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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杀猪的故事(4篇)

即使是一件小事,我们也要诚实守信。高考家长网为您带来了4篇曾子杀猪的故事,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曾子杀猪的故事范文 篇一

马、牛、羊、鸡、犬、豕,在我国称之为“六畜”,古代的祭祀和食用,自然离不开它们,于是便有了屠宰这个行当,从业者称之为屠夫或屠户。

在《史记》中,赫赫有名的刺客聂政,便曾是一个屠夫。“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但他似乎是专门杀狗的,“客游以为狗屠。”

历代的屠夫。奉樊哙或张飞为祖师爷,他们认为这二位是杀猪出身,又名重一时,为这个行业增添了光彩。

但在过去,屠宰业是被人看不起的。“孟母择邻”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她为了孟子的前途,不愿与杀猪的屠户为邻,以免受到影响,因此搬家。

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传说他曾为屠夫写过一副极为有气势的对联,对屠宰这个行当赞扬备至:“双手劈开生死路;一刀斩断是非根。”

屠宰是个又脏又累的活计,比如杀猪,“屠夫捉扎活猪要有过人的臂力,先将猪蹄扎紧,绑在长凳上,以尺许尖刀刺喉致死,放血于盆中(血可食用,也可做家具涂料),然后在猪蹄间割一小口,用细铁条通猪身皮肉之际,打气使猪身胖起来,置于大烧锅开水中,烫皮刨毛,再破膛取出脏肠(称为下脚或下水),洗净猪身,割下头蹄,从脊间劈成两爿,屠宰才算完成”(《三百六十行大观》)。

因为屠宰毕竟是将一个个生命断送,按迷信说法,屠夫“罪孽深重”,于是有了不少禁忌。杀猪讲究“一刀清”,即一刀就要令其致死,多杀一刀则猪多受一份罪,恐有报应;进刀时要念几句“超生经”,表示猪虽死却可以投入人胎,转世做人;杀猪后刮毛时,猪头上留下巴掌大一块猪毛,猪尾上也要留下三寸来长的一截猪毛,意为“有头有尾”,烧过纸钱后,再去毛一尽。这是老上海屠夫杀猪的“规矩”。

“下刀时禁忌小孩看,禁忌小孩捶猪、搅血”(任骋《中国民间禁忌》)。民俗是怕惊吓了儿童,这是很有道理的。儿童天真、幼稚、脆弱,看到这血肉淋漓的场面,会在情感上承受不了,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现在,城里的大型肉类加工厂,屠宰已是机械化和自动化了。但乡下杀猪,仍是沿用古老的屠宰方式。

狩猎说趣

今天,为了保护野生动物,以免种群灭绝,我国政府已明令禁止在山林中狩猎。一些专业的猎户被妥善安排,去做别的营生。因此,这个古老的行当,随着时代的进步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在四十多年前,我曾供职于林业部门,又因写作的原由,得以有不少的机会去林区采访,曾与一些职业的狩猎者(猎人)打过交道。他们出猎前,禁忌不祭祀猎神;进山后,禁忌不祭祀山神;失口不说是去“打猎”,而称之为“打围”;决不直呼野兽的名字,老虎说成“大虫”,豹子叫做“山猫”,野猪谓之“大耳朵”,兔子名曰“秃尾巴”,狐狸尊之为“狐仙”,等等。

他们决不射杀正在的野兽,否则会受到山神的惩罚。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是维系野兽传宗接代的行为。

打到的猎物,还有一个规矩,叫“见者有份”。正好有人经过此地,目睹了打猎的场面,就得分给他一份肉,忌讳分漏了人头,落下“小气”的名声。

在旧石器时代,先民为了生存,就开始了目的很明确的狩猎活动,以便用兽肉充饥,剥兽皮御寒。到了新石器时代,先民的狩猎已具有丰富的经验,并成为一项重要的生产内容。

考古工作者曾在商代的的遗址中,发现了许多狩猎的工具:镞、弹丸、网坠、木矛等。甲骨文中还记载了一些捕获禽兽的方法:车攻、犬逐、焚山、矢射、设阱,并能经常捕获到獐、鹿、狐、野猪、狼、熊等野兽。

