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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读后感(精选10篇)

阅读是一种主动的过程,是由阅读者根据不同的目的加以调节控制的,陶冶人们的情操,提升自我修养。阅读是一种理解、领悟、吸收、鉴赏、评价和探究文章的思维过程。下面是高考家长网整理的10篇《第七天》读后感,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读《第七天》有感 篇一

看完余华的小说《第七天》,我由衷佩服。记得上一次看他的作品,是《活着》——他描写的是在特定的环境下人的孤独。他把“惨”写到了极致,简直不给主人公一点活路。但这样过于绝对的不幸,反而是一种幸运,因为你知道,在现实生活中绝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那么主人公他可能算是最惨时代中最惨的遇难者了。

而《第七天》同样也是写“惨”,却给人焕然一新的感觉。首先,写作风格之新,其创意让我觉得魅力非凡,是我读过最有画面感的文章之一。与其说是在读一篇小说,还不如说是在看一部电影。相比《活着》,《第七天》最大的突破并不局限于主人公本身,没有浓墨重彩地写主人公如何如何不幸,主人公仿佛只是过客,只起到了线索的作用,而是由他穿插了许许多多不幸的人的不幸的故事。

在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是有窦娥冤一般的冤屈,不是一种凄凄惨惨戚戚的大悲哀。却也正因如此显得更加真实,仿佛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故事一般。但如果仅限于如此,可能就只会限于优秀,而不是卓越。我认为全书最大的亮点在于他的写作角度。本书第一页主人公就已经去世,然而却不是简简单单的倒叙,并没有画面一转,转而讲述他的生平,而是以他亡魂的视角来展开整个故事。

这里简短地介绍一下故事的背景。在本书中,人死后并不会真正死去,而是会以另一种形态活着,但这种形态虚无缥缈,亦真亦假,就仿佛在梦境之中一般。这样一个简单却十分新颖的背景,创造出一种迷雾一般的氛围,周围的世界还是那样的世界,但是主人公却被生与死的界限阻挡了。

在读这本书时,你并不是像在读一本书,你好像死去了,也透过一层阴魂不散的浓雾 www.kaoyantv.com ,窥探书里的世界。你睁大双眼,只看到茫茫一片,以及隐匿其中的模糊轮廓。这种描写手法,无疑暗暗增加了孤独之感,因为你好像也被世界孤立,正在生的那一头,以前的世界已成为过往烟云。

所以本书真正的意义并不在描写刻画一个比以往都更加悲惨的故事,而是让读者体会到一种近乎永久的孤独。你虽然似乎还活着,但你心里清楚,你已经死了,你不可能再像活人那样活着,就像被流放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杰克那样。这样的一种风格,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部经典恐怖电影《寂静岭》。我打算先神游到《寂静岭》的世界中,并稍作停留,也算是捎带为《寂静岭》写一个观后感。

我天生便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并不看什么恐怖电影。记得有一次看《闪灵》,看了一半便不敢再看了,而且还做了两三天的噩梦,自此以后便发誓不再看恐怖片。然而我却看完了《寂静岭》的一、二部。因为说实话,虽然主流上大家都将它当作一部恐怖片,但我却把它当作是一种抽象的孤独来看。因为在电影中寂静岭是另一个世界,一个大雾弥漫的世界,周遭的环境与现实世界一模一样,只是笼罩在迷雾之中而已。而影片中的各种畸形扭曲的怪物,这可以把它们理解为现实中的不幸。

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看,寂静岭就仿佛是孤独人们的内心一般,在那里有着被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扭曲,与远古野兽的本能。但更多的,是一种外界,永远无法知道,无法了解,无法进入的孤独。

《寂静岭》结局是主人公从寂静岭中逃离,但他并没有从那个世界逃离,他虽然回到了家,那个家和现实中的家一模一样。但是每一个人都知道它不是家,它仍是那个地狱,只是披上伪装后稍微美观一点的地狱。

回过来说余华的《第七天》,虽然与恐怖完全沾不上边,但是却和这部恐怖电影有异曲同工之妙。写到这里时,我突然又想起另一本书。书名好像叫作《天蓝色的彼岸》,可以理解为给儿童的死亡启蒙,余华的《第七天》便是这本书的进阶版。因为《天蓝色的彼岸》,结局是主人公成功到了天蓝色的彼岸,也就是得以安息了。

