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点,那么,应该如何提高教师的工作质量呢?下面是快回答给大家整理的8篇教师奖惩制度,希望可以启发您对于教师奖励制度的写作思路。
教师奖惩制度 篇一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增强办学活力,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鼓励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地工作,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构建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奖励
1、开课奖
注:(1)同一论文多级评选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
(2)教师论文交流均按级别三等奖计算。
(3)教师论文发表,按稿费的5倍奖励,无稿费的按同级别三等奖的`80%计算。
(4)教师文学作品有等第的,按同级论文级别奖励;文学作品发表有稿费的,按稿费的5倍奖励。
三、新闻、消息奖
注:(1)达到达标奖节数,每超过1节奖5元,该项封顶奖80元。
(2)未达标者每少一节倒扣2元。
五、指导奖(个人奖)
(1)学生团体奖
注:1、团体优秀奖、鼓励奖按同级三等奖80%奖励。
2、团体、个人奖只取一次,一个学期内取最高奖。
3、学生作品等第同个人级别奖励,学生作品发表视为三等奖50%奖励。
六、教师先进奖
注:(1)教师先进指: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等。
(2)学区以上先进由上级奖励。
(3)多级先进奖按最高级奖计算,上级没有奖金学校按低一级加200元奖励。
(4)线上集体先进,奖线上负责人,具体奖励方法同教师先进奖。
七、教师荣誉称号奖
注:(1)教师能力指:教坛新秀、教坛新苗等。
(2)多级荣誉按最高级奖计算。
八、教育科研奖
1、课题立项、结题奖
注:(1)教师个人立项奖个人。
(2)小组立项奖小组,小组少于等于4人按上述奖,多于5人按人均平均数递增。
(3)以课题结题以局文件为准。
九、教育 成果奖
(一)体育类
1、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
2、学生篮球、乒乓球(男女团体)
(二)艺术类
3、文艺辅导奖(团体)
(三)教学类
另见教导处奖励办法。
十、文明卫生办公室奖
以校长室组织不定期抽查,以实际在办公室办公的教师为基数,每人20元。抽查对象包括全校各个科室、办公室、图书室、实验室、仪器室、电脑室等等
十一、工会活动奖(团体、个人)
1、团体奖:
十二、常规奖励:
月全勤奖:200元,包括坐班、教研活动。每月可以自主调课2节,不影响月勤奖。
会议录检查每次30元,由校长室组织不定期检查。
教育随笔每篇20元,以校长室查阅登记为准。
教学反思每篇20元,教学月查每次分等次以教导处检查记录为主。
第二章:处 罚
一、重大责任事故、严重失职,罚款200元,涉及公共财物损失,另照价赔偿,并作校级责任事故或失职情况书面检讨。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二、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行政处罚;伤害学生身体,除负责支付医药费外,还要写上书面检讨,批评教育,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三、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擅自向学生收费者,罚款200元,并向学生退还收费款,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四、出现该项规定以外的其他重大情况,由校委会或全体教师会无记名投票表决。
教师奖惩制度 篇二
为认真落实《教职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本着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的原则,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教科研
1、每学期教师要根据本班幼儿特点制定个人研讨专题,并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期末要有论文和经验总结,对参与交流的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价值的论文给予适当奖励:全国性-交流300元;全省性-交流80元;本市交流60—30元;本园交流30元。
2、积极参与教学研讨,承担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国家级500元;省级300元;市级150—100元;本园60—30元。
3、有目的创设教学、活动环境,每月检查评分与工资挂钩,学期末累计前三名奖100—60元。
4、积极参加特色教学活动,对承担周六、暑期班教学的除按原方案分配外,达到教学效果另奖100元(按考勤)。
5、积极组织幼儿参加各种才艺展示活动,对获奖指导教师进行奖励,绘画类:国家级80元;省级60元;市级40元。文体类:国家级800元;省级600-400元;市级300-100元;本园50元。
二、考勤
1、病、事假履行请假手续,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休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诊断证明,否则作事假或旷工处理。
2、病假每天扣日工资30%和超时奖,月累计超过10天,扣全月超时奖。
3、事假每天扣日工资和超时奖,月累计超过3天扣全月超时奖。
4、迟到、早退每次扣1元/分钟,超过1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5、旷工一天扣日工资200%,当月无超时奖。
6、学期无病、事假,全勤者奖励50元。
7、婚、丧、产假、工伤发本人工资,无超时奖。
8、节育措施失败,第一次人流作产假,第二次及以上作病假处理。
9、工作时间外出办事,由值班领导开据出入证方可离园,并记载时间,否则作事假或旷工处理。
三、责任事故
1、食物中毒、药物中毒、幼儿走失,责任人除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外,下浮其档案工资一级,执行一年,停发一年超时奖、年终奖,并视影响程度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2、幼儿摔伤造成骨折、缝合,承担保险赔付后剩余药费的30%。
3、门卫人员二十四小时不得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严把进出关,凡进园外来人员须进行登记,不准家长带宠物入园,无家长带领的幼儿不允许离园。若造成不良后果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停发当月工资,辞聘。
四、其他
1、上班衣着不整(穿拖鞋、高跟鞋、披长发、穿奇装异服),发现一次扣10元。
2、上班、开会私自带孩子的一次扣10元(包括周末特长班、夜间开会)。
