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范文大全 >

税务稽查调研报告优秀5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高考家长帮小编精心为大家分享了税务稽查调研报告优秀5篇,希望能够给您的写作带来一定的启发。

税务稽查总结 篇一

紧张而又繁忙的XX年即将过去了,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感慨颇多,我稽查三科的同志们在“三个代表”思想的指引下,在分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下,胜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

一、强化“稽”字认真履行职能

XX年的税收任务对于我局来说十分艰巨,摆在我科面前的稽查任务也非常沉重,全年共给我科下达稽查户数200多户,稽查任务100万元。为了完成这些硬指标,我科全体同志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我科根据年初工作会议上的“五要”(1、税费收入要确保,2、征管手段要优化,3、科技兴税要到位,4、党风建设要严明,5、文明服务要优化)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了稽查工作。我科的稽查对象大多是注销、变更企业,特别是注销企业有两种原因:一是无力经营,二是合并改制。把握好注销企业的最后一关,防止税款流失是我们的重要任务。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动态稽查、询问稽查、比较稽查、信息稽查、关联稽查等方法,将每一户接受稽查的企业的纳税情况按税法规定和稽查操作规程作了全方位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分局审理委员会汇报,按照审理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处理。

税务稽查是打击偷漏税的最直接的手段之一,其基本职能有稽审、监控、惩处、督导、促收等,我们在稽查时有效的将这些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

二、着眼“稳”字确保收入完成

由于目前我区企业的经营情况不是很好,经济效益下滑,资金周转不畅,导致税收收入很难完成。税收收入是我们工作的中心,市局考核收入计划按平均进度考核,这就要求我们稽查科在完成任务时也要跟上分局的步伐,每当查补出税款时,我们就立即组织入库。由于企业有困难,总想一拖再拖,我们就再三做工作,采取“说破嘴、跑断腿”穷追不舍的工作态度催缴入库,保证了全局一盘棋的步伐。

三、狠抓“素”字解决营养不良

干部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反映着稽查质量的高低,为了保证稽查质量,我科的同志们在跟上分局的业务学习的同时,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结合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自己每天抽出半个小时的时间“充电”,着重解决工作中急用的知识,掌握最新的税收动态,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通过学习每个人的查帐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使大家在提高工作能力方面收益匪浅。我国以加入wto,我们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否则将被时代所淘汰。在做好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没有放松政治理论的学习。今年我们着重学习了江“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了江“7.31”讲话以及在“xx大”上的报告,提高了我们每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一系列政治业务学习,每位同志的自身素质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稽查业务更加精通了,税收政策、法规掌握更加准确了,执法程序更加规范了,政治立场更加坚定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力求“准”字贯彻税收政策

在贯彻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力求准确,我们按照分局制定的“四无”承诺,准确无误地加以贯彻,我们利用稽查工作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具体落实不走过场;在稽查质量上力求准确,“准”在稽查当中很重要,它是稽查结果的综合体现,我们在实施稽查前,先对被查企业纳税情况进评估,找到最佳切入点。实施稽查时,为了政策掌握的准确,我们还经常咨询综合科的同志,求得帮助,一年来我们稽查过的企业没有因我们的稽查结果而发生争执。

五、推进“优”字提高服务水平

经过几年的“双评”工作,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了优化服务意识,我们时刻没忘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纳税人作为出发点,改变了过去只注重要求纳税人履行义务、忽视纳税利,只注重行使征税权利、忽视对纳税人服务的倾向,我们摆正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增强了服务意识,将服务寓于稽查中,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与支持,从而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不忘“廉”字树立地税形象

清正廉洁、务实高效,是我局的治局方略,我们严格按照分局年初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级负责一级。一年来,我们认真参加分局的各类廉政建设活动,认真学习关于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收看廉政教育片,做到了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平时我们还结合每个季度的廉正写实,全体同志重温自己所写的廉洁自律保证书。全年累计拒吃请10余次,还谢绝了礼金。我们的做法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七、提高“率”字增强稽查质量

考核指标中,对选案中标率、查补入库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分别要求达到60%、80%、10%、100%。表面上简单的数字,实际上标准是非常高的,这就要求我们在稽查中既要高标准又要严要求。稽查中我们不论税种大小税额多少,都认真对待一丝不苟,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没少得罪人,尽管如此,我们也乐此不疲任劳任怨。正是有了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才保证了稽查质量。

八、突出“严”字遵守规章制度

我局是全国税务系统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是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分局的要求是非常严的,各项规章制度较细,平时考核又多。为了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我们全科同志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严”字当头,与局领导班子保持一致,时常温习税务干部的要求和标准,全年没有发生违规现象。

九、强调“宣”字普及税法知识

宣传税法是我们的一项工作内容,今年四月税法宣传月期间,我科负责了两幅大的宣传条幅,接到任务后,我们立即行动,克服了诸多困难,圆满地完成了任务。此外,我们还负责了市局税法宣传的部分工作,得到了市局领导的肯定。平时,我们在稽查时也不忘税法的宣传,随时随地解答一些人的咨询,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十、其他方面