而《第七天》的主人公却死后依然命运多舛,最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天蓝色的彼岸》更像是安慰儿童,而《第七天》却直接让你看到血淋淋的现实,让你知道悲欢离合总无情。

还有一点就是,关于《第七天》的画面感的构造,恕我直言,是我迄今为止看过的小说中数一数二的。它为电影的翻拍,省了导演不少事(如果将来出现的话)。它的画面感呼之欲出,就如我之前写的那样,与其在看一本书,不如说是在看一部电影,但是很可惜,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导演们还没有发现这部书的潜力。

这本书真的是一个很好的题材,因为它还非常含蓄地隐射了一些现代中国的问题,以及一些热门话题。它的影射不是写得微不足道,而是将其夸张化。当然,它的放大也不是无限制的。这种恰到好处的写法,完全可以转换成一种新的电影拍摄方法。这里我再次感叹没有人将其翻拍为电影的不幸,因为它比现在市面上很多故弄玄虚、胸中无物,却强求深遂的影视剧强太多。但是却无人赏识。总而概之这本书,并不是我这样的凡夫俗子,便足以将其表达清楚的,而且偏向于意会,而不是言传。

《第七天》,需要在深夜细品。

《第七天》读后感 篇二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匆匆地来,倏忽而至;匆匆而去,不惊变换。世间所有发生的一切都像是精心编排过的一场场悲喜交加的闹剧。哭过了,笑过了。一切还是依旧,不悲不喜。——题记

我想我是正在看我出事之前的场景,因为我看见我前面正走着一个左手拿着冰激凌的、右手正拿着一个手机的女孩。而那个女孩不是别人,就是我。我记得当时我是要穿过马路到对面去买东西。但是因为手里的手机一直在震动,里面的人一直都在热火朝天的聊天,我当然不能放下手机不管,所以丝毫没有注意到我正在过马路,而路对面的信号灯是红灯。我不知道自己正在过马路,所以还在玩手机。正玩到一半,手机竟然没电了。我暗在心里骂了一声,便抬起头四处看了看。不料右面一辆汽车疾驰而来,我傻站在那里,不敢动了。结果那辆车的司机也许是喝醉了,连刹车都没踩就直接把我撞了出去。我想我是被撞飞出去至少有十米远,不过落在地上的时候,我竟然还没有死,还自己摸出手机说是给120打电话。我想我也是很拼。

不过后来来说到一半,我就晕了,医务人员也没听清楚是在哪里。所以只有在那片地方找了很久,时候他对我父母说当时那么多路人在现场,竟然没有一个肯施手相助的,才使得了他们救助失败。所以导致了我的死亡。

我没有再看下去,因为我怕我禁受不住我妈妈那一双哭肿了的眼睛,和我爸爸绝望的眼神。所以我请求老者说我能不能再回去看看我父母。

他深吸了一口气对我说:“孩子,你已然和你父母阴阳相隔,就算你会去,他们也看不见你啊。”我想了想说:“那有没有办法让我暂时先回到我原来的身体里面,重新回到我爸妈身边,然后再陪他们一段时间,等到我再回来的时候,消除他们的记忆,就是我已经死了的这段记忆。”老者站起来,把长布衫的袖子一甩说:“此事万万不可,你可能再回到阳身,因为你一旦回去便会使得你魂飞魄散,永不超生啊!”

我想了想说:“就算那样我也不在乎。我就只是想再陪陪我爸爸妈妈,我没有别的要求啊。”那老人想了想说:“也许我还有一个办法。”我一听,开心极了,便站起来扯着他的袖子说:“是什么!爷爷快告诉我!”他看了我一眼,说:“也许你可以有七天的时间作为一个鬼回到你家,而这七天之内你父母可以看见你,但是你不能被其他旁人所看见,不然你就会永不超生,做一个孤魂野鬼。”我一听,大喜!问爷爷说:“那我应该怎么做?”那老人一笑,对我说:“那就让我领你回去吧。切记只能见你的父母,千万不可被旁人看见!”我顾不得那么多,拉着爷爷就往回走。

天读后感 篇三

真的非常佩服余华的才华,用七天的故事叙写了一本书。语言也是像往常的风格一样,平素但又有力量。读余华的书真的能够了解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人情事故,懂很多的痛苦和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