“狩,犬田也”(《说文解字》),即用猎犬进行围猎;《尔雅》释“狩”为君主于冬天举行的田猎活动。“猎,放猎逐禽也”(《说文解字》),即携犬逐捕禽兽。

《诗经》的《野有死麕》,描写了丛林中的一个猎人,射杀了獐和鹿,并获得了爱情,从中可以看到此时狩猎生活的情状。

《水浒传》中的解珍、解宝,属于专业的猎户,以打猎为生,他们受到豪门的欺压,最终铤而走险,逼上梁山,加入了农民起义的队伍。

在狩猎活动中,人们不仅用猎犬作为帮手,还学会驯养猛禽中的鹰以便捕逐禽兽。坡曾写过一首词《江城子?密州出猎》:“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黄”即猎犬;“苍”即苍鹰,架托在右臂上。“呼鹰腰箭归来晚,马上倒悬双白狼”(元?萨都刺《上京即事》)。

古代狩猎,一类是猎户们为求衣食之源,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去做这项营生。另一类是皇家或官方所组织的,或为消遣娱乐,“金鞍移上苑,玉勒骋平畴”(唐?李世民《冬狩》);或为练兵,增强战斗力,“夜发猛士三千人,清晨合围步骤同。禽兽已毙十七八,杀声落日回苍穹”(唐?杜甫《冬狩行》)。

猎户狩猎的工具,一般使用弓箭、刀、矛,“猎过黑山犹走马,寒雕射落不回头”(唐?马戴《射雕骑》);“一箭正坠双飞翼”(唐?杜甫《哀江头》)。枪械发明之后,猎户开始使用鸟铳、钢枪射杀飞禽走兽。而在山林中挖出深深的陷阱,上面覆盖芦席、浮土;或者安置铁夹、铁套,悬挂罗网,也是猎户常常运用的狩猎方式。

顺风宰相逆风猴

在原始社会,先民就懂得用木筏、独木舟等工具,载人载货穿行于水上。距今六七千年前的浙江余姚河姆渡的遗址中,曾出土一柄木桨,可见当时已发明舟楫。战国时代,我国有颇具规模的造船业,造出了设备完善的战船、楼船。唐宋时的内河航行,已相当普遍;到了元明,又开拓了海运事业,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时率宝船六十余艘,此中各种人员达二万七千余人。

驾驶船只的人,称之为船夫、船家、船工,或水夫,“水夫住在长江边,年年捉送装兵船”(清?钱澄之《水夫谣》)。在内河运行,主要以桨、橹、长篙为推进工具,名之曰:荡桨、摇橹、撑篙。较大的船只,还设置桅杆,以便挂上帆,借助风力前行,“一片春帆带雨飞”(唐?僧法振《送友人之上都》)。如果顺水顺风,船夫只需把好舵,省力省时,“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唐?李白《早发白帝城》)。若是逆水逆风行船,船夫则以长篙撑持,或采用拉縴的方法,一个个弯腰曲背,汗下如雨。故俗语说:“顺风宰相逆风猴。”

在江浙地区,河港纵横,水网如织,乌篷船是一种最便利的交通工具。“你在家乡平常总坐人力车、电车,或是汽车,但在我的故乡,那里这些是没有的,除了在城内或山上是用轿子以外,普通代步都是用船”(周作人《乌篷船》)。而在三峡或川江行船,滩多水急,船夫的生命时刻受到威胁。“撑得篙头都是血,一矶又复在前头(宋?杨万里《过显济庙前石矶》)。

清人袁树在《弄船人》中写道:“君看弄船人,长篙注在手,两脚跳如飞,一身乃未走。”而更惨的是,船夫或船被经常掳去出公差,或运兵,或运粮,在叱骂和皮鞭声中出力拼命,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报酬,“河之水,呜咽不成声”(清?宋大樽《河之水》)。

