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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属于什么类型的大学,什么档次级别的大学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3年闽江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本文是高考家长网勤劳的小编为家人们整理的《闽江学院属于什么类型的大学,什么档次级别的大学》,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闽江学院开设专业一览表

闽江学院开设专业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信息安全、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物理学(师范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社会工作、法学、英语、日语、表演(影视)、音乐学、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财务管理(中美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闽台合作)、工商管理(闽台合作)、广告学(闽台合作)、财务管理(闽台合作)、金融学(闽台合作)、会计学(闽台合作)、国际经济与贸易(闽台合作)、电子商务(闽台合作)、环境设计(闽台合作)、保险学(闽台合作)、金融学(中美合作)、会计学(中美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文化产业管理、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网络与新媒体、应用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电子商务、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国际商务、物流工程、酒店管理、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雕塑、绘画、环境设计、化学(师范类)、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

闽江学院包含院系和开设专业
院系名单专业名称本专科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
通信工程本科
信息安全本科
软件工程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机械电子工程本科
物理学(师范类)本科
电子科学与技术本科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
法学院社会工作本科
法学本科
外国语学院英语本科
日语本科
蔡继琨音乐学院表演(影视)本科
音乐学本科
人文学院历史学本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本科
汉语言文学(师范)本科
汉语言文学本科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海峡学院财务管理(中美合作)本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闽台合作)本科
工商管理(闽台合作)本科
广告学(闽台合作)本科
财务管理(闽台合作)本科
金融学(闽台合作)本科
会计学(闽台合作)本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闽台合作)本科
电子商务(闽台合作)本科
环境设计(闽台合作)本科
保险学(闽台合作)本科
金融学(中美合作)本科
会计学(中美合作)本科
服装与艺术工程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服装设计与工程本科
纺织工程本科
新闻传播学院文化产业管理本科
广告学本科
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网络与新媒体本科
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应用统计学本科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软件工程本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
新华都商学院金融学本科
会计学本科
工商管理本科
国际数字经济学院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电子商务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本科
财务管理本科
旅游管理本科
国际商务本科
物流工程本科
酒店管理本科
税收学本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美术学院雕塑本科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绘画本科
环境设计本科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师范类)本科
应用化学本科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
制药工程本科
轻化工程本科

二、闽江学院特色专业

序号专业层次数量专业
1国家级2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学
2省级(直辖市)11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纺织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学、测绘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学

三、闽江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闽江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1.学校全称:闽江学院

2.学校代码:10395

3.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学院

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种类: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6.校 址:(1)校本部: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2)工业路校区: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3)首 山 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260号。

(4)洪 塘 校区:福州市仓山区洪塘路40号。

第三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闽江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2.招生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录取现场工作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录取现场工作。招生录取现场工作小组下设督察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督查。

3.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具体工作。

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1.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原则:录取期间,未完成计划根据各省实际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后报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调整执行。

第五条 专业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

(1)除本科的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本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日语专业除外)。

(2)中外合作办学(含国际课程教育项目)仅以英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3)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英语口试,则不作要求。

(4)福建省报考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含国际课程教育项目)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60%。

2.面向福州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福州市户籍且在福州市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3.公费师范生招生对象为具有需求计划的县(市)区户籍或高中三年学籍,且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4.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5.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理。

第七条 录取原则

1.学校录取新生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调档比例

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政策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调档;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

3.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定的政策加分。

4.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除考生所在省份有特别规定外,学校在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均采用“分数优先”(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的调配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即对排名在院校招生计划内的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依录取排序递补录取。

(3)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平行投档的批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非平行投档的批次,文史类(历史组)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理工类(物理组)按考生数学、语文、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5)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相应艺术类别省级专业统考(联考),考生文考成绩(含固定照顾加分)、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或没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考生的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出现同分时,按考生文考成绩排序,文考成绩在前者优先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文考成绩都出现同分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6.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原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区、市)制定的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7.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八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1.学费:

(1)普通本科专业5040元/生·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460元/生·学年;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8640元/生·学年,艺术类重点学科本科专业9360元/生·学年(根据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

(2)软件工程本科专业第一、二学年5040元/生·学年、第三、四学年16000元/生·学年(根据闽价〔2004〕费16号)。

(3)闽台合作非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8000元/生·学年(根据闽价费〔2011〕304号文件)。

(4)国际课程教育项目本科专业28000元/生·学年(根据闽价费〔2011〕374号文件)。

(5)中外合作非艺术类本科专业508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63500元/生·学年。(根据闽发改服价函〔2021〕412号文件)。该收费标准至2023年已执行2年,已试行期满,按规定试行期满将依法开展成本监审,2023年新生收费标准将以省发改委等部门最后审批标准为准,多还少补。

2.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年870元至1730元收取(根据闽价费〔2007〕75号文件、榕价费〔2012〕69号文件、榕发改价格【2022】74号)。

3.学费和住宿费清退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规定,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第九条 纪律检查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六不准”、“十项禁令”、“十公开”、“30个不得”等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条 奖、贷、助学金制度

