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漂亮的小编帮家人们收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6篇】,仅供借鉴。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一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我非常钦佩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面对一个个案件,十分冷静,从不心急。他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比如一个鞋印、一块血迹,还有一些对于我们来说跟案件没有关系的东西,他都能从中找到一个个证明。如:一个鞋印有多长,鞋底的'纹路有多深,他便能立刻知道凶手大约有多高,体重是多少。从这个案例中我感觉到我们要处处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面对再复杂的事情,我们都要冷静对待,不能心急,因为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有条有序的进行。因此,我想到一件事情。
由于七月份我要钢琴考级,所以七月份没有做什么作业,大部分作业都堆到了八月份,眼看就快要开学了,我还有好多作业没做,我心里难免会有些儿发慌,一发慌就心烦,然后就不想写作业,可当我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我就不这么想了,在最后仅剩的半个月里一直努力,每天都把时间安排的仅仅有条,没过几天就写了一大半了。这样坚持下去,我还会有几天玩的时间呢!
正是因为我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后,我学会了沉着冷静的面对任何事情,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
同学们,我建议你们有空也去书店看看这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二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亚瑟·柯南道尔写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有时也是个十分与众不同的人物。他还干过许多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把刚提炼出的`植物碱让朋友去尝、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体等等······
当年亚瑟·柯南道尔中途颇有倦意,准备停止福尔摩斯系列的写作,狠心让主角惨死,结果引发了读者的强烈抗议,众怒难耐,柯南道尔又让主角死而复生,重振当年雄风。
福尔摩斯和他的“花生”医生可谓“黄金搭档”一路上惩恶除奸,为民除害。而在福尔摩斯“办公”的伦敦贝克街221B号,每年也吸引了无数福尔摩斯迷前来参观。
《血的研究》和《四签名》我很喜欢,因为他写的有血有肉,有情有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三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推荐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五年级作文 篇四
相信“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都不会陌生,他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主人公。由于合租的原因,福尔摩斯与华生相识。就这样,一位侦探,一位军医,再加上几个刑警、受害者和反派,撑起了整本书的故事篇章。
在华生还不了解福尔摩斯时,只听别人说他是一个古怪的人,既精通解剖,又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从来没去学过;尽管研究科学,但研究的东西杂乱、离奇……不过,经历了一件件棘手的案件后,两人似乎也有了共同的话题,华生对福尔摩斯十分佩服,觉得他并非是个难相处的人。
我个人认为,一个人物再厉害,如果没有个性,那就像一个机器,注入了性格的人物,才是有灵魂的。记得华生曾说推理时的福尔摩斯让他联想到了爱伦•坡小说中的侦探杜宾,我本以为福尔摩斯会因华生的话而感到自豪,没想到,他竟然悠悠地说:“或许你认为你在夸我,但在我看来,杜宾根本不值一提。”由此可见福尔摩斯强悍的推理能力和自信心,就连侦探都完全不放在眼里,也更加突出了他毫不拘束的性格。
福尔摩斯他善于观察的特点不仅常人能学会的,因为你会发现他在观察推断的同时,思维也在急速地运转,可以说福尔摩斯真得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每次断案时多亏了他仔细地观察和缜密的思考,就像那位侦探所说:“真相,往往藏在不起眼的细节里。”这也让我明白了:光会仔细观察你可能会成为一个很认真的人,但如果你不仅会观察,还会思考,你就会成为一个聪明的人。
阅读,是通往新世界的大门,欢迎你走进推理的世界,和我一起走进这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五
最近,我迷上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今天,看完了《濒死的大侦探》后,我再次深深地陷入了“福尔摩斯”的世界中。这书太让我着迷了!
我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关于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识,一氧化碳的`化学式是CO,是无色无味的气体,比空气轻,但毒性很强。被人吸入后,就会与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变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气的能力,从而使人体组织缺氧。
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和摄入的浓度有关。当浓度为10%时,会头痛;达到20%时会情绪不稳与误认;占50%时就会昏倒;占70%时死神就来了!由于碳氧血红蛋白是粉红色的,所以,一氧化碳中毒的死者皮肤会呈现鲜红色。
但是,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也有很多的疑问。
为什么福尔摩斯要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呢?书中的他不是很富有吗?
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被爱丽丝催房租?他是记性不好吗?但是他明明很聪明,办案能力超强,能够记得案件中很多的细节。
为什么催房租的是爱丽丝?她只是房东太太亲戚的女儿啊!她有委托书吗?
这些问题,我这看过的《福尔摩斯》系列的书中都没找到答案。在未知的故事中会有答案吗?还是会令我有更多的疑问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六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