在江浙水港河汊之中,因水路相对平稳,所以常有妇女驾船为生,甚至背上还背着襁褓中的孩子。“一身充两役,谁道吴娘痴。襁儿背上卧,摇橹并摇儿”(清?赵翼《舟行绝句》)。而在杭州西湖上,船娘驾船载客游览,则比比皆是。“轻舟短棹西湖好,绿水逶迤,芳草长堤,隐隐笙歌处处随。无风水面琉璃滑,不觉船移,微动涟漪,惊起沙禽掠岸飞”(宋?欧阳修《采桑子》)。

水上生涯,风浪无情,驾船行业有许多语言上的禁忌,比如姓“陈”或“程”的,因与“沉”同音,往往自称姓“常”或“浮”;筷子原名“箸”,与“住”、“滞”谐音,故船家很早就称之为“筷”,喻意行船快疾。“吃饭的碗、盛饭的盆,都不许口‘朝下放(讳翻起放)’,连锅盖的盖子也因有翻扣的意思而讳避之,不叫锅盖,而叫‘捂气’。摘下帽子,也要口朝上放,而不能翻扣在那里”(任骋《中国民间禁忌》)。

并非易事说“跑堂”

过去的饭店常挂着这样的对联:“闻香且止步;知味暂停车。”菜肴精美,店堂洁雅,是吸引顾客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跑堂的堂倌如果腿勤、手勤、嘴勤,也可获取很多的人缘,造成生意的兴旺。

饭店选用堂倌(现在称之为服务员),有很多讲究。

其一,相貌端正,忌丑陋、委琐,要能给人一种良好的感觉。虽不论男女和老少,但一般是比较年轻的。因跑堂是个体力活,手脚要麻利,能吃苦耐劳,只有年轻人才能应付自如。

其二,口齿伶俐,思路清晰,记性好。忌反应迟钝,说话结巴。传统相声中的《报菜名》,反映的就是饭店跑堂人的生活,他能面对客人,一口气报出上百个菜名,以供其选择。现在去饭店吃饭,服务员往往出示菜谱让客人挑选,然后在菜单上记下来,但当客人问到某道菜的特色时,也必须对答如流,否则会令客人扫兴。

其三,态度殷勤,举止得体。所谓“迎来送往”,即客人一登门,便要迎上去问好、寒暄,然后将其引往席位。待客人坐定,便要为其沏茶,递上热或冷毛巾,让其揩脸擦手,再礼貌地问:“您想用些什么?客人有什么忌口?”在客人答话后,或报菜名,或递过菜谱,任其挑选。如果客人对菜肴有什么特殊要求,都得牢记在心,或大声报给厨师听,或在菜单上注明。

堂倌上菜,左手托盘,盘里摆满盛了菜和汤的碗、碟,右手持一长叠盛有白饭的碗,脚步轻快无声,且点滴不漏落。到了桌前,再一一报出菜名,末了说:“您的菜齐了,请用!”

其四,客人用完了餐,要领着他去收银台付款,然后把客人们一直送到门口,大声说:“谢谢您的光临,欢迎下次再来敝店。”

堂倌除腿勤、手勤、口勤之外,还要具有应付各种异常情况的本领。比如吃过后不给钱,或者故意找茬说菜肴不洁、味道不正,都必须有一套应对的方法,但绝不能和顾客争吵,甚至打架,要合情合理,不得罪人,也不影响别人用餐。

数年前,我曾采访过湘潭一位在旧社会当过堂倌的范师傅,告诉我一件他终生难忘的事。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末,本地一个流氓头子,因怨恨饭店老板不肯大把交“保护费”,便在饭店请客吃饭时,把一只早备好的死苍蝇,趁人不备丢在鸡汤里。然后,拍桌子大喊一声:“跑堂的,你来,鸡汤里怎么有苍蝇?”