1、地域管理,我们担负电力办事处,尽管路途比较远,天气寒冷,我们照样按照分局的要求做好地域户籍管理,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有关科室。

2、临时工作,我们对局里安排地临时工作,积极按时间、按规定保质保量完成。

税务稽查总结 篇二

20xx年已挥手与我们告别,在检查三科团结、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中,我作为这个队伍中的一员,深切感受到了这一年里成果丰硕。在局领导及科长的正确带领下,在全科同志们的帮助下,我通过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在自身素质和实践经验方面较之以往有了长足的进步,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政治学习。作为一名税务稽查干部,我始终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一年来深入学习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的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党的理论对于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自我加压、刻苦学习,夯实业务根基,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数十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深知精湛的业务水平在稽查工作中是多么重要,安于现状就会让人失去追求卓越的原动力。所以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需要,我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及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稽查工作规程》全面掌握了现代企业财务的内涵和具体规定,并与税收法律法规相对照,举一反三,并在稽查工作实践中加以运用,提高了稽查水平,夯实了业务根基。

三、爱岗敬业,廉洁律己,认真搞好本职工作。今年我按照领导的布置参加了各类税收检查以及打击假发票专项整治,在局领导和科长的正确带领下,我们通过学习、讨论和实践的过程,总结出很多新的稽查方法,收到了显著成效。在每次检查过程中,我都时刻提醒自己做到严格执法、规范行为,在惩治偷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的工作过程中,我无时无刻不在告诉自己要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处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各类税务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查处,严格要求自己,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从未发生过违纪行为,获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过去的一年里,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与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我自知在很多方面都还存在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及时的更新观念,以适应日益变化的社会环境,力争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国税稽查事业的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再作新贡献。

税务稽查调研报告 篇三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税务稽查是专业化的税务检查,其作为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征管模式的改革中,随着由传统的税务检查向一级稽查转变,稽查工作的重要性已被广泛认可,充分认识税务稽查的职能和现状,对构建一个科学、规范、高效能的稽查体系,保障征管运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稽查法制建设的`不规范,纳税人的整体纳税意识不高,素质发展的不平衡,以及税务稽查干部的工作水平和敬业精神离工作职责的要求还尚有一定的距离,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税务稽查与税务检查的区别

税务检查相对税务稽查范畴较大。首先,从字面来理解,“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虽说税务稽查是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但是对这种税务检查加了限定性的定语: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

可见,税务稽查的目的性很明确,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检查,而且它的案源是经过选案分析系统和人工随机产生的,它必须经过四个环节,这种具有特定目的、经过特定程序所进行的税务检查才是税务稽查。

其次,从目前税务机关的实际操作来看,有些税务检查也不是税务稽查。比如:管理分局对税务登记证所进行的检查、对停歇业户所进行的检查、对注销税务登记所进行的结算检查。因为这些检查都不是通过选案产生的,而是根据税务机关正常管理需要所必须进行的管理性检查工作。

税务稽查与税务检查的主要区别有4个方面:

(1)主体不同。税务稽查的主体是税务专业稽查机构,税收检查的主体可以是各类税务机关,只不过征收、管理机构所从事的税收检查活动实际上是其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是管理的一种手段。那种认为管理机构不能进行税收检查的认识是片面的。

(2)对象不同。税收检查的对象可以是所有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只要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即可对其纳税和扣缴情况进行核查;而税务稽查的对象是依据举报或科学选案而确定的有涉嫌违法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3)程序不同。税收检查的程序相对简单,而税务稽查必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经过选案、实施、审理、执行4个环节。

(4)目的不同。税收检查往往是由于某种管理上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某一税种、某一纳税事项或某一时点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而税务稽查一般是为打击偷逃税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违法的纳税人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以震慑犯罪,维护税收秩序。可以看出,过去我们讲的管理性检查实际上属于税收检查的范畴,而执法性检查才是真正的税务稽查。

二、税务稽查的职能

传统意义上的税务稽查的职能是指税务稽查作为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之一在其发生、发展及终结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固有功能。只要开展税务稽查,这些固有功能都会或多或少的发挥,其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税务稽查基本任务的实现,这些功能为监督、惩处、教育、收入等。结合当前征、管、查分工协作的职责要求,根据对税务稽查内涵新的界定,税务稽查一些职能得以强化,笔者认为它应重新表述为具有4个主要职能:

(1)打击职能。开展税务稽查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严肃查处各种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偷逃税分子,维护税法尊严,保障正常的税收秩序。

(2)震慑职能。通过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可以对那些心存侥幸、有潜在违法动机的纳税人起到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3)促管职能。通过税务稽查可以发现税收征管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征管的措施建议,促进税收征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4)增收职能。税务稽查可以作为堵塞税收漏洞的最后一道防线,把偷逃的税收追补回来,增加税收收入,减少税收流失。

