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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二章教案优秀9篇(孟子二章教学设计)

作为一位杰出的教职工,通常会被要求编写教案,借助教案可以更好地组织教学活动。我们应该怎么写教案呢?为了加深您对于孟子二章教案的写作认知,下面快回答给大家整理了9篇孟子二章教案,欢迎您的阅读与参考。

孟子二章教案 篇一

1.了解《孟子》的有关知识;

2.归纳课内的文言文字、词、句知识;

3.理解文中体现的孟子的仁政思想;

4.欣赏体味孟子散文雄辩的说理艺术。

教学重点

1.多义词义项的归纳和孟子仁政思想的理解;

2.课文中“五十步笑百步”比喻的理解。

教学时数

2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整体感知

1.由《论语》导入新课。

孟子是继孔子之后的儒学大师,我们经常“孔孟”并称,初中时,我们学习过《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都是劝说君王施仁政。今天我们学习《寡人之于国也》,看看孟子是如何凭着他高超的论辩技巧,阐述仁政的具体内容的。

2.介绍《孟子》及孟子散文的特点(结合扩展资料中的相关知识)

3.教师范读课文(或播放朗诵录音)

(1)要求学生认真听,纠正自己的读音及句读错误。

(2)学生自由朗读课文。

(3)教师投影,正音:

根据汉语拼音写出相应的汉字,给加点字注音,是通假字的要注明。

4.引导学生对照注释默读课文,把握全文大意

讨论交流后,点拨:《寡人之于国也》是《孟子·梁惠王上》中的一章,是表现孟子“仁政”思想的文章之一。论述了如何实行“仁政”以“王道”统一天下的问题。

从具体段落来看,全文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段),写梁惠王为自己“尽心于国”,而“民不加多”提出疑问。

第二部分(“孟子对曰”至“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依据梁惠王有通过政治手段使“民加多”的愿望,孟子帮助他认识到在政治上与邻国相比,只是做了一些救灾的好事而已,本质上并没有区别,使文章自然而然地过渡到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第三段至第五段),根据梁惠王有探求如何使“民加多”的心理,以及战国时国君所有的“统一天下”的宏愿,孟子提出自己的“仁政”主张。

二、课文分析

1.提名5名同学分节朗读课文,检查纠正读音、断句。

2.学生齐读课文

诵读指导:

第1段第1句要把梁惠王“自诩”的口气读出来。末尾“何也”要读得稍重一些,疑问语气加强。

第2段孟子设喻一段朗读时慢一些,语气应平缓。

第三部分排比,对偶句较多,要读出孟子散文的气势磅礴、感情激越、锐不可当的特点。要把反问句的反问语气读出来。

3.理清思路结构(在学生讨论、明确段意的基础上,教师板书)

4.学生对照板书,试背课文第1.2节

5.教师示范背诵第一节,指导背诵方法

点拨、诱导:找出重点句,划分小层,理出思路,注意层与层之间的联系,注意关键词和句子的异同,可同桌互相提示背诵。

三、布置作业

1.背诵课文第一、二两小节。

2.归纳文中的多义词的含义。

第二课时

一、归纳文言文字、词、句知识

1.检查背诵第一、二小节。

2.归纳文中重点字、词、句的相关知识。

教师采用投影或印发相关提纲,列出所要归纳解决的相关字、词、句,在小组讨论的基础上,提问,教师纠错、明确,在课文注释及“思考和练习”的基础上补充。

(1)理解并掌握文中的重点实词

则连词①顺接,就,那么。(则移其民于河东、则何如)②转接,却。(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

以介词,①用、拿、把清以战喻(用)树之以桑(拿)申之以孝悌之义(把)②介词,凭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③介词,按斧斤以时入山林④动词,认为老臣以媪为长安君计短也⑤然而,相当于“而”,以卫王宫

(7)应掌握的文言句式

指名学生口译,重点点拨句式及翻译注意点。

①否定句宾语前置

末之有也

②介词结构后置

树之以桑申之以孝悌之义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

③判断句

是亦走也非我也,兵也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

④固定格式

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

(8)疑难语句的理解、翻译(指导学生翻译,小组合作修改)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

点拨:要注意一词多义“食”的翻译,还要把词类活用和文言句式准确地翻译出来。“涂”是“在路上”的意思,句式是介词结构后置和判断句。在翻译成现代汉语时,要注意准确地表现孟子的思想感情。这两句表现了孟子对酷政的批评,情感应是激昂的。可译为:(贵族家的)猪狗吃人所吃的食物,(这些人)却不加以制止,在道路上有饿死的人,(官府)却不知道开仓赈济,百姓(饥饿)而死,却说:‘不是我的过错,是因为年岁不好。’这种说法跟拿刀把人杀死,然后说‘不是我(杀的),是兵器(杀的)有什么不同?’

二、分析理解

引导学生重点讨论以下问题:

(1)“五十步笑百步”的比喻说明了什么道理?

点拨:梁惠王自以为自己对于国家较他国国君尽心,自己的政策比邻国好,邻国之民会自动投奔他。可是,邻国之民不见少,自己的国民不见增多。因为他的目的在于增加兵源,老百姓看穿了他,又怎会来“送死”呢?孟子以临阵脱逃为喻,“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风趣地说明,魏国的政策和邻国的相差无几,本质上讲都是虐民暴政,所以不必希望民之多于邻国。本体和喻体的贴切,使孟子的比喻充满了逻辑的力量。

(2)孟子否定了魏国及其邻国之政,那么,他的理想政治——“仁政”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先让学生找出概括性语句将第四节分为两小层,再让学生比较两小层列出的项目有什么差异。教师提出问题,引导学生讨论,并适度归纳整理,适当补充说明,适时板书内容框架,然后再引导学生对照板书在课文中划出相关语句,引导学生背诵。

(3)梁惠王不顾人民死活,孟子在严厉批评他之后,为什么接着又说“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引导学生认识孟子性善论的两重性:一方面,他认为人应该从善,因此他反对统治者残害人民,批评虐政暴君毫不留情;另一方面,他认为人人都可以为善,因为人人都有“善端”,只要自觉扩充它,就能养成高尚道德。所以,在孟子看来,梁惠王如果不把百姓苦难归罪于年成,就一定能自反,就会舍霸道而就王道,去虐政而行仁政,结果就会使天下归服。孟子的想法是迂腐不合时宜的,但他向梁惠王说这句话不是随便应付的。

(4)指导学生背诵第3-5节。

三、品味鉴赏

引导学生在反复诵读课文的基础上,归纳总结本文所体现的孟子散文的特点。

点拨:本文从艺术上充分体现了孟子散文的艺术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结构严谨。孟子的文章从表面看,铺张扬厉,似乎散漫无纪,实则段落分明,层次井然,而且环环相扣,不可分割。这篇文章三部分的末尾,依次用“寡人之民不加多”,“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斯天下之民至焉”,既对每一部分的内容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又体现了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把全文各部分连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②善用比喻。孟子善于运用比喻说理,文字显得从容不迫。如用“五十步笑百步”比喻梁惠王所谓“尽心于国”不比邻国之政好多少。

③气势充沛。孟子的文章具有雄辩的气势,表现在语言上是使用整齐的排偶句式。如这篇文章第三部分孟子畅谈“使民加多”的道理时,连用四组排偶句,音节铿锵,气势充沛。

(学生齐背第三节,体味文章的气势)

