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的7篇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是由快回答精心整理的实验室管理制度范文模板,欢迎阅读参考。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篇一
1. 实验室属专用教室,谢绝作办公或搞其它活动。实验室的设施布局不得随意变动。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由科学专任老师负责。
2.学生要在老师的带领下排队进入实验室,按编号就座。在室内要保持肃静,注意室内卫生,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3.实验实行分组管理、组长负责制。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检查本组实验台电器仪表和清点本组实验器材,并如实填写“器材使用报告单”,若有损坏、丢失,须及时声明并进行登记,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辅导学生进行实验,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未按操作规程或不负责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教育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要爱护所有的实验设施和仪器。对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守则造成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建立实验室日志、记录每次实验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等基本情况。实验完毕,任课老师应组织学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固形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室外。
7.实验室教学人员要安排学生每天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篇二
1.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二、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四、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五、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六、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七、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八、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2.实验室管理守则
一、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调拨仪器或自购仪器、器材、药品,必须在半个月内开箱验收,并及时入帐入橱,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
三、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四、化学药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
五、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六、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借还赔偿制度》。
3.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加强对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全部物资的管理工作,各类仪器、器材及药品要帐、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
三、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半月内验收,登帐入橱。发现仪器质量有问题或数量有差错应及时汇报处理。
四、准备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老师指导学生。实验完毕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五、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积极自制教具,充实教学、实验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六、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七、做好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八、每学期结束时,应清点一次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根据教学需要,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4.借还赔偿制度
一、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需办理手续,填写实验通知单或借用报告单,并严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二、教职工借用非教学用的器材,需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后才能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三、为了保证教学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并办理手续,时间不超过一周。
四、凡确认不能修理的仪器,经长期使用后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及正常损耗的器材,要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核销。
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的仪器,应及时填写损坏报告单;凡属操作错误而损坏的,原则上当事人赔偿。
六、教职工借用的仪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遗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学生实验中因操作不慎而损坏的仪器应酌情赔偿;由于嬉弄而损坏的仪器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处理。
八、对保管或采购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积压的当事人,要依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5.仪器室维修保养制度
一、管理人员应熟悉仪器室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学生实验完毕,及时清点,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认真处理。
三、管理人员要定时对实验仪器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对维护保养工作应作还记录。
四、对部分不能及时维修的仪器应分开存放,报请总务部门处理或请专人进行维修。
五、对确认不能维修的仪器,应及时汇报校长室,经同意后进行核销、报废。
六、管理人员应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对已核销、报废的仪器进行适当处理;如有可能,应作为自制教具材料,达到再利用的目的。
6.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防盗门窗完好无损,室内禁止吸烟,防火设施安全。
二、有防尘设备,保持教学仪器的清洁;受阳光照射一面应拉上窗帘。
三、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四、对学生进行安全使用仪器器材、慎用药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实验的教育和训练。
五、化学药品、易碎物品单独列橱,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处理。
六、经常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定期检查灭火设施。
七、注意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八、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篇三
1、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切实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安全措施,坚决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
2、注意总结教学仪器管理使用工作经验,经常检查仪器设备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促进实验教学仪器工作的开展。
3、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编组有序地入座,不经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4、爱护仪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用具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等特别情况,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仪器。有损坏仪器,应做出书面检查,等候处理。公用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5、未经实验教师许可,实验室内的仪器、模型标本和其它设备不准带出实验室。
6、实验室要专室专用,不要用于搞与实验教学无关的活动。
7、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实验室,是指隶属学校或依托学校管理,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第三条 学校设立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该委员会对实验室体制、规划、建设、科学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依据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需求,从实际出发,做到实验设施、实验队伍、科学管理的协调发展。
第五条 实验室的根本任务是确保实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提供有力支撑;坚持勤俭节约,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改善实验环境和条件,不断提高实验技能和水平,为科研工作服好务;加强实验室合作,努力创造条件扩大社会影响力,积极探索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新思路。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学校实验室的管理实行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管理模式。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主要职能机构;教务处是实验室教学工作运行及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能机构;总务处是实验室资产管理监督的主要职能机构;人事处是实验室人员编制岗位确定、培训考核、职务评聘管理的主要职能机构;科技处是实验室科研项目申报、专利申请、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职能机构;保卫处是实验室消防安全、财物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能机构;后勤服务集团是实验室场所修缮的主要职能机构。各学院负责相关实验室的具体管理工作,各学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管实验室工作。
第七条 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工作的实际,拟定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制定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建设方案,组织审核相关实施细则;