3、教师不得随意承诺、动员家长转班,发现一次扣10元。
4、教师不得利用业余时间私自办班,违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年终奖惩
除按上述奖惩办法兑现外,年终实行百分制考核,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计80分。
2、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安排,维护集体利益,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计20分。
3、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视贡献大小和影响程度加分:论文获奖加3—8分;示范课获奖加5—10分;活动区前三名加2—6分;周六特长班、暑期班每期分别加3分;绘画辅导奖加2—4分;文艺指导奖加3—10分;受到家长普遍赞赏加10分;服从安排另时顶班加1分/次;有突出贡献加5—15分。
4、年终评比先进班级每班加6分,先进个人加3分。
5、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
①病、事假半年累计10天以内,每天扣0.5分,超过10天,每天扣2分,一年累计30天扣50分,依此类推。
②幼儿意外轻伤扣1分/次,造成骨折、缝合五针以上等伤害,扣5分/次;
③幼儿走失及时找到,但造成不良影响10分/次;
④家长投诉,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扣5—10分/次;
⑤不服从安排扣5分/次;
⑥传是道非影响团结扣5分。
六、福利
1、婚、丧假除规定假期外,另给路途假,市内一天,省内二天;职工直系亲属有丧者补助100元。
2、中学以前的在校子女每年补助药费100元;16岁以下子女补助医疗保险费48元,14岁以下独生子女发保健费60元。
3、劳保:每学期三十元以内开支(二条毛巾,二块香皂),女职工卫生费每年48元;另外食堂工作人员每年一双胶鞋,二双手套,一套工作服。
教师奖惩制度 篇三
一、签到
1、教师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早自习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放学铃声响后。(时间以学校打铃器为准)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应事先向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迟到或早退。
4、教职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须向值班领导打招呼,班子成员、打字员、会计有事外出,须直接向校长打招呼,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内,如发现不在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计作旷工半天。
二、奖励
1、学校设立考勤奖每月100元(包括每月的误餐费),全校教师,如全月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可全额获得此项奖金。
2、全学期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学校另加奖50元,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3、教导处因故安排教职工代课,每上一节,奖励3元。
三、处罚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款5元。误课者,一并处罚,每误一节课罚20元。
2、教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病假须县级医院证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先口头请假,回校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计作旷工。
3、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一天罚100元,代签者每人各罚20元,值班领导询私舞弊者,罚100元。(本月不足的,下月继续执行,直到扣足为止)
4、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二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一周以上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天以上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5、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一般不得私自调课(公开课、听课或处理公务需调课者除外)。否则每人各罚20元。
6、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父母、子女、配偶生病住院(须县级医院证明),确需本人护理者,给予3天护理假,(福利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四、批准权限
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向分管教学校长或当日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一天的向校长请假。在征得同意后,本人告知教导主任。
五、要求
1、全校教职工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2、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与《谢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一并实行,如有抵触,以教育局有关规定为准。
教师奖惩制度 篇四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全体教师自觉执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真正实施素质教育,使我校教学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师德考核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方面:
(1)热爱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决同违法行为和无政府主义作斗争。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周日的政治、业务学习。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2、业务能力方面:
(1)为献身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技能。
