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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读后感(精彩6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这里是勤劳的小编帮大家收集的2000字读后感(精彩6篇),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小王子读后感1700字 篇一

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被誉为“成人的童话”。在刚成为大学生不久的我们最适合阅读这种世界名著,因为大学的生活是学生阶段与工作实践的一个过渡时期,在适应着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读第一遍,看完了小王子的旅游故事,第二遍,却引起了更多与现实联系的思考,引起共鸣。 开头写的是“我”的故事,小孩的“我”发挥小孩天生的丰富想象力画了一幅画,大人们都不懂,于是只好用画公仔画画出肠的方法去让大人们了解画的内容,但是最终还是没得到大人的认可,于是“我”很少再画画了。其实没有一个人是绝对的天才,人也不可能第一次画画就可以画出名画。人们总是渴望自己有创新思维,却忘了“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的道理。小孩的世界,因为没有被世俗所熏染,于是孩子都保留着一颗纯正和勇敢的心。不被世间的一切信条所束缚,于是想象力没有枷锁,成为了世界上想象力最丰富的群体。真想问大人们一句,你们没有童年吗?答案如果是肯定的,那么你们在否定孩子的同时就是在否定着曾经的自己。

第二节开始描述“我”和小王子相遇并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仔细地聆听着属于小王子的故事。

在小王子生活的星球上,生长着唯一一朵娇俏的玫瑰花,于是小王子每天陪她说话,给她浇水,细心的地照料着她,守护着她。因为小王子不能理解爱的花那不聪明的谎言饱含的深情,于是抛下了她一走了之。临别时的小王子不忘给花儿盖一个罩子来保护她,而玫瑰花拒绝的时候说了一句“如果我想认识蝴蝶,就必须能承受两三条毛毛虫。”读到这里,我觉得小王子在这时的角色让我想起了妈妈这个角色,而玫瑰花就像是妈妈的孩子。妈妈总是用尽一切的办法去给孩子的生活罩上一层保护罩,把孩子当成温室里的花朵那样的呵护着。但是有点叛逆的孩子总是想要逃离,选择自己去闯,情愿一路上磕磕碰碰。于是,很想对妈妈说“真对不起,我们总在受了伤的时候才想到妈妈的教育和您那无私的爱。”在小王子离开了玫瑰花后,遇见了狐狸。狐狸让小王子去探望地球上玫瑰花们,让他明白,他的玫瑰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花儿。这让我想起香港电台知名主持人梁继璋送给儿子的备忘录的其中一条“亲人只有一次的缘分,无论这辈子我和你相处多久,也请好好珍惜共聚的时光,下辈子,无论爱与不爱,都不会相见。”所以亲情,在我们心中都是独一无二的,那缘分强求不来也推脱不得,或许那就是羁绊。因为有了羁绊,所以靠近了彼此,因此狐狸的哲语“你为你玫瑰失去的时间,使你的玫瑰变得重要了。”更让小王子感到后悔,离开了自己深爱的玫瑰花。其实有时候真觉得人是一种很自己的生物,眼里看的多数是自己付出的爱,以自己爱别人的方式去衡量别人爱自己的分量。如果我们用心去看待爱的差异,或许就更懂得如何去爱别人。

另外,书本的导读介绍了另一个角度给我去看待玫瑰花和小王子的关系,那就是爱情。根据背景,玫瑰花也许是作者深爱的妻子的一个投影。但是在这本书中,玫瑰花的定位是多样化,玫瑰花是什么角色取决于读者的情感趋向。或许第一次离开家乡去读书的自己,因此对家有无限的眷恋,才会在读这本书时第一感觉让玫瑰花带有亲情的感情色彩。因此,只能说这本书对生物的抽象定位引发无限的思考,带来了一个宽阔的驰骋空间。

