,“在场”不是冲锋陷阵明察暗访,那是记者做的事儿,但也不是“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诗歌本质上是关于世界的诗歌,这个世界与内心有关,与灵魂有关,但是也跟其他人和万事万物发生关系,因此,“在场”是一种描述和呈现,一种人对生活与生俱来的好奇心的映现。“一个诗人应该呈现你所在的时代的语境,告知存在的本相,而不仅仅只是写自己的梦呓。”

上世纪90年代处,杨克从广西来到珠三角,在当时处于改革风口浪尖的深圳、珠海、广州绕了一大圈,写下了《在商品中散步》、《于房地产炒风中怀念家园》、《时装模特和流行主题》、《广州》、《火车站》、《天河城广场》等诗,这些带着明显城市色彩和时髦语汇的诗成为了批评家们笔下“物质哲学”和“商品美学”的代表。现在看起来这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消费时代不可避免地已经侵入了我们的生活,诗人们即使再向往“采菊东篱下”的田园生活也无法回避这个事实。但在当时,“乡土中国”的情结和商业浪潮缠绕共生,人们一方面向往商业发展所带来的新鲜感,另一方面却又害怕这种变化所带来的冲击。

凯撒大帝说:“我来了,我看见,我征服”,但到了杨克这儿变成了:“我来了,我看见,我记录。”对于周围不断变革的环境,无论是90年代铺天盖地的商品大潮,还是如今日新月异的网络社会,他都能以一种不卑不亢的态度融入其中,并能敏感地发掘其中的诗性,这也就让他在写作中少了一些自我身份认同障碍者的别扭和矫情,正如“80后”诗人郑小琼所说:“我见过很多写都市诗歌的诗人,他们无论从生活的本质与生存的本质都在城市生根了,安营扎寨了,但是在其诗歌中依旧把自己比作城市的拾荒者、流浪汉、假行僧等,这种思维就是一种城乡结合部的思维,这样的思维写出来的诗歌,当然并非真正的城市诗歌。杨克老师的这些诗是观察城市题材诗歌的窗口,他的诗歌呈现了一颗真正进入城市的心灵。”

在回顾这段时期的写作时,杨克说这并不是对商业社会单纯的赞美,而是一种“现代浮世绘”的叙事,关注的更多是人们在当下的状态:“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写了很多关于商品时代与消费社会人的当下生存作品,使用了许多中国已有的诗歌中少见的意象,像石油、玻璃等等。当词语蜕变,意味着存在的异化,比如人在今天都成了‘玻璃人’,个人信息如此容易被‘人肉’搜索,被从中介公司等你办过事的机构买到。”

“一个诗人,必须‘留存’他的时代,哪怕所写的是再世俗不过的生活,发现诗性就意味着神性乍现。将生存现场转化为精神现场,这就是一个诗人的使命感!”杨克说。19年前,美国诗人大卫·艾诗乐就指出:“作为一个读者我们不应该抱怨杨克的诗欠缺某种哲学的一致性,惠特曼说:‘我自相矛盾吗?一点不错,我自相矛盾。’妥协并非我们今天理解的那样一无是处。”在杨克的诗作中,矛盾或焦虑都是并不刻意回避的情绪,他说:“在真实的生活中我不是旁观者,而是置身其间。”

数字时代的“未来主义者”

许多人说,杨克是一个“新潮”的诗人。这种新潮并不体现在衣着打扮的时尚上,而在于网络时代的十八般武艺——博客、微博……他都耍得样样精通,至今杨克还在博客上保持着相当频繁的更新记录。

一直以来,纯文学作家们与网络之间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友善,仿佛网络文学是洪水猛兽,无情地侵蚀着人们的理解和阅读能力,而且可悲的是,这个过程是不可逆的。但杨克却并未对网络诗歌敬而远之,相反,他担任《网络文学评论》的主编,还为新锐的网络诗人撰写评论。对于纯文学与网络之间微妙的关系,杨克说自己并不悲观,相反,他是一个“未来主义者”,相信诗歌会找到数字传播的有效途径。“很奇怪,难道真的有人认为网络自由对写作有妨害?我觉得自由还远远不够。对于诗歌作者,在开放性、娱乐性恣肆的‘我媒体’时代,关键是守护内心对写作的敬畏,警惕集体狂欢式的发泄。对于诗歌读者和批评家,则要在繁复性、无序性导致文字爆炸的虚拟空间,从眩晕中清醒过来,致力于沙里淘金。我主编的《网络文学评论》,期待‘全媒体’研究能发掘‘多文体’课题,而非单一地梳理类型小说。”