而税务稽查的这4项主要职能,也有主次之分。其中,打击和震慑职能是税务稽查的主要职能和基本职能;而促管和增收职能只是税务稽查的辅助职能和派生职能。因为促管和增收并不是税务稽查的主要目的,而是税务稽查在履行了打击和震慑职能的基础上,客观上起到了“以查促管(监督、教育)”和“增加税收(收入)”的职能。那种把“促管”和“增收”作为稽查主要(基本)职能的观点,容易导致稽查在功能上的错位,直接影响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的发挥。

税务稽查的固有职能,决定了稽查在税收征管中“重中之重”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随着新征管模式的实施,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和征、管、查专业化格局的形成,稽查的这种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一般性的税收漏洞随着纳税人素质的提高和税收征管手段的提高会自动修复,税收征管中的主要矛盾将是如何惩处极少数纳税人故意的、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目前税务稽查的现状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以来,特别是通过近年来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税收信息化程度的普遍提高,各级税务机关在探索建立以专业化稽查和各环节分工制约为标志的新型稽查体系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稽查在查处偷逃税行为、打击涉税犯罪、提高征管质量、促进依法治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客观上讲,由于受到认识、体制、手段、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突出打击性税务稽查上仍有许多不足之处。

1、税务稽查的“重中之重”的地位还未得到认可。虽然也讲“重点稽查”,但由于相当一部分人的思想观念还未能完全从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转变过来,过分强调征收单位的作用,忽视了税务稽查的威慑力,安于现状,不敢大胆对税务稽查进行改革,瞻前顾后,仍沿用旧的征管模式,稽查部门承担了与其职能不相符的大量管理性工作,不少地区的稽查部门将主要精力用于日常稽查和管理性检查,甚至漏征漏管户、滞纳欠税户、汇算清缴户的检查,至今还有对税务稽查下稽查任务的传统做法。据有关人士估计,目前稽查部门真正用于对重大偷逃税案件查处的精力还不到全部精力的20%,稽查职能资源被大大浪费。

2、稽查选案不规范,还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目前税务稽查案件的来源除了举报案件外。

一是靠以往的稽查经验来确定稽查对象。

二是在进行专项稽查时,出于对某个行业或某项政策的税收清理的需要,在该行业或涉及该政策的纳税人中普遍确定稽查对象。

三是税务稽查工作围绕收入任务,只注重纳税大户,而忽视缴税小户,。具有科学性的计算机选案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基础,基本没有做到。选案环节的准确性低,针对性差,效率不高,影响了稽查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针对性,严重浪费了稽查力量。

3、一些案件的查处未予查深查透,稽查效果不明显,打击的力度还不够深。由于税务稽查部门本身执法权限和税收政策的局限性,以及经费、设备等客观原因的限制,目前大多数的稽查部门虽然查处了大量的涉税案件,但有些案件未能查深查透,致使查处时间较长,但取得的效果不大,有些即使查出问题却处罚难、执行难,难以形成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大案要案。某国税稽查局在xx年xx月份查处了所辖一企业,当初步查明该企业涉嫌偷税100多万元时,金融部门害怕企业破产收不回贷款,当即对企业进行了查封扣押,税务稽查从查处到结案需要一段时间,当税务稽查结案时,企业只剩下一个“空壳”企业,造成国家税款难以执行。

4、税务稽查与税务管理性检查衔接不强,执法缺乏公正性和严肃性。突出表现在多头稽查、重复稽查的现象较为普遍,往往出现一项检查刚完,专项检查又来了,管理性检查刚完,专案稽查又来了的现象,纳税人不堪其扰;稽查对象的选择上缺乏标准,对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往往稽查较多,对经济效益差的企业稽查较少,使检查失去了公正性,加上个别稽查人员执法随意、以言代法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税务稽查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

同时,由于税务稽查对证据资料的收集缺乏统一的标准,造成了对同一个纳税人的检查,稽查人员收集的证据不尽相同,由于证据的详细程度不同,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稽查结果。比如:对某企业纳税人进行检查,该企业账面处理符合税收制度的要求,xx检查组认为需要检查账外资料,注重对账外资料的收集,从而查出一系列偷税证据;而b检查组认为对企业“查账查账,就账查账”,从而未发现偷税问题(抛开其它因素的影响)。作为税务机关来讲,虽然得出两种结论,但b检查组也无过错,该企业账面处理正常,也没有哪条哪款规定对每个纳税人都要检查账外资料,况且还有查到查不到的问题,这些都使税务稽查的严肃性受到考验。

5、税务稽查处罚力度小,威慑作用还不够大。在西方一些税务稽查效能较高的国家,纳税人一听说税务稽查人员要找上门来,往往会十分紧张,这说明这些国家的税务稽查具有很强的震慑力。而在我国,税收违法行为比较普遍,由于处罚力度的限制,纳税人对税务稽查人员上门检查不以为然,偷税甚至在少数纳税人眼中是“精明能干”行为。

据一线税务稽查人员称,一些涉税违法犯罪份子,对一些已经确凿的证据,在税务人员对其进行询问时,他能“舌生莲花”,乱说一通,怎么好怎么说;但当公安人员对其进行询问时,他则如实反映,经常造成税务与公安检查结果的不一致。对于那些屡查屡犯的纳税人,稽查也未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起到强有力的威慑作用。特别是一些典型的案件,曝光遇到阻力,这些都严重削弱了税务稽查的威慑力量。

