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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忘却的记念作文(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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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忘却的纪念作文 篇一

总叫自己别回头, 因为我害怕自己一个人在黑夜的星空下那狂舞的影子。所以我总是赶路。我知道那孩子就在地平线的地方,他手里提着一篮子的鹅卵石。每一颗都很美丽,晶莹剔透的。那孩子有着与一般人不一样的眼眸,很晶亮的那种,却充满迷惑性。可是现在他走了,他走的时候我们在荒原上告别,我坚持送他的。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机会再和他肩并肩地齐步走了。他总是为了配合我不够长的步伐而放小步子,那天还是那样。

最后我哭了,我死死地拽着他的衣角。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才能让他留下来。我以为这是我唯一会做的也是唯一能做的事。那天的芦苇在风里很安静,默默地守着,小心地保护着。可是那孩子还是走了。他说:“我要离开你了!”指着太阳快落下去的的地方 “我会在那个地方等你。等你也到的时候你会看到我为你捡的一篮子鹅卵石。有蓝色孔雀花纹的那种,你最喜欢的那种。”我知道我再也留不住他了,我还是像以前一样,捏住他的脸狠狠地,然后突然放手,毅然决然地走掉。我的头发朝他那边吹长长的,慢慢延伸。我知道这些已经不再重要了,因为那孩子真要离开我了。这是我最后耍赖的机会了,许久我以为他还会像以前一样跟上来,继续做我的小跟班。可是当我回头的时候,那里空空旷旷的。我的眼泪像泉涌一样喷出来。可是没有一点声音,好像只有喉咙里有嘶嘶的血在涌。我知道他走了,不需要撒娇似的'大声号哭了。其实这样才是我最真实的哭声,可是有他在的时候我不会哭得这么压抑。

那孩子离开我了,只放下一个空旷的原野让我留守。他把什么都带走甚至一颗小草的枯叶。再也没有人会像他那样当我在风雨中哆嗦的时候,脱下他的外套,把我带回他的小房子了。记得他用最白的毛巾替我擦干头发,笑着说:“你的头发是最漂亮的。”他的笑很暖和,有种漩涡样样的迷离感。我会盯着湿毛巾发半天呆。那时候他总是会端来热腾腾的方便面。“饿了吧!就剩这了”我接过来头也不抬的吃。

“我知道你吃不下这么多,但我还是煮多一些,怕你不够。不过没关系,剩下的我来包了,慢慢吃啊!”我什么都没说,我抬头的时候睫毛上已经有了蒸汽结晶的水珠。眼前看什么都好模糊,那点清晰的光就在远方一点一点地闪烁着。我知道我再也不会任性地躲起来了。因为再没有人会一条街一条街地找我了。我总是时常转过身希冀他就在我背后,然后我们去午夜的广场吃快收摊的小吃,带小孩的面具在人群中穿梭。他是个孩子,真的是,总是会驱散夜带给我的恐慌。是那孩子太单纯的心,叫那些混淆人视听的杂质都变得纯净起来。而今再也不会有人笑我超烂的桌球水平了,再也不会有人批评我跟老板六岁的儿子吵架了。

我的手指尖上还有他叹息时的痛,那一刻我也痛得无以复加。他走的时候家乡的小河还在静静的淌,里面有好多卵石。好漂亮的!我总记得我和他去捉螃蟹的时候他在一个石头缝里摸到一条鱼,结果疑心是蛇吓得在水中尖叫狂奔,然后跌倒,溅起高高的水花,还有很放肆很放肆的笑。如今那里只有冒烟的工厂。我记得我把他的笑声包裹在一条小白手绢里,那是我们自己养的蚕吐的丝然后织的一条小手绢。我以为那些刻上去的东西不会泛黄,可我打开的时候,它都已经憔悴了。起风的时候我把它挂在树上。它被一只鸟叼走了。我知道那只鸟是我们一起在夕阳下看它归巢的飞鸟。它也记得我们一起的时候啊!

我要找到那孩子我还要他篮子里的鹅卵石。我不敢再回头想了,那孩子在前面等我呢!他已经离开我了,我再也不会在断桥边一个人哭泣了,我会寻着他的气息远去!我举着他捡来送给我的一支羽毛,眯着眼看缝隙里透过的阳光。.。.。.

