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勤劳的编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2020年陕西高考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方案及录取政策规定》,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0年湖北高考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方案及录取政策规定
5月12日,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表示,针对今年的特殊形势,教育部近期已对做好专项计划进行了工作安排。
一是实施区域不变。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0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二是合理安排后续有关工作。根据高考时间推迟一个月的部署,合理安排专项计划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招生录取等各环节的工作时间。
三是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加强对录取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督促地方、高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投档、录取等环节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什么是三大专项计划?
农村和贫困地区的高中生要想更轻松地考上“好大学”,可以通过三大专项计划:
1、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
2、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
3、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
又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
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根据往年政策,清华、北大等90余所高校均参加高校专项计划。
降分优惠:
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往年,各重点高校给予入选资格考生不同程度的降分政策。例如,往年清华大学“自强计划”的优惠分值一般为30分~60分,北京大学“筑梦计划”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获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国家专项计划
又称为“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招生学校:
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其中本科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共同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高职计划由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学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
具体优惠:
据此前优惠政策,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须同时具备这3项条件: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
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一般也须同时具备这3项条件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湖北省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专项)实施区域
2020年广西高考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政策
广西大学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区合建”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0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相关规定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要求,2020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工类学生(北京、上海、西藏地区除外)。
一
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且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
招生计划与专业
1.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为150人。
2.招生专业
理工类: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类、电气类、材料类、计算机类。
注:如学校专业调整,以上招生专业将并入相应的大类,具体专业(类)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三
报名办法
2.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扫描件(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3.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开具并加盖公章,应体现考生具有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无需邮寄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详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
资格认定
合格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2020年6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我校最终认定考生名单,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合格名单。
五
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在高考志愿的相关批次报考我校。
2.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原则上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新高考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区,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在相关批次出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及高校专项分省招生计划,依据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
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71-3232618)。
2.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s://ga上公示。
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申请人如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情形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上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020年辽宁高考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政策
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150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我校2020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具体实施区域、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和结果由各省(区、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类)
2020年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招生科类为理工类,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机械类(含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工科试验班(含冶金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工科试验班(含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如遇学院、专业(类)调整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对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改革省(市)公布的2020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报名不分文理。江苏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系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截止5月25日。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及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学科研究、社会活动、个人陈述和兴趣爱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6月底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于6月底前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五、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结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放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高校专项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监督,东北大学申诉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
2.考生或中学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有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空缺名额概不递补。
3.学校将对录取后的高校专项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考生的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东北大学招生网。
八、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陕西高考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方案及录取政策规定
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 ,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范围:
西安市:周至县
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
宝鸡市: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
咸阳市:永寿县、长武县、淳化县、旬邑县
渭南市:合阳县、澄城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
榆林市:横山区、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定边县
延安市:延长县、延川县、宜川县
汉中市: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
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汉阴县、石泉县、平利县、白河县、岚皋县、宁陕县、镇坪县
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
地方专项计划实施范围:
西安市:周至县
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
宝鸡市: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
咸阳市:永寿县、长武县、淳化县、旬邑县
渭南市:合阳县、澄城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大荔县、潼关县
榆林市:横山区、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定边县、靖边县
延安市:延长县、延川县、宜川县、志丹县、安塞区、吴起县、子长县、黄龙县、宝塔区
汉中市: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
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汉阴县、石泉县、平利县、白河县、岚皋县、宁陕县、镇坪县
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
2020年辽宁高考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方案及录取政策规定
我省2020年继续组织实施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招生(以下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
一、实施区域和户籍地区范围
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划定为辽宁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和民族自治县(市),即: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新、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原、新宾、西丰、本溪、宽甸、凤城、北镇等19个县(市)。
户籍地区范围划定为上述19个县(市)的农村。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批复》(国函【2008】60号)要求,参考辽宁省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我省把城乡分类代码中的220(村庄)、210(乡中心区)、123(特殊区域)、122(镇乡结合区)、121(镇中心区)和112(城乡结合区)界定为农村。
二、报考条件
(一)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
学生报考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辽宁省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均须在上述实施区域户籍地区范围内,且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须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按教育部规定,有关招生高校可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二)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
学生报考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辽宁省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须在上述户籍地区范围内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须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招生办法
1.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2.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单独设置录取批次,院校志愿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写。
3.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四、资格审核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报名考生的学籍资格。
2.市级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审核报名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资格。
3.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报名考生类别(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
五、报名、资格公示及责任追究
1.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在规时间内登陆教育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
2.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填报专项计划。
3.省、市、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将通过两个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含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及高校录取名单)在考试机构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网站、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对通过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取消其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