四、课堂总结

孟子作为儒家学派的继承者和发展者,他继承了孔子“仁”的学说并把它发展。他提倡“仁政”的主要之点也为“省刑罚,薄税敛”,减轻人民负担,表现出重视争取民心的政治眼光。在争取民心上,表现最充分的是民为国本的民本思想,他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看法,体现在《寡人之于国也》这一课中,他认为梁惠王要想“使民加多”,在诸侯中称王,必须实行仁政,而实行仁政的措施就是合理地发展生产,使老百姓“养生丧死而无憾”,进而“谨痒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对百姓进行教养,使民心归顺。至此,百姓安居乐业,“黎民不饥不寒”,王道可成了。在对梁惠王的循循善诱中,孟子抓住重视百姓和王道形成的关系,体现出民为国本的思想,虽然在这一篇里,他没有提民为贵,但是在阐述中已明确地表现出来,只是有一些小恩小惠式的救灾措施,是不能使百姓人心归顺的,只有去除苛政、酷政,真正地以百姓为重.使百姓能够在这个国家里“无憾”地生活,得到充分的教养,才是治国的根本。他的思想有着积极、现实的意义,但在重武力,强调征伐的时代,又是远离现实而又不切实际的,因而不被采用。

五、课后作业

1.背诵全文

2.完成随堂练习

《寡人之于国也》教案(三)

孟子二章教案 篇二

论文关键词 生产 销售有毒 有害食品 明知 危害公共安全

“什么是至高无上的法律?人民之安全。” 霍布斯如是说。然而,毒豆芽、三鹿毒奶粉、毛发酱油、地沟油等令人作呕的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让人们陷入恐慌。

刑法是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我国1979年刑法,没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直到1993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规定本罪,1997年刑法将此规定吸收修改为刑法的具体规定”。 为应对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紧张态势,《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进行了修改:加重处罚范围的拓宽、单处罚金和罚金限额的取消,体现了立法上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决心。

此外,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亦加大了打击力度,2011年全国查处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数目约为6.2万,2012年约11.1万, 2013年仅前五个月就达到52万 。其中,2012年移送司法机关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数目为406件,2013年前五个月为509件,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2013年前五个月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74件257人,起诉189件413人。

数据面前,不难发现:立法、司法双管齐下严厉打击食品安全案件成效显著,但进入刑事司法阶段的案件相对于查处的案件总数而言难免太过失衡。有学者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行政与司法衔接不畅、取证难、认定犯罪嫌疑人‘明知’难,其中‘明知’的认定问题是核心。”

笔者在工作中,遇到这样一个案件:

许某自2011年6月起,在自家生产的绿豆芽菜中添加“无根素”(主要成分是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增粗剂等添加剂,并将所生产的豆芽批发销售给当地菜市场。2012年2月,当地食药监大队对其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告知其不能向豆芽中添加“无根素”,因为“无根素”对人体有致癌作用。许某停产一个月后,继续生产、销售。2013年10月,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鉴定:其生产、销售的豆芽菜中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

孟某于2011年10月份从妹夫许某处学来用“无根素”培育豆芽的方法,使用许某的营业执照,开始生产黄豆芽菜,每天将长好的豆芽用漂白粉水漂洗后,销售给当地菜市场。2013年10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对其生产、销售的黄豆芽进行鉴定发现: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及6-苄基腺嘌呤。

两人是通过网络购买的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这两种物质已于2011年11月14日被国家禁止使用,并禁止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上述产品。2013年11月22日,二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分别被移送审查起诉。

孟某一直自称其不知道“无根素”是不可以使用及不知“无根素”的成份,孟某主观“不明知”的辩解,成为办理本案的一个重要难题。以此为出发点,笔者对本罪相关的犯罪归属体系与主观罪过范围问题进行了思考。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相关概念辨析

E·博登海默曾言:“概念乃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地和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构成本罪无需发生一定的危害结果或者具有发生危害结果的危险。” 要探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辨析以下概念:

(一)生产、销售

有学者认为:“应对生产、销售认定为经营行为,做扩大解释,包括一切与经营行为有关的活动。” 还有学者认为:“应用‘经营’替代‘销售’,进而扩大刑法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范围。”

上述观点是对生产、销售的扩大解释,笔者认为无需将做此种解释或修改。原因之一是2013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内容将“生产、销售行为之外的环节已纳入本罪调整范围” ;之二是将“销售”改为“经营”,经营行为本身含义广泛,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型经营行为会层出不尽,就会需要新的司法解释加以界定,增加了司法成本,而且将有限的司法力量投入到追查无限的行为模式中去,“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弊端凸显。

(二)食品,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1.食品

“食品”是指“商店出售的经过加工制作的食物,可以充饥的东西”。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张明楷教授认为:“必须联系本条(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保护法益对食品进行规范的解释,食品不一定要求是商店出售的、也不要求是经过加工制作的、可以是活着的动物、甚至包括不适合人食用的物品(如地沟油)。”

2.有毒、有害

有毒、有害如何界定?词典中的“毒”是指“进入有机体后能跟有机体起化学变化,破坏机体组织、生理机能的物质。” “害”,即“祸害、害处”。 有的学者认为:“二者是包含关系,有害包含有毒,按这种说法,现行刑法的规定就出现了语病。” 有的学者认为二者是交叉关系,有的既有毒又有害、有的只有毒、有的只有害。

笔者认为,判定“有毒、有害”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经过有权机关鉴定才能认定。因为物质的毒害性往往具有相对性,比如食品添加剂按照科学比例添加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但若超过比例严重则会产生危害;再如案例中提到的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本身不属于有毒物质,但是加入豆芽中供人们食用就有致癌风险,利用二者生产的豆芽就属于有毒、有害食品了。所以,单处从字面或者逻辑角度区分“有毒”还是“有害”不仅对司法没有太大意义,反而会增加适用本罪的难度,而应结合具体案件事实情况及鉴定意见进行考量。

3.非食品原料

关于“非食品原料”,学界争议较多的是“食品添加剂”是否属于“非食品原料”。

笔者认为,这要看食品添加剂对于具体的食品是否有添加必要、是否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添加,当食品添加剂不必要或者未按标准添加时,就不能视其为食品原料。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指出:“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等23种物质,缺乏食品添加剂工艺必要性,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乙酯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中对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等33种产品的食品添加剂注销生产许可申请,已批准的生产许可证书,由监管部门撤回并注销,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 因为缺乏食品添加剂的工艺必要性而规定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案例中的4-氯苯氧乙酸钠及6-苄基腺嘌呤必然是“非食品原料”,所以,“无根素”也是非食品原料。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主观罪过范围

(一)只限于故意

据现行刑法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本罪的主观构成要素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掺入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加以销售。”

曲新久教授认为:“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

陈兴良教授认为:“故意犯罪应当认识的因素包括:行为的性质,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行为的客体;行为的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其他,时间、地点等。”

本文所引案例,许某在食药监大队书面告知其不能使用“无根素”后仍然继续使用,其主观明知显而易见,符合本罪的主观构成要素。然而,孟某在讯问阶段一直称不知道“无根素”是禁用的,不知道其主要成份是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生产的黄豆芽自家也食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有学者认为:“只需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有概括的认识即可,不要求行为人对所添加物质的化学性质及毒性有详尽的认知。” 据此观点,孟某所称不知“无根素”是禁用的、自家也食用,看起来是对行为性质、危害后果缺乏认识,但其不知“无根素”化学成分的辩解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推定故意

是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还是从其他角度继续寻找孟某明知的证据?