除了小王子与玫瑰花的故事,他的旅途中还遇到各种各样“奇特”的人,有一个过分注重权威的可悲国王,有一个默守成规的“尽职”点灯人,还有一个足不出户的地理学家。.。.。.他们的生活过得很不自在,而且在不自觉之下成为了生活的奴隶。记得看过一段耐人寻味的对话,老师问“我”长大想做什么。回答说做一个快乐的人,老师说“我”不懂问题问什么,“我”告诉老师是她不懂人生。或许在这本书中,在现实世界,狐狸是狡猾的,但是在这里它是智慧的化身,一语道出了主旨“用心去看才能看清楚,用眼睛是看不见本质的东西的。”其实生活的美好真的需要用心去感悟,才能有更深切的领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越来越容易忽略自己内心的声音,总有我们所认为的理由去说服自己这样做是迫于现实的无奈,勇气也在越来越成熟的时候渐渐失去了原来的本色。所以用心去看待世界,真的是一个易知而难行的道理,但是如果你坚持了,你会看见一个属于有心人的世界。

我认为,书的作用是给我们去思考,给于我们价值观的参考导向。而或许是因为本身就读中文专业,所以可以更专注地去读书。而这本书让我懂得如何去观察人,教会了我思考与反省人自身和生活的真谛,走在成长的道路上。

读后感 篇二

从一大早就下起雨来。下雨,本来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但这是春雨,俗话说:"春雨贵似油。"而且又在罕见的大旱之中,其珍贵就可想而知了。

“润物细无声”,春雨本来是声音极小极小的,小到了“无”的程度。但是,我现在坐在隔成了一间小房子的阳台上,顶上有块大铁皮。楼上滴下来的檐溜就打在这铁皮上,打出声音来,于是就不“细无声”了。按常理说,我坐在那里,同一种死文字拼命,本来应该需要极静极静的环境,极静极静的心情,才能安下心来,进入角色,来解读这天书般的玩意儿。这种雨敲铁皮的声音应该是极为讨厌的,是必欲去之而后快的。

然而,事实却正相反。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听到头顶上的雨滴声,此时有声胜无声,我心里感到无量的喜悦,仿佛饮了仙露,吸了醍醐②,大有飘飘欲仙之概了。这声音时慢时急,时高时低,时响时沉,时断时续,有时如金声玉振,有时如黄钟大吕,有时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有时如红珊白瑚沉海里,有时如弹素琴,有时如舞霹雳,有时如百鸟争鸣,有时如兔落鹘起,我浮想联翩,不能自已,心花怒放,风生笔底。死文字仿佛活了起来,我也仿佛又溢满了青春活力。我平生很少有这样的精神境界,更难为外人道也。

在中国,听雨本来是雅人的事。我虽然自认还不是完全的俗人,但能否就算是雅人,却还很难说。我大概是介乎雅俗之间的一种动物吧。中国古代诗词中,关于听雨的作品是颇有一些的。顺便说上一句:外国诗词中似乎少见。我的朋友章用回忆表弟的诗中有:“频梦春池添秀句,每闻夜雨忆联床。”是颇有一点诗意的。连《红楼梦》中的林妹妹都喜欢李义山的“留得残荷听雨声”之句。最有名的一首听雨的词当然是宋蒋捷的“虞美人”,词不长,我索性抄它一下: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蒋捷听雨时的心情,是颇为复杂的。他是用听雨这一件事来概括自己的一生的,从少年、壮年一直到老年,达到了“悲欢离合总无情”的境界。但是,古今对老的概念,有相当大的悬殊。他是“鬓已星星也”,有一些白发,看来最老也不过五十岁左右。用今天的眼光看,他不过是介乎中老之间,用我自己比起来,我已经到了望九之年,鬓边早已不是“星星也”,顶上已是“童山濯濯”了。要讲达到“悲欢离合总无情”的境界,我比他有资格。我已经能够“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了。

可我为什么今天听雨竟也兴高采烈呢?这里面并没有多少雅味,我在这里完全是一个“俗人”。我想到的主要是麦子,是那辽阔原野上的青春的麦苗。我生在乡下,虽然六岁就离开,谈不上干什么农活,但是我拾过麦子,捡过豆子,割过青草,劈过高粱叶。我血管里流的是农民的血,一直到今天垂暮之年,毕生对农民和农村怀着深厚的感情。农民最高希望是多打粮食。天一旱,就威胁着庄稼的成长。即使我长期住在城里,下雨一少,我就望云霓,自谓焦急之情,决不下于农民。北方春天,十年九旱。今年似乎又旱得邪行。我天天听天气预报,时时观察天上的云气。忧心如焚,徒唤奈何。在梦中也看到的是细雨蒙蒙。