《第七天》这本书也有很多的不同点在于讲一个死者因为没有墓地等问题重游故地,回忆起很多的以前的时光。因为看到前妻死亡的消息,所以在火灾中没有逃出来。回忆起她的前妻,父亲,邻居,亲生父母亲等等一切与他相关的人事。

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是一切都太有缘分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相遇的人,在死后的日子里能够相遇,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那么幸运。杨飞死前不能找到自己的父亲,死后通过种种人的介绍,寻找,最终找到自己的父亲;杨飞死前没有见到李青,死后在寻找回忆的路上,来到他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见到了李青等等有缘分的事情。这所以的一切都是像命运安排那样的随其自然。

一切的一切都是缘分,希望能够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享受生活,享受身边的爱,但同时不要怕给予别人你的爱。

读《第七天》有感 篇四

如果问我现代中国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平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平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近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中国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近。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啰嗦

读《第七天》有感 篇五

余华的《第七天》是一部催人泪下,引人深思的长篇小说。从人过世以后的角度讲述了生命的幸福与苦难,揭示了社会的残酷和世间悲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无情与贪婪。在这样的世界里,亲情和友情是我们生活里唯一存在的依靠。余华以第一人称叙述了故事的主人公,杨飞在死后的七天里每天都遇到不同和他一样在生活底层的人们,时时刻刻有人遭遇不同的事故导致死亡,来到了死无葬身之地。这里聚集着没钱买墓地的亡灵们,他们都存留着遗憾和生前的后悔,不过终究可以在这里获得他们所渴望的安宁,并与之前死去的家人、朋友们相汇直到在世的家人有钱帮助买墓地。

我对这本书的感触特别深,被爱感动的同时也为世间的不平等和残酷而感到恼怒。第一天,杨飞从轰然倒塌的废墟中爬起,带上预约号前往了殡仪馆。殡仪馆里竟然还分成了普通区、贵宾区和VIP区。 余华展示了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距。有钱人都趾高气扬的走向进口焚尸库,拥有着价值连城的墓地,且能确保自己的遗体完好无损。然而普通人静静的等侯着,走向国产的焚库炉。杨飞就是这样的普通人,并没有墓地,不知去何方。余华运用讽刺的方式展现了现实社会中其实也是如此。第二天,他回忆了自己过去的婚姻。上流社会的李青死心塌地的跟在他的身边两年多,之后她却厌倦了平凡、清平的生活,为一个海归博士而跟他离了婚。后来李青第二次的婚后生活过的极其不幸福,结果自杀了。人们总是会被金钱所迷惑、对自己生活感到不满,贪婪的追求更多,然而最后变得一无所有。杨飞和李青的爱情被现实所隔绝,但是两人之间的挂念和爱一直存在着。第三天,杨飞讲述了自己的出身。出生时, 从厕所洞里掉落到了火车铁轨上,被杨金彪即时发现并辛苦拉扯长大。他年幼在杨金彪的细心呵护下茁壮成长。在阅读这一章节时,我被他们的父子情深深地感动了,使我热泪盈眶。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他把自己的一身都献给了杨飞!在工地工作时还把他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喂杨飞喝;为了照顾好他终身未娶;毫不犹豫地支持着他的工作事业;得了不治之症离家出走为了不拖累他。亲情和友情在冰冷的世界上留下了人性的温暖,但世间的悲剧却连续不断。在之后的四、五、六、七天里,杨飞在一路上聆听了许多亡灵的故事。有二十七个婴儿被丢入河中;鼠妹因男友买假iPhone给她而跳楼自杀;男友为她买墓地而卖掉肾。

小说故事情节非常激动人心,采用倒叙的手法给我了残酷和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批判了现实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余华在揭示世界上的种种问题的同时不忘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让我觉得在绝望中存在着希望。在享受阅读这本小说时,我也更加认知到了现实社会中的争论。余华关注了当下的现实生活,描绘了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并引伸出了人的存在和生命价值等问题的多个答案。可是在控诉社会上各种问题的同时,作者没有解释产生这些悲剧背后的原因,使我产生了一些对故事的疑问。这个小说美中不足的地方是对人物形象没有特别的深入。余华只勾画出了人物的外貌形象,并没有深层次的讲述他们的人物变化和细节描写。这样缺少说服力,使我感觉他们是因为情节的需要而虚构出来的。但是小说情节和内容还是让我看的津津有味、陷入其中,让我开始思考现实中和书里世界的不同和相似度。

看完这本书后的第一感觉是被书中的世界和杨飞遇到的各种遭遇所震撼了。这本小说引人入深、扣人心弦,使我看的特别快。我极力推荐余华的这本小说。文章的语言十分简练朴实,通俗易懂;内容引人思考,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故事让人惊叹、不由自主的思考起现实社会!