普通话小诗歌 篇四

关键词:胡适 禅宗 诗歌美学

一、禅宗简介

胡适认为自从唐代以来,韩愈古文运动,便是中国文人对于白话文的第一次觉醒。而这正应该归功于禅宗的语录。下面对于胡适进行严格考证的禅宗宗派的史料进行一次梳理:惠能是该革命宗派的开山鼻祖,《坛经》是由其弟子们整理记录惠能的训诫语录。该著作体裁乃是胡适认为的白话语录始祖,(胡适的白话诗歌是白话文的产物)。我们举个《坛经》里面的例子:“自心众生无边誓愿度,自心烦恼无边誓愿断”。之后便是他的弟子行思和怀让。这两位弟子的徒弟又分别是希迁(石头大师)——湖南宗派和道一(马祖大师)——江西宗派。由道一弟子怀海创立《禅门规式》,禅宗成为一个完全极立的宗派。我们主要讨论的是诗歌美学和禅宗美学的关系,以上作为导入,方便不熟悉道教的和禅宗的读者做一番简单了解。下面系统介绍禅宗、道教代表人物(这里篇幅有限,所以筛选——为个中代表)各个的作品和胡适诗歌的作品,特别是在美学思想方面的碰撞,它们在美学的理论方面,还有二者对胡适的诗歌美学特征的影响,都是值得深入挖掘的。中唐以下有分别出现沩仰宗——沩山灵祐与仰山慧寂;临济宗——临济义玄;曹洞宗—洞山良价与曹山本寂;云门宗-云门文偃;法眼宗—清凉文益。北宋时的明觉禅师(重显);圆悟禅师(克勤);大慧禅师(宗杳)

二、胡适诗歌吸收禅宗的美学特征

胡适在《中国佛学史》里面提到南阳董彦老喜欢搜集民间的歌唱,他的《看见她》是对于中国民歌集提供新的指示方法,胡适专门将神会和尚的两支俗曲献给“南道老道”,词虽不够美,但是预料唱起来的《五更调》定哀婉动人。敦煌本是这样的:“南宗定邪五更转—— 一更初。妄想真如不异居。迷则真如是妄想,悟则妄想是真如。念不起,更无余。见本性,等空虚。有作有求非解脱,无作无求是功夫。”胡适对于杜甫和白居易也是大加赞赏,无所为而为之之文学,非真无所为也。其所为,文也,美感也。其有所为而为之者,美感之外兼及济用,其专主济用而不足以兴起读者文美之感情者,如官样文章。老杜之《石壕吏》等诸作,美感是矣,而又能济用。“落日平台上,春风啜茗时,石栏斜点笔,桐叶坐题诗;翡翠鸣衣荇,蜻蜓立钓丝。自今幽兴熟,来往亦无期”则美感而已耳。作诗文者,能兼两美,上也。胡适认为,诗词在于作者之意趣乃在题,而不在体重之材料。即如此词中之“汝”,乃意象中悬设之“汝”,不必即实有所指。胡适在考证《红楼梦》时,提到这部小说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白话文小说,可见,白话诗歌从两汉、乐府以来对与白话的普及乃至对于后来的优秀白话小说的产生,做出了贡献。不仅仅是普及,更要提高白话诗歌的发展,特别是对于白居易大加赞赏。胡适的观点认为诗是由歌谣变化而来的,最初是在百姓口中朗朗上口,互相传诵下来的,与苏轼相同的观点是认为诗也是能够与音乐相互分离开来,两汉时期内,民间忽然发生了不少的无主名的诗歌。这一类平民文学之中,真有许多绝妙的文学作品。汉代虽然有了这种有价值的平民文学,然而当时的文人学士似乎还不曾完全了解乐府歌辞在文学上的地位。这一条线只能代表贵族文学和庙堂文学,而不能代表那真有生命的民间文学。建安初,曹操父子出来,方才大胆的模仿提倡那自由朴茂的乐府诗体……白话不但不鄙俗,而且甚优美适用。两汉平民文学。遂从民间文学一跃而开作正统文学的一部分了。而胡适认为平民文学里难以遮挡乐府的真美,而且还具体的把古代的白话诗、词、曲、散文等形式分了几大时期,这也体现出了胡适对于白话诗词的热爱与赞赏。我们深信,民间歌唱的最优美的作品往往有灵巧的技术,很美丽的音节,很流利漂亮的语言,可以供今日新诗人的学习师法。不论是从感情还是从思想来看,民歌的语言的技巧可以将民风民俗,劳动阶层的生活缩影以及对于美好生活的憧憬等等表现的淋漓尽致,不在意老百姓多么的与所谓的文人风格大相径庭,而是独特的民风和幽默,使得一些文人骚客也低头汗颜。彻底的白话诗完美的大众语言,举例如写“秦罗敷拒绝调戏她的一个大官时候的,那一针见血的白话诗,相信没有人不在拍手称快,大呼过瘾。而苏轼因其提倡以诗为词,所以不拘格律,形式自由,这例子大家都耳熟能详,笔者就不多谈。苏轼的词并没有刻意的去为哪些人谱成曲子而作,完全抛弃与音乐结合的概念,也丝毫不功利,单纯的为了追求一种清新自然的诗体,音律不在他这一派的考虑范围。苏轼或婉约或豪迈。开启了一代新的诗歌创作风格,被陆游、辛弃疾、刘克庄、刘过等所承继下来。他们作诗的优点是情感丰沛,明白流畅,说话有力,条理清晰,绝不矫揉造作。南宋陆游早年热心追名逐利,他的诗风格偏于慷慨悲壮,晚年则渐渐归于恬适,多以自然风光,美丽景色为主,遂得“自然诗人”的头衔,与杨、范并称。胡适对于辛弃疾的词,认为以上的优点都具备之外,小令做的是格外的漂亮景色、感情、直抒胸臆,有力。

