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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王牌专业 最好的专业是什么 广东警官学院

广东警官学院王牌专业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禁毒学、法学、行政管理等,可以算得上是最好的一些专业了如下是编辑给家人们整理的《广东警官学院王牌专业 最好的专业是什么》,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广东警官学院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广东警官学院王牌专业 最好的专业是什么 广东警官学院

广东警官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按照当年教育厅、财政厅分配的名额评选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按照当年教育厅、财政厅分配的名额评选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4000元按照当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数结合国家助学金拨款资金确定名额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每年申请的人数,应发尽发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根据申请学生情况确定,不设名额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每人不超过6000元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每生每年10000元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助每人每年7000元本校无大专学生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学校予以配合办理相关程序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退费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学校予以配合办理相关程序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资助标准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校内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500元每年9月至12月,学生处按照学院预算下达的经费指标,确定当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
二等1000元
三等500元
应征入伍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5000元;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30000元无限制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640.5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8.3元

按照学生申请结合岗位要求派工
学费减免按照学生情况给予相应的学费减免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助力成长资助考取研究生学生资助1000元无限制
技能提升资助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网络工程师证书:每人学习补贴500元无限制
困难学生应征入伍资助应届毕业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征入伍的:40000元无限制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500元/人无限制

二、广东省警校名单及招生简章

位于广东省内的警察学院有广东警官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1、广东警官学院

以下为2024年广东警官学院招生章程中的重要信息,供各位想要报考广东警官学院的同学报考。

招生计划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提前批次招生预留不超过1%招生计划用于公安英烈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报考。

本科提前批次各专业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培养招生计划,普通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广东省生源考生,专项培养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广东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专项培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2个地级市,以及惠州市的龙门县和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所对应的地级市户籍高考考生。

本科提前批次按照规定设置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各专业女生招生计划数按照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5%的比例设置,具体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

(一)本科提前批次: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本科公安类专业。

(二)本科批次: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

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法学、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为459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为519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300--1700元/学年。

毕业与就业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的学习和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警官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当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录用公务员考试。

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公安专业毕业生,按照毕业当年政策录用为人民警察。其中,广东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的毕业学生,按照毕业当年专项培养生政策录用为专项培养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本科批次各专业学生不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录用公务员考试,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录取规则

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分物理、历史两类分开划线,分开投档。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从高到低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录取。出现同分情况,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同分处理的有关规定录取。

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计划也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实行从高到低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录取。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不同院校专业组间的专业不可调剂。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考生被本校录取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因英语考核成绩未达到学业标准不能正常毕业的,后果自负。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区、市)执行本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专项培养招生计划录取进入本校的考生需与学校、专项培养的地级市公安局签订专项培养协议书。

2、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以下为2024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中的重要信息,供各位想要报考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同学报考。

招生计划

学校在广东省内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在外省录取批次根据各生源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学校司法警务专业与肇庆学院法学专业联合开展的“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试点班学生进入对口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对口本科高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班学习。

招生专业

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社会工作、法律文秘、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司法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司法警务、安全防范技术、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等专业。

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物理)社会工作专业学费 5250元/生。学年;普通类(历史)社会工作专业学费 5250元/生。学年;住宿费750元/生。学年。

普通类(物理)其他专业学费 6410元/生。学年;普通类(历史)其他专业学费 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750元/生。学年。

毕业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教学实践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学分,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录取规则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物理类、历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普通类(物理类、历史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广东警官学院历年最低录取分数线(新高考3+3省份)

在江西文科,广东警官学院2023年第二批本科的录取分数线是546分,2022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9分,2021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4分。也就是说,广东警官学院近几年的录取分数线是539分~574分。2024年江西文科考生,如果你的高考成绩超过了574分,那么读广东警官学院的机会就很大。

下方表格展示的是广东警官学院在各个老高考省份的文科最低分汇总,含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数据。

高考

省份

学校名2023

分数

2022

分数

2021

分数

江西广东警官学院546539574
河南广东警官学院558532562
广西广东警官学院540530538
四川广东警官学院534541543
贵州广东警官学院553548558

在江西理科,广东警官学院第二批本科近几年的录取分数线是511分~525分。在河南理科,广东警官学院本科二批近几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1分~538分。在广西本科二批,广东警官学院历年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73分~497分。

下表为广东警官学院在老高考省份的理科录取数据。

高考

省份

学校名2023

分数

2022

分数

2021

分数

江西广东警官学院525511521
河南广东警官学院531521538
广西广东警官学院485473497
四川广东警官学院521512526
贵州广东警官学院470452453

四、广东警官学院是几本?