张明楷教授曾说过:“当刑法要求行为人明知某种构成事实或者必须具有某种目的,而行为人声称不明知或者不具有该目的,导致对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或是否具有该目的存在疑问时,不能轻易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做出行为人不明知某种构成要件或不具有某种目的因而无罪的判决;而应根据客观事实合理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某种构成要件、是否具有某种目的。”

贾宇教授认为:“明知包括确知,但不限于确知,还包括相应条件下的‘应知’,即根据行为人的主观认识能力和行为时的客观情况而合理推断出行为人当时应当知道,也就是所谓的‘推定的明知’。”

并且,办理案件过程中不能过于依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一方面是避免使司法机关陷入被动境地,另一方面是因为“口供主义”可能会诱发“刑讯逼供”。所以,笔者认为上述学术观点是具有操作性并且符合刑法精神的。

(三)实践中的做法

实践中的做法,一般是公诉机关举证推定行为人的主观明知,由行为人自证“不明知”。

案例中,工作人员将在孟某家查封的20桶豆芽交予孟某保管,孟某在工作人员走后就将豆芽全部倒入河边垃圾堆,自己并未食用,孟某称太多了自家也吃不完会腐烂。其次,孟某从妹夫许某处学来的用“无根素”培育豆芽的技术,两人共用营业执照,每天一起去菜市场销售豆芽,许某被食药监大队书面通知不得使用“无根素”一事,孟某知悉的可能性较大。再次,孟某是网购无根素的,他说每次就是到百度里找,笔者在百度输入“无根素”,出现的关于打击生产毒豆芽的新闻链接放眼可见,孟某说从未读过该类消息,上网只是找无根素卖家的话可信度较小。据以上理由推定孟某主观上应该明知。

(四)将“过失”纳入罪过范围的探讨

有学者建议“将过失纳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主观构成要素,以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作为入罪标准” 。比如,“美国的刑事法律规定因实施某种行为或者造成某种结果而必须承担的刑事责任,不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备传统刑法所要求的故意、明知、轻率或者过失等心理状态。”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辩证的借鉴,因为主观因素的不同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有差异,不分轻重对经营者过宽打击、压抑市场经济活力并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此外,行政、司法机关应同时加大查处力度与宣传力度:如工商机关在食品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之时,向其颁发印有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手册,必要时定期组织培训,培训合格才可以领取执照等;司法机关则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将“推定明知”标准化,如以行为人在案发后转移销毁物证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有明知,除非行为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其不明知等。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类罪归属

(一)是否将本罪划归到“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现行刑法中归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刑法规定本类犯罪,是为了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市场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市场经济发展的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分子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顾国家法律、法规,不顾人民群众的安危,给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不良影响的同时,也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因此,有学者提出将本罪划归到“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查阅外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最接近的是《法国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规定的“销售有毒食品罪”,该法典将此罪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里。但这种模式适合我国现行刑法体系吗?

(二)划归“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是否合理的探讨

张明楷教授认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保护的法益,是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因此,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的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现行刑法中主观罪过范围只包括故意;而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罪过包括故意或者过失。将前者归入后者的体系中,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罪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主观“明知”难的问题。

孟子二章教案 篇三

关键词:观众;小剧场;改编;外国剧目

中图分类号:J617.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4)09-0048-03

区别于电影、电视,戏剧的主要特征就是同观众进行即时、现场的交流,小剧场戏剧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确立以观众为基础的戏剧观念。[1]早在十九世纪末期,萨赛就曾指出,戏剧可以没有舞台、没有灯光甚至没有布景和服装, 但不能没有观众。[1]正因此,观众接受问题显得十分重要。之于中国小剧场戏剧,观众对以外国剧本为基础的改编剧目的接受问题又尤为突出。面对不同文化、社会、政治背景和素质的观众,外国经典剧目该如何适应中国小剧场灵活、实验的舞台,将戏剧精神的内涵传达给中国的观众的问题,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值得我们关注。

笔者拟以当今小剧场代表人物之一孟京辉的作品为例来探讨这一问题。孟氏早年的作品绝大多数都是以外国剧本为基础进行改编,进而排演登台的。如品特的《送菜升降机》,尤奈斯库的《秃头歌女》,贝克特的《等待戈多》等等。而本文所谈的《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意外死亡》(以下简称《无政府》)是又一部由他执导的、改编自意大利著名喜剧作家达里奥・福的作品。在第一版《无政府》排演前,剧组通读吕同六先生的翻译时一致表示“没感觉”,[2]因此,为了“达到北京观众审美能够接受的地步,只能重写一个剧本”。[3]基于黄纪苏的改编版本,带有鲜明早期孟京辉特色的改编本终搬上舞台。该剧目自上演以来,每年都会在全国各地演出,场场爆满。本文拟从剧本内容、演出形式和戏剧语言三个方面,分析孟氏《无政府》获得广泛认可的原因,以探究何种类型的改编剧目更受到中国观众偏爱。

一、剧本内容:新瓶装老酒

这里的“新瓶”指的便是孟氏最终的舞台演出本对达里奥・福原作之间的改编,而“老酒”则是二者相通的思想内涵。孟京辉曾说:“演戏不同于写文章,写文章可以做学问;演戏则必须与时代、社会和现实生活紧密相连。有人要求看到的必须是达里奥・福的原汁原味的东西,而我却认为更重要的是他的精神,即那种社会讽刺的意味。”[4] 的确,若是一些观众需要欣赏原汁原味的作品,我们可以邀请意大利的剧团来华演出;有条件的观众亦可自己去国外观看。但这毕竟只是小部分观众可以做到的,为了让更多的观众可以感受到经典的魅力,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将最核心的戏剧精神用中国观众易于理解的方法讲述给大家。在孟氏的《无政府》中, “疯子”这个角色的改编便是一个成功的例子。

达里奥・福的故事,讲述的是“一名‘疯子’在警察局偶然地接触到一个无政府主义者‘意外死亡’的卷宗。他随机应变,顺藤摸瓜,进行调查,又乔装成最高法院的代表复审此案,终于洞悉了此案的全部内情。所谓‘意外死亡’,实际上是警方对被拘捕的无政府主义者严刑逼供,将其活活打死,又把他从窗口扔到街上,随即向媒体宣称他畏罪自杀。” [5]可见,达剧中的疯子,是一位“大智若愚”的“疯子”,是他最终侦破这一疑案。在西方的戏剧传统中,此类“疯子”并不鲜见。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常以“愚人”或是“傻瓜”的形象出现,比如《皆大欢喜》中的“试金石”,《第十二夜》中的菲斯特,《李尔王》中的弄人等等。此类形象有强调现实的荒诞和愚昧的目的,一些常人难以启齿的话均可以通过他们的嘴说出来,终一语道破天机。疯人不疯,反而是洞悉事情本质的大智者,也是讽刺被利益蒙蔽的愚蠢的人们。因而这样的“疯子”更为西方观众所接受。

但是,在孟氏的《无政府》中,疯子是一个热衷于戏剧的精神病患者。他没有“破案”,反而是帮助警察编造无政府主义者意外死亡的谎言的一位“疯导演”;利用他疯子的身份和爱戏剧的特点,不断催化故事的进程,演绎出了一场闹剧。孟氏的“疯子”类似于中国古代的“谋士”,即在王臣将相身边出谋划策的人。尽管都是一些“馊主意”,但正是这样的形象塑造才增强了该剧的可表演性和可欣赏性。同时也将达里奥・福原作中力砭时弊、讽刺政府的“非理性戏剧”锋芒削弱了,让刚刚开始接受小剧场实验戏剧的“理性的”中国观众更易于接受。

总之,在传承西方小剧场戏剧的实验性精神内涵上,我们应坦然接受并完整地传递给中国观众,但是,这种传递的方式应是通俗的、温和的。基于中国小剧场戏剧偏重现实性的特点,将剧本本土化。

二、演出形式:中西结合

看过孟氏《无政府》的人无不记得该戏开头的一段话:

“达里奥・福,放了一个屁,崩到了莫斯科,来到了意大利,意大利的国王正在看戏,闻到这个屁,很不满意,找来科学家研究分析,这个屁是一股气,在人的肚子里窜来窜去,一不小心打开后门溜了出去。放屁的人欢天喜地,闻屁的人,垂头丧气,有屁不放,憋坏心脏,没屁硬挤,锻炼身体。屁放的响,能当校长,屁放的臭,能当教授,不响不臭,思想落后。”[6]

这样一段朗朗上口、广为传颂的段子摆在切入正题之前,巧妙地拉拢了观众;即便没有,如此诙谐幽默的开场,也让观众心生好奇――《无政府》怎么会跟这样的段子扯上关系?类似的段子,时不时的会出现在演出过程中,让观众忽而在剧中,忽而游离到剧外,被吊足了胃口。同样,孟氏剧中有多处让演员同观众互动,也起到了类似的作用。这都是小剧场戏剧构建新型观演关系的重要手段,不仅通过小型的剧场拉近物理距离,更通过互动等形式拉近心理距离。

但孟氏的拉拢观众主要是在情感、心理层面,给观众以暗示,让大家产生不言而喻的感觉,无需亲自“动起来”――这是十分符合中国观众传统的观剧习惯的。但是西方的小剧场戏剧的互动性需要观众自发地参与到舞台创作过程中,甚至参与即兴的演出,这在中国的文化传统和戏剧氛围之下基本难以推行。孟氏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会在改编时侧重于将实验性与情感交流糅合在一起。

除此之外,剧中还有一部分是对《茶馆》的戏仿。疯子扮演“‘无’爷”,局长是“小王子”,而两位警长则是跑腿儿的。‘无’爷摆着一副架子来视察警察局,小王子忙前忙后的伺候,跑腿儿的沏茶招呼,可最终意大利的‘无’爷却因为一句“意大利要完”就被逮捕入狱,活脱脱的一副人艺老戏《茶馆》里面的情景再现。这一段小小的戏中戏讲述的故事,是意大利的无政府主义者因为一个中国特色的原因而亡;而通观全剧,这段戏又是中国化的《无政府》中意大利式的《茶馆》。

坦白而言,中国小剧场改编戏剧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便是过于追求形式上对于西方实验戏剧的效仿。其原因一是在于改编剧目本身内容传达的需要,二是为了迎合审美水平相对有限的中国观众的需求,而后者正是最主要的原因。外国的戏剧观众相对成熟,他们的戏剧是伴随着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变革而逐步发展的,同时还伴有政治党派的争斗,从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观剧习惯。他们在欣赏反映现实的小剧场戏剧时会产生强烈的共鸣,他们不自觉地会参与到演出过程之中,帮助演员完成一出由内到外的实验戏剧。但是在中国,千百年形成的温良恭俭让、仁义礼智信的品德使得中国观众在观众席坐定,面对台上演员的互动很少参与,甚至是无动于衷。不过我们应相信,形式的实验是第一步,当我们知道用何种方式讲故事更容易接受之后,讲什么故事的问题自然会提上日程。

三、戏剧语言:朗朗上口

孟京辉曾在一次采访中指出,之所以在《无政府》的演出中,观众看到的不是远离我们生活的异国他乡的人和故事,而是与我们生活十分贴近的对白与内容,是因为在再创作时,特意采用了中国化、地域化的语言,甚至采用了地道的北京方言;这不仅是对于戏剧的态度,更是对于现实的一种态度。[7]比如:

局长:(激昂起来)你这叫什么警察呀?不等无政府主义闹成了就应该滚下岗!知道什么叫证据不?分儿分儿学生的命根儿。对于警察,记住喽,证据证据再证据!(拍拍警长甲愁云惨淡的脸蛋儿)。

……

警长甲乙:(风风火火欲出)我们这就去找!

局长:你们这是去哪儿找呀?是去街上撵小蜜呀还是到农村抓蝈蝈?(指着自己的太阳穴)开动脑筋在这儿找!别显得跟四条腿的动物似的老也不进化![8]

这一段中,在说明证据的重要性时,采用了“分儿分儿学生的命根儿”这一俗语,让观众一听就十分亲切;而当两位警长急急忙忙去找证据的时候,又说他们是“去街上撵小蜜呀还是到农村抓蝈蝈”,这样的画面一下子就浮现在观众的脑海,舞台上正洗耳恭听局长教诲的两位警长仿佛瞬间动了起来,一个“撵小蜜”,一个“抓蝈蝈”,与观众形成了情感上的互动;还有“别显得跟四条腿的动物似的老也不进化”一句,更是体现出了语言的魅力,让两个警长愚笨的形象在观众的心里再次升华。

戏剧语言的本土化是与戏剧翻译这一特殊的翻译领域密切联系的,但这一领域却备受冷落。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形式,剧本的翻译不仅仅要追求的是翻译的文学性(这里指的是对于剧本文学内涵与精神的传达),更重要的是可演性与可念性,这两个概念分别代表了戏剧文本的动作性和口语性。[9]一个剧本在完成的时候,本身就包含这两个特性,而在翻译或是再创作的过程中,译者应尽量避免这两者的流失――这也就是为什么孟氏的《无政府》和最初的吕同六先生的翻译版相去甚远,吕先生侧重于将剧本看作是一部文学作品进行翻译,而孟氏则把它作为一个舞台作品进行合理再创作。但正是这二者的差距加大,才拉近了观众与该剧本的距离。

孟氏《无政府》的特色,满足了中国观众的审美需求,让该剧在中国的小剧场舞台常演常新。不但从戏剧内容上进行了本土化的改编,同时采用了中国观众易于接受的戏剧形式,连台词都脱胎换骨,从意式对白变成了中国人的日常聊天。黑格尔在他的《美学》中曾指出:“艺术中最重要的始终是它的可直接了解性,事实上一切民族都要求艺术中使他们喜悦的东西能够表现出他们自己,因为他们愿在艺术里感觉到一切都是亲近的、生动的、属于目前生活。”[10]

中国的小剧场戏剧舞台应立足于我国的现实,汲取西方小剧场发展进程中的优秀成果,带给中国观众更多的世界经典作品,让中国观众感受到世界戏剧舞台的魅力。我们相信,今后会有更多像孟氏《无政府》一样受到中国观众喜爱的改编小剧场外国经典剧目。

注释:

① 吴保和,《观众是戏剧的基础》,《广东艺术》,2003年第6期,P16.

②③ 李莎:《当代中国导演对西方戏剧经典的四种误读》,《戏剧》,2001 年第3期,P87-P89.

⑷⑦ 李胜先,《孟京辉:小剧场里掀大浪》,《中外文化交流》,1994年第2期,P25.

⑤⑥ 吕同六,《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意外死亡――达里奥・福戏剧作品集》,南京:译林出版社,1998,P5,P239,P241.

⑧ 孟京辉,《先锋戏剧档案》,北京:作家出版社,2000.

⑨ 孟伟根,《论戏剧翻译研究中的主要问题》,《外语教学》,2009年第3期,P96.

⑩ 朱立元,《黑格尔美学论稿》,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P96.

参考文献:

[1]余秋雨。观众心理学[M]. 北京:现代出版社,2012.