跑堂的范师傅忙跑过去,一看就知道是对方来找茬了。他不慌不忙地说:“大爷,您息怒,让我来看看。”边说边迅速地从桌上拿起一双筷子,夹起苍蝇塞进口里,然后说:“呵,是一粒豆豉,不碍事,不碍事。”

流氓头子想借机砸店的“证据”没有了,再闹事便会激起公愤,只好老老实实付了钱,饭也不吃,悻悻地走了。

曾子杀猪的故事范文 篇二

诚信无欺,讲求信用,构成为人处事的根本道德标准。但是要怎样才能做到真正的诚信待人,不欺骗他人呢?这又是一个疑问,不过我想这并非难事。

苏格拉底是目前所知西方最先提出诚信观点的人。传说苏格拉底的父亲是雅典城中的一个石匠,家里非常贫穷,而非常懂事的苏格拉底也经常帮着父亲干一些铁匠活。有一年冬天,雪下得非常大。一天,苏格拉底要出门去给别人家送打好的铁器。妈妈看雪下得那么大,儿子的脚下又没有穿鞋子,就不让苏格拉底去,“不行,我一定要去,我跟爸爸答应今天给人家送去的。”苏格拉底顶着大雪,光着脚丫把打好的铁器送到了那个需要铁器的人家里。

这就是一个很真实的例子。上述应验了一句话: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他也是真正的做到了这一点。虽然他不去送,人家也不会怪罪他,但做人应该讲究诚信,不要因为一己之私,而去违背信用。“人不信,而不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也只有这样想才可以做到诚信待人。

还有,曾子的妻子要去市场,但他儿子也要去,她只好说:“不去,乖,回来给你杀猪吃。”等她回来了,曾子真要杀猪,但妻子说,是逗她玩的,曾子说:“决不可以跟小孩子说着玩。小孩本来不懂事,要照父母的样子学,听父母的教导。现在你骗他,就是教孩子骗人。做妈妈的骗孩子,孩子不相信妈妈的话,那是不可能把孩子教好的。”于是曾子把猪给杀了。

曾子说话算话,决不食言,不愧能成为一个有名的教育家。这也是仰仗于他的诚信呀!只要不自私自利,为他人多着想,为大家想一想,明白孔子所说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这样便可做到诚信,但是又要如何恪守诚信呢?

作为青少年要做到恪守诚信,就要对自己讲的话承担责任和义务,言必有信,一诺千金。言必信,行必果。答应他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同他人约定见面,一定要准时赴约。上学或参加各种活动,一定要准时赶到。要知道,许诺是非常慎重的行为,对不应办或办不到的事情,不能轻易许诺,一旦许诺,就要努力兑现。如果我们失信于人,就等于贬低了自己。如果我们在履行诺言过程中情况有变,以至无法兑现自己的诺言,就要向对方如实说明情况并表示歉意。记住巴尔扎克的一句话“遵守诺言就象保卫你的荣誉一样。”

曾子杀猪的故事范文 篇三

古时候的中国就有许多诚实守信的例子:曾子就是个非常诚实守信的人。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要去赶集,孩子哭闹着也要去。妻子哄孩子说,你不要去了,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她赶集回来后,看见曾子真要杀猪,妻子连忙上前阻止。曾子说,你欺骗了孩子,孩子就会不信任你。说着,就把猪杀了。曾子不欺骗孩子,也培养了孩子讲信用的品德。

在清朝科举考试中就存在着一个流行词——作弊工具,科举考试作弊原理一脉相承。那个时候所有应试人员,都想方设法的从这个所谓的工具中求得“前途”,

这些方法无非是请人替考、夹带抄袭、送礼换卷、贿赂批卷官、出钱买题等等,科举出朝廷的栋梁,科考关系社被的稳定和国运的兴衰,因而对科场舞弊者的惩罚十分严厉。因而这些都是惘然的想象,由此可见诚实守信已是朝廷选拔人才的标准之一。

把眼光放近点,今天的考试你作弊了吗?