今天早晨,我的梦竟实现了。我坐在这长宽不过几尺的阳台上,听到头顶上的雨声,不禁神驰千里,心旷神怡。在大大小小高高低低,有的方正有的歪斜的麦田里,每一个叶片都仿佛张开了小嘴,尽情地吮吸着甜甜的雨滴,有如天降甘露,本来有点黄萎的,现在变青了。本来是青的,现在更青了。宇宙间凭空添了一片温馨,一片祥和。

我的心又收了回来,收回到了燕园,收回到了我楼旁的小山上,收回到了门前的荷塘内。我最爱的二月兰正在开着花。它们拼命从泥土中挣扎出来,顶住了干旱,无可奈何地开出了红色的白色的小花,颜色如故,而鲜亮无踪,看了给人以孤苦伶仃的感觉。在荷塘中,冬眠刚醒的荷花,正准备力量向水面冲击。水当然是不缺的。但是,细雨滴在水面上,画成了一个个的小圆圈,方逝方生,方生方逝。这本来是人类中的诗人所欣赏的东西,小荷花看了也高兴起来,劲头更大了,肯定会很快地钻出水面。

我的心又收近了一层,收到了这个阳台上,收到了自己的腔子里,头顶上叮当如故,我的心情怡悦有加。但我时时担心,它会突然停下来。我潜心默祷,祝愿雨声长久响下去,响下去,永远也不停。

优秀读后感 篇三

读罢《狼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最大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终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最终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能够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可是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十分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能够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我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本事。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进取的思考,在应对不一样的情景时采用不一样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我,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我时时给自我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明白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能够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能够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忙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仅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可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本事的人就能用他的本事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最大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我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我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必须会强大。最好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此刻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我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进取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仅有在不断的应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提高,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仅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读后感2000字 篇四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小小的昆虫竟有如此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昆虫记》给了我真实的昆虫世界,《昆虫记》给了我美丽的昆虫物语,《昆虫记》给了我细腻的昆虫写照《昆虫记》带着我遨游了昆虫的海洋。

这里有吝啬的杨柳天牛,这里有音乐家蝉和蟋蟀,这里有新陈代谢的工作者蝇,这里有胜过鼹鼠的背负专家蜣螂。

法布尔以不同的目光看待这个昆虫的世界,他将这看成拥有文明、文化的小人国;法布尔用现实反驳了拉封丹的观点;法布尔用尽毕生的精力告诉了我们昆虫的文明;法布尔能通过小昆虫发现人类不能及的能力;法布尔经实践告诉我们昆虫的智慧。

他带着我走进昆虫的世界,遨游昆虫的海洋:

小小的昆虫世界折射出了人类的社会。看呐!寄生虫鬼鬼祟祟的在蜂巢前,打算找一个机会牺牲别人,以便安置自己的家。这是一种叫金蜂的家伙,他外表美丽,你怎么也不会把他与一个穷凶极恶的大坏蛋联想到一起。金蜂会将卵产在另一种蜂的茧子里,等它的卵孵化成幼虫,茧子的主人就是它的第一顿大餐。这些从茧子里出来的便是沾满无辜者鲜血的金蜂了。这些不就像我们人类世界里的争斗吗?就像强盗抢夺勤劳善良的人们积蓄已久的财产一样,这些懒惰无能的昆虫会把别人的财产占为己有。不过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看这件事,结果便也不一样了——把金蜂寄生看为一种打猎,便与其它的动物相同了。金蜂将别的蜂类给自己的孩子做食物,其它蜂类将甲虫、毛毛虫给自己的孩子做食物,人类将牛、羊、猪给自己的孩子做食物。所以说我们从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件事情,结果往往会不一样:从蜜蜂的角度看,金蜂是寄生虫;从金蜂的角度看,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后代而打猎。