孟子二章教案 篇四

今天,就让我们走进高中语文选修教材——《先秦诸子散文》中的《论语》和《孟子》,重读孔孟,感悟孔孟情怀。

孔子,孟子两人都推崇“仁”,都讲“仁者爱人 ”,那么,二人眼中的“仁”有什么区别呢?这是许多学生关注的问题,当然也是教师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怎么办?其实我们可以运用比较阅读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比较阅读就是指把内容或形式相近的或相对的两篇文章或一组文章放在一起,对比着进行阅读。我们可以把两课中有关“仁”的内容找出来,分析比较,就能得出答案。

《论语》中提到“仁”的地方有一百多处,含义不完全一样。弟子樊迟问仁,孔子说“爱人”。仁,即人与人之间要友善相亲,相互帮忙,回来又扩充到“泛爱众,而亲仁”。弟子颜渊问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这里强调人要通过道德克制自己,达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仁”的境界。孔子提出“刚毅木讷为仁”“巧言令色,鲜矣仁”,就是告诫人们处世要有修养,不要夸夸其谈。此外,“仁”还包括孝、悌、忠、信、智、勇等方面的内容。可见,孔子眼中的“仁”内涵丰富,偏向道德范畴。

《孟子》一书中没用直接论述“仁”,而是将“仁”与“义”结合,希望通过长期的道德实践,培养出一种坚定的无所畏惧的心理状态,即“至大至刚”,充塞于天地间的“浩然正气”,从而使人成为一个真正的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另外将“仁”形象化为“不忍之心”,在此基础之上建立“性善论”,进而提出“仁政”思想,即要求统治者爱民保民教民,使人们安家乐业,从而成就王道。可见,孟子的仁政更多的是规劝统治者施行仁政,偏向政治范畴。

通过比较我们得出的结论是:

“仁”的侧重点不同

孔子的仁政思想比较模糊,孟子的仁政见解更具体,实用,更有针对性。孔子更多地要求一种内在的道德自觉性,虽然也提出了把“仁”与“德治”结合起来,要当政者“使民以时”“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但这样的论述很单薄。而孟子的仁政思想则具体的多,他多次向君王描述他的“黎民不饥不寒,”老者安享晚年的理想蓝图。要爱民,与民同乐,乐民之乐,忧民之忧;要保民,首先要解决老百姓的穿衣吃饭问题。“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有使民有“恒产”安家乐业,他们才不会为非作歹。有了物质保障,再兴办学校教育,用孝悌教化,引导他们向善,这样天下便可大治。

2“仁”在仁政中的体现有所不同

孔子提倡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结构和以“仁”为核心的社会修养学,更注重人的内在的自我修养,靠人的自觉来维护社会秩序。因为孔子认为君臣父子是“礼”的核心,臣下是不能冒犯君上的。相比较之下,孟子则鲜明的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得民心者得天下” 、“与百姓同乐”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得主张。”他甚至还说:“牺牲既成,粢盛即洁,祭祀以时,然而汗干水溢,则变社稷。”当君主不仁时,民可罢免他。“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民众可以诛杀一夫”,孔子是没用提出这样主张的。

3“仁”在孟子那里更有斗争精神,更具人民性

通过比较,我们弄清了孔孟对于“仁”的不同认识,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差异?我想同学们对这个问题也很感兴趣。我们还是用刚才的比较阅读法来解决。

《论语》是语录体,本身记述言行比较简单,而《孟子》大多演化成对话体,记述比较详细,议论增多。

因此,体式不同是一个原因。

孔子处于春秋时期,当时虽然社会动荡,,但周礼还在,战争还未波及全民。孔子希望用周礼重建井然有序的统治制度,要求个人以自我控制克和礼让的态度调和社会矛盾。而一百年后的孟子处于战国时期,那是“礼乐崩坏”,诸侯各国相互攻伐,战争已波及全国。孟子看到百姓流离失、饿殍遍野的景象,极为不满,他渴望统治者能关注民生,爱民,教民,让人安家乐业,以缓和社会矛盾。

因此,时代不同是另一个原因。

孟子二章教案 篇五

吕思勉先生说:我国学术,只有先秦时候的诸子百家之学纯为我华夏民族的自创。可以说,先秦诸子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根。所以开设这门课程,有益于提高学生对我国文化传统的认识,加深学生对优良传统的热爱,增强他们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但我在学校语文组开展《先秦诸子选读》教学校本研究以来遇到了不少的困惑:“如何才能挖掘先秦诸子的艺术魅力?如何才能处理好它和必修课教学的关系?如何才能让学生落实到对文化传统的体认上?”这些都是不可能一步到位的,经过几轮的探索,由此我认为,教学效果可以分三步构建起学生心中传统文化的“三度”空间。

一、走近诸子,感受温度

先秦诸子散文虽时代久远,有较深的哲思,但它不是冷冰冰的道德教诲,不是抽象枯燥的思想学术,不是迂远疏阔的思辩玄谈,而往往是生动活泼的、奇异美丽的、温情体贴的、对社会人生具有巨大穿透力的、语言简洁而意旨深远的。因此我们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不仅要感受到诸子其人可敬,更要感受到其人可亲,读其文,与他们进行心灵的对话。

譬如,在不少学生心目中,孔子、孟子是圣人,大思想家,因而也肯定是冷冰冰的,板着面孔的。为消除这种误解,所以品读“论语选读”章节之前,我制作了课件“走近孔子”。提供下列多媒体资料:

1.中国政府在世界各地设立孔子学院;

2.华夏大地多个地方举行祭孔活动;

3.联合国总部大厦的大厅里悬挂孔子画像;

4.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2008人击缶齐诵《论语》;

5.1988年75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所的巴黎宣言,呼吁人类在21世纪的更好生存要从2500前的孔子那里汲取智慧。

然后节选了孔子二三逸事,还播放了电影《孔子》的片段,其中孔子周游列国落魄时听到别人说自己是丧家犬时,嘿嘿一笑,说真是像……引领学生真切地感受到孔子恰如一个在自己身边的智慧老人,与我们一样有血有肉,却又大大超出常人:他在苦难面前拥有一腔救世情怀,探求着从伦理的角度构建“礼”,从道德的角度构建“仁”,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对救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而讲孟子前则先结合《后汉书・列女传》中有关孟母的介绍,通过孟母三迁、孟母断机杼、孟母留孟妻等故事让学生了解到孟子其实也曾经顽劣异常。

这样,消除学生对经典的隔膜,引导学生亲近诸子,感受到他们切实的温度。有了文化的认同、心灵的贴近,就能更好地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学习热情。

二、读懂文本,体悟深度

学习《先秦诸子选读》,不仅要读懂文言字词,更重要的是要读懂字词背后的思想与文化。因为《先秦诸子选读》的课程价值重点体现在人文性上,学习文化经典,切不可照本宣科,只重视字词句的疏通和诵读,以致“读《论语》不知《论语》”。不过在实际的教学中,考试的功利性使有的老师和学生干脆将其变成普通的文言课,用大量时间去疏通、翻译文字,这种做法费时费力,本末倒置,最终导致“小学而大遗”。因为先秦诸子的散文语法句法并不典型,还有很多字义非常生僻。所以,教师教学中应重点应引导学生把握诸子思想内涵和精髓,体悟它的深度。

蹲点学校的“导教案一体”校本研究对《先秦诸子选读》导学案设置的要求体现了这一点。字词句的梳理放在学生课前预习和课后的检测,上课的重点是对文本的探究,来体会诸子言论及文章的妙处,来感受他们的深刻思想和智慧,来品味他们多彩的性情和个性。

譬如,我在教授老子的《有无相生》时,引导学生利用《全程设计》和工具书,粗知文意后立马探究其内涵。老子是位低头沉思的哲人,他的话不多,却总是那么新颖独特、别开生面。在教学中我尽量选择一些学生喜闻乐见的故事和贴近其生活实际的论说作浅显的诠释。比如,老子证明“无”的价值,典型例证来自日常经年,就是对车毂、器皿、屋室之中空即“无”的作用的体察。这种解释日常生活现象的思维方式,令人惊异。看着学生会心一笑,我知道他们感受到了《老子》中隐藏的深邃的人生哲理。