回首现实学习生活,俨然也存在着同一个道德问题——不诚实守信。小到坐在课堂上学ABCD的小学生,大到每天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在他们当中或许就存在不诚实守信的一面。进入考场之前,老师都会进行一次诚信考试的教育,可是又有多少人把它灌输进去呢?

记得有一次考试,和我在同考场的一位女同学,因为作弊被老师发现,导致被清除考场,在她离开考场之前留下了后悔的眼泪,这不仅仅对她是个教训,也可以说是对在场的所有考生的警示。

考试结束后,从别人那里得知了她的作弊原由,原来是女同学在考试期间,因为考题不会就在监考官的眼皮下拿出了考试之前做的小抄,她的一举一动被监考官看在了眼里,为了教育其本人警示他人,经过考官们的讨论,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清除考场。放宽心来说这或许只是个教训,但严肃的说这或许影响了女同学的前途。她因为自己的无知断送了自己光明的未来,这对她本人来说是一种无法挽回的可惜。再或许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中这会成为她不可磨灭的阴影。

曾子杀猪的故事范文 篇四

这是一条有意思的新闻。有意思就在于住猪圈可以励志,可以考高分。有意思还在于这个名叫余平的女孩最欣赏的人是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虽然有论者称“这条新闻也太假了吧!”但我觉得还是可以从教育的角度来议一议。

作为励志的典型,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家喻户晓。但这是一个极端的典型,一般人只知道卧薪尝胆可以发奋励志,但未必知道这故事中包含了太多的消极的乃至反动的因素,是不宜让积极健康向上的青少年学习的。比如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为了复仇可以忍辱负重,乃至人格变态。如勾践为了讨好吴王夫差,把自己心爱的女人西施送给了吴王,为了取得吴王的信任,他甚至去尝吴王的粪便。这些做法,今天的人们想起来都觉得恶心,但我们的传统文化却把这故事当成了发奋励志的典型来教育后人。

难道为了达到目的,就可以这样糟践自己到如此地步?这种极端的人格变态心理在今天哪里还有丝毫的正面价值?宣扬这种极端的教育事实上是宣扬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糟粕!而这种极端教育不知戕害了多少人!整个封建社会的换代史就是一部杀戮史,为了江山,父母兄弟都要杀掉,哪管亲情与人伦!为了皇帝的宝座,多少潜在的帝王卧薪尝胆,而一旦得志又滥杀功臣!司马迁把帝王励志后的行为总结为:“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灭了吴的勾践不是几乎滥杀了身边所有知情人吗?只有范蠡明智辞官,躲过了一劫。

这种极端教育在传统文化中还有许多,如“头悬梁,锥刺股”,说的是战国时的苏秦为了发奋励志,把自己的头发吊在屋梁上、拿针锥刺自己的大腿。这种自残似的学习方法,我不知道今天的青少年有什么可以值得学习的。凡是经过这种自残手段励志而达到目的的,他的人格很难说是健全而正常的,他多半会变本加厉,会不择手段来补偿自己曾失去的一切。为什么历代的经过磨难的统治者都是那么冷酷无情,从他们的卧薪尝胆的励志故事中可以找到答案。

为什么传统文化会把卧薪尝胆这一类极端励志故事作为教育的范本?这是因为我国的传统文化是以儒家文化作为正统,儒家文化宣扬“学而优则士”,只有经过残酷的励志学习才可以脱颖而出,才能做大官,实现自己济世的愿望。

但这种极端的励志教育在今天看来是有害的。极端艰苦的环境,固然可以使人发奋图强,励精图治。但过于艰苦的环境,又可以使人极度自卑,从而心理变态。一个不远的例子就是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正因为他的家庭的极端贫穷而导致他的极度自卑,心理扭曲变态杀人。

住了十几年猪圈房的女孩已经不是一个正常的女孩了。她的身心健康已经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即使她最欣赏勾践的卧薪尝胆,但经过住猪圈励志锻炼后的她还能以正常心态来回报这个社会吗?她恐怕也会产生勾践那样的报复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