(三)负责组织工程实验室等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会同教务处做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的申报组织工作;
(四)负责监督全校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组织实验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以及登记入账;
(六)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效能评估;
(七)指导、监督各学院完善相关实验室管理细则;
(八)负责组织实验室工作经验交流、总结评比、评估和表彰先进工作。
第八条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
(一)审核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监督实验教材、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的落实情况,保障实验教学任务正常完成;
(二)做好实验教学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为实验室建设规划提供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协助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做好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管理、监督、检查、评估以及实验室的建立、调整、撤销、上报审批等工作;
(四)协助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做好实验室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
第九条 学院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本学院实验室建设方案,对不同实验室进行具体分类分级管理;
(二)组织各专业及相关实验室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验教学大纲,以及相关实验教学及考核标准;
(三)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实验室规章制度;
(四)负责本学院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
(五)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落实安全责任到人;
(六)负责完成本学院实验室相关数据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 基本任务
第十条 实验室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在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实验室之间应充分实现资源共享。
第十一条 实验室主要教学任务
(一)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设实验课程,督促、落实实验教材、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安排好实验教学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吸收科研和教学改革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要积极开设综合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或实验课程;
(三)积极指导学生提高实验技能、开展科技立项活动,不断激励和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
(四)积极为教学研究创造条件,鼓励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工作;
(五)实现实验室的对外开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与条件,根据课程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实验教学改革。
第十二条 实验室主要科研任务
(一)积极完成科学研究任务,使教学与科研工作相互促进,努力提高实验技术,不断改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确保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任务;
(二)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开展实验技术和自制实验仪器的研究工作;
(三)在保证完成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努力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并积极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第四章 实验室设置
第十三条 实验室设置必须按照学校各类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要求,进行整体规划、合理布局。
第十四条 实验室设置基本条件
(一)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等任务;
(二)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设施、设备、技术力量等软、硬件环境;
(三)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专业仪器设备;
(四)有一支结构层次合理,能完成相应实验室任务的人员队伍。
第十五条 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除外)根据学科门类不同,分为理工类实验室、文管类(含艺术、体育)实验室;根据课程性质不同,分为基础实验室(含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根据工作属性不同,分为教学型实验室、科研型实验室。
第十六条 实验室的设置要有一定的基础和发展前景。鼓励设置跨学科、专业的综合性实验室。
第十七条 实验室(不含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设置程序
(一)实验室设置由学院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申请;
(二)由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初审;
(三)初审合格后,由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审核;
(四)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审批,经批准后,正式确认实验室建制。
第五章 实验室建设
第十八条 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在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基础上,综合考虑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因素,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划。
第十九条 实验室的建设、调整和撤销,必须经学校批准。依托学校的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调整与撤销,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 加强校际间、校企间的合作,共同建设实验室。
第六章实验室人员
第二十一条 实验室设主任一名,根据实验室类别、级别及规模大小,考虑副主任的设置,按照学校相应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予以聘任。
第二十二条 实验室主任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一定专业理论修养,有丰富的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热心实验室工作。
第二十三条 实验室主任的职责
(一)组织完成实验室工作任务,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抓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落实有关规章制度;
(四)监督实验室全体人员的工作开展,落实岗位责任制,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五)定期总结实验室的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评比活动;
(六)负责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院应配备一名实验室工作联络员,负责学院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
第二十五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各类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要求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各司其职、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实验室各项任务。
第二十六条 实验室各类人员的职务聘任、职称晋升工作,根据实验室工作特点和本人工作实绩,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组织开展实验室工作的检查、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实验室考核
第二十八条 在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实验室(不含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不同类别实验室的考核标准执行。实验室考核实行实验室自评、学院考评、实验室工作委员会评审三级考核制度。
第二十九条 实验室考核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第三十条 实验室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实验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效率、实验室综合管理、改革创新等方面。
第三十一条 实验室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作为所在学院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各学院应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本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篇五
一、实验室使用制度
1、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
2、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
3、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4、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验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
6、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7、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
8、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器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9、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10、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实验课后,值日人员要负责清洁。
二、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均应建帐,设专人负责,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购设备必须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得建帐。