三、融入自我,获取高度

《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要求让学生“对感兴趣的社会、历史、文化现象进行理论思考,独立作出自己的价值判断”。所以要把对先秦诸子的学习,跟学生面临或关注的人生问题结合起来,启发学生多做相关性的思考。

比如学习了孔子“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仁道学说,可以引导学生省察自己有哪些做到了、有哪些没有做到;学习了孔子关于“学”的思想,可以引导学生联系自己的实际,看看孔子思想在这一方面有哪些值得借鉴和吸收;学习《齐人有一妻一妾》有学生质疑:“齐人”穷得讨饭,怎么会有一妻一妾?因为他的这个疑问,引导学生间展开激烈的辩论,课堂生成了意外的精彩;学习《东海之大乐》河伯和北海若的寓言,可以引导学生以北海若那蕴蓄深厚、博大而不自满的境界来对照自己,看看自己有哪些方面可以改进。长此以往,可以促使他们养成一种思考的习惯,养成一种反省自我的习惯,学以致用。

此外,还可以把对先秦诸子的学习,跟学生面临或关注的社会问题结合起来。比如,学习孔子的义利观,可以引导学生联系社会上时有出现的以黑心棉被、无根豆芽、劣质奶粉等牟利的不良现象,反思孔子义利观的现代价值;学习《有无相生》“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一章,可以引导学生寻找那些做事情即将成功,却由于不能“慎终如始”而终归失败的例子,来加以思考。这种训练,一方面可以增强学生正确、深入看待种种社会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能够使他们更好地体会先秦诸子的现代价值,进而努力形成自己的思想、行为准则。这才是学习《先秦诸子选读》的最高追求。

结语:苏霍姆林斯基说:“在每个孩子心中,最隐秘的一角,都有一个独特的琴弦,拨动它就会发生特有声响。”在《先秦诸子选读》教学探索中,我尝试着用我对经典的领悟来拨动学生的心灵的琴弦,引领学生感悟经典,开启智慧,涵养德行,砥砺人格。其间收获与遗憾并存,那片浩瀚的大海,那片无际的晴空,我只能引领学生进入,希望他们能如鲲鹏般“游于无穷”。

参考文献:

[1]邓彤。《先秦诸子选读》教学ABC.中学语文教学,2007.

孟子二章教案 篇六

柳下惠姓展名获字禽,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称贤,孟子尊圣,德隆道尊,万世师表。柳下惠一生恪守周礼,坚持修身养性,他突破世俗,关爱他人;士师任上,执法以平;直道事人,三黜不去;斥祭海鸟,以民为本;反对逾矩,以顺训民;心中有信,一言九鼎;授词却敌,消弭战火;从爱出发,以仁止战;创立私学,教化子弟;著书立说,影响后世……

据记载,柳下惠辞去鲁士师后,54岁开始在鲁教育门人,85岁食邑柳下后,从游者越来越多,只他90岁那年正式上门求学的就有上百人。九旬高龄仍不遗余力从事私学,实为难得。柳下惠享寿百岁,门生不计其数。有据可查、有名有姓的柳下惠门人,除了展喜外,还有施仲良。柳下惠的学术与教育思想,也深深地地影响了比他晚一二百年的孔子和孟子,这在孔孟的著述中,可以得到有力的印证。

公元前621年冬十二月三日,柳下惠卒于食邑地柳下,享寿百岁,其贤妻姜氏,谥其夫展禽为“惠”,后世尊称“柳下惠”。《论语》记载:“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论语・微子》)他担任士师时,由于公正断案,正直办事,得罪权贵,多次被罢免,却并无怨言。《论语・微子》记载:“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以上论述,足见孔子对柳下惠的尊崇。

《孟子・万章下》记载:“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孟子将柳下惠与伯夷、伊尹、孔子并列尊为圣人,故谓之“和圣”。

柳下惠以其高尚的道德,朴素的为人,熏陶乡邻影响世人:“故闻柳下惠之风者,鄙夫宽,薄夫敦。”(《孟子・万章下》)也就是说,听到柳下惠的道德与为人,胸襟狭小的人心胸也会宽大起来,刻薄的人做人也会厚道起来,充分展现了柳下惠的人格魅力。

柳下惠直道事人,鲁僖公26年(公元前634年),齐国出兵讨伐鲁国,鲁国国君问他如何措辞才能使齐国退兵时,柳下惠直言齐出兵是因为鲁作为小国却狂妄自大,是自取其祸。最后其弟展喜以尊先王“世世子孙无相害”而片言退兵,才避免了一场血战。

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精神文明却相对滞后。越来越多的人失去信仰,道德缺失,如脱缰的野马,恣意横行。

孟子二章教案 篇七

《荷塘月色》进入语文教材,我们该如何确定其教学内容?“教什么”能否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我认为首先有个教学对象的因素要考量。

这是台湾《国文》初二册第十七课《荷塘月色》“文本呈现”时的附加说明:

[提要]

一、四周寂静的荷塘,今晚却很好,虽然还是淡淡的月光。

二、独自踱在这苍茫的月下,一切感到自由,更领略到独处的妙处。

三、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满塘的叶子与花,宛然起了一道凝碧的波浪。

四、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奏着的名曲。

五、大地显已入睡,唯有树上的蝉声和水里的蛙声,打破了宇宙的沉寂。

[题解]

本篇描绘月夜的荷塘和作者月夜赴荷塘的心情,用轻松的笔调,作精细的刻画。读了此篇,大自然的可爱,定能领会不少。

[文话]

这是一篇抒情文,抒写人们对大自然随时而异的情怀。“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是一句古话。大自然是可爱的。它充满了文章的资料,便是所谓的“天成”。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文章的写法也就不同。能够相题行文,便是所谓“妙手”。

这些文字是我1991年秋天第一次执教《荷塘月色》时,大概是从某本语文杂志上摘录下来的一块“他山之石”。台湾国文教育的深度、广度均比大陆胜一筹。他们的初二学生与我们的高一学生在国文水平方面可能不相上下。面对认知水平大致相同的中学生,他们的教材编写者没有从“知人论世”的角度启发学生去探究《荷塘月色》文本的思想意识或感情基调,而是明确告诉学生“这是一篇抒情文,抒写人们对大自然随时而异的情怀”。

对照我当年使用的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荷塘月色》放在必修教材第一册的第五单元“散文”中,文本前的[预习提示]是这样写的:

《荷塘月色》写于1927年7月。由于蒋介石叛变革命,中国处于一片黑暗之中,作者“心里是一团乱麻,也可以说是一团火”(见朱自清《给S君的一封信》)。作者在文章里描述了一幅清幽美妙的图画:曲曲折折的荷塘,密密田田的荷叶,星星点点的荷花,淡淡的月色,脉脉的荷香……这一切又交融着作者那隐隐的,却又是深沉的孤独与苦闷的心绪。这正是那个黑暗的时代在作者心灵上的折射。阅读时,要重点抓住“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等语句的深刻含义。这样,就不难理解文章的主旨了。

这套教材是在1990年10月出的第一版。21世纪的地方版《高中语文》教材又是如何“呈现”《荷塘月色》文本的思想意识或感情基调的呢?