6、税务稽查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畅通还没有真正实现。

一是受企业财会软件开发应用程度的影响。特别是许多企业成本核算全是手工记账或自制软件,税务稽查软件变成了“高射机枪打蚊子”。

二是税务机关本身对计算机协查运用不到位。现行的协查只能是增值税专用票的网上协查,而对所谓“四小票”,即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海关完税证、运输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的协查,只能通过手工发函的形式,造成回函时间长或干脆没有回函的现象,影响稽查质量。

三是国、地税两套机构的设置,造成信息不流畅。有的企业增值税在国税管辖,而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管辖,增值税被国税查处后,有的甚至已被移送公安处理,但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由于分属两个部门,信息未及时传递,地税机关未作所得税方面的处理。而对于相同企业,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都在国税机关管辖,国税机关对两方面都可进行处理,从而造成对相同企业的处理不相同。

四、强化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的措施

1、准确把握稽查职能,改变稽查考核机制。确立税务稽查职能定位,尽快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打击型税务稽查指导思想。

一是由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转变。由考核收入型向考核单个案件质量型转化。

二是由普查型稽查向重点打击型稽查转变。弱化稽查的收入职能,以科学选案、规范查案、严格执法、依法稽查为工作导向,推动税务稽查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是切实抓好管理税务管理性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衔接,向专业职能型稽查转变,重点突出稽查的打击惩处功能,维护税法尊严。

2、完善一级稽查模式,实现稽查机构的专业化。一级稽查的模式是税务征管改革进程中的一种体制改革,重点突出大要案的检查。专业化是指由税务稽查机构负责专案稽查工作,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划归管理部门负责,这样有利于实现税务稽查的专业化、规范化,提高稽查工作效率。从体制上改变目前多头稽查、重复稽查的现象,减少地方政府的干预,保证税务稽查工作执法的严肃性。

3、提高选案科学性,建立选案积分制。可以借鉴国外比较成熟的选案方法,综合纳税人的收入、利润、税收变动情况、纳税人异常行为、未被稽查时间长短等各方面因素,按一定的计分标准,常年滚动给纳税人计分,当纳税人的积分超过既定的界限时,列入案源库。通过这种方法进行选案,可以更加客观、动态地反映纳税人遵守税法的状况,避免多重标准选案造成的多头稽查、重复稽查问题。

4、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稽查工作方法,强化案件证据的规范性。建立一整套的稽查工作方法和思路,利用案例式的方法,对一种税务违法行为的查处,建立证据规范的体制,强化税务稽查人员的取证意识,使取得的证据能直接为处理结果服务。

5、建立信息传递机制,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税务稽查的信息化,就是要在稽查工作中贯彻“科技加管理”的方针,目的是实现稽查工作的科学、规范、高效。

一是加快建立规范统一、功能完善信息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结合税收征管软件的建设抓紧开发统一的、具有良好兼容性和功能齐全的稽查软件,可以为稽查人员提供政策法规查询、稽查案例剖析、稽查技能培训等多方面的资讯服务。

二是大力开发现有的计算机资源,建立国、地税合用税务稽查协查系统,使“四小票”的协查工作能上机操作,确保稽查质量;建立国、地税稽查处理信息网上传递制度,确保稽查结果。

6、建立案件公示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公示制度一方面可以使稽查行政透明化,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强化稽查案件有关人员的责任,强化公众的监督,促进规范稽查行为,另一方面也是对违法纳税人的惩戒,有利于提高稽查的威慑作用,税务稽查机关应当对每一个大要案都进行公示。

7、建立稽查人员培训制度,最终实现稽查人员的等级制。任何工作都要靠人来完成,现有的稽查干部都是从过去征管一线上来的,虽然熟悉税收情况,但税务稽查是一个复杂的涉及面比较广的工作,它涉及到财会、管理、法律、工商、计算机软件等方方面面,而这此人才也是目前各级税务机关比较紧缺的人才,所以,从目前来看,要引进专业人才,并加强现有稽查人员的培训,实行自愿式的等级考试,提高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练出一支支稽查“精兵”。对达到一定等级的稽查人员,以省为单位,以稽查个案为标准进行 kaoyantv.com 配备使用。

总之,只要我们始终按照“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的治税方针,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一方面建立规范化的操作方法,强化稽查打击职能,另一方面强化法制意识,推进税收法制化进程,就能真正体现税务稽查工作在现代税收征管中“重中之重”的地位,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全民依法纳税,保证税法的全面实施。

税务稽查年终工作总结 篇四

一、突出工作重点,促进税法遵从

今年以来,我局紧扣《全省国税稽查工作要点》和全市国税工作总体要求,突出“依法稽查、促进遵从”工作主题,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这根主线,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成果丰硕。今年1~10月,全市各级稽查局开展各类税收检查和辅导企业自查入库总额12021万元。其中,共立案检查201户,查补入库总额3902万元;企业自查入库总额8116万元;冲减增值税留抵税金70万元,调减企业亏损13765万元;查处大要案30件,查补税款罚款6241万元。(我局共实施检查46户,入库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1441万元。查处40万元以上大要案9件,查补总额3307万元)