昆虫的国度里也有秩序,也有固执。这是一种生活在松树上的松毛虫,它们有个绰号“列队虫”,从这个绰号就能感受到它们的秩序了。松毛虫身上有着比山羊还强烈的山羊效应。它们不管第一只走到哪里,后面的也都会无条件的跟从。松毛虫排着整齐的队伍,中间不留一点缝隙,为首的那一只,无论它是打转还是歪歪斜斜,后面的都会照着它的样子做,无一例外。如果队伍不小心散乱了,当队伍重新排好时,“领袖”就有可能会变,为首的那只就会立刻摆出领袖的样子,带领着队伍前进。松毛虫,这是一种多么有秩序的昆虫啊!领袖有带头作用,队员也有强烈的团队意识,这是人类不能做到的。不过这种昆虫太死板,太固执了。法布尔做了一个实验,他将松毛虫引上了花盆的盆沿,并断了它们回去的路。那是一个封闭的圆,松毛虫沿着这个圆一圈一圈的一直走下去,但这是徒劳的,怎么可能走出去呢?实验的第六天,有一只松毛虫尝试顺着花盆往下溜,溜到一半时,它又上去了。实验八天后,它们终于开辟了新的道路。这就是他们的固执与坚持。能坚持固然是好的,但不能太过固执,我们要学习松毛虫的坚持,但不能学习他们的固执,我们要勇于创新。能勇于创新,这就是我们人类与昆虫不同的原因。

法布尔它不仅敢于创新,他还敢于质疑,并能用实践证明他的观点。拉封丹的蚁和蝉的故事人人皆知,但法布尔发现的却截然不同。蝉潜伏在地下四年,只为出土放声歌唱一夏,便完结了它的生命,冬天不会有蝉的出现。其次,法布尔也通过自己的实践与观察反驳了这个观点。蝉在夏季放声歌唱,同时也用自己胸前的一个小吸管刺穿树皮,做成一口小井,在口干舌燥时喝个够。这时蚁也会口渴,便厚着脸皮来抢劫,最后蝉不得不放弃自己做的小井,另寻别处了。这个事实不正与寓言相反吗?对于一切人、一切事、一切物我们都有质疑的权力。“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一切事物,只有实践过后我们才有权力去肯定它。

“亲身下河知深浅,亲口尝梨知酸甜”法布尔用行动让我更深的理解了这句话。赤条蜂告诉我们不要自以为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高级动物,人类这样自称,人人平等,人类这样提倡;那么人类为什么要将自己与其它动物区别开呢?我们与其它动物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我们有什么不同?动物或许还有胜过人类的地方呢。看那拥有纤细的腰肢,玲珑的身材,娇小的赤条蜂。谁能想象他捕食的样子呢?赤条蜂的食物是毛毛虫,他捕食的时候,像一个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它用自己的刺在毛毛虫的每一节上刺一下,它知道刺在哪一个神经中枢上能使毛毛虫麻醉但不致死。这小小的赤条蜂竟然懂得如此精湛的技术,我们人类难道不应该自愧不如吗?一切事物都有它的好处与坏处:蝇虽然有很多细菌,但他却是高级净化器,这些动物的好处与坏处不就类似于人类的优点与缺点吗?所以我们不仅要人人平等,还要物物平等,因为我们共处同一片蓝天,共享同一缕阳光,我们与其它动物有什么不同呢?

随着《昆虫记》,我进入了昆虫的世界,随着《昆虫记》,我遨游了昆虫的海洋;随着《昆虫记》,我明白了世间的道理。

人们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我便是“读昆虫记,晓世间理”。《昆虫记》教会了我不要懒惰,教会了我从不同的角度看事物,教会了我要敢于质疑与实践,教会了我不能自以为是。

昆虫小小的世界,社会大大的道理。

读后感1700字 篇五

从生命个体来说,我们能够支配的关键的岁月不过那么几十年,然后再无第二次机会。对于人的一生来说,那才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生命由于它的短暂和不可逆性、一次性而弥足珍贵而神奇而美丽。虚度这样的生命,辜负这样的生命,这是多么愚蠢多么罪过!一个人丢了一百块钱人民币都会心痛,那么丢失了生命中的有所作为的可能,不是更心痛吗?

