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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改革方案公布解读起文理不分科

《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根据我省方案,湖北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正式实施。

5月19日,《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根据我省方案,湖北新一轮高考(精品课)综合改革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正式实施。

一、实施步骤

先试点再推广

春季学期在部分市州高一学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从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2017年在部分市、州高一入学新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两项试点均不与当年录取挂钩;

2018年在高一入学新生中整体实施、全面实行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2021年,实现“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模式),基本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北特色的考试招生制度。

二、考试怎么考?

2021年起,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课程),不分文理科。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以等级分计分,录取时各科折算为100分。

计入总成绩的3个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考生可以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我省将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即我省现在实施的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除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外,还可以不用参加统一高考,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在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后录取到高职院校。

三、招生怎么招?

一是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

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减少农村独生女加分分值;

2017年起,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

二是调整招生录取批次。

艺术本科录取从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

高职专科录取将高职专科(一)和高职专科(二)2个批次合并为1个批次。从起,文理类本科录取批次由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

三是试行分段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填报: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专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联办本科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阶段填报:高职专科批文理类。

四是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均实行平行志愿。

文理类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由原来6个院校志愿增加到9个;

艺术类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划分志愿模块,符合多个艺术统考类别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报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

五是改革完善高职院校招生录取模式。

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全面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技能高考。

六是积极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

改进和完善提前批及特殊类型专业投档录取办法,建立分类清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分类投档录取规则,满足考生升学差异性选择和高校招生多样化需求。

实行分类投档录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专科,以及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将分类投档的“专业类”与其他专业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调档线。

[摘要]5月19日,《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根据我省方案,湖北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正式实施。

湖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一、我省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以有利于促进学生的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出发点,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为稳步推进改革,确保平稳过渡,我省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思路,先试点再推广,具体步骤是:2017年在部分市、州高一入学新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2018年在高一入学新生中整体实施、全面实行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21年,实现“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基本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北特色的考试招生制度。

二、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举措有哪些?

这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是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一次改革,涵盖考试制度、招生制度和管理制度三个层面,涉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多个领域,内容丰富,措施具体。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相关配套文件,结合本省实际,我省《方案》在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主要制定了十项改革举措:

一是改革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扩大省属高校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和比例,保证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二是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多措并举破解择校难题。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中职教育和高中教育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制度,完善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办法,50%以上招生计划分解到对口初中学校,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居住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配套政策;

三是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结果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引导高中学校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加快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更好服务高校科学选拔人才;

四是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高校招生录取重要参考,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五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过去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通过全国统一高考、中职毕业生主要通过高职统考进入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办法,今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主要通过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测试进入高职院校,通过分类考试进入高职院校的招生方式将成为主渠道;

六是调整统一高考科目,改革考试内容和形式。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继续保留,文理综合科目取消,不再分文理科;外语一年安排两次考试,考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作为本科高校招生选考科目,由学生自主选择3门,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从起,统一高考科目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七是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完善招生优录政策。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减少农村独生女加分分值;2017年起,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

八是调整招生录取批次。艺术本科录取将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高职专科录取将高职专科(一)和高职专科(二)2个批次合并为1个批次。从起,文理类本科录取批次由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

九是改革完善招生录取模式和办法。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全面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技能高考录取模式。起,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均实行平行志愿。2021年起,本科院校采取“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探索高职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十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拓宽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通道和机会,试行各类教育形式之间的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三、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发挥什么作用?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是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对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相关考试、考核成绩、证明、证书等事实材料和表现进行写实性采集和记录。其目的,一是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二是引导学生参加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补上教育的短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为高校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提供参考。

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方案重视与高中课程改革相衔接,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

四、什么是多元互动录取平台?

多元互动录取平台是我省为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而研究开发的计算机系统平台,现在处于开发试点阶段。,第四批高职专科平行志愿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省内高职院校在多元互动网上录取平台进行录取试点。将继续这一做法。这个平台把考生与高校的双向选择统一起来,更好地体现考生升学意愿。

五、如何保障考试和招生的公平公正?

我省多举措保障考试和招生的公平公正:

一是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考试秩序;

二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考试和招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一起,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公开责任,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四是高校组织的相关测试建立健全各部门相互制约、考评人员与考生随机匹配、纪检监察部门全面监督的机制,严格落实公开公示、涉密工作严格保密、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全程监控录像等制度,确保测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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