(一)高度重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总局和省局20__年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重点开展对“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出口退税的企业、证券和基金公司”3个指令性项目的专项检查。我局高度重视,围绕“团队化运转,项目化管理,绩效化考核”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精心安排实施,共立案检查18户(省级检查7户,地市级检查4户,区县级检查7户),查处税款总额1162万元,布置企业自查补税554万元。在工作中,我局实行全市统一组织部署、统一调配力量:一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团队化运作,成立了项目检查团队,明确由参加省局专题培训人员为项目检查负责人,对全市检查项目进行指导、督查和重点企业检查。二是明确信息源案头甄别和分析要求,在进行细致案头分析的前提下,认真制作预案,结合专项检查项目要求和特点,规范检查预案格式,通过预案的初审、复核和集中点评,完善疑点分析和描述,细化检查重点、方法和取证要求,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实行案情分析会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项检查专题分析会,听取各检查小组的情况汇报,提出解决问题办法,督促指导工作进展,确保税收专项检查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

(二)扎实开展“营改增”扣额高企业检查

根据省局“营改增”交通运输业运输服务扣额高企业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营改增”企业申报11%应税服务收入扣减额超过1000万元的运输企业,我市共有8户企业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其中:市区3户、丹阳3户、丹徒2户。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建8个专案组,明确检查时间和统一政策口径:一是及时召开动员布置会,集中“营改增”检查全体人员,传达贯彻省局稽查局会议精神,重点解读“营改增”交通运输业检查方案,详细辅导税收相关政策,提示检查的重点、案头分析的要点和预案制作的方法等。二是召开阶段性检查推进会,由各检查小组汇报检查的进展和发现的疑点,领导逐户点评检查中需要突破的重点、难点和取证的措施要求。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排除可疑企业1户, 7户疑点较大的企业,已按省局要求将案件移交公安。目前,8户企业共补缴税款640万元,缴纳罚款1万元。(其中:市区3户,补缴总额175万元)

(三)积极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单位专项整治

根据总局和省局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要求,我局:一是及时转发文件,与市纠风办加强沟通,召开市卫生、地税等部门协作会议,确定各部门联络人员,督促辖市(区)局认真落实。二是加强与市卫生局财务处联系,商谈布置公立医院自查工作,要求三级以上公立医院对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单张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发票开展自查,并将《采购药品器械明细表》、医疗物资的出入库记录、资金往来情况经市卫生局转给我局。三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和报告等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涉税案件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上报。截止10月底,我局共核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 36 户,发现有问题11户,涉及违法发票1029份、金额2388万元,共立案检查11户,查补税款101万元,加收滞纳金2万元,罚款58万元。

(四)组织实施重点税源企业检查

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安排,今年下达我市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为10户企业。对此我局集中精力,认真协调并组织实施,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及时下发重点税源企业检查通知。经过企业自查,我局评估,针对省局提供的分户疑点指标,制作检查预案,有的放矢,运用稽查查账软件采集、分析企业财务数据,重点组织实施,保证了检查的效率和质量。目前检查已基本结束,其中我局市区辅导4户企业自查入库344万元。

(五)积极应对“3+_”规模企业风险

根据市局年中工作会议要求对20__年全市所得税汇缴清缴“3+_”模式的风险应对工作安排,我局作为其中一支重要力量,负责对全市所得税贡献率下降异常的规模企业进行检查。从9月初开始,抽调全市国税稽查系统的业务骨干,组成风险应对团队,对部分规模超大的企业,组织开展了交叉式检查。在本次规模企业中有5户是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为了准确把握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局专门举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培训,对有关的优惠政策文件进行认真解读,并专门设制了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报告模版供检查人员统一使用。同时,加强跟踪督导,听取检查汇报,提出应对举措,要求检查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经过两个多月的奋战,目前已完成9户规模企业的风险应对,共查补增值税38万元,查补所得税1654万元,组织入库税款845万元,出具5户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报告。

(六)认真做好稽查案件协查工作

在省局稽查局统一部署下,我局按照协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协查地就是案发地”的理念,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深挖细查。在检查过程中,认真进行取证,努力提高协查委托发函质量、受托检查和受托回函质量,确保案件分拣率、回复率均为100%。今年1~10月,全市网上协查共委托发出协查54起56户次、598份发票,涉及金额8387万元,税款1426万元;受托协查127起158户次,526份发票,涉及金额24013万元,税款4082万元。(其中:我局网上协查共委托发出协查27起29户次、399份发票,涉及金额6033万元,税款1026万元;受托协查36起40户次,69份发票,涉及金额3728万元,税款633万元。)

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

(一)加强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

1、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市局相关会议精神,及时开展思想教育,宣传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明确依法行政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稽查风险防范能力。