(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教的能力。
(3)注重教学的每个环节,努力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严谨治学,不敷衍了事。
3、道德品质方面:
(1)加强个人修养,服饰整洁大方,说话和气,待人有礼,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孝敬父母,家庭和睦,说话要有事实根据,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严谨在网上传播反动淫秽言论。
二、奖励措施
1、在一学年中,基本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师德工作的教师,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2、积极按照学校师德师风基本规范要求自己者,将评选为师德优秀教师,并予以奖励。
三、处罚措施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予以批评。
①政治活动无故缺席二次者。
②备课、作业比进度慢二天者。
③上课不执行课堂常规,家访没有完成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当月奖金。
①行政人员检查无教案上课的。
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
③不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者。
④监考失职者。
⑤酒后上课者,上班时间睡觉,做私活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①无视国法校纪,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了事,经校办劝导依然我行我素不遵守《教师法》,不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教学方针的。
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③参与迷信、赌博等活动,影响较坏者。
教师奖惩制度 篇五
为不断提高我园的保教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真正发挥“窗口行业”的作用,为此制定本园奖惩制度:
1、每月安全奖50,全勤奖50元。
2、优秀班主任每学期奖给100元。
4、优秀日常活动(包括课间活动、活动组织、上课期间卫生清洁)组织奖,每学期奖给每人100元。
5、优秀保育员每学期奖给10元。
6、采购人员购买新鲜蔬菜,厨房人员一学期下来幼儿没有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喷调的食品色香味俱全,受到领导和老师们的好评的,学期末发给每人奖金100元。
7、财会人员坚持做到日清月结,当好内当家,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每学期奖给每人100元。
8、档案管理人员每学期做到规范合理,奖励100元。
9、财产管理人员不浪费材料,为幼儿园节约当家,财产不流失,不浪费,每学期奖给100元。
10、代课费,园内有教师请病事假需要代课的,每代一次给代课费30元。
11、承担教研组长职务,切实起到带头作用,做好教学研讨和组内工作的每学期奖给200元。
12、我园各环节获县级奖每人发给奖金300元,获市级奖每人发给奖金500元,获省级奖,每人奖给奖金8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幼儿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工资50—200元。
2、教师在幼儿园内必须讲普通话。违者一次扣工资10元。
3、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一次扣工资20元
4、在园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30元---100元,严重者不聘。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园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20元。
6、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幼儿园的荣誉和形象的,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100元。并写检查向全员教职工进行自我检讨。
7、教师培训经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资50元。
8、教师必须根据园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20元。
9、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工资50元。
10、业务园长、后勤园长要按幼儿园工作安排完成任务,否者,停发当月职务津贴。
11、厨房人员及采购人员出现食物异常现象,造成幼儿中毒事故的',停发当月工资;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财会人员出现帐目不清,资金流失、挪用公款等现象的,一次扣每人工资100元。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档案没有按时完成的,每学期扣工资100元。
14、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10元。
15、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工资30元。
16、事假一天扣60元。
18、病假每天扣工资30元,有医院证明和医保中心报帐材料的,每天扣工资10元;请假长的按请假制度来进行扣除。
19、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旷会一次扣工资100元;上班迟到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扣工资30
教师奖惩制度 篇六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7:30到园。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计算。
3、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10元,两天扣除两天的基本工资及全勤奖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销假当天补交请假条,并出示国家正规医院的病例、药方、发票,否则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班主任费、全勤奖30元及其他的工资结构。因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许请3天以上事假。请事假须事前两天请假,园长审批后方可请假。