在儿童时期,人们的差异并不太多,大家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此后呢,差得就愈来愈远了,有的光阴虚度,深悔蹉跎;有的怨天尤人,郁郁不乐;有的东跑西颠,一事无成;有的萎萎琐琐,窝窝囊囊;有的胡作非为,头破血流……有几个人成功?有几个人满意?有几个人老后能够不叹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而人生的不同的类型不同的结局,大体上是青年时期就可以看出点端倪来的。青年时代,谁不愿意投入生活、投入爱情、投入学习、投入事业、投入社会、投入人间?

即使生活还相当艰难,爱情还隐隐约约,学习还道路方长,社会还明明暗暗,人间还有许多不平,你也要投入,你也要尽力尽情尽兴尽一切可能,努力去争取一切可以争取到也应该争取到的,以使你能够得到智慧和光明,得到成绩和价值。我并不笼统地赞成古人立大志的说法,但你总该希望自己对社会对人群对国家民族人类多做出一点贡献,至少是确实竭尽了全力,就是说至少是充分燃烧了,充分发了热发了光,充分享用了使用了弘扬了你的有生之年。一个人就是一个能源,人的一生就是燃烧,就是能量的充分释放。能量应该发挥出来,燃烧愈充分愈好。从无光热,不燃而去,未免是一个遗憾;而刚一冒烟儿,就怠工熄灭了,能不痛苦吗?

人生就是生命的一次燃烧,它可能发出美轮美奂的光彩,可能发出巨大的热能,温暖无数人的心,它也可能光热有限,却也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发一分电,哪怕只是点亮一两个灯泡,也还照亮了自己的与邻居的房屋,燃烧充分,不留遗憾。而如果你一直欲燃未燃,如果你受了潮或者发生了霉变,那就不但燃烧不好,而且留下大量的一氧化碳与各种硫化物碳化物,发出奇奇怪怪的噪声,带来对人类环境的污染,乃至成为社会的公害,这实在是非常非常遗憾的。

也许你不能留名青史,但至少应该对得起自己的这仅有的几十年。也许你未能立德立功立言,但至少是充分发挥出了自己一生的能量。也许你的诸种努力未能奏效,例如从事艺术创作但未能被社会所承认,经商却终于未能成功,从军但终于打了败仗,但是最后“结账”的那一天,你至少可以说我已尽力了,你的失败如楚霸王垓下之战,非战之罪也。我始终不赞成以成败论英雄,我也无能帮助读者乃至我自己着着皆胜。但是至少心里应该有数,你是有志有为而且选择了正确的道路,但终因条件不具备未能大获全胜呢,还是你上来就不成样子,无志气,无作为,不学习,不努力,意志薄弱,心胸狭窄,企图侥幸,却又愤愤不平,终于一事无成。如果是前者,我愿向你致以悲壮的敬意,我还愿意把你的故事写下来,让读者为之洒一掬清泪。如果是后者,谁能纠正?谁能弥补?谁能同情?

我的长篇小说《活动变人形》中的主人公倪吾诚,在他的生命到了后期末期之时,他突然说:“我的生活的黄金时代还没有开始呢。”这实在太恐怖了。一个人的成就有大有小,然而你应该尽力。尽力尽情尽兴尽一切可能了,这就是黄金时代,这就是人生的滋味,这就是人生的意义价值,这就是辉煌,燃烧的辉煌,奉献的辉煌。你尽了力,你就能享受到你尽力后的一切可能性,哪怕是“天亡我也,非战之罪也”的悲壮感和英雄主义。你享受到了尽力本身带来的乐趣,尽了力至少能得到一种充实感成就感,你也就赢得了,必然赢得了,首先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的尊敬和满意。比如你是一枚炸弹,被尽力发射出去了,而且炸了,即使没有完全命中目标,也是快乐的。你是一粒树种,落到了地上,吸足了水分养分,长成了树苗,长成了大树,即使没能长到更大就被雷击所毁,你也可以感到某种骄傲。你的形象是一株树的最好的纪念碑,你的被毁至少是一次大雷雨的见证,是一个悲剧性的事件。人生是一个过程,是一个时间段,是一次能量释放反应,重在参与,重在投入,重在尽力。胜固可喜,败亦犹荣,只要尽了力,结账时候的败者,流出的眼泪也是滚烫的与有分量的。而没有尽力,蹉跎而过,那可真是欲哭无泪了!