1.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发树奖学金10000元,综合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学业奖学金500元,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文体实践奖学金300-800元,考研奖学金1000-5000元,学业进步奖学金300元,文明养成奖学金800元。奖励标准如有变动,以最新版学生手册为准。

2.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及“贷、减(免)、缓”交学费入学。报到时,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可在“福建省精准资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福建助学APP”)上填报信息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3.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450元/月,困难280元/月,每学年发放10个月。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与复查

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入学须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新生入学后,将按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培养与管理

1.学生入学后按照《闽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学生入学后转专业按照《闽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3.按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将根据《闽江学院关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分选具体专业。

4.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完成一年的预科阶段学习,学校将根据学生在预科阶段的综合测评成绩,结合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和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其本科专业,并转入相关学院学习。

第十三条 附则

1.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闽江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凡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邮政编码: 350108

联系电话: 0591—83761856,83760910

投诉电话: 0591—83761523

招生办网址:https:// zsb

招生办邮箱:mjzsb@

四、闽江学院属于什么类型的大学

闽江学院属于理工类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学校。根据闽江学院在各省发布的招生计划批次设置,我们可以知道,闽江学院是二本高校,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学校拥有光荣的历史传统。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1984年创办的闽江职业大。

五、闽江学院2023年最新简介

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学校拥有光荣的历史传统。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1984年创办的闽江职业大学(含2001年并入的福州工艺美术学校),2010年,爱国华侨蔡继琨先生创办的福建音乐学院并入闽江学院。在福州工作期间曾兼任闽江职业大学校长6年(1990年6月至1996年5月),亲自为学校改革发展定方向、谋思路,提出“不求最大,但求最优,但求适应社会需要”的办学理念,倡导“立足福州、面向市场、注重质量、突出应用”的办学宗旨。30多年来,他始终关心关怀学校发展,2008年学校50周年校庆、2018年学校60周年校庆,他都在百忙之中发来贺信;2021年3月25日,再次亲临学校视察,与师生亲切交流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学校新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办学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开设本科专业66个,涵盖经、法、文、史、理、工、管、艺等八大学科门类。拥有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一流学科(高原学科)1个、省级应用型学科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7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6万人,专任教师1000多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90%(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36%)。拥有省级教学、科研及高端外专团队12个,国家级、省部级人才109人(含柔聘)。现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39个,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学校现有校园总面积224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54.2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30亿元。各类纸质图书204.9万册,电子图书166万册。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福州市各县(市)区开展科技开发合作;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东华大学、温州大学等国内高水平大学开展办学合作;与逢甲大学、中国文化大学、实践大学等台湾地区高校进行闽台高校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与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境)外30多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塞浦路斯欧洲大学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闽江学院国际数字经济学院;与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全省第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学校的办学和发展得到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有力支持。省教育厅和福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共同支持学校建设协议书并制定实施方案,福州市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闽江学院全面提升办学水平的若干意见》。社会慈善机构、著名侨领、企业家纷纷慷慨解囊,支持学校办学,特别是福建省发树慈善基金会向学校累计无偿捐资人民币10亿元。“十四五”期间,学校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来校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沿着指引的正确方向,坚持“不求最大、但求最优”的办学追求不动摇,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动摇,坚持“应用技术型”的办学方向不动摇,坚持“适应社会需要”的办学特色不动摇,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全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应用型大学,努力以优异的办学成绩回报的重托和期望。 (数据截至2021年9月10日)

1、全国985大学一览表(39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
湖南大学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清华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四川大学
南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东北大学兰州大学
复旦大学山东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浙江大学

2、全国211大学一览表(112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
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
复旦大学同济大学
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第二军医大学
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河海大学江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海南大学四川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云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青海大学宁夏大学
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南开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苏州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
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州大学南昌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郑州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西藏大学西北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兰州大学
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3、全国双一流大学一览表

北京大学:(自主确定建设学科并自行公布)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中国史、统计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清华大学:(自主确定建设学科并自行公布)

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

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北京师范大学:哲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地理学、系统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戏剧与影视学首都师范大学:数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外交学院:政治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北京体育大学:体育学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中国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中央戏剧学院:戏剧与影视学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南开大学:应用经济学、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天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山西大学:哲学、物理学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内蒙古大学:生物学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大连理工大学:力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东北大学: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吉林大学:考古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延边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

东北农业大学:畜牧学

东北林业大学:林业工程、林学复旦大学:哲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工商管理

同济大学:生物学、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生态学、统计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上海大学:机械工程南京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大气科学、地质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东南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风景园林学、艺术学理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科学与技术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工程

江南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南京农业大学: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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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成都理工大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四川农业大学:作物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西南大学:教育学、生物学西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贵州大学:植物保护云南大学:民族学、生态学西藏大学:生态学西北大学:考古学、地质学西安交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保护、畜牧学

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

兰州大学:化学、大气科学、生态学、草学

青海大学:生态学

宁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石河子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宁波大学:力学

南方科技大学:数学上海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防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海军军医大学:基础医学

空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