2、规范稽查工作要求。以制度规范执法、以制度约束权力。对照总局、省局对稽查工作的规章制度,我局结合稽查各环节进行梳理,为推动依法行政,我局制定了《镇江市国税局检查预案制度》、《镇江市国税局稽查工作底稿制度》、《镇江市国税局限时查结办法》、《镇江市国税局项目化检查实施办法》、《镇江市国税局分类分级检查制度》,完善了《镇江市国税稽查选案实施意见》和《镇江市国税稽查案件审理办法》等。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规范稽查各环节的执法事项,为降低稽查执法风险提供了保证。

3、加强执法责任监督。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制,我局强调稽查工作全过程必须规范和合法,不仅要关注稽查成效,还应注重执法过程的合法与完整,强化内控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江苏省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随意性、办人情案和其他不良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联系。按照“一岗两责”要求,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和监督。

(二)建立稽查联合办案协作机制

1、与市公安经侦支队签订办案合作协议。双方签订了《打击和防范经济违法犯罪协作书》,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实现信息共享、开展预警防范和实施联手打击等,坚持职能互补、平等协作原则,积极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互通,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共同维护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促进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稳定。

2、与镇江海关缉私局建立情报交换机制。双方签订了《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情报交换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定期召开协作会议、建立情报交换工作机制、建立合作办案机制等形式,开展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极大地提高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时效性。

3、与市地税稽查局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双方签订了《镇江市国、地税稽查局工作协作办法》,经过对口业务交流、移交案件线索、联合检查办案等形式,共同携手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税收秩序,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构建和谐的税收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制定稽查质效创优竞赛办法

我局肩负着对辖市(区)局稽查局业务督导和管理责任,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查前辅导会、跟踪分析会和工作点评会,通过业务检查和目标管理考核来推进全局各项稽查工作的贯彻落实和有序开展。今年我局重点加强了对县级局的案件督办、督查和指导工作,加强了稽查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业务辅导,吸收一大批业务骨干和优秀人才充实稽查专业化团队;为进一步锤炼稽查队伍、调动工作积极性和提升“快、准、狠”的稽查“亮剑”能力,制定了“税务稽查成效考核”工作争先创优竞赛办法,把“稽查查补收入增幅、稽查查补收入占比和人均检查户数”三项检查质量指标作为辖市(区)局稽查局之间的竞赛活动内容,浓厚了全市稽查系统工作创优的工作氛围,促进了各项稽查工作的争先进位,为今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奠定了基础。

三、开展工作创新,服务和谐税收

(一)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

1、尝试市级一级稽查。积极探索税务稽查管理方式改革,我局按照实行案源统一管理、任务统一分配、人员统一调度、审理统一组织、文书统一出具的管理模式,采取市级集中选定案源,打破市县区域限制,优化资源配置,组建专业化团队,分成若干检查小组,进行交叉检查,查补税款按属地入库,调动多方积极性,构建市级一级稽查格局。一是制定《镇江市稽查局组建专业化团队提升稽查效能的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团队设置、资格条件和程序方法。二是组建案源和信息化团队、审理团队、检查团队和专家指导团队等9个专业团队,明确各团队负责人,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对涉税风险和复杂事项的专业应对能力,通过加强专业化团队运作和集约化项目管理,在今年组织的出口退税专项检查、“营改增”企业专项检查、成品油项目专项检查工作中初见成效。

2、加强检查预案管理。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检查预案管理,要求稽查人员在实施实地检查前,通过对调查对象的各项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确定检查方向、提示检查重点、描绘检查路线、明确证据要求、优化资源配置、预测存在风险、设计应对策略。同时在实施检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项目化检查方法和内容,进一步提升稽查执法能力,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3、推广应用查账软件。按照省局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查账软件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查账软件的操作培训,扎实推进查账软件的使用,在对信息化管理企业的检查中广泛运用查账软件,并注意做好应用情况的总结分析和信息反馈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计算机查账软件的成功案例,扎实推进稽查手段现代化。今年我局要求全市稽查部门查账软件的使用面达30%。

(二)组建稽查专业化团队

1、工作创新项目。按照市局国税工作创新要求,我局结合稽查工作特点,向市局申报2013年“构建专业化团队,探索集约检查,提升稽查成效”工作创新奖。

2、工作创新思路。一是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税务稽查骨干专业化团队,形成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拳头力量,提高税务稽查人才使用效益,为税务稽查工作提供有力人才支持。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局稽查局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各辖市(区)局稽查局配合,真正做到“用专业的人做专门的事”,“集中力量办大事”,打造镇江国税团队管理特色。三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探索集约检查和市局与辖市(区)局交叉稽查、异地稽查的方式和手段,积极开展团队式运作,强化大要案查处力度,提高稽查威慑力。

3、工作创新目标。进入全省国税系统第一方阵(稽查查补收入增幅进全省前5位)。一是按照稽查专业化要求,以推进稽查人员现代化为目标,以稽查领军人才为龙头,以高层次、专业化骨干人才为主力,发挥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组建全市国税稽查专业化团队。二是通过推行专业化税务稽查,引领全市国税系统稽查干部提升业务水平及办案能力,提高选案准确性、审理规范性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发挥团队集中优势,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营造税企间和谐互动