为了忘却的纪念作文 篇二

我来看你,萧红。

自从有了呼兰河公园里的“萧红墓”,我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来这里了。倘在春夏,墓地的栅栏外,尚有萋萋芳草,间或也夹杂着几株不知名的野花。可现在是冬季,周围只有几片林木,孤傲而萧疏。有风不时从林间穿过。

其实,我知道这里不是你真正的埋骨之所,你的坟墓当初孤零零地立在香港的浅水湾。夏季的浅水湾,虽然少不了红男绿女,然而躺在那里的你,依然是寂寞的。因为浅水湾的碧水黄沙不属于你,在香港你只是一个过客,一个念念不忘故乡呼兰河的过客。

萧红,我知道,为了摆脱“老胡家团圆媳妇”式的命运,少年时代的你便逃离了家乡,并且再也没有回来。可是,不管你走多远,都听得见“马车铃响过午后的县城”,都望得见呼兰河绕过你的旧宅……于是,全世界都知道了中国北方有一座呼兰河小城,有一位30年代的中国女作家曾在这里度过了寂寞的童年。

夏日里,我曾流连过你的故居。当年的“后花园”里,已不见了“小黄瓜,大倭瓜”,只有各种花拥拥挤挤。园中仍旧少不了蝴蝶、蜻蜓、蚂蚱。早晨的露珠仍旧像当年那样一颗一颗往下滴。四周的向日葵,顶着当年的太阳照样“傻笑着”。黄昏时,天边的红霞依旧变幻着,一会儿像马,一会儿像狗……

后花园的左侧,是当年的磨房。只有在这里,让人顿感往昔岁月的艰辛与沉重。这就是当年“王大姐与磨官冯歪嘴子”居住劳作过的磨房么?望着又大又厚的两个磨扇儿,我想象着它们当年是怎样一上一下地推碾着“磨官”一家人的艰难岁月,又怎样无情的碾碎了“王大姑娘”年轻而健壮的生命。可任它怎样沉重,也碾不碎“磨官”活下去的韧劲儿。当年亲手喂着的“大的、小的”,不仅会早就“中用了”,而且一定生子生孙的相继下去。萧红,你在《呼兰河传》中对这个人物寄予了那么厚重的顽强求生的希望,他怎么会辜负你呢。

萧红,你的《生死场》也曾深深地震撼过我。鲁迅先生在书序中评价说:北方人民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也许勤奋的创作可以排遣生命中的几许寂寥,也许又因为文学创作使你的生命更加落寞,成为更容易受伤的女人。31岁,该是一个作家渐渐步入创作辉煌的年龄吧?你却在“半生尽遭白眼冷遇”之后,撒手那“半部‘红楼’,与蓝天碧水永处了。”此时,我仿佛又听到你临终前的切切呼喊:“身先死,不甘……”你用短暂的生命,给中国现代文学史增添了一抹灿烂,也给中国现代文学史留下了一页永不平复的悲怆。

多少年了,呼兰河水悠悠流淌,岸边的野花开了又落。故乡从没忘记她那流落在外的女儿——一位饱受屈辱、眷恋故乡、才华绝代的作家。萧红,你那旧日“荒凉的院子”,近年可是热闹了。中外作家、知名人士的脚步纷至沓来。若是听见了老作家萧军、端木的脚步声,你还会感慨万端么?岁月的烟尘也能老化你敏感易碎的心么?

故乡在修复了你的故居后,又在呼兰河的公园里为你修了墓。据说,里面埋下了你的一缕青丝,是萧军当年保存下来的。我想,有没有头发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故乡舍不得让呼兰河的女儿魂寄他乡。

萧红,天上地下,你若有知,当魂兮归来。再看看今日小城的风情、小城的苍生;看看呼兰河、清真寺、仙人掌……我还想告诉你,呼兰河小城的日子已不像你笔下那样单调、粗糙与本色,而是多了几许细腻、丰满与人文气息。历史毕竟在艰难中前行……

萧红,我会再来看你,做为女人、做为喜爱你作品的半个故乡人。相约明春的“小城三月”吧,也许还会碰到“坐着马车回来的。”“翠姨”呢。

为了忘却的纪念作文 篇三

习惯了怀揣着悲喜走过铺满灰尘的街道,在漆黑的夜里看见最耀眼的星星,在柔和的目光里看见闪烁的似水年华。喜欢在一个人的时候看身边的世界散发的朦胧光彩。空气里的场景一成不变着却已经物是人非。

当刺眼的酸痛冲进脑海,密密麻麻的时光在身边徘徊,并一丝丝地渗入肌理。低头发现桌角的钢笔划痕逐渐褪去颜色,熟悉的奶茶店还一如既往的停靠在窗外,然而时间里的我们和它们却已遥隔着沧海桑田。一步一步,一天一天,一个个生活的音符其实弹奏地并不急促,却让人措手不及着难以抓紧,剩下了塞满心脏的茫然。