《第七天》读后感 篇六

从看过《活着》以后,就开始喜欢余华,只是单纯的喜欢,却没有更多的去了解他。我想,我可以借用钱鍾书老先生的话来开脱,即使我觉得今天学校的煮鸡蛋味道鲜美,也没有必要非得去见一见下蛋的母鸡。

中学的时候再一本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我们为什么要读名著》,这篇文章的作者指出,名著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每一次读你都将会有更多的收获和体会。在读《红楼梦》的时候,我对此感触特别深,虽然至今都没有将《红楼梦》完整的读过一遍,甚至一直还在上篇徘徊。我重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很怪的习惯,我喜欢随便翻一页,从中间读,读的高兴了觉得有必要看看前面,才会翻到第一页开始读。啊,扯得有点远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除了男友,我没有想要将它推荐给别人读。我想,大概《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类的岁月静好般的文章才适合向广大人民群众推荐吧,诸如《海贼王》这样才的漫画、《活着》这样满满艰辛与辛酸的文字,只适合喜欢同一口味的人吧。这让我想起,向别人推荐介绍中医学的情形,呵呵,我还太年青,现在才意识到自己与身边的同学的想法原来是不同的……所以说无论是什么,无论它怎么好怎么优秀,都只适合推荐给相信它的人。啊,扯得更远了~

第一天:杨飞死的第一天,他是被砸死的,脸已经变形了。这一天,他去了殡仪馆,在殡仪馆,遇到很多侯烧者。这些侯烧者讨论着自己的寿衣、骨灰盒还有墓地,富人区和普通区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想法,活生生的勾画出了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的两个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是,杨飞他没有骨灰盒,也没有墓地,他只有离开殡仪馆。他想起了他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天的遭遇和他的死因(此处是后面的一个很重要的铺垫)

第二天:杨飞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并回忆了两人相知相恋到相濡以沫再到劳燕双飞,再讲到两人分开以后的各自的生活。在这段回忆里,我看到了同事之间的冷漠,美丽背后的痛苦,还有爱情。

第三天:讲了他的父亲收养他的过程。读这一段,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思考。感动于养父子之间深厚的感情,感动于李月珍夫妇的善良,思考着杨飞生母一家的生活和杨金彪的生活。这一天,也讲到了李月珍的死。

第四天:讲了生活在这个社会底层的鼠族刘梅和张超的爱情故事,也引出了张刚与李姓男子之间的恩恩怨怨。

后面两天没有讲什么新鲜事儿,只是把前面所有事情的原因、内幕都揭开了,为所有的事情画上一个句号。

首先,说说作者的写作方法吧,个人觉得非常的巧妙,所有的事情都得到了合理的解答,也就说前面埋下的所有铺垫,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解释的一清二楚,于人物形象来说,这样的叙述显示出了主人公杨飞最后对所有事都已经看透,于故事情节来讲,将整个故事都显得饱满起来,而且不拖沓,没有矫揉造作的痕迹。我喜欢余华的小说,因为在他的小说里面,没有那些伪装的痕迹,没有为了感动而感动,没有为了绝望而绝望,没有那种“装”的感觉;喜欢他的故事里的每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更喜欢他的这本小说中,冥冥中带有希冀的感觉。

其实,我也很喜欢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掀开最外面的包装,里面是质朴的,是粗糙的,是厚重的硬面书皮。我喜欢这种简单的书,特别是这种,看着简单质朴,细细一看很有料,读起来更有料的书。

书名第七天,在扉页也写的是《创世纪旧约》中的第七天,但是,内容却是中国的传统中的“头七”。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

在殡仪馆,看到的掌权者、富人和一般人的区别,让我觉得嘲讽,人死了,也还是这样么?人的攀比,自视清高在死亡来临了的时候都没有减少一点点,和殡仪馆相比,死无葬身之处的人们的互助互爱则显得更加的可爱,可是偏偏,他们是死无葬身之处的可怜人……