参考文献:

[1]胡适。胡适文集[M].第11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56.

[2]李兴华,吴奔星。胡适诗话[M].四川文艺出版社,1991:49.

[3]胡适。胡适文集[M].第6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770.

[4]胡适。胡适文集[M].第10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79.

普通话小诗歌 篇五

摘 要:劳伦斯的诗歌作品是他一生中文学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他生活经验和创作激情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劳伦斯的诗歌创作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他的晚期创作,作品中探讨了寻求新生的自我之路——死亡。他在诗中对死亡唱起了颂歌,把死亡视为一个失去了活力的躯体获得新生命的必要途径,视为自我实现之路,如同浴火重生的凤凰获得了新的生命。

英国20世纪的小说家大卫·赫伯特·劳伦斯(1885-1930)在小说方面不仅为世界文学史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诗坛上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本人一直认为诗歌创作是自己整个文学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诗歌创作贯穿了他的整个写作生涯。他的诗歌创作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早期的诗歌具有一定的自传色彩,表现出了以文学的形式进行哲学探索的特点。中期的诗歌着重处理人与现代社会的关系,进而揭示自然与现代文明的对立关系。而最值得关注的是他晚期的诗作,在这个时期的诗作里,诗人最为关注的是灵魂的重要性,突出了灵魂不灭、死而复生的观点,着重描写寻求新生的自我之路——死亡。

劳伦斯的一生经历了多种坎坷,其作品长时间受到官方的查禁,他的思想和观点在他有生之年一直被看成谬误和下流的东西,他寻求自我实现的途径一直未能成功。晚年疾病的折磨增强了他渴望死亡,摆脱不幸的欲望。但他相信死亡不是一切的终结,而是通向新生的门坎,于是他转向歌颂死亡,企盼在死亡之中获得新生。死亡成了他这个时期大多数诗歌的主题,这些诗歌主要收集在《三色紫罗兰》《荨麻》《三色紫罗兰续编》和《最后的诗》中。

《最后的诗》是劳伦斯晚期最著名的诗集,“歌颂死亡,赞美新生”是其中心主题,展现了劳伦斯从理解到接受死亡的内心挣扎与斗争。在这一时期劳伦斯致力于对生命问题的探讨,把死亡看成是新的自我实现之路,他的思想也达到了深化和升华。他认为死亡是生命的平衡物,通过毁灭腐朽和消耗殆尽的东西来实现再生的可能。在这部诗集中,《巴伐利亚的龙胆》《灵船》和《不死鸟》等诗最大程度地体现了劳伦斯寻找新的自我,歌颂死亡的主题,同时也展示了劳伦斯辉煌的艺术成就和思想成就。