教室窗户玻璃渐渐布满了细小的水滴,原来阴冷的天空又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闷热的空气里涂满了微不足道的寒冷。透过泪光看见对面街头的行人匆忙地走过,看见路人甲乙丙丁在街角陌生地对白着,回忆溜到了下巴,滴落在地上。

喜欢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深情地环顾四周。怀念起回忆的形色匆匆,怀念着逝去的林林总总。

怀念自己蜷缩在清晨里孤独地读一本杂志,蚊子停留在盛满水的茶杯边缘均匀的呼吸着,回忆起慵懒的太阳爬上房间的窗台,天空挤满了浅浅的微亮。

看见过秋天到来,夏天离开,想起和冬天的耳语,想起那枚在我们心里埋下种子的春天。想起每个华灯初上的夜晚,墙壁上画满的深深浅浅的光线,床头的闹钟静谧安详。

下过雨的八月的天空并不干净,只是单薄的衣服使人开始稍觉寒冷。教室天花板的颜料已经开始脱落,一块块的呆在墙面,桌子铁架上的油漆已经开始斑驳,看起来锈迹斑斑。风扇静止着,世界是安静的。生活在这个世界里的我们,谁也不能装作对岁月的离开满不在乎的旁观者。排着队叹息着,无奈着,等待着时光涌来,也期待着未来的检阅。

嘴边的汗毛逐渐变得浓密,悄无声息地茁壮成长着,想起爸爸刮了又刮的胡须,想起某些同学把长长的胡子一根根的拔了又拔,悲伤与喜悦同时爬上了眉梢,我们的青春盲目地流逝着,我们也盲目地成长着。

不再那么喜欢哭泣,不再喜欢假装坚强。偶然发现世界并不是充满了爱与希望,生

活中并没有童话,同时也发现很多事情自己变得有能力去完成,更多的时间可以自己去支配。

陈旧的旗杆支起的鲜艳五星红旗飘扬着,抬头看了一眼,于是想起跟随了自己多年的红领巾早已不在胸前。

花开花谢,回忆回来,时光不再。

为了忘却的记念作文 篇四

斗胆向鲁讯先生借文题一用,献给已转走的同学李冬。

李冬生得身高马大,但却不膘肥体壮,黝黑的皮肤,让人想起土着居民,一头卷毛,更让人深信他的老家在非洲,长长的双腿,风驰电掣的速度,没有让人想起马,而是野驴。所以每当他惹我生气时,我就走到他面前,愤愤地说:“非洲野驴。”他若生气并做出打我状,我便十分镇定的多叫几声,并且声音逐渐变大,有让别人听见的意味,他便无可奈何地坐回座位上生几秒钟的气,那样子更像“非洲野驴”了——体形有点点野味,表情却那么软弱可欺。

李冬不仅仅长相有趣,他的言行举止也很有意思,我至今搞不懂他到底是很傻还是很聪明。

一日,我为逃避值日,抱紧肚子呻吟:“唉哟……吾命休矣。”这厮一眼把我望到底,却装作着急地说:“要不我陪你一起去医务室,打一针就好。”真可恶!明知我最怕打针!我心虽这样想,但嘴上却不得不说:“不用不用,吾病已好矣。”“然,胡不值日乎?”他也学着我的口气说道,真把我气死了。

为了报这“一箭之仇”,我给他出了一道题:“有四只母鸡,分别叫wō wó wǒ wò,一天,有一只鸡下了一个蛋,不是wō wó wò下的,是谁下的呢?”话音未落,他便抢先说:“是wǒ下的。”我便一阵狂笑,大声说:“原来是你下的!只听说驴能生驴生骡子,没想到非洲野驴还能生鸡蛋,真是高驴一等啊!”他满脸通红,不服气地说:“你这是耍赖皮,有本事再来。”我就乘兴说道:“再考你一道语文题,给你他她我和爱四个字,组成一个句子。”一听完题目,他马上就变成罗丹的雕塑“思考者”了。良久,他才愤愤地说:“此题无解。”我却一边在空中画个大大的“×”号,一边对他说:“非也,非也,让我告诉你吧。(此刻他正认真地聆听着)他爱她。”“这就是答案?那我呢?”“人家他爱她,关你什么事?”他恼羞成怒,一拳打在我肩膀上,说:“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咱俩算平了,哼!”我才不跟你平呢,于是我也在他的。肩膀上大致相同的地方打回一拳,说:“我这可是正当防卫啊!”谁料他却语出惊人:“罢了,不和小孩子一般见识,饶你一次,小狒狒。”这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学习上的傻子却特别会对付人,真是搞不懂。