文中有一处,一位富人谈论自己穿着的寿衣是狐裘,买的墓地如何如何,这些话被普通区的一个人听到后,不住说他不懂,并议论富人的寿衣没买对,墓地也没选好。这不正是阿Q一样的精神?或者说是,一种由于嫉妒而生的恶语中伤?或许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吧?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极度渴望知道,人性的本性是如何的。到现在,我才慢慢明白,知道面对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才是正确的最重要。读小说有什么意义呢?我绝不认为,读一本小说就是为了掠奇。那么读小说,给我们的新的启示,新的收获又是什么呢?

文中,讲了两类人的爱情。

一对是年轻的鼠族,张超和刘梅。刘梅既漂亮又聪明,张超也是一个勤劳肯干的少年,可是他们却走向了最悲惨的结局——刘梅自杀了,张超为了给刘梅买墓地,后大病了一场死了。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悲剧?我简单的分析一下,第一,因为刘梅吃醋,在发廊与人大吵了一架而将工作吵没了。在这个地方,如果说主观的原因的话,是刘梅她对张超的不信任所造成的。第二,因为刘梅在做服务员时被占便宜,张超与人打架,两人均被开除。这个,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姑且算是社会的黑暗吧。第三,在发廊和饭店之外的地方,两人再没有找到其他的工作,更是很有“骨气”的表示不去那样的地方上班,说明两人文化水平不高和心理的不成熟。第四,刘梅因为张超送给他的iPhone是高仿机而不满于张超骗了她,最终走向了极端。其实,当刘梅这样理解的时候,她就已经错了,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该有的信任却没有建立起来?还是这信任败在了这一时的冲动上去?张超由于照顾重病的父亲,而没有及时看到刘梅的留言,刘梅的神展开就开始了,她固执的认为张超已经看到了她的日志却像一个缩头乌龟一样不承认。这……我,真的无话可说。说实话,这里给我的震撼是最大的。因为,我常常会为了一件小事,和男友吵起来。而吵起来的原因,我会说,我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生气,而是这代表了你骗我。其实,不是那样的是吗?在这里,我想向我的男友说一声,对不起。我会好好改改自己这个坏毛病了。我高中老师说,为什么读小说很有意义呢?因为在小说里,你看到了某些人的影子。看到了别人的影子,让你更懂人情世故,看到自己的影子,让你警醒自己的缺点。

还有一对,是杨飞和李青。李青很漂亮很聪明。其实我在刘梅和李青上都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过都限于性格方面的,因为,我实在不是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孩儿。李青选择了杨飞,因为他的独特,他的善良,他的朴素,他的诚实可靠,还有他无微不至的爱和关心。而突然有一天,有一个男人出现了,这个人撬开了李青追求向上飞的野心,所以李青离开了杨飞。虽然,李青最后的结局是不好的是残酷的,但是,我不敢保证,有一天面对那样一个令人垂涎机会的时候,我的选择会是留下。直到看完以后,很久,我都在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李青她到底应不应该留下?虽然,她确定自己是爱杨飞的。但是,李青也曾经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她也曾闪耀过,不是吗?可是,如果,她跟着杨飞,他们会有一个孩子,或许已经上高中了,一家过着虽然拮据但是幸福安康的生活。这,算是在爱情,家庭和梦想之间的博弈吗?

杨飞是杨金彪在扳铁路叉道德时候捡到的。读罢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说,杨金彪是个好人,是个好父亲。除此之外,我真的找不到其他的语言去形容了。还有杨飞生父生母……我也不是自己父母亲生的,但是,我和杨飞一样幸运,得到了好人的照顾,我比杨飞更幸运的是,我不仅仅有父亲还有母亲。文中的杨飞,像是一个儿子一样照顾着自己的父亲,他真的很孝顺,也几乎做到了他所能做的所有,但是我仍然觉得远远不够,远远不够。我觉得,无论怎样,杨飞是报答不完父亲对他的爱,而我又何尝不是呢?天下又有几人能报答完自己父母的恩情呢?