5、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绩效工资50元。
6、当日疾病不能到园者,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前半小时请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况应及时电话告知并提供延误实据,否则按第1条处理。
7、严禁请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旷工论。每学期连续旷工三日或累积旷工五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全部未发工资、奖金及押金。如因不服处理产生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不当言论或其他过激行为,园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及民事责任。
8、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30元,对学期全勤者每学期奖励100元。
9、未涉及的考勤内容按本园制定的《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有冲突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注:因幼儿园工作情况特殊,本着对幼儿和家长负责的态度,无特别情况,尽量不要请假而影响幼儿园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10元。
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地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等),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8、创编指导的幼儿作品(舞蹈、美术、书法或其他),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级比赛中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00到500元不等。
9、参加区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举办的上课比赛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200到1000元。
10、在园内举办的庆六一或庆元旦演出中,以班级为单位评奖,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1、在园内举办的上课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2、班级控流保学达100%奖励班级100元,达90%奖励50元,90%为达标,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级50元。
13、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向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及期末教师公开投票,评出一名优秀教师,奖励50元/人,优秀保育教师1名,奖励30元/人。
14、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时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
15、在非规定时间内给幼儿看电视,发现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每人30元。
16、离园时经检查发现幼儿手脸不净,衣裤未扎好(无任何借口),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被家长投诉,一次性扣除当月教育津贴。
17、幼儿尿湿裤子,不及时更换的或者裤子内有污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儿尿湿裤子,或裤子上有污物,被家长投诉,扣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
18、幼儿穿反鞋、反衣裤或穿错他人衣裤,班级教师各扣10元,屡次出错,加倍扣。
19、吃饭前不组织幼儿洗手,每周一不为幼儿剪指甲,班级教师各扣10元。
21、不参加集体会议(不允许请假)扣20元,开会、培训时玩手机,打电话,私聊,睡觉等,发现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师不得打电话、做私活、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间不得反锁教室寝室门,发现一次扣本室教师每人10元。
三、师品师德部分
1、被家长表扬一次,当月奖励10元,屡次受到表扬期末奖励30元,收到表扬信奖励20元/次。
4、一学期班级无家长投诉,奖励班级50元。
5、教师上班时间不化浓妆,不涂夸张的指甲油,不穿5厘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盖5厘米以上短裤短裙,发现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评,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
6、与家长发生争执,责任人扣10元,并做书面检讨。
7、负责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种理由不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10至20元。教师之间因工作或私事在园内吵架扣20元/人。
8、上班时间看课外书,打瞌睡,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擅自离岗,串班聊天等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并做书面检讨。
9、在园内外散播不利幼儿园的言论,聚众闹事,拉帮结派,造成幼儿声誉受损的,经核实,带头者给予开除,幼儿园保留民事诉讼权,其他人扣除当月绩效。
10、体罚、变相体罚,打骂幼儿(用恶语辱骂、打手板、用书拍头等),把幼儿放到别的班级或关小屋等,一经发现责任人扣20元,被家长投诉扣50至100元,后果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的处罚。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教师奖惩制度 篇七
一、目的意义
新老教师挂钩,结成对子:有助于充分发挥老教师丰富的实践经验,青年教师敢想敢做的创新欲望;有助于实现新老教师在年龄上互补,经验上共享;有助于促进年青教师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加强校园内老师间的交流更趋广泛与紧密,由个体活动转为多元协作;有助于使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科研活动由经验型向思辩型、科研型转轨。