我和李冬朝夕相处一年半,课下打打闹闹,接触很多,但从没在意过他的喜、怒、哀、乐,感觉只是可有可无的玩伴,更没觉得与他之间有丝毫友谊,当他转走时,我也几乎没有留恋的感受。但当日复一日再也见不到他,一天天总也玩不痛快,课余时间变得寂寞、无聊时,我不知不觉开始了对李冬的思念。

可是不久后,我终于知道了李冬转走的原因:他的父母认为李冬学习不好的原因是太能玩,所以把他转到一个陌生的学校,好在陌生的群体中专心学习。我想也许现在的李冬比我更寂寞、更无聊吧。这以后,我对李冬的思念里便夹杂着许多的苦涩,因为打打闹闹的事情,至少有一半是我惹的。想想以前的任性、放肆,便认定是“自作自受”、“自食其果”,再想想寂寞、可怜的李冬,心情便不觉沉重起来:如果李冬又回来了,我还会挑逗他使自己开心吗?当然再也不会了。我要在这寂寞中冷静下来,痛改前非,所以现在我要忘记李冬。至于将来,如果我们有缘分再相聚,那也是将来的事情,到以后再说吧。

为了忘却的纪念作文 篇五

先烈们,在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危险时刻,是你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筑起了长城,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进行着拼搏。你们倒下了,但成千上万“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站起来了,他们高唱着“义勇军进行曲”,去继承你们未完成的事业;

先烈们,是你们把对国家、对劳苦大众的爱化作战斗中同敌人拼杀的精神力量,不怕牺牲,勇往直前,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

先烈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最需要的时刻,又是你们大家抛去了家庭和个人的一切,毫不犹豫,挺身而出,把宝贵的生命无私地献给了祖国和人民,把满腔的热血洒遍祖国大地。面对你们,我们怎么能不肃然起敬?你们的辉煌业绩,将深深地刻在史记上!你们的英名将与日月同辉,与江河共存!我们敬慕你们,无私奉献的英雄!正是因为有了你们这些无数的革命先烈,有了你们的崇高,有了你们的无私才有了今天的和平环境,才有了祖国的繁荣昌盛。我先介绍一下董存瑞:

董存瑞,河北省怀来县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野战军第11纵队32师96团2营6连2排6班班长,小时候读过几天书,后因家贫而辍学。1945年8月参加八路军,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荣立大功三次、小功四次,荣获勇敢奖章三枚、“毛主席奖章”一枚。1948年5月25日,在解放隆化县的战斗中,因部队受阻于敌军的桥型暗堡,董存瑞毅然抱起炸药包,冲至桥下。因身边无处安放炸药包,危急时刻,董存瑞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身体充当支架——手托炸药包,英勇牺牲,此时,未满19岁。

战争的年代照就了烈士们的勇敢与坚强,和平美好的环境为我们提供了学知识、长才能、为祖国奉献的机会。我们有信心,因为我们有榜样!同学们,我们是时代的幸运儿,我们应该懂得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更应该懂得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我们要爱自己,更要爱祖国,我们要发奋学习,为她增光,为她添彩!

同学们,让我们继承先烈的遗志,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学习,共创美好明天!

为了忘却的纪念作文 篇六

秋在诗人眼里是一种离愁别绪,是乘风的伤;秋在农民眼里是一种金黄的欢喜,是汗水的结晶……而秋在我眼里是一次发黄的重生,是异样的记念。在饱尝了充满激情而无限充盈的夏日后,带着希望,带着光辉来到高中,一切又是一个开始。然而一切并不像脑中的美好映像,一切都是陌生。面对课本的无奈,面对老师的无措……这一切都是如此的新鲜,以至于过去我都不曾想过,而他们也像空气一样萦绕在我的身旁,使我快要窒息。

于是盛夏在一片崭新的黑暗中被淋湿,幻灭,消失无踪。秋,却来了。像往常一样,一大清早醒来,机械地到了学校。打开书包,一本 www.kaoyantv.com 本空空的作业慢慢地扛出。我像是个举重冠军,不同的是没人为我喝彩。而后我又像个乞丐东讨西求,只愿一个结果的无趣,省去过程的空虚。一课又一课过去,眉飞色舞的老师,不知是哪个世界的言语闪过,闪过……而后,又是一日将暮。