小王子读后感1900字 篇六

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份很有意义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名叫《小王子》的书,妈妈对我说:“我希望你能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洁的心。”我很纳闷,书中的小王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所以我就抱起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十分有名,是一本大人小孩儿都喜欢看的书,难怪妈妈会把它送给我。我又接着读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好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个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象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它也永远会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这里面的好多故事都是有比喻意义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自高自大;那个每天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浪费时间;而那个不停地点灯熄灯的灯夫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

我非常喜欢着本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要永远保持一颗纯洁的心灵,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我读到《小王子》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在《小王子》问世后的63年,在网友凉月如眉的推荐下,我终于捧起了《小王子》认真地读了一遍又一遍。这本画满优美插图的小书,把我带入了一个充满爱与忧伤的世界。

他的爱心是纯洁的,对任何事与物,他都充满了爱。我们读了《小王子》以后,都会希望自己能成为小王子所钟爱的事与物,独享小王子那份浓浓的爱。

小王子在沙漠中央求作者为他画一只羊的时候,当时的小王子是多么地孤独呀,他多么地希望自己能有一个伴呀。当作者急于修理飞机,无暇应付小王子的提问时,作者说:“如果你听我的话的话,我再给你画一根绳子,白天可以拴住它。”小王子被这个说法吓了一大跳:“把它栓起来!多么奇怪的想法!”从这段对话中我们可以读出小王子的内心世界,他爱他的伙伴,他的朋友,不想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他希望他的伙伴和他一样自由自在地享受生活,没有那些穿着貂皮,孤独坐在自己的星球上的国王,只想“理性”的下命令控制一切的想法,没有那些“自负的人”,只爱被仰慕,除了赞美什么也听不见的想法,没有那些酒鬼,自暴自弃只为想忘记自己的自暴自弃的想法,没有那些“商人”,只为账面数字忙个半死,想占有再占有,其实对他们的占有物非常无助的想法,没有那些遵守“规律”的点灯人,不知自己为谁而忙,为何而忙的想法,也没有那些写大部头书的地理学家,只关心死的东西,对有生命的一切一点也不感兴趣的想法,他爱他的一切,他是一个有同情心的天使。

后来,我又读出了生命的矛盾律,有爱也有忧伤,塑造了一个柔情善感的小王子形象。

小王子没有那些大人们的矛盾,但他自己也是矛盾的。他爱他的玫瑰花,却又不知怎么爱她,他离开她但又想念她;玫瑰花也是矛盾的,她爱他,依靠他,却折磨他;狐狸是矛盾的,它要小王子驯养它,但又在他离开时舍不得他……小王子驯养了狐狸,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而且是永远地离开了狐狸。

狐狸曾对小王子说:“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就跟其它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间的惟一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惟一的了。”小王子在离开狐狸之前,又去看了那些玫瑰花。他告诉她们,“你们现在什么都不是。没有人驯养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养过任何人。你们就和我的狐狸以前那样,她曾经和其它千百只狐狸一样,但现在她是我的朋友了,从此以后,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狐狸。”

我们可以想象,小王子当时是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情离开了狐狸呀,就像他离开他的玫瑰花一样。小王子的心中充满了爱的同时他也渴望着被别人爱。可是小王子的星球旅行经历带给他的只是那些大人们的自大、自负、自暴自弃、自己占有、自欺欺人的种种不负责任的言语与表现。在地球上→www.kaoyantv.com←的经历,带给他的也是失望与无奈。作者一开始就是为了尽快修好飞机,一直没有停止过维修,而与小王子的交谈只是应付而已,并没有真正地关爱过他,也没有想过要对他负责任。小王子在他那忧郁的心情里最终选择了解脱。

《小王子》是一个让人伤心的故事,一部写给大人看的童话,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我们需要对小王子有爱,还需要对小王子负责任,让他在一个充满爱与责任的世界里自由、幸福地生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