2007年8月第1版的沪教版《高中语文》第二册把《荷塘月色》放在第二单元,在“准备与预习”条目下给学生提了两条建议:

1.借助网络或通过其他渠道,查阅1927年7月前后的中国社会现状和朱自清的个人生活状况,筛选你认为比较有价值的信息,抄录其中3~5条。

2.反复朗读课文,感受荷塘风韵,欣赏月色之美。

第一条建议的导向很明确,依旧是从“知人论世”的角度启发学生去探究《荷塘月色》文本的思想意识或感情基调。较之人教版,不过是更有了些让学生自主学习的“手段”而已。

2008年6月第5版的苏教版《高中语文》教材把《荷塘月色》放在必修二的第4个专题“慢慢走,欣赏啊”的“一花一世界”板块。在“活动体验”栏下的第1道题目便是:“朗读《荷塘月色》,想一想,全文的感情基调是什么?作者的情感有什么样的变化?作者重点描写了哪些景物?这些景物有什么特点?”唯恐学生忘了“知人论世”,第4道题目忙不迭地“呈现”钱理群的这段话:

他(指朱自清)被“南方这一年的变动”,即国共分裂,蒋介石对共产党人与革命青年的血腥屠杀弄得目瞪口呆……产生了朱自清所说的“性格与时代的矛盾”……因而产生了被毁灭的恐惧:“……他们毁掉了我们最好的东西――文化。”这样,朱自清这类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既反感于国民党的“反革命”,又对共产党的“革命”心怀疑惧,就不能不陷入那不知“哪里走”的“惶惶然”。……“荷塘月色”(宁静的大自然)的“梦”也正是朱自清们的精神避难所。

研读文本的确需要“知人论世”,但是否一定要把一个作家的每一篇文章、每一首诗都与其“本事”联系起来呢?

明朝学者谢榛认为:“诗有可解,不可解,不必解,若水月镜花,勿泥其迹可也。”(《诗家直说》)

清朝学者章学诚、谭献说得更明确:

“文字之佳胜,正贵读者之自得,如饮食甘旨,衣服轻暖,衣者食者之领受,各自知之,而难以告人。”(章学诚《文史通义・文理》)

“作者之用心未必然,而读者之用心何必不然。”(谭献《复堂词话》)

即便主张“知人论世”的孟子也说过这样的话:“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孟子・万章上》)阅读作品时还得发挥读者的主观能动性,尊重读者的再创作的权力。

《荷塘月色》作为教材,其中学生读者依惯例成了教学对象,成了教学对象的读者依旧是读者,他们同样拥有再创作的权力。教材的编者又有什么权力去限定学生对文本中诸如“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等文句的理解?教学对象既然是有头脑的并且有一定阅读经验的中学生,硬是从“知人论世”的角度去启发他们探究《荷塘月色》文本的思想意识或感情基调,不是无视教育、教学规律,便是别有用心。

其次要从保持文本的审美自由、无限角度去考量教学内容的确定。

文本的审美自由、无限这个说法源自黑格尔《美学》中的这段话:

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它让对象保持它的自由和无限,不把它作为有利于有限需要和意图的工具而引发占有欲和加以利用。

倘从培养审美能力的高度建言,给《荷塘月色》这类文章“确定教学内容”的行为属于把文本“作为有利于有限需要和意图的工具而引发占有欲和加以利用”,本身就在破坏它们的“自由和无限”。

关于文本的审美自由和无限,歌德有过畅快淋漓的解释:“一般地说,我们都不应把画家的笔墨或诗人的语言看得太死、太窄狭。一件艺术品是在自由大胆的精神中创造出来的,我们也就应尽可能地用自由大胆的精神去观照和欣赏。”对歌德的这个解释,朱自清先生也是首肯的。他在《短长书》中说:“文学不妨见仁见智,完美的作品尽可以让严肃的看成严肃,消遣的看成消遣,而无害于它的本来价值。”不过,朱先生非常看重文学的“本来的价值”,认为:“这本来的价值却不但得靠严肃的研究,并且得靠严肃的研究,才能抉发出来。”

我们所从事的中学语文教学当然不属于对文学进行“严肃的研究”,我们只是引导阅读,我们的教学无权破坏文本的“自由和无限”。

从《荷塘月色》在人教版、苏教版、沪教版高中教材中的呈现来审察,我们对文本的“自由和无限”的破坏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文本整体性的随意破坏,造成部分“大”于整体。

人教版中的《荷塘月色》文本通过[思考和练习]第一题中的第4小题:“《荷塘月色》第四段写荷塘,先后依次写了哪些景物?是按照怎样的顺序写的?”第六题:“背诵《荷塘月色》4~6段”,明确告诉学生,文本中的三段文字是重点。而【思考和练习】的第三题、第四题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貌似正确的“误读”。

沪教版《荷塘月色》在“整合与建构”的第一题“理清作者的活动轨迹”明确把4~6自然段当作重点,要求学生“轻声朗读4~6自然段,完成下列学与活动”。并且在“应用与拓展”的第三题规定:“背诵课文第4、第5两个自然段。”

苏教版《荷塘月色》则在第四专题的“积累与应用”中明确规定:“背诵《荷塘月色》第四、五、六段。”

教材在文本呈现时对局部的青睐,极易造成教师在实际教学、学生在研读中的“畸重”。有多少所谓的《荷塘月色》的优秀教案、学案,将文本的整体性踩于脚下,大肆“细读”、“深读”这局部的三个段落。须知,最纤巧白皙的手臂、最健壮厚实的腿一旦与人的身体分离,就再无美感了。更何况,有些教学对象(读者)未必青睐这三段文字,教材的编写者又有什么权力“强出头”规定这规定那呢?

二是“给形式以最大的重视”(涅克拉索夫语),罗列“写了些什么”、梳理“怎么写”超过了对“为什么这样写”的探究。

雨果说:“决定一部作品的地位的,不是它的形式,而是它的内在价值。”同样,在《荷塘月色》中写景的种类、层次这些问题不起“决定”作用,关键是写景的目的。

在人教版《荷塘月色》里,【思考和练习】提请学生关注的是这样的问题:

用简明提纲标明《荷塘月色》写景的基本层次。

《荷塘月色》第四段写荷塘,先后依次写了哪些景物?是按照怎样的顺序写的?

作者是抓住荷塘月色的哪些特点来写的?

找出课文中的比喻句,填写表格……

苏教版《荷塘月色》文本“活动体验”第一题要求学生弄明白的是“作者重点描写了哪些景物?这些景物有什么特点?”

沪教版《荷塘月色》让学生“轻声朗读第4~6自然段”完成的“学习活动”之一便是填表格,“列出主要景物”“抄写几句描写景物的语句”“发现作者视线的变化”。不过,沪教版的编者已开始注意到这些“甲乙丙丁开中药铺”的工作其实只是手段,让学生有所“得”的,该是探究“荷塘周围应该还有其他景物,作者为什么没有写它们”这一类的问题。

孟子二章教案 篇八

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规范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及工作方案要求,细化“二工程”“四举措”,从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全力解决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乱罚款、乱扣车,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孟勇站长

副组长:谢世军带班班长

周康平 带班班长

成 员:张广学吕志刚叶尔布力·加力肯 周强

腊东方 木巴热克 张立忠 艾尔扎提

二、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工作“二工程”(党组织建设全面覆盖工程、规范执法形象重塑工程)“四措施”(干部下沉、通报处理、建章立制、监督检查)

(一)党支部建设全覆盖工程

问题清单:

1.党支部全覆盖建设。

牵头责任人:周康平

整改时限:2019年8月21日前

整改措施:于8月2日向昌吉路政海事局党总支递交成立党支部书面请示,8月16日批复,设书记1名,拟于8月下旬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实现党支部全覆盖。

2.强化党员教育管理。

牵头责任人:周康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突出党性培养。通过“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强化经常性教育,对在职、退休和聘用党员及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员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充分调动党支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