说明:教育部门并没有划分广东警官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毕业证上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大学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一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认为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认为该大学是二本大学)根据公开信息可知:广东警官学院在广东是本科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认为广东警官学院是本科大学。(注:自2018年开始,广东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批)

如果你不是广东考生,广东警官学院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话,你也可

五、广东警官学院历年最低投档线(新高考3+1+2省份)

在3+3选科模式的新高考省份,广东警官学院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差距较大。

广东警官学院(01)2023年在海南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11分,2022年在海南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85分,2021年在海南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88分。

高考

省份

学校名2023

分数

2022

分数

2021

分数

海南广东警官学院

(01)

611585588

六、广东警官学院王牌专业名单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省级)

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禁毒学

2019-2020年度广东警官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国家级+省级)

序号

系部

专业名称

入选时间

级别

1

侦查系

经济犯罪侦查

2020

国家级

2

警务指挥战术系

警务指挥与战术

2020

省级

3

侦查系

侦查学

2019

国家级

4

刑事技术系

刑事科学技术

2019

国家级

5

治安系

治安学

2019

省级

2、国家特色专业

序号高校名称专业名称批次
1广东警官学院经济犯罪侦查第四批

3、省级特色专业: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

4、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侦查学

5、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治安学、禁毒学、法学、行政管理

七、广东警官学院2023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证广东警官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警官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1110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邮政编码:510440

滨江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邮政编码:510232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领导下,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指导学校成立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

(一)本科提前批次: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本科公安类专业。

(二)本科批次: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

(三)广东省以外本科批次按照生源省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提前批次招生预留不超过1%招生计划用于公安英烈和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民警子女报考。

第十五条本科提前批次各专业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培养招生计划,普通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广东省生源考生,专项培养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广东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专项培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2个地级市以及惠州市龙门县和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户籍高考考生。

本科提前批次按照规定设置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各专业女生招生计划数按照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5%的比例设置,具体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报考本科提前批次专业的资格条件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十六条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广东省户籍并在广东省参加高考;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七条 报考本科提前批各专业的考生,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公布的入围名单,参加由省公安厅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其中任一项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想意识、思维表达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二十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二十一条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二十二条公安部、教育部对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另有规定和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以广东省公安厅官方政务网站和广东警官学院招生网(http://zsb.gd公布的为准。

第六章报考本科批次专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三条报考本科批次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六)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四条报考本科批次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本章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广东省公安厅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二十五条报考本科批次专业的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分物理、历史两类分开划线,分开投档。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八条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从高到低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录取。出现同分情况,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同分处理的有关规定录取。

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计划也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实行从高到低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九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不同院校专业组间的专业不可调剂。

第三十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考生被本校录取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因英语考核成绩未达到学业标准不能正常毕业的,后果自负。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三十一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区、市)执行本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专项培养招生计划录取进入本校的考生需与学校、专项培养的地级市公安局签订专项培养协议书。

第八章 复审复查

第三十二条公安专业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非公安专业的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有关的管理规定开展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三十三条经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九章 毕业与就业

第三十四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警官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十五条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当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录用公务员考试。

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公安专业毕业生,按照毕业当年政策录用为人民警察。其中,广东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的毕业学生,按照毕业当年专项培养生政策录用为专项培养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第三十六条本科批次各专业学生不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录用公务员考试,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法学、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为459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为519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350--1700元/学年。

第三十八条通过广东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录取的学生,先按前款标准缴交费用。学校将在省财政公安专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下达后,对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和训练服装费等费用予以减免。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学校设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在校表现特别突出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

(四)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视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生活补助金。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肃查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招生监督及申诉方式如下:

广东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投诉电话:12389

广东警官学院监督电话:020-36194875 020-36194876;电子邮箱:gdpplajw@

第四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4067093

传 真:020-36194870

电子邮箱:zsb34067093@

学校网址:http://www.gd

招生网址:http://zsb.gd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科提前批次各公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警服,佩戴学员标识,实行警务化管理。

本科批次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入本科提前批次专业学习,不着警服,统一着制式服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广东警官学院2023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警官学院负责解释。

八、广东警官学院大学2018年各省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

省份批次理科文科
福建本二482542
江西本二525568
河南本二510558
湖北本二504567
湖南本二521571
广东本科481542
广西本二484537
海南本一627675
四川本二545546
贵州本二49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