二、结对条件
1、我校在职任课教师都可参与此项活动。
2、教龄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必须与老教师结对。
3、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应积极参与结对活动,帮助青年教师进步,推进学校师资建设:
1)被聘为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被评为省、市教坛新秀教师。
3)有较强工作能力及丰富教学经验的其他教师。
三、结对办法与步骤
1、新老教师在相互自愿、自由结对、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前提下挂钩,达成结对议向。
2、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领取“新老教师挂钩结对表”。
3、由学校批准生效。
4、认真履行结对表上要求。
四、考评与奖惩
(一)考评
1、每学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评组进行考评。
2、考评内容
1)课堂教学:是否按协议上听足课时;是否按要求作好记录。
2)教育科研:是否参与至少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论文发表、获奖。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获得学校及有关部门肯定。
(二)奖惩
1、无故不按协议内容履行定为无效结对。
2、奖惩
(1)老教师:每学期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况酌情加、扣分
1)听课每缺一课时扣1分(缺一次讨论扣0.5分)每多一课时加0.5分(讨论一次加0.25分)。
2)新、老教师至少参与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有加1分,一方无扣2分。
3)青年教师有论文发表、获奖。有加1分,无扣2分。
4)青年教师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教坛新秀评比等活动中获奖或在其它方面获校级以上荣誉,有加3分,无不加分。
5)期末无总结扣2分。
(2)青年教师主要在各种竞赛及评比中获奖,学校据有关奖励制度进行精神鼓励及物质奖励。
3、奖励:
1)按总分值取结对数的40%(取整)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2)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为100元,二等为70元,三等奖为40元。
教师奖惩制度 篇八
一、奖励:
㈠团体奖:
1、凡被中心校、教体局其中之一命名的。先进班级、教研组、模范办公室等,均可获得学校荣誉奖。
2、凡在中心校、教体局组织的运动会、艺术节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均可参照前款规定授奖。
3、在市县级统考中获得县前六名的,均可获得资金。
4、在中心校统考中,取得前三名的班级,均可获得资金。
㈡综合奖:
1、经详实考评,学年获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2、经详实考评,学年获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模范班主任称号。
㈢单项奖:
1、获得除先进工作者和模范班主任以外先进称号的教职工,可获得部分学校奖励金。
2、年出席全勤的可获得资金。
3、被评为优质教案的(一学期评为一次)可获得资金。
4、论文入选获县以上奖励或在市以上刊物发表的,予以奖励。
5、在开展二课活动培养特长生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辅导教师可获得奖励。
㈣教学成绩奖:
所任学科在中心校统考中前三名的给予奖励。
㈤临时奖励:
1、在校内外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为学校赢得荣誉的。
2、在校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的。
4、在教学比武中获得荣誉称号的。
㈥特别贡献奖
1、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特别显著的。
2、提合理化建议,效益特别显著的。
3、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处理得当,组织得力,为学校减少人员
伤亡,减轻经济损失的。
㈦备注:
普通话水平不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者不允许评优。
二、惩罚
1、没有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按责任书规定减分,当众或张榜公布成绩和惩罚结果。
2、责任书总分占后五名且考评成绩低于60%或教学成绩均未达到优秀率、及格率标准的,列为教师调整对象。
3、新上岗的教师,工作不努力,学习不虚心,思想品质差,教学成绩低,不予转正定级并列为调整对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⑴经检查发现或检举核实有逃课不上现象的。
⑵在工作时间内聚众打扑克、下象棋或打麻将的。
⑶有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者。
⑷经考评,学年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占后三名的,且总分低于60%。
⑸教案不合格,且批评后未见改进者,不得评模。
⑹违反校纪校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①经常打骂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必须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全部责任。
②怂恿他人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③教工之间大骂出口,大打出手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责。
④在师生中散布流言蜚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⑺上述四种情形情节严重,又不肯检讨,坚持错误的,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
①扣罚奖金或工资。
②一年内不评模。
③一年内没有晋职晋级资格。
④解除聘约,停发工资。
⑤调离岗位。
⑥报请上级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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