而杨飞生父母一家的情况,习以为常的争吵,莫名其妙的大闹,让杨飞,让我们这些读者,好好的冷眼看了把戏。是的,是戏,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那样无聊的吵架,真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白白被人笑话了去。

在这本书里,勾画了世界百态图,让人忧让人喜让人怜,却又因杨飞已是私人之身的身份而变得遥远,真真的如同,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的遥远的距离。因为遥远,而变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就像所有在死无葬身之处的人,那样荒诞,那样无奈,那样毫无意义的度过每一天。然而,最干净的也是死无葬身之处,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抛开了那些矛盾与仇恨,成了互助互爱的群体。

在那死无葬身之处的一棵树下,有两架骨骼在“下棋”。生前,一个被另一个人所杀,杀人者又因杀人而被判死刑。然而,就是这样有着深仇大恨之人,在死后,却互相陪伴,互相安慰。突发奇想,不是有点像《天龙八部》里乔峰他爹和慕容复他爹在被扫地僧先杀后救活之后一样么?或许,在死亡面前,在生命面前,所有的仇恨都显得那么不值钱那么不值一提了吧?

我不知道怎么来结这篇读书笔记的尾,那,就像一个小学生一样,抄上一句余华自己对这本书的评论吧——“与显示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我想,我应该再多读读这本书。

读《第七天》有感 篇七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主人公是一个死去叫杨飞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这本书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有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用一周的时间读完《第七天》,没有欣喜,也没有失望。余华是我很欣赏的作家,我对《活着》读了许多遍。在七天里,我看到余华对这个社会的愤怒和无奈,看到文字的张力,看到了余华的荒诞和绝望。一个幽灵告诉你他的的故事。一个幽灵和许多幽灵在游荡,因为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读后感 篇八

下起了磅礴大雨。淋得浑身湿透。

菱讨厌在这个学校实习。三四年级的孩子,敢当着她的捉弄她,不听她讲话,反而一副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的样子和她说话。她耐心地想去解释一道数学题,但那孩子却根本不接受,只认识自己是对的,还无比肯定的,认为是菱的问题,那样子是怎么说都不能和她交流似的。总是要顶嘴,动不动就没礼貌的大喊大叫,菱真的觉得这帮孩子让她受够了。和作为实习老师,又很难去展示自己的权威,况且在这所充满了穆斯林,印度,非洲人的学校。菱真的真的觉得内心很委屈。

去厕所呆着,是她唯一能找到的安全和私人的地方。

菱知道自己天生就不是那种爱孩子的人。她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有幻想过结婚,生宝宝,养孩子,这一部分好像从来不是她向往的生活。她不会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去幻想自己的婚礼是在哪里举行,穿什么样子的婚纱,将来的孩子,家庭生活是什么样。菱从来没有希望拥有这些东西。这也无可厚非吧。为什么要去做自己并不真心喜欢的事呢?

现在她更坚定了自己不要孩子的想法。大概很多有了孩子的人并不会和别人哭诉自己的生活是如何被孩子毁掉的吧。菱最不理解的是那些因为觉得宝宝可爱而打算生孩子的人。又没有宝宝是一直停留在婴儿阶段的,那十岁了呢,十五岁了,二十岁了呢,终有一天他们不再‘可爱’,不听你的话,年少无知,爱和你顶嘴,让你心情不快,让你的生活没有宁静。菱在实习学校里听着九十岁的孩子讲话,觉得那分贝足以让她烦躁。

为什么要生孩子,让自己的生活不得安宁?既然,没有你的生活比有你的要好。

读《第七天》有感 篇九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而死的、有卖掉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读《第七天》有感 篇十

“疲惫的思维躺下休息了,身体仍然向前行走,走在无边无际的混沌和无声无息的空虚里。”暑假马上要结束了,逛教辅的时候看到了《第七天》大大的蓝色海报,只一眼,就被完全吸引。

顾不得下午四点目眩的阳光,顾不得公交车上的颠簸,顾不得用手背揉揉微红的眼眶,在近一小时的返程中狠狠看到了“第三天”。从前年上高中就很少这样舍不得放下一本小说了,一开始只是忍不住动手撕开塑料封皮,在等一个信号时终于开始满足的沉迷于余华淡淡的叙述里,什么都不在乎了,单单还记得空出掌心不让汗水贴上书页的小心翼翼。