一、寄新生于死亡

《巴伐利亚的龙胆》是一首关于珀耳塞福涅神话的诗,珀耳塞福涅是女农神得墨忒耳的女儿,被普路托国王打下地狱,一年中有六个月必须与普路托一起呆在阴间。这首诗带有浓厚的神话色彩,开始部分的描写美丽、阴沉而又使人感到自信。诗人运用丰富的想象力,借助于冥王普路托和冥后珀耳塞福涅的神话故事,描述了一个人的生命灵魂走向阴间拥抱黑暗和死亡的经历。在诗人的笔下,阴间不但不阴森可怖,反而庄严神圣,充满爱情的幸福。诗人把龙胆花这一黑色花的庄严的意象比做火炬,这一联想奇特大胆,龙胆花成了一把指引诗人进入死亡疆域的火把,指引灵魂通向地狱之路:

给我一支龙胆花,给我一支火炬!

让这朵蓝色叉状火炬之花给自己引路

沿着那越来越黑暗的楼梯下去,蓝色越来越暗

……

到那看不见的王国去,那里黑暗醒着,

冥后只是一个声音,或是看不见的黑暗,

她投入冥王普路托的怀抱,他黑色的激情深深地打动她的心,

被浓厚阴影的激情穿透,

在黑暗火炬那璀璨的光华中,

黑色的光芒撒向沉湎于幸福中的新郎和新娘

“黑暗在黑暗中苏醒过来”集声音、思想和意象于一体。诗人浓墨重彩地描述了这一黑色意象,让它在神话故事的背景下显得神圣而庄严,指引着灵魂通向黑暗的地狱之路,同时又把它做为通向未来的明灯。全诗到处弥漫着黑暗,并且黑暗逐步加深,直到与普路托的黑暗融为一体。龙胆花从照亮到冥府之路的“黑暗中冒着幽幽蓝光的火炬形花”变成“照耀在沉湎于幸福中的新郎和新娘(普路托和珀尔塞福涅)身上”的婚礼之火炬。珀尔塞福涅手中火炬形的龙胆花,照亮她去普路托的寝室,走向冥王普路托的怀抱。龙胆花成为引入“看不见的王国”的向导。诗人发出一连串的沉思,借助龙胆花和神话道出了诗的深刻意蕴:拥抱死亡不但不阴森可怖,反而庄严而神圣。死亡是我们不可逃避的结局和命运,但死亡并不可怕,正如凤凰一样,珀尔塞福涅将得到重生,因为她是春季万物复苏的象征,她最终将会把我们引向光明和复活。因此,死亡从一种具有毁坏性的东西转化成具有神秘的毁坏兼具创造力的东西。这种作用通过诗中对看似矛盾的龙胆花的处理得到了加强,它因黑暗而显得明亮:

巴伐利亚的龙胆,又大又黑,唯有黑暗

用普路托忧愁的冒烟的蓝色

染黑火炬般的白昼……

发射出黑暗,蓝色的黑暗,像得墨忒耳的苍白的灯放出光芒

指引我吧,给我引路。

这里的神话典故作为和平死亡的前兆,有着黑暗的神圣感。为了加强它的象征性,劳伦斯运用了重复的技巧,同时也表达了诗人急于踏上死亡之路这个神圣的旅程。在《鸟·兽·花絮语》中劳伦斯也写道:“啊,冥后普西芬妮,普西芬妮,从冥王哈得斯那儿带给我一个死人的生命吧。”

二、告别旧的自我——躯体,追随新的自我——灵魂

劳伦斯一生都在探索人的肉体和精神的关系。他创作中的黑暗意识自然而然地转化成为对于死亡和死后灵魂的想象和探索。在诗人看来死亡不仅仅是生命的等义语,而且是生命的再生,是告别旧的自我,追随新的自我的途径,他认为只有在死亡之中才能复生。这种死亡意识也体现在另一首诗歌《灵船》(the ship of death)中。在《灵船》中,两个基本的意象是秋天的果实和小小的灵船。从早期的生活开始,地中海一直是诗人想象力充分驰骋的天地,它的神秘性一直对即将死去的诗人有着不可抗拒的创作激情,诗人搭建《灵船》,乘着灵船在地中海上起航。灵船的意象取自《伊特拉斯坎古墓》中的“小青铜灵船”(the little bronze ship of death),就是这艘灵船把伊特拉斯坎(又名伊特鲁里亚人)带到“另一个世界”,对他们来说死亡只是完整生命的自然延续。任何东西都是有生命的,秋天种子重生的意象使劳伦斯想到了完整生命的自然延续,腐朽在他的意识中不含有任何绝望之意。