1、辅导企业自查。根据总局、省局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我局本着对企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合理组织企业查前自查,并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企业自查受到实效,为后续进驻检查打好基础。一是我局组织召开全市发电行业自查辅导会,召集全市9户发电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举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查前自查辅导培训。二是与市地税稽查局联合组织22户企业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召开全市证券、基金公司税收专项检查自查辅导会,双方稽查局主要领导到会主持会议并作辅导动员,并分别安排业务骨干讲解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赢得了与会企业的一致好评。

2、宣传税收政策。我局认真落实市局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结合稽查工作实际,把检查与服务相结合,做到平时辅导和重点宣讲相互促进,在检查中与企业良性互动:一是告知纳税人权利义务,宣传税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二三产业分离和惠及民生的政策措施,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理念,普及税收知识。二是对企业涉税问题主动与其沟通交流,倾听企业和纳税人意见,讲解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搞好面对面的税收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三是大力宣传我局“七式彩虹·阳光国税”服务品牌,参与服务品牌推介活动,发放品牌宣传手册,通过满意度《调查表》了解纳税人需求,打造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新型税企关系,帮助企业化解税收风险,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3、推行评监同行。我局按照市局开展“三表一单评监同行”活动要求,结合稽查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干部学习讨论,了解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和执法责任管理流程的具体要求,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升税源专业化管理质效,有效防控执法与廉政风险。二是积极宣传,认真准备相应文书和数据采集U盘,向企业介绍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方法要求,指定综合选案科专门负责,向机关相关处室上报由检查人员在企业收集的各类情报数据《采集表》。三是打造特色,近年来我局坚持开展“稽查与廉政同行”实践活动,与企业之间和谐互动,向被查企业发放《镇江市国税稽查局文明执法廉洁自律情况反馈表》,掌握税务干部在检查期间的“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接受企业意见和建议,对被查企业进行实地回访,听取纳税人评价,及时改进检查方法和工作作风,维护国税良好形象。

税务稽查调研报告 篇五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建设服务型机关,优化纳税服务,是新形势下征管改革发展的趋势。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正确处理好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对于营造公平和谐的纳税环境,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构建服务型税务稽查,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税务稽查服务工作的现状

目前县局稽查机构实行县级稽查,具体是对外保留稽查机构,对外部挂牌,对内保留稽查人员编制,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XX年4月我局推行了“全员征管”模式,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稽查人员充实到征管环节,每年主要是从事重点税源管理、征管数据的统计和负责稽查日常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为落实好省、州稽查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县局成立了以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在实施专项检查时,我们首先围绕抓住案件查处、专项检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等要求选择稽查对象。如今年我局的稽查主要是开展对本辖区内的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中石油除外)实施全面检查和对三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稽查权的相对集中和稽查计划制度的实施为县局的检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参考的检查方案,也避免了对纳税人一年多次查和多头检查的现象发生。其次,在检查过程中为纳税人答疑解难,进行税法宣传、纳税辅导服务,稽查服务质量效率得到提高,也融洽了征纳关系的和谐。第三,在检查方式上,实行调账和约谈,避免了税收检查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干扰。稽查内部积极推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权分离的原则,规范了执法行为。

二、税务稽查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县级稽查还处在探索和完善阶段,纳税服务的成效还刚起步,但是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与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务稽查与税务日常检查衔接不强,执法缺乏公正性和严肃性。还是存在多头稽查、重复稽查的现象,纳税人不堪其扰。稽查对象的选择上缺乏标准,对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往往稽查较多,对经济效益差的企业稽查较少,使检查失去了公正性。同时,由于税务稽查对证据资料的收集缺乏统一的标准,造成了对同一个纳税人的检查,稽查人员收集的证据不尽相同,由于证据的详细程度不同,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稽查结果,目前还缺少取证要求的规范蓝本。

(二)稽查选案准确率有待提高。稽查对象的确定不够准确,一方面稽查人力有限,我县纳税人虽然不多,根据管理员对出现纳税异常的企业提供案源,准确率不高;另一方面信息来源渠道少,使稽查选案时获取的资料不够全面。因此,在选案环节所确定的对象,往往在稽查部门投入大量人力和时间实施稽查后,结果却没有发现纳税人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从而使税务稽查的质量和效率大大降低。

(三)稽查风险有待控制。由于税收立法层次不高;税收政策的频繁调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及时在税收立法上予以规范;税务稽查相关法律应用能力有限;税务稽查手段老化;税务稽查人员专业知识不全面,稽查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部分稽查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职业道德水平也有待于提高等主客观原因存在,导致稽查执法风险存在于稽查工作的全过程,易产生存在的拖、积压、查不力、办不决的现象。县级稽查机构处于过渡性阶段,稽查人员担任着稽查员和管理员的双重身份,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易引起不必要税收执法风险。在新征管法的修订过程中,稽查机构的设置与权限在立法界就引起很大的争议,给基层执法带来操作难度。如执法时对于文书的盖章问题,是用县局的还是稽查局的,引起行政复议时承担责任的被告等等问题。