2.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定期为党员讲党课,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解疑释惑,切实将党性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3.以支部为单位,组织一次党性分析会议,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形成书面报告报上级党组织。

4.完善并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坚决不得以以政治学习和集体谈话代替一对一的思想政治工作。

3.选树先进标杆。

牵头责任人:孟勇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整改措施:在全站范围内选树典型,发挥模范示范表率和榜样引领作用,审核形成推荐材料报阜康局党组研究。

4.学习榆树沟超限检测站党建工作品牌站点。

牵头责任人:周康平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整改措施:学习榆树沟超限检测站党建工作品牌站点,按照《榆树沟超限检测站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学习样板,打造《大黄山超限检测站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严格规范货物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执法专项行动。

(二)规范执法形象重塑工程

问题清单:

1.提升执法人员精神面貌。

牵头责任人:孟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每日上岗前学习教育半小时要求,加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治超相关文件,严格学习纪律、考勤、记录,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每周上报学习图文信息至阜康局。近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考试,以考促学。

2.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牵头责任人:孟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对自治区路政海事局“严格规范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以及昌吉路政海事局关于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各项办法、文件、规章、制度等进行梳理,装订成册,全覆盖开展学习、严格遵照执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贯穿于路政巡查和执法行动中,做到做到着装整齐,行为举止规范,文明执法。设置便民服务区,配备饮水机、水杯、桌椅、急救药箱等,做好窗口服务和24小时便民服务,进一步优化群众办事环境,树立执法人员服务新形象。

3.实行执法人员半军事化管理制度。

牵头责任人:孟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军训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精神面貌,增强路政执法软实力。

4.开展执法案卷评议审查工作。

牵头责任人:孟勇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整改措施:认真排查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审批程序,强化法治思维,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梳理治超领域执法事项,推进执法信息化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提升路政海事处罚案件的审核审批质量,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审批程序。

5.加强和规范卸货场管理。

牵头责任人:孟勇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超限检测站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收回自管”的方式,加强卸货场的监管。对卸货场进行全面清查,完善卸货场管理制度并进行上墙,对卸货场办公环境、人员着装、不随意进出磅房等做出明确要求。要求卸货场管理人员认真填写卸货场车辆进出、卸货、保管、放车记录,特别是对查扣的违法超限车辆按规定严格登记、详细记录。确定车辆的离场方式和时间。要求使用经质监部门审核的社会检测设备,及时审验检测地磅,并及时修复检测、监控、照明等设施。排查梳理卸货场违规收费、执法缺位、监管不力等执法和卸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制定卸货场档案制作、管理、存储规范,各超限检测站督促卸货场严格落实。按照“一卸货场一档案”的标准,收集卸货场资质、收费文件、法人代表、管理人身份证件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上报路政业务科统一管理。

6.迅速处理长期滞留车辆。

牵头责任人:孟勇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整改措施:对超限检测站长期滞留的2辆车的处理进行盯办、督办,对存在特殊情况的车辆,及时与律师联系,及时处理。处理完成后写专题报告报局业务科。

7.从严从快从重处理治超领域违规违纪案件。

牵头责任人:孟勇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整改措施:对2017-2019年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并建立动态台账,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一案三查”,深挖细查绝不姑息。每周及时上报出现的新问题线索,对发现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加强督导检查、通报曝光力度,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分批次进行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即行即改,形成震慑。

8.开展警示教育。

牵头责任人:孟勇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整改措施:参加上级议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已处理涉案人员现身说法,每名党员对照党章结合自身实际查找差距,所有党员发声亮剑。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

9.加强舆论引导。

牵头责任人:孟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积极参与行风热线等民生热线活动,积极开展报道,并进行广泛宣传,集中宣传民生领域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重塑形象实施工程。采取向过往车主发放宣传单,利用固定超限检测站点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及举报方式等形式,引导群众准确把握路政治超执法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特征,精准提供举报线索。

10.落实昌吉州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工作要求。

牵头责任人:孟勇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整改措施: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充分依靠群众,延伸覆盖治超工作涉及的各领域,深化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工作,全力打造可学习、可对照、可示范的标杆,不断增强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工作的成果。

11.从全员动员,建言献策。

牵头责任人:孟勇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为本单位发展建言献策,结合党建、纪检监察、业务、财务等工作开展具体实际,提出具体详实、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意见汇总后报阜康局,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理顺工作关系、促进工作开展。设立光荣榜,建立表彰机制,对在学习扎实有效、工作务实高效、执法文明规范、为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单位做出重大贡献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干部进行张榜公示。

(三)专项行动整治工作4措施

制定干部下沉、通报处理、建章立制、督导检查等专项整治工作4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2工程落地见效。

1.干部下沉。

阜康局结合实际自行制定下沉方案,确保主要领导1名下沉超限检测站工作1个月,局机关干部至少二分之一下沉所辖超限检测站工作1个月,阜康路政海事局干部下沉大黄山超限检测站开展工作。

牵头责任人:孟勇

2.通报处理。

纪检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实“治理一批重点难点、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对整治不力、执行不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员,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进行追责问责,上报阜康局进行处理,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牵头责任人:孟勇

3.建章立制。

根据大黄山治超实际情况,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制度修订等相关工作,对修订完成的相关制度,抓好落实。针对现有超限车辆情况,全面加强货物源头排查力度,建立超限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形成综合治理,各部门分负起责的模式。

牵头责任人:孟勇

孟子二章教案 篇九

一、首先应对新教材深入挖掘,把它看作是第一位的直接的化学实验教学资源。还应关注其他地区的新教材以及国外引进的化学教材,这些教材均各具特色,很有创新性,值得借鉴与利用。

二、学校化学实验室及信息化多媒体是化学实验教学资源的另外两个重要的直接资源。

1、著名化学教育家戴安邦教授认为:“实验室是培养全面化学人才最好的场所。”可见他对实验的重视程度。当前正值教育转轨之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化学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观察能力、创新能力势在必行。

2、信息化多媒体已成为化学实验资源的另一重要资源。随着网络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信息化多媒体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中的作用日益广泛。信息化多媒体在我国经历了普及、发展阶段后,正进入与学科教学整合应用的第三个阶段。随着我国基础教育与课程改革的深入,通过加强信息化多媒体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和整合来促进传统教学向现代教学理念方式的转化已成为共识。而化学教学也将在科学教学探究中有效地应用信息多媒体技术支持教学目标的实现作为一个新的改革途径。

三、扩大实验教学资源范围,使校内外资源有机结合与转换。

教师外出听课,有些学校还积极聘请其他学校及外单位专家来讲学。这些名人结合自身成长经历与专业知识,向学生介绍了许多学习方法与课外知识,因此也应认识到教师及专家才是最重要的资源。

四、应注意向教学对象学习,认识到学生也是重要的化学实验教学资源。

我国素有“教学相长”的优良传统。教师应注意与学生平等交流,应认识到能够提供课程素材的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也是重要资源。

学生之所以作为资源,在于他们能对教师的教学提供有效的反馈信息和对课本的不同观点。

五、自制教具改进实验是实验教学实现创新的重要途径。

中国科学院院士朱兆良说过:“如果人云亦云,就永远不会超越,只有形成自己的思路、思想,多方面看问题,才能超出前人”。

正如美国教育家杜威认为“进行经常不断地选择乃是教师的职责”。孟子说:“尽信书不如无书”。北宋哲学家张戴说:“在可疑而不疑者,不曾学;学则须疑”。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上面的9篇孟子二章教案是由快回答精心整理的孟子二章教案范文范本,感谢您的阅读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