将要离了学校。风起,一片落叶轻落在头上。摘下,路灯的微弱中,是泛黄的记忆与逝者的无奈。绿油油的叶,现在所剩的只是无数的坑洞和大面积的土色——属于地上的世界。随手抛去,它悠悠飞走,绰约而缓慢地,回到大树旁边,合着其他的落叶……

一股莫名的暖流,出自它而落自我身上。“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谁说叶是不舍离树,是败落的花呢?他们只是换了方式存在,充满希望地活着,不舍是他们积极的象征。他们不是败落的花,是升华的魂。

一片片老态龙钟的叶子上面记录下短暂的生的历程,传承着精神。而我一样残破的身上,有的是多年来的积累,能坚持至此的坚强。难道秋风拂走了我的积累,秋雨淋湿了我的坚强?不会的,我的现在也将化成养料,让我的未来有着充实的祝福,如叶一般,为着那棵大树。

心情豁然开朗,俯身拾起一片落叶,老态是他生活的记念,在这个秋天画上休止符,又在这个男孩——我手中,化为这秋天的记念。

“不要忘了希望,”叶上的脉络似言“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成为亲切的怀念。"

这片秋的记念,记在手中,记在心里。我欲成为叶,在一个崭新的开始中,成就一棵大树的努力。

这个秋天在泛黄的绿中,终于开始了,啊!

为了忘却的纪念作文1100字 篇七

——七堇年

有人说,人的离别是为了等待下一次的相遇。其实,我从来都不曾考虑过这些事情。

毕竟他们真的太遥远,太遥远,远到自己都觉得自己触碰不到他们;远到我不愿意去相信还有几个月便要分别;远到我不敢去想自己离最后期限所剩的路途。

其实我很害怕分别,它那种我不愿意去触及的区域,因为每次只要一想到,心便会纠在一起的疼,那么真切,那么哀伤,好像刹那间就能流出眼泪一样。

这些天,班上特别流行写同学录,我在奋力找同学写的时候就听到死党在身边开玩笑说:“诶,要是哪天,你拿起同学录来,却不记得他是谁,然后拼命想,拼命想,像你这样的记忆力,会不会想到大脑衰竭也想不到是谁啊?”然后身边的朋友都在笑,很没心没肺的那种,有人帮腔说:“诶,对哦!我还是不写好了,免得你到时候……”或者是:“你要是会不记得我,你就死定了,老子不扒了你的皮才怪!”这类玩笑多过真心的话,我只是突然听到小t说:“这样,是不是很悲哀啊?”……

于是我一个下午都在想这个句子。是不是很悲哀?是不是很悲哀?是吧。肯定的语气。这样奋力的想在别人的生命中留下一个小小的痕迹,可是连一点挽回的机会都没有,就这样任凭他们忘记,让他们把所有的曾经发生过的一切都顺着阳光的脚步撒满生命中的每一个角落,可独独没有自己的存在。那些曾经一起嬉戏的课间,那张曾经一块学习的课桌,和那个一起笑闹的午后,都被自己慢慢慢慢的遗失在了岁月之中,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尘埃。那些费尽心机,却依旧想不起的年少。还有类似“放心好了,我这辈子都会记着你的啦!”这类苍白但甜腻的承诺。而我宁愿去相信他们真的真的会记住我一辈子!

忽然间想到了郭敬明说过的话,他说:“那些我们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中被我们遗忘。”曾经无数次对自己的朋友说“我不会忘记你的,不会忘记你的。”然后在现在的某个早晨,拿着一张笑得一脸傻气而又天真的照片费力的思考,这个人到底是谁。可能,真的是我记性不好,但人一生要认识的人有那么多,我又要如何在茫茫人海中去识别你的笑颜?我又该如何去记住你的眸?

有时候自己站在操场上看着那些笑得快乐的孩子,总觉得其实自己也和他们一样,然而却又觉得有一些些不一样的地方。总会在一个个阳光较好的早晨和同学一起晨读,然后突然间神经质的问身边的死党“我们真的初三了?现在真的是初三?”然后被狠狠的瞪一眼。其实,我不是想说没有一点初三的气氛而是不愿去承认自己的初中身涯即将画上句点,不愿意就这样失去三年的美好。

如果可以,我想用一个大大的玻璃瓶装下所有美好的回忆。

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可以留住时光让他们走的慢一点,再慢一点。

如果可以,我渴望能够一直一直这样下去……

或许忘记不可避免,但我可否选择一种可以留住美好,留住幸福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