全诗以秋的意象出现:时值秋天,掉落的水果通向湮灭的漫长的征途。秋天的苹果像大颗的露珠一样掉落,撞破了自己,为自己打开了一个出口。苹果掉到地上以后腐烂,释放出种子来获得新生。灵魂也一样,人死之时,灵魂脱离躯壳,因此,得制作灵船,装上逃离了躯壳的灵魂,告别旧的自我,通往湮灭之乡,乘坐灵船到另一个世界。“向自我道一声告别,从掉落的自我中寻找一个出口”,到达黑暗的湮灭之乡(the dark oblivion)。这小小的灵船使劳伦斯强调死亡的创造力并深化了死亡的概念——死亡是一段生命之旅的结束,同时,又是另一段新的生命之旅的开始。他将生命神圣进程中的死亡描述为“灵魂最漫长的旅程” (the longest journey),死亡从而成为了生命中的一部分。在这种意义上,死亡则是生命以另一种形态的延续。根据《圣经》,诗中 “ark”(方舟)一词暗示了劫后重生。短语“soundless, ungurgling flood” (无声的、不是汩汩作响的……洪水中)的运用使劳伦斯成功地把对感官的影响和引起感情的象征结合在一起,写作上的这种特色使得整个旅程既有说服力又富于联想。

诗的最后两部分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是最深刻的。在劳伦斯看来,有黑暗必会有光明,黑暗过后,黎明就会到来,黑暗与光明、生与死在不停地相互转换,灵船在黑暗的死亡之海上没有目标地航行,从永恒中分离出一条线,破除黑暗,迎来黎明,灵船归来了,因此,灵船找到了新的自我,像玫瑰一样萌发,开始新生。“虚弱的灵魂从灵船中走出来,重新以宁静填充心房”,表明了劳伦斯对自然界的更替、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深信不疑。诗人在诗中恳求“把死亡处死吧,处死这漫长痛苦的死亡/摆脱旧的自我创造新的自我。”

三、凤凰涅槃——新我的实现

除上述两首诗外,“新生”在《死亡的欢乐》(gladness of death)《死亡之歌》(song of death)和《不死鸟》(phoenix)等诗中也受到了褒扬。诗人把死亡看作通往新生的门槛,“经过无比痛苦的死亡体验/便会出现生后的欢乐/巨大冒险中的奇特的愉快”,并且还说“我将像黑色三色紫罗兰那样绽放……很高兴地感觉到在死亡的黑暗阳光下展现自己并带着一种奇怪的甜甜的香水味……在死亡的巨大空间,生后的轻风把我们亲吻成人性的花朵”。《死亡的欢乐》这些诗句反映了诗人在死亡中寻求自我实现——新的自我的愿望。在《死亡之歌》中,他唱道:“没有死亡之歌,生命之歌就会变得愚蠢,没有活力”,诗人把死亡——对生命的冷酷的否定——看作是一种凸现生命意志的反衬。《不死鸟》一诗就集中寄寓了这种思想:

不死鸟要想恢复青春

只有燃烧自己,活活地燃烧,烧成

炽热的毛状的灰烬

然后,巢中有新的小东西微微动弹

带着缕缕柔毛,像漂浮的灰烬

显示出她已恢复自己的青春,如同雄鹰

永生不死的鸟

不死鸟(phoenix)是古埃及传说中的一种火凤凰,它身体巨大,有着漂亮的羽毛和悦耳的歌喉。传说它可以生长500年,在它死时它会用芳草和树枝造巢,然后点燃树枝,把自己烧成灰烬,最后从火中跳出一只新生的凤凰。劳伦斯非常喜欢凤凰的意象,在他自己设计的乌托邦“拉那尼姆”(rananim)中就选用了凤凰作为徽章中的图案,因为他非常清楚此鸟的特殊含义在于死而复生,象征长生不老。劳伦斯想从火凤凰的传说中对死亡进行新的探索。然而,凤凰涅槃只是一种传说,只是一种幻想,它不能给人以信服的解答,死神是无情的,它于1930年3月2日夺去了劳伦斯的生命,诗人的美好愿望也随之灰飞烟灭。然而诗人留下的诗集却是现实,是永恒。在这些诗中船与凤凰的意象表达了诗人对死而复生美好信念的憧憬和迎接死神来临的泰然自若,诗人的情感、思想显得十分真挚、深沉而感人。