第一天?第二天?早不可划分开,早已被颠簸的车在脑海中糅合在一起,记住的,是一个个真实的、鲜活的人和属于他们的故事。他们又笑又哭,他们抱怨社会的无情残酷却又止不住对未来的憧憬,他们是城市的龙套是城市中记不住名字的路人甲,但他们依然挣扎在绝望中活着,努力想要长成一棵大树——站紧在那片土地上,同时为身边人洒下阴凉。

一个婴儿打破了铁道工的生活,从此父子俩相依为命,“我”完全占据杨金彪的生活,他们也互相抛弃过,却发现已习惯那份亦步亦随的温暖,父亲的倔强与柔情勾勒出最坚定的亲情,因此我在看到父亲死前悄悄去大青石时眼泪终于落下。父亲一直是内疚的,他后悔收养了“我”、让我过不上生母的好生活,他后悔为结婚抛弃了“我”,所以在生命终结时满脑子是看看大青石,纵使物是人非。而“我”视为母亲的杨月珍之死让我不解,只是车超速吗?她在贫瘠的年代用自己的健康换来了两条小生命的茁壮,在她终于要去女儿身边享福时,为什么让这样一个“母亲”死去呢?努力甩开残酷的猜测,我宁愿相信作者是为了有人去照顾那27个婴儿啊!鼠妹和伍超的故事无疑是最催泪的,他们是生存在城市底层最直接的代表,踏实肯干却处处被欺负,他们为生活争吵,又很快和好继续为想象中美好生活打拼,他们单纯的想让对方过得更好,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的温暖也足以支持下去,却阴差阳错双双死亡,最后只能错过新娘最美的时刻。拆迁造成夫妻意外离世,年幼懂事的女儿只能毫不知情的坐在掩埋了父母的废墟旁等待,善良的夫妻不为身死而愤恨,只是放不下孩子,甚至还不断感谢减学费的“我”。即使只读了一遍,他们在我脑海中仍都留有鲜活温柔的印象,若以上是苦辣中透着柔和暖意的大餐,那下棋下的毫无章法的警察与“李先生”无疑是清凉有趣的小菜,十年前互相憎恶,十年后反而成了不忍分别的老友,世事难料建,连杀身之仇都一笑而过了,又还有什么怨恨放不下的呢?谭家菜一行人则是饭后的小水果一盘,用简简单单的一小块温暖带给“我”继续找寻下去的勇气。

听很多人说:最近的距离不是紧贴在一起,而是共同看着同一个月亮。因为大家都联系在一起,即使这带子无法触碰,也由心底散发出融融暖意。父亲、杨月珍、鼠妹…数不完的小人物相互穿插在一起,为彼此哪怕只是挡住几滴风雨,在寒冷中他们通过这张网相互偎依,分享着一丝丝的暖意。那一点一滴的温暖,就如同漫漫长夜中点亮了黑暗的星星之火,无数的光芒汇聚在一起,最终成为了一条光的长河,它在无尽的岁月里,一直缓缓流淌,带给努力生活的人希望。

又一次这么深刻的体会到,死亡,是这样让人不甘,却只能学习微笑着接受。上一次,是初一时爷爷去世,我甚至还没为小时候糟蹋了他的心意而道歉,还没来及把年级第一的奖品展示给他,还没来及长大,他便急匆匆因肺癌离我们而去。从此只能怀念,怀念老房子里调皮的猫,怀念冰箱里不时塞满的肉排,怀念那双让我有些畏惧的眼。从此只能对着照片哭泣,爷爷却夜夜都不肯来我的梦里。

日子一天天累积,走在生活的路上,一定会失去些什么。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注定会失去,所以我屈从于现实拥有的温暖,慢慢学会珍惜,珍惜拥有的点点滴滴的记忆,这样才不会在某天失去时措手不及,只能在万籁俱寂的晚上怀念手心中曾握紧的温度。

饭后沿河堤跑步,回头时,远远跑过的桥头已只见明明灭灭的车灯,我的路依然在黑暗中等待着我,没有星空,却有一盏盏的灯光从后方呼啸而过,用一片片温柔的橙黄照亮了前方的阴暗与坎坷。

奔跑在无尽又短暂的旅途上,掌心握紧的暖意带给我让我一直跑下去的力量,坚信终到达“树枝上结满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摸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那般阳光盖在身上的温暖彼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