三、税务稽查服务工作的创新理念和措施

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是强化税务稽查服务的前提,也是税务机关创新税收管理,促进现代税收文明发展,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我们稽查部门要“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这一税收主题,自觉转变观念,更新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稽查水平,树立新的稽查形象”的要求,要正确处理稽查与服务的同位关系。目前纳税服务被提上了重要日程,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纳税人服务司即是一个证明,那么作为稽查部门如何处理好服务与稽查的关系是一个难题,稽查和征管不同,后者主要是强调纳税服务,而前者则要通过惩戒偷漏抗税行为来达到税收威慑力,如果稽查片面强调服务,则使稽查之矛失去了锋利,非但不能起到服务作用,还将使征管部门的服务所依恃的强力后盾化为虚无。其实在当前的税收环境下,更应当强调的是税收威慑力下的纳税服务,没有税收的威慑力,强调服务必然损害税收的权威性与独立性。但是在稽查工作中是否就没有服务可言了,也不是这个概念,稽查可以在如下几方面搞好服务:

(一)搞好税收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税务稽查应当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围绕纳税服务需求开展有效服务。从纳税服务需求来看,纳税人最需要的服务是税收法律、政策宣传,纳税辅导等。这方面的服务到位了,即可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规避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产生的税收违法行为,也可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从XX年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可以看出我们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有的企业工资的调整还停留在计税工资的计算上,XX年应付福利费余额的衔接不知如何处理。因此,我们稽查部门应当下力气抓好这方面的服务工作,不仅是管理纳税辅导要跟上,在稽查部门也要同上,建议增设“税收咨询12366纳税辅导”业务,专门负责纳税人的税收法律、政策咨询和上门纳税辅导工作。同时,要求全体稽查人员将纳税服务融入到稽查工作始终,边检查、边宣传、边辅导,做到税收执法与税收服务相结合,让纳税人在接受检查的过程中享受税收优质服务,主动接受纳税检查,使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得到更好地尊重和维护。随着经济的发展,为鼓励水电行业的发展,建议稽查部门与企业结对提供纳税服务,稽查局专门设立税收宣传辅导岗,选派业务骨干到公司与财务人员座谈,就新政策现场宣传和讲解,分析会计核算与税收处理上的差异。发挥稽查人才资源和职能优势,举办专题讲座,结合水电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为结对企业答疑解惑,出谋划策。

(二)推行纳税评估制度,提高稽查选案、稽查计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稽查对象的确定,必须建立在科学地纳税评估的基础上。XX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从目前看纳税评估的效能越来越明显,但由于办法立法层次较低,法律效力较低,因此在征管法税款征收章节中建议增加纳税评估条款,使纳税评估制度的推行建立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纳税评估制度的建立对促进税源管理、重点稽查有着深远的意义,也能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的可行性。

我局是以年销售收入3万元(含)、 30万元(含)的纳税人为界按季、按月建立详细的基础数据源,实行与上年同期、基期等一般指标相比分析,形成分析基础材料,进行重点指标评估分析,提出重点管理、稽查建议,出具评估分析报告。把运用到税收管理工作中指标同样作为税务稽查选案的参考指标,进一步提高选案的准确率。对纳税人可能有轻微违法行为,进行纳税评估,通过评估自查能积极主动补缴税款的;以及生产经营正常,但连续三个月零申报的纳税人,且税额未达到立案标准的,由稽查部门书面通知纳税人进行自查,重新进行纳税申报;但对其某些行为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和拒不申报有无正当理由的,才立案稽查。使纳税人有一个自查改过的机会,体现了税收执法的人性化,税企关系和谐性。

(三)加大涉税违法查处力度,强化税务稽查的权威性。税务稽查是依法治税的关键环节,我们要在强化税务稽查服务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依法打击偷逃骗税,为广大纳税人营造依法纳税,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一是增强稽查的深度。对重点税源、执法难点、执法热点、群众举报的大案要案、危害较深、社会影响较大的“新闻”案,要重点稽查,查深、查细、查透,排除障碍,一查到底。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一些涉税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必须依法严格处罚;对屡查屡犯或偷骗税情节严重的予以重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包庇纵容。三是扩大舆论宣传。

总之,税收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和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循环;把服务理念融入稽查工作,不断探索规范、系统、整体的服务方式;不断增加税收工作的知识含量和科技含量,努力用信息化统领、覆盖、服务、支撑国税稽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构建服务型税务稽查一方面是树立“科学管理出优化服务”的理念,深入开展形象工程建设。另一方面是建立和完善稽查涉企服务制度,全面推行责成自查制度、推出稽查建议制度、实行稽查服务承诺制、纳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强化宣传,不断探索稽查服务新途径,做好稽查服务新文章,取得社会各界对稽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本站内容由网友提供,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本网站不对网站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您的利益,请与我们联系。