3、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4、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责任,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5、实验室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6、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7、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8、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9、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主管校长批准,校内各单位借用时由相关科组长批准。
10、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11、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12、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13、一般药品与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要定厨、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帐清、资料清、标志清”。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篇六
一、学生实验守则
1、请按照时间安排准时进入实验室。
2、请不要带入与实验无关的各类用具及杂物。请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
3、请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安排。
4、实验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时,请不要擅自处理,并请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5、实验完毕时,请按指定位置摆放实验物品,把工作凳排列整齐,有序地离开实验室。
6、学生操作实验过程中,请不要随意更换实验配置,坚决杜绝盗取配件等行为。
7、请爱护实验室的各种设备。
二、实验教学工作流程
1、系各教学单位在学期末由教研室提交下一学期教学实验、实训的课程名称,实验、实训项目名称和项目数,在开学前一周将实验、实训的教学进度(到教学周)及要求上报到系教学管理部门和实验中心审核,由系上报学校教务处。
2、实验室根据学院教务、教学部门下达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书,教学计划进度表和教学日历,执行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3、调、停、加课申请手续。实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确因某些情况需要调动、暂停、增加实验课的,需所在系开具调课通知单,主管教学的系主任签字并盖章,递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核。
4、因重大节日、学校活动或其他全校性事务所造成的实验课停课,除教务处要求需要补课外,实验室原则上不接受教师个人补课申请。
5、教学计划外使用实验室。凡教学计划外需要使用实验室的,需填写申请报告,在学期第一周递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核签字。
6、有关任课老师开学后将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交实验室,实验室根据实验、实训内容的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准备实验。
7、实验课前任课老师到实验室熟悉和准备实验、实训内容,实验课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实验,实验室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指导教师进行实验,保障仪器设备完好,水、电、网络畅通,注意安全和学生的管理,使实验、实训顺利进行。
8、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实验日志记录。
9、学生认真完成实验、实训报告,交任课教师批改作为平时成绩。任课教师将批改后的实验报告和成绩交实验室备份存档。
10、教学计划外项目(教学实践改革项目和开放性实验)的成果、作品、实验报告备份交实验室保管并统计上报。
三、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实验室资产主要包括教学软件、固定资产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和家俱。它是完成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任务的重要物质保证。
2、实验室资产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物管员)管理,物管员对所管理的实验室资产负责。
3、实验室对新购进的教学软件和资产设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数量和质量(包括附件及资料)的验收,如遇不合格的情况,立即报告资产管理部门,联系换、退、赔等工作。
4、资产设备管理要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妥善安排物资的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科学管理器材,并经常进行检查,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
5、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办理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购进,领借用手续,认真及时登记账目。拒绝一切不符合规定的领、借用要求。
6、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严格认真执行。学生初次进行实验操作,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7、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实验前后应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工作结束应整理摆放好所用仪器设备。
8、仪器设备应定时进行保养维护,尤其是电子产品要定期加电测试,做好防潮、防霉、防尘工作。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即时进行维修。需送校外修理的报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条 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校验制度
1、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影响实验结果的精密仪器和器具均需定期经计量单位检定或根据规定自行校准后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购标准合格产品,经计量校准后使用;
3、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校准,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影响检测精确度时应停止使用,修复并检定校准后才能用于检测。
第二条 标准仪器和标准物质的保管制度
1、实验过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用国家或部门颁布并具有检定证书的的标准物质;
2、本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样品,必须是国家或部门颁布的统一标准,须按规定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质等要求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换;
3、各种标准应有专人按操作过程配制、标定,要有明确的标示,标准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标准液瓶内,超过保存期的标准液不得使用;
4、本实验室标准仪器必须按“计量法”的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建立标准品购入、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条 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实验室内统一规格的原始记录纸;
2、原始记录要由实验人员亲自填写,使用钢笔或记录笔,字迹要清楚,使用名词、术语要简明、真实。数据要更改时,应将错写数据划掉并在其上方改写正确数据,并盖实验人员印章;
3、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有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
4、实验任务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5、实验人员对实验情况及结果有保密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外传,本实验室的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及重大研究成果,尚未公开发表前不得外传。
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报废制度
1、计划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发证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检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证;
3、使用仪器时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登记,并注意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工作;
4、每台精密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5、仪器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
6、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外来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
7、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主任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
第五条 安全制度
1、做好放火、防盗、防毒、放失密等各项工作,各实验室都要根据需要安装消防设备,配备有必要的防毒设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
3、水、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每日检测工作结束仔细检查,以防万一,停水、停电时必须关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避免来水、电发生;
4、实验室内不得抽烟、洗衣、烧煮食物,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检测工作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嬉闹;
5、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条 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制度
1、各级有关部门的下达任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委托检测任务,根据工作时间安排工作计划;
2、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任务安排、物资设备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等;
3、根据年度计划适时制订季度和月计划,每次制订前对上一阶段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育;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上面这7篇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就是快回答为您整理的实验室管理制度范文模板,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