四、结语

由此可见,劳伦斯渴望死亡及强烈的复活和新生的思想已跃然纸上。他的死亡观并不消极,反而蕴含着乐观的精神和深奥的哲理。在他的创作意识中,光明和黑暗是统一的整体,二者对立地存在着,也可以相互转化。黑暗预示着光明,死亡则孕育着新生。他理解死亡、超越死亡,“超越死亡而进入一种新的存在”。死亡是“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半,生孕育了死,死又孕育了生”。尽管死后的精神复活是一种近乎臆想、多少带有本能求生的精神假定,劳伦斯死后也未能像《不死鸟》中的凤凰一样获得新生的躯体,但诗人正是通过这种看来是唯一现实的途径,来使他此在的世俗生命获得异在的可能,死亡不仅被转化为“一种活的东西”,而且“死亡有真正的尊严和美”,并“和生命一样被承认”。

叔本华说过:“从肉体上看,我们有肉体的生命,不过是一再拖延的死亡,这死亡,便是与生命既对立又统一的死亡。死亡是自然生命的一部分,是毁灭旧的自我开创新的自我的净化器。”劳伦斯用清新的语言、明快的旋律和奇特的意象,歌唱爱情,歌唱死亡,寄希望于灵船,去追随死后复生的新的自我,他的灵魂在他的诗歌中获得了新生,绽放出永恒的艺术光芒。

参考文献:

[1] 吴笛选编翻译。 劳伦斯诗选。 桂林:漓江出版社,1998.

[2] 段吉福编。劳伦斯随笔集(2). 成都: 四川文艺出版社,1996.

[3] 姚暨荣译。 安宁的现实——劳伦斯哲理散文选[m].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1992.

普通话小诗歌 篇六

我似乎总和别的孩子不大一样,我的害羞情绪是如此严重,以致一想到要在别人面前说话,实际上只是大声说话,就会令我万分紧张。

许多孩子为了摆脱家庭的束缚有时会离家出走,而我却无处可去,因此我用歌声放飞自己的心情,是音乐改变了我的性格。

从我记事起歌声便一直飘扬在我们家里,父亲的嗓音如歌唱家纳特・金・柯尔一样圆润,在家中总能听到他演唱的小夜曲。

每周日下午我们几个姐妹和邻居的一些小孩就会听父亲教我们如何演唱多声部和声,他会一遍遍耐心地给我们示范,直到我们学会为止。

而家中并不只有父亲一个音乐爱好者,姐姐维维安每天下班回家就立刻打开电唱机,唱片中的音乐声一直到她上床睡觉时才会停止,至今我仍记得她随着节奏布鲁斯的音乐尽情摇摆的样子。

然而我对音乐产生真正的兴趣,还是在我上初中以后。那是一个普通的晚上,我独自待在楼上的房间里,突然听到一阵浑厚、美妙的歌声从楼下传来,我走到楼梯口,看到弟弟朱尼尔正坐在客厅里听音乐。

“这歌是谁唱的?”我问他。

他指着身旁一堆唱片说:“是葛劳利亚・林・蒂娜・华盛顿和萨拉・沃恩。”

从那时起,我被音乐深深地迷住了,我的卧室变成了我的俱乐部、我的音乐舞台、我的避难所,每天放学回家,我就会抓过一把扫帚、一个酒瓶或一把刷子,任何可以让我假装当作麦克风的东西,站在卧室的镜前唱出自己的心声。

我不在乎谁听到我的歌声,我发现自己甚至希望能够被别人听到。突然之间我不再是丑小鸭,而变为一只会唱歌的白天鹅、一位拥有众多歌迷的大歌星。

1956年秋天,我开始慢慢地钻出自己的贝壳,虽然我仍然文静而腼腆,但我却不再害怕去面对人们,在此期间我发生了重大的转变,这一转变完全改变了我的人生。

那时我家附近有一所教堂,原本我对其并不太在意,后来他们组织了一个唱诗班,住在附近的孩子几乎都要参加,就这样我经常要去教堂,不是为了去听神父布道,而是去练唱。

差不多有50多个人参加了唱诗班,就连唱歌跑调的姐姐芭芭拉也参加了。我们的唱诗班被命名为“青少年唱诗班”。

教堂的组织者哈瑞特・查普曼夫人任我们的指挥,每周二的傍晚她都会带我们在小教堂练歌。从第一天起我便知道自己属于这个唱诗班,我喜欢圣歌的旋律,但却是查普曼夫人温和的鼓励与支持让我产生信心,每次排练我们都能感受到她的和蔼、耐心与爱心。

正是因为查普曼夫人,我发现自己在努力尝试以前从来不曾想过的事情。一天傍晚我们正在排练一首新的圣歌,每一次唱这首歌我都会被深深地感动。后来查普曼夫人说需要一位领唱,即使现在我都不明白当时自己怎么会举起了手。

“我想我能担任领唱,查普曼夫人。”我说。

查普曼夫人惊呆了,从参加唱诗班以来,我最多只对她说过“你好”“再见”,如此害羞的小女孩怎么会突然要求做领唱呢?

但查普曼夫人很冷静,她笑了笑,招手让我到前面去,“帕蒂,如果你认为自己行,我相信你的能力。”她说。

我紧张得竟颤抖起来,心中暗想:“我做了什么?”但还来不及等我改变主意,查普曼夫人已弹起了歌曲的前奏,我只好硬着头皮闭上双眼唱了起来,神奇的是恐惧感随着歌声竟逐渐消失了。感觉上就好像我并不是站在全体“青少年唱诗班”的团员面前演唱,而是在我卧室的镜前拿着扫帚把歌唱。唱到一半时我感到自己不再是教堂唱诗班中唱歌的少女,而是站在天堂的台阶前歌唱的上帝的使者。

歌声结束,屋中变得鸦雀无声,查普曼夫人吃惊地看着我,有些唱诗班的团员竟被歌声感动得哭了起来。

“帕蒂,”查普曼夫人温柔地说,“从现在起,你就是我们的领唱了。”

自我开始在唱诗班唱歌起,星期日对于我们家便成为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全家人都会充满活力、兴高采烈地前往教堂,而我总是第一个跑出家门的。

不久费城的西南部就传开了:“‘青少年唱诗班’中有一名被圣灵‘点化’的小姑娘。”结果每次唱诗班演唱,教堂中便会挤满来听我唱歌的人们。

来上高中时我最敬爱的老师艾琳・莫兰组织了一场由学生指挥、表演的艺术节演出。当时的我非常矛盾,一方面我想参加演出,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应付不了那么大的场面,毕竟在教堂中为上帝唱歌是一回事,而为全校的同学唱歌又完全是另一回事。

没有唱诗班的团员们的支持,没有查普曼夫人的鼓励,如果别人讥笑我,我可怎么办?那今后我就再没有脸去学校了。

最后终于还是唱歌的欲望战胜了我的恐惧感。然而参加选拔赛那天轮到我上场演唱时,我却站在台上一动不动,完全被吓呆了。

开始大家只是盯着我看,等着我表演节目――跳舞、讲笑话或变魔术,最后还是莫兰小姐打破了沉默,她让我放松,不要紧张,准备好了再开始表演。

我点点头,深吸了一口气,艰难地说:“我唱首歌吧。”

唱歌?多年后莫兰小姐告诉我,当时她吃了一惊,与查普曼夫人一样,她们眼中的帕蒂一向都是文静而腼腆的,平时甚至不会举手提问,她怎么能有勇气在众人面前放声歌唱呢?

我的歌唱完,评判员们竟打破了暂不宣布评判结果的惯例,立刻通知我已被入选艺术节的演出。

6个星期后我站在学校的礼堂中惊奇地看着观众全体起立,为我的歌声欢呼、喝彩,我成为全场演出的焦点,我知道这正是自己一直希望获得的热烈反响。

那次艺术节表演之后,我并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得那样迅速和顺利。没过几年,作为60年代美国最受欢迎的R&B演唱组主唱,我应莫兰小姐之邀再次站在泰尔登中学礼堂的那座舞台上演唱,但这一次我演唱的不再是别人唱过的歌曲,而是我们演唱组在R